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回最初原则之七大理由 (二) (A Return to First Principles: Seven Reasons Why)


译者注: 本文作者休凯恩(另译: 休·柯贺隐, Hugh Kane)曾在宗派(浸信会)里事奉主长达18年之久. 可是, 有一日, 他毅然离开宗派, 放弃素来所领的薪金, 加入了聚集归入主名下的基督徒聚会(或称“奉主名聚会”). 此举是误入歧途的错误选择, 或是归回最初的圣经原则?!…

(文接上期)

 

我断定这立场(作者休凯恩所指的是: 在宗派或公会中作牧师)是不合圣经的:

 

B.3       因为神所设立的敬拜秩序已被人的计划和新方法取代.

每逢主日所守的筵席(指擘饼聚会)是不需要特定的人作主席来主持. 神赐给信徒自由参与, 不限制于指派任何一人全全负责. 基督是自己的筵席之主(注: 林前10:21的“主的筵席”原文可译作“主的桌子”), 祂实行祂的主权, 靠着已从天上赐下的圣灵, 来引导和控制整个聚会的敬拜和进程. “主的灵在哪里, 那里就得以自由”(林后3:17).

 

人的思想  —  在古代习俗的支持下  —  认为我们需要人所委派的带领者, 来控制和引导神百姓的敬拜, 他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 耶和华说: “我的意念, 非同你们的意念, 我的道路, 非同你们的道路”(赛55:8). 让我们寻求学习神的意念和道路, 尤其是当祂已喜悦将它们启示我们. 显然, 在哥林多前书11章, 我们看到召会聚集的能力和目的  —  吃主的晚餐(林前11:20). 接着, 使徒保罗纠正当时哥林多召会在擘饼时的混乱情况. 使徒在此也教导信徒自己省察, 强调属灵辨别的必要, 以便能按理地参与(林前11:27-31). 因此, 我们必须在我们的情况 (conditionally)和地位 (positionally)两方面都保持正确(指我们实际的情况必须与我们属灵的地位相符一致  —  断不可在属灵地位上是圣徒, 实际生活中却没分别为圣).

 

在林前12:27, 我们读到“你们就是基督的身子”. 保罗用人的身体加以说明. 请留意以下所教导的重要真理:

  1. 所有信徒都从一位圣灵受洗(原文作“受浸”), 归入一个身体(林前12:13, “成了一个身体”原文意思是“归入一个身体”);
  2. 每一个肢体所处的位置都是神所分配指派的(林前12:18, “肢体俱各安排在身上”).
  3. 召会的各种恩赐是神所设立和安放的(林前12:28);
  4. 每一种恩赐是要照圣灵的支配来运作(林前12:4-11);
  5. 没有一种恩赐, 无论它是何等有用, 可代替其他所有的恩赐运作(林前12:15-17). 坚持要以一种恩赐来做所有的工作, 将导致神所给予别人的恩赐衰退和消失. 到那时, 人便因情况需要而按他们心中所愿的, 来“制造”(manufacture)其他的恩赐. 这正是他们现今所实行的;
  6. 身体上的每一个肢体, 无论外表看来何等卑微软弱, 或不引人注目, 都是重要和需要的, 所以信徒该抱着仁爱和同情的态度对待他们(林前12:22-27);
  7. 身上的肢体虽多, 仍是一个身体(林前12:12).

在这属神的安排下, 没有所谓的“高级教士团”(prelacy, 或称“主教统辖制度”), 也没有“圣职阶层”或“神职阶层”(clerisy).

 

林前14:26-33清楚指示我们有关恩赐的运用, 无可置疑地, 它排除了在神的召会中实行“一人事奉”(one-man ministry)的做法或主意. 这特殊的领域也不允许女人讲道, 或运用她的权柄(请参阅 林前14:34,35; 也参 提前2:11,12). 虽然如此, 我们不是断定女人没有“事奉”的领域. 为了在这方面激发你的思想, 我请你留意多加的事奉(徒9:39)、彼得岳母的事奉(太8:15), 以及其他妇女们“用自己的财物供给(原文也可译作“服事”)[1]耶稣和门徒”(路8:2,3). “执事”(minister)一词在新约中从不表达支配控制(domination)的概念, 或表示人要事奉(minister)就必须成为一位“牧师/教士”(dominie)或“修道院院长”(superior). 真正事奉得最好的人, 往往是忘记自我, 按主的指示不断努力地谦卑事奉, 不求人的赞许, 只讨主的喜悦, 全心荣耀祂. 主自己说: “你们中间, 谁愿为大, 就必作你们的用人(minister). 在你们中间, 谁愿为首, 就必作众人的仆人”(可10:43,44).

 

我顺便请你注意哥林多前书13章  —  “爱的篇章”. 我担心这重要的一章是我们在实践上经常忽略的. 是推动一切召会活动之轮的神圣润滑油( divine lubricant), 召会各种恩赐必须在爱的推动下操作. 在召会历史上, 缺乏这属天要素已导致以往种种的摩擦不和、派系斗争和见证受挫. 今日, 我们何等需要爱! 我们需要爱, 来教导、传道、监督、警告不按规矩而行的人[2]、修补破裂关系的裂口、挽回因缺乏这神圣要素而产生的疏远与隔离. 我们需要爱来相信、盼望、忍耐、受苦; 无论是在家庭里、在召会中、在工作上, 在任何环境下, 我们都需要爱. 它在一切道德中是最伟大的. 爱是永不止息的. 愿我们常有丰富的爱供应给人, 说话行事都要有爱(林后5:14; 弗4:15,16). 不管一个人何等能言善辩, 或熟悉神的话语, 若没有爱, 他的事奉便是虚空徒然, 犹如“鸣的锣, 响的钹一般”(林前13:1). 没有爱, 他就“算不得什么”(林前13:2), 他所做的也就“无益”了(林前13:3).

 

细心阅读哥林多前书12和14章, 我们清楚看到召会聚会(指擘饼聚会)的时候, 主要目的不是为要听某人讲道(虽说神所赐的讲道, 该被欢喜感恩地领受); 那吸引神百姓聚集的意念, 不是为要从神领受福气, 乃是为着已经领受“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弗1:3)而聚在一处, 以祭司的身份“借着耶稣基督奉献神所悦纳的灵祭”(彼前2:5).

 

他们以认真思考、充满感恩、虔诚敬畏、满心称颂的心情, 向主献上他们心中的敬拜. 他们来到神的面前, 有如已被神所洁净的敬拜者, 靠着主耶稣的宝血“完全清洁”. 他们在主脚前, 就是那位为他们舍身的主脚前, 放下礼物, 说道: “我们把从祢而得的献给祢”(代上29:14).

 

在出23:15, 我们听到神对他百姓说: “你要守…节, … 谁也不可空手朝见我.” 我们给祂多少呢? “就要从耶和华你神赐你的地上, 将所收的各种初熟的土产取些来, 盛在筐子里, 往耶和华你神所选择要立为祂的居所去”(申26:2).

 

为着主, 我们应当带着满心的感恩和满满的筐子, 在祂面前喜乐地敬拜.

“在此我们安息, 希奇注视着

主背负我们一切的罪;

何等丰盛完满的救赎,

从祂所献上的祭流出.”

 

那里没有“阴云遮蔽”, 我们与神面对面地敬拜祂, 不靠任何的“代理人”(proxy). 在召会中, 神没有以“神职人员的等级制度”(clerical caste)或属人的祭司作为“中间人”(medium). 所有信徒都是“圣洁的祭司”(彼前2:5). 他们“因耶稣的血, 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来10:19). 他们“在幔子内”敬拜(来6:19); 没有惧怕, 而是“存着诚心, 和充足的信心, 来到神面前”(来10:22, 参来10:19-25). 这是何等的特权! 这给予神的儿女何等的福气, 何等的满足! 地上再也没有一处, 也没有一刻, 比用心灵来到各各他记念主的时刻, 更使我心灵深感甘甜、清新和珍贵.

 

 

B.4       因为一人事奉(one-man ministry)是违背圣灵的意思, 拦阻祂的运作.

【译者注: 许多宗派实行“一人事奉”的制度, 即在宗派所谓的“崇拜聚会”里 (注: 正确的圣经词语是“擘饼[记念主]聚会”), 由一人(通常是牧师)主持和带领整个聚会, “平信徒”不能参与带领】.

 

新约中有任何事物可支持“一人事奉”的理论吗? 我曾勤勉地寻找, 查遍整本圣经, 至今仍一无所获. 你可以肯定一点: 如果我可以在神的话语中找到任何证据, 我就不会退职(指作者退出牧师一职, 译者按).

 

我们在圣经何处可以找到一人, 受委派治理一个召会, 负责一切的教导、讲道、管理它一切的属灵活动呢? 圣经哪有教导: 除非有一位牧师, 或一些“授以牧师职的人”(ordained minister)[3], 否则不能守主的晚餐? 有人可能提议说, 提摩太是以弗所的牧师, 而提多则是革哩底的牧师. 其实并不然! 这两人是使徒保罗的代表(apostolic delegates), 被授权替使徒保罗行事. 提摩太被保罗派到以弗所, 其中一个任务就是要“嘱咐那几个人, 不可传异教(原文作: “不可传一种完全不同的教义”)”(提前1:3; 注: 有些人告诉我们, 今日的我们不必多谈教义, 只要散播基督的精神, 凭着金科玉律[golden rule]行事便可; 但此看法不符合 提前1:3的原意). 至于提多, 他的任务是要“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 … 在各城设立众长老”(原文直译, 多1:5). 请注意, 提多不是要在每一个城市或召会中设立“一位长老”(an elder), 而是“众长老”(elders, 意味着每一个召会都有超过一位长老, 译者按).

 

提摩太不是以弗所召会的牧师, 因为我们在徒20:17读到, 当保罗到了米利都, 他“打发人往以弗所去, 请教会的众长老(elders)来”(原文直译). 你不觉得奇怪吗? 假如提摩太是以弗所召会的“牧师”, 或“长老”(译者注: 按圣经教导, 牧师与长老是相同的职分),[4] 为什么保罗不叫提摩太这位“教会的牧师”来呢? 如果现代“牧师制度”(ministry)的观念是合乎圣经的, 为什么保罗不叫“教会的牧师”, 或任何当时担任以弗所召会牧师的人来呢? 答案很简单, 在那个时代(召会初期)根本没有所谓“圣品人”(clergy, 神职人员)和“平信徒”(laity)的等级制度.

 

这群长老们在 徒20:28被称为“众监督”(bishops). 监督是一位监视看管的监工(overseer),[5] 而长老是一位属灵老练的长者(presbyter), 这两个名词是同义词, 都是指同样的职分(注: 这两个名称可交替互换, 请比较 徒20:17,28). 按圣经的教导, 监督不是一位治理几个召会的人, 一个地方性的会众(地方召会)也不是单由一位长老治理; 在地方召会中, 长老也不是如一些宗派所教导的, 比“监督”(presbyter)或“牧师”(pastor)更低一级. 事实上, 他们都是同等的, 同在地方召会中使用神所给的恩赐来事奉主. 使徒“在各召会中选立了众长老(elders)”(原文直译, 徒14:23). 谁能告诉我, 现今谁有权柄选立众长老? (我们岂不该按照使徒在圣经中所教导的原则和样式吗?) 我们要按照神的真理, 而非人的传统.

 

在腓立比的召会有众监督(bishops/overseers, 腓1:1). 有一点值得注意, 这封书信并非写给腓立比召会的“那位牧师”(the pastor), 乃是给“众圣徒, 和诸位监督、诸位执事”. 为什么不是写给那一位牧师? 为什么完全没提到他呢? 理由很简单, 因为当时根本没有“一人事奉”这制度. 当时根本没有人把这职分当作一种职业. 当时的监督或长老们没有所谓在“圣职人员大会上进行圣职授任礼”(appointments at “Conference”),[6] 或受主教(译者注: 某些宗派称监督为“主教”或“会督”)的斟酌决定, 长老们的呼召也不需获得(长老会的)教务评议会(the Presbytery)所赞同. 在新约中, 我们没有读到以“就职仪式”(Installation)或“承认大礼”(Recognition)来使某人正式就任牧师职务(pastorate), 或任何类似的礼仪. 当时也没有所谓牧师(minister)被“审讯”(hearing), 成为某个教士职务的“候选人”(candidate); 接受所谓“神的感召”(call)等等.

 

此外, 我们也不会读到在使徒时代任何一位神的仆人, 领取一份固定的薪水. 诚然, “工人得工价, 是应当的”(路10:7), 此乃基督差遣70人出去传道时所教导的. 然而, 他们的“薪水”是包括住宿(“你们要住在那家”), “吃喝他们所供给的”(路10:7), 而且只是从“那些接受他们和他们信息的人”那里领受这一切(路10:5-7). 他们并非挨门逐户地哀求. 路10:7的“工价”(hire)[7]一词亦表示“赏赐、奖赏、报酬”(reward), 在其他地方常译为“赏赐”, 例如启22:12说: “看哪, 我必快来. 赏罚(应译为“赏赐”)[8]在我, 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 你可能说现今的情况已经改变, 与使徒时代不同了. 我承认这点, 但神并没改变, 他的话语也没改变! 让我们言归正传.

 

针对人所设立的牧师事奉制度(system of ministry), 我起诉7点:

  1. 这制度没有圣经的根据(warrant), 这点足以作为我们拒绝它的理由.
  2. 这制度阻碍神给予基督身体中(各肢体)的事奉之发展, 最终将使其他肢体的事奉弃之无用.
  3. 这制度对普遍召会的发展是不公平的, 因为一般上只有那些有能力付最高薪水的召会, 能得到那些拥有最大能力之人的事奉. 这对较软弱的召会而言是不公平的.
  4. 这制度倾向使它的“献身者”(votaries, 指誓言献身于教牧事工的人)自私和贪财; 寻找那能提供更高薪水的地方.
  5. 这制度在很多情况下, 使他们(指牧师)“讨人喜悦”, 而非讨神喜悦; 成为“人的仆人”而非“神的仆人”.
  6. 这制度使召会中产生属人的祭司制度, 或等级制度(hierarchism)  —  祭司团中的祭司团. 这是不合乎圣经的; 因为正如我们在上文已指出的, 也如圣经明确教导的: 每位信徒皆祭司, 都有特权向神献上祂所悦纳的灵祭(来10:19-22; 彼前2:5,9; 启1:6).
  7. 这制度把召会分裂成两部分, 即现今所谓的“圣品人”(clergy, 圣职人员)和“平信徒”(laity). 正如已故的彼尔森(Dr. Arthur T. Pierson, 1837-1911, 美国著名的长老会牧师兼圣经学者)贴切与忠诚地表示: “圣品人与平信徒之间的裂口(chasm)表明基督身体已被撕裂. 教会以民主精神(democracy)开始, 随后成为特权阶级(aristocracy), 最终沦为等级制度(hierarchy). 神职人员等级制度(clerical caste)是历史发展的产物(而非神话语的教导, 译者按).”

 

让我们不要赞同而要终止这一切不合圣经的做法, 且要把握机会把真理教导信徒. 诚然, 按照圣经确实有牧养事奉(ministry)的存在. 然而, 在整本圣经中, 我们哪能找到“现代牧师职事”的观念? 我们能在新约圣经中找到以下任何一种观念的足迹吗?

  1. “牧师和他的教区”(the Priest and his Parish)
  2. “神职人员和他的教会”(the Clergyman and his Church)
  3. “牧师和他的百姓”(the Pastor and his People)

 

当你查考神的话语, 你有察觉到以下事物在圣经中出现吗?

  1. “教士职务的候选人”(Candidates for the Pulpit)
  2. “要作牧师的学生”(Students for the Ministry)
  3. “要拿到传道的准证”(Getting a License to Preach)

 

总之, 现代的牧师事奉观念, 是更正教的宗派(Protestant denominations)取自罗马天主教的教理和方法(dogmas and devices), 经过修改后抄袭过来的. 现代流行的牧师职事之观念和制度, 与新约圣经的原则实践完全无关. “祂所赐的有使徒, 有先知. 有传福音的. 有牧师(原文 poimên 意即“牧者、牧养的”)和教师(原文 didaskalos 意即“教导的”). 为要成全圣徒, 各尽其职, 建立基督的身体”(弗4:11,12). 由于篇幅有限, 我们无法在此继续讨论“牧师制度”的课题. 你必须自己查考神的话语.

 

 

B.5       因为“Reverend”(宗派所用的牧师称呼, 译者按)这称号是神的属性(divine attribute). 任何用此称号的人乃是傲慢僭越.

【译者注: “Reverend”这英文字是宗派或公会中对牧师的尊称, 但“Reverend”这称号是神的属性, 因为诗111:9说: “他的名圣而可畏”, “可畏”一词在《钦定本》译作“Reverend”】.

一个靠着神的恩典而得救的罪人, 岂有权利冠上“Reverend”这称号? 此称号是属于神的, 也单单属于神, 人若接受这称号, 他便是夺取神其中一个属性. “Reverend”一词在整本圣经(指整本《钦定本》英文圣经)中只出现一次, 就在那节经文神宣告“圣洁和可畏是祂的名”(原文直译, 诗111:9). 罗马教皇独占神的属性 — 圣洁(Holy), 称自己为“祂的圣洁”(His Holiness, 译者注: “His [or Your] Holiness”是对教皇的尊称, 意即教皇陛下)、“圣洁的父”(The Holy Father)等等, 至于其他神职人员(无论是“新教教会”或“罗马天主教”), 他们则夺取了神的另一个属性 — 可畏(Reverend). 更甚的是, 他们当中有一些人还不满足于与全能的神同等, 于是步上更高的一两级, 自称为“Very Reverend”(对教长的尊称)、“Right Reverend”(对主教的尊称)、“Most Reverend”(对大主教的尊称). 因此, 按照他们的称号, 他们比神本身更“可畏”(Reverend).

 

“Reverend”这称号属于神而不属于人, 不管那人是圣徒或罪人. 一些最著名和被人公认的宗派教师虽承认这点, 却仍旧为自己保留这称号. 实际上, 这过分夸大的高举正满足了人心的欲望, 我们需要神的恩典来叫人取消这类虚伪的尊称. 论到一些宗教官长, 圣经说: “他们爱人的荣耀, 过于爱神的荣耀”(约12:43). 主耶稣也说法利赛人“喜爱筵席上的首位、会堂里的高位. 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安, 称呼他拉比. 但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 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老师). 你们都是弟兄. 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 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 就是在天上的父. 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 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 就是基督. 你们中间谁为大, 谁就要作你们的用人”(太23:6-11).

 

在今日的宗教圈子里 — 罗马天主教、新教(或称“更正教”, Protestant)、犹太教 —  我们有这三样尊称, 即“Father”(神父, 天主教的神职人员)、“Reverend”(牧师, 新教的神职人员) 和“Rabbi”(拉比, 犹太教的老师).

 

“在希伯来人当中, 有三种对宗教师的称号, 即“Rabh”、 “Rabbi”和“Rabban”. “Rabh”表示伟大; “Rabbi”是更伟大, 而“Rabban”是最伟大. 在宗教事务上, 这些“Rabbi”(拉比或宗教师)被认为是准确可靠的明断者(infallible oracles), 他们不但侵占律法的地位, 也夺取了神的地位. 他们决定一切有关宗教的争论, 领受人最高的尊敬景仰.”《圣经学生指南》(Bible Student’s Companion)

 

今日的基督教世界(Christendom)不也是实行这类的等级区分吗? 它把神职人员区分成各种不同的身份、地位、权力和名望, 按神职阶级称他们为“The Reverend”(牧师)、“Very Reverend”(对教长的尊称)、“Right Reverend”(对主教的尊称)、“Most Reverend”(对大主教的尊称)等. 这一切的区分与基督的教导和他众使徒的榜样全然相违. 神的话语完全没有给予他们这类的称号. 已故的司布真(C.H. Spurgeon)所言何其真实: “在这世界上, 有许多可畏的(reverend)、很可畏的(very reverend)、真正可畏的(right reverend)罪人!”

 

近期, 我在一本多人阅读的基督教基要派刊物的“发问解答”中, 读到以下的发问和解答:

“据我所知, 司布真先生从没被‘按立’(ordained), 也从不要接受‘Reverend’(牧师)的称号. 这点对吗?” 那时的主编本身是位浸信会牧师(Baptist minister), 熟悉圣经的教导, 被公认为著名作者和圣经教师. 他诚实地回答道: “据我所知, 司布真先生从没被‘按立’为牧师, 也从未接受‘Reverend’(牧师)的称号… 这点与我用这称号的做法确实相违.”

 

在此, 我想到以利户(此名意即“祂是我的神”)这位年轻人. 他谦让和默静地等候, 直到约伯的“三位安慰者”用尽他们一切的“智慧”来劝约伯(伯32:1-7). 接着, 以利户说话了. 注意他所说的: “我必不看人的情面, 也不奉承人, 我不晓得奉承, 若奉承(此句原文无“奉承”一词, 是圣经译者加上去), 造我的主必快快除灭我”(伯32:21-22). (译者注: 这节中出现的两次“奉承”一词, 在英文圣经《钦定本》译作“flattering titles”, 意即“谄媚、讨好、奉承的称呼”; 此字在原文是 kânâh {H:3655}, 意谓“以另一名字称呼、称赞、别号”; 故此, 这两节的原文直译是: “我必不看人的情面, 也不给人奉承的称号, 我不晓得奉承的称号”).[9]

 

称呼牧师 “Reverend”的做法, 是给予人非常奉承的称号, 最能使人的肉体满足. 如果以利户在今日还活着, 他肯定不来“奉承”这一套. 至于我, 我愿意从今以后被简朴地称为“神的仆人”, 我也要在我言语行为上证明我真正是神的仆人. 身为神的仆人, 我若受到我的基督徒弟兄姐妹尊敬, 深愿那只是因为我为主工作, 而非因我的名字前有个“按立会议”(ordaining council)所赐那盗取神属性的称号,[10] 也非因我穿上特别的服装(指牧师制服).[11]

 

(文接下期)


编后语:   有人会问: “为何要刊登这一系列的文章攻击牧师?” 身为编译者, 我要澄清, 我绝无此意. 我认识不少牧师, 也承认他们当中有许多是神所兴起和重用的忠仆, 更为他们而感谢神. 此篇文章不是针对任何牧师, 而是要表明圣品阶级的牧师制度是不合圣经的.

另有人质问: “为何要归回最初的圣经原则? 难道最初的圣经原则是最好的吗? 难道教会因时代的变迁而作出改革, 是错误的行动吗?” 首先, 让我们强调一点: 圣经所摆下的最初原则和样式, 是神所设立的, 所以是最好的! 主耶稣(召会的头)在大使命中强调: “我所吩咐你们的, 教训他们遵守. 我就常与你们同在, 直到世界(原文作“时代”)的末了”(太28:20).

请留意: “凡”和“都”二字表明我们必须遵守全部的圣经, 无权随意取舍, 或对圣经教义进行“改良”或“改革”; “(我所吩咐)你们”是指“使徒”, 不是后代的信徒;  “直到时代的末了”表示直到“召会时代”(或称“恩典时代”)的结束.因此, “使徒的教训”(徒2:42), 或称“使徒的传统”(林前11:2; 提后2:2), 即本文所讨论的 “最初原则”, 是神所设立的, 也是必须被召会时代中所有基督徒(包括我们)全面地教导、恒心地遵守、忠心地传递, 直到主来.

其次, 我们承认因着时代不同, 我们聚会、敬拜和事奉的情况也该有所改变, 例如现今我们使用初期召会所没有的冷气、麦克风、福音车, 进行主日学等的事工. 这类“改革”没有问题, 因它们不抵触“圣经原则和样式”. 然而, 如果所谓的“改革”违反了圣经原则, 例如本文的“现代牧师制度”, 那么这改革就当被弃绝.

不合乎圣经的改革或许能讨人喜悦, 增加人数, 但主所要的乃是忠心(太25:21,23; 启3:8; 注: 人数增加不一定是神喜悦的明证, 因异端教派里的人数更多). 忠于主的话语  —  新约最初的原则和样式  —  是最安全的道路, 也是蒙福的道路. 19世纪许多信徒归回最初的圣经原则, 因而蒙主大大赐福, 便是很好明证. 他们单单奉主名聚集, 按照圣经原则与样式进行敬拜和事奉, 也把福音带到地极, 恢复了许多宝贵的召会真理.

历代以来, 召会进行太多不合圣经的“改革”, 引进太多“人的制度”、“属世的方法”, 导致召会分裂又分裂. 故此, 我们现今所迫切需要的, 不是改革, 乃是所有地方的召会都归回最初的圣经原则, 取回所失去的召会真理, 如此便能“在真理上合一”(弗4:13)便指日可待, 也能得着我们的主对非拉铁非的赞许: “你略有一点力量, 也曾遵守我的道, 没有弃绝我的名”(启3:8).

 


[1]               译者注: “供给”一词在原文是 diakoneô {G:1247}, 意谓“伺候、服事、装备、供给、尽仆职”. 这字在新约中出现37次, 最常译作“服事”(16次, 例如太8:15; 路22:27); 也译为“伺候”(9次, 例如可1:13; 路10:40)、“作执事”(2次, 提前3:10,13)、“管理”(1次, 徒6:2)、“传讲”(1次, 彼前1:12). 这字的原本意义是“服事、尽仆职”, 所以提前3:10,13的 “作执事”不是一种权柄或地位, 而是强调服事, 作仆人的责任; 徒6:2的“管理饭食”也应译作“在饭食的事上伺候”. diakoneô 一词在彼前1:12译作“传讲”, 因为“传讲神的道”其实是服事人, 供给人属灵的需要, 因此 diakoneô 的名词, diakonia , 在提后4:11译作“传道的事”, 在徒6:4译为“传(道)”, 在徒21:19译成“传教”.

[2]               译者注: 例如帖后3:6,11“不按规矩”而行的人. “不按规矩”在原文是 ataktôs {G:814}, 意即“紊乱地、不受规矩地”, 就是不按神话语所教导的规矩或原则来行事的人.

[3]               译者注: “minister”一词常被宗派用来指“牧师”(尤指长老会和不属圣公会的牧师; 相当于天主教的priest, 圣公会的 vicar、rector、curate等等).

[4]               译者注: 长老的其中一项责任就是“牧师”所做的 — 牧养神的群羊(彼前5:2)

[5]               译者注: “监督”(bishop)在原文是 episkopos  {G:1985}, 其动词( episkopê {G:1984})强调“眷顾、鉴察、监督的职分”, 例如译为“眷顾”(路19:44), “职分”(徒1:20), “监督的职分”(提前3:1)和“鉴察”(彼前2:12).

[6]               译者注: “Conference”一词可指基督教宗派(如卫理公会)的全国性(或地区性)联合会、圣职人员(或兼有平信徒参加的)定期大会或年会等.

[7]               译者注: “工价”在原文是 misthos {G:3408}, 意即“工资、报酬”. 此字在新约中出现29次, 译作“赏赐”(18次, 例如:太5:12,46; 6:1,2,5,16; 10:41,42; 林前3:8,14; 启11:18)、“工价”(7次; 例如: 路10:7; 约4:36; 罗4:4)、“工钱”(2次)、“赏罚”(1次)、“利”(1次).

[8]               译者注: 这节的“赏罚”(希腊文: misthos {G:3408})在原文往往指正面和有好处的“赏赐”(reward), 没有“惩罚”(punishment)之意, 所以这节应当译作“赏赐在我…”; 例如这字在林前3:8,14和启11:18都译作“赏赐”.

[9]               译者注: 按标准希伯来文词典, kânâh 意谓“给予表示性质的称号(epithet)、别名/绰号(cognomen)”. 它在伯32:21中表示“给予谄媚、讨好、奉承的称呼(flattering title)”; 参 The New Brown-Driver-Briggs-Gesenius Hebrew and English Lexicon (Peabody: Hendrickson Publishers, 1979), 第487页. kânâh 在旧约出现4次, 即伯32:21,22(都译作“奉承”), 赛44:5(译作“称”); 45:4(译作“加…名号”).

[10]             译者注: 在宗派里, 牧师的名字前常有Reverend (简略为“Rev.”)这尊称.

[11]              译者注: 上文译自 Hugh Kane, A Return to First Principles — Seven Reasons Why, in http://www.iserv.net/~tkoets/church/kane1.htm . “基督徒宣道会出版社”(Christian Missions Press)已将休凯恩(Hugh Kane)的整篇文章出版成小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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