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得 做了一些代价昂高的决定


创13:1-13; 19:1-26

亚伯拉罕是等候一座城之人(来11:10,14), 而罗得则是住在一座城之人(创14:12). 这两者间微妙的互相影响, 正描绘我们每日所作的决定之重要性.

罗得的父亲英年早逝, 所以罗得自小就被外公(他拉)抚养, 直到外公在哈兰去世为止. 从创世记的用词来看(他拉带着他孙子罗得[创11:31]; 罗得和亚伯兰同去[创12:4]), 罗得似乎在哈兰已长大成人, 并自行决定和他的舅舅(亚伯兰)前往应许之地. 若是如此, 他是作了明智的决定; 但很可惜, 看来这也是他最后一个明智的决定.

当罗得的牧人与亚伯兰的牧人相争时, 罗得便决定离开. “虽然罗得拥有个人分开的产业并没有错, 但我们观察到, 在所有世代中, 神所拣选的家庭总是完整合一的. 一旦家庭的成员们开始单顾自己, 谋求己利时, 这身体(指家庭)就很快有分门结党的事.”(沃勒, C.H. Waller)

迁入所多玛的决定并非立刻作出的, 可是, 当离开那位在地上作客旅和寄居的人(指亚伯兰)(来11:9,13), 软弱后退只不过是迟早的问题. 罗得可能是因住在约但河的肥沃平原, 会面对宽阔河段那些流动行劫的强盗之危险, 所以他“渐渐挪移帐棚, 直到所多玛”(创13:12); 最后我们发现他住在所多玛(创14:12).

这一个举动, 使罗得付出了他物质的财物宝贵的见证. 迁入所多玛时, 他是一名富豪; 但离开时, 他却只能匆忙地拿了几件东西. 若不是彼得的记载, 我们很难料到罗得是位得救的人(彼后2:7, “义人罗得”). 住在所多玛使他牺牲了心灵的安息, 因为他“住在他们中间, 看见听见他们不法所事, 他的义心就天天伤痛”(彼后2:8). 住在所多玛也使他牺牲了他的家庭; 例如当他警告女婿们快逃命时, 他们却以为他说的是戏言(创19:14); 较后, 他的女儿们也犯了所多玛城之民所犯的淫乱罪行(创19:33-38); 他的妻子则因贪恋四围的生活环境, 导致神把她变成一根如四围的盐柱, 留在那儿(创19:26). 要回想罗得的不幸和他的妻子(路17:32).

我们要何等谨慎本身所作出的一切决定. 为了发展事业, 我们可能放弃了一个主给予我们, 在需要我们的地方召会上的事奉, 使我们的家庭离开一个蒙福之地. 虽然在这世界上, 我们获得短暂的事物, 但最终可能沦落到失去一切(除了我们的灵魂)的可悲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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