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丽的疤痕!


你不要以

给我们的主作见证为耻,

也不要以我这为主被囚的为耻.

总要按神的能力, 与我

为福音同受苦难.(提后1:8)

 

从前, 有一对母女, 二人相依为命. 一天, 房子失火, 母亲在外看见屋子燃起熊熊烈火, 想起他年幼的女儿还在楼上睡觉. 她不顾一切, 冒着生命危险冲入火海, 把女儿包上湿布, 抱了出来. 但她自己的头烧秃了, 全身被火严重灼伤, 在医院躺卧了几个月, 才能起身. 当时她的女儿还年幼, 不知所发生的事.

事过多年, 女儿逐渐长大. 某日, 当母亲在屋外洗衣时, 她的女儿和同学从路上走来. 母亲高兴地招唤她的女儿. 身旁的同学就问女儿说: “刚才和你说话的那个妇人是谁?” 女儿觉得自己的妈妈难看, 满面疤痕; 就回答说: “她是我家里的女佣.” 母亲听见这话, 掉头回家, 悲伤哭泣.

女儿回来, 看见母亲满脸是泪, 面色苍黄, 便问道: “妈, 你病了?” 母亲忍痛将眼泪擦去, 把过去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 女儿这才恍然大悟, 万分羞愧, 极其懊悔, 抱着母亲痛哭着说: “妈! 原谅我! 你是世上最美丽的人!”[1]

相信所有读者都赞同一点: 女儿若以母亲为羞耻, 不愿或不敢在人面前承认那位深爱她的母亲, 这是多么可悲、多么可耻啊! 可是, 许多基督徒正是犯了这样的过错. 他们为自己的国家、自己的成就或其他事物感到光荣, 却不愿或不敢在人面前承认自己是基督徒, 是跟随那位为自己舍命流血的主耶稣基督. 这是何等伤透主的心, 多么可悲可耻的事啊!

亲爱的弟兄姐妹, 让我们莫做这种忘恩负义的人, 千万“不要以给我们的主作见证为耻”, 也切莫以许多为主被囚甚至受害的基督徒为耻, 反倒让我们按神的能力, 与他们为福音同受苦难(参提后1:8). “有可信的话说: 我们若与基督同死, 也必与他同活; 我们若能忍耐, 也必和他一同作王; 我们若不认他, 他也必不认我们; 我们纵然失信, 他仍是可信的, 因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后2:11-13).

祈祷:宇宙万物的主宰,拯救我生命的主啊,我要以你是我的主为至高尊荣.为我惨被羞辱且被钉十架的主耶稣,求你使我莫忘客西马尼,使我将你痛苦永记,将你慈爱珍存心里,常想见髑髅地. …… 你的伤痕,我永不忘记!

 

 


[1]               上述故事改编自 陈玉龙编著, 《喻道故事灵修集(系列三): 心灵之窗》 (柔佛, 马来西亚: 人人书楼出版有限公司, 2004年), 第3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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