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他的名!” (For His Name’s Sake)


 

所有接受圣经为神话语的人, 决不会否定主耶稣在他个人事工上, 常亲自强调他的神性. 他被钉十架一事, 便是一个公开证据, 证实他宣称自己为神; 因我们清楚知道犹太人要杀他的原因, 就是“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 并且称神为他的父, 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约5:18). 他自称为“安息日的主”(可2:28), 其实表明他与西乃山的神平等. 至于他自称为“神的儿子”, 重点不在乎这些话对今日读者有何意义, 乃在于主耶稣透过这些话要他(当代)听众明白的意义(参 约翰福音第4章).

 

在这方面, 主耶稣做出无比清楚的声明. (译者注: 犹太人要控告主耶稣称神为他的父, 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约5:18), 任何敬虔的以色列人如果面对这样的控告, 都会畏缩否认. 主耶稣非但不拒绝, 反倒以常人都可明白的方式, 坦然承认这点. 因他即刻宣称自己与神绝对合一, 甚至父神要对主所做的一切负责, 包括他在安息日所行的神迹, 就是犹太人谴责为触犯神律法的神迹(译者注: 即治好38年的瘫子, 叫他拿起褥子行走, 约5:8-10). 主耶稣接着表明自己与神绝对同等, 自称为“生命的创始者和赐予者”(the author and giver of life), 此乃神性至高的特权. 最后, 他还宣称具有独特权利, 与神同有审判的特权(参约5:19-22).

 

我在此扼要重述的目的, 是为了叫你领会接下来所要谈论的事, 这事该叫今日的基督徒深思反省. 父将一切审判的事全交给主耶稣, 其原因正如主耶稣所宣告的, “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约5:23).[1] 为了更进一步地强调这点, 主补充道: “不尊敬子的, 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约5:23).

 

世上的人认为主耶稣只是好像那曾活在地上, 但已离世的伟大佛陀(Buddha, 即释迦牟尼)一般. 他们不晓得永活的主现今已在天上掌权, 统管万有. 因此, 他们很自然地称他为“一位名叫耶稣基督的人”, 或更令人悲痛, 他们随便简称他为“耶稣”. 可是, 为什么那些自称尊敬他“如同尊敬父一样”的真实基督徒, 也会惯性地犯上同样错误呢? 很多基督徒犯上这错误, 我们希望仅是因为缺少思考或出于无知; 如果这篇文章能启迪思想, 引领人脱离这耻辱, 那么它就没有白写了.

 

“只要心里尊主基督为圣”(彼前3:15), 是我们所当牢记在心的. 倘若我们心里尊他为主, 我们口舌自然会称他为主. 所以称他为主便是我们作为门徒的特征和凭据. 因为“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 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12:3). 任何口舌当然能说出这些字, 但事实上, 不属灵的人不会想称“耶稣为主”. 他们可能称他为“耶稣”或“耶稣基督”, 或采用“我们的救主”这类词语; 但不称“耶稣”.

 

正因此故, 在新约时代, 众门徒都称他为主. 这点可从福音书的记载, 以及主评论他们素来的惯例时加以证实: “你们称呼我夫子, 称呼我主, 你们说的不错. 我本来是”(约13:13). 这不是因为门徒按照一项规定的条例(a set rule), 而是遵照属灵的本能(spiritual instinct). 我们也当如此. 我们在社交领域尊称某些人时不是倚靠条例, 而是出于礼貌的本能; 在属灵领域, 我们属灵的本能更是一个准确的向导(guide), 只要它不受我们四围可见的恶劣所影响, 以致于麻木和腐败.

 

使徒行传记载“那时, 有几个游行各处, 念咒赶鬼的犹太人, 向那被恶鬼附的人, 擅自称主耶稣的名, 说: ‘我奉保罗所传的耶稣, 敕令你们出来’”(徒19:13). 留意他们所用的字眼. 对于门徒, 他是“主耶稣”, 但对于这些浪荡的犹太人, 他是“耶稣”. 很可惜, 基督教世界(Christendom)[2]所跟从的榜样, 不是门徒, 而是浪荡的犹太人!

 

有人问: “我们为何不该称他为‘耶稣’呢? 福音书中不是上百次如此称呼他吗?” 很奇怪, 那些为圣经激烈争辩, 为要证实圣经是神所默示的话语之人, 竟要如此证明他们对圣经没有信心. 因它(指福音书直接称他为“耶稣”一事)暗指圣经的作者乃是神, 他控制写圣经的凡人, 写出他的话语.

 

假设“维多利亚女皇的书信”(The Letters of Queen Victoria)[3]以无名氏作者出版, 我们还是可从作者在书信中如何称呼皇室成员, 看出作者乃女皇本身. 照此类推, 作者在福音书中称呼“他的爱子”的方式, 正是众多证据中的一个, 证明福音书其实是“神的话语”(译者注: 换言之, 福音书的作者称神的儿子为“耶稣”, 足见作者与主耶稣的关系密切与地位同等, 暗指作者乃是神). 有一点值得注意: 虽然在福音叙述或叙事(narrative)中, 主总是被称为“耶稣”, 但在每一次福音叙事中, 当门徒称呼主, 或向别人谈论主时, 他们总是使用尊称.[4]

 

有一个例外, 就是在主复活当天, 那两个前往以马忤斯的门徒(译者注: 他们称主为“拿撒勒人耶稣”, 路24:19). 但这例外是意义深长的. 他们希望主是他们“素来所盼望要赎以色列民的”, 但主被钉十架一事, 使他们的希望成为泡影. 对他们而言, 他现在已经死了, 不再是“主”, 而是“拿撒勒人耶稣”(路24:19).[5]

 

主向他的子民要求尊敬(homage). 对于任何努力找借口不给主当受的尊敬之人, 我们再讨论下去也不会有什么效果. 但所有虔敬爱主之人都会在此事上承认, 他们应该遵照主自己的教导, 和那些领受主亲自教导的门徒所摆出的榜样. 针对这点, 圣经清楚教导我们. 主亲自说道: “你们称呼我‘夫子’, 称呼我‘主’, 你们说的不错. 我本来是”(约13:13). 这句话证实众门徒对主一律不变的称法, 也指出主绝对赞许这点; 诚然, 这一节就给予我们足够的证据了.

 

在此事上, 新约书信中的见证是格外值得留意的. 虽然在福音书中, 主被称为“耶稣”多达600次左右,[6] 当这简称(即“耶稣”)在所有新约书信中只出现22次, 没有一次是以叙事方式(narrative)提及; 而这22次的简称总是有特殊的原因. 对于那些否定圣经为神所默示的话语之人, 这是个无法解开的谜(enigma). 但对于深信圣经的神圣默示性之人却不然. 我们比较新约不同时期的书卷,  便能找到合理的解释.

 

我们将举例说明何谓主“人性之名”(human name, 即“耶稣”)的叙事用法. 福音书的作者记载, 在最后的晚餐, “耶稣拿起饼来”(太26:26; 可14:22); 但在哥林多前书, 我们读到“主耶稣…拿起饼来”(林前11:23). 实际上, 在所有使徒保罗的书信中, 仅有8处是称主为“耶稣”; 并且每一处用到主的“耻辱之名”(name of His humiliation)时, 都有特殊的强调功用, 或在教义上有深长的意义.[7]

 

在保罗后期的6本书信中, 即他被囚于罗马时所写的书信中, 只有两处使用“耶稣”这简称. 在以弗所书, 使徒保罗写道: “你们学了基督, 却不是这样. 如果你们听过他的道, 领了他的教, 学了他的真理”(弗4:20-21; 译者注: 在几乎所有希腊文抄本中, “学了他的真理”原是“正如真理是在耶稣里”). 这节采用“耶稣”一词, 乃为要加强语气(emphatic); 因为保罗的劝勉是有关基督徒的实际生活, 而他要强调此等生活该受基督的教训所支配, 正如真理显露于主在地上生活的榜样, 而这段地上的日子正是他承受“耻辱的时期”(time of His humiliation, 译者注: “被人藐视、被人厌弃”, 赛53:3). 林后4:10也具有相同意义.[8]

 

腓立比书中有个强烈对比, 保罗以主在地上的耻辱, 来比较他在天上被高举到至高的荣耀和权能. 因着主谦卑自己, 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 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2:9).  我们肯定可以无误地将主被高举的荣耀与弗1:21相连, 即主被高举远超“一切有名的. 不但是今世的, 连来世的也都超过了”(弗1:21). 试问这名除了是“耶和华的尊名”还有何名?

 

然而, 腓2:10-11却表示万膝跪拜, 万口称颂的, 是“因耶稣的名”. 显然, 这里所要表明的,  岂不是那位作为拿撒勒的卑微者和各各他的受难者, 将要受到宇宙所有活物的敬拜, 异口同声地称他为“主”吗? 由此可见, 保罗刻意提到他那“耻辱之名”, 来与他的荣耀作显著对照; 这段经文所要教导我们的, 不是要我们称他为“耶稣”, 而是口称他为“主”.[9]

 

当我们读到写给希伯来基督徒的普通书信时, 我们必须记得弥赛亚这称呼在犹太人心目中的地位. 例如在彼得前书, 我们读到“弥赛亚”或“基督”; 每次当提到“基督”, 以及“耶稣基督”(意即“耶稣是弥赛亚”)时, 这词语在某程度上提醒我们, 这些字眼对犹太人是满有意义的. 有人极力反对“基督”一词只是个毫无重要意义的专有名词. 我支持他们. 因为对于犹太人, “基督”(弥赛亚)是个庄严无比的神圣称号; 我们很难相信希伯来基督徒不会如此敬重这称号.[10]

 

彼得所写的书信提供显著凭据, 证实他在书信中所采用的术语, 倾向于受到收信者的影响. 例如在写给以色列人(希伯来基督徒)的彼前前书, 主耶稣被称为“基督”多达12次,[11] “耶稣基督”多达8次; 因为对以色列人而言, 弥赛亚这称号是有无比庄严和神圣的意义. 但对外邦人而言, “基督”可能仅是专有名词, “耶稣基督”也只是双名(double name, 正如“西门彼得”这双名一般); 因此, 在不全是写给希伯来基督徒的彼得后书, 他一次也没有只称主为“基督”, 也仅有一次只称主为“耶稣基督”. 他在序言的问安时形容本身为“作耶稣基督仆人”(彼后1:1) — 这看来是使徒常用的公式 — 但就在这节里, 他称主为“我们的神, (有古卷无“和”字)救主耶稣基督”, 以及第2节“我们主耶稣”. 3次我们读到“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彼后1:8, 14, 16), 另3次则是“(我们)主救主耶稣基督”(彼后1:11; 2:20; 3:18).

 

如果这些字眼出自一个悔改归主的犹太人, 这便是个排山倒海的证据, 证实基督的神性. 若有人认为, 一个虔诚犹太人会用这类字眼来形容任何受造之物, 那是出于“外邦人的无知”. 事实上, 这些话语既是出自受神默示的使徒(彼得), 拒绝这类见证等于暗中破坏圣经的权威.

 

在结束这章的主题之前, 我要提出呼吁. 有远见和思考的人不难预感到, 目前在政治和社交生活里有个不敬虔的倾向. 但比起在宗教信仰的领域中, 那阴险和严重的邪恶发展, 实在是小巫见大巫. 这一切看来都是为着预言中的末日大斗争而开路. 有两种背道(apostasy, 或称“背信离道”、“离经叛道”等)的邪恶, 一是公开地宣布不信基督(avowed infidelity), 另一是炫耀地挥动它旌旗上基督的名号. 前者尊敬“历史性的耶稣”(the historic Jesus)为人类中最好最伟大的人(“primus inter pares”); 后者则敬拜一位“神话式的耶稣”(a mythical Jesus), 与神话中的“神母”(mother of God)并列. 这两者皆是敌对基督, 因为前者公开拒绝主耶稣为那位“在万有之上, 永远可称颂的神”(罗9:5), 而后者则含蓄地暗中破坏这宝贵真理. 这些邪恶的势力看来日愈壮大. 它们的影响力清楚显露在我们四围的宗教作品里; 并日愈败坏每间学校和每一班级的基督徒之信心.

 

有鉴于此, 即使我们可以找到圣经的根据 — 我找来找去都找不到 — 有自由以这邪恶世代所常见的放肆言语来称呼荣耀的主为“耶稣”, 我们最好还是放弃这种自由, 并在任何时刻, 以我们的言语来证实我们认他为“主”(罗10:9), 同时尊敬他“如同尊敬父一样”(约5:23). “承认他为主”是福音的真实本质(essence), 因罗10:9指出: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 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 就必得救”.

 

不过, “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 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 基督本是神的(形)像”(林后4:4). 今日, 这世界的神(撒但)宣扬一位仅有人形象的“ 耶稣”之福音, 此乃他迷惑其信徒的主要诡计. 但使徒保罗立刻补充道: “我们原不是传自己, 乃是传基督耶稣为主”(林后4:5). 这是魔鬼无法容忍的, 因它指责和揭穿魔鬼这说谎之父所撒的“谎言” — 他(撒但)本身是那真正“首生的”(firstborn), 有权占有那掌管世界的主权.[12] (然而, 我们若传基督耶稣为“主”, 便是表明只有基督耶稣真正配得拥有这主权, 译者按).

 


[1]               这节在英文《钦定本》(That all men should honor the Son, even as they honor the Father)可以表示人除了尊敬父, 也当尊敬子. 但主所用的字(希腊文: kathôs {G:2531}, 意即“按照、如同、像…一样”, 译者按)表明人给予子尊敬的程度, 应当好像给予父尊敬的程度一样. 他在约翰福音17章采用这字(指 kathôs )多达8次(约17:2, 11, 14, 16, 18, 21, 22, 23), 总是表明“如同”, “以同样的方式”. 译者注: 中文圣经《和合本》把约5:23的 kathôs  译作“如同”, 正确地把原文的意思翻译出来.

 

[2]               译者注: 吉布斯(Alfred P. Gibbs)解释道: “基督教世界(Christendom)是指一切以基督的名义为称(不论它们是好、是坏、或是中性), 属于世上宗教那有组织性制度的总和(sum total). 参 Alfred P. Gibbs, Introduction to a Study of Church Truth, in http://www.iserv.net/~tkoets/church/gibbs1.htm .

 

[3]               译者注: 维多利亚女皇(Queen Alexandrina Victoria, 1819-1901)乃英国女皇(1837-1901)及印度女皇(1876-1901), 即位后英国加紧向外扩张, 建立庞大殖民地, 工商业亦迅速发展, 一些英国历史学家称“维多利亚时代”为英国历史上的“黄金时代”.

 

[4]               译者注: 例如: (1)彼得称耶稣基督为主(太14:28,30; 17:4; 18:21; 约6:68; 21:15,16,17,21); (2)约翰称他为主(约21:7,20); (3)多马称他为主(约14:5; 20:28); (4)腓力称他为主(约14:8); (5)犹大(不是加略人犹大)称他为主(约14:22); (6) )众门徒称他为主(路11:1; 22:38; 约20:25)等等; 也参太8:25; 16:22; 路11:1; 12:41; 22:33,49; 约11:12; 13:6,9,25,36,37.

 

[5]               当主耶稣在世时, 犹太人称他为“拿撒勒人耶稣”, 这只是个区别性的名称(distinctive name), 所以革流巴(即其中一个前往以马忤斯的门徒, 路24:18, 译者按)也如此称呼主耶稣. 可是主耶稣死后, 它成为“辱骂之名”(name of reproach) — 因亵渎罪行而被钉十架的假弥赛亚之名. 此名相等于“被人藐视、被人厌弃”(赛53:3), 使徒们在使徒行传中使用这名(徒2:22; 10:38; 26:9), 以及主本身向保罗说话时采用这名, 都有上述的意义.

 

[6]               虽然福音书的主要叙事常称主耶稣为“耶稣”, 但在福音书中, 门徒从不如此称呼主.

 

[7]               埃利科特主教(Bishop Ellicott)在他所著的《给英文读者的新约注解》(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中, 论到弗4:21时表示: “简称‘耶稣’的做法很少在书信中出现.”; “每当它出现时, 都带有区别性(distinctive)或强调性(emphatic).”; “现代人所常使用的‘耶稣’这简称, 是缺乏‘使徒性惯用法’(Apostolic usage)的权威, 很难以它为根据.”

 

[8]               弗4:21有时被人误读为“正如在耶稣里的真理”(the truth as it is in Jesus), 意谓“福音性的教义”(evangelical doctrine). 其实, 按圣经的词语, 那是称为“基督的真理”(the truth of Christ).  但弗4:21所要表明的并非福音真理的教义, 而是实际生活的实践(practice).

 

[9]               这段经文在腓立比书第2章的前几节已经解明. 由于他荣耀之名已因他自己卑微而授予他, 所以我极力主张这万物屈膝的“名”不是他耻辱之名(即“耶稣”). 有者认为使徒保罗所指的名(腓2:10)是“耶和华”, 这看法更为贴切合理, 因在原文中, 保罗所用的“主”(腓2:11)一词是唯一用来翻译“耶和华”的希腊文字(译者注: 这“主”一词在希腊文是 kurios {G:2962}). 按阿尔福特(Alford)的注解, 因着主自己卑微成了耶稣, 神赐他那相同的名(即“耶稣”), 只不过此名附加了新的庄严荣耀. 但我认为这解法破坏了整段经文的原意, 也忽略了腓2:10的确切意义(即提及“耶稣”这耻辱之名, 乃为要与高举后的荣耀对比, 译者按). 此外, 我不说读者也该知道, 向那名屈膝跪拜(bowing at the name, 即写了一个名然后跪拜它, 译者按)绝非这节的教导.

 

[10]             这是“外邦人”解经时的特征, 就是缺乏以犹太人的思想和感受去明白和体验.

 

[11]             根据《英译修订本》(Revised Text), 我把彼前5:10, 14包括在内, 《英译钦定本》(A.V.)在这两节中译作“基督耶稣”(Christ Jesus), 并把彼前3:15译作“主神”(Lord God).

 

[12]             我大胆认为约8:44按本义该译作“他说那谎言时, 是说到他自己; 因他本来是说谎的, 也是说谎之人的父”(When he speaks the lie, he speaks of his own; for he is a liar, and the father of it). 帖后2:11(“他们信从虚谎”)亦是如此(人信从魔鬼的谎言, 译者按). 这谎言(the lie)是什么呢? 就是路4:5,6所言: “魔鬼…把天下的万国都指给他看. 对他说: 这一切权柄荣华, 我都要给你. 因为这原是交付我的, 我愿意给谁就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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