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子论(三): 基督的职事与工作
(文接上期)
(E) 圣子的职事
主耶稣常被称为“基督”或“弥赛亚”(约1:41; 4:25-26). “基督”或“弥赛亚”同是“受膏者”(the anointed one)的意思, 只不过“基督”是希腊文 Christos {G:5547}的音译, “弥赛亚”则是希伯来文 Messiah {H:4899}的音译.[1] 旧约中有三种职事是受膏的, 即先知(王上19:16)、祭司(出28:41)和君王(士9:8; 撒下2:4; 王上1:34). 这预表主耶稣基督的三重职事 — 先知、祭司、君王. 论到基督的职事(职分, ministry), 马有藻指出, 基督除了作先知、祭司、君王之外, 还有作救主、元首和审判官的职事. 我们按时间次序来讨论基督这六大职事.
(E.1) 先知(Prophet)
神在古时借着先知向人说话, 表明他的旨意. 根据申18:15的记载, 神必为以色列兴起一名先知, 并以他为神与人之间的代言人, “耶和华你的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 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我, 你们要听从他.” 使徒彼得把这节应用在耶稣基督身上(徒3:22), 主耶稣基督也自称是神的代言人(约4:19,25-26). 除了耶稣基督, 没有一个先知能完全彰显父神的旨意, 但基督来到世上时, 将父神完全向人表明出来(约1:18). 基督升天后, 这方面的职事便告中止.
(E.2) 救主(Saviour)
耶稣基督是救主! 这是四福音中的一个主要命题, 也是书信中一个引发阐释基督徒伦理道德生活的基础, 如罗马书1至11章的主题是基督的救恩, 12至16章则是基督徒的生活, 连串前后两部的钥字‘所以’(罗12:1)就以上文(罗1至11章)为基础和根据, 来劝勉信徒过敬虔生活. 当基督第二次再来时, 他向世人显明的身分之一就是救主(罗11:26; 多2:13; 帖前1:10; 来9:28). 有关基督作为救主的职分, 下文有进一步的解说[参(F.4) 基督代死的救赎].
(E.3) 祭司(Priest)
耶稣基督在世时, 他的祭司身分虽不明显, 但他在约翰福音17章为人代求, 实为执行祭司的职事. 在归回天家后, 他主要的职事就是正式成为信徒的大祭司, 每日为信徒代求(来7:25; 也参 来4:14);[2] 这俗称为“在右边的事奉”一直维持直到他第二次再临. 诗110:4将基督的祭司职分追溯到麦基洗德的等次(比较 来5:6-10; 6:20; 7:11). 殷保罗(Paul P. Enns)指出, 作为祭司: (a)基督继续代表信徒, 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来7:24); (b)基督完全拯救信徒, 因为他的代祷永不终止(来7:25); (c)基督本身没有罪妨碍他尽祭司的职责(来7:27); (d)基督只献上一个祭物, 便完成祭司的赎罪工作(来10:12).[3]
(E.4) 元首(Head)
除了大祭司的职事, 耶稣基督今日在天上也执行元首(头, head)的职事. 论到基督, 保罗说他是万有之首, “又将万有服在他的脚下, 使他为教会作万有之首”(弗1:22). 此外, 基督也是教会的元首(头, head), “他也是教会全体之首. 他是元始, 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 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18). 为此, 保罗劝勉作肢体的信徒“惟用爱心说诚实话, 凡事长进, 连於元首基督. 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 百节各按各职, 照着各体的功用, 彼此相助, 便叫身体渐渐增长, 在爱中建立自己”(弗4:15-16). 作为“教会的元首”, 基督负上作头带领、建立身体(教会)的职责. 他赐下各样恩赐, 使整体教会(基督的身体)得以增长, 长大成人(弗4:8,11-13). 建立教会的工作自五旬节开始, 今日仍旧进行, 直到基督第二次再临.
(E.5) 审判官(Judge)
这是基督第二次再来才执行的职事. 值得留意的是, 他第二次再来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他“为圣徒而来”(教会被提); 那时他要先审判神的家 — 教会, 那是在“基督台前审判之时”(林后5:10; 林前3:12-15; 弗6:8; 西3:24-25; 罗14:10). 那时, 所有信徒将在基督的审判台前受“工作的审判”(与罪无关, 只是“得到或失去奖赏”, 参 来9:28; 林前3:14-15).
基督第二次再来的第二阶段是他“同圣徒而来”, 就是地上经历了七年大灾难后, 基督同他的教会(圣徒)从天上驾云降临, 回到地上(第一阶段基督只来到“空中”, 未到地面上, 帖前4:17; 第二阶段他则回到地面上, “脚必站在 … 橄榄山上”, 亚14:4). 在这阶段, 基督将审判以色列民(太25:14-30), 然后审判地上列国的外邦人(太25:31-46; 珥3:1-8). 审判以色列人和外邦人后, 基督将设立1千年的天国(或称“千禧年国”). 在这国度建立时, 基督在地上实施他作为审判官的权柄, 审判作恶不义的(亚14:16-19; 启20:7-10). 千禧年国之后, 基督将在白色大宝座执掌大法官审判之权, 审判一切不信和不义的人(启20:11-15; 徒17:31; 约5:27-30). [注: 有关基督再来的第一与第二阶段之不同点, 请参本文附录(3)]
(E.6) 君王(King)
创49:10预言弥赛亚是从犹大支派而来, 并要执掌王权. 撒下7:16论到弥赛亚将拥有一个王朝, 和一个永远的宝座. 神也在诗2:6宣告, 他将立他的儿子(基督)在耶路撒冷为王. 基督首次降生时本要作以色列的王, 借此成为全地之王(路1:32-33; 约18:37), 但这职事因人“悔改”的条件未能达到完全(太3:2; 约3:3), 所以被神押后到基督第二次再临时才成就(太21:43; 徒3:21), 那时他将成为“万王之王”(启19:16). 如上文所说, 他在审判以色列民和列国后, 将设立千禧年国, 成为“天国的王”, 实施君王权柄, 如分配治理之权(太19:28; 也参 路19:17,19), 统管治理全地, 作“全地的王”(亚14:9). 即使在千禧年国之后, 基督仍然执掌王权, 统管万有, 他的国度“必存到永远”(但2:44). 感谢神, “他的权柄是永远的, 不能废去, 他的国必不败坏”(但7:13-14).
(F) 圣子的工作
(F.1) 基督大能的创造
圣子主耶稣基督创造了宇宙万物. 使徒约翰说: “万物是借着他造的. 凡被造的, 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约1:3); 保罗也说: “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 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 一概都是借着他造的, 又是为他造的”(西1:16). 希伯来书宣告说: “就在这末世, 借着他儿子晓谕我们, 又早已立他为承受万有的, 也曾借着他创造诸世界”(来1:2); 论到圣子时又说: “主啊, 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 天也是你手所造的”(来1:10).
基督不仅创造宇宙万物, 也管辖和持续他所造的一切, 如经上所记: “他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 是神本体的真像, 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来1:3), 又说: “他在万有之先, 万有也靠他而立”(西1:17). 基督以他的大能“托住”(维持)他所造的万物, 使它们靠他得以建立, 得以存活. 诚然, 他是宇宙万物的创造主, “诸天述说神的荣耀, 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诗19:1). 他是生命的主, 一切活物从他支取生命, 得以存活(约1:4; 11:25; 14:6).
(F.2) 基督的道成肉身
“道成肉身”这一名词, 是指永生神的儿子主耶稣基督所做的一种行动, 即取了另外一个“性质”(nature), 就是人性. 为了达到这个地步, 他情愿屈尊, 甘为童女马利亚所生. 基督虽被童女所生, 具有完全的人性, 却仍旧永远具有一个无瑕无疵的神性, 这神性是他在亘古以前已经有的; 道成肉身之后, 他在地上的日子同时拥有一个无罪的人性(比较 约1:14; 腓2:7-8; 提前3:16).
成了肉身的圣子必须是绝对无罪的, 才能为人赎罪, 所以基督必须被童女所生. 赛7:14预言到童女生子这件事,[4] 而太1:23表明基督的降生, 正应验了童女生子一事. 值得注意的是,太1:23称马利亚为“童女”(希腊文: parthenos {G:3933}, 意思很清楚是指处女). 太1:18强调, 马利亚是在与约瑟一同过夫妻生活之前就怀孕的; 这节经文更说明她的怀孕是圣灵的工作.太1:25又指明, 直到基督的出生前, 马利亚还是处女. [5] 路1:34也提到, 马利亚从来没与男性发生关系.[6] 简言之, 圣经多处清楚阐明基督是被童女所生, 这确保他出生时, 具备圣洁无罪的人性.
(F.3) 基督施行的神迹
先知以赛亚曾预言, 弥赛亚能叫瞎子看见、聋子听见、哑巴说话、跛子行走(赛29:18; 32:3; 35:5-6; 另比较 番3:19). 当约翰的门徒来问主耶稣是否是弥赛亚时, 主耶稣提起这些预言, 加以应用在自己身上, 证实自己乃是以色列人日夜等候的弥赛亚(太11:4-5). 主耶稣基督施行上述和其他的神迹, 证明了他的神性和弥赛亚身份.
(a) 主耶稣的神迹证明他的神性:
主耶稣所行的神迹
乃是唯独神能行的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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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稣的工作 | 神的工作 | |
1 | 平静风和海(太8:23-27) | 诗107:29 |
2 | 医治瞎子(约9:1-7) | 诗146:8 |
3 | 赦免罪恶(太9:2) | 赛43:25; 44:22 |
4 | 叫死人复活(太9:25) | 诗49:15 |
5 | 使5千人吃饱(太14:15-21) | 珥2:22-24 |
(b) 主耶稣的神迹所表明有关千禧年的意义:
神迹 | 有关千禧年的意义 | 经文 | |
1 | 水变为酒
(约2:1-11) |
喜乐与满足 | 赛9:3-4; 12:3-6 |
2 | 使5千人吃饱
(太14:15-21) |
昌盛与丰富 | 赛30:23-24; 35:1-7 |
3 | 在水面上行走
(太14:26) |
环境转变(物理原则的转变) | 赛30和 41章 |
4 | 捕获多鱼
(路5:1-11) |
丰盛; 对动物界的掌控权 | 赛11:6-8 |
5 | 平静风和海
(太8:23-27) |
对物质(自然界)的管治权 | 赛11:9; 65:25 |
6 | 医治瞎子
(太9:27-31) |
除去肉体和属灵的瞎眼 | 赛35:5 |
7 | 叫死人复活
(太9:18-26) |
长寿: 信徒不会死亡 | 赛65:20 |
在圣灵的带领下, 使徒约翰写约翰福音时, 只选择记载主耶稣所行的七个神迹, 来证明他的神性与权柄. 这特选的七大神迹含有代表性意义, 意味着耶稣基督在人类生活各方面所拥有的掌控权.
约翰福音特选记载的七大神迹 | ||
主耶稣所行的
七大神迹 |
属灵意义:
基督掌控 |
|
1 | 水变为酒(约2:1-11) | 物质 |
2 | 医治大臣的儿子(约4:46-54) | 空间 |
3 | 医好病了38年的人(约5:1-18) | 时间 |
4 | 使5千人吃饱(约6:1-14) | 量 |
5 | 在水面上行走(约6:16-21) | 自然界 |
6 | 医治瞎子(约9:1-41) | 不幸 |
7 | 叫拉撒路复活(约11:1-44) | 死亡 |
(F.4) 基督代死的救赎
为了要拯救罪人, 基督必须代替罪人受死, “因为罪的工价(代价)乃是死”(罗6:23). 神学家称基督的死为“代赎的死”(vicarious death), 字词的意思是“以一个代替另一个”; 薛弗尔(Lewis Sperry Chafer)称之为“代替的死”, (substitutionary death), 简称“代死”. 以赛亚书第53章强调基督之死的代替性质, “那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 为我们的罪孽压伤. 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 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53:5). 彼前2:24也大意相同, “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 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 就得以在义上活. 因他受的鞭伤, 你们便得了医治”; 又说: “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受苦有古卷作受死), 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 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彼前3:18). 保罗也说: “神使那无罪的(无罪原文作不知罪), 替我们成为罪, 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後5:21).
三一神学院(Trinity College)研究院的院长殷保罗(Paul P. Enns)表示, 有两个希腊文的前置词说明基督之死的代替性意义. 第一个是 anti {G:473}, 太20:28说: “人子来, 不是要受人的服事, 乃是要服事人, 并且要舍命, 作(希腊文: anti , 代替)多人的赎价”(比较 可10:45). 路11:11中 anti 的用法, 也有代替的意思. 另一个前置词是 huper {G:5228}, 意思也是代替, 如提前2:6说, 基督“舍自己作(希腊文: huper , 代替)万人的赎价”. 加3:13也教导同样真理: “基督既为(希腊文: huper , 代替)我们受了咒诅, 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 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死去, 代替全人类受罪的刑罚. 圣洁公义的神因基督付清了罪的代价而得到满足, 就在这个基础上, 神宣告凡信靠基督之人为义, 得与神和好(罗5:1-2), 恢复人与神的交通, 使信者得称为神的儿女(约1:12).
另一个与基督代死有密切关系的概念就是“救赎”(redemption). 基督的代死完成了救赎的工作. 林前6:20形容信徒是“用重价买来的”. “买”是译自一个希腊字agorazô {G:59}, 这字是用来描述奴隶在古时的市场上公开拍卖. 基督仿佛从罪的奴隶市场上, 将信徒买赎回来, 释放他们, 使他们获得自由(比较 林前7:23; 加3:13; 4:5; 启5:9; 14:3-4).
(F.5) 基督身体的复活
基督在死后第3日荣耀的复活. 这身体的复活是极其重要的: (a)复活确定了基督信仰的功效. 保罗说: “基督若没有复活, 你们的信便是徒然, 你们乃在罪里”(林前15:17); (b)复活证明了父神已接纳圣子的赎罪工作(参 诗16:10; 来5:7); (c)基督必须复活升天, 圣灵才会降临(约14:16; 16:7; 比较 约7:39); (d)基督的复活应验了旧约圣经和主自己的预言(诗16:10; 太16:21), 证明圣经预言和基督所言的可靠性.
基督的复活是一件诚然可信的事实, 因它具备许多驳不倒的证据. 基于有限的篇幅, 我们仅能简练地列举几样:
(1) 空的坟墓: 基督的坟墓是空的, 假设基督不是真的复活, 那就是有人偷去他的尸体. 门徒不可能是偷尸者, 因为当时有精兵把守坟墓, 并以巨石堵住墓口, 且加上封条. 偷尸者若是敌人的话, 他们为什么不展示尸体, 来证明基督复活是虚构的谎言? 基督的空墓, 就是复活的明显证据.
(2) 裹尸布的形状: 圣经说, 当约翰进入坟墓, “看见就信了”(约20:8). 约翰看见裹尸布放在那里, 保持一个身体的形状; 而头巾是“另在一处卷着”(约20:7; 比较 约11:44). 约翰明白到, 没有人能从裹尸布中偷去尸体, 而让裹尸布仍保持身体的形状. 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主耶稣的身体离开裹尸布而去 — 他复活了![7]
(3) 复活之主向人显现: 在主耶稣复活后的40天内, 很多人看见复活之主的显现. 这些人中有信主的妇女、两个前往以马忤斯的门徒、彼得和其他使徒、在同一个场合看见主的那5百多个信徒、主的兄弟雅各、使徒保罗等等(太28:1-10; 路24:13-35; 林前15:5-8), 这些都是有关复活之真实性的重要证据(证人).
(4) 门徒完全的改变: 基督死后, 门徒因害怕犹太人而躲在家中关上门(约20:19). 当他们听到妇女报告有关主耶稣复活的事, 仍然存着怀疑的态度(可16:14; 约20:24-29). 可是当主向他们显现后, 他们完全改观. 约18:15-27那位惧怕犹太人而不认主的彼得, 与使徒行传第2章那位站在犹太人群中宣传主耶稣的彼得, 简直判若两人, 最合理的解释就是他与其他使徒一样, 真的看见复活的主了, 因而信心与勇气大增.
(5) 擘饼记念主(守主日): 初期教会的信徒开始在每个星期日(主日)聚会, 擘饼记念主耶稣的死、复活和再来(徒2:42; 20:7; 林前16:2). 这个延续至今的擘饼聚会意味着主耶稣已经复活了.
瓦沃德(John F. Walvoord)强调基督的复活具有极其深广的重大意义. 首先, 复活是基督在地上的结束, 复活标志着基督受自我限制时期的完结.[8] 此外, 复活结束了基督羞辱的时期. 复活之后, 基督的荣耀不再被遮盖(约17:5; 徒9:3,5), 他已升入高天, 坐在天上的宝座上. 再者, 复活一事标志着复活的人性首次进入天堂(启1:13), 也标志着在天堂, 一件新的工作的开始 — 基督成为尊荣的大祭司(来4:14-16; 6:20). 复活的荣耀之主, 是人类的新代表, 他是基督徒的代祷者(来7:25).(Jesus Christ Our Lord, 第223-224页)
(F.6) 基督凯旋的升天
新约有三处经文记述主耶稣基督升天的情景(可16:19; 路24:51; 徒1:9). 彼得也提到基督升天的证据, 并指出他差遣圣灵降临, 而这位在五旬节降临的圣灵被众多的人见证他的到来(徒2:33). 彼得更进一步强调, 基督的升天正应验了诗110:1所说的, “耶和华对我主说: 你坐在我的右边, 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参 徒2:34-35). 彼得在书信中也说: “耶稣已经进入天堂, 在神的右边. 众天使和有权柄的, 并有能力的, 都服从了他”(彼前3:22).
如上文所指出, 基督升天对信徒而言是意义深远的. 首先, 他升天作信徒的大祭司, 使信徒能靠他来到神施恩的宝座前, “我们既然有一位己经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 就是神的儿子耶稣, … 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的, 来到施恩的宝座前, 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4:14,16). 其次, 这位大祭司永远活着, 为信徒永远代求, 拯救到底(来7:25). 此外, 基督升天, 成为教会的元首(头), 赐下各样恩赐给他在地上的肢体 — 教会, 正如保罗所说: “他(基督)升上高天的时候, 掳掠了仇敌, 将各样的恩赐赏给人”(弗4:8). 这些恩赐帮助身体(教会)的增长(弗4:11-13).[9] 还有一件值得鼓舞的事, 升天的基督正为我们预备天上的住处(约14:1-3), 这情况就像一些东方的富户, 在他的广大庭院中增设居所, 让已婚的儿女在里面居住. 感谢神,不久的将来, 基督将要再来, 接我们到天上的居所, 永享福乐.
(F.7) 基督第二次再来
圣经给我们的盼望是, “弥赛亚”(基督)最终要复兴一切. 换句话说, 基督将第二次再来, 实现了教会荣耀的盼望, 即所谓的“教会被提” — 死了的信徒先复活, 活着的信徒身体改变, 然后一同被提到空中与主相遇, 永远与主同在(林前15:51-58; 帖前4:13-18; 多2:13). 过后, 天上将进行基督台前“工作的审判”(林前3:12-15), 以及天上羔羊娶亲的筵席(启19:7-10). 这些事将发生在基督第二次再来的第一阶段(俗称“主为圣徒而来”).
当教会被提、在天上受工作审判, 然后以基督新妇的身份出席天上羔羊娶亲的婚筵之际, 地上将发生七年灾难(启6-9章). 七年灾难的后3年半(被称为“大灾难”, 但12:1; 太24:21),撒但将借着敌基督攻占耶路撒冷, 开始逼迫和残杀以色列民. 这大灾难将达到顶点, 发生世界大战(启16:14-18). 这时, 基督将同他的圣徒(教会)而来, 回到地上拯救他在地上的百姓以色列民(亚14:4-5), 并且审判以色列人(太25:14-30)和列国万民(太25:31-46), 然后, 基督将在地上设立一千年的“天国”(俗称“千禧年国”), 并作“天国的王”统管万国(弥5:4; 亚9:10). 这是基督第二次再来的第二阶段(或称“主同圣徒而来”). 有关第一与第二阶段的不同点, 请参本文附录(3).
旧约圣经多处论及基督将来到世上作王统治, 例如: (a)诗2:6-9: 基督将在耶路撒冷作王管治世界万国; (b)诗24:7-10: 基督是凯旋归回的君王, 要荣耀地进入耶路撒冷, 施行管治; (c)赛9:6-7: 基督作为神子施行他的统治; (d)赛11:1-16: 基督的政权是一个公平的管治(1-5节)、和平的管治(6-9节)、叫以色列和万国得着复兴的管治(10-16节); (d)赛35:1-10: 在弥赛亚国度中,复兴的地和复兴的民所得的福气; (e)但7:13-14: 基督要统治万国和万民; (f)亚14:9-21: 以色列的敌人要被摧毁, 基督的统治要临到世界. 基督设立天国, 作王统治, 是神给大卫的应许, 亦是以色列人历代以来日夜期待的荣耀盼望. 感谢神, 作为羔羊新妇的教会, 也必与基督同得永远的荣耀.
(G) 结论
马有藻总结时写道: “耶稣是一位历史人物, 这是绝对毫无置辩的, 证实他的史证物证庞大无比, 远超世上任何人物(奇怪得很, 在这绝大优势的证据下, 接受他的人仍比接受其他人物少). 因他卓越无俦的属性, 足以显明他是神差派人间的代言人, 他的属性匪疑所思, 他是神, 又是人, 故他的生命才真是万世师表, 他的影响流传万代.”[10]
诚如M·R·狄贺安(M. R. DeHaan)所说: “他从未写过一篇文章, 但有关他生平的书充斥世上每一个图书馆, 每一个角落; 他从未写过一行诗句, 但全地皆充满赞誉他的诗集; 他从未写过一首歌曲, 但全球满溢颂扬他的歌曲; 他从未进过大学, 但他的桃李门生遮蔽天下; 他从未学过医科, 但他曾医好上千百的人, 连心灵创伤者受他的愈治, 更数以百万计; 他从未领过一支军队, 但他却拥有数之不尽的基督精兵, 而人人肯为他的缘故, 甘愿摆上一切, 甚至自己的生命; 他确是史无前例, 后无来者的‘超人’.”[11]
(全文完)
附录(1): 谁是赛7:14的“童女”和其“子”?
赛7:14说: “因此, 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 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 这节记载神给不信的犹大王亚哈斯一个兆头, 就是将会有一个童女怀孕生子, 这儿子要称为以马内利(意即“神与我们同在”). 这“童女”和其“子”究竟是谁? 马有藻指出, 我们可从三方面着手这问题:
(1) 历史应验说(Historical Fulfillment): 此说认为赛7:14的预言已经完全在历史上应验. 这解说认为“童女”(希伯来文: ‛almâh {H:5959})一字不是指“未婚少女”, 而是“成婚妇人”. 照当时情况, 母子二人便有不同“配搭”:
a. 母是以赛亚的妻子, 子是“玛黑珥沙拉勒哈施罢斯”(赛8:1). 但以赛亚本有儿子(名为“施亚雅述”, 参 赛7:3), 所以支持这见解的人士便被迫说以赛亚之妻早死, 赛8:3的女先知是他的第二房妻子(如 H. M. Wolf; J. C. Laney), 而子是赛8:3的“玛黑珥沙拉勒哈施罢斯”(另名“以马内利”).
b. 母是亚哈斯的妻子, 子是后来她所生的犹大王希西家(如J. D. W. Watt; W. C. Kaiser).
c. 母是犹大国内任何一个女子, 生子取名有“神与我们同在”(“以马内利”)之意, 以示国家有望(如O. Kaiser).
(2) 单应验说(Single Fulfillment): 此说认为这预言是“弥赛亚的预言”, 是向大卫全家发出(“你们”, 赛7:14), 非向亚哈斯一人, 故不用在以往的历史上找应验. 支持这说法的有: E. J. Young; Merrill F. Unger; F. L. Feinberg等. 杨氏(E. J. Young)表示, 任何一种解说均需指出三点: (a)孩子的诞生是一个兆头; (b)其母必是未婚的童女; (c)孩子的出现将神带进人间来. 杨氏的总结是: 只有马利亚和主耶稣才能全面应验这三大重点. 然而, 杨氏的解法忽略了解释圣经预言的重要原则之一, 是要考虑这预言是否有“多重应验”(multiple fulfillments)的可能性. 若有的话, 我们必须决定何谓它最终的应验. “事前应验”(prefulfillment)是部分性的; “最终应验”(final fulfillment)才是全面性的. 例如珥1:1-2:11, 蝗虫之灾乃表示有军队从北方攻打犹大(2:20). 此事的“事前应验”发生在这预言200年后, 巴比伦攻打犹大. 但这预言的“最终应验”将发生于未来的灾难时期, 因它是指耶和华的日子(珥1:15; 2:1,11), 而上下文也具有灾难时期的特征.
(3) 双应验说(Double Fulfillment): 此说认为赛7:14的预言带有双重应验, 一是以赛亚之妻及赛7:3的儿子, 称“近观”(near view), 一是将来弥赛亚之母及弥赛亚, 称“远观”(far view). 支持这看法的有: J. D. Pentecost; H. Ridderbos; J. A. Alexander; G. W. Grogan等.
三一福音神学院(Trinity Evangelical Divinity School)的旧约和闪文研究教授阿切尔(Gleason L. Archer)正确指出, 赛7:14要表明以马内利预言的“双重性”(twofold aspect), 所以 ‛almâh 一词正是贴切理想的用语, 可同时指以赛亚的未婚妻子和马利亚. 那将成为这“子”的母亲, 即以赛亚的未来妻子, 本身是处女, 直到结婚之夜. 而童女马利亚在天使宣告他将成为耶稣的母亲时, 仍旧是“没人亲近过的处女”(virgo intacta). 按太1:24-25, 约瑟并没与她发生性关系, 直到她生了头生的孩子(主耶稣)之后.[12] 简而言之, 这段经文有近期的应验, 也有远期的应验: 近期的应验是指以赛亚与妻子所生的儿子“玛黑珥沙拉勒哈施罢斯”的出生(赛8:3); 远期的应验却是指耶稣基督借着童女降生, 太1:23解释了这经节的远期应验.
附录(2): “童女生子”还是“妇女生子”?
阿切尔教授(Gleason L. Archer)表示: “ ‛almâh {H:5959}一词的基本意思是未婚女子(maiden)或年轻女子(young woman), 所以 ‛almâh 并非如希伯来文字 bethûlâh {H:1330}一般专指童贞女, 例如创24:16指利百加是未与人发生性关系的处女( bethûlâh ). 无论如何, ‛almâh 在整本希伯来文圣经共出现7次(即 创24:43; 出2:8; 诗68:25; 箴30:19; 歌1:3; 6:8; 赛7:14), 没有一次是指失去贞洁的少女, 每一处都是指未结婚的童贞女, 如利百加一样. 处女利百加在创24:43也被称为 ‛almâh .”[13]
著名的希腊文学者佐德易阿特斯(Dr. Spiros Zodhiates)提出重要论点, 证实 ‛almâh 一词在圣经中指的是童贞女(virgin). 他表示, 一般人提出 ‛almâh 的意思并非童贞女, 因为如果以赛亚欲指“童贞女”, 他该会选用另一个希伯来文字 bethûlâh . 不过事实正好相反, 倘若以赛亚要表达童贞的观念, 他最可能选用 ‛almâh 这个清楚表达此观念的字. 因在旧约中, 没有一处出现 ‛almâh 的经文表明这字不能指童贞女. 反之, bethûlâh 一词往往需要进一步的描述, 方能知道它是否指童贞女, 例如创24:16形容利百加为“处女”( bethûlâh )后, 必须进一步描述“未曾有人亲近她”. 留意在同一章出现的 ‛almâh (创24:43, 《和合本》译为“女子”), 却不需另加描述. 前者( bethûlâh )需要进一步描述, 因为 bethûlâh 可指结了婚的女子(申22:24; 珥1:8), 不像‛almâh 只指未结婚的童贞女.
佐德易阿特斯进一步指出, 申22:24的“女子”( bethûlâh )已是别人的妻子, 怎可能是处女呢? 再者, 珥1:8的 bethûlâh 不该译作“处女”, 因为她是年轻的寡妇(曾有丈夫). 简而言之, 按希伯来文的用法, ‛almâh 应当译作“童贞女”. 在基督降生数百年前的希腊文旧约译本(俗称《七十士译本》, Septuagint)正确地把赛7:14的 ‛almâh 译成 parthênos , 即“童贞女”, 而圣灵也证实此乃真正的意思, 因他带领马太在引证赛7:14时选用 parthênos 一词(太1:23).[14] 总括而言, 我们该把赛7:14的预言译作“童女怀孕生子”, 而非“妇女怀孕生子”.
附录(3): 基督第二次再来的两个阶段之不同
基督第二次再来 |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
1 | 俗称“基督为圣徒而来”(Coming For His Saints)或“教会被提”(Rapture) | 俗称“基督同圣徒而来”(Coming With His Saints) |
2 | 与这事有密切关系的是“基督的日子”(Day of Christ)(林前1:8;林后1:14;腓1:6,10; 2:16) | 与这事有密切关系的是“主/耶和华的日子”(Day of the Lord)(彼后3:10;注:旧约用“耶和华的日子”(珥2:11) |
3 | “主为圣徒而来”是个奥秘,只在新约才被启示或揭晓的事 | “主同圣徒而来”是早在旧约就预言的事,在新旧约皆有启示或揭晓(但7:13-14;太24:27-30) |
4 | 只关系到教会(由信主得救的犹太基督徒和外邦基督徒所组成的召会) | 与教会无关,只关系到当时仍活在地上的以色列人和外邦人,包括信主与不信主的人) |
5 | 对象(主来的目的)只针对已信主得救的人(指基督徒或教会) | 对象针对得救和不得救的两种人(主将拯救已得救的信者,及刑罚不得救的不信者) |
6 | 为要拯救圣徒(基督徒)脱离神忿怒的日子(帖前1:10;注:这日子指圣徒被提后接下来的七年灾难) | 为要拯救那些在七年灾难里信靠基督且仍存活在世的人(包括以色列和外邦人) |
7 | 是突然发生或“即发的”(imminent),意即可随时发生,没有事先的预兆 | 是接着一连串明显事件(指经过七年灾难中所发生的种种事件,启6-9章)之后才会发生的 |
8 | 教会被带离地上(帖前4:17),去到天上(约14:2-3) | 教会被带回地上(犹14-15的“圣者”可指教会) |
9 | 从地上到天上的转移(教会被提到空中,帖前4:16-17) | 从天上到地上的转移(主的脚站在橄榄山上,亚14:4) |
10 | 圣徒(基督徒)都要改变(林前15:51) | 圣徒(基督徒)没有改变(已有荣耀的身体) |
11 | 有关以色列的“约”还未应验 | 有关以色列的“约”都逐一应验(耶23:5-8; 30:3-11; 31:27-37) |
12 | 世上万国和地上的受造物没改善 | 世上万国受审判(珥3:1-8),地上的受造物都被更新(赛65:1-25;罗8:19-22) |
13 | 撒但未受捆绑,仍活跃于接下来的七年灾难中;敌基督和假先知兴起(启13章) | 撒但被捆绑1千年,暂时不能活动(启20:1-3),敌基督和假先知被丢进硫磺火湖(启19:20) |
14 | 世界没有改善,未受审判,地上仍充满罪恶(太24:10-12) | 世界将受审判,公义全面被设立在地上(启20:6; 赛9:7) |
15 | 是有关“我们到他那里聚集”(帖后2:1) | 是有关“我们主耶稣基督降临”(帖后2:1) |
16 | 基督被形容为“明亮的晨星”(启22:16;彼后1:19) | 基督被形容为“公义的日头”(玛4:2) |
17 | 基督的降临不被世人所见(如晨星不易被人发现) | 基督以能力荣耀地降临,为世人所见(太24:27,30;启1:7) |
18 | 基督显现的身份(对于教会):新郎、救主、教会的头(弗5:25-27;多2:13) | 基督显现的身份(对于以色列):君王、救主、弥赛亚(赛7:14; 9:6-7; 11:1-2;罗11:26) |
19 | 基督徒受工作的审判— 是否得奖赏(林前3:14-15) | 以色列和列国受审判— 是否能进天国(太25:14-46) |
20 | 相关的主要经文:约14:1-3;林前15:51-52;林后5:10;帖前4:13-18;腓3:20-21 | 相关的主要经文:但12:1-3;亚14:1-21;赛65:17-25;启19:11-20:6 |
[1] 希腊文Christos和希伯来文Messiah的意思同是“受膏者”(the anointed one).
[2] 基督被称为信徒的“中保”(约壹2:1), 这“中保”一词在原文是 paraklêtos {G:3875}, 与约14:16的“保惠师”(指圣灵)是同一字. 这词的意思是辩护律师, “在拉比的著作里, 这名称可指一个提供法律援助(legal aid)或一个代表某人求情(intercedes)的人. … 这词无疑是指一个在法律上的辩护者(advocate)或辩方顾问(counsel for the defense)”, Fritz Rienecker, Linguistic Key to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Edited by Cleon L. Roger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80), 第786页.
[3] 殷保罗著, 《慕迪神学手册》(香港九龙: 福音证主协会, 2003年五版), 第230页.
[4] 有关赛7:14所论到的童女生子一事, 请参本文附录(1): 谁是赛7:14的“童女”和其“子”? 以及附录(2): “童女生子”还是“妇女生子”?
[5] 太1:25说: “只是(约瑟)没有和她(马利亚)同房, 等她生了儿子.” 所以马利亚肯定还是处女(童女).
[6] 路1:34记载: “马利亚对天使说: 我没有出嫁, 怎么有这事呢?” 马利亚也清楚表明她还是童女.
[7] 林达思(Barnabas Lindars)解释说: “情况可作这样的理解, 约翰这里是说, 裹头巾还是圆形卷着, 正如裹着耶稣的面部一样. 按照这个解释所得的结论是, 约翰是指, 复活一事并没有令裹尸布混乱了. 耶稣是经过裹尸布出来, 连裹头巾也不用拆除.”[The Gospel of John, in The New Century Bible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2), 第602页]. Raymond Brown引用了不少资料来证明这个理论, 见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XIII – XXI, in Archor Bible, 34 vols. (Garden City, N.Y.: Doubleday, 1970), 2:985.
[8] 基督的“自我限制”是指他“虚己”一事(腓2:7的“虚己”一词在希腊原文是 kenoô {G:2758}, 意谓“倒空自己”). 有关基督的“虚己论”(Kenoticism, 亦称 Kenosis ), 请参2008年5/6月份, 第76期《家信》的“基要教义: 圣子论(二): 基督的神人二性”一文中的“(D.3.3) 虚己与二性合一 ”.
[9] 薛弗尔(Lewis Sperry Chafer, 1871-1952)表示, 基督现今主要有两大工作: (a)基督现今在天上的工作 — 在天上的圣所尽大祭司的职责(来8:1-3); (b)基督现今在地上的工作 — 与地上的教会同在(太28:18-20), 透过圣灵来完成他在信徒身上的工作(弗3:16-17).
[10] 马有藻著, 《基要信仰概论》, 第66页.
[11] 同上引, 第66-67页. 上文主要参考 殷保罗著, 《慕迪神学手册》(香港九龙: 福音证主协会, 2003年五版), 第230-232页; 马有藻著, 《基要信仰概论》(台北: 中国信徒布道会, 1989年), 第64-67页.
[12] Gleason L. Archer, Encyclopedic of Bible Difficultie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82), 第268页.
[13] 同上引, 第267-268页.
[14] Spiros Zodhiates, The Hebrew-Greek Key Study Bible (Chattanooga, TN: AMG Publishers, 1991), 第861-862, 16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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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带子
刊登于2008年7&8月份第7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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