人死如灯灭?!
德国闻名创作家费希特于1993年去世时, 送葬仪式很隆重, 但墓碑上仅有两个字 — “剧终”; 法国钢琴演奏家拉姆斯生前嘱咐他的学生, 在他的空白大理石墓碑上刻一个金色的“休止符”. 英国体育俱乐部献给前高尔夫球世界冠军的花圈上写着: “唯有这一次入洞, 是没有奖杯的.”
如果这些碑文仅仅表示人死后便终止了现今世上的一切事业、劳作的话, 倒是挺形象、生动有趣的. 可是, 假如这些“剧终”、“休止符”所表示的, 是人的生命永远结束, 这样的看法就不正确了. 因为人的灵魂不死, 肉身的死亡不过是人的生命由一种形态转变为另一种形态而已.
人的一生实为短暂. 即使一位极有成就的人一生所能做的事也是相当有限. 难怪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Socrates)说, 如果死后没有生命, 人生的价值和意义都无从谈起. 再者, 当一人学识日渐丰富, 品格日渐成熟时, 却已到了晚年, 来到生命的尽头. 假如死后没有生命, 就太费解了. 此外, 世界充满着不公平, 有者经常为非作歹, 一生却飞黄腾达、安享长寿, 虔诚的人一世颠沛劳苦、英年早逝. 假若死后没有生命, 没有审判, 就没有任何公正道义可言.
庆幸的事实是, 那位创造万物和人类的神, 在圣经中清楚教导有关死后有生命、有审判, “按着定命, 人人都有一死, 死後且有审判”(希伯来书9:27). 旧约圣经中有不少见证生命不死的记载, 而主耶稣在新约中则多次论及永存的生命、审判之日、天上的奖赏和地狱的刑罚. 有者统计过, 主耶稣所讲的36个比喻中, 就有三分之一是与将来神的审判有关. 当然, 死后仍有生命的最强证据, 乃是主耶稣被钉死后第三天从死里复活.
约翰福音3:16表达了神拯救世人的伟大救恩: “神爱世人, 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 叫一切信他的, 不至灭亡, 反得永生.” 神深爱所有按着他形象所造的世人. 虽然人类犯罪, 与神隔绝, 但神仍然深切地眷爱世上每一个人, 要把他们从罪恶和永刑中拯救出来.
神要如何拯救呢? 圣经明说: “世人都犯了罪”(罗马书3:23); 神却是圣洁公义的, “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那鸿书1:3). 故此, 人唯有彻底悔改、改邪归正, 达到神公义的要求, 才能得救上天堂. 旧约时代, 神与以色列人立约. 只要遵守十诫和律法, 就能讨神喜悦. 可是事实证明, 被罪奴役的世人无论如何努力、挣扎, 皆不可能完全地、持续地遵循神的诫命, 不犯神的律法. 神要以此让世人看清一个事实: 生在与活在罪中的人, 永远无法靠自己的行为得救.
到了新约时代, 神用了新的拯救之法, 让他的独生子耶稣基督取了人的样式, 将世人的罪都归集他一人身上, 代替世人在十架上受神公义的审判, 作了世人的“代罪羔羊”. 事实上, 神早在旧约表明了这伟大的拯救之法, 他多次吩咐以色列人以献羊为祭来赎罪(出埃及记12:1-14; 利未记4:23-24), 所以施洗约翰指着主耶稣说: “看哪, 神的羔羊, 除去世人罪孽的”(约翰福音1:29). 主耶稣在十架上所流的宝血, 把一切信他之人的罪洗净(约翰一书1:7), 使他们被称为义、算义无罪(罗马书4:3-6), 得以成为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圣经说: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 也因着信, 这并不是出于自己, 乃是神所赐的; 也不是出于行为, 免得有人自夸”(以弗所书2:8-9).
人死并非如灯灭! 人死后还有生命的延续. 一切相信主耶稣的人将得到永生和天堂的福气, 拒绝者将因着自己的罪而永远在地狱火湖里受苦. 亲爱的朋友, 神把得救的好消息告诉你, 也把选择的权利交在你手中, 你现今的选择将决定你的永远, 愿你作出明智选择.[1]
[1] 上文主要参考 里程著, 《游子吟 — 永恒在召唤》(美国: 使者协会, 2002年增订版), 第301-3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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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灯台
刊登于2007年11&12月份第73期《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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