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罪人?!
一提到罪, 很多人会理直气壮地说: “我不偷不抢, 没有杀人放火, 何罪之有?!” 以人的角度来看, 此话不无道理. 没有犯法, 或犯法但未被人发现, 或被发现后, 所请的律师辩护有方而推翻起诉, 皆算无罪.
(A) 罪是什么?
然而, 圣经所讲的“罪”, 按希伯来文(旧约圣经原文)和希腊文(新约圣经原文)的含义, 是“未中鹄”(“鹄”即射箭的目标, 换言之, 其含义是没有打中目标), 或射箭没有射中红心; 换言之, 所谓“罪, 是指人无法完全达到上帝的崇高道德标准. 上帝对人在道德上的要求, 体现在他于西乃山所赐下的十诫中: 耶和华是唯一的神; 不可拜偶像; 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 当纪念安息日; 当孝敬父母; 不可杀人; 不可奸淫; 不可偷盗;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不可贪恋别人的房屋、妻子、仆婢、牲畜, 并他一切所有的(参见 出埃及记20:2-17).
(B) 神的标准!
主耶稣解明神的标准时说: “你们听见有话说: ‘不可奸淫.’ 只是我告诉你们, 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 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淫了.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 就剜出来丢掉. 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 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马太福音5:27-29). 圣经也告诉我们: “凡恨他弟兄的, 就是杀人的”(约翰一书3:15). 由此可见, 人是看外貌, 但上帝却看内心(撒母耳记上16:7); 人的法律只能判“人行动上做出来的恶”为罪, 上帝的律法却判“人意念里所思想的恶”为罪. “人心比万物都诡诈, 坏到极处, 谁能识透呢? 我耶和华是鉴察人心, 试验人肺腑的”(耶利米书17:9-10).
此外, 圣经也明言“一切说谎的”必被丢在地狱的硫磺火湖里, 永远受苦(启示录21:8). 试问谁能诚实无伪地说: “我从未说过任何谎言, 一次也没有!” 难怪医学博士里程(Dr. Li Cheng)写道: “我们判断是否有罪, 只能用神的标准. 神的标准集中体现在前面谈到的十条诫命. 人不论怎样努力修行, 由于自私的核心无法根除, 皆无法达到神的标准.”[1]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 便是自欺, 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翰一书1:8). 每个诚实的人, 都应该面对自己“在上帝眼中是个罪人”这一事实.
(C) 是善是恶?
人有犯罪的天性并非指人每时每刻都在犯罪, 或每个人都犯一切罪. 人有时也有善行, 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等, 因为人是照上帝的形象和样式造的(创世记1:27), 本“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以弗所书4:24), 可惜在人犯罪之后, 这形象已被罪损坏不全, 导致人倾于犯罪邪恶. 博来恩(Leslie B. Flynn)在《人是什么?》一书中写道: “有些神学家形容人的天性为‘完全败坏’. 相信新闻记者和警察能证明这一点. … 它不是说每一个罪人都没有良知, … 或人不可能有任何善行. 有些罪犯还自愿被当作医学上的实验品; 而不良帮派的人可能对自己养的小动物温柔无比. … 显然, 我们每个人里面, 都混合着善与恶”.
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混合着善与恶, 只是善与恶的强度、对比度和表现形式各不相同罢了. 圣经一针见血地说: “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 世上实在没有”(传道书7:20). 此乃世人的光景: 有时做好事, 有时做不好的事; 当众做好事, 背地做不好的事. 任何人都无法只做好事而永不做不好的事. 另一方面, 人内在的罪性一定会表现为外在的罪行, 只不过罪性在何种场合、以何种形式出现, 是受客观条件(特指社会法律)的影响或制约. 有者说: 人并不怕犯罪, 乃怕犯罪的后果. 人因惧怕受严厉刑罚, 而不敢轻举妄动. 一旦社会法律的运作受阻, 很多平日备受尊敬的人可能立刻胡作非为; 许多看似诚实的人也可能趁火打劫. 这就是为何在水灾、地震、台风等发生时, 往往需要实行军事戒严.
(D) 罪从何来?
罪从哪里来呢? 圣经告诉我们, 当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吃了神所禁止的果子, 违背神的命令后, 他们与上帝断绝了交通, 带来灵性的立即死亡和肉身的必将死亡. 这两方面的死延及他们的后代, 使全人类继承罪性, 无一例外地变为有罪的人.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 死又是从罪来的, 於是死就临到众人, 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马书5:12). 简言之, 上帝初造人时, 人性是善的, 但人偷吃禁果后, 人性则变恶了. 即使是在母腹中的婴儿, 都“有了罪”(诗篇51:5). 故此, 孟子所谓的“人之初、性本善”只能指世上第一对被造的人类, 自此以后, 荀子所谓的“人之初、性本恶”(一生下就有罪)才正确地描述人类的情况.
(E) 教育改革!
许多人认为借着教育, 人能分辨善恶, 人的罪性也将随之根除. 但事实上, 教育虽使人明大义, 辨是非, 能在某程度上降低犯罪率, 却无法改变人的罪性. 教育和知识可能使人行事小心谨慎, 谨守社会法律, 但这只是在压制人的罪性, 或使罪性更加巧妙、隐蔽地表现出来. 气候一适宜, 这些罪性会爆发出来. 有则故事说到一个来自有吃人习性之部落的年青人到美国求学, 大学毕业后又回到自己的部落. 几年后, 他的一位同学从美国去探望他, 发现他又恢复了食人习惯, 惊愕万分, 百般不解地问道: “难道在美国的多年教育对你的生活习性没有产生任何影响吗?” 他微笑着回答: “当然有影响啦! 我现在吃人肉时已改用刀、叉了.”
也有人认为, 只要有改革社会的良方, 人的罪性就会渐渐消除. 可是, 现实正好相反. 据说某次《泰晤世报》举办征文比赛, 征文题目是“现今世界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不少人投去了洋洋洒洒的大部头文章, 但有一人的文章精简至极, 只有一句话: “编辑先生, 当今世界的最大问题是我.” 一语道破, 入木三分. 诚然, 当今世界的最大问题是人本身 — 人心不轨. 好多学者不断主张塑造理想的社会环境之后, 人的罪心恶行必然消失. 但他们忘了, 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犯罪前都是住在美丽的伊甸园, 所处的环境无疑是最美最好的! 然而, 在这样最为理想的环境, 人还是犯罪失败了. 所以无论怎样进行社会和外在环境的改革, 仍不能触及人心罪性. 人的罪性不除掉, 人类社会就无永久和平兴盛的希望.
(F) 罪的恶果!
上帝在圣经宣告说: “世人都犯了罪, 亏缺了神的荣耀”(罗马书3:23). 有者贴切指出, 人并非因犯罪而成罪人, 乃因本是罪人而会犯罪. 有罪的后果如何? 上帝说: “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6:23), “按着定命, 人人都有一死, 死后且有审判”(希伯来书9:27). “死”表明隔离, 与万福之源的上帝永远隔离, 死后下到永远烧着的地狱火湖, 遭受永远的苦刑. 然而, 慈爱的上帝“不愿有一人沉沦”(彼得后书3:9), 所以罗马书6:23接下去说: “唯有神的恩赐, 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 乃是永生.”
(G) 神的恩赐!
亲爱的朋友, 上帝已为我们预备唯一的救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4:12), 拯救我们脱离罪的可怕刑罚(罗马书8:1,31-34), 你愿意接受这奇妙的救恩吗? 历代以来, 有成千上万的人已接受了主耶稣而领受这份神的恩赐(厚礼) — 永生, 你呢? 只要你信靠主耶稣, 接受他作你个人的救主, 就必得救, 如圣经所记: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 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 就必得救; 因为人心里相信, 就可以称义, 口里承认, 就可以得救”(罗马书10:9-10).[2] “神爱世人, 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 叫一切信他的, 不至灭亡, 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1] 里程著, 《游子吟 — 永恒在召唤》(美国: 使者协会[AFC], 2002年增订版), 第290页.
[2] 本文参考 里程著, 《游子吟 — 永恒在召唤》, 第281, 297-2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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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灯台
刊登于2007年3&4月份第69期《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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