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被称为“弟兄会”的信徒(二)


译者注: 曾听人问: “谁是弟兄会(Who are the Brethren)?” 为了回答这问题, 塔福特(Fredk. A. Tatford)在其所编著的10册著作《让世界知道》(That The World May Know)中, 请10位不同弟兄各写一篇有关这问题的文章, 收集在每一册的附录中. 本系列就是编译自这些附录的文章, 让人更清楚知道谁是那被误称为“弟兄会”的基督徒.  

 

(A)     他们是谁?

“弟兄会”(The brethren)[1]这个称呼普遍上是指一群弃绝所有教派名称的基督徒. 他们单单奉主耶稣基督的名聚会, 公开表示他们聚集的目的, 就是在召会的原则与实践上, 完全归回合乎圣经的简纯性(指按照圣经所教导、那既简易又单纯的特质, simplicity). 那些被称为“弟兄会”的信徒对“弟兄会”这一称号持有不同态度. 有者全面弃绝, 有者勉强接受. 他们大部分的人都反对将“brethren”(弟兄们)变成“Brethren(弟兄会)(译者注: 在英文, 小写的“brethren”是指所有或任何基督徒, 但大写的专有名词“Brethren”特指“弟兄会”, 暗示它是基督教的某个教派团体, 含有教派主义的色彩). 这些反对者宁愿被简单地称为基督徒、信徒、弟兄们、基督身体上的肢体, 或任何其他在新约圣经中指所有神的子民的称号, 没有分门别类的性质. 他们选择这样的立场, 因在他们的信仰中, 其中一个主要宗旨是:所有现今召会时代的属神子民, 都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 所以是合一的, 不该被分割成不同派别, 各以不同教派名称来区别分类. 这些反对者更反对的是“普里茅斯弟兄会”(Plymouth Brethren)这彻底不当的用词, 因它源自一个错误观念, 即英格兰的普里茅斯是弟兄运动的发源地.

 

(B)     他们的历史

自神的召会于五旬节诞生, 在过去20个世纪以来, 神的灵在召会历史上多次动工, 以恢复和重振召会的见证. 可惜, 这些复兴时期过去后, 随之而来的是衰退败坏和离经背道的时期. 在某些场合, 人们目睹圣灵的能力大大的彰显, 使罪人心扎知罪, 悔改归主, 数以千计的人因而进入神的国. 16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中, 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恢复了“因信称义”的蒙福真理. 19世纪初期, 圣灵再次大大动工, 兴起了另一个显著的运动  —  恢复了许多宝贵的召会真理; 这些真理已埋藏在教会(特指罗马天主教会)的传统和迷信之重重碎石之下,长达千年之久.

 

圣灵所兴起的这个运动(人称“弟兄运动”, Brethren Movement)几乎同时在不同地方发动[2]  —  在爱尔兰的都柏林(Dublin), 在英格兰的布里斯托(Bristol)、普里茅斯(Plymouth)和伦敦(London), 并在欧洲大陆等. 开始时, 这些不同地方的信徒互不相识, 甚至有段时期, 这些不同聚会都因彼此不识而没有直接交往. 但在圣灵的感动和影响下, 这群虔诚基督徒对周围大部分自称基督徒的信徒之低落属灵状况深表关注, 并对他们当时参加的宗派所实行的许多违反圣经之做法深感不安. 无论是在个人或集体方面, 他们的深切关注引致恳切祷告, 恳切祷告引致查考圣经. 结果, 在真理的圣灵光照之下, 很多久被忽略的真理重见光明. 其中有:

  1. 召会作为基督身体的真实性质;
  2. 个别的信徒在这身体上作为肢体的地位(故不该有宗派之别);
  3. 所有信徒皆祭司(无圣品阶级);
  4. 既为祭司, 就有敬拜的自由;
  5. 基督之名的丰足性(即不奉别的名, 只奉主的名聚会);
  6. 圣灵的职事(即把恩赐赐给所有信徒, 装备和带领他们事奉主);
  7. 简单地遵守主的晚餐;
  8. 基督随时的再来, 到空中迎接祂的新妇(召会), 使召会被提;
  9. 基督会按字面意义, 在地上实施千年统治.

 

这些真理富化信徒的灵命, 生发属灵的喜乐, 导致这群信徒内心深愿与别人分享这些宝贵真理, 并以简单方式集体聚会, 来享有自由在召会交通里传扬和实践这些真理. 因此, 合乎圣经的简纯性得以真正的恢复. 不同地方的信徒群体开始单单奉主耶稣基督的名聚会, 承认基督身体的合一性, 并接纳所有属于基督的信徒.

 

(C)     他们的立场

他们不效忠于任何宗派, 不采纳任何教派名称, 不承认任何人所设立的领袖或属地的总部, 只寻求归回新约圣经为召会所设立的样式. 由于深切关怀本国和海外失丧的灵魂, 这些召会差派有恩赐的传福音者、教师和宣道士, 把耶稣基督的荣耀福音带到近邻和远方. 透过这些基督的仆人百般劳苦, 不少男女因此认识耶稣基督而得救. 这些初信者被教导有关召会真理之后, 便珍爱与实践这些宝贵的真理. 故此, 在世界许多地方就有不同信徒群体开始聚会, 成立地方性的召会. 这些召会是完全独立自治, 只被当地召会中的长老所治理, 并不服从当地召会以外的法规或领导层. 这些召会的联系不是一种组织性的联系, 而是一种交通. 这交通的基础是同得救恩(犹3)、在基督身体上同作肢体(林前12:12-13), 并承认一主、一信、一洗(弗4:5).

 

如果它被称为一个运动, 那么就不该称为“弟兄运动”(有者译作“弟兄会运动”, brethren movement), 而是“圣灵运动”, 即圣灵呼召召会归回合乎圣经的简纯性之原本地位. 今日, 基督徒弟兄们的众召会不在乎延续一个19世纪的运动, 乃是在乎持守新约圣经中使徒所教导的原则和做法. 虽然他们感激19世纪的弟兄们, 因为这群早期弟兄们开拓了那归回圣经样式的道路, 但在召会事务上需要作出决定时, 所发的关键问题并非“过去的早期弟兄们怎么做?”而是“圣经怎么说?”

 

众召会(英文是“assemblies”, 弟兄们以此英文字称呼他们的地方性聚会)坚决忠心于“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犹3), 这真道(真理的道)包括:

  1. 有关基督: 基督乃童女所生、有圣洁无罪的生命、为代人赎罪而死、死后三天身体复活、真实的升天, 并被高举在宝座上, 成为祂子民尊荣的大祭司和中保.
  2. 有关圣经: 他们毫无保留地接受圣经为神所默示的话语, 是真确无谬误的(infallible and inerrant), 是神子民信仰与实践的唯一指南. 他们大部分的传道和教导是属于解说圣经(expository), 他们相当多的强调预言性的真理.
  3. 有关救恩: 他们相信因着亚当在伊甸园里犯罪跌倒, 人类是彻底的败坏堕落, 因而无法靠己力获得救恩. 他们相信人类是靠基督的宝血得蒙救赎, 并靠圣灵更新; 只有靠着这个方法, 人才有资格进入神的国. 他们相信救恩是全靠神的恩典, 并借着个人的信心去信靠耶稣基督而得. 他们相信所有重生的信徒是永远得救的, 凡信主者将进天堂, 凡不悔改而死在自己罪中的人将进入阴间(等候地狱火湖的永远审判, 编译者按).

 

这些纯属真道的基要教义, 是一切真实福音派信徒(evangelicals)所共有的产业. 不但如此, 很多在19世纪“恢复”的上述真理, 现今在数以千计的宗派或独立教会中被忠心地宣传. 为此, 我们诚心感谢神. 无可置疑, 这些真理得以如此传开, 弟兄们贡献良多、功不可没, 因为在被称为“弟兄会”的众召会中, 有许多基督的仆人以文字和口传事工, 把上述真理传扬得淋漓尽致.

 

(D)     他们的特征

虽然在基要真理上, 弟兄们的众召会与其他许多基要派的独立教会团体都持有很多共同观点, 但在敬拜和事奉上, 前者与后者却各持相异看法. 换言之, 敬拜(worship)和事奉(ministry)方面可说是区别这两者的两大特征. 在弟兄们的众召会中, 集体的敬拜在优先顺序上是至为重要的. 他们全面弃绝圣餐仪式的形式主义; 正如敬拜聚会(指守主的晚餐), 他们在福音工作、祷告、查经等, 都避免使用一般宗派所指定的种种礼节, 正如他们在敬拜聚会(指守主的晚餐)所做的一样. 论到“敬拜聚会”(worship meeting), 这用词是专指一个分别为圣的聚会或礼拜, 为要让身为新约祭司家族的信徒, 向神献上感谢、赞美、歌颂和崇敬. 在大部分情况下, 这是每星期一次有关主的晚餐之记念筵席; 这聚会不依照任何形式的程序表进行, 也不由任何指定的领袖主持, 而是向圣灵敞开, 任凭圣灵自由地运作和带领.

 

论及事奉, 他们完全弃绝圣职阶层(或译“圣职阶层”, clerisy). 他们满心感恩地承认, 复活的召会元首已赐下恩赐(弗4:8-13), 并借着圣灵随己意分给各人(林前12:4,7,11), 使召会里的众信徒领受恩赐, 去进行传福音、牧养和教导的事奉(参 弗4:11). 按一般宗派的做法, 要执行上述事奉的人必须经过按立. 但对于弟兄们, 人的按立(human ordination)被视为既不需要又不合圣经. 他们也深信把基督身体上的肢体分为“神职人员”(圣品人, clergy)和“平信徒”(俗品人, laity)两大阶层, 是人为的做法, 违反了圣经的教导, 倾向于阻碍这些属灵恩赐的发展和运作. 此外, 由于“牧师”(Reverend)这称号也支持把信徒分成“圣品”和“俗品”的做法, 所以召会中事奉的弟兄们都拒绝冠上“牧师”这衔头.[3]

 

虽然如此, 我们千万别以为弟兄们所持有的立场, 将导致他们的召会缺乏足够和富有造就性的传道与教导. 事实正好相反. 他们的真理立场富化了他们口传与文字的事奉. 在福音派圈子里, 很少图书馆没有收藏弟兄们的著作, 如安德森(Sir Robert Anderson)、贝勒特(John G. Bellett)、达秘(John N. Darby)、葛若弗斯(Anthony N. Groves)、格兰特(F. W. Grant)、艾朗赛(H. A. Ironside)、凯利(William Kelly)、林肯(William Lincoln)、麦敬道(Charles H. Mackintosh)、纽贝里(Thomas Newberry)、梭陶(Henry W. Soltau)、特伦奇(George F. Trench)、威革篮(George V. Wigram)、沃斯顿(Walter Wolston)以及其他许多弟兄们的作品等等.[4] 此册(指《让世界知道》, 第4册)以及其他9册, 将记载来自众召会的许多尊贵宣道士之名, 他们遍布全球, 为主劳苦事奉.

 

(E)     总结

在弟兄们的众召会中, 由于他们强调“交通团契”(fellowship)而非“会员资格”(membership), 所以在他们当中, 会员名册是罕有的. 这导致人们难以准确计算他们的人数. 不但人难以找到地方召会的会员名册, 要搜集与编制一份所有跟从新约样式的众召会之完整名单, 亦是不可能的. 可是, 犹如在基甸的日子, 重要的不是跟从者的人数, 而是跟从者对主忠心的品质和心志(士7:1-23).[5]

 

 


[1]               译者注: 卡森(T. Carson)适切提醒道: “谁是弟兄们(the brethren)? 答案是: 所有基督徒都是弟兄们. 但谁是弟兄会(the Brethren)? 这就比较难回答了. 有者甚至否认有这些人的存在. 他们解释说在上个世纪(19世纪)初期, 神的灵在某些地方如都柏林(Dublin)、纽约(New York)和南美洲等大大动工, 带领了许多基督徒离开教会组织的传统(ecclesiastical traditions), 归回新约圣经的教导, 实践他们在其中所学习到的. 如果别人要称他们为‘弟兄会’(the Brethren)或‘普里茅斯弟兄会’(Plymouth Brethren), 这是别人的事. 至于他们, 他们本身从未想过组织一个教派或宗派. 他们赞同范氏(W. E. Vine)所言, ‘弟兄会’这一称号是‘彻底的用词不当’(utter misnomer), 所以他们拒绝接受这一名称.” Fredk. A. Tatford, That The World May Know (vol.5): The Mysterious Far East (Bath: Echoes of Service, 1984), 第380页.

[2]               大约于1825-1830年这段时期在不同地方发动.

[3]               弟兄们拒绝冠上“Reverend”(牧师)这称号的另一原因是, 英文“Reverend”一字在英文圣经《钦定本》(Authorized Version)中只出现一次, 也只用作神的称号, 因为 诗111:9说: “祂的名圣而可畏”(“可畏”一字在《钦定本》译作“Reverend”; 诗111:9原文可直译为“圣洁和可畏是祂的名”). 换言之, 人若冠上这称号, 便是夺取神的属性称号之一. 今日的基督教世界(Christendom)把圣职人员区分成各种不同的身份、地位和权力, 按圣职阶级称他们为“The Reverend”(牧师)、“Very Reverend”(对教长的尊称)、“Right Reverend”(对主教的尊称)、“Most Reverend”(对大主教的尊称)等. 这类的区分与基督的教导和祂众使徒的榜样全然相违. 神的话语完全没有给予他们这类的称号. 愿所有称呼或接受这类称号的人谨记主耶稣的话, 他责备法利赛人“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安, 称呼他拉比. 但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 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老师). 你们都是弟兄. 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 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 就是在天上的父. 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 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 就是基督. 你们中间谁为大, 谁就要作你们的用人”(太23:6-11).

[4]               有关这些弟兄们的生平事迹和事奉, 请参《家信》的属灵伟人系列: (1)安德森(Sir Robert Anderson): 2002年12月份第37期《家信》; (2)贝勒特(John G. Bellett): 2001年9月份第22期《家信》; (3)达秘(John N. Darby): 2000年11月份第12期《家信》; (4)葛若弗斯(Anthony N. Groves): 2000年10月份第11期《家信》; (5)凯利(William Kelly): 2001年3月份第16期《家信》; (6)麦敬道(Charles H. Mackintosh): 2001年1月份第14期《家信》; (7)纽贝里(Thomas Newberry): 2002年6月份第31期《家信》; (8)梭陶(Henry W. Soltau): 2004年1/2月份第50期《家信》; (9)威革篮(George V. Wigram): 2001年10月份第23期《家信》. 至于艾朗赛(H. A. Ironside), 请参2002年11月份第36期《家信》的“浪子回头”专栏.

[5]               译者注: 上文编译自Fredk. A. Tatford, That The World May Know (vol.4): The Muslim World (Bath: Echoes of Service, 1983), 第296-300页.



作者:

Leave a Reply

Copyright © 2024 MalaccaGospelHall.org.my. All rights reserved. Developed by Passion In 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