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何在那被称为“弟兄们”的信徒当中聚会 (八)
译者注: 作者在上期指出他选择在那被称为“弟兄们”(brethren)[1]的信徒当中聚会, 理由是因为他们按圣经所设立的原则进行福音和宣道的活动. 本期, 作者在总结这重要课题时提出所有弟兄们当尽的四大责任.
(文接上期)
(C) 结语 — 特权所附带的责任
我已解释了我为何选择在那被称为“弟兄们”的信徒当中聚会之八大理由. 这八大理由真是代表如此聚集之人的特权(privileges), 但特权往往附带相等的责任(responsibility). 既然这些聚会原则是合乎圣经的, 每一位基督徒便有责任在主面前按它们的亮光行事. 我建议每一位信徒对以下四件事给予彻底认真与坚定不移的关注.
(C.1) 人应当遵行他所知道是合乎圣经的聚会秩序
每一位在生活和教义上纯正的真实信徒, 当他们因圣经的光照而察觉宗派主义(denominationalism)那违反圣经的特征和它所引致的恶果时, 就该努力寻求, 直到他或她能与那些持守和实践合乎圣经聚会原则的信徒聚在一起. 请注意, 这不是一般所谓的“加入弟兄会”. 如果你已得救, 神的灵已经把你加入基督的身体(指宇宙性/普世性召会). 我所要说的是, 你必须明白与自愿地与这群实践合乎圣经聚会原则的信徒聚在一起, 因为他们已经看见和实践这“一个身体”(即基督的身体)的真理 — 基督是召会唯一的头, 而每位信徒是一个肢体. 许多宗派实际上否认基督在召会中为首的地位, 并否定神的灵在召会中可随己意选择任何人去事奉的自由. 那些真正明白这“一个身体”的真理之人, 不会满足直到他离开那否定基督首位和圣灵主权的宗派. 对于那按圣经原则聚会的信徒, 如果你向他们表明你的立场和决定, 他们会乐意地欢迎你, 按敬虔方式向你伸出交通的右手.
(C.2) 每位信徒有责任支持自己的地方召会
这意味着那看清基督徒本身的特权并珍惜这真理之人, 肯定会愿意尽量出席所有聚会, 来支持他所参与的召会. 他将恳切地与召会中的信徒合作, 全心支持召会在经济上的需用, 并在个人方面付出牺牲性的努力, 来鼓励、坚固和造就召会的整体信徒. 我们发现召会中有一个欠缺, 即有些人明显地认为只要他们出席主日的擘饼聚会, 他们便是尽完了对召会的责任. 我们需要强调一事: 祷告聚会、查经聚会、福音聚会, 或其他特殊的聚会都属于召会的聚会. 以信徒的责任而言, 参加这些聚会是与参加擘饼记念主的聚会同样重要.
若是忽略了祷告聚会, 召会怎能希望在属灵方面成长? 若仅是一小部分人参加查经, 召会怎能获得造就和建立? 若只有几位信徒以出席和祷告来支持福音聚会上传福音的弟兄, 那些未得救的人会怎么想呢? 在基督的审判台前, 我们要用什么理由或借口来解释我们在这些聚会上的缺席呢? 可是, 最琐细平凡的理由往往出自那些缺乏真心和忽略这些聚会原则之人的口, 这两个因素才是他们缺席的真正原因.
我所认识的一位基督徒喜欢这样表示: “若每个人像我一样, 召会将变成怎么样?” 还会有祷告聚会? 查经聚会? 福音聚会? 召会是由一群信徒组成的, 而召会的属灵状况是由每一位组成召会的信徒之属灵状况所决定的. 当一个信徒避开祷告聚会, 这肯定表示他比其他信徒更需要祷告聚会. 许多失望的信徒因着身心的疲乏而在祷告聚会时留在家中; 可是当他去参加聚会时, 他发现神的应许是何其真实: “那等候耶和华的, 必重新得力”(赛40:31). 很可能我们最需要的安慰和责备之言正在查经聚会上等着我们, 但我们必须去到那里才能获得; 我们的缺席正是我们的损失.
如果要我对召会中的青年信徒强调一件最重要的事, 我会说: “你是组成召会的一分子, 要对你所参加的召会忠诚. 不要作债务(liability)拖累召会, 要作资产(asset)建立召会. 不要在你的召会有聚会的那晚四处探访, 或过于忙碌参与召会以外的基督徒事工, 以致你无法出席召会的正规聚会, 履行你对自己的召会所当尽的责任. 专注集中(concentration)是件极好的事. 我知道有个召会正要死去, 因为那些组成这召会的信徒认为不需对她负起责任, 因而把他们的精力全花在召会以外的各项工作, 而且许多是宗派所主办或赞助的工作, 与他们所承认持守的圣经原则背道而驰.
假如你所参加的召会是合乎圣经原则的, 那么你当全力以赴地支持她, 把你的精力集中在建立那些遵照新约启示的样式去进行的事物. 这事关乎精力的集中或消散. 不要变成一个四处听道的“讲道试味员”(sermon taster), 或成为一个居无定处的“游民”(floater), 或到处寻觅的“刺激搜寻者”(thrill hunter), 跟随这人或那人, 以致忽略了你对自己召会当尽的责任. 有个故事说到某人看见一个小孩要浸死一只狗, 便问他为何如此行. 小孩回答: “是这样的, 这只狗跟随每个人, 一只跟随每个人的狗, 对任何人都没好处.” 这故事的道德教训是显而易懂的.
(C.3) 需要以敞开的心对待所有信徒, 弃绝教派精神的邪恶
那些寻求按照圣经原则聚集的基督徒, 要对所有神的儿女们有个宽大的心, 不管他们以何名自称. 我们必须不断地挑战自己去分辨人(personalities)与原则(principles)的不同. 为了忠诚于神的话语, 我们或许不能与这些基督徒所参与的制度或教派有所交通, 但在个人方面, 我们必须向那位基督徒彰显他作为弟兄所当获得的爱心和关怀. 很可能发生的悲剧是, 一个基督徒或一个召会虽然承认已经看清这些合乎圣经的聚会原则, 但心中却有很强的教派主义. 让我们记得, 在基督的心目中, 所有“属基督的人”都是宝贵的, 都在(“普世性”或称“宇宙性”)召会里, 这召会就是基督的身体. 因此, 他们应该是我们所爱的对象. 我们应当深入地反复思考我们主的话: “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 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13:35).
任何基督徒, 只要他在生活行为上保持清洁的道德品行, 并在神的话语上持守纯正的基要教义, 他就该被欢迎到主的晚餐, 条件只有一个, 即他是“属基督的”. 在接纳入召会一事上, 若强行附加其他条件, 便是组成一个教派(sect), 也引来它所附带的种种罪恶. 圣经中没有所谓的“弟兄会”(The Brethren)教派, 只有弟兄们聚集在两大共同基础上, 即基督作为召会的头, 以及所有信徒作为基督身体上的肢体; 就在这两大基础上, 信徒保守合一.[2]
任何一个召会若明白以上的真理, 却刻意拒绝一位在生活和教义上纯正的信徒参与主的晚餐, 便因此举而成为一个教派, 不管那些组成这召会的人如何力图否定这个事实. 让我们谨慎和提防任何形式的教派主义! 以狭隘和偏执的态度对待主的子民是件何等危险有害的事啊! 如果他们属基督, 并在生活上证实他们真信基督, 我们就该把欢迎这样的人当作最大的特权, 以此“用和平彼此联络, 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弗4:3). 一切势利行为都是可憎的, 但宗教的势利行为却是最令人厌恶的. 求主帮助我们明白这对他而言是何其可憎的事, 他“爱召会, 为召会舍己”(弗5:25). 一位著名的圣经教师曾写道: “当你不与每一个所知的神的儿女有所交通时, 就在那一刻, 你应该消失.”(J.N.D.)
(C.4) 信徒应该查考神的话语来帮助其他人看清和遵行这合乎圣经的聚会原则之解放性真理
那些遵照圣经路线来聚集的信徒应该查考圣经, 以便能帮助其他基督徒看清他们在参加教会方面所当持有的立场. 那参与所谓“弟兄们”的信徒不需要为他的立场感到抱歉. 这立场既是属于神的, 又是遵行他的话语 , 我们就应当坦然无惧地肯定它, 并寻求将我们的弟兄姐妹从教派主义的邪恶中拯救出来, 协助他们脱离它的圣职人员按立制度和它所带来的一切混乱. 很多满有恩赐的圣经教师对此课题撰写及出版了很多好书, 所以信徒没有借口说不清楚知道我们所持守的立场. 虽然我们不敢宣称如此聚集的我们在行为上是完美无缺, 可是让我们坦然无惧地维护我们所寻求持守并实践的合乎圣经之聚会原则.
某次, 一位在宗派界里著名的教师向我说道: “只要你们弟兄们停止你们当中的纷争, 我就来参与你们.” 他说此话时, 他自己的宗派正处于纷争的汹涌巨浪中, 其争吵的焦点是: 谁有权决定其教会的政策? 是现代派(modernists)还是基要派 (fundamentalists)! 显然, 这纷争并没进到他脑中困扰他, 或没促使他离开他的宗派!
在那被称为“弟兄们”的信徒当中聚会的我们, 虽有不同的看法, 不过感谢神, 这些不同的看法不是有关基要的圣经真理如圣经的默示或基督的神性等重大课题(在这些基要真理的课题上, 弟兄们的看法是一致的, 译者按). 我们不须为“牧师薪水要调高或调低?”、“可否允许现代派的传道人上我们的讲台?”、“我们应该怎样除去未得救的牧师?”等等课题而起争论. 我们的不同看法可以解决, 只要我们顺服圣经, 并向所有弟兄显出神话语所要求的爱心、宽容与谦虚. 让我们谨慎听取保罗给予提摩太的吩咐: “你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听见我所教训的, 也要交托那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提后2:2).
愿我们查考和顺服神的话语, 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处于我们的主(基督)要我们处在的地方, 单单奉他的名聚会, 就是与那些主称为“他的弟兄们”(来2:11)的信徒聚集; 以他的话语(圣经)为独一权威; 并容许圣灵有自由选择他所要选的人去执行事奉, 来荣耀神, 并建立召会![3]
(全文完)
每一位在生活和教义上纯正的真实信徒, 当他们因圣经的光照而察觉宗派主义那违反圣经的特征和它所引致的恶果时, 就该努力寻求, 直到他或她能与那些持守和实践合乎圣经聚会原则的信徒聚在一起.
“你是组成召会的一分子, 要对你所参加的召会忠诚. 不要作债务拖累召会, 要作资产建立召会. … 假如你所参加的召会是合乎圣经原则的, 那么你当全力以赴地支持她, 把你的精力集中在建立那些遵照新约启示的样式去进行的事物. … 不要变成一个四处听道的“讲道试味员”, 或成为一个居无定处的“游民”, 或到处寻觅的“刺激搜寻者”, 跟随这人或那人, 以致忽略了你对自己召会当尽的责任.
[1] 译者注: 吉布斯(Alfred P. Gibbs)在此书中采用小写的“brethren”而非大写的“Brethren”, 这点意义深长. 大写的“Brethren”是专有名词, 专指“弟兄会”, 即一般人所认为基督教中的“教派”或“宗派”之一, 而小写的“brethren”则是普通名词, 指圣经中用以称呼所有信徒的“弟兄们”(罗12:1). 吉布斯特意采用小写的“brethren”, 为要避免人误以为本书所论的奉主名聚会也是属于教派之一, 正如他所说: “此书所采用的‘brethren’(弟兄们)不该被误以为是一个教派的名称, 因而把某些信徒与其他基督徒分别出来. ‘brethren’(弟兄们)这称呼是指所有真实的信徒(all genuine believers), 不管他们身在何处, 或不论他们以任何其他的名自称.”[见Alfred P. Gibbs, Why I Meet among Those Known as Brethren (or Scriptural Principles of Gathering) (Kansas: Walterick Publishers, 1935), 第10页]. 有鉴于此, 译者将书中的“brethren”一词按圣经译法译作“弟兄们”, 而不译作有教派色彩的“弟兄会”.
[2] 译者注: 值得注意的是, 当我们欢迎某位信徒参与主的晚餐时, 事实上是等于接纳他到召会的交通里, 因领受主餐是与神也与那召会的信徒彼此交通(参林前10:16-17, 注: 16节的两次“同领”在原文是 koinônia {G:2842}, 意即“交通”). “交通”(希腊文: koinônia )原义是“相交、分享、共享”, 指双方彼此接纳, 共同分享, 是双方相互的行动. 因此, “交通”(fellowship)与“接纳”(reception)并非一相情愿, 而是两方情愿的 — 不单整体召会接纳那位信徒进入交通(使他得以分享与分担那召会的一切特权与责任, 例如领受主的晚餐), 而那位信徒也必须接纳那召会所遵行的聚会原则, 这才是真正的交通. 换言之, 若某位信徒只愿意参加那召会的擘饼聚会, 只想领受主的晚餐, 却不愿意全心接纳那召会所教导和遵行的, 那么领受主的晚餐便失去了意义(特别是失去了与其他信徒交通的意义). 故此, 要求领受主餐的信徒, 必须先明白和接纳那召会所遵行的.
[3] 译者注: 上文译自 Alfred P. Gibbs, Why I Meet among Those Known as Brethren (or Scriptural Principles of Gathering) (Kansas: Walterick Publishers, 1935), 第41-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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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吉布斯(Alfred P. Gibbs)
刊登于2005年3&4月份第5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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