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教会历史(一): 初期教会的信念


(A)  为何要查考教会历史

亨利.福特(Henry Ford)[1]说过一句名言: “历史是废话”(History is bunk). 在强调“此地此刻”(here and now)的社会中, 以上的哲学充满每一个角落. 我们常听到许多否定历史价值的看法: “过去年代的信仰和做法, 在这不断进步的时代是无关痛痒的.” “作为基督徒, 我们在圣经中拥有神所默示和绝对无误的指导, 不必在乎那不属神所默示和可能犯错的教会(及其历史).” “我们不是等到19世纪时, 才重新发现任何有价值的事物!”[2]等等. 虽然如此, 让我们花一点时间, 停顿片刻, 反思一下历史的价值:

(1)历史见证耶稣基督: 英语有一句话说“History is His story”(历史是有关他[神]的故事). 它不是“陈词滥调”(cliché), 因基督应许与他的子民同在, 直到世界(原文作“时代”)的末了(太28:20). 我们岂可忽略在整个时代中寻找这应许的证据? 岂可不信主能再次成就这应许?

(2)历史使人明白过去: 神要求所有以色列人的父亲向他们的子孙们解释他们民族的历史(申6:20-25); 以色列人的民族历史是一个在圣经中重复的主题(诗44; 徒7). 我们能否向我们的子孙或非信徒解释一些历史的课题, 例如我们如何领受圣经? 或谁决定哪一卷书是神所默示的?[3]

(3)历史启发激励读者: 希伯来书11章的作者以简练地评述信心勇士的历史, 来启发读者. 这些历史(特别是当中许多细节)看来取自非旧约圣经的历史资料.

(4)历史仍然不断重演: 历史不断重演. 初期教会所遇到的许多异端邪说和棘手问题, 仍然充斥着现今的教会(阅读初期教会的历史能帮助我们更有效地处理这类问题, 译者按).

我不是要求你赞同初期教会所做的一切, 此文章的目的是要显示一个事实: 认识教会历史, 特别是使徒时代后第1个世纪的历史, 将会帮助和启发今日的我们去了解何谓遵照圣经的基督徒信仰. 然而, 我们必须承认一个严肃的事实: 比起19世纪或20世纪初期, 今日的西方社会与第1世纪的异教主义(paganism)有更多的共同点.

 

(B)  初期教会受严历逼迫

司提反是第一名为了确认耶稣是弥赛亚和主而殉道的基督徒. 使徒行传记载教会在犹太人手里, 遭受连续不断的逼迫. 逼迫的铁锤不久便转落罗马帝国手中. 基督以后的前3个世纪, 基督徒不断遭受罗马政府的反对和迫害, 直到这逼迫在第4世纪达到戏剧性的顶峰(crescendo).

初期的基督徒被“边缘化”(marginalized), 有关他们受苦的详细记录并不多. 但肯定的是, 殉道多次多方临到多人. 有报道记述年幼的孩童和年老的祖父母为基督被人处死; 例如波利卡普(Polycarp, 主后66-155年)为主殉道,[4] 还有一名母亲目睹她5个孩子在她眼前活活地被人处死. 其中一个少数存留的见证人报道中, 叙述了发生于法国的里昂(Lyon, 即法国东南部城市), 在马可.奥勒利乌斯皇帝(Emperor Marcus Aurelius, 主后161-180年)[5]手下的逼迫. 布兰蒂娜(Blandina)是一位作奴隶的基督徒. 她公开承认基督, 拒绝以异教的偶像起誓. 以下是见证人报道的摘录:

“我们都感到害怕, 而布兰蒂娜(Blandina)肉身的女主人极其痛苦, 担心她(布兰蒂娜)因肉身的软弱而无法勇敢地承认基督; 但布兰蒂娜充满能力, 以致那些轮流以各种酷刑, 从早到晚虐待她的人们都感到疲乏, 承认他们输了 — 他们再也想不到其他方法来使她屈服. 他们感到惊讶万分, 因见她在遍体鳞伤, 且是伤口裂开下还在呼吸.”

由于无法逼使她否认基督, 她过后“被挂在竞技场地(arena)的一根柱子上, 被放出来的野兽当作食物.” 可是, 野兽竟没有吃她. 就这样, 每日在这残酷的“游戏”(games)期间, 布兰蒂娜和另一位青年基督徒, 本提库斯(Ponticus, 15岁), 必须目睹其他基督徒惨被虐待. 其他44位基督徒在这类“游戏”中殉道. 当局为了叫众人惧怕而否认基督复活, 便把他们的尸体焚烧成灰, 然后丢进罗讷河(Rhone).

在马克西米讷斯(Maximinus)的残暴统治下, 逼迫基督徒的运动再度兴起. 此人乃君士坦丁(Constantine)的对手, 君士坦丁是第4世纪初叶, 第一位自称是基督徒的罗马皇帝. 马克西米讷斯(Maximinus)视基督徒为叛国分子. 初期教会的历史学家优西比乌斯(Eusebius)[6]写道:

“每一个人都顺从他的意愿, 除了基督徒. 在他卑鄙可耻的暴政下, 他们以微笑面对死亡…. 男性基督徒忍受诸般酷刑如火烧、刀剑、十字架、被野兽撕裂、被浸死、被砍断肢体、被火印烙伤、眼睛被刺甚至被人挖出、全身被废等等, 他们当中也有不少人饿死、被扣上锁链, 以及被逼下到矿场工作.”

对于女性基督徒, 她们也受到残暴的迫害:

“其他人(指女性基督徒)当被拖去受性凌辱时, 她们宁可以死把她们的灵魂交给主, 也不愿活着把她们的身体交给人凌辱.”

 

(C)  为何基督徒遭受逼迫

虽然基督徒并没暴力行为(non-violent), 也对政治不感兴趣(apolitical),[7] 当权者和普通百姓仍然排斥和厌恶基督徒, 因为:

(1)福音排外性的要求(exclusive claims): 基督徒坚持宣告说唯有耶稣基督是救恩的道路(徒4:12), 这与当时流行的“多元论异教主义”(pluralistic paganism)[8]互相冲突.

(2)积极热心引领异教徒归主: 这种“反社会”(anti-social)的行为表示这所谓的“新宗教”不容忽视.

(3)拒绝敬拜皇帝: 凯撒(Caesar)被认为具有神明的身份和地位; 拒绝敬拜他的塑像表示对他和罗马帝国不忠.

(4)对基督信仰产生怀疑和误解: 基督徒被误解或控告为“无神论者”(atheism; 因为基督徒没有肉眼可见的神像或殿宇); 有“吃人肉的习惯”(cannibalism; 因为误解基督徒真实地“吃人肉”, “喝人血”, 参约6:50-58); 犯上“乱伦”(incest; 因为基督徒彼此称呼弟兄姐妹). 我们不难理解, 教会越受逼迫, 就越显得神秘(因为被逼在私下聚会和进行活动), 结果异教世界就越发对她产生怀疑和误解.

 

(D)  学习一些永久性功课

今日有许多温柔的声音, 要诱惑我们离开合乎圣经的信仰, 要我们妥协, 不再承认耶稣基督为主和唯一的救法. 不过, 圣经教导和教会历史鼓励我们, 要相信真理是“当买的, 也都不可卖”(箴23:23), 纵然所当付的代价极其昂贵. 此外, 教会历史也提醒我们, 很多基督徒, 特别是在西方世界以外的地方, 今日仍然活在被公开逼迫的烈火中, 被自己国家人民弃绝. 惨无人道的逼迫仍然出现在中国、印尼、苏丹北部和许多伊斯兰教国家. 我们需要同样以不以福音为耻的态度和勇气, 公然宣告相同的真理, 并在“基督信仰兴起后的社会”(post-Christian society)活出牺牲自我的相同生命.[9]

博饶本(E. H. Broadbent)在《走天路的教会》一书中指出: “全盛的罗马帝国倾其全力企以征服教会. 教会并没有反抗或反击, 一心跟随主的脚踪, 为了爱主的原故而甘心忍受一切. … 基督徒虽然是公认的良民, 但为了信仰, 他们不能向罗马君王或圣像烧香跪拜, 因此他们都被控以不忠于罗马帝国的罪名. … 到了第一世纪末期, 基督徒就全被列为非法份子, 整个罗马帝国各地的人民, 群起有计划和有组织地迫害基督徒, 其间虽经过有几段间歇的平静时期, 但当每一次攻击和逼迫再爆发时, 都变本加厉.

“凡承认主名的人, 都给抄家, 被捕下狱, 而被处死的亦不计其数, 其中还有不少要忍受各种难以言喻的酷刑. 凡向政府告密的人都得重赏, 而庇护信徒的却和信徒一样给定罪, 一同被处死; 给检查发现的圣经, 全部烧毁. 后来, 到来第四世纪初期, 这一场在强盛的罗马大帝国与教会之间可歌可泣的争战中, 看来似乎要使教会倾于崩溃, 但基督徒仍然表现那种‘虽至于死, 也不顾惜自己性命’的精神; 他们虽未有反抗, 但却不屈不挠, 始终没有被征服.”[10]

约翰.甘乃迪(John W. Kennedy)恰当地表示: “大约在第二世纪中叶, 有一个匿名的作者写信给狄奥格讷丢(Diognetius, 另译“底尼提”), 信中他谈到基督徒社区中的生活. 他的话可算是整个罗马帝国最后对基督徒评价的一个总结. 他说: ‘基督徒展示给我们一个奇妙的生活方式. 他们虽然是在自己的故乡, 却仿佛是异乡客旅, 忍受异乡人一切的难处; 任何一个外地, 对他们而言却又好像是家乡一般, 正如任何一个家乡又好像是外地一样. 他们在地度日, 却是属天的公民. 他们遵守地上的法律, 同时他们的生活又超越法律. 虽然曾受众人责骂, 他们仍爱众人.’ 殉道者的热血浇灌了福音的种子, 圣灵的果子成了教会的见证.”[11]

 


[1] 译者注: 亨利.福特(Henry Ford, 1863-1947)是闻名的美国汽车制造商, 创办福特汽车公司(1903), 发明装配线生产发, 使美国成为汽车大国.

[2] 译者注: 这句话可能意谓历代以来, 人都不断发现许多有价值的事物(特指科学上日新月异的发明), 并穷于应付这些事, 哪有时间去查考过去的历史呢?

[3] 译者注: 有关圣经如何的形成, 以及如何决定哪一卷书是神所默示的, 即如何鉴定“正典”(Canon)与“次经及伪经”(Apocrypha and Pseudepigrapha), 请参 2001年4月份, 第17期《家信》的“圣经问答: 圣经的正典”;  2001年5月份, 第18期《家信》的“圣经问答: 何谓次经?”; 2003年3月份, 第40期《家信》的“圣经问答: 启示与默示有何分别? 何谓提后3:16的圣经和正确译法?”.

[4] 译者注: 波利卡普(Polycarp, 主后66-155年)是士每拿教会的监督, 亦是使徒约翰的门徒. 当时罗马帝国盛行“敬拜皇帝”(emperor worship),因罗马皇皇帝(即凯撒, Caesar)自称具有神性, 要人民称呼皇帝为“主”, 并向他烧香敬拜. 波利卡普拒绝服从, 结果被判不忠而被捕. 逮捕他的警察长希律(Herod)和希律的父亲尼西特斯(Nicetes)两人合劝波利卡普说: “告诉我, 只要说‘凯撒是主’有何损失? 来吧, 快向凯撒烧香献祭, 这样便可保全性命.” 波利卡普坚持不从. 当他被带到罗马地方总督(proconsul)面前, 总督劝他只要否认基督, 便得以自由. 波利卡普说出一段感人肺腑的话: “我服事他(基督)86年, 他从未亏待我, 我岂能亵渎我的主和救主呢(my Lord and Saviour)?”(参 Andrew Miller, Miller’s Church History, 第167页. 按一些文献记载, 最后一句是“我岂能亵渎那救我的君王呢?”(参 Mark Water [comp.], The New Encyclopedia of Christian Martyrs, 第124-125页). 波利卡普临死不屈, 被焚烧致死前还高声称颂赞美主, 为历代殉道者留下美好榜样; 参 2003年3月份, 第40期《家信》的“本月主题: 基督的称号 — 主”.至于波利卡普殉道的日期, 有学者推算是主后156年2月23日( (Mark Water), 156年(Miller), 169年(Unger)等, 参 Tom Wilson & Keith Stapley (gen. eds.), What the Bible Teaches (vol. 10): Revelation by Jim Allen (Kilmarnock: John Ritchie Ltd., 1997), 第72和145页. 学者们不能肯定波利卡普的出生或殉道的日期, 主要是因他们对他所说的86年持有不同看法(有者认为86年是指他受洗了86年; 若是如此, 他必然在很年幼时就受洗(婴孩洗礼?), 不然他的年龄必然很高), 也参 Henry Wace & William C. Piercy, A Dictionary of Christian Biography (Peabody, Massachusetts: Hendrickson Publishers, 1994), 第849页.

[5] 译者注: 马可.奥勒利乌斯(主后121-180年)乃主后161-180年的罗马皇帝. 他是“新斯多葛派”(Neo-Stoic)哲学的主要代表, 宣扬禁欲主义和宿命论, 对外经年用兵, 对内迫害基督徒, 著有《自省录》12篇, 死于军中.

[6] 译者注: 优西比乌斯(Eusebius of Caesarea, 主后260?-340年)是该撒利亚的主教(监督)和教会历史学家. 他在罗马皇帝迫害基督徒时下狱, 著有《基督教教会史》、《君士坦丁传》、《编年史》等.

[7] 译者注: 当代基督徒晓得本身是属“天上的国民”(腓3:20), 所盼望的福和等候的国是属天而非属地的, 所以他们虽按照圣经来顺服掌权者, 努力作个好公民(罗13:1-7), 但对地上的政治不感兴趣.

[8] 译者注:  “多元论异教主义”(pluralistic paganism)指异教信仰中所主张的“多神论”, 这与基督信仰中的“一神论”(只有一位神, 但这独一的神有三个位格, one God three Persons)互相冲突.

[9] 译者注: 上文乃译自 Keith Bintley, “Early Church History (1): The Conviction of the Early Church” in Precious Seed (Vol.57, No.1, February, 2002), 第22-23页. 译者在文章内加入一些注解, 以阐明混淆难明之处.

[10] 博饶本著, 梁素雅, 王国显合译, 《走天路的教会》(香港尖沙咀: 晨星出版社, 1986年), 第15页.

[11] 约翰.甘乃迪著, 刘志雄编译, 《见证的火炬》(台湾: 提比哩亚出版社, 1997年二版), 第70-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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