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被称为“弟兄会”的信徒(七)


译者注: 曾听人问: “谁是被称为‘弟兄会’的信徒(Who are the Brethren)?”为了回答这问题, 塔福特(Fredk. A. Tatford)在其所编著的10册著作《让世界知道》(That The World May Know)中, 请10位不同弟兄各写一篇有关这问题的文章, 收集在每一册的附录里. 本系列就是编译自这些附录的文章, 让人更清楚认识谁是那被误称为“弟兄会”的基督徒.  

(A)     他们是谁?

“谁是所谓弟兄会的信徒(the Brethren)?” 这是一个好问题, 虽说他们没有中央集权的组织和控制系统, 或教阶制度(hierarchy)的管理方式, 却在过去160年来遍布全球. 在传扬福音的工作上, 他们的影响力超过他们人数的比例. 虽说从新约时代(初期召会)开始至今, 都有基督徒群体按新约圣经的原则聚集, 正如博饶本(Broadbent)、卡伦(Carron)和其他人在他们著作中所仔细记载的, 但在19世纪初期有个显著的醒觉, 就是恢复所有基督徒按圣经可享有的交通(交往、交接, fellowship), 这样的交通已因为当代教会形式主义(formalism)的限制而大大地失落了.

(B)     他们的历史

在英国和欧洲数个地方, 有一群又一群的基督徒小组开始聚集查考圣经, 这些小组之间互不相识. 他们摆脱了教会的限制或宗派的局限, 恳切寻求属神(圣经)的教导, 不久便发现他们所处的当代教会所奉行的做法和制度, 是没有圣经根据, 甚至违反圣经教导的. 这些基督徒当中, 有许多人先后离开他们先前所参加的教会或宗派, 并开始一同聚集查考圣经, 结果他们终于按照初期召会的榜样, 即使徒行传和哥林多前书所记载的, 开始每周的擘饼聚会.

这自发的运动吸引了其他同有一样心志的人参与查考圣经. 不久, 这群基督徒在英国、爱尔兰和欧洲大陆广被知晓. 由于这些聚会当中, 其中一个最早(也是人数最多)的是在英格兰的普里茅斯(Plymouth), 结果在那里如此聚会的基督徒就被别人称为“普里茅斯弟兄会”(Plymouth Brethren).

然而, 这群基督徒本身避免采纳任何属于教派的名称(例如“普里茅斯弟兄会”便是含有教派色彩的名称), 只采用合乎圣经的名称  —  “弟兄们”(brethren)来彼此称呼. “弟兄们”一词就是在使徒行传中用来指一般基督徒的名称. 但其他人还是称他们为“弟兄会”(Brethren), 并在较后称之为“开放弟兄会”(Open Brethren), 来与那从他们当中分别出来的“闭关弟兄会”(Exclusive Brethren)有所区别.

(C)     他们的宣道

正如新约时代(指初期召会时代)的基督徒, 这群弟兄们非常活跃. 事实上, 他们“往各处去传道”(徒8:4), 也可说他们“翻转世界”(徒17:6, 英文圣经《钦定本》[KJV]译作: have turned the world upside down; 《和合本》则译“搅乱天下”).[1] 例如19世纪, 在世界的另一端  —  纽西兰(新西兰, New Zealand), 当代移民如浪潮般涌入这新兴国家时, 不少带着传福音使命的弟兄们也进入此地. 其他有传福音和教导圣经之恩赐的弟兄们, 也经常到访纽西兰, 使到十分活跃的福音见证也在这世界的另一端设立起来.

(D)     他们的解经

除了积极宣扬福音, 弟兄们也发展了一套对圣经预言的杰出理解, 这点吸引了许多其他教会制度的信徒. 实际上, 弟兄们在这方面的解经反映了所谓“弟兄运动”(Brethren Movement)的主要特征之一. 他们当中有许多人全面熟悉圣经, 在讲解神的道上大有能力. 在此事上, 弟兄运动的另一特征是: 接受圣经为神所默示的话语, 相信圣经是一切教义和实践的唯一与最终权威.

(E)     他们的教义

弟兄们所信奉和持守的教义从未被编成信经(creed), 不过明显地, 这些教义包括:

  1. 人普世性的堕落情况, 是个罪人, 无法自救自赎;
  2. 人的救赎只能靠神子耶稣基督的代死, 并借着个人对基督代死的信靠而获得, 就如保罗在罗马书前半部分所表明的;
  3. 坚信基督是身体复活和升天(而非一些人所谓的“精神复活”而已);
  4. 相信基督将亲自从天再来, 首先将接他的召会(召会被提), 然后在地上作王;
  5. 洗礼的方式是浸礼(immersion), 只有那些亲自承认信靠基督的人方能受浸, 所以弟兄们拒绝为婴儿施洗;
  6. 每周(星期日)遵守主的晚餐, 作为敬拜聚会的主要部分;
  7. 相信所有信徒皆祭司, 因这乃是圣经明确的教导, 所以守主的晚餐时是超过一人参与奉献(指超过一个弟兄带领祷告、赞美和敬拜). 地方召会中所有弟兄皆可执行祭司职分, 向神献上敬拜, 这与 林前14:26, 29-31的原则相符一致.

在擘饼记念主的聚会上, 一位弟兄可(在圣灵的带领下)起来选诗领唱, 另一位则带领祷告、感谢和敬拜神, 另一位读一段与敬拜有关的经文, 并作简略解释等. 在这“记念主”的聚会(擘饼聚会)上, 通常有一个特殊主题带动与增进敬拜的气氛. 弟兄们在这聚会上的参与和奉献, 是没有预先编排, 也不规律化聚会的细节, 但整个聚会往往充满敬畏的气氛, 爱主之情显露无遗, 这一切都顺着圣灵本身的带领.

(F)     海外的宣道

较早时, 我们提到弟兄们在宣扬福音上非常热诚, 这在纽西兰殖民地初期已显著可见, 因为许多爱主的弟兄们跋涉远途, 进入森山野林, 拓荒传道. 为了传扬福音, 他们有时骑马, 有时步行, 有时骑马车, 走遍全国各地有人居住之处, 甚至进到新开的耕种之地; 与祖国(英国)的气候、地形及文化相比, 其中有不少他们所到之地是他们极不习惯, 难以适应的, 但为着主, 他们默然承受. 然而, 他们的劳苦得着报偿, 很多人悔改归主, 信主者不仅是欧洲移民, 也有不少当地土著毛利人(Maori).

一些弟兄勤学当地语言, 以便将福音传给当地土著. 这样的努力产生良好效果, 全国各处有很多召会被建立起来, 其中绝大部分维续至今. 在全国3百万人口中, 约有250个召会. 我们不肯定在纽西兰的众召会(指奉主名聚会的众召会, 或称“弟兄会”)中的信徒共有多少, 因为弟兄们不常统计人数, 加上他们没有团体或中央控制的权威组织来收集人数资料, 无论如何, 按一般统计, 他们约有3万人, 占纽西兰1%的人口.

弟兄们的特征一向是强调宣传福音. 这方面的工作很快就超越了祖国的边界, 他们当中许多弟兄姐妹离开祖国, 将福音信息带到其他国土. 他们在中非(非洲中部)所发展的宣道事工成果丰硕, 亦有很多弟兄们在印度、中国和南美洲事奉主. 同样的宣道热诚也可见于纽西兰, 很多弟兄们离开纽西兰, 前往印度、中国和非洲宣道, 甚至全球很少地方是纽西兰信徒没在某方面事奉与贡献的.

按纽西兰召会的总人数计算, 上述海外宣道的人数在比例上很高. 如果有人问, 什么原因促使这么多人到海外宣道, 并且常是前往语言难学和文化差异很大的地方, 所得的答案常是: 他们回应心中的感动和主的呼召, 进入宣道事工. 在此我们发现弟兄们的另一优秀特征  —  在没有中央组织或监督性宣道会的管理和协助下, 那些蒙主呼召的信徒从他们参加的地方召会出去, 只由各自地方召会全力举荐和支持. 他们往往在没有薪金保证或固定经济支援的承诺下, 继续在异国禾场上事奉主多年.

(G)    他们的交通

最后讲个真实故事. 有位医学生按院方安排的短期计划, 在某救济团体(relief aid group)的赞助下, 随同一组人到某地区执行任务. 她的队友惊讶地发现, 当他们每个傍晚都留在基地几乎无事可做时, 她却每个傍晚都被人(指当地的弟兄姐妹)邀请出去. 他们追问后才知道她“在那里遇见弟兄们”(徒28:14), 结果他们都认为自己也该参加弟兄们的聚会! 对于那些四处旅游的非宣道士弟兄们, 他们即使到了语言不通的国家, 也能经历到弟兄姐妹的相爱情谊和美好交通(交往, fellowship), 这无疑也是弟兄们的另一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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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谁是被称为“弟兄会”的信徒?

为了回答上述问题, 笔者列下一些奉主名聚会的弟兄们之见解(摘自10册的《让世界知道》):

(一)   卡森(T. Carson): 卡森正确写道: “谁是弟兄们(the brethren)? 答案是: 所有基督徒都是弟兄们. 但谁是弟兄会(the Brethren)? 这就比较难回答了. 有者甚至否认有这些人的存在. 他们解释说在上个世纪(19世纪)初期, 神的灵在某些地方如都柏林(Dublin)、纽约(New York)和南美洲等大大动工, 带领了许多基督徒离开教会组织的传统(ecclesiastical traditions), 归回新约圣经的教导, 实践他们在其中所学习到的. 如果别人要称他们为‘弟兄会’(the Brethren)或‘普里茅斯弟兄会’(Plymouth Brethren), 这是别人的事. 至于他们, 他们本身从未想过组织一个教派或宗派. 他们赞同范氏(W. E. Vine)所言, ‘弟兄会’这一称号是‘彻底的用词不当’(utter misnomer), 所以他们全心拒绝接受这一名称.”[2]

(二)   哈罗德·麦凯(或译”麦克义”, Harold Mackay): 麦凯写道: “‘弟兄会’(The brethren)这个称呼普遍上是指一群弃绝所有教派名称的基督徒. 他们单单奉主耶稣基督的名聚会, 公开表示他们聚集的目的, 就是在召会的原则与实践上, 完全归回合乎圣经的简纯性(指简易与单纯的特质, simplicity). 那些被称为‘弟兄会’的信徒对‘弟兄会’这一称号持有不同态度. 有者全面弃绝, 有者勉强接受. 他们大部分的人都反对将‘brethren’(弟兄们)变成“Brethren(弟兄会)(译者注: 在英文中, 小写的“brethren”指所有或任何基督徒, 但大写的专有名词‘Brethren’特指‘弟兄会’, 暗示它是基督教的某个教派, 含有教派主义的色彩). 这些反对者宁愿被简单地称为基督徒、信徒、弟兄们、基督身体上的肢体, 或任何其他在新约圣经中指所有神的子民的称号, 没有分门别类的性质. 他们选择这样的立场, 因在他们的信仰中, 其中一个主要宗旨是所有现今召会时代的属神子民, 都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 所以是合一的, 不该被分割成不同派别, 各以不同教派名称来区别分类. 这些反对者更反对的是‘普里茅斯弟兄会’(Plymouth Brethren)这彻底不当的用词, 因它源自一个错误观念, 即英格兰的普里茅斯是弟兄运动的发源地.”[3]

(三)   哈洛(R. E. Harlow): 哈洛指出, 所谓的弟兄运动“在160年前左右开始(即1820年代).[4] 一些基督徒发觉和看清周围主流宗派的错谬和不合圣经的做法, 所以便开始聚在一起祷告、敬拜, 并以圣经彼此造就. 他们从新约圣经学习到所有信徒都是基督徒和弟兄们, 所以他们尝试打开沟通的管道, 与所有其他真基督徒交往. 很多人参与他们, 这引起邻舍和人民的注意, 令人想要知道他们是谁. 友善的外人满足于称呼他们为“弟兄们”(brethren), 这称号被部分地接受, 因它在圣经中被用来指所有信徒. 这一小群的信徒不愿用英文的“church”(教会)一词来称呼本身的聚会, 因这词已有三个不同意思(译者注: 除了召会[教会], 它也指“教堂”或“作礼拜”, 译者按). 他们当中一些人认为英文的“assemblies”(召会)更贴切地表达这字的原文字义, 而英文的“assemblies of Brethren”(弟兄们的召会)能让那些使用这名称的人正确地明白其意义. 今日, 全世界有上千个这种召会. 她们没有正式的名称, 所以不需要一个权威性组织来管理. 虽然决心保留本身的独立自治性, 这些基督徒群体仍然具有共同的特征: (1)没有全职牧师或神职人员(full-time pastor or minister); (2)每个主日举行擘饼聚会; (3)欢迎所有真信徒参与交通, 只要他们品行和教义纯正.[5]

(四)   约翰·赫丁(John Heading):[6]  “谁是弟兄们(brethren)?” 英格兰的约翰·赫丁认为这问题的答案可分成许多部分: (1)在新约中, 使徒保罗和其他使徒采用英文译本《钦定本》(Authorized Version, 简称“AV”或“KJV”)所翻译的“brethren”(弟兄们)一词来指神家中的一员, 即以神为父的基督徒家庭之成员. 此用法多达80次左右. (2)在整个教会历史上, 有不少以特别方式对主和他的道表忠诚的信徒群体, 他们不屈服于更大的教会团体之逼迫, 也不为这些团体所吸引. 这群信徒亦被称为“弟兄们”(或“弟兄会”). (3)在上一个世纪, 1825年之后, 一群忠心的信徒深感神的带领, 离开了他们先前参加的教会, 只奉主名来聚会, 为要寻求合乎圣经的简纯性(simplicity). 他们以阅读和查考新约圣经为他们事奉和交通的基础, 而不以上一代所流传下来的传统为依据. 这群信徒也被称为“弟兄们”(或“弟兄会”). (4)许多被称为“某某福音堂”(gospel halls)、“某某堂”(halls)、“某某教堂”(chapels)、“某某室”(rooms)、“某某福音派教会”(evangelical churches)  —  还有各种各样的名称[7]  —  可在全世界各地找到. 这些聚会的信徒也被称为“弟兄们”(也常被误称为“弟兄会”). 他们的聚会地方之设计也许古老或现代, 处于大都市或小乡村, 位于人多的工商业和教育地区或人少的丛林和沙漠地带, 聚会人数众多或稀少, 但都彼此独立自治, 倚靠圣灵的带领, 并因为拥有共同的目标、志愿、兴趣、动力和愿意事奉主、守着圣经真道而彼此交通来往.[8]

 

(五)   莫里森(W. Morrison): 按莫里森的解释, 19世纪初开始的弟兄运动(brethren movement)极具建设性地反对当代主流教会那只重外表形式, 但却冷漠与不属灵的状况. 弟兄运动的开始有个特征, 就是缺乏系统的记录, 这使到后来的历史学家在编撰他们的历史时倍感困难. 无论如何, 肯定的事实是: 在都柏林(Dublin)、普里茅斯(Plymouth)、布里斯托(Bristol)和较后的伦敦(London)等城市, 各有一群男女信徒几乎同时自发地聚在一起. 他们聚集的目的, 是为要以原始简纯(初期教会)的方式守主的晚餐, 并以研读讲解圣经来彼此鼓励. 既然当时1820年代和1830年代所采用的标准圣经是《英王钦定本》(King James Version), “brother”(弟兄)的复数词“brethren”(弟兄们)在新约中, 特别是使徒行传和新约书信中, 常被用作“信徒”(believers)的同义词, 没有教派色彩, 所以这新的信徒群体喜欢以“弟兄们”(brethren)彼此相称. 不久, 他们就被人称为“brethren”(弟兄们). 虽然“brethren”(弟兄们)一词听来有点特别, 难免让人将它当作“某教派名称”来称呼这些特殊的基督徒群体(即成为中文所谓的“弟兄会”, 译者按), 不过直到如今, 他们都不希望被人当作是个宗派. 此外, 在英文用词方面, 他们普遍上称自己为“assembly”(召会), 因这才是新约的“church”(教会)一字按原文的准确译词.[9]

 

(六)   布鲁斯(F. F. Bruce):[10] 布鲁斯指出, 弟兄运动(Brethren movement)源自1825年左右, 虽说弟兄们通常坚持认为他们的根源可追溯到使徒时代, 因他们的目的是尽力保持新约时代那简纯且有伸缩性的的召会秩序. 这群被称为“弟兄会”(Brethren)[11]的信徒被人如此称呼, 因为他们选择被称为“弟兄们”(brethren)  —  一个包含了他们以及其他所有基督徒的称号. 长达10册的《让世界知道》所记载的这群基督徒有时也被名为“公开弟兄会”(Open Brethren), 因为他们的召会秩序(church order)与“闭关弟兄会”(Exclusive Brethren)有所区别. “公开弟兄会”没有中央集权的组织. 它们属于数目极多的地方性的召会(assemblies), 散布全球各地. 每一个地方召会在行政上独立自治; 没有中央或联会将它们联合起来. 然而, 它们当中却同有显著可见的家庭样式(family likeness), 彼此之间的属灵联系是坚强稳固的. 此外, 弟兄们当中没有所谓的“按立的圣职”(ordained ministry); 他们当中虽有不少人确实全时间传福音、教导圣经和牧养召会, 却不被认为是 “圣职人员”. 不同的地方召会由称为长老或监督的负责弟兄们带领与治理. 他们的管辖权只限于他们自己的地方召会, 对于其他地方召会, 他们无权干涉. 在召会中, 他们力图以榜样带领, 而非以教令治理.[12]


[1]               译者注: 徒17:6所谓的“搅乱天下”是敌人恶意的负面评语, 但我们可以从中看到初期召会的信徒给予当代世界的影响是何等巨大, 正面意义可译作“翻转世界”. “事奉的回声”(Echoes of Service, 弟兄们的其中一个宣道事工组织)所出版的著作《翻转世界》(Turning the World Upside Down)就是采用这节的短语. 这本长达663页的书记录了弟兄们这一百多年来, 在全球各地的宣道事工, 如何影响甚至“翻转”了世界. 其内容涵盖广泛却精简, 值得一读.

[2]               Fredk. A. Tatford, That The World May Know (vol.5): The Mysterious Far East (Bath: Echoes of Service, 1984), 第380页.

[3]               Fredk. A. Tatford, That The World May Know (vol.4): The Muslim World (Bath: Echoes of Service, 1983), 第296页.

[4]               以下简述所谓的“弟兄运动”之历史. 它是发生在英国爱尔兰的都柏林(Dublin). 根据一些记载, 1925年, 克伦宁(Edward Cronin)在都柏林因反对宗派所实行的两种做法 — “会员资格”(membership)和“一人职事”(one-man ministry)而决心离开所属的宗派, 并在主日与威尔逊(Edward Wilson)在家中按着圣经教导, 开始擘饼记念主, 过后别的信徒也加入他们当中. 1827年, 赫契生(Francis Hutchinson)发现了这个聚会, 也因合一的真理而加入他们. 在同一年,贝勒特(John G. Bellett)和达秘(J.N. Darby)俩人也先后参与这个聚会. 大约在同一个时期, 影响贝勒特的葛若弗斯(A.N. Groves)也加入他们中间. 在1929年, 聚会的人数日增, 结果他们便迁到赫契生(Francis Hutchinson)所借出的房子内聚会. 地点是在9号, 菲茨威廉街区, 都柏林(No.9 Fitzwilliam Square, Dublin). 另一方面, 都柏林又有另一个类似的聚会被圣灵兴起来, 就是刚克利顿爵士(Lord Congleton)那里的聚会. 不久, 这两个聚会就合并起来. 人数的增加使他们迁到都柏林安及亚街(Aungier Street, Dublin)的一座拍卖场所内聚会. 与此同时, 在英国岛屿和其他地方, 也有各别的聚会归回新约召会的样式. 这些个别的聚会, 往往互不相识, 有许多是直接被圣灵引导而看到这方面的亮光, 离开宗派的制度, 并奉主名来聚集擘饼, 守主的晚餐(主餐).

[5]               Fredk. A. Tatford, That The World May Know (vol.9): Red Glow over Eastern Europe (Bath: Echoes of Service, 1986), 第267-268页.

[6]               约翰 · 赫丁(Dr. John Heading)是位数学博士, 从剑桥大学(University of Cambridge)荣获博士学位后, 曾在南安普敦大学(University of Southampton)担任高级讲师, 现于威尔斯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 of Wales)任教, 写了不少数学书. 可是他也是一位著名的圣经教师, 广泛地在英格兰多处的地方召会中讲道事奉. 他曾是奉主名聚会的杂志“Precious Seed”的编辑, 也撰写和编辑了许多属灵书籍和圣经注解(如历代志上下、但以理书、哥林多前后书、启示录等).

[7]               例如在马来西亚还有称为“某某福音中心”(gospel centres)、“某某生命堂”(life chapels)等的聚会也是属于奉主名聚集的地方召会.

[8]              Fredk. A. Tatford, That The World May Know (vol.2): Dawn Over Latin America (Bath: Echoes of Service, 1983), 第421-422页.

[9]               “church”一字原文指一群被召出来的群众(a called-out company), 故译为“召会”尤为贴切; 可是“church”这字在英文也可指建筑物(building)  —  教堂或礼拜堂, 这是违反圣经的教导, 令人混淆以为“church”是指建筑物, 所以这群被称为“弟兄们”的群体比较喜欢采用“assembly”一词. 有关莫里森对“弟兄会”的见解, 请参Fredk. A. Tatford, That The World May Know (vol. 7): Asian Giants Awake (Bath: Echoes of Service, 1985), 第484-487页.

[10]             布鲁斯(Prof. F. F. Bruce)从苏格兰的阿伯丁大学 (University of Aberdeen)获取神学博士学位(D.D.). 基于他对圣经研究的显著贡献, 他被封为英格兰的曼彻斯特大学(University of Manchester)的荣誉退休教授(Emeritus Professor, 注: 他曾是这所大学的圣经批判学和解经学教授[Rylands Professor of Biblical Criticism and Exegesis] ). 其著作为数甚多, 题目范围甚广. 他是《福音派季刊》(The Evangelical Quarterly)的编辑和著名《新国际新约注释》(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N.T.)的前任主编, 也为这套注释巨著撰写使徒行传、希伯来书、歌罗西书和以弗所书; 其他著作有《新约文献: 它们可靠吗?》、《死海古卷的再思》、《新约中的福音辩护》、《使徒行传的希腊文本: 导论与注释》、《约翰书信》、《保罗: 心灵释放的使徒》、《彼得、司提反、雅各和约翰》、《以色列和列国》等. 他也写了许多有关圣经的专题与论文, 刊登于各种基督徒刊物和书籍中.

[11]             一般而言, 谨慎的(奉主名聚会)召会作者(assembly writers)通常采用小写的“brethren”来指他们召会的信徒, 例如吉布斯(Alfred P. Gibbs)在其著作中采用小写的“brethren”而非大写的“Brethren”, 因为大写的“Brethren”是专有名词, 专指“弟兄”, 即一般人所认为基督教中的“教派”或“宗派”之一, 而小写的“brethren”则是普通名词, 指圣经中用以称呼所有信徒的“弟兄”(罗12:1).  吉布斯和许多召会作者们特意采用小写的“brethren”, 为要避免人误以为奉主名聚会也是属于教派之一. 然而, 布鲁斯(F.F. Bruce)在它的文章中几乎全采用大写的“Brethren”, 可能为了方便外人识别他们.

[12]             Fredk. A. Tatford, That The World May Know (vol.1): The Restless Middle East (Bath: Echoes of Service, 1982), 第223-2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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