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派主义的罪恶:第十八章:清教徒、独立派教徒和公理会教徒 (Puritans, Independents and Congregationalists)


《教 恶》

The Sin of Sectarianism

· (Andrew Sten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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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于 宗 教 改 革 和 读 经 风 气 的 盛 行 , 许 多 英 国 圣 公 会 的 教 友 在 改 革 的 事 上 , 看 得 比 他 们 的 领 袖 更 远 . 清 教 徒 (Puritans)[1] 是 教 会 中 那 重 要 的 元 素 , 更 全 面 地 把 罗 马 教 的 特 色 从 教 会 中 清 除 . 但 他 们 并 没 成 功 . 他 们 也 因 不 信 奉 英 国 国 教 而 多 受 苦 难 . 1662 年 的 “划 一 法 案” (the Act of Uniformity) 要 求 所 有 牧 师 或 教 士 (minister) , 在 所 有 会 众 的 面 前 , 宣 告 他 们 接 受 和 赞 同 公 祷 书 (the Book of Common Prayer)[2] . 有 两 千 名 神 职 人 员 (clergymen) 拒 绝 如 此 行 而 被 革 职 .

清 教 徒 常 被 误 解 和 诋 毁 . 从 他 们 当 中 许 多 人 的 著 作 所 显 示 , 他 们 是 非 常 敬 虔 和 知 识 渊 博 的 人 . 他 们 是 英 国 的 真 正 新 教 徒 (Protestants) , 他 们 只 渴 望 把 宗 教 改 革 的 原 则 , 带 往 它 正 当 的 结 局 . 在 被 逐 出 英 国 圣 公 会 之 后 , 他 们[3] 与 独 立 派 教 徒 (Independents) 或 公 理 会 教 徒 (Congregationalists) 合 并 . 较 后 , 清 教 徒 这 个 名 称 , 便 用 来 指 全 体 “不 从 国 教 者”(nonconformist, 即 不 信 奉 英 国 国 教 的 新 教 徒) 之 团 体 .

独 立 派 教 徒 (Independents) , 较 后 被 称 为 公 理 会 教 徒 (Congregationalists)[4] , 故 名 思 意 是 指 在 英 女 皇 伊 丽 莎 白 (Queen Elizabeth) 统 治 时 期 所 出 现 的 独 立 派 会 众 . 他 们 拒 绝 主 教 制 度 (episcopacy) 的 一 切 观 念 , 并 比 长 老 会 更 进 一 步 , 坚 持 圣 经 教 导 每 个 会 众 都 是 独 立 的 .[5] 除 了 主 以 外 , 他 们 不 承 认 有 任 何 的 权 柄 来 管 辖 他 们 .[6] 虽 然 如 此 , 在 受 洗 的 事 上 , 他 们 并 不 依 从 圣 经 . 他 们 仍 然 奉 行 为 婴 孩 施 洗 , 正 如 英 国 圣 公 会 一 样 . 在 那 时 候 , 他 们 的 教 义 与 长 老 会 相 似 .

刚 毅 的 清 教 徒 家 族 之 人 , 凭 着 一 股 坚 强 的 宗 教 信 念 , 从 “五 月 花 号” (Mayflower, 于 1620 年) 登 上 新 英 格 兰 (New England) , 并 为 美 国 这 新 生 的 国 家 立 下 基 础 . 在 那 里 所 设 立 的 教 会 , 是 属 于 独 立 派 或 公 理 会 . 不 过 在 殖 民 地 开 拓 者 (colonists) 当 中 , 有 些 移 民 实 行 等 级 政 体 (或 称 教 职 政 治) (hierarchy) . 这 政 体 把 它 的 意 思 强 加 在 宗 教 和 民 政 (civil) 的 事 务 上 . 那 毫 无 宽 容 的 态 度 , 使 他 们 逼 迫 浸 信 会 教 徒 (Baptists) , 并 在 波 士 顿 的 公 地 上 (Boston Common) 吊 死 四 名 贵 格 会 教 徒 (Quakers) . 我 们 或 许 可 以 欣 赏 这 群 早 期 殖 民 在 道 德 原 则 上 的 正 直 , 但 他 们 当 中 有 许 多 人 , 并 不 领 会 基 督 信 仰 的 恩 慈 .

公 理 会 所 提 倡 的 独 立 原 则 , 并 不 防 止 他 们 成 为 一 个 公 会 或 宗 派 团 体 . 乔 治 . 怀 特 腓 (George Whitefield) 所 带 给 他 们 那 蒙 福 的 福 音 音 符 , 不 久 便 消 失 了. 它 的 教 义 逐 渐 败 坏 . 当 “一 位 论 派” (Unitarian)[7] 从 正 统 的 公 理 会 出 来 时 , 分 裂 便 发 生 了 . 在 另 一 方 面 , 它 较 后 在 美 国 , 就 在 1931 年 , 与 一 个 自 称 为 基 督 徒 教 会 (the Christian Church) 的 相 似 团 体 合 并 . 后 者 的 不 同 特 色 是 以 “基 督 徒 的 品 性” (Christian character) 当 作 成 为 教 友 的 唯 一 要 求 . 教 义 并 不 重 要 , 悔 改 归 主 也 不 是 必 要 的 . 所 以 任 何 一 位 生 活 端 正 的 人 便 可 成 为 教 友 , 不 管 他 信 或 不 信 什 么 . 这 类 的 交 通 迎 合 大 部 份 的 人 . 但 这 点 是 不 被 一 切 知 道 福 音 的 拯 救 大 能 之 人 所 接 受 的.[8]

在 基 督 徒 的 聚 会 中 , 自 治 的 原 则 是 符 合 圣 经 的 . 但 如 果 真 理 的 灯 光 已 经 熄 灭 , 而 生 命 已 经 从 这 团 体 中 消 失 , 只 留 下 自 治 的 原 则 , 这 是 何 等 的 可 悲 啊 !


[1] 译 者 注 : 清 教 徒 是 在 英 女 皇 伊 丽 莎 白 一 世 (Queen Elizabeth I) 统 治 时 期 反 对 英 国 国 教 (圣 公 会) 的 一 群 会 众 . 他 们 被 称 为 “清 教 徒”, 因 为 他 们 要 把 天 主 教 的 一 切 礼 仪 和 恶 俗 从 教 会 中 完 全 “清 除”, 并 在 英 国 全 面 实 行 加 尔 文 主 义 的 改 革 . 较 后 , 清 教 徒 主 义 成 为 一 种 生 活 方 式 , 解 释 基 督 徒 在 世 作 寄 居 者 的 职 份 , 强 调 个 人 悔 改 重 生 和 成 圣 , 家 庭 式 的 祷 告 和 读 经 , 并 严 格 的 道 德 生 活 . 清 教 徒 当 中 有 些 较 激 进 的 人 成 为 分 离 主 义 者 (separatists) , 主 张 脱 离 英 国 国 教 . 过 后 分 离 派 中 又 产 生 主 张 教 会 独 立 自 主 的 独 立 派 . 有 分 离 派 主 义 的 罗 伯 特 . 布 朗 (Robert Browne) 于 1581 年 在 英 国 成 立 了 第 一 所 独 立 派 的 教 堂 . 他 强 调 各 教 会 独 立 自 主 的 原 则 , 由 此 创 立 了 公 理 会 . 在 这 基 础 上 又 发 展 出 浸 信 会 等 教 派 . 卓 新 平 (主 编) , 《中 国 基 督 教 基 础 知 识》(北 京 : 宗 教 文 化 出 版 社 , 1999年) , 第 33 – 35 页

[2] 译 者 注 : 此 圣 公 会 的《公 祷 书》有 路 德 会 的 思 想 和 .

[3] 译 者 注 : 指 本 来 不 主 张 脱 离 英 国 国 教 的 一 些 温 和 派 清 教 徒 , 在 70 年 代 受 逼 迫 后 便 加 入 分 离 派 的 行 列 中 (注: 分 离 派 在 60 年 代 就 有 自 己 的 集 会 , 只 是 并 不 固 定) .

[4] 译 者 注 : 公 理 会 教 徒 所 实 行 的 是 公 理 制 . 这 是 一 个 由 本 教 会 全 体 信 徒 以 民 主 方 式 直 接 选 聘 牧 师 管 理 教 会 的 体 制 . “公 理”即 “公 众 管 理” , 教 务、体 制、礼 仪、人 选 等 均 由 全 体 会 众 自 行 决 定 . 采 用 公 理 制 的 教 会 主 要 是 公 理 会 和 浸 信 会 . 各 教 会 都 是 独 立 的 个 体 , 不 设 上 级 领 导 机 构 , 彼 此 只 有 团 契 联 谊 (交 通) 关 系 . 卓 新 平 (主 编) , 《中 国 基 督 教 基 础 知 识》, 第 251 页.

[5] 译 者 注 : 按 圣 经 的 教 导 , 每 个 召 会 都 是 , 并 不 向 任 何 人 或 团 体 负 责 , 只 独 自 向 主 负 责. 注 : 启 2:1 说 到 主 在 七 个 金 灯 台 (代 表 召 会) , 表 明 新 约 的 众 召 会 不 像 旧 约 会 幕 里 的 金 灯 台 (七 个 灯 盏 和 其 枝 子 都 是 连 接 在 一 起 的 金 灯 台) , 而 是 七 个 独 立 的 金 灯 台 .

[6] 译 者 注 : 有 人 认 为 奉 主 命 聚 会 是 公 理 会 , 奉 行 公 理 制 , 这 是 错 误 的 . 虽 然 两 者 间 有 一 些 共 同 点 (例 如 强 调 基 督 是 教 会 的 头 , 所 有 信 徒 皆 祭 司 , 召 会 是 独 立 自 治 等 等) , 但 公 理 会 是 由 (在 几 位 执 事 的 协 助 下) 牧 养 教 会 , 奉 主 名 聚 会 则 是 由 多 位 长 老 牧 养 召 会 , 弃 绝 牧 师 制 度 . 此 外, 公 理 会 是 由 罗 伯 特 . 布 朗 (Robert Browne) 在 16 世 纪 末 时 开 创 的 , 奉 主 名 聚 会 则 是 由 一 群 因 查 考 圣 经 , 发 现 召 会 真 理 而 从 公 会 中 出 来 的 信 徒 在 19 世 纪 (1825 – 1830 年 间) 开 始 的 .

[7] 译 者 注 : 此 “一 位 论 派” (Unitarian) 是 反 对 “三 一 神”(Trinity) 的 真 理 之 人 . 他 们 认 为 神 只 有 一 位 , 并 认 耶 稣 基 督 的 神 性 . 此 外 ,“一 位 论 派”也 错 误 地 相 信 人 的 本 性 是 良 善 的 (诗 51:5; 罗 3:23), 并 反 对 人 类 堕 落 (Fall) , 神 的 救 赎 (Atonement) 和 永 远 灭 亡 (eternal damnation) 的 圣 经 教 义 . 在 政 策 上 (policy) , 他 们 是 公 理 会 教 徒 . 有 关 三 一 神 的 真 理 , 请 参 本 期 (2001 年 6 月 份 第 19 期) 《家信》 的 “圣 经 问 答”专 栏 .

[8] 译 者 注 : 主 耶 稣 说 : “我 来 , 本 不 是 召 义 人 , 乃 是 召 罪 人”(太 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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