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41: 神说: “我却爱雅各, 恶以扫, 使他的山岭荒凉”(玛1:2-3). 神是否因此偏心, 对以扫不公平?


解答:   以撒有两个儿子, 大儿子以扫, 小儿子雅各. 但神“却爱雅各, 恶(原文: sânê’ {H:8130})以扫”(玛1:2-3). 神固然有绝对主权, 选择爱谁恶谁, 无人能与他争论(参罗9:11), 不过神绝不是一位蛮横霸道、不讲理的神. 诗人说道: “耶和华在他一切所行的, 无不公义; 在他一切所做的, 都有慈爱”(诗145:17). 他做事总有合理的原则与分寸, 秉公正直, 至终必令人在他面前诚服不已, 正如亚伯拉罕所言: “审判全地的主, 岂不行公义吗?”(创18:25)

神绝对不会不公平. 虽然先知玛拉基没有在此解释神为何爱雅各而恶以扫, 但创世记所记载的历史清楚表明, 是雅各爱神, 所以蒙神所爱! 生性狡猾的雅各本身的生活行为虽不受人尊敬  —  他以诡计抢了哥哥以扫的长子名分(创27:1-29), 但他对神和属神福气有切慕与热爱的心, 以致他不择手段想获取神的爱与祝福. 他的手段固然狡猾, 此乃神所不赞许的, 但他的目的是为了那“上好的福分”, 此乃神所喜悦的.

反观以扫, 他一开始便喜爱满足肉体的情欲, 选择“红豆汤”而放弃“长子名分”, 可见他重视肉体的满足, 轻看属神的福气(创25:27-34). 他不重视与珍惜神的爱和属神的福气, 以致生活放纵, 逐渐远离赐福的神, 以致遭神所厌恶、所弃绝. 希伯来书的作者拿以扫为警戒, 说: “又要谨慎, 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 … 恐怕有淫乱的, 有贪恋世俗如以扫的. 他因一点食物把自己长子的名分卖了. 後来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 竟被弃绝, 虽然号哭切求, 却得不著门路, 使他父亲的心意回转, 这是你们知道的”(来12:15-17). 是以扫先贪恋世俗, 卖了长子名分, 然后才被神拒于长子福气的门外.

另一方面, 这里的“爱”与“恶”很可能只是一种文学上的比较式. 创29:30-33表示雅各疼爱拉结, 恨恶利亚; “雅各… 爱拉结胜似爱利亚 … 耶和华见利亚失宠(原文作“被恨”下同), 就使他生育”(30-31节). 中文圣经《和合本》的旁注指出31节的“失宠”在原文是“被恨”(AV: was hated), 因为这字在原文是 sânê’ {H:8130}, 常被译作“恨”(创26:27; 37:5; 诗119:104)、“恨恶”(申12:31; 16:22; 玛2:16)、“怨恨” (箴26:24)等. 但事实上, 雅各没有“恨”他的妻子利亚, 只不过他爱拉结超越利亚, 正如30节所说的“雅各 … 爱拉结胜似爱利亚”.

 

无论如何, 我们可以肯定地说, 神爱雅各是因为雅各爱神, 神恶以扫因为以扫恶神. 由于人是属灵和道德的受造物, 对神的爱有感受和回应的能力, 能选择爱戴神或厌恨神; 前者将蒙神所爱, 后者将遭神所恶. 无论如何, 神虽爱雅各和他的后裔以色列民, 可是当他们藐视神的恩爱, 犯罪行恶时, 他们也遭神所恨恶、所刑罚, 正如何9:15所言: “他们一切的恶事都在吉甲, 我在那里憎恶(原文: sânê’ {H:8130})他们, 因他们所行的恶, 我必从我地上赶出他们去, 不再怜爱他们. 他们的首领都是悖逆的.”

由此可见, 神的爱与恨是基于人对他的反应, 是人自己的选择, 所以神绝不是凶蛮无理、偏心不公的神, 诚如神在十诫中表示: “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 恨我的, 我必追讨他的罪, 自父及子, 直到三四代. 爱我守我诫命的, 我必向他们发慈爱, 直到千代”(出20:5-6).[1]


[1]               参 George V. Wigram 原编, 温儒彬翻译, 王正中主编, 《旧约希伯来文中文汇编》(台北: 浸宣出版社, 1989年), 第1052-1053页; 马有藻著, 《解开发光的话: 旧约困语诠释》(台北: 天恩出版社, 2003年), 第480-4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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