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配偶: 圣经的典范
编者注: 论到寻找和追求配偶, 许多人以为圣经没有这方面的指导, 即使有, 也不过是一些不合现代的过时教训. 伊根司医生(另译“夏根司”, Dr. A. J. Higgins)决不赞同这点. 他从业家庭医生多年, 且勤于钻研圣经. 他常以圣经为基础, 适切解答有关婚姻和家庭的种种课题, 其所著的《婚姻与家庭》(Marriage and the Family)就是最好的说明. 下文是他在此书中, 对“追求配偶”方面所提出的圣经亮光和典范.
(A) 存在的困难
有人会以为, 一篇谈论追求的文章, 是一篇充满幻想的文章. 圣经曾经记载甚么追求事例吗? 东方的婚姻岂不是事先安排, 又带着买卖的成分吗? 奇怪的是, 圣经不但载有追求的原则, 更有追求的例子, 好让我们查考时得到益处.
也许有人对青年信徒, 在追求时期会遇上的问题不甚了解, 容许笔者在此赘言. 青年人最惧怕的是失败和困窘. 我们的记忆中, 总会留下一些青少年在感情上的创伤或尴尬的回忆. 不幸地 , 教会往往变成这类事情的资讯网络. 消息以惊人的速度和准确性, 从波士顿传到温哥华, 又从温哥华传到华盛顿各地. 这等消息虽对我们有好处, 但对青年人却不利. 某某拒绝某某的消息不久便家喻户晓; 某俩的离异不但带来个人的负担, 还有失败被人公开的属灵压力. 这人既“ 知道 ”是主的旨意 , 他们的关系又怎会突然破裂呢? 我们作为年长信徒的, 也许应该慎防消息的流传, 在我们的“ 闲言闲语 ”上要加倍小心. 无疑, 这起码会减少不必要的难堪和困窘.
青年人怎样彼此认识? 没有在一起, 他们又怎能认识对方呢? 任何兴趣的表示往往会被他人用过度严肃的亮光来演释. 两人一起谈话, 不久便被释作“快要结婚”. 这种过敏的反应 , 导致年青人避免对异性表示友善, 以免惹来轻薄之嫌. 但有些人在这方面却是声名狼籍的, 这些都是我们青年人面对的真正问题. 答案也不是像问题那般的简单. 以下所说的, 不一定人人都会同意, 但请继续阅读.
以上的情况使我们联想到一个相关的问题, 是否人人都想结婚? 主耶稣曾谈到那些不能结婚的人, 又有一些人是为神国的原故选择不娶不嫁(太19:10-12). 但这些并非一般人的情况.
(B) 典范的发现
最近, 有人问我一个很好的问题: “如果婚姻真是一个人生命中重要的大事, 为何神容许人有如此主观的成分?” 在生命中, 我们都面对各种抉择的危机, 很希望得着一本具面的规章, 获得清楚的指示, 帮助我们作出决定.
最近在福音派的圈子中产生了一种新的教导, 说神在人的生命中没有特定的旨意, 人只需要不超出圣经所指定的范围, 便会事事皆妥. 翻译成现代的话: 你只要嫁娶在主内的信徒, 不用担心哪一位才是主替你预备的.
对于那些花了长年累月, 等候神旨意的人来说, 这教导听起来似乎是个重大的解脱. 外表上它好象一片有效的属灵镇静剂, 其实里面是个属灵福气的强盗, 夺去了不知多少属灵的福气. 在等侯神的功课上, 我们实在还要多多学习. 许多信徒曾欣然见证, 寻求神心意的经历, 往往与得着神的心意一样宝贵. 这项操练的过程、等候, 对肉体来说虽然难受, 却有助我们弄清楚次序. 这答案也许部分回答了本章的问题. 神把事情变得主观, 为要我们更投靠他, 更认识自己的心. 他更使我们在这非常重要的范畴上, 认识正确的典范.
(C) 寻求神心意
追求的目的是为了什么? 问题听起来有点幼稚, 但容许我们花点时间来思想. 基督徒的约会不应仿效世界, 不应在男女的关系上随便. 追求的目的是为了结合, 二人成为一体, 同有一个心志, 过合一的生活. 信徒不能看约会为“ 儿戏 ” , 因为人的感情实在太难防御. 因此 ,你应该尽早开始祷告, 求神保守, 免致犯错, 你要祈求他引领你去到正确的人选面前. 若等到感情受影响才开始祈祷, 那就太迟了. 我们的心非常诡诈, 虽没有加上迷恋的偏袒, 却坏到及处(耶17:9). 甚至有这样的例子, 男女信徒双方声明在先, 大家作个朋友, 结局还是双方都受到伤害. 因此, 我们必须谨慎, 寻求终生伴侣时, 要明辨神的旨意.
(D) 圣经的模式
我们可在圣经哪里找到帮助, 带领我们走这生命重要的一步 ?在史当氏和杨氏引得,[1] 我们找不到追求和约会的题目.
探讨这题目最好的地方, 是创世记的首三章. 若我们在这里一起寻找, 必定大有收获. 留心 创2:22: “ 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 造成一个女人, 领她到那人跟前 ” . 你有没有注意神的灵怎样叙述这首次的追求? — 神带她到亚当面前. 这话真令人诧异! 我们会以为, 亚当应有足够的认识, 而夏娃也该赋有受造的恩赐, 虽然无人在场, 他们也知道彼此被造的目的. 然而, 神竟需要把他们二人撮合. 这个深刻印记于圣经的功课, 莫非要在我们身上失传吗? 神岂没有把教训放在我们眼前, 借此赐给我们极大的帮助吗?
容许我大胆问一个简单的问题: 假若你在与某人约会, 你确知是神把你们二人带在一起吗? 抑或是人悉心的安排, 或因某方卖弄风情, 或因热烈追求而成的呢? 究竟是人的撮合, 抑或是神的心意?
当我们确知与深信婚姻是神所撮合, 这段婚姻就必稳如泰山, 日后为儿女得救的祷告亦充满信心. 看见儿女未得救, 远离福音, 那时候才承认自己追求配偶时的鲁莽, 实在是可悲的. 这并非暗示, 如果儿女不得救, 就是父母犯错. 也非暗示如果父母发现结合错误, 便无法挽救, 不能呼求神拯救他们的儿女. 我所强调的是: 知道自己的结合是出于神的旨意的人, 就能信心十足的进到神面前祷告.
继续查阅创世记时, 我们读到以撒和利百加家传户晓的故事(创24:1-67). 有人反对故事是与追求有关, 因为以撒和利百加是属于远距离的撮合, 是由中间人安排的. 订婚之前, 以撒从未与利百加见过面. 或者, 读者中有赞成此法的, 但我们必须承认, 这做法是我们的文化所无. 那么, 我们可从当中学到些什么呢?
仆人怎样“ 知道 ” 哪一位女子是以撒的妻? 亚伯拉罕把条件说明, 如家庭, 种族等等(创24:3-9). 对基督徒来说, 这岂不像神话语中的指引, 在主里结合的一些原则吗?(林后6:14) 除此之外, 仆人还要求神给他另一个记号. 倘若女子把水给他的骆驼喝, 他便知道她是主所预备的(创24:14). 为什么是这记号? 是个突然萌生的念头吗? 是摸黑的尝试吗? 我们要想想, 仆人所寻求的, 不但是外表的美(外在美), 更是性情品德的美(内在美). 一个愿意为骆驼打水的女子, 实是一位款待热情, 爱心扬溢, 替他人设想和愿意工作的女子: 要找妻子,这些条件都不差. 其中的属灵教训是: 利百加成为以撒之妻, 不是靠诡诈, 而是靠品格的表现: 不是凭外表的媚力, 而是凭内在的美丽.
我们再多看一个例子. 摩押女子路得的故事大家都熟悉. 初时, 路得的婆婆拿俄米鼓励她回到摩押, 另嫁新夫, 因为摩押女子要在以色列中嫁人, 几乎是前所未有. 路得并非懵然不知, 也没有受到任何迷惑; 她不是个不切实际的理想主义者, 希望她婆婆可能弄错. 路得是计算过代价, 才跟婆婆回到伯利恒的(得1:6-22).
现在让我们从这个历久犹新的故事中汲取教训. 波阿斯是怎样与路得结识? 第一次接触的印象是一个在田间劳苦工作的路得(得2:1-7). 当时路得与其他青年人在一起, 波阿斯有机会观察她的行为. 她勤劳的美德, 旁人有目共睹. 波阿斯从监管收割的仆人口中, 得悉路得的事. 不久, 全城也知道路得是个贤德的妇人(得3:11) . 这事实能否部分回答先前所提的问题? 青年人的集体活动, 给初次印象提供了最安全的机会. 这明显不单是个表面认识的机会, 而是个开始. 借此偶然的观察, 我们可能会发现主所安排的配偶.
波阿斯也征询其他人的意见(得2:5-7). 不要怕请教年长的信徒, 不可只询问自己好友的意见, 也不可只询问对方好友的意见, 要多方听取, 因为“ 谋士多, 人便安居. ” (箴11:14 )
故事发展下去时, 我们读到路得嫁入波阿斯的家中. 她是怎样进去的呢? 不是靠追求波阿斯, 或靠眼光, 而是因为她遵行了神的旨意. 神不但把她带到田里, 更赐给她家庭的幸福. 这故事应该给青年男女带来鼓励, 因为神不单掌管环境, 也撮合婚姻.
路得还要多学一样功课, 就是忍耐. 拿俄米告诉她: “ 女儿啊, 你只管安坐等候”(得3:18). 对人来说, 忍耐和等候神都是难事. 等候对男女双方都是痛苦的. 然而, 在等候中, 神的旨意就成全了.
这话听来似乎太简单, 但一点也不古老. 我们要问自己, 在终身的大事上, 莫非神靠不住吗? 我们是否要野心勃勃地寻找才能成事? 如果你信靠神, 难道他会赐你次等的吗? 也许他所预备的不会是你心中的哪位, 但决不会是你生命的第二好(编者注: 神不给你次好的, 这意味着神会预备给你最好的).
当向对方表达意愿(表达好感和心愿)之后, 两人便须一起等候, 向神祷告, 求他带领,确定这个意愿是否合神心意, 这个负担是否出于神. 这样做岂不是一件好事吗? 书信的往来往往比说话更能表达心意, 也是认识对方生命目标的好途径. 书信可以帮助我们表达兴趣和志向. 有人或者会说: 这是个理想的情形, 但在我们的社会却不切实际. 然而, 神呼召我们不是要我们在生活的各方面, 都彰显基督徒的原则吗? 一起散步, 吃饭或其他合宜的接触, 使彼此熟悉, 彼此了解, 对大家都很有帮助. 彼此坦诚亦是必要的, 免得造成蒙骗的阴影, 给日后埋伏隐忧. 在追求时期, 你们是一起替未来打好基础. 那时的关系如何, 婚后的日子也会如何.
我们要强调, 上述这些原则不是只在某种文化下才行得通的原则, 不是因为我们身处某种环境, 所以才用这样的做法. 这乃是神的原则, 是我们应该采取的步骤, 不管我们处身于何种文化或环境. 当你这样做, 过后确定这是神的心意时, 便能避免犯错, 也不会受到感情上的伤害.
在这里容许我代替青年信徒, 向年长信徒说句话. 如果以上的话是正确的, 我们怎能替人做媒呢? 笔者写这话时心感困窘, 嘴里又要承认己过. 青年人在寻求生命配偶的事上,必须自己认定神的旨意, 我们岂能代替他们知道神的心意呢? 若神不在其中, 我们胆敢勉强行事呢?
(E) 纯洁的要求
保罗告诉腓立比的信徒, 他把话写给他们, 于他们却是妥当 (腓3:1). 论到两性关系上的道德纯洁, 似乎不用多写, 但请容许笔者作出以下的提点. 关于这方面, 圣经有很多的例子: 利百加的帕子(创24:65)、约瑟最初对马利亚怀孕的不安(太1:18-20); 甚至罗得在充满罪恶的所多玛, 也替女儿们持守道德的标准, 她们在婚前都是处女(创19:8).
这纯洁原则不单是对弟兄的要求, 也是对姐妹的要求. 因为这原则是神所赐的, 所以古今适用. 这标准的理想崇高, 人须努力才可达到, 到时候神便会将最好的赏给你.[2]
[1] “史当氏引得”(“史当氏”即雅各·司特隆[James Strong] )指的是Strong’s Exhaustive Concordance of the Bible ; 而“杨氏引得”指的是Young Analytical Concordance to the Bible . 两本皆是英文界中著名的圣经汇编(圣经引得).
[2] 夏根司著, 《婚姻与家庭》(香港九龙: 基督徒阅览室, 1996年), 第3-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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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伊根司 (A. J. Higgins)
刊登于2008年11&12月份第79期《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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