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遗产(十一) – 第十二章: 保守我们的遗产 (Preserving Our Heritage)
(A) 拒绝承认召会是个教派
许多年长的读者会拒绝承认召会是教派(sect), 原因是我们竭力按照新约的样式来建造召会, 力图恢复召会原先的简纯性(original simplicity). 无论如何, 从社会学的观点, 我们被认为是一个教派,[1] 因为我们脱离了现有的主流基督教团体.
一本论及宗教教派的新书在开始时这样写道:
“教派(sect)是宗教的抗议运动. 教派的成员在宗教信仰、做法和制度上脱离主流, 与其他人分别出来. 在生活上, 他们往往也有很多方面与众不同. 他们拒绝服在传统的宗教领袖的权威下, 也往往拒绝服在世俗政府的权柄下. 向教派效忠是出于自愿的, 但人只有在被证实愿意效忠后, 或通过了某种功劳性的测验后, 才被接纳加入教派. 是否能继续成为其成员取决于那人是否能不断效忠于教派的信仰和做法. 教派人士常把信仰置于首位, 按信仰整理他们的日常生活. 对照之下, 传统宗教(orthodox)的信仰往往与其他利益妥协, 他们的宗教迁就世俗文化的种种要求.”
(B) 我们是否热心于持守我们的遗产?
以上引文意味着这类团体(教派)的维持需靠成员持续不断地效忠于相同的信念. 我们是否也堕入成为“传统宗教”(orthodox)的危险, 使我们的信仰与其他利益妥协? 传统宗教如此行, 表明他们不是直接继承原始的基督信仰. 耶稣基督的要求是至高的. 假如基督教世界(Christendom)使世俗大众容易接受他们的信仰, 原因只有一个: 在信仰上妥协和迁就. 可是, 只有凭着坚定的信念和不变的忠诚, 我们才能持守我们的遗产. 问题是, 我们是否拥有足够的热心与忠诚去持守呢?
我们太多的人已失去我们生命中最好的年日. 假如我们年轻时, 就是在婚姻、家庭、事业和职业的责任还未落在我们双肩以前, 不好好地把生命和时间投资在召会里, 我们很可能不会成为神所能用的器皿. 我们必须避免两个极端. 第一是对召会或主的工作完全不感兴趣; 另一极端是认为长老们(或长者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错的. 没有经验的年轻人常改变看法, 现在认为是这样, 几年后却是另一样. 因此, 我们看到许多长老(或长者)不接受年轻人的看法时, 不必为此感到吃惊.
若你是个青年人, 想改善现有的事工, 就要谨记: 那些积极事奉的青年人比起那些只会批评的青年人, 更值得赞许, 更容易让人接纳他们的意见. 你当以灵性的长进来说服人, 而非以血气的强势. 你若想改善主的事工, 就得先证实你在其中的殷勤和忠诚. 令人震惊的是, 我们发现有些青年人愿意帮助所有人和所有事务, 除了召会! 你若利用你的假期去传福音和使用你大部分的生命如此行, 却不为你的地方召会做点事, 那便是完全违背圣经的教导.
(C) 我个人对整体召会的影响
每个召会都反映出她的成员是怎样的人. 她的活跃或死沉与她成员的活跃或死沉有直接关系. 一首古老的两行诗(即“对句”, couplet)道出这个道理: “如果召会中的每个人都像我, 我们的召会将成为怎样的召会?” (If everybody in our assembly were just like me, what kind of assembly would our assembly be?). 如果在交通里的每一个弟兄姐妹像我一般地多做或少做, 像我一样地多给或少给, 像我一样对召会多关心或少关怀, 召会的整体结果将会如何? 这点值得我们反省深思.
在物质主义的20世纪里, 人普遍上对属灵的事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 如果我们的召会要在这样的世代中生存下去, 我们给予召会的, 必须比我们当中一般人所给的更多. 假如我们要继续成为合乎新约教导的召会, 我们对新约圣经的阅读与遵行, 必须比我们当中一般人所做的更多. 假如我们要更多世人信主加入召会中, 我们对传福音事工的参与和付出, 也必须比我们当中一般人所行的更多.
(D) 莫忘拿伯的信念
你听过拿伯的故事. 他的遗产(葡萄园)靠近国王亚哈的皇宫. 亚哈王是个无耻之徒. 他的眼目贪爱拿伯的产业(葡萄园), 愿意用更好的葡萄园来交换, 或出高价买下拿伯的葡萄园. 拿伯愿意换吗? 他愿意卖吗? 愿神将拿伯的回答深深刻在我们的心版上: “我敬畏耶和华, 万不敢将我先人留下的产业给你”(王上21:3). 拿伯为此而死, 不将其产业交出或卖掉(参王上21:1-16). 我们是否对神给我们的遗产也持有这样的信念?
或许, 我们处于更危险的情况, 敌人采用更阴险狡诈的方式使我们失去这宝贵遗产. 在20世纪, 撒但是更危险的, 他的方法是更加狡猾, 更难以捉摸, 更不易辨明. 容许我们的真理遗产受到侵犯、淡化真理来与敌妥协、缺乏珍惜与坚守真理的信念、对真理模糊甚至无知、粗心大意等等 — 这一切都会令我们失去我们至为宝贵的遗产![2]
(全文完)
[1] 译者注: 作者安德森(James Anderson)在此并非说“奉主名聚会的地方召会”实质上是个教派, 他只不过引述一些社会学的观点而已.
[2] 译者注: 上文译自James Anderson, Our Heritage (Kilmarnock: John Ritchie, 1971), 第40-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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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詹姆斯·安德森(James Anderson)
刊登于2005年9&10月份第6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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