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派主义的罪恶:第二十八章:敞开的门 (An Open Door)


《教 派 主 义 的 罪 恶》

(The Sin of Sectarianism)

烈 · (Andrew Stenhouse)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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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 是 如 此  , 对 于 那 些 现 今 渴 慕 遵 行 神 的 旨 意 , 并 离 弃 教 派 主 义 之 罪 恶 的 众 圣 徒 , 有 何 道 路 可 行 呢 ?

在 启 示 录 2 – 3 章 有 关 召 会 历 史 的 预 言 性 大 纲 中 ,[1] 我 们 看 到 在 给 予 撒 狄 的 信 息 里 , 圣 经 描 写 新 教 (指 宗 派) 离 经 叛 道 的 光 景 (Protestant apostasy) . 过 后 , 主 对 非 拉 铁 非 说 : “看 哪 , 我 在 你 面 前 给 你 一 个 敞 开 的 门 , 是 无 人 能 关 的 .”(启 3:8) 在 19 世 纪 , 很 多 主 的 百 姓 找 到 那 扇 “敞 开 的 门” . 他 们 以 弃 绝 一 切 人 的 名 称 , 归 回 新 约 圣 经 做 法 的 简 纯 性 (simplicity) , 单 单 聚 集 归 入 基 督 宝 贵 之 名 . 主 给 予 他 们 这 样 的 称 赞 : “你 略 有 一 点 力 量 , 也 曾 遵 守 我 的 道 , 没 有 弃 绝 我 的 名 .”(启 3:8)

如 今 那 扇 门 仍 然 敞 开 , 且 会 继 续 敞 开 , 直 到 主 来 . 因 此 , 我 们 正 如 他 们 一 样 , 虽 略 有 一 点 力 量 , 仍 可 以 靠 此 门 获 益 . 这 不 表 示 进 入 另 一 个 羊 圈 或 羊 栏 的 门 . 反 之 , 这 是 一 扇 向 外 敞 开 的 门 , 使 我 们 能 逃 离 基 督 教 世 界 (Christendom) 那 充 满 混 乱 和 约 束 的 影 响 力 . 这 是 一 扇 引 我 们 出 到 营 外,  归 向 基 督 的 门 . “这 样 , 我 们 也 当 出 到 营 外 就 了 他 去 , 忍 受 他 所 受 的 凌 辱”(来 13:13) .

宗 派 的 成 立 是 毫 无 止 境 的 . 每 个 世 代 都 有 看 似 成 立 召 会 的 人 (would-be church-makers) , 他 们 认 为 本 身 有 顶 好 的 主 意 , 能 做 出 一 些 比 以 前 的 尝 试 更 好 的 东 西 . 但 这 一 切 都 注 定 失 败 , 朝 向 绝 望 , 因 为 人 的 发 明 , 决 不 能 在 属 神 的 原 则 上 正 常 操 作 .

一 开 始 时 ,神 的 计 划 就 是 要 个 别 的 基 督 徒 聚 会 直 接 倚 靠 圣 灵 , 单 独 向 主 负 责 , 不 要 任 何 召 会 联 合 (inter-assembly) 的 治 理 方 式 或 纪 律 制 度 , 也 不 要 中 央 集 权 的 管 辖 制 度 . 每 一 个 有 了 这 特 色 的 组 织 , 都 有 失 败 和 分 裂 的 特 征 . 这 情 形 必 定 发 生 , 直 到 这 世 代 的 末 了 . 但 基 督 给 予 个 别 召 会 的 应 许 仍 然 有 效 : “因 为 无 论 在 那 里 , 有 两 三 个 人 奉 我 的 名 聚 会 , 那 里 就 有 我 在 他 们 中 间” (太 18:20) . 既 然 如 此 , 我 们 为 何 不 以 此 为 足 , 仍 然 要 求 更 多 的 呢 ? 任 何 比 这 更 多 的 东 西 , 就 是 人 所 设 立 , 没 有 圣 经 所 授 的 权 柄 . “任 何 自 我 决 定 的 安 排 、宗 教 性 的 附 加 物 或 修 改 、在 新 约 教 导 以 外 所 设 立 的 召 会 权 柄 等 等 , 只 会 羞 辱 神 , 破 坏 见 证 , 愚 弄 神 所 指 定 的 地 位 , 并 在 审 判 台 前 遭 受 基 督 的 不 满 和 拒 绝” (筏 隐 [W.E.Vine] , 《神 所 计 划 的 使 命》, The Divine Plan of Missions) .

肯 定 的 , 上 千 个 成 立 教 派 的 经 验 , 使 我 们 相 信 这 是 一 项 无 益 的 工 作 . 它 使 千 万 个 生 命 遭 受 难 以 形 容 的 伤 痛 . 它 导 致 厌 恨 和 残 暴 , 弄 瞎 了 正 确 的 属 灵 视 线 . 它 无 情 地 分 裂 神 的 圣 徒 , 使 召 会 的 见 证 成 为 世 人 的 笑 柄 . 它 绊 倒 了 非 信 徒 和 基 督 羊 群 中 的 小 羊 , 大 大 地 扩 张 撒 但 的 势 力 . 从 每 个 角 度 来 看 , 它 都 不 该 受 到 丝 毫 的 辩 护 和 宽 容 . 圣 经 明 确 地 斥 责 它 为 肉 体 的 工 作 (加 5:20) , 是 每 位 思 想 正 确 的 基 督 徒 所 该 悔 改 和 弃 绝 的 罪 恶 . 它 在 基 督 的 审 判 台 前 , 将 有 巨 大 的 回 响 (repercussions) .

若 有 人 问 : “我 们 该 做 什 么 ?”答 案 是 清 楚 明 确 的 . 我 们 必 须 放 下 神 的 话 语 所 没 授 权 的 一 切 名 称 , 制 度 或 做 法 , 并 归 回 新 约 教 导 的 简 纯 性 (simplicity) . 若 如 此 行 , 我 们 便 能 以 基 督 徒 的 身 份 与 众 信 徒 相 会 , 只 聚 集 归 入 主 耶 稣 基 督 的 名 , 在 敬 拜 、 事 奉 、 祷 告 和 传 福 音 的 工 作 上 , 遵 行 他 的 意 思 , 并 倚 靠 圣 灵 的 带 领 . 我 们 不 该 赞 许 任 何 形 式 的 神 职 阶 层 (clerisy) , 乃 是 允 许 任 何 主 所 喜 悦 赐 予 我 们 的 属 灵 恩 赐 , 能 按 圣 灵 的 带 领 而自 由 操 作 . 我 们 要 按 圣 经 的 要 求 , 去 承 认 那 些 身 为 长 老 或 牧 者 的 人 本 是 有 资 格 参 与 那 方 面 的 事 奉 . 此 外 , 若 有 需 要 采 取 纪 律 行 动 , 我 们 要 严 紧 地 限 制 自 己 , 只 做 圣 经 所 命 令 的 . 我 们 不 承 认 圣 经 以 外 的 任 何 权 柄 , 或 采 取 圣 经 所 没 有 授 权 的 行 动 .

至 于 我 们 与 其 他 基 督 徒 众 召 会 (Christian assemblies) 的 关 系 , 我 们 要 完 全 承 认 一 切 有 按 照 圣 经 样 式 来 聚 会 , 拥 有 主 要 新 约 特 征 的 召 会 . 我 们 与 他 们 的 交 通 , 不 受 正 式 的 党 派 联 系 , 或 一 些 教 职 政 体 (hierarchical) 的 权 威 性 决 定 所 控 制 . 它 乃 是 一 个 属 灵 的 联 系 , 建 立 在 他 们 对 基 督 主 权 和 圣 经 原 则 的 顺 从 .

另 一 方 面 , 对 于 一 切 聚 集 在 教 派 主 义 根 基 的 群 体 , 我 们 将 采 纳 一 个 非 常 不 同 的 态 度 , 因 为 我 们 有 义 务 去 斥 责 那 些 神 已 经 斥 责 的 事 物 . 虽 我 们 不 否 认 它 们 当 中 可 能 有 真 正 的 基 督 徒 , 但 我 们 不 能 承 认 它 们 是 基 督 徒 的 众 召 会 , 因 为 它 们 是 以 人 的 观 念 来 成 立 . 肯 定 的 , 我 们 可 以 , 也 应 该 与 所 有 属 基 督 的 人 , 在 个 人 的 层 面 上 有 交 通 , 但 要 承 认 他 们 的 宗 派 , 并 与 他 们 在 宗 派 联 合 的 事 工 上 合 作 , 这 等 于 在 真 理 上 妥 协 . 因 此 , 我 们 有 责 任 以 谦 虚 和 坚 定 的 语 气 , 去 指 出 顺 从 与 不 顺 从 圣 经 的 区 别 . 无 论 如 何 , 我 们 与 基 督 教 世 界 各 种 团 体 分 别 出 来 的 举 动 , 不 该 被 误 解 为 教 派 精 神 的 显 示 ; 此 乃 表 明 我 们 弃 绝 一 切 教 派 主 义 , 并 渴 慕 走 在 神 本 身 所 预 备 给 他 百 姓 的 道 路 上 .

我 们 对 宗 派 所 采 取 的 这 等 态 度 , 将 不 会 被 大 部 份 基 督 徒 所 了 解 , 因 为 他 们 一 生 中 已 经 接 受 宗 派 主 义 为 基 督 信 仰 的 正 常 特 征 . 我 们 或 许 可 以 如 此 帮 助 他 们 —— 我 们 建 议 他 们 认 真 尝 试 在 思 想 上 , 把 自 己 带 回 第 一 世 纪 , 并 幻 想 当 宗 派 主 义 突 然 出 现 在 当 代 的 基 督 徒 群 体 中 , 它 们 当 中 属 灵 的 基 督 徒 将 有 何 反 应 ? 我 们 晓 得 使 徒 如 何 大 力 评 击 在 哥 林 多 起 首 的 教 派 主 义 . 有 人 问 过 这 个 问 题 : 当 保 罗 不 在 哥 林 多 时 , 若 那 里 的 召 会 受 到 那 些 要 以 成 立 不 同 党 派 来 支 持 各 自 看 法 的 领 袖 们 所 影 响 , 结 果 真 的 分 裂 成 三 四 个 党 派 , 你 认 为 保 罗 会 以 什 么 态 度 来 对 待 那 些 宗 派 性 的 组 织 ? 我 们 必 须 回 答 这 个 问 题 . 保 罗 若 还 与 他 们 来 往 , 目 的 乃 为 要 呼 召 他 们 回 到 神 召 会 原 本 的 根 基 上 , 联 合 起 来 , 单 单 聚 集 归 入 主 耶 稣 基 督 的 名 , 顺 服 在 神 话 语 的 权 下 , 就 是 神 借 着 使 徒 口 传 或 书 写 的 话 语 . 若 造 成 他 们 分 裂 的 , 是 领 导 者 的 不 同 解 法 和 看 法 , 那 么 他 们 的 明 确 要 务 和 明 智 举 动 , 就 是 放 下 那 些 解 法 和 看 法 ; 因 为 神 的 话 语 斥 责 如 此 形 成 分 裂 的 事 物 .

我 们 并 非 主 张 所 有 的 基 督 徒 , 都 能 再 次 地 聚 在 一 起 , 如 开 始 时 一 般 . 但 若 有 一 位 基 督 徒 愿 意 “出 到 营 外”归 入 基 督 , 这 便 是 荣 耀 神 了 ! 根 据 现 今 宗 教 世 界 的 动 向 , 很 可 能 许 多 宗 派 同 意 联 合 , 而 且 它 们 越 少 注 重 和 遵 照 圣 经 的 原 则 和 教 义 , 就 越 容 易 合 一 (指 在 表 面 上 或 组 织 上 的 合 一 , 而 非 属 灵 上 的 合 一 , 译 者 按) . 深 愿 没 有 一 位 基 督 徒 受 到 迷 惑 , 认 为 这 类 的 运 动 是 出 于 神 . 就 算 一 切 宗 派 都 同 意 聚 在 一 起 , 成 立 “一 个 联 合 教 会”(one united church) , 信 徒 的 正 当 地 方 , 乃 是 在 这 组 织 的 外 面 , 因 我 们 有 更 多 的 理 由 保 留 在 外 面 .[2] 如 此 般 的 联 合 教 会 , 正 是 天 主 教 主 义 的 梦 想 , 可 是 这 梦 想 只 有 当 一 切 宗 派 全 面 离 经 叛 道 时 , 才 可 能 实 现 .

那 唯 一 真 正 实 际 合 一 的 根 基 , 是 顺 从 神 的 话 语 , 不 单 在 知 识 方 面 , 更 在 圣 灵 的 能 力 里 面 . 首 先 , 这 种 顺 服 只 能 期 望 从 真 正 的 基 督 徒 身 上 看 见 , 即 那 些 真 正 悔 改 归 主 , 经 历 重 生 的 人 . 可 是 经 验 显 示 , 就 算 是 真 正 悔 改 归 主 的 人 , 也 经 常 因 着 各 种 各 样 的 理 由 , 为 不 合 乎 圣 经 的 事 辩 护 . 因 为 不 是 所 有 的 信 徒 , 都 是 真 正 的 门 徒 .[3] 不 是 所 有 人 都 毫 无 保 留 地 顺 从 主 基 督 , 也 不 是 所 有 人 都 采 取 坚 信 不 移 的 原 则 , 来 顺 服 他 所 启 示 的 旨 意 .

虽 然 如 此 , 当 一 个 人 放 下 自 己 的 意 思 , 愿 意 真 诚 遵 行 神 的 旨 意 时 , 他 很 快 便 看 出 教 派 主 义 是 个 该 受 斥 责 和 离 弃 的 罪 恶 . 要 在 任 何 宗 派 团 体 的 局 限 下 实 行 神 一 切 的 旨 意 , 那 是 不 可 能 的 . 在 另 一 方 面 , 一 个 按 圣 经 聚 集 的 召 会 , 便 给 予 自 由 去 实 践  神 的 一 切 话 语 . 一 切 喜 悦 遵 行 神 旨 意 的 人 , 将 不 会 认 为 那 条 道 路 过 于 窄 小 .

无 论 如 何 , 若 我 们 要 坚 守 , 或 已 经 坚 守 圣 经 的 立 场 , 并 决 心 要 实 行 神 话 语 所 嘱 咐 的 一 切 , 我 们 务 须 谨 慎 , 免 得 我 们 因 坚 守 圣 经 立 场 而 夸 耀 自 己 , 或 怀 藏 一 个 好 批 评 的 心 灵 , 来 谴 责 那 些 仍 然 保 留 在 我 们 所 出 之 地 (指 宗 派 , 译 者 按) 的 信 徒 .[4] 因 为 我 们 很 可 能 拥 有 合 乎 圣 经 的 地 位 , 却 存 有 教 派 主 义 的 态 度 . 比 较 上 , 我 们 较 容 易 保 有 那 地 位 , 但 要 以 一 个 正 确 的 态 度 去 对 待 一 切 属 基 督 的 人 (只 因 为 他 们 属 于 基 督) , 这 点 却 需 要 更 多 神 的 恩 典 . 我 们 也 很 可 能 拥 有 合 乎 圣 经 的 地 位 , 其 他 方 面 却 非 常 缺 乏 . 因 为 正 如 常 听 人 说 , 一 个 合 乎 圣 经 的 地 位 , 不 能 确 保 一 个 真 正 属 灵 的 状 况 . 如 果 一 个 召 会 存 有 属 肉 体 , 高 傲 或 世 俗 的 状 况 , 它 就 不 能 完 善 地 操 作 . 我 们 必 须 不 断 倚 赖 圣 灵 的 带 领 和 能 力 .

若 我 们 给 予 圣 灵 应 有 的 地 位 , 他 将 把 基 督 的 事 启 示 我 们 , 因 为 他 的 使 命 就 是 在 圣 徒 当 中 高 举 基 督 ; 没 有 一 事 可 取 代 对 圣 灵 的 倚 靠 . 在 讲 道 事 奉 方 面 , 人 为 的 安 排 或 许 能 保 证 某 些 程 度 的 秩 序 , 这 当 然 比 毫 无 秩 序 更 好 . 但 这 不 是 圣 经 所 指 示 最 妙 的 方 式 . 若 我 们 更 清 楚 晓 得 那 聚 集 归 入 基 督 的 真 实 性 , 并 服 在 圣 灵 的 控 制 之 下 , 我 们 将 看 见 那 超 乎 人 所 梦 想 , 那 更 伟 大 的 事 发 生 在 神 的 众 召 会 当 中 . 这 种 情 况 下 的 讲 道 事 奉 , 就 会 产 生 林 前 14:24-25 所 说 的 结 果 : 就 算 是 非 信 徒 和 未 受 教 的 信 徒 (uninstructed) 来 到 聚 会 当 中 , 他 们 将 感 受 到 神 话 语 的 力 量 , 甚 至 脸 伏 于 地 敬 拜 神 , 承 认 道 : “神 真 是 在 你 们 中 间 了.”这 就 是 那 能 吸 引 他 人 来 到 真 正 属 神 聚 会 中 心 的 见 证 . 此 乃 信 徒 乐 于 发 现 和 亲 身 经 历 的 事 . 我 们 也 乐 于 使 用 神 所 赋 予 的 权 利 , 去 欢 迎 他 们 来 到 基 督 徒 交 通 的 正 当 范 围 .

无 论 如 何 , 若 我 们 缺 乏 能 力 , 让 我 们 不 怕 承 认 这 点 , 并 力 求 除 去 那 拦 阻 我 们 的 事 . 没 有 一 位 到 访 的 基 督 徒 , 无 法 看 出 那 按 圣 经 聚 集 的 召 会 , 与 任 何 教 派 组 织 的 不 同 点 . 那 些 有 好 的 开 始 之 召 会 , 在 许 多 方 面 往 往 已 经 后 退 到 与 它 们 周 围 的 宗 派 相 似 . 它 们 效 法 宗 派 团 体 的 做 法 , 导 致 若 不 是 全 面 消 灭 召 会 的 特 殊 见 证 , 就 是 削 弱 它 . 让 我 们 别 忘 了 , 在 属 神 的 事 物 上 , 最 卓 越 的 就 是 简 纯 性 (simplicity) .  我 们 越 是 少 有 组 织 特 质 和 装 置 设 备 , 我 们 就 越 可 能 看 到 神 的 荣 耀 .

有 些 人 则 采 取 另一 种 政 策 —— 完 全 不 理 会 宗 派 的 不 同 点 , 甚 至 到 了 某 种 地 步 , 索 性 把 宗 派 当 作 “基 督 徒”的 团 体 , 把 按 圣 经 行 事 的 召 会 看 作 是 另 一 个 宗 派 组 织 ; 在 基 督 徒 的 事 工 上 , 他 们 主 张 召 会 与 这 类 团 体 合 作 , 并 提 议 毫 无 分 别 地 接 纳 宗 派 的 信 徒 到 擘 饼 和 其 他 的 特 权 里 . 我 们 应 当 停 下 来 , 问 问 自 己 这 种 做 法 是 否 与 神 的 话 语 相 符 一 致 , 是 否 给 有 关 的 信 徒 带 来 最 好 的 益 处 . 很 多 人 满 足 于 留 在 他 们 的 教 派 团 体  , 却 同 时 在 某 些 场 合 要 利 用 召 会 的 方 便 来 擘 饼 . 因 此 , 虽 然 召 会 以 最 好 的 意 图 行 事 , 渴 望 鼓 励 宗 派 的 信 徒 走 在 顺 服 的 道 路 上 , 至 终 却 产 生 相 反 的 后 果 .

对 于 此 事 , 按 我 们 所 明 白 的 , 圣 经 把 主 的 晚 餐 当 作 是 地 方 召 会 的 一 个 功 用 , 是 其 中 一 种 只 有 (地 方 性) 召 会 肢 体 方 能 享 有 的 特 权 . 我 们 已 经 看 过 , 使 徒 行 传 2 章 里 为 所 有 召 会 而 设 立 的 样 式 , 这 是 根 据 “首 次 提 及 的 规 则” (the law of first mention) . 在 那 里 , 神 启 示 他 的 意 思 , 即 人 首 先 应 该 悔 改 归 主 , 接 着 受 浸 和 加 入 召 会 , 过 后 才 可 享 有 教 导 , 交 通 , 擘 饼 和 集 体 祷 告 . 此 外 , 林 前 11 章 里 证 明 参 与 领 受 主 的 晚 餐 是 件 非 常 严 肃 的 事 , 所 以 我 们 务 须 十 分 谨 慎 , 免 得 滥 用 这 等 特 权 . 不 配 的 参 与 (unworthy participation) 将 导 致 属 神 的 管 教 临 到 整 个 召 会 . 因 此 , 那 里 描 述 有 些 人 受 到 管 教 (纪 律 对 付) 的 程 度 (林 前 11:27-32) , 为 要 保 守 召 会 交 通 的 纯 洁 . 所 以 我 们 可 合 理 地 认 为 , 擘 饼 的 特 权 只 限 于 那 些 可 受 管 教 (指 纪 律 对 付) 的 人 . 这 点 当 然 也 包 括 那 些 在 其 他 召 会 受 到 管 教 (纪 律 对 付) 的 访 客 . 由 于 需 要 如 此 慎 重 的 防 备 , 圣 经 为 那 些 从 一 地 到 另 一 地 的 信 徒 们 设 立 了 一 种 做 法 , 即 随 身 携 带 举 荐 信 , 以 证 实 他 们 是 有 资 格 被 其 他 召 会 接 纳 的 人 (参  林 后 3:1; 罗 16:1; 徒 18:27) . 这 类 高 度 的 防 备 在 今 日 比 以 往 更 加 需 要 .

有 些 人 接 纳 所 有 基 督 徒 前 来 擘 饼 , 不 论 他 们 属 于什么 宗 派 (ecclesiastical connections) . 为 了 辩 护 这 种 立 场 ,  这 些 人 便 根 据 罗 15:7 的 教 训 — “所 以 你 们 要 彼 此 接 纳 , 如 同 基 督 接 纳 你 们 一 样 , 使 荣 耀 归 于 神” —  强 调 我 们 应 该 接 纳 一 切 基 督 已 经 接 纳 的 人 . 可 是 , 这 节 经 文 在 原 本 的 应 用 上 , 可 能 根 本 与 接 纳 到 召 会 的 交 通 里 无 关 , 更 不 用 说 是 与 接 纳 信 徒 参 与 擘 饼 的 事 有 关 . 显 然 , 这 经 节 是 向 罗 马 召 会 的 信 徒 说 的 . 他 们 彼 此 之 间 不 和 , 因 为 他 们 具 有 不 同 的 犹 太 人 和 外 邦 人 背 景 . 他 们 需 要 彼 此 接 纳 , 来 彰 显 那 更 伟 大 的 基 督 徒 交 通 精 神 . 使 徒 保 罗 要 求 哥 林 多 的 信 徒 接 纳 他 , 也 有 同 样 的 意 义 (林 后 7:2) .

无 论 如 何 , 若 我 们 把 这 节 经 文 应 用 在 召 会 接 纳 的 事 上 , 我 们 必 须 也 一 致 地 将 它 解 成 接 纳 进 入 全 面 的 基 督 徒 交 通 里 (包 括 祷 告 与 其 他 事 奉 ,  译 者 按) , 而 不 是 单 单 接 纳 进 入 其 中 一 种 召 会 的 特 权 (指 擘 饼 , 译 者 按) . “单 单 接 纳 信 徒 参 与 擘 饼” 的 概 念 , 是 不 合 乎 圣 经 的 . 我 们 若 接 纳 , 乃 是 接 纳 到 召 会 的 整 个 交 通 里 , 享 有 召 会 一 切 的 特 权 ,  分 担 召 会 一 切 的 责 任 . 再 者 , 罗 15:7 也 强 调 “相 互 的 接 纳” , 因 为 真 正 的 交 通 常 是 相 互 性 的 ;[5] 一 位 要 求 被 召 会 接 纳 进 入 交 通 里 的 信 徒 , 也 应 该 如 此 地 接 纳 召 会 , 承 认 它 是 神 所 设 立 的 , 而 非 只 是 一 个 按 人 的 意 见 所 成 立 的 自 愿 社 团 . 只 有 当 信 徒 如 此 般 与 召 会 来 往 时 , 他 才 会 有 行 神 旨 意 的 意 识 . 在 召 会 与 宗 派 之 间 不 断 交 换 地 参 加 聚 会 , 不 是 真 正 交 通 的 表 现 , 因 为 交 通 是 神 所 创 立 的 , 是 以 顺 服 神 话 语 为 根 据 (参  约 壹 1:7 ; 译 者 注 : 按 神 话 语  的 教 导 , 信 徒 是 固 定 地 在 某 地 方 召 会 里 , 与 当 地 其 他 信 徒 彼 此 交 通 , 而 非 在 召 会 与 宗 派 之 间 不 断 交 换 地 参 加 聚 会 ,  徒 9:26) .[6]

此 外 , 这 节 经 文 也 假 定 了 一 个 “永 久 性”的 接 纳 . 当 基 督 接 纳 我 们 , 这 并 不 是 暂 时 性 的 (罗 8:38-39) . 若 我 们 要 效 法 基 督 的 榜 样 (指 永 久 性 地 接 纳 其 他 信 徒 , 正 如 基 督 永 久 性 地 接 纳 我 们 一 样 , 译 者 按) , 我 们 必 须 为 着 神 的 荣 耀 , 以 同 样 的 方 式 彼 此 接 纳 (换 言 之, 信 徒 不 可 在 召 会 与 宗 派 之 间 随 意 来 往,  因 为 此 举 表 明 这 类 接 纳 是 属 暂 时 性 的 , 译 者 按) . 所 以 召 会 若 不 是 一 个 属 于 神 的 召 会 , 完 全 符 合 圣 经 的 意 义 , 就 是 纯 粹 属 人 的 社 团 , 不 配 得 我 们 去 承 认 . 如 果 它 是 前 者 , 我 们 就 应 该 明 确 地 属 于 它 ; 它 决 不 能 只 在 偶 然 情 况 下 才 合 乎 圣 经 或 属 于 神 的 .

总 括 而 言 , 我 们 在 结 束 前 所 该 回 答 的 问 题 可 如 此 归 纳 : 今 日 , 我 们 是 否 可 能 被 主 聚 集 , 只 归 入 主 耶 稣 基 督 的 名 , 承 认 他 的 主 权 , 并 全 面 服 在 他 话 语 和 圣 灵 带 领 的 权 下 ? 今 日 , 信 徒 是 否 可 像 所 有 第 一 世 纪 的 基 督 徒 , 只 以 基 督 徒 的 身 份 聚 集 , 承 认 那 把 他 们 联 系 为 基 督 身 体 的 重 要 合 一 ? 神 的 意 思 是 否 要 他 们 弃 绝 一 切 人 为 的 宗 教 团 体 和 党 派 , 只 按 照 神 的 话 语 来 聚 会 ? 我 们 再 次 强 调 , 这 些 问 题 的 答 案 都 是 正 面 的 ,  都 是 “是 的”! 纵 然 现 今 时 代 , 没 有 其 他 基 督 徒 承 认 “离 弃 教 派 主 义 , 归 回 圣 经 合 一” 的 可 能 性 和 重 要 性 , 我 们 仍 有 义 务 和 特 权 , 去 遵 行 与 实 践 神 话 语 所 启 示 有 关 这 方 面 的 旨 意 . 因 为 这 些 旨 意 都 是 神 给 予 一 切 属 于 他 的 百 姓 , 要 他 们 遵 行 的 事 , 从 召 会 历 史 的 开 始 , 直 到 基 督 的 再 来 (参 太 28:19-20) . [7]

(全 文 完)

参 考 书 目

在 准 备 此 书  时 , 以 下 的 参 考 书 给 予 作 者 极 大 的 帮 助  :

  1. Atkinson , B.F.C. Valiant in Fight”. Inter-Varsity Fellowship.
  2. Broadbent, E.HThe Pilgrim Church”. Pickering and Inglis.
  3. Groves, Hy. Darbyism”.
  4. Hislop, Alexander. The Two Babylons”. A & C Black, Ltd.
  5. Lang, G.S. The Local Assembly”.
  6. Loizeaux, A.S. (comp.). “Dorman’s Papers
  7. Mead, F.S. Handbook of the Denominations”. Abingdon-Cokesbury Press.
  8. Raynor, F.C.  The Giant Masquerade”. Morgan and Scott.
  9. Vine, W.E. The Church and the Church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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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启示录的七个召会所代表的教会历史七个时期[8]

启示录的七个召会有“预言性的解释”(prophetic interpretation), 即预言在“召会时代”中, 七个召会代表教会历史的七个时期:[9]

  1. 以弗所召会代表“使徒时期”(Apostolic Church, 主后30–100年);
  2. 士每拿召会代表“逼迫时期”(Persecuted Church, 主后100–313年);
  3. 别迦摩召会代表“国教时期”(State Church, 主后313–590年);
  4. 推雅推喇召会代表“教皇时期”(Papal Church, 主后590–1517年);
  5. 撒狄召会代表“改革时期”(Reformed Church, 主后1517–1730年);
  6. 非拉铁非召会代表“复兴时期”(Revival Church, 主后1730–1900);
  7. 老底嘉召会代表“叛道时期”(Apostate Church, 主后1900–召会被提)

(1) 以弗所召会代表“使徒时期”

(主后30–100年)

名字意义: “以弗所”意谓[10]“优良的,完全定意;*投向”[11]

经文: 启2:1-7

召会特征:

  1. 拒绝罪恶(2节)
  2. 劳苦忍耐(3节)
  3. 离弃初爱(4节)

历史事件

  1. 主后30年左右,主被钉十架,复活,40日后升天.圣灵在五旬节降临,成立了召会(徒1-2).
  2. 主后33年左右,司提反殉道(徒7).
  3. 主后34年左右,撒玛利亚人悔改信主(徒8).
  4. 主后35年左右,扫罗/保罗悔改信主(徒9).
  5. 主后41年左右,彼得首次向外邦人传福音(徒10).
  6. 主后47-49年左右,保罗首次旅行布道(徒13-14).
  7. 主后50/51年左右,耶路撒冷会议(徒15).
  8. 主后50-53年左右,保罗第二次旅行布道(徒15-18).
  9. 主后53-57年左右,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徒19-20).
  10. 主后60-62年左右,保罗第一次被囚于罗马.
  11. 主后64年左右,罗马城大火,基督徒被诬告逼害.
  12. 主后67年左右,保罗第二次被囚于罗马.
  13. 主后67年左右,保罗和彼得在罗马殉道.
  14. 主后70年,罗马将军提多毁灭耶路撒冷.
  15. 主后95年左右,圣经最后一本书(启示录)完成.
  16. 主后98年左右,最后一位使徒(约翰)离世.
  17. 到了主后100年, 所有使徒已经殉道/离世.

(2) 士每拿召会代表“逼迫时期”

(主后100–313年)

名字意义: “士每拿”意谓“没药”

经文: 启2:8-11

召会特征:

  1. 遭受患难(2节)
  2. 灵里富足(2节)
  3. 受苦至死(10节)

历史事件

  1. 召会大遭罗马帝国的逼迫,许多人为主殉道;例如: (1)伊格那丢(Ignatius),主后117年在罗马被烧死. (2)查斯丁(Justin),主后156年在罗马被一斩头. (3)波利卡普(Polycarp),主后169年(或155?年)在士每拿被烧死,死前宣称决不按敌人的要求来亵渎主.
  2. 共有5百万的基督徒为主殉道.
  3. 许多人被当作火把燃烧,或被拿去喂狮子或野狗.
  4. 最后一位,也是最严厉残杀基督徒的罗马皇帝是戴克里先(Diocletian,主后284-305年).

(3) 别迦摩召会代表“国教时期”

(主后313–590年)

名字意义: “别迦摩”意谓“护城碉堡,土的,大的结合;*许多婚姻结合”[12]

经文: 启2:12-17

召会特征:

  1. 有人守道(13节)
  2. 有人服从巴兰的教训,即错误的教义,拜偶像和淫乱的事(14节,参民25:1)
  3. 有人服从尼哥拉一党人的教训(15节)[13]

历史事件

  1. 主后312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Constantine)在交战前于异象中看见十字架,结果此战他得胜后,便归功于基督.
  2. 主后313年,君士坦丁通过“宽容法令”(Edict of Toleration), 准许基督徒有信仰自由,并能得回逼迫时期所夺去或没收的财产.
  3. 君士坦丁下令宣布基督信仰为国教,并给予教会领袖(特别在首都罗马者)在宗教及政治上极大的权柄.
  4. 许多人为了讨好皇帝和获得高职而在“外表上信奉”基督信仰.这是信仰和政治“结婚”(联合)的悲剧.
  5. 主后431年,天主教开始敬拜马利亚.

(4) 推雅推喇召会代表“教皇时期”

(主后590–1517年)

名字意义: “推雅推喇”意谓“香气(指祭物的香气)”

经文: 启2:18-29

召会特征:

  1. 有行为,爱心,信心,勤劳和忍耐,多行善事(19节)
  2. 包容女人(耶洗别)教导,拜偶像和淫乱的事(20节)

历史事件

  1. 主后440-461年间, 利欧一世(Leo I)曾被一些历史家称为第一任教皇.他声称是奉神委派为众监督的大主教,并于主后445年获得西罗马皇帝的承认.他自居为“全教会的主宰”.
  2. 主后590-604年,格列高利一世 (Gregory I, 主后540-604年)被正式认为是第一任教皇.
  3. 主后606年,罗马主教(Boniface)被选为“全球性的主教”(universal bishop).
  4. 1054年,君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的大主教将罗马教宗(教皇)利欧九世(Leo IX)逐出教会,故天主教大闹分裂,分为西方教会(罗马天主教)和东方教会 (东正教, 即希腊天主教).
  5. 教皇时期被喻为“黑暗时代”(Dark Age),但仍有一些基督徒因反对天主教,不与天主教联合而遭受迫害.
  6. 这段时期所引进的错误教义如下: a)开始引入炼狱的教义(593年);b)开始崇拜遗物与偶像(787年);c)开始守圣母升天节(819年);d)为婴孩洗礼(指滴礼;大约850年);e)祭司须守童身(1079年);f)售卖赎罪卷(1190年);g)一般信徒不准阅读圣经(1229年);h)宣布天主教是唯一的真教会,在它里面才有救恩(1303年);I)七种圣礼及炼狱被宣告为信条(1439年)等.

(5) 撒狄召会代表“改革时期”

(主后1517–1730年)

名字意义: “撒狄”意谓“遗留之物”

经文: 启3:1-6

召会特征:

  1. 有名无实(按名是活,实际是死, 1节)[14]
  2. 所行所为没有完全[15](2节)
  3. 有人未污秽自己的衣服(4节)

历史事件

  1. 在1517年10月31日, 马丁路德因反对天主教售卖赎罪券而把他的“95条声明”(theses)钉在威登堡(Wittenberg)的教堂门口上,开始了改革运动,强调因信称义的福音真理.
  2. 这段时期有许多宗派/公会兴起,例如:
  1. 1517年:路德会(Lutheran Church,或称“信义会”)[16]
  2. 1520年:改革会(Reformed Church,或称“归正会”)[17]
  3. 1525年:重浸会(Anabaptist Church)[18]
  4. 1534年:圣公会(Anglican or Church of England,或称“英国国教会”)[19]
  5. 1560年:长老会(Presbyterian Church)[20]
  6. 1612年:浸信会(Baptist Church,或称“浸礼会”)[21]
  7. 1787年:卫理公会(Methodist Church,或称“循道会”)[22]

(6) 非拉铁非召会代表“复兴时期”

(主后1730–1900)

名字意义: “非拉铁非”意谓“喜爱弟兄,兄弟之爱”

经文: 启3:7-13

召会特征:

  1. 略有一点力量,遵守主道,不弃绝主名(8节)
  2. 蒙主给予敞开的门(8节)

历史事件

  1. 福音真理的复兴:
  1. 1730-1800年被称为第一次的醒觉(First Awakening),因为借着怀特腓(George Whitefield, 1714-1770)和卫斯理(John Wesley,1703-1791)等人的传道,英国有成千上万的人悔改信主.
  2. 19世纪发生第二次的醒觉(Second Awakening);神兴起英国的司布真(C.H.Spurgeon,1832-1892)和美国的慕迪(D.L.Moody,1837-1899)在英美两地领万人归主.
  3. 神也兴起其他的仆人到各处宣道,例如: 到印度的凯里(William Carey,1761-1834)、到中国的戴德生(Hudson Taylor,1832-1905)、到非洲的利文斯通(David Livingstone,1813-1873)等.

2. 召会真理的复兴:

神在英国兴起一般基督徒,使他们发现和宣扬召会真理,恢复奉主名的聚会,归回初期召会的圣经样式.这些人中有克伦宁(Edward Cronin), 葛若弗斯(A.N. Groves),贝勒特(J.G. Bellett),达秘(J.N.Darby),凯利(W.Kelly),慕勒(G.Muller),卓曼(R.C.Chapman).他们常以弟兄相称,除去等级制度和教牧政治(否定不合乎圣经的神职人员或牧师制度).他们也强调主再来的预言和真理.


(7) 老底嘉召会代表“叛道时期”

(主后1900–召会被提)

名字意义: “老底嘉”意谓“城堡,公正之民;*人民的权利”

经文: 启2:17-22

召会特征:

  1. 既不冷又不热(15节)
  2. 自以为富足,实际却是困苦,贫穷,瞎眼,赤身(17节)

历史事件

  1. 许多教会已陷入“以人为中心”的危机,强调“人民的权利”.敬拜和事奉的方式是否合乎圣经已不重要,重要是这方式“是否讨人喜欢,是否使人享受?”(激发人心的强劲音乐越来越受欢迎,但若拿掉乐器,他们就很难敬拜和赞美神).
  2. 艾伦(Jim Allen)指出,许多教会重量不重质— 只强调数目,甚至为了吸引多人而牺牲真理,导致教会成为冷(非信徒)和热(真信徒)的混合体,成了不冷不热的温水(启3:16).
  3. 许多教会注重外表过于内函,强调物质的富足过于灵里的富足,导致教会有堂皇的建筑物,多样的活动和节目,但却得不到主的喜悦.
  4. 许多召会高傲夸口,认为自己“一样都不缺”(夸自己有各样属灵的恩赐,能靠圣灵行各样的异能),但其实是受了迷惑(眼瞎),无法看清是非.


[1]               译 者 注 : 启 示 录 2 – 3 章 有 预 言 性 的 解 释 , 即 预 言 有 关 召 会 自 五 旬 节 开 始 (召 会 被 设 立 在 地 上) , 直 到 主 再 来 (召 会 被 提) 这 段 期 间 , 神 的 召 会 在 地 上 所 将 遭 遇 的 事 ; 这 段 期 间 被 称 为 “召 会 时 代” 或 “恩 典 时 代” . 以 这 (召 会 历 史 的) 预 言 性 大 纲 来 看 , 启 示 录 2 – 3 章 的 七 个 召 会 代 表 整 个 召 会 时 代 的 七 个 时 期 (一 个 召 会 代 表 一 个 时 期) : (1) 以 弗 所 召 会 代 表 “使 徒 时 期”(主 后 30 – 100 年) ; (2) 士 每 拿 召 会 代 表 “逼 迫 时 期” (主 后 100 – 313 年) ; (3) 别 迦 摩 召 会 代 表 “国 教 时 期”(主 后 313 – 590 年) ; (4) 推 雅 推 喇 召 会 代 表 “教 皇 时 期”(主 后 590 – 1517 年) ; (5) 撒 狄 召 会 代 表 “改 革 时 期” (主 后 1517 – 1730 年) ; (6) 非 拉 铁 非 召 会 代 表 “复 兴 时 期” (主 后 1730 – 1900) ; (7) 老 底 嘉 召 会 代 表 “叛 道 时 期”(主 后 1900 – 召 会 被 提) ; 请 参 本 文 的 附 录 : “启 示 录 的 七 个 召 会 所 代 表 的 教 会 历 史 七 个 时 期” .

[2]               译 者 注 : 有 关 保 留 在 “宗 派 联 合” 外 面 的 理 由 , 请 参 2000 年 4 月 份 ,  第 5 期《家 信》 的 “真 理 战 场 :  我 没 有 自 由 参 与 宗 派 联 合 的 事 工 之 理 由 .”

[3]               译 者 注 : “信 徒” 是 指 所 有 信 主 耶 稣 而 得 救 的 人 , 他 们 不 需 要 为 此 付 任 何 代 价 (因 为 人 “得 救 是 本 乎 恩 , 也 因 着 信”, 决 不 靠 行 为 ,  弗 2:8,9) ;  但 “门 徒” 却 需 要 付 出 一 切 代 价 跟 从 主 耶 稣 ,  完 全 顺 从 主 的 话 语 (路 14:26,27) .

[4]                译 者 注 :  19 世 纪 的 教 会 历 史 告 诉  我 们 , 那 些  归 回 圣 经 样 式 , 聚 集 归 入 主 名 之 人 (指 奉 主 名 的 聚 会) , 本 是 在 圣 灵 的 带 领 下 , 开 各 自 的 宗 派 ,  聚 集 归 入 主 的 名 ; 请 参 2001 年 11 月 份 ,  第 24 期《家 信》 的 “真 理 战 场 :  教 派 主 义 的 罪 恶:  基 督 徒 的 众 召 会”.

[5]               译 者 注 :  “相 互 性 的 接 纳” 表 示 “当 地 的 召 会” 完 全 接 纳 “那 位 要 求 被 接 纳 的 信 徒” , 而 “那 位 要 求 被 接 纳 的 信 徒” 也 要 完 全 接 纳 “ 当 的 的 召 会”, 包 括 接 纳 当 地 召 会 对 召 会 真 理 的 所 持 有 的 原 则 和 做 法 ; 但 很 可 惜 , 我 们 常 见 到 那 些 在 召 会与 宗 派 之 间 不 断 交 换 地 参 加 聚 会 的 信 徒 , 往 往 希 望 当 地 召 会 接 纳 他 们 参 加 擘 饼 , 而 他 们 却 不 愿 意 接 纳 当 地 召 会 所 奉 行 的一 切 召 会 真 理 (例 如 他 们 仍 不 接 受 “ 洗 礼 是 受 浸 而 非 受 滴” 、 “ 所 有 信 徒 皆 祭 司”、 神 职  人 员 或 牧 师 制 度 是 违 反 圣 经 教 导 等 等) .

[6]               译 者 注 :  徒 9:26 说 保 罗 “想与 门 徒 结 交”. “结 交”(希 腊 文: kollaô {G:2853}) 原 文 意 谓 “粘 住 、 紧 紧 贴 近 、 联 合”,  这 表 明 交 通  的 关 系 是 紧 密 联 合 的 , 好 像 以 浆 糊 粘 住 一 样 , 决 非 随 意 在 召 会 与 宗 派 之 间 不 断 交 换 地 参 加 聚 会 .  注 : kollaô 一 词 在 路 10:11 用 作 尘 土 “粘 在 (希 腊 文: kollaô ) 我 们 的 脚 上” ,  在 太 19:5 则 译 作 “与 妻 子 连 合 (希 腊 文: kollaô )”; 正 如 夫 妻 的 连 合 关 系 是 紧 密 长 久 的 (而 非 可 随 意 连 合 或 分 离 , 太 19:6) ,  信 徒 之 间 的 接 纳 和 交 通 关 系 亦 是 如 此 . 有 关  交 通 与 接 纳 的 问 题 ,  请 参 2000 年 8 月 份 ,  第 9 期《 家 信》 的 “ 召 会 真 理 :  交 通与 接 纳”.

[7]               上 文 译 自 Andrew Stenhouse, The Sin of Sectarianism (Palmerston North, New Zealand: Stenhouse Book Trust, 1957) .

[8]               此附录的资料是取自(马六甲福音堂所举办的)“2001年第20届圣经营”的讲座笔记 — “走古径的召会: 奉主名聚会”(由陈志达弟兄负责主讲).

[9]      这7个时期的分段是根据科恩(Cary G. Cohen)的分法, 参他所著的Understanding Revelation (Chattanooga, TN: AMG Publishers, 1992), 第52页.

[10]      以下七个召会的字义是取自王正中所著的《圣经原文字典》; 有符号 * 的名字意义是取自杰克逊(J.B. Jackson)所著的《圣经专有名词词典》(A Dictionary of Scripture Proper Names)[(1)Ephesus = full purposed; a throwing at; (2)Smyrna = myrrh; (3)Pergamos = much marriage; (4)Thyatira = odor of affliction; (5)Sardis = red ones(?); (6)Philadelphia = brotherly love; (7)Laodicea = the people’s rights].

[11]      以弗所的召会把自己“投向”许多事物, 却因此“离弃”了爱的源头主耶稣基督(启2:2-4).

[12]      别迦摩的召会与许多方面进行“婚姻结合”, 例如与世界的政治(罗马政府)和拜偶像的异教联合.

[13]      艾伦(Jim Allen)指出, 尼哥拉一党的教训(the Doctrine of the Nicolaitans)是指在教会中实行“神职或教牧人员”的等级制度或教职政治(hierarchical clerical structure), 参 Tom Wilson & Keith Stapley (gen. eds.), What  the Bible Teaches (vol. 10) (Kilmarnock: John Ritchie Ltd., 1997), 第150页.

[14]      在改革时期, 有很多不同名字的宗派或公会兴起, 但它们保留了许多天主教的“遗留之物”,  例如主教制, 圣品人与平信徒之分的制度和传统, 所以在作为神的召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方面, 提前3:15), 这些宗派是有名无实.

[15]      “完全”(希腊文: pl êroô {G:4137})一词在原文可指“完成一件工作”; 例如: 讲完一切的话(路7:1), 行完整个路程(徒13:25)等. 改革运动的目的, 本是离弃人的制度, 归回圣经的教导, 但改革运动后所兴起的宗派, 在这方面并没行完它的路程, 没有讲完圣经的教导(徒20:27; 提后3:15-17), 特别是召会真理方面. 换言之,  许多宗派在归回圣经方面有好的开始(明白和传扬因信称义的福音), 但没有好的结束(只守一部分的圣经或召会真理), 所以基督指出所行的“没有一样是完全的”.

[16]      有关路德会, 请参 2001年3月份, 第16期《家信》的“教派主义的罪恶: 宗教改革和路德主义”.

[17]      有关改革会, 请参 2001年4月份, 第17期《家信》的“教派主义的罪恶: 改革会和长老会主义”.

[18]      有关重浸会, 请参 2001年10月份, 第23期《家信》的“教派主义的罪恶: 浸礼会(浸信会)和门诺派教徒”.

[19]      有关圣公会, 请参 2001年5月份, 第18期《家信》的“教派主义的罪恶: 圣公会”.

[20]      有关长老会, 请参 2001年4月份, 第17期《家信》的“教派主义的罪恶: 改革会和长老会主义”.

[21]      有关浸信会, 请参 2001年10月份, 第23期《家信》的“教派主义的罪恶: 浸礼会(浸信会)和门诺派教徒”.

[22]      有关卫理公会, 请参 2001年8月份, 第21期《家信》的“教派主义的罪恶: 循道会(卫理公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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