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在血中!
1799年12月12日, 美国东部大风雪之际, 已退休的美国总统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 1732-1799)在华农山上(Mount Vernon)骑马. 他从早上10时直至下午3时, 都在山上的农场巡视. 当他回到家里时, 头上堆满了雪, 颈上的围巾也湿透了, 但因为晚餐已经准备好, 他就没有先换衣裳, 随即坐下用膳.
隔天早上, 他有点喉痛, 但依然出去工作. 回家之后, 又有点声嘶, 但他不以为意. 那天夜里3时, 华盛顿把他太太叫醒, 说他好像有点发热. 到了天明之时, 华盛顿把他的一位手下叫来, 此人到了就替他放了约1品脱(pint, 1品脱 = 1/8加仑)的血. 在那个时代, 大家都以放血为一种医疗法, 因为那时候的人, 认为血太多为致病之源, 不是用水蛭吸血, 便是叫理发师放血(有者认为此乃为何到今天, 有些理发店门口还以染红柱子作标记). 不过华盛顿虽放了那么多血, 病情一点也没有进步.
等到了上午11时, 著名的詹姆斯·克拉克医生(Dr. James Clark)到了. 他诊断以后, 就说病情严重, 立刻叫另外两位医生来会诊. 在他们未到以前, 他就先替华盛顿放血, 但一点也不见效. 两位医生中的一位先到. 商量后, 同意再放一次血, 共放了32安士(ounce, 注: 1安士 = 1/16磅)左右的血, 而病状完全不见好转. 当时目击者说, 华盛顿的血放到后来变为浓稠而缓缓流出.
华盛顿患的可能是一种严重的喉病, 但是这种放血治疗法, 无疑是他致死的原因. 纵使他完全康复, 这样再三放血以后, 也会使身体完全失掉抵抗力. 以现代医学的眼光来看, 我们会认为这种治疗法是非常奇怪, 甚至愚昧不灵的. 但在那时的西方国家, 却是大家公认为有效的治疗法. 在华盛顿时代后, 还经过许多年日, 西方人仍如此行呢!
今日医学昌明, 人们当然视这种治疗法为杀人害命. 然而, 纵然在那个时代, 这种行为也是不该发生的, 替人放血的医生也是无法推卸责任的. 为什么呢? 因为在华盛顿病榻之旁, 就有一本圣经 — 神的话语 — 放在那里. 圣经里面清楚记载: “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利未记17:11); 又说: “论到一切活物的生命, 就在血中. … 因为一切活物的血, 就是他的生命”(利未记17:14).
这些经节都不是零章断句, 因为圣经说血的重要, 比任何书都说得详细清楚(除了专讲血液的医书之外). 华盛顿时代的人不知血的可贵, 或无足怪, 可是他们不相信圣经明说的话 — “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 这罪就无可推诿了. 因着这种愚昧和无知而死的人当然无法计数. 可惜神在圣经中说了这么久 — 约3千年之久, 说得既简单又清楚 — “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 却还有这么多放血枉死的人!
更可悲的, 就是灵命的死比躯体的死更多、更惨、更不可恕. 圣经里还有多处论到血和灵命的关系, 血和人与神的永远关系. 但这里所谓的血, 不是我们自己的血, 而是主耶稣基督为你为我而流的血. 无可否认, 我们都有罪, 如圣经所说: “世人都犯了罪, 亏缺了神的荣耀”(罗马书3:23); 因着罪, 我们都要面临死亡,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6:23) — 肉身和灵命的死, 永远与神隔离, 在地狱中永远受苦! 然而, 爱我们的神已为我们准备一个救法 — 流血赎罪之法. 圣经在利未记17:11中清楚说道: “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 我把这血赐给你们, 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 因血里有生命, 所以能赎罪”(利未记17:11). 故此, 主耶稣为我们在十架上流血赎罪, 以他圣洁的生命代替我们有罪的生命, 承受神对罪的公义审判.
华盛顿被医生放血, 目的是治病, 结果却是枉死. 耶稣基督甘愿为我们在十字架上流血, 目的是救人, 结果我们得以免死. 我们的“死”是从“罪”而来的(罗马书6:23), “若不流血, 罪就不得赦免了”(希伯来书9:22). 血就等于“生命”, 因为“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利未记17:14). 耶稣基督死前在十字架上说道: “成了!”(约翰福音19:30), 意味着血已流竭, 生命将尽, 代赎的工作已经完结. 主耶稣已替我们付清了罪的工价, 从此我们不再是被罪所掳的肉票. 亲爱的朋友, 你愿意接受那位为你流血舍命的主耶稣作你的救主, 因而罪得赦免吗?[1]
[1] 改编自 刘翼凌编著, 《福音集成》(香港九龙: 宣道出版社, 1996年四版), 第150-1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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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灯台
刊登于2008年7&8月份第77期《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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