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论(三)


(文接上期)

(E)     圣经的正典

如果圣经是神所默示的, 随之而来的一个重要问题是: 我们怎么知道哪些书卷是神所默示的? 有何标准去确定哪些书卷是神所默示的? 这就是我们现在要讨论的题目  —  圣经的正典!

(E.1)   正典的定义

“正典”(canon)一词是指默示的书卷. 根据殷保罗(Paul P. Enns), 英文“Canon”一词是从希腊文kanon而来, 很可能, 它更是从希伯来文qaneh而来, 意思是“量度的竿”.[1] “正典”(canon)与“正典性”(canonicity)这两个名词, 都是用以量度和确定那些书卷是不是受神默示而写. 马有藻亦指出, “正典”一词本意“量度的竿”(结40:3)或“量度的杖”(启11:1), 后来喻作“真理的标准”(源自量度的准则之观念), 更是指圣经的书卷. 质言之, 所谓“正典”就是标准, 一切真理也以此为准绳, 也以此为量度的取舍.

根据麦道卫, “正典”的英文名称“canon”一字的字根是出于“reed”(意即“苇”)(英文cane; 希伯来文为ganeh; 而希腊文为kanon). 英文“reed”乃指量度尺, 后来作“标准”来解. 第3世纪的教父俄利根(Origen)用“Canon”一字指“信仰的规条”, 人们衡量与估计的标准. 后来, 该字解作“清单”或“索引”.  “Canon”的意思也用来指“一份官方接受的书卷目录”.[2]

确认一本书卷为正典是重要的. 以新约正典而言, 殷保罗指出以下几个因素:

(1)     辨认真假的必要: 假的作品(著作)充斥, 以及真的著作备受攻击是一个原因. 举例说, 马吉安(Marcion)除了保罗的书信外, 拒绝接受旧约和其他新约书卷(他还更改路加福音, 以迎合自己的教义).

(2)     书卷内容的权威: 新约著作的内容, 见证它本身的权威性, 这些作品自然地被收集起来, 被公认为正典.

(3)     使徒作品正典性: 使徒的著作在公开敬拜中被使用, 但人还需去确定当中哪些作品是正典.

(4)     圣经书卷被焚烧: 到最后阶段, 在主后303年, 罗马皇帝戴克理先(Diocletian)颁布谕令, 焚烧所有宗教书籍(特别是圣经), 这事导致新约书卷被收集起来.[3]

(E.2)   正典的观念

把“正典”这观念用于圣经上虽是基督徒起首, 但“正典”这一观念却是源远流长. 正典的观念是犹太教信仰的基础, 正因此故, 从旧约起, 犹太人从不接受“次经”(Apocrypha)或“伪经”(Pseudepigrapha)为神的话语. 正典这观念的开始是根据犹太人三个根深蒂固的观念:

(1)   神的观念: 神是独一的、绝对的、无上的、具有至上权威的. 既是这样, 凡他所说的, 都带着权威.

(2)     启示的观念: 这位神并非高高在上, 独享人的敬奉膜拜, 而是主动和乐意地与人接触及交往, 将自己的心意、计划、期望、要求向人启示及显明; 要人透过他的启示(言语和作为)来认识他.

(3)     默示的观念: 犹太人授命将神的启示记录下来, 其中过程有神的灵(圣灵)默示圣经作者, 使其记录带备权威, 而这权威与神启示的权威是一致的; 因为默示的权威是人受托的权威, 而启示的权威是神内蕴的权威, 两者的权威是相等的, 并无高低. 所以犹太人认为, 书(启示记录)的性质便决定了该书是否属于正典, 而书的默示性与作者(神的授权人)又产生莫大的关系, 正典的决定因此在乎书的作者有无神之受托权了.[4]


(E.3)   正典的书卷

诚如殷保罗指出, 犹太人和保守派的基督徒皆承认, 旧约的39卷书和新约的27卷书是神所默示的正典, 共66卷. 可是, 罗马天主教所承认的圣经共有80卷书(多了14卷), 因为它也承认“次经”(Apocrypha)为“半正典”(semicanonical).

(E.3.1)   旧约的正典

希伯来文《马所拉抄本》(Masoretic Text)中的旧约, 将旧约39卷书分成三类:

(1)     律法书(The Law, Torah, 共5卷): 即“摩西五经”: 创、出、利、民、申.

(2)     先知书(The Prophets, Nebhi’  im, 共8卷): 包括: 书、士、撒上下、王上下、大先知书、小先知书.

(3)     圣卷(另译“著作”, The Writings, Kethubim; 有时称为“诗歌”, 共11卷): 包括: (a)诗歌及智慧书  —  诗、箴、伯(共3卷); (b)书卷(或称“五卷”, The Rolls)  —  歌、得、哀、传、帖(共5卷); (c)历史书  —  但、拉-尼、代上下(共3卷).[5]

这39本书卷原本只计算为24本, 因为撒母耳上下、列王纪上下、历代志上下、小先知书、以斯拉记及尼希米记是合并为一的. 新约时代, 这种“三分法”(即律法书、先知书和圣卷)是被认可的(路24:44; 注: 连主耶稣也认同这三分法).[6] 其他名词如“经”(约10:35)和“圣经”(提后3:15), 都表明旧约的正典, 一般上是受承认与接纳的. 这种三分法也被犹太史学家约瑟夫(Josephus, 主后37-95年)、撒狄的米理多主教(或译“墨利托主教”, Bishop Melito of Sardis, 约主后170年)、特土良(Tertullian, 主后160-250年)及其他人证明. 普遍上, 主后90年的雅麦尼亚会议(The Council of Jamnia)被认为是旧约正典被公开承认的会议, 但还有几卷书的正典性在当时受到争议.[7] 虽然如此, 这只是当时这个新约的会议对这几卷书的正典性提出质疑和讨论, 不过事实上, 这些书卷已被先前的犹太大公会、犹太史学家约瑟夫, 甚至主耶稣本身承认为正典.[8]

(E.3.2)   新约的正典

书卷的确认与收集过程在第1世纪就开始了. 在很早的时期, 新约书卷已被确认. 举例来说, 保罗就曾确认了路加的著作, 视之为与旧约有同等地位(提前5:18引用了申25:4和路10:7, 并且称这两段经文为“圣经”). 彼得也确认了保罗的著作为圣经(彼后3:15-16). 此外, 使徒的书信不但受到确认, 并且在教会中流传, 被人诵读(比较 西4:16; 帖前5:27).

在后使徒时期, 罗马的革利免(Clement of Rome, 约主后95年)在一封信中, 提到最少有8本新约书卷; 安提阿的伊格那丢(Ignatius of Antioch, 约主后115年)也承认约有7卷新约书卷. 使徒约翰的门徒波利卡普(另译“坡旅甲”, Polycarp, 约主后108年)承认有15卷书信. 然而, 这并非意味着这些人不承认有更多的正典, 这些只是他们在书信中曾提及的书卷数目而已. 后来的爱任纽(Irenaeus, 约主后185年)写道, 他承认有21卷书. 罗马主教希坡律陀(Hippolytus, 主后170-235年)承认有22卷. 当时的一些问题书卷(即未被公认为正典的书卷)是希伯来书、雅各书、彼得后书、约翰二书及约翰三书.

更重要的见证, 是主后170年的“穆拉多利经目”(Muratorian Ca
non). 这经目将教会初期所承认为正典书卷加以收集. “穆拉多利经目”所收集的书卷包括了全部的新约书卷, 除了希伯来书、雅各书和约翰的一封书信之外. 到了第4世纪, 新约圣经的确认也发生了重大事故. 亚他那修(Athanasius)在主后367年的著作中, 提及新约的27卷书是唯一真实的圣经书卷. 主后363年, 老底嘉会议(Council of Laodicea)提到, 只有旧约的书卷和新约的27卷书可以在教会中诵读. 希坡会议(Council of Hippo, 主后393年)承认, 有27卷书. 迦太基会议(Council of Carthage, 主后397年)确定了, 只有这些正典书卷, 可以在教会中诵读.[9]

(E.4)   正典的鉴定

马有藻正确指出, 一本书是否该纳入正典内的最后原则, 并不是审阅该书是否带有属灵教训(在初期教会史中, 因误用了这原则来决定书的“正典性”, 结果雅歌书便摒弃门外), 而是该书的作者是否具有属神仆人的权柄:

(E.4.1)   旧约正典的鉴定

一本书成为正典全在乎该书作者是否有神的仆人, 即神的代言人(即“先知”的基本定意)的资格或条件,[10] 所以摩西被称为神的仆人(出14:31), 这不是自夸的言语, 乃是要建立自己从神而来的权柄. 此外, 他多次记述“耶和华对摩西说”, 为要指出他具有神的权柄而发言. 其他书卷, 只要作者带备神的权柄(如先知书的作者在其书卷的首段, 便开宗明义地记载他们蒙召的经过或时间, 好叫读者毫无疑问地接受他们从神领受的言语), 该书便可归为正典, 因为该书有神的代言人的权柄在其中.[11]

殷保罗也指出, 旧约书卷被确认为正典, 是有以下根据的: 哈里斯(或译“哈利斯”, R. Laird Harris)在其著作《圣经的默示与正典》(Inspiration and Canonicity of the Bible, 1969, 第167页)中追溯这种确认的源流: 摩西被承认是在神的权柄下写书的(出17:14; 34:27; 比较 书8:31; 23:6); 五经被认可的标准, 是根据它是否是来自神的仆人摩西. 在摩西以后, 神兴起了先知的体系, 继续向百姓启示自己(比较 申18:15-19; 耶26:8-15). 这些先知领受神的话语, 也将启示记录下来(比较 书24:26; 撒上10:25; 赛8:1; 结43:11). 哈里斯的结论是: “律法(书)是根据作者的地位, 而作者是被称为神的使者. 同样地, 后来的先知也获得了一定的地位, 他们的著作也获得同样的尊崇, 被视为神的话语. 书卷中包含的见证, 令书卷被人接受.”[12]

殷保罗总结说: “(旧约)圣经的正典性有以下几方面的试验标准. 该书是否显明神是作者? 该书是否显出是神借着中保说话?(例如出20:1; 书1:1; 赛2:1). 那位作者是不是神的发言人? 该作者是不是先知? 或者说, 他有没有先知的恩赐?(例如 申31:24-26; 撒上10:25; 尼8:3) 该书的历史是否正确? 该书是不是记录真实的事情? 犹太人怎样看那本书?” 总而言之, 旧约书卷成书时, 都已经是神的默示, 是拥有权威的, 所以这些著作得到人的认可. 一般上, 是当人确认了该书的作者是神的发言人, 其著作就被认可. 结果, 就有一系列的书卷被收纳为正典.[13]

(E.4.2)   新约正典的鉴定

新约的书卷成为正典的原则, 也是全在乎该书作者是否是主耶稣的使徒. 因为使徒(如先知般)也是主的授权人(参太10:40), 此乃最主要的准则.[14] 他们是主亲自选立的(可3:14), 主又赋予他们权柄(路9:1), 所以他们赋有特殊的权能, 如荷兰神学家雷特博(Dr. Herman Ridderbos)所说, 使徒是神启示显明的器皿, 他们的权能像天使般(参来2:4), 而主的救恩也要靠使徒的口传开. 其他非使徒手笔的书卷(如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希伯来书)也不成问题, 因为这些书的作者也是在使徒权柄的接纳下写成的, 如马可有彼得的监督, 路加有保罗(这两点有教父游斯丁[Justin Martyr]和帕皮亚[Papias]作证), 希伯来书有多使徒的权柄成分在内.[15]

根据殷保罗, 教会是以下列一些测试准则, 去确定这些书卷为正典:

(1)     使徒性(Apostolicity): 书卷的作者是不是使徒? 作者是不是与使徒有联系? 举例而言, 马可是根据彼得的权威写书(马可福音), 而 路加是根据保罗的权威写书(路加福音).

(2)     接纳性(Acceptance): 这本书是不是被教会整体所接纳? 教会对某书卷的认可是相当重要的, 假的书卷当然会被拒绝, 但也不否认一些合法的正典书卷, 可能延迟被认可.

(3)     内容(Content): 该书的内容是否与已被接纳为正典之书卷中的教义互相一致? 有一本假的作品, 即《彼得的福音》就是在此原则下被拒绝的.

(4)     默示(Inspiration): 该书是否反映出默示的本质, 次经(Apocrypha)和伪经(Pseudepigrapha)就是因为未能满足这个标准而被拒绝. 正典书卷应该包括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属灵价值, 反映出它是圣灵的工作.[16]

必须指出的是, 正典并非由教会自行编定出来的; 哪卷书是神所默示的话语, 可被称为“圣书”, 也并非由教会所决定. 反之, 教会只是识别或发现哪卷书自一开始便是由神所默示而来. 换言之, “并非因为某卷书获得神的百姓所认可, 而使它成为神的话语; 反之, 是因为它是神的话语, 而使它获得神的百姓所认可. 那就是说, 某卷书拥有神的权威, 是因为神赋予它权威, 而不是神的百姓给予它权威. 他们只能识别出哪卷书拥有神所赋予的权威.”(Geisler & Nix)

 

  不正确的观念 正确的观念
1 教会负责制定正典 教会负责发掘正典
2 教会负责审断正典 教会负责传扬正典
3 教会是正典的操控者 教会是正典的识别者
4 教会是正典的裁决者 教会是正典的见证人
5 教会是正典之母 教会是正典之子
6 教会是正典的主人 教会是正典的仆人

 

简言之, 圣经书卷成为正典, 全因它们本身具有神的权威(指启示的权威), 以及从神受托的权威(指默示的权威). 它们书成后, 即被认出有神的权威居于其中. 它们面世后, 便被教会收集起来, 后又被分门别类, 成为一套完整的新约启示记录. 圣经不是教会开大会来决定书的正典性, 而是因为它先具有正典权柄, 所以在教会大会中申订坚立其正典性, 如哈蒙德(另译“哈门”, T. C. Hammond)指出: “圣经不是经审定之汇集的书卷, 而是审定书卷之汇集.” 又如柏克(J. I. Packer)所言: “教会没有发明正典, 像牛顿没有发明地心吸力般; 教会只是发现圣经的正典权威, 如同牛顿发现地心吸力的定律而已.”[17]

 

(E.5)   正典的集成

根据马有藻, 一本书之所以成为正典, 是因其内容的权威及作者的权威, 所以该书写成后, 就立即被人察觉那书的“正典”成分, 而把它收集起来, 列为正典的一部分, 而全部正典的搜集过程可分为新旧约两方面来讨论:

 

          (E.5.1)   旧约方面

旧约的集成可分三大时期:

          (一)   写作与接受时期

旧约的书卷逐渐写成, 立刻逐一被认定是神的话语.

(1)   律法书的集成: 摩西完成五本律法书后随即成为正典, 因它是神的律法. 圣经有多处称摩西五经为神的律法书(如 书23:6). 摩西的后继人约书亚早已承认这律法是正典,并吩咐百姓遵守(书1:8). 这些律法书当时被祭司严加保管, 放在约柜旁, 以示神的圣言记录(申31:9-11, 24-26等), 是正典的记录.

(2)     部分历史书、诗类书及先知书: 这些书卷的作者虽不一定是先知, 但他们都是神的代言人, 所以虽然只写历史书或其他文学, 他们的书卷也被承认为正典. 这样, 一位作者继另一位写下神的启示, 这些作品便逐一加入原来五经的阵容, 成为正典.

(3)     其余的书卷: 当不同的作者写完其余的书卷后, 这些书卷便陆续受到当时人的尊重, 并保存下来, 因人们首先察觉这些作者在他们当中的生活与事奉所带出的权柄, 并加以留意将他们的话语记录. 待这等人的文字(书卷)一“出炉”时, 便立刻被采用、诵读、默想, 或作教导的准则. 当时大部分的经卷已面世, 但还没有正式的收集统归于一的行动.

 

          (二)   收集与整理时期

按照犹太遗传(Pirke Aboth和Baba Bathra)所说, 在以斯拉时代, 犹太人组织“大公会”(Sanhedrin), 文士以斯拉授权将旧约的书卷收集和组织起来. 为了百姓宗教生活的重建, 真理的教育与保存, 正典的收集及整理归类是必要的, 况且, 为了预防有人杜撰(凭己意捏造)神的话语, 正典的收集与整理是时机了. 以斯拉在收集神的正典之余, 又将旧约的书卷组织起来, 如将一些书末了的话加上补语, 使前后连串起来(例如历代志下最后一章之末[代下36:22-23]与以斯拉记首段[拉1:1-3]). 这种将书卷前后连贯起来的风格, 乃是因为敬虔的犹太人欲将神的启示作为一个有系统与相联的记录, 为一套权威记录.

 

          (三)   全套归一的时期

当时除了以斯拉所收集的经典(包括被掳前的作品, 及被掳后的书卷, 以及归回时期所写成的书卷等), 尚欠玛拉基书还未被纳入正典(此书于主前425年左右写成).该书后来在大公会的会议中被纳入正典. 麦道卫写道: “最后写成而被承认是属于正典的书卷是玛拉基书(约主前450-430年写成)和历代志(书写日期不会后于主前400年). 它们与其他希伯来正典书卷, 均出现在希伯来正典的希腊文译本之中; 该译本称为《七十士译本》(Septuagint), 在主前250至150年间译成.”[18] 自先知玛拉基之后, 以色列民经四百年的“静默时期”再无先知出现, 直到弥赛亚的先锋施洗约翰(参太11:9)出现, 人才能再次听见神的声音.

 

          (E.5.2)   新约方面

新约书卷的集成也可分成以上三个时期:

 

          (一)   写作与接受时期

与旧约一般, 新约书卷陆续写成, 立刻逐一被认定是神的话语.

(1)   属于使徒手笔的部分福音书: 凡是使徒的手笔, 又是有关主耶稣生平的书, 当一面世而流传在教会中时, 立时被当时信徒一致公认为正典, 与旧约正典同列(参 徒28:23;提前5:18; 彼后3:15-16).

(2)     其他福音书及使徒的书信: 从新约书信的启语词(开头的语句)中, 可见作者的权威, 从内文(书中内容)又再见他们的权柄(例如林前7:10,40), 而他们也以自己的书信作为神话语的一部分, 吩咐教会诵读与遵守(例如林前14:37; 帖后3:14-17; 西4:16), 如同遵守旧约正典一般(例如彼后3:15-16), 或彼此认为有属神正典的权柄(例如犹18引用彼后3:3; 提前5:18引用路10:17等).

(3)     启示录: 此书的权威在开始数节中显然可见(启1:1-3), 在结语时又见(启22:7,18-19). 作者在书内多次强调本书独特的地位与权柄, 对神话语的态度, 不能增删, 不能不读, 从这等的吩咐足见作者视自己的书如同旧约正典一般.

 

          (二)   收集与整理时期

新约书卷的收集与整理过程在教会史上是一个空白. 圣经学者们只能对这空白作一合理的臆测: 初期的教会(以耶路撒冷为中心)必先开始收集有关使徒的文墨(指书信), 尤其是在当时教会遭受迫害期间, 以免失去了具有权威关乎主的轶事记录及教会开始的典故. 同样, 后期的教会(以安提阿及罗马为中心)也着手收集使徒的资料, 以免失落了具有权威性阐释福音真理的书信.

 

          (三)   全套归一的时期

有关这段时期的资料, 教会史存留了一点零碎的记录, 从这些不齐全但甚宝贵的记录中可见, 新约27卷书在最后使徒约翰之后30年内, 已逐渐在早期教父的著作中显出归一的征兆. 早在第1世纪(主后70-120)最早期教父的著作中(如罗马的革利免[Clement, 主后95年]、伊格那丢[或译“伊革那修”, Ignatius, 主后107年]、波利卡普[或译“波利甲”, Polycarp, 主后117年]及巴拿巴[Barnabas, 约主后120年]等等), 我们见到新约正典已逐渐“归门别类”了.[19]

 

(E.6)   结论

杜克利(David Dockery)、马修斯(Kenneth Matthews)和斯隆(另译“施罗安”, Robert Sloan)在考究过种种证据之后, 在他们的近作《释经要义》(Foundations for Biblical Interpretation)中对圣经正典作出以下总结: “只要对神的保守有信心, 知道圣经正典的真正性质, 基督徒便不需要为我们所拥有的圣经是否可靠而感到困扰.”[20]

 

 

(F)     圣经的原文

圣经的原文不是由一种语言写成的, 而是采用了三种语言  —  希伯来文(Hebrew)、亚兰文(Aramaic)和希腊文(Greek). 绝大部分的旧约圣经是用希伯来文写的, 但以下几处经文却用亚兰文写成: 拉4:8 – 6:18; 7:12–26; 耶10:11; 但2:4 – 7:28. 新约圣经则是用希腊文写的. 神用希伯来文写旧约圣经和希腊文写新约圣经并非出自偶然, 乃是因为这两种语言有其他语言所没有的特性.

 

(F.1)   希伯来文

“希伯来文”在旧约圣经其实称为“犹大言语”(王下18:26,28; 代下32:18). 今天希伯来文的字型结构, 与古希伯来文一样, 皆是从右至左书写的, 只有字音字母(consonant), 没有母音字母(vowel), 例如“律法”的希伯来文torah在书写时是trh, 只是在发音时, 懂得希伯来文的犹太人很自然会加上适当的母音  —  这当然只限于已认识的字而已. 但在现时的希伯来文圣经中, 每个希伯来字的字音之下或左侧, 都有一些注音符号(pointings), 以方便学习, 所以trh变成torah, 即Torah. 这种母音系统大概源于公元6-10世纪期间, 由一群非常有学识的文士, 即所谓的“马所拉学者”(Masoretes), 附加在字音的字母上.[21]

 

圣灵选择采用希伯来文写旧约, 主要有两个原因: 首先, 希伯来文是一种图画(象形)文字; 生动活泼的讲述, 并且带着雄浑的借喻, 把故事变成戏剧化, 容易引人入胜. 希伯来语言具有一种功能, 易于把述说的事件“印入人的脑里”. 希伯来文涵具图画的思想, 所以它的名词都是具体而鲜明.[22] 它里面没有所谓的中性字(neuter, 介于阴性[feminine]与阳性之间[masculine]); 因为闪族(Semitic)[23]的每一样东西都是活泼(生动)的. 希伯来文作为一种图画的言语, 把神在他百姓之中的作为, 活泼生动地描绘出来, 这个民族便成为以后世代的榜样与例证(林前10:11).[24] 沃克(Larry Lee Walker)写道: “希伯来文是充满图象的语言 … 它不仅描绘一幅图画, 更是一出动画, 把整个事情的进程在思想中重演一遍(注意圣经中常用“看哪”一词, 这是典型的希伯来语, 移用至新约的希腊语). 以下数例都是希伯来普通的表达方式, 显示其描绘力量: ‘他起来行走’, ‘他开口说’, ‘他举目观看’, ‘他放声大哭’.”[25]

 

其次, 希伯来文是一种亲切、富感情的言语. 它不单单诉诸人的头脑或理性之中, 更进入人的内心和感情里面. 有时它甚至把整个民族都当作有位格的对象(例如玛1:2,3).这种言语, 常常以生活中的具体实质来说明, 而不是以抽象式或理论式来向人讲话. 希伯来文是一种表达信息的言语, 人用感觉去领受, 强如用思想去捉摸. 既然如此, 希伯来文就极其适合的向个别信徒表达, 和向敬拜神的群体表达, 正如在犹太人全族的敬拜中, 个人与永生神的关系, 都能表露无遗. 简而言之, 希伯来文既生动又简洁,[26] 且富有情感. 这些语言特质有助人在敬拜时进入心灵与真诚的情感中(参 约4:23-24), 不至于停留在思想的层面, 或徘徊在形式的外表上.


(F.2)   希腊文

希腊文字的起源, 可追溯至公元前2000年左右, 但真正的希腊文学著作要到公元前800年才开始面世; 经典的代表包括荷马(Homer)[27]那伟大的叙事式史诗. 在希腊本土流通的希腊文, 原有多种方言, 在不同方言的地区, 所采纳的字母也有出入. 到了公元前5世纪末, 希腊文的字母才正式统一. 在这段时间所采用的希腊文, 一般称为“古典希腊文”. 公元前3世纪初直到公元4世纪, 开始流行一种较为通俗的希腊文, 称为“通用希腊文”(或称“通行希腊文”, Koine Greek; 注: Koinê 意即普通、通用).[28]

 

自公元前4世纪, 亚历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 主前356-323年)征服了希腊、埃及和波斯, 建立了希腊帝国后, 便积极推行希腊化运动, 使希腊文化和语言传布希腊帝国的各个区域. 虽然罗马帝国较后在政治上取代了希腊帝国, 但在文化上, 希腊文化和语言的影响却持续不断, 而希腊文更成为当时最通行的语言. 主耶稣和使徒时代所用的希腊文, 就是“通用希腊文”.

 

圣灵拣选希腊文作为新约的语言, 乃因希腊文本身的独特语言性质. 首先, 正如贾斯乐(或译“盖司勒”, Norman L. Geisler)和尼克斯(William E. Nix)所指出,新约的希腊文是一种智慧的言语, 它需要经过头脑思想, 而不单是从心里想到, 就说出来的. 这是一个事实, 而许多希腊伟大的哲学家都给予这事实不少凭据. 希腊文更适于将神所启示之沟通思想或是反映编纂整理, 好使它成为一种简单的传达方式. 它比希伯来文更易于把可靠的变成可了解的言语. 正因这个原故, 新约希腊文是最有效的媒介, 用以表达新约的真理, 就好像希伯来文最适于表达旧约的传记记事真理一样. 由于希腊文具有一种技术上的精确性, 那是希伯来文所缺乏的, 因此旧约的希伯来文所表达的一般性神学真理, 在新约的希腊文中, 便能精确而简洁地陈述出来.

 

再者, 希腊文在当时几乎是一种全世界通用的言语. 在旧约时代, 神的真理本是启示给一个民族(以色列), 所以用他们本族的言语(希伯来文)来记载, 是十分合理的. 但在新约时代, 神更全备的启示, 却不限于这种方式. 主基督的信息要“传到万邦”(路24:47). 最适于传扬这种信息的言语, 当然就是全世界最普遍使用的那一种; 在当时地中海两岸, 希腊文是第1世纪国际流行的标准言语, 是当代最通用的语言.[29] 采用这广为人知的语言来记载和传扬福音, 是最适合不过了.

 

(F.3)   亚兰文

黄锡木指出, 虽然新约圣经大部分篇幅是用希伯来文写的, 但这种语言从来都不是一种非常通行的语言. 在以色列国南北分裂时期, 基本上, 希伯来文只有希伯来民族或以色列人使用. 随着南北以色列国相继灭亡(公元前8和6世纪), 希伯来文更被鲜为人用; 而在巴勒斯坦一带, 一般人所用的语言是亚兰文. 新一代的犹太人在这种语言环境下成长,自然以亚兰文为母语. 在新约时代, 希伯来文对于犹太人, 就如拉丁文对于罗马天主教一样, 主要是一种宗教用语, 只有在圣殿或会堂里才会使用(如在诗歌和祷文中).[30]

 

亚兰文与希伯来文很接近, 所采用的字母完全相同, 语法亦相似. 亚兰文最初主要为叙利亚以北的“亚兰”人所用, 也可能是亚伯拉罕等族长的言语(创28:2-5). 自公元前9世纪亚述帝国统治亚兰人之后, 这言语便成为古代世界最通行的言语, 也是波斯帝国的官方语言. 旧约圣经也有一些篇幅是用亚兰文撰写的(如创31:47; 拉4:8-6:18; 7:12–26; 耶10:11; 但2:4 – 7:28). 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分别记下希伯来文和亚兰文版对上帝的称呼, 即希伯来文“以利! 以利!”(太27:46)和亚兰文“以罗伊! 以罗伊!”(可15:34), 两者均是“我的上帝! 我的上帝!”之意; 随之的“拉马撒巴各大尼”是亚兰文, 意即“为什么离弃我”.[31]

 

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 亚兰文与希伯来文非常近似, 而两者的结构亦相近. 相比之下, 亚兰文运用的词汇较广, 其中有不少借用的名语, 以及很多不同的连结词. 亚兰文虽不如希伯来文那样和谐悦耳和富有诗意, 可是, 作为一种精确的表达工具, 它却可能略胜一筹. 亚兰文和由它所衍生的古叙利亚文, 后来在多个地方和多个时期演化为众多不同的方言. 它那种简单、清晰和准确的特性, 使它能切合日常生活的不同需要; 无论是学者、学生、律师或商人, 都觉得它合用. 在人形容在闪系语中, 它的地位相等于今天的英语.[32] 因此, 用它来写但2:4 – 7:28这段有关列国的预言, 是贴切不过的了, 使列国的外邦人也能明白神对列国的计划

 

          (F.4)   总结

有者如此说: “闪族(包括希伯来人)好像石矿场, 它开采的大石经希腊人加以精琢细雕, 配嵌起来. 前者产生了宗教, 后者开创了哲学.”[33] 我们也可以如此说:“生动简洁且富感情的希伯来文犹如石矿场, 它开采的信仰大石经希腊文加以精琢细雕, 配嵌起来. 前者深化了宗教信仰, 后者精确了神学教义.” 因此, 我们若有机会, 应当学习这两种语言, 即使不能精通, 至少晓得基本知识. 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于1524年说了一段值得反思的话: “由于我们热爱福音, 所以我们特别强调语言. 神用两种语言写圣经, 用希伯来文写旧约, 用希腊文写新约, 决不会是毫无理由的. 神所没有藐视, 反而从所有语言中拣选出来记载他的话的语言, 我们应格外重视, 超过其他语言. 我们不学习圣经所用的这种语言, 可说是罪过、耻辱, 何况神已经给了我们学者和书籍, 又赐予我们一切, 借以帮助和激励我们去完成这份工作.”[34]

 

(文接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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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次经(Apocrypha)

 

“次经”(apocrypha)或称“旁经”(deuterocanonical books)是一批在旧约正典完成之后出现的犹太典籍或著作, 大约完成于主前3世纪至主后1世纪之间(特指旧约次经). 那时犹太人经历乱世, 次经反映了该民族对乱世的反应和对未来的盼望.[35] 次经的英文“Apocrypha”一字源自希腊文字 apokruphos {G:614}, 是“隐藏”或“封闭”之意. 主后4世纪的耶柔米(Jerome)是第一位称这类文献为“次经”的人. 次经所包含的书卷是由罗马天主教加入旧约中, 初期教会和改革宗的教会皆不承认它们属于正典.

 

旧约的次经共有14卷; 而新约的次经至少也有11卷:[36]

 

  旧约的次经
1 多比传/多比雅书(Tobit, 主前2世纪初)
2 犹滴传/犹底特书(Judith, 主前2世纪中期)
3 以斯帖记补篇/以斯帖记续本(The Remainder of Esther / Additions to Esther, 约主前100年)
4 马加比书上卷/马加比一书(1 Maccabees, 约主前1世纪)
5 马加比书下卷/马加比二书(2 Maccabees, 约主前1世纪)
6 所罗门智慧书/所罗门智训(The Wisdom of Solomon, 约主后40年)
7 便西拉智慧书/传道经(Ecclesiasticus, 约主前180年)
8 巴录书(Baruch, 约主后100年)
9 三青年赞美歌/三青年之歌(The Song of the 3 Children)
10 苏撒拿传/苏撒拿记(The Story of Susanna, 主前1世纪)
11 比勒与大龙/彼勒与龙(Bel and the Dragon, 约主前1世纪)
12 玛拿西的祷告/玛拿西祷文(The Prayer of Manasses, 主前2世纪)
13 以斯拉续篇上卷/以斯得拉一书(1 Esdras, 约主前150年)
14 以斯拉续篇下卷/以斯得拉二书(2 Esdras, 主后100年)

 

  新约的次经
1 托巴拿巴名书(Epistle of Pseudo-Barnabas, 主后70-79年)
2 致哥林多人书(Epistle of the Corinthians, 约主后96年)
3 革利免二书/古代训诫(2 Epistle of Clement / Ancient Homily,约主后120-140年)
4 黑马牧人书(Shepherd of Hermas, 约主后115-140年)
5 马加比书下卷/马加比二书(2 Maccabees, 约主前1世纪)
6 彼得启示录(Apocalypse of Peter, 约主后150年)
7 保罗与特格拉行传(The Acts of Paul and Thecla, 主后170年)
8 致老底嘉人书(Epistle to the Laodiceans, 第4世纪?)
9 十二使徒遗训 (Didache, Teaching of the Twelve, 约主后100-120年)
10 希伯来人福音(The Gospel According to the Hebrews, 主后65-100年)
11 波利卡普(坡旅甲)致腓立比人书(Epistle of Polycarp to the Philippians, 约主后108年)
12 伊格那丢书信(The Seven Epistles of Ignatius, 约主后100年)

 

安革尔(或译“翁格”, Merrill F. Unger)在其所著的圣经字典中, 指出旧约次经不能列入正典的四个原因: (1)它们在有关史实与地理的资料上并不准确, 而且有时代上的差谬; (2)它们含有虚假的教训, 并鼓励一些与圣经相违的做法; (3)它们凭借文学的手法, 充满人造的内容, 与圣经的形式迥异; (4)它们缺乏一些特有的神圣原素, 如预言的能力、诗意及宗教(信仰)上的感受.[37] 贾斯乐(或译“盖司勒”, Norman L. Geisler)和尼克斯(William E. Nix)也道出以下几个反对上述旧约次经被接纳为正典的理由:

 

(1)   亚历山太的犹太哲学家斐罗(Philo, 主前20年-主后40年)经常引用旧约, 也承认圣经应分三部分的说法. 但他从未将次经当作神所默示的书卷引用.

(2)     犹太史学家约瑟夫(Josephus, 主后30-100年)很清楚地表明次经不在旧约之中, 称旧约共有22卷, 也从未将次经当作是圣经来引用.

(3)     耶稣与新约圣经的作者从未引用过次经, 却曾无数次引用旧约正典.

(4)     参加雅麦尼亚(Jamnia)会议(主后90年)的犹太学者均不承认次经为圣经的一部分.

(5)     许多早期的教父明言不承认次经; 其中有俄利根(Origen)、耶路撒冷的西里尔(或译“区利罗”, Cyril)及亚他那修(Athanasius)等.

(6)     耶柔米(Jerome, 主后340-420年)这位伟大学者是拉丁文圣经《武加大译本》(Vulgate)的译者, 公开反对次经属于正典的一部分. 他指出, 教会可以把次经作为“生活的例子和行为的指导”, 却不能“用它们来建立教义”. 他为此与地中海对岸的奥古斯丁(Augustine)争议. 起初, 耶柔米甚至拒绝将次经译成拉丁文, 后来才草率地译了几部. 在他死后, 旁人违其所愿, 将古拉丁文版中的次经直接收入他的《武加大译本》之中.

(7)     许多罗马天主教的学者在宗教改革时期, 拒绝接纳次经.

(8)     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与一些宗教改革领袖也都反对视次经为正典.

(9)     直到1546年, 在为反宗教改革运动而争辩的天特会议(另译“特伦特会议”, Council of Trent, 1545-1563年, 此乃天主教的会议)上, 罗马天主教才接纳次经的正典地位.[38]

至于新约次经, 贾斯乐(Norman L. Geisler)和尼克斯(William E. Nix)将它们被拒于“正典”门外的原因分述如下: (1)它们全部都只是获得短暂和部分地区的认可; (2)它们大都只是个别抄本的增补部分, 或只是在目录表中提及, 顶多能获得半正典的地位; (3)没有任何重要的正典或教会会议, 曾经把它们列为圣灵默示的新约书卷; (4)部分书卷之所以获得有限度的承认, 主要是因为它们自称正典书卷曾提及它(例如《致老底嘉人书》称歌罗西书4:16所提到的是它), 以及自称拥有使徒的权柄(例如《保罗行传》). 当澄清了这些问题之后(指分析和看清真相之后), 便可确定这些书卷不属正典.[39]

 


[1]               英文“canon”一词源自希腊文 kanôn {G:2583}, 意为“规则或准则”(rule or standard); 此希腊字在中文圣经译成“界限”(林后10:13,15,16); “理(指准则)”(加6:16). Kanôn 一字可能源自希伯来文 qâneh {H:7070}, 意为“芦苇”或“量杆”(reed or measuring rod), 参赛42:3; 46:6.

[2]               麦道卫著, 《新铁证待判》(香港九龙: 福音证主协会, 2004年简体字版), 第73页.

[3]               殷保罗著, 《慕迪神学手册》(香港九龙: 福音证主协会, 2003年五版), 第163页.

[4]               马有藻著, 《基要信仰概论》(台北: 中国信徒布道会, 1989年), 第19-20页.

[5]               根据巴克斯特(J. Sidlow Baxter), 我们今日的旧约全书共39卷, 其编排次序乃是根据旧约圣经的希腊文译本  — 《七十士译本》(Septuagint)的编排法, 但犹太人原本的旧约全书共24卷(先前是22卷), 可分成三大类. 这24卷书的编排次序如下:

(a)  律法书(The Law; Torah): ® 5卷

(即摩西五经: 创、出、利、民、申)

(b)  先知书(The Prophets; Nebhi’  im): ® 8卷

(b.1)前先知(Former Prophets, 共4卷: 书、士、撒母耳记上下、列王纪上下);

(b.2)后先知(Latter Prophets, 共4卷: 赛、耶、结、小先知书12册)

(c) 著作(The Writings; Kethubim): ® 11卷

(c.1)诗类书(Poetical Books, 共3卷: 诗、箴、伯) (c.2)五卷(The Scrolls, 共5卷: 歌、得、哀、传、帖) (c.3)先知-历史书(Prophetic-historical, 共3卷: 但、以斯拉记与尼希米记、历代志上下) (The Strategic Grasp of the Bible, 第64-65页).

[6]               主耶稣在路11:51说: “从亚伯的血起, 直到被杀在坛和殿撒迦利亚的血为止.”(也参太23:35). 此话意味着主耶稣确定与承认了当时犹太人所接纳的旧约正典. 按希伯来圣经正典的顺序, 第一卷书是创世记, 最后一卷则是历代志(注: 历代志上下二书在希伯来圣经本是合成一书); 亚伯是旧约记载的首位殉道者(创4:8), 按照希伯来旧约圣经书卷的次序, 撒迦利亚是最后一位殉道者(代下24:21). 所以主耶稣基本上乃是说: “从创世记直到历代志”, 即从旧约圣经第一本书直到最后一本书, 有“横越整个旧约”的意思. 此话证实主耶稣认同当时希伯来圣经的“三分法”.

[7]               殷保罗著, 《慕迪神学手册》, 第162页.

[8]               在这个由犹太拉比于雅麦尼亚(Jamnia)举行的会议中, 拉比们讨论的问题, 是环绕以斯帖记、箴言、传道书、雅歌和以西结书. 不过, 正如埃伟特(David Ewert)指出, “必须强调的是, 尽管有人对这些书卷提出质疑, 但从没建议要把它们摒于正典之外. 在雅麦尼亚举行的会议主要不是谈及‘接纳某些书卷加入正典之中, 反之, 是讨论某些书卷是否适合保留在正典里面.’” 麦道卫著, 《新铁证待判》, 第79页.

[9]               殷保罗著, 《慕迪神学手册》, 第163-164页.

[10]             R. Laird Harris, “Cannonicity”, in Zondervan Pictorial Bible Dictionary, ed. Merrill C. Tenney (Grand Rapids: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63), 第145页.

[11]             马有藻著, 《基要信仰概论》, 第20页.

[12]             殷保罗著, 《慕迪神学手册》, 第162页.

[13]             同上引, 第162-163页.

[14]             Charles Hodge, Systematic Theology (1) (Grand Rapids: Eerdmans, 1872), 第153页.

[15]             马有藻著, 《基要信仰概论》, 第20-21页.

[16]             殷保罗著, 《慕迪神学手册》, 第164页.

[17]             马有藻著, 《基要信仰概论》, 第21页.

[18]              麦道卫著, 《新铁证待判》, 第80页.

[19]             上文关于“正典的集成”主要是参考 马有藻著, 《基要信仰概论》, 第21-24页.

[20]             麦道卫著, 《新铁证待判》, 第87页.

[21]             罗庆才、黄锡木主编, 《圣经通识手册》(香港沙田: 基道出版社, 2005年), 第239页.

[22]             大多数希伯来字根是表达某种外在行动或指示某种自然物体. 例如: “决定”的本义是“砍”; “真诚”的本义是“钉稳”; “公道”的本义是“摆直”; “尊敬”的本义是“沉重”. 希伯来文中的抽象理念或神学概念也以具体名词来表达. 如“罪”就以下列说法来表达: “(打)不中的”、“弯曲”、“越界”; 而“思想”或“理智”则以“心”或“腰子”来表达; “情感”或“怜悯”以“肠”来表达(赛63:15). 其他如“角”可表达“力量”或“活力”; “骨”可表达“自我”; “种子”表达“后裔”(创3:15“女人的后裔”原文是“女人的种子”). 另如“手”或“臂”可表征“力量”; “沉下脸”表征“不悦”; “脸上发光”表征“接纳”等等.

[23]             闪族(Semitic)是指挪亚的儿子  —  闪(Sem)的后代之民族, 包括希伯来人、迦南人、阿拉伯人、亚述人、摩押人等.

[24]             威明顿著, 《威明顿圣经辅读: 卷下》(香港: 种籽出版社, 1986年), 第946页.

[25]             陈惠荣主编,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III)》(香港: 福音证主协会, 1995年), 第1737页.

[26]             希伯来文十分简洁, 要完全翻译成其他语文极不容易. 例如诗篇23篇, 原文(希伯来文)整篇只有55个字, 但多数译文需要以两倍字数来表达; 试看诗23:1(此节原文只有4个字;斜线划分原来的希伯来字): “耶和华 ( hwhy ) / (是)我的牧者 ( y[r ) / 我必不至( al ) / 缺乏( rsja )”. 中文翻译共用8词14字, 希伯来文却仅用4字.

[27]             荷马(Homer)是约公元前9-8世纪的古希腊吟游盲诗人, 著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 其生平及著作情况众说纷纭, 成为“荷马问题”.

[28]             罗庆才、黄锡木主编, 《圣经通识手册》, 第241-242页. 根据华莱士博士(Prof. Daniel B. Wallace), 希腊语言经过五个发展阶段: (1)前荷马时期(Pre-Homeric, 公元前1000年之前); (2)古典希腊文时期(Classical Greek, 公元前1000-公元前330年); (3)通用希腊文时期(Koine Greek, 公元前330-公元330年); (4)拜占庭希腊文时期(Byzantine Greek, 公元330-1453年); (5)现代希腊文时期(Modern Greek, 公元1453至今).

[29]             威明顿著, 《威明顿圣经辅读: 卷下》, 第946页. 经过千多年的演变, 今日在希腊国所说的现代希腊文(Modern Greek), 已经与“古典希腊文”或“通用希腊文”很不同. 字母虽是一样, 但语法结构却简化得多.

[30]             但在保守的群体中, 希伯来文仍然重要; 死海古卷中有很多文献, 以及早期的拉比文献, 均是用希伯来文写的.

[31]             罗庆才、黄锡木主编, 《圣经通识手册》, 第239-240页. 黄锡木亦表示: “虽然新约圣经有多处提及‘希伯来文’(如路23:38; 约5:2), 但一般认为, 这其实是指亚兰文.” 上引书,第240页.

[32]             麦道卫著, 《新铁证待判》, 第55页.

[33]             陈惠荣主编,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III)》, 第1737页.

[34]             凌纳格(Fritz Rienecker)著, 罗杰思(Cleon Rogers)修订, 《新约希腊文精华》(香港九龙: 角石出版有限公司, 1996年), 第vii页.

[35]             陈惠荣主编,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II)》, 第1158页. “次经”一词的希腊文虽意谓“被隐藏着”或“隐匿之事”, 但实际上, 次经的内容并无诡秘可言.

[36]             麦道卫著, 《新铁证待判》, 第78, 84-86页.

[37]             同上引, 第84页.

[38]             同上引, 第87页.

[39]             同上引, 第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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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Ruth says:

    可否发我圣经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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