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46: 但以理书的“七十个七”是指什么?


解答:   所谓的“七十个七”(seventy weeks, 或译“七十周”)是取自但9:24-27. 天使加百列向先知但以理说明, 这“七十个七”是神为他的选民国(“民与城”, 指以色列国民)所定的计划. 因此, “七十个七”的预言是有关以色列人的, 而非外邦人或教会. 我们将从以下几点了解“七十个七”的意义.

 

(A)     七十个七的定义

马有藻 (Dr. Denny Ma)

若不综览上下文, 就不知道但以理书“七十个七”中的“七”指的是什么. 慕迪圣经学院(Moody Bible Institute)的马丁博士(Dr. Alfred Martin)写道: “综览上下文时,须紧记但以理之所以得见这异象, 是因为神回答他的祷告. 注意但以理正阅读耶利米书中关乎‘耶路撒冷荒凉的年数, 七十年为满’(但9:2). 这是线索, 实际上告诉但以理: ‘是的, 神要成就七十年的被掳; 但现在他指示你以色列百姓的历史将要在七十个七年(即70×7=490年)完成.’ 换言之, 神在此告诉但以理, 他会继续对付以色列民长达490年, 然后才引进众所期待的永义.[1] 马有藻在《异梦解惑者  —  但以理书诠释》中对“七十个七”有详尽的解释, 除非另加注明, 下文主要改编自他对但9:24-27的诠释.[2]

 

 

(B)     七十个七的目的

正如马有藻指出, “定”(希伯来文: hatak )意即“刻划、设计”, 指神定了一个计划, 这计划需要七十个七(490年)才能完成. 这设计共有六个目的, 分为二组. 前三个是消极性、反面性、除净性, 涉及除去不合神旨意的事. 后三个为积极性、正面性、建设性, 涉及合乎神旨意之事的成就. 前三个在主第一次来临时决定性(非完整性)地完成, 后三个在主第二次来临才应验, 如潘特科斯(J. D. Pentecost)所言, 前三个目的与赦罪有关, 后三个目的与国度(kingdom)有关. 严格说来, 前三个目的是预告基督的代死, 后三个目的是预告基督代死的功效. 让我们细察这六个目的:

 

J. Dwight Pentecost

  1. 止住罪过: “止住”一字(希伯来字根kala {H:3607}, 意即“拦阻”; 或kalah, 意即“停止”, 如中文圣经《和合本》所译)非完全消失之意, 因主第一次降世后, 世界仍有罪过出现,所以“拦阻”的意思较为适合. 这里说明七十个七的首要目的是为了阻止罪的蔓延, 犹如圣灵后来在地上的工作, 叫多人归主(也借着信主之人[召会]作为世界的光和盐, 发挥了防腐作用, 拦阻罪恶全面发展, 笔者按).
  2. 除净罪恶: “除净”(字根hatam {H:2856}, 意即“完成、消除”)罪恶, 指在七十个七这段期间内, 罪必会得到消除(因七十个七是以基督第二次降临为结束, 而主降临在地是要除净罪恶, 笔者按).
  3. 赎尽罪孽: “赎尽”(希伯来文kapar  {H:3722}, 意即“遮盖”)罪孽, 指主在十字架上的工作.[3]
  4. 引进(或作“彰显”)永义: “罪”的反面是“义”, 罪除净后, 义要进入, 使人成义. 但永义必在主耶稣第二次降临、在地上建立国度后才能应验(参 赛11:2-5; 耶33:15-18). “永义”也可译作“万世之义”, 即万世期待在国度内实现的义.
  5. 封住异象和预言: “封住”(希伯来文: hatam {H:2856}, 意即“停止、完成”)所有启示性的异象和预言(注: “和”一字意谓“就是”[希伯来文法是 waw explicative ], 故此处的“异象和预言”可译作“预言性之异象”(编译者注: 预言性的异象在启示录写完时就停止, 但有关弥赛亚国的异象及预言需要等到主耶稣基督第二次再来, 建立一千年的弥赛亚国时才完全应验).
  6. 膏至圣所/至圣者: “至圣所”(希伯来文: qodesh qadashim {H:6944, H:6944} )有学者解作: (a) 圣殿(如 N.W. Porteous); (b) 天上的耶路撒冷(如Leupold); (c) 基督的一生(如唐佑之); 但这字句在旧约中只有一次用在人身上(代上23:13; 编译者注: “用在人身上”这看法事实上也备受争议, 不被大部分的圣经译本所采纳; 绝大部分英文或中文圣经译本将之译作“至圣之物”或“至圣所”, 而不是“至圣者”), 其他均指物件(例如 出29:37)或地点(例如 结43:12). 因此, 此处应是指圣殿的内殿(指地方, 而非如中文圣经译作“至圣者”, 指人). 故此, “至圣所”这词于此暗指主耶稣基督再来(指第二次降临来到地上作王)之后, 圣殿必会重建的情形(参 赛66:20-21; 耶33:15-18; 结37:26-27; 40-46章; 亚14:16-17等).圣殿(包括至圣所)重建是敬虔犹太人极崇高的盼望, 天使加百列便将这盼望“至终成为确定的实现”预告出来. 当至圣所被膏的时候, 那地方必分别为圣, 成为主耶稣在地上执掌王权、安设宝座的所在地. 在那里, 主耶稣基督以其王权引进永义, 以永义建立真正的“太平天国”, 并延伸至永远.

 

有关“七十个七”的目的, 其中后三点在历史上还未应验, 主降生在世的那段日子也无应验, 因永义不能在地上实现, 很多启示与预言在主降世后仍继续赐给主的门徒,至圣所并无膏立, 甚至在主后70年遭罗马兵毁灭, 所以后三点的一切需在主第二次降临地上时, 方能完全应验. 到那时, 连前三点也会同时完全成为事实.

 

 

(C)     七十个七的解法

关于“七十个七”这数字, 圣经学者们有不同解法, 主要有三:

  1. 象征解释法(如邝炳钊、张永信、H. C. Leupold);
  2. 半象征解释法(如唐佑之、E. J. Young);
  3. 字意解释法(如Robert Anderson、Harold W. Hoehner、J. C. Whitcomb、L. J. Wood).[参本文附录(一)]

 

“七十个七”的“七”(希伯来原文Shabuim {H:7620}, 意即“七份”)[4]是时间的单位, 原文可指“日、周、月或年”, 需视经文的文法用语而鉴定其意,[5] 但所有标准圣经字典 (如 BDB、Gesenius、Zorell & Semkonsvski)皆将 但9:24-27中的这字解作“年”(year). 犹太经典《米示拿》(Mishnah)用语上, 是以“年”为单位(Baba Metzia 9:10; Sanhedrin 5:1). 总括而言, 这数字不能作“象征意义”解释, 因为:

  1. 在但以理书第9章里, 但以理一直在想着字面意义的年代数字, “我但以理从书上得知耶和华的话临到先知耶利米, 论耶路撒冷荒凉的年数, 七十为满”(但9:2).
  2. 若非以字意解释为标准, “七十个七”分为三段时期的分法便绝无意义.
  3. 三段时期的分法是指定性的、有始有终的, 若“七十个七”非字意用途, 这种定期分法便是多余的.
  4. 只有以“年”作单位, 才能在历史上产生意义, 否则“七十个七”的三分法便毫无准绳, 意义全失. 试想, 从出令重建耶路撒冷至受膏者被剪除, 只得69日、69周或69月, 是绝不可能的(若以“日”为单位, 490等于1年又4个月; 若以“周”为单位, 那就等于9年半).

但以理为以色列民认罪祷告, 结果领受“七十个七” 的启示

 

但以理一直盘算着“七十年”被掳的期限, 他的注意力集中在“年”上. 坎贝尔(D. K. Campbell)说, 但以理视以色列70年被掳期, 是因选民以色列人废弃、没有遵守70个安息年而导致的(参 代下36:21; 利26:34-35). 换言之, 选民国(以色列国)在过去490年内没有按神的吩咐去遵守安息年, 所以神将向他们追讨他们所欠490年的“安息年债务”. 故此, 神启示但以理, 未来也有490年,  神会在选民国身上完成他这方面的计划[参本文附录(二): 但以理书的490年].

 

 

(D)     七十个七的过程

“七十个七”的六个目的, 需要经历艰难才能完成, 也是有始有终. 这个过程分成两大组:

  1. 第一组: 从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 直到有受膏君的时候, 共需六十九个七. 这段时间再分为两段落: 由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 直到耶路撒冷城连街带濠重新建造完成, 需历时七个七; 又有六十二个七(但9:26上). 过了这六十二个七后, 受膏者要被剪除, 又有一场毁灭的事发生(但9:26下);
  2. 第二组: 最后一个七当中, 也有不少事件要发生(但9:27). 马有藻指出, 这简短三节经文, 是全圣经中最重要且最难解的. 解经学者在这三节的每一细节, 花不少功夫加以详释或对辩 【注: 我们也可根据这三节, 各别分成三个阶段: (1) 第一段: 首七个七;  (2) 第二段: 次六十二个七;  (3) 第三段: 最后一个七】:


 

(D.1)   第一段: 首七个七(但9:25)

“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是哪一条命令? 历史上有数位波斯王发出有关重建圣殿或圣城耶路撒冷的命令, 学者们于是也选择不同的出令日期作“七十个七”的起点, 主要有三:

  1. 古列的命令(主前539年10月29日, 参 代下36:22-23; 赛44:28; 45:13; 拉1:1-2; 6:1-5). 支持这看法的学者有: E.J. Young; J.G. Baldwin; R.K. Harrison. 但波斯王古列的命令只关于重建圣殿, 不涉及重建全城.
  2. 亚达薛西的命令(主前457年, 参 拉6:1-5; 7:11-26). 支持这看法的学者有: L.J. Wood; G.L. Archer. 可是这命令也如古列的命令一样, 只是有关圣殿重建而已.
  3. 亚达薛西的另一命令(主前445年,[6] 参 尼2:1-8). 支持这看法的学者有: Sir Robert Anderson; J.C. Whitcomb; B.K. Waltke; H.W. Hoehner. 必须留意的是, 这命令是六十九个七的出发点, 其结束点是受膏者被剪除, 所以我们不难确定这命令何时开始, 因受膏者既在主后30-33年内被剪除, 那么只有“主前445年”的命令才符合六十九个七(483年)的时间.(参下文的算法)

 

根据 但9:25的记载, 耶路撒冷必会重新建造, 但要经历艰难才能“连街带濠”建造. “街濠”为修辞法的“代入法”之用途(或称“举偶法”, Synecdoche ),[7] 即“部分代表全部”, 意谓耶路撒冷“全城”.[8] 这段时间为期七个七之久(即7 x 7 = 49年), 即从主前445至396年. 按历史来看, 耶路撒冷确实在主前445年被着手重建, 在进行时备受拦阻(参 尼4:1-23: 6:1-7), 所以需49年才完成. 初期教父优西比乌斯(Eusebius)也说此事经49年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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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   第二段: 次六十二个七(但9:26)

首七个七(7×7 = 49年)从主前445至396年便完结了,[9] 接着便是“六十二个七”(62×7 = 434年)从主前396年至受膏者出现的时候(即主后32年). 过了这六十二个七(62×7=434年)之后, 便有数件事发生: (1)受膏君被剪除, 一无所有; (2)有一王的民毁灭圣城和圣所, 此事引致争战, 终局如洪水冲流, 圣城与圣所俱成荒凉, 这是确实不变、肯定实现的预告.

 

“过了”(希伯来文: ahare {H:310})六十九个七(“首七个七”加“六十二个七”; 7+62 = 69)之后, 在最后一个七的事件要发生以前, 天使预告两件大事将要发生:

  1. 有关受膏君: 先是有“受膏君”(the Messiah the Prince, 但9:25)的出现, 然后这位“受膏者”(Messiah, 希伯来文: Mashiyach {H:4899}, 但9:26)必被剪除. 值得一提的是, “剪除”一词(希伯来文字根 karat {H:3772}, 同字译作“宰杀”, 如 耶11:19; 利7:20; 而 诗37:9及 箴2:22作“剪除”; 鸿3:15作“杀戮”)所指的是基督受罗马酷刑在十架上的死亡. 那时, 主耶稣基督的死是“不名誉”的死, 所葬之地也是借人之墓, 可说是“一无所有”.
  2. 主后70年, 罗马大军攻下圣城耶路撒冷, 烧毁圣殿

    有关圣城圣所圣民: 此后, 再有一王的民(the people of the prince; 注: “王”在希伯来文是 nagiyd {H:5057}, 意即“领袖、统治者”, 可译“君王、王子、军长”)如洪水般涌至圣城, 冲没圣所. 主后66年, 犹太人暴动反抗罗马, 罗马大将军提多率领大军镇压, 于是大战爆发, 至主后70年, 圣城(耶路撒冷)被毁, 圣所被焚, 圣具被劫, 神的选民被杀无数, 被掳到罗马为奴仆的也为数不少, 这些事都是因神的选民弃绝并杀害他们的基督(弥赛亚)而引起的. 因此, “一无所有”及“一王的民”两句预言中有大约40年(主后32/33至主后70年)的时间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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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   第三段: 最后一个七(但9:27)

(D.3.1)   “最后一个七”之三种解法

“六十九个七”已成历史, “最后一个七”何时发生? 这点也是不同末世论学派分歧之处, 主要有三:

  1. 历史法: 此看法指出, “最后一个七”发生于“六十九个七”之后, 即主后32/33年至40年间. 可是以历史角度而言, 但此派学说毫不符合本节的预言, 如“坚定盟约”与“撕毁盟约”就不能应用在提多将军身上(如张永信所说的). 而且, 如H.W. Hoehner所说, 但9:27的“他”, 在文法上应指 但9:26的“王”(prince), 而非受膏者(Messiah, “基督”意即受膏者).
  2. 象征法: 发生于耶稣基督生平之内, 或基督再临之间(多是“无千禧年派”的见解), 但此说不符合基督生平的史实.
  3. 预言法: 发生于主耶稣再来前的七年, 于是“六十九个七”与“第七十个七”当中有一段漫长的时间分隔. 此说认为整个七十个七的预言是为选民国设立的, 因六十九个七在历史上早已应验, 而最后一个七仍待应验, 所以六十九个七与最后一个七当中便有一段时间分隔, 这段分隔期俗称“现今的教会时期”(这多是“前千禧年派”[pre-millennialist]的学者所采纳的解释).

 

以上三法之中, 笔者深信只有“预言法”是唯一正确的解法. “预言法”的根据如下:

  1. 旧约的预言性经文多处具有“时隔”的存在, 这现象不是鲜有的(如赛9:6; 61:1-2; 亚9:9-10; 12:10; 但2:43-44; 7:7-8,23-24; 8:8-9等等).
  2. 但9:26内预告受膏者出现至圣城被毁也有40年左右的时隔.
  3. 但9:24之六个目的完成也有“时隔分开”, 否则应在主后40年就全数应验了.
  4. 主耶稣在太24:15-21,31等处预告 但9:27的事迹乃在将来, 靠近主耶稣再来之前发生.
  5. 此节(但9:27)的事迹不可能在主耶稣的生平内发生, 主耶稣在世上的年日超过7年, 他当然没有亵渎圣所, 反预告亵渎圣所的事将在未来才发生(太24:15-21).
  6. 亵渎圣所这一事不可能在初期教会历史上成就.
  7. 但7:25与 但9:27均指同一时代, 那是敌基督出现的时代, 所以这在将来才会出现, 现今尚未应验.

 

有关这预言法, 安德森爵士(Sir Robert Anderson, 1841-1918)最先以精确的计算证实圣经预言何其准确可信.[10] 他的计算法如下:

a)   犹太历法(Jewish Calendar, 1年360天)

  • 70个七 = (7个七) + (62个七) + (1个七)
  • “69个七”已发生; “1个七”将在未来发生
  • 这“69个七”共有483年 (69×7=483),
  • 或计有173,880天 (483年 x 360天)

 

b)   公历(Gregorian Calendar,[11] 1年365天)

  • 亚达薛西王20年尼散月1日(尼2:1,下令重建圣城) = 主前445年3月14日
  • 但9:25记载: “从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 直到有受膏君的时候, 必有7个七和62个七”, 表明到了69个七时, “受膏君”  —  “基督”必出现(文中暗示出现在重建的耶路撒冷). “过了62个七, 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但 9:26), 暗指“受膏君”出现在耶路撒冷后, 必被杀害剪除.
  • 安德森指出, 从主前445年3月14日算起, 经过“69个七”, 即加上173,880天, 刚好就到主后32年4月6日, 此日正是尼散月10日(星期日), 也就是耶稣基督(但以理所预言的“受膏君”)荣耀地骑驴进耶路撒冷之日(路19:28-40),[12] 从这日起, 祭司长和文士计划杀害他(路19:47), 并在数日后将他钉在十架上.

 

按安德森的计算:

  • a)   主前445年至主后32年 = 476年  ( 或 = 173,740天 [即476年x 365天] )
  • b)   3月14日至4月6日(犹太人的算法可包括前后两日在内, 即14日也算一天) = 24天
  • c)   以每隔四年一闰来算(闰年有366天, 多出一天), 这476年期间总共多出116天
  • 因此, 173,740 + 24 + 116 = 173,880天[13]

H. L. Willmington

 

安德森证明了这“按公历计算出的天数”与“按犹太日历计算出的天数”准准相同(都是173,880天), 一天也不差! [14] 这证明神的预言何等的精细准确、何其的可靠可信! 威明顿博士(H. L. Willmington)评述道: “显赫的英国学者和圣经学者安德森爵士(另译“安得臣爵士”)将头两期(第一和第二段)化为准确的日数(即173,880日).他将483年(头两期的总年数, 即69个七, 或作“首7个七”加“次62个七”)乘以360天(圣经一年的天数),[15] 所以头69个七(或483年, 即69 x 7 = 483)共计173,880日(即483 x 360 = 173,880). 安德森指出, 若由主前445年3月14开始往前数, 刚好停在主后32年4月6日. 那天正是耶稣凯旋进入耶路撒冷! 当主说以下的话时, 心中必定想着但以理的预言: ‘巴不得你在这日子, 知道关系你平安的事. 无奈这事现在是隐藏的, 叫你的眼看不出来’(路19:42). 当然, 法利赛人也在这天计划谋害基督(路19:47).”[16]

Sir Robert Anderson

 

值得注意的是: 安德森亦指出, 若计算主前(B.C.)到主后(A.D.), 我们必须扣除1年, 因为从主前1年(B.C.1)到主后1年(A.D.1)并非2年, 而是1年. 他说: “主前1年该被描述为主前0年, 此乃天文学家的算法, 他们描述主前445年这历史日期为444.”[17] 因此, 今日也有一些学者称亚达薛西王下令重建耶路撒冷城的日期为主前444年, 并指耶稣基督进耶路撒冷城的日期是主后33年(例如H. W. Hoehner[18]、J. Dwight Pentecost[19]、Alva J. McClain[20]等).[21] 虽然所用的年代和日期稍有不同, 但所得的结论却是相同  —  从亚达薛西王下令重建耶路撒冷城, 直到基督进入耶路撒冷城, 共计173,880日, 或483年, 总共“69个七”.

 

(D.3.2)   “最后一个七”之三大事件

这“最后一个七”的七年内(俗称“七年灾难”), 天使预告三件事要发生:

  1. 七年之内, “他”必与多人坚定盟约;
  2. 七年之中, “他”必使祭祀与供献止息;
  3. “他”(即“那行毁坏可憎的”)虽如飞而来, 但必遭“忿怒”的审判, 直到所定的结局.

敌基督与多国多民签订与坚定盟约

 

第一件事: 在主耶稣基督再来到地上以前的七年内, 有一个“他”与许多人坚定盟约. 这“他”是谁? 甚多学者(如邝炳钊)认为就是弥赛亚(基督), 可是在历史上, 弥赛亚并无在被剪除后与任何人立定盟约. 并且, 此人若是指基督, 更不可能配合本段的意义(此乃J. F. Walvoord的看法). 因此, “他”应是上文所谓的“一王”, 因“一王”是文法上较近的“先置词”(antecedent)(参H. W. Hoehner). 根据 但7:8,23-24的预言, 此人就是敌基督, 他来自毁灭圣城之民的国族(即罗马), 所以敌基督也将出自“复兴的罗马帝国”,他在这时与许多人坚立盟约. “许多人”指犹太人的领袖, 那是当权者与敌基督签立的盟约, 不赞成立此约的乃称为“余民”(remnant).[22] 此时, 敌基督已作了末后罗马帝国(即“复兴的罗马帝国”)的首领, 否则他便没有权柄与以色列人立约. 犹太人认为只有在弥赛亚出现后, 圣殿才能重建, 如今敌基督必使圣殿重建, 以色列人便因此认定他就是弥赛亚, 于是拥护、跟从并崇拜他, 并与他立约七年(即中文圣经译作“一七之内”的“一七”, 指7年).

 

第二件事: 在七年之“半”或“一七之半”(指七年灾难的3年半; 因为 3年半 + 3年半 = 7年), 敌基督提早解除七年之约, 又“必使祭祀与供献止息”(笔者注: “使祭祀与供献止息”意味着在这一七之半[七年灾难的3年半]以前, 旧约的献祭和敬拜制度已恢复举行, 圣殿也必然已复建好; 因若没有圣殿, 献祭制度就不能举行), 所以他被称为“那行毁坏可憎的”(或作“使地荒凉的”). 此时, 敌基督的毁坏“如飞而来”(指突然显露, 因一七之半以前他还与选民立约, 一七之半后却毁约). 敌基督的恶势锐不可当, 使遭受大逼迫的选民苦不堪言(注: 主耶稣称这后3年半为“大灾难”, 太24:21).

 

第三件事: 敌基督对选民和圣殿的毁坏虽可憎并急速, 他的毁约更是突然, 但神对他的审判并不延迟, 神的忿怒倾倒在他的身上, 直到那最后一个七达到其时间的末了. 最后一句“并且有忿怒倾在那行毁坏的身上(或作“倾在那荒凉之地”), 直到所定的结局”, 可意译为“虽敌基督的毁坏异常急速突兀, 但神对他的审判也是急速, 直到他被消灭.” 敌基督的结局就是活活地被丢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启19:20). “最后一个七”的内涵带给选民以色列人莫大的安慰, 也唤醒离开了神的以色列人早日悔改, 归回圣神, 再回归圣地, 以神重作他们的神.

 

 

(E)     结语

总而言之, 但以理书的 “七十个七” (Seventy Weeks)是圣经中非常重要的预言, 甚至被冠以“圣经预言的骨干”(或译“圣经预言的支柱”, the Backbone of Bible Prophecy)之雅号.(William MacDonald). 正确地明白这段预言, 将帮助我们正确地明白和解释其他有关以色列民的主要预言. 必须谨记的是, 这“七十个七”是神为以色列民而设定的计划, 与教会无关, 它启示有关神为以色列民除净罪恶、引进永义前所将发生的重大事件. 显然, 这“七十个七”的490年中是有空挡(gap)的, 有一段间隔时期, 而非连续地一气呵成.

 

此事犹如球赛即将结束前突然暂停. 威明顿写道: “时代论(Dispensational)神学家认为这些‘周’(即“七”, week)不是连续不断的, 在69周和70周之间有将近2千年的空挡. 这年表可比作70分钟的篮球赛. 球赛剧烈和紧凑地进行了69分钟, 球证(裁判)为了某些原因停止(暂停)球赛, 留下最后一分钟, 没有人知道何时再开始. 然而, 到了时候裁判就进到场上, 吹响哨子, 那时球队再次聚集, 要打最后一分钟的球赛. 照样, 神进来, 在加略山上停止(暂停)‘预言的钟’. 这神圣的‘时间暂停’已维持了20多个世纪(2千多年). 不久, 救赎主要吹响号筒, 最后的行动‘周’(week, 即最后的7年)将在这地上继续进行.”[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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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七十个七”的各种解释法

 

三种解法

代表人物

第一段:首7个七 第二段:62个七 第三段:最后1个七
象征法(a) Leupold, F.F.Bruce 主前586-539 主前539-170 主前170-164
象征法(b) E. J. Young 主前539-440 主前440-4 主前4-主后70
象征法(c) C. F. Keil 主前539-主后30 主后30-敌基督 敌基督-主再来
象征法(d) A. B. Mickelsen 主前539-445 主前445-主后29 主后29-70
半象征法 M. G. Kline, 唐佑之, 张永信 主前539-主后30 主后30-主再来
字义法 Anderson, Hoehner, McClain, Pentecost, Walvoord, L.J.Wood, Whitcomb 主前445-396 或

主前444-395

主前396-主后32 或

主前395-主后33

敌基督-主再来(俗称七年灾难的时期)

【 改编自马有藻,《异梦解惑者 — 但以理书诠释》, 页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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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但以理书的490年

 

过去490年    ←   但以理   →    将来490年
70×7年安息年的荒凉(以色列的罪恶) 70年被掳至巴比伦(神的审判) 70×7年完成神的计划(以色列的盼望)
利26:34-35 耶25:11; 29:10 但9:24-27


[1]               威明顿著, 《威明顿圣经辅读: 卷上》(香港: 国际种籽出版社, 1986年), 第311页.

[2]               马有藻著, 《异梦解惑者  —  但以理书诠释》(台北: 天恩出版社, 2004年), 第138-149页.

[3]             马有藻表示, 前三个目的论及人多方面的罪行. “罪过”(希伯来文: happesha {H:6588}), 指超越神吩咐的罪行; “罪恶”(希伯来文: hattaot {H:2403})是离开神心意的罪行; “罪孽”(希伯来文: ‛avon {H:5771})是从内而外的罪愆. 这三种罪行(代表一切罪)在主耶稣第一次降临时便蒙解决, 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为世人赎罪舍命, 为罪人广开救恩的门. 彼得斯(G.N.H. Peters)称, 罪的消除就是国度建立的基础, 国度能建立, 全因罪被对付清楚. 这样, 前三点就为后三点铺路. 同上引, 第139页.

[4]          根据王正中的《圣经原文字典》, “七”(希伯来文: shâbhûa‛ / shâbhua‛ {H:7620})意谓“七个的、为期七(天、周、年…)、一周、七七节, 在旧约中出现20次, 最多被译作“七”(9次), 其次“七七”(5次), 也译作“七日”(4次)、“节令”(1次)、“七日”(1次). 这字在创29:27-28两次被用来指“七年的一周”(week of 7 years). 注: 创29:27-28原文直译为“满了这位(指拉结)的七(shâbhûa‛ , 即“七年”), 我们将把这另一位给你, 因为你服事我另一个七年.  雅各就如此行, 他满了这位(指拉结)的七( shâbhûa‛ , 即“七年”), 他就把他的女儿拉结给雅各为妻.”

[5]               以色列(犹太)的历法不单是七日为一周(week of 7 days, 正如在 出23:12), 也以七年为一周(week of 7 years,正如在 创29:27-28), 也请参 利25:3-4,8-10的原则.

[6]               尼希米记首两章告诉我们, 亚达薛西作王第20年, 下令重建耶路撒冷城墙. 《大不列颠百科全书》(Encyclopedia Britannica)指出此日是在主前445年3月14日. 威明顿著,《威明顿圣经辅读: 卷上》, 第311页.

[7]               赖若瀚称“Synecdoche”为“举偶法”, 即“根据一种物质上的关系而以一项事物或观念来代替另一项事物或观念; 例如罗12:1 “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 将身体献上, 当作活祭 …”.此乃“举偶法”, 以“身体”代替“全人”. 赖若瀚著, 《实用释经法》(香港: 福音证主协会, 1993年), 第253页.

[8]               J. A. Montgomery, “Daniel”,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 (T & T Clark, 1972), 第375页.

[9]               菲利普斯(John Phillips)指出, 先知玛拉基很可能就在主前396年左右说预言. 换言之, 首七个七结束时正是旧约正典完整与结束的时候(Exploring Daniel, 第151页).

[10]             奉主名聚会(俗称“弟兄会”, Brethren)的安德森爵士(Sir Robert Anderson)是最早提出这计算的人. 他是英国著名的伦敦警察厅(Scotland Yard)的大城市警察厅副厅长(Assistant Commissioner of Metropolitan Police)和刑事调查局主任(Chief of the Criminal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 多年从事刑事调查工作使他精于细察与考究复杂的资料. 由于具备勤读细查的态度、明察秋毫的观察力, 他准确地算出“69个七”的日期. 他在所著的《批判学家穴中的但以理》(Daniel in the Critics’ Den)一书中, 证实但以理书的“69个七”是从主前445年(亚达薛西王下令重建耶路撒冷城, 尼2:1; 5:14)至主后32年(主耶稣基督这位“受膏君”进入耶路撒冷, 太21:1-10). 他以犹太历法和公历的计算法(包括考虑闰年、纠正不同日历所产生的误差等)证实了主前445年至主后32年共有483年, 或173,880天(483年 x 360天 = 173,880天), 当这个天数满足, 基督(受膏君/受膏者)就进耶路撒冷城, 过后被杀害(被剪除), 应验了 但9:26的预言. Rightly Dividing the Word: Things that Differs (Amainthakarai, Madras: Amainthakarai Gospel Hall, 1995), 第78-79页. 有关安德森的生平事迹, 请参 2002年12月份, 第37期《家信》的“属灵伟人: 罗伯特·安德森”.

[11]             公历(也称“格列高利历”, Gregorian Calendar)是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Pope Gregory XIII, 1502-1585) 对“儒略历”(Julian Calendar)进行修订后, 于1582年颁行的历法, 即目前全世界通用的阳历. 此历法将1年分为12个月, 或365天, 而每4年1次的闰年(leap year)则是366天.

[12]             主耶稣荣耀地进入耶路撒冷意味着他正式以“受膏君”的身份呈现在以色列民面前, 故百姓以迎接“弥赛亚”(受膏者)的口吻高唱:“和散那, 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可11:9).

[13]             Robert Anderson, The Coming Prince (Grand Rapids: Kregel Publications, 1957), 第127-129页. 注: 此书是1957年第10版的再版本(reprinted 1957 from the tenth edition). 它最先于1881年由伦敦一家出版社(Hodder & Stoughton, London)出版, 可见安德森早在19世纪时就提出这精确的计算法, 是此算法的先驱.

[14]             安德森所著的《将要来临的君王》(The Coming Prince, 1882)获得各界好评. 达拉斯神学院(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的约翰.瓦沃德博士(Dr. John F. Walvoord)评论道: “这是一本解释但以理书的一流经典著作, 特别论及第9章的预言. 此书多年来被公认为这方面的权威著作, 常被引述, 在讲解但以理书的七十个七方面有新颖独创的见解… 若要明智地研究预言, 此书是每位牧师和平信徒书架上所不可少的.” 弗雷德里克.塔福特博士(Dr. Frederick A. Tatford)也表示: “在但以理书的七十个七和相关的课题上, 此书解释得最好.” 《浸信会见证》(Baptist Testimony)亦同样表扬: “罗伯特·安德森爵士乃巨人中的巨人, 他所写的一切都值得保存在藏书室的书架上. 此书讨论但以理书的七十个七, 和将要来临的敌基督, 被公认为这题目的权威著作.” 此书是喜欢研究预言的读者所不可少的.

[15]             圣经以360天为1年, 参 创7:11,24; 8:3-4.

[16]             威明顿著, 《威明顿圣经辅读: 卷上》, 第311页.

[17]             Robert Anderson, The Coming Prince, 第128页脚注. 也参此书第124页的内容和脚注.

[18]             赫拿博士(Dr. Harold Hoehner)写道: “将69乘七年再乘360日, 得出的总数是173,880日. 主前444年至主后33年, 相隔了阳历476年. 将476年乘以365.24219879或365日5小时48分45.975秒(1年有3651/4日), 得出的总数是173,855日6小时52分44秒或173,855日. 换言之, 需要在主前444年至主后33年相隔的476年之外, 再加上25日. 由(主前444年)3月5日再加上25天, 就是(主后33年)3月30日, 也就是主后33年的尼散月10日. 这日正是耶稣光荣进入耶路撒冷的日子.” Harold Hoehner, Chronological Aspects of the Life of Christ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77), 第138页, 摘自麦道卫著, 《新铁证待判》(香港九龙: 福音证主协会, 2004年简体字版), 第273页.

[19]             J. Dwight Pentecost, “Daniel”, in The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Wheaton: Victor Books, 1985), 第1362-1363页.

[20]             Alva J. McClain, Daniel’s Prophecy of the Seventy Week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69).

[21]             这三位学者皆认为亚达薛西王下令重建耶路撒冷城的日期是在主前444年3月5日, 而耶稣基督进入耶路撒冷是在主后33年3月30日. 详情请参上述赫拿(Hoehner)的著作.

[22]             此乃A. G. Fruchtenbaum的看法. 但不少学者认为“许多人”也包括反对犹太人的回教领袖们, 他们在这“和平之约”的约束下, 不得不让犹太人在耶路撒冷重建已毁的圣殿(注:启11:1-2暗示在七年灾难中的前三年半, 圣殿已被建成和使用).

[23]             威明顿著, 《威明顿圣经辅读: 卷上》, 第311-3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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