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类寻根(六) : 生物化学的证据: 复杂的分子机器(上)


编者注:  有人说: “科学使人不信神, 也使人相信神.” 此乃《为人类寻根》的作者史特博(Lee Strobel)的经历. 套用他自己的话说: “我通往无神论的路是由科学铺筑的; 叫我啼笑皆非的是, 我后来通往神的路, 也是由科学铺筑的.”

史特博 (Lee Strobel)

史特博是耶鲁大学法律学院硕士, 美国著名日报《芝加哥论坛报》(Chicago Tribune)屡获新闻奖的法庭与法事资深记者兼法律版主编, 并在罗斯福大学任教. 在求学时期, 他深信科学已把基督信仰彻底击溃, 神或上帝只是过时的思想产品. 他带着这样的无神论信念进入《芝加哥论坛报》当记者和主编, 把童年信仰抛诸脑后. 过后其妻归信基督, 生命品行大大改变, 令他不得不重新面对基督信仰的挑战. 他以两年时间访查13位美国著名圣经学者, 向他们提出怀疑派常问的尖锐难题, 企图一举歼灭他所谓“不合理”的基督信仰. 结果, 他发现基督信仰既有历史证据, 更符合理性与科学事实, 在证据确凿、无懈可击的情况下, 他于1981年11月8日, 真诚地认罪悔改, 接受主耶稣基督为他个人的救主. 其后更把探索信仰的发现写成护道畅销书《重审耶稣》(The Case for Christ)和《为何说不》(The Case for Faith).

史特博以往认定科学与基督信仰水火不容, 这也似乎是世人的普遍想法; 然而, 这个思想趋势近年间已在默默转向. 晚近的科学发现, 不论在深度或广度上, 愈来愈指向一个铁一般的事实: 宇宙万有绝非偶然生出, 而是大智者设计创造! 同时, 达尔文主义(Darwinism)在云彩一般多的科学事实面前, 已逐渐失去了昔日的光辉.

科学是否“发现”了上帝? 至少, 我们可以这样说: 科学发现了宇宙万有的复杂精巧程度, 叫人不得不摒弃“宇宙偶然而生”的可能, 进而思想“宇宙由神创造”的事实. 为了寻找答案, 史特博踏上“科学探索”之旅, 走访八位权威学者, 从细胞生化学、DNA研究、宇宙学、物理学、天文学、生物化学、生物资讯、人类意识研究等各个科学探究“智慧设计论”的理据, 写成这本《为人类寻根》(The Case for a Creator), 并在此书最后一章综合整理出一个结论: 宇宙万有由上帝创造, 人类是上帝创造的巅峰. 此书的八篇访谈经过改编后, 刊登在《家信》的“受造之颂”专栏, 信徒与非信徒都不容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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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J. Behe

生化学家哈罗德(Franklin M. Harold)写道: “我们必须坚持原则, 拒绝以智慧设计论替代机缘与需要的对话; 但我们也承认关于生化系统的进化, 目前并没有详尽的达尔文主义的解释, 只有众说纷纭的臆测而已.” 到底生物化学证实智慧设计论, 抑或支持达尔文主义的机缘巧合论? 为了寻求科学的客观答案, 美国《芝加哥论坛报》资深记者兼耶鲁大学法学硕士史特博(Lee Strobel, 下文简称“史”)访问了生物化学博士迈克尔·贝赫(或译“贝河、贝希”, Michael J. Behe, 下文简称“贝”).[1]

 

(A)       热情诚恳的学者

史特博乘车抵达美国宾夕法尼亚州(Pennsylvania)的利哈伊大学(Lehigh University)的“山顶校园”. 走了许久, 终于到了贝赫博士所在的办公室. 身穿牛仔裤、伐木工人外衣的贝赫热诚迎接. 贝赫为人热情、浑身是劲、诚恳真挚、幽默爱笑. 微秃的头上挂着散乱的发丝, 有些已经转白. 他脸上蓄了须, 架着圆型眼镜, 态度温文谦逊, 叫人宾至如归.

(B)       窥探黑匣子

吸引史特博前来访问贝赫的, 是他所著的《达尔文的黑匣子》(Darwin’s Black Box). 按照《微积分巡礼》(A Tour of the Calculus)的作者柏林斯基(David Berlinski)所评论的, 此书“从生化角度大力打击了达尔文主义”, 而贝赫的论据“极其创意、精湛、智慧、有力”!

贝赫所说的“黑匣子”(另译“黑盒子、黑箱子”, black box)[2]是科学家的用语, 意指一些‘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系统或机器. 贝赫指着桌上的电脑向史特博进一步解释“黑匣子”的意思.

贝:    “电脑在大部分人心目中是个黑匣子(black box), 只要按按键盘, 你可以处理文字, 也可以玩游戏, 可是里面怎样运作, 我们大部分人都一窍不通.”

史:    “细胞就是达尔文的黑匣子.”

贝:    “说得对! 在他的年代, 科学家可以在显微镜下看见细胞, 形状像一团透明软糕, 当中有一个黑点  —  细胞核. 细胞很有趣, 能分裂、能周围移动, 至于它怎样作成这一切, 就不得而知了.”

史:    “但他们一定有自己看法的.”

贝:    “这个当然! 当年, 电是了不起的事, 他们相信只要在一团黏黏的东西上用电轰它一下, 它就会有生命. 大部分科学家以为愈探愈深, 细胞世界就愈简单. 但结果恰恰相反. 今天, 可以这么说, 我们已经探到生命的底部了, 已到达分子的一层, 但愈深入愈复杂(指愈深入探讨, 就愈发现它极其精致复杂, 编者按). 我们已经知道细胞的复杂程度简直骇人听闻, 里面有的微型机器, 在形状、力度、互动等方面都是分毫不差的. 细胞就是由这些机器去驱动的, 这些机器的存在, 叫达尔文自设的测验遇到了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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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    “什么测验?”

贝:    “达尔文其在所著的《物种起源》(Origin of Species)说: ‘只要证明有任何复杂器官不是经过多次的、连续的、轻微的变化而构成的, 我的理论就一败涂地.’ 他这句话正是我那‘无可简化的复杂性’(irreducible complexity)的根基. 所谓无可简化的复杂性, 所指的是某系统或设施需要若干起码的组件配合才可以成功运作, 而其中的组件乃是缺一不可的. 这样的系统很难依循达尔文式的程序逐件逐件地加添嵌制, 因为它必须完整才可以有所作为. 我最爱用捕鼠器(mousetrap)来解释我的意思.”

史:    “你家老鼠为患吗?”

贝:    “无巧不成话, 真有这问题! 但捕鼠器的例子真的很合用. 你看见每一个部分都是互相关连的. 首先, 这块底板(platform)可以用来装上其他的配件. 第二, 这个小锤(hammer)可以把老鼠打死. 第三, 这条弹簧(spring)可以把小锤压下去备用. 第四, 这边有一个机关(catch), 只要老鼠轻碰一下就可启动. 第五, 这一个铁闩(bar)连接机关, 也把按下的小锤固定. 好, 拿掉其中一样, 不管是弹簧或铁闩, 还是别的, 捕鼠器不会因此只剩下一半功能, 或者抓得比前减半的老鼠, 而是根本完全没有用了.

“注意, 你不但需要五件组件, 你还要确定每一件都装配在恰当的位置上, 各部分要互相配合, 不能有误. 这么简单的东西也需要智慧的设计者. 细胞呢? 谁叫每一部分各就各位的? 谁把它们放在固定(且恰当)的位置上的? 有者说, 没有啊, 全是自然而然的! 嘿, 但你总得在系统里有指导的资讯, 否则不会自然而然. 捕鼠器是很好的例子, 指出无可简化的复杂生物系统是达尔文主义不能解释的. 进化不能够霎时之间产生无可简化的复杂生物机器, 因为那实在太复杂了, 要克服的难题多得无法想像. 你根本不能够借着多次的、连续的、渐进的变化把那系统进化出来, 因为连那原有的系统也是不可缺少任何一个组件的, 否则它根本没有理由可以存在. 自然选择只会选择已经运作得好的东西.”

史:    “你说无可简化的复杂系统, 不可能直接地凭着多次、连续、渐变程序产生. 难道不可以有间接的途径吗?”

贝:    “理论上, 你不能绝对排除渐进的循环路线(circuitous route), 但系统互动程度愈复杂, 愈不可能靠间接路线去产生. 我们愈发现更多的无可简化复杂生物系统, 愈有信心(和理由)说达尔文自设的测验失败了.”

史:    “在细胞世界里是不是有许多不同的生物机器(biological machines)?”

贝: “分子机器(molecular machines)其实是生命的基础. 这些机器负责细胞之间的送货工作, 也负责电力开关、作滑轮、缆索; 发电机器使电流通过神经线; 制造机器又造出别的机器; 太阳能机器收集光的能量, 借着化学物质贮存起来; 分子机器使细胞能够活动, 繁殖, 消化食物. 事实上, 细胞每一部分的工作都是由复杂而精确地校准了的机器所控制的. 这样粗糙的东西也需要智慧的设计, 我们就必须问: ‘细胞世界里那些万分精确的机器又如何?’ 既然进化论无法回答这问题, 科学家当然有自由另请高明.”

(C)       装拆捕鼠器

在未继续探索之前, 史特博想稍微一谈贝赫的捕鼠器. 《达尔文的黑匣子》面世后, 那不见经传的捕鼠器竟然成为进化与设计之争的象征, 也因此遭受达尔文派的大力鞭挞. 史特博想知道贝赫怎样应对这些攻击.

史:    “你的捕鼠器搞得满城风雨! 例如特拉华大学(University of Delaware)的约翰·麦克唐纳(John McDonald)就说: 捕鼠器有更简单的! 他甚至绘制了一个. 你说捕鼠器是‘无可简化的复杂’之立论, 不是不功自破吗?”

贝:    “那倒不是. 我完全同意捕鼠器可以有更简单的设计; 事实上, 我也在书中(指其所著的《达尔文的黑匣子》)说了! 我说你可以只用一个空盒子和一根小棒, 你可以用黏力强的陷阱, 或者挖一个洞, 什么都可以. 无可简化的复杂性, 重点不在于你能否把一个系统弄得再简单一点. 我的重点是, 所用的捕鼠器需要所有部分(指配件)配合才有作用. 我对达尔文渐进论所作的挑战是: 请你以多次的、连续的、渐变的方法造出我的捕鼠器来吧, 这是不可能的事(例如只拿捕鼠器五件组件的其中两件为开始, 多次连续的重复组合, 看能否产生捕鼠器的功用. 然后再逐件逐件地加多, 进行多次连续的组合, 看能否成功生效. 这是不可能的, 除非五件组件都放在恰当位置上, 编者按); 即使可能, 你仍得运用智慧才行. 别忘记, 达尔文进化论最大胆的话就是: 无需智慧, 单凭进化, 已经可以产生复杂的系统来.”

贝赫三言两语就把麦克唐纳的批评打发掉. 可是更严峻的挑战还在后头. 史特博探手进公事包拿出一份《自然历史》(Natural History)杂志, 要读出另一位反对者的话.

史:    “布朗大学(Brown University)的肯尼思·米勒(Kenneth Miller)对你的捕鼠器也有意见. 让我读出他的话: ‘拿掉了两部分(机关和铁闩), 你虽然失去捕鼠器, 但你还有一个具有三个部分的机器, 完全可以用来夹领带或纸张. 再拿掉弹簧, 你剩下的两部分可以用作匙扣. 有些捕鼠器的机关可以拿来作鱼钩, 木板作纸镇(paperweight); 若把其他部分善加运用, 可以当牙签、胡桃夹子、笔记板. 重点是, 亦即科学一贯的理解, 那些所谓无可简化地复杂的机器组件, 本身具有不同的  —  不过仍然有用的  —  功能.’ 这是有力的论点. 也许无可简化的复杂系统, 真的可以在悠长的年日里逐渐形成, 因为个别组件的其他功能, 可以借着自然选择保存下来, 继而发展成为更复杂的机器.”

贝:    “这论据相当有趣.”

史:    “会把你的论点推翻吗?”

贝:   “问题是: 这论据与我们说的风马牛不相及. 我在书内清楚指出生化机器的某些组件是能够有其他功能的. 话说回来, 到底你能不能凭着那些功能而借着多次的、连续的、渐变发展达到今天的地步呢? 这个反驳里有些话相当无聊, 譬如说, 捕鼠器组件可以作纸镇吗? 纸镇需要什么条件? 需要质量(mass)! 只要存在就行! 大象、我的电脑、一根棒子都可以(作纸镇). 但如果你的纸镇是买来的, 店子里卖的是怎样的呢? 一般都没有什么瞄头(nondescript), 都是一块圆圆的东西, 没有一块看来是从捕鼠器上拆下来的, 还有, 他是本末倒置, 从制成品  —  捕鼠器  —  开始, 逐部拆开, 随意重列作其他用途. 不过, 这乃是智慧设计啊! 进化论的问题不是你能否把捕鼠器拆开, 把零件改作其他用途; 它的问题在乎能否将某些东西变成一个捕鼠器. 他们的难题在于如何将简单变为复杂. 纵然每件组件理论上在未成为捕鼠器都是有用的, 你仍得解决怎样把捕鼠器组合起来的问题.”

史:    “愿闻其详.”

贝:    “当人要制造捕鼠器时, 他会从不同的抽屉里把不同组件拿出来制嵌妥当. 可是细胞世界中没有人在工作啊. 在分子机器里, 每一样组件的形状都要配合得宜, 准确地相连. 正极吸引负极, 一个油区(oily region)吸引另一个油区. 因此, 如果用捕鼠器做例子, 弹簧的一端必须有某个形状或磁力, 刚好可以吸引或配合另一个组件. 每一件组件都要有这种本领, 捕鼠器才能够‘自动地’组合起来. 换言之, 倘若组件没有自动组合的能力, 你等多久也不会看到捕鼠器. 进化论的文献从来没有处理这个问题(即没有给予合理的解释, 编者按). 如果你要计算一下自动组合的可能性, 答案是近乎零  —  就是更小的机器, 不管在地球上有多长年月, 也不可能自动组合! 这是进化论者极不愿意面对的难题.”

(D)       奇异的纤毛

捕鼠器的例子安然无恙. 其实它只是个例子, 旨在说明无可简化的复杂细胞系统是什么一回事. 史特博决定追问有关分子机器的具体例子, 看看有没有可能像达尔文所说逐渐进化而成. 他请贝赫举个实例, 来具体说明无可简化的复杂性. 贝赫马上提到纤毛(cilium).

史:    “纤毛是细胞表面似鞭子的小毛. 细胞静止时, 纤毛会将其表面的液体移动, 例如, 你把呼吸道(respiratory tract)铺满了纤毛. 每一个细胞有二百条纤毛, 全部同步移动, 把痰移近喉咙方便吐出. 你的身体就是这样排除呼吸道的异物的. 但纤毛还有另一个功能: 当细胞移动时, 纤毛能够像船桨般使它在液体中前进. 精子的细胞是个好例子; 它们就是靠纤毛来前进的.”

史:    “听起来相当简单.”

贝:    “科学家用光学显微镜观察纤毛的时候也是这样想的, 以为它们只是小毛而已. 后来用了电子显微镜才知道原来纤毛是很复杂的分子机器. 想一想: 什么毛发是可以前后摆动的? 纤毛为什么会这样? 原来一根纤毛有二百个蛋白质部分(ptotein parts).”

史:    “它是怎样活动的?”

贝:    “我尽量简单的说吧. 它有9对又幼又长又柔软的微管, 围着里面另外两根单独的微管. 外围微管是靠结合蛋白质链环(nexin linkers)连结起来的, 每一条微管又各有自己的运动蛋白质(motor protein), 称为‘动力蛋白’(dynein). 运动蛋白质能伸出一条臂抓住另一条微管把它按下去. 这样, 两条管都垂直相贴地滑动, 本来松弛的结合蛋白质就拉紧了; 运动蛋白质继续按, 直到整个部分都弯下来, 又向相反方向按, 弯向另一边. 纤毛就是这样摆动的. 但这样讲还未能道尽纤毛的复杂性. 我要讲的是, 微管、链环、驱动器这三样, 都要配合起来, 纤毛才能够把滑动变为扭动, 缺一不可. 没有链环(linkers), 一切都会散开, 一滑动就不行; 没有运动蛋白质(motor protein), 根本就动不了; 没有微管(rods), 根本没东西给你去动. 所以纤毛跟捕鼠器一样, 都是无可简化的复杂之物.”

史:    “为什么达尔文进化论解释不了这一件事呢?”

贝:    “你需要三者俱备之后, 纤毛才能动, 个别部分孤掌难鸣. 每一样都要各就各位. 若要以进化论来解释, 你得想像那个渐变的过程是怎样的  —  但没有人能想像得到.”

史:    “我想建议一个可能性. 也许三个组件原本在细胞内各有不同功能, 后来合起来才有这个功能呢? 譬如说, 微管看来有点像桥梁, 可能是原始细胞结构; 又或者它们是细胞里的公路, 方便运动蛋白质运输物料.”

贝:    “能在细胞公路上运输货物的运动蛋白质, 不一定有力量推动两条并列的微管. 一个结合蛋白质若要有作用, 必须绝对符合大小要求. 倘若在细胞里制造纤毛, 恐怕只会适得其反. 纤毛是需要在细胞里面延伸出去的. 各项所需的组件都需要在适当的时机走在一起, 甚至可以假定它们原先已经存在于细胞内.”

史:    “但可能它们全部都是偶然地碰在一起呢?”

贝:    “那是极不可能的事. 让我举个例子, 就当一个细胞有1万个蛋白质吧. 好, 在你的城里住了1万人, 大家同一时间去赶墟场. 为了玩玩, 大家都蒙上眼, 不说话. 人群里有两个阿李, 你要设法使两个阿李手拖手. 你走进去, 随便把两个人拉在一起, 你有多大机会把上述两个阿李连起来呢? 微乎其微, 对不对? 事实上, 情况比这更糟(指更难做到, 编者按). 在细胞里, 突变的速度极慢呢. 回到比方来, 即是你在墟场每年只可以换一次伙伴. 你抓住了两个人  —  对不起, 他不是阿李. 下一年, 你抓住另一个人  —  对不起, 又错了. 到底要多久才碰上阿李? 极长、极长的时间. 在细胞里面也一样, 所需的时间更长得不得了, 比登天更难  —  为的只是要叫3个蛋白质连在一起.

“更困难的是, 最近《科学》(Science)杂志的研究说: 简单如酵母细胞(yeast cell), 有一半的蛋白质是不能单独行事的, 至少要夥同6个其他的蛋白质才成事, 情况相当复杂, 甚至有多至50个蛋白质连结成为机器的. 其余的5成蛋白质则多是由3、4个蛋白质组成的复合体. 单独行事的独行侠蛋白质是十分罕见的. 这个大问题不是纤毛独有的, 其他细胞也面对的.”

史:    “有科学家说: 你所说纤毛必须具有的组件, 但并不是每一种纤毛都一样啊; 有些根本没有你认为必须有的部分. 有人说: ‘在自然界, 我们可以找到数10种欠缺一样甚至多样被认为不可少的成分之纤毛.’ 这些更简单的纤毛岂不是对你所谓的无可简化的复杂性一项打击吗?”

贝:   “要是你能找到一连串没有纤毛般复杂, 并且是逐步演变来到纤毛这阶段的结构, 你才可以成功地反驳我. 但事情并不是这样. 反对的人说: 你可以移走其中一条微管, 纤毛还可以照常运作. 这个没有问题. 可是你依然不能减掉那些最基本的成分: 微管、结合蛋白质、运动蛋白质等等. 我打个比方, 大的捕鼠器  —  真是捕大鼠的那种  —  用的是两条弹簧, 力度更强. 拿掉一条弹簧, 它还是有作用的, 第二条弹簧可以说是可有可无的. 纤毛也一样, 有些部分可以说是多出来的, 拿掉了其中一条微管, 问题不大, 可能只是略为逊色而已. 可是进化论的起点并不是从已经完成了的捕鼠器或者纤毛着手的, 不是一件一件的拿走; 它是从零开始, 一步一步搭建起来的. 凡是纤毛都一定有我所列出的三个部分. 科学家曾经做实验, 发现只要拿掉任何一个部分, 纤毛就失去功用了, 因为它的结构是无可简化的复杂机器(irreducibly complex machin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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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细胞上有“神的指纹”?!

年少的迈克尔·贝赫(Michael J. Behe)在教会学校念书时, 听老师说神创造宇宙万物. 但他不以为然, 因他相信达尔文所说, 一切都是藉着进化过程而来的. 后来, 他念生物化学, 面对着极其复杂的生物系统, 他搔着头问: “奇怪, 进化怎样把这个搞出来呢?” 他继续埋首研究, 深信有人知道答案.

一天, 他在国立健康研究所进行DNA研究(后博士程度)时, 与同事谈起生命到底怎样藉着自然程序而生. 他们列出了所需的组件: 蛋白质、基因密码、细胞膜等等, 忽然他们相视而说: “废话!” 他们都知道生命不可能在毫无外力帮助下自己“进化”出来. 从那时起, 他开始怀疑进化论的真实性.

后来, 贝赫读到遗传学者迈克尔·丹顿博士(Michael Denton)于1985年出版的书  — 《进化论: 面临危机的理论》(Evolution: A Theory in Crisis). 这是贝赫第一次接触立论清晰、以科学来批判达尔文主义的资料, 令他大开眼界. 在这之前, 他以为唯有“食古不化的基督徒”才会怀疑达尔文主义, 但摆在面前的乃是一位思想精密、不可知论(agnostic)的科学家, 以种种科学论据来挑战达尔文的“自然选择”(natural selection)是否能够解释生命的起源, 以及其后的发展过程.

在受到丹顿博士的书所挑战之下, 贝赫搜遍科学文献, 寻找他以为一直存在的详尽达尔文解释. 一而再、再而三, 他所读的都是科学家在描述复杂而奇妙地配合起来的生物系统之后所说的: “一切都是自然选择的结果, 多奇妙啊!” 至于“怎么会这样”则完全没有解释.

就在这时候, 贝赫领悟了自己作为生化学者, 应该以客观角度探究此课题: 到底生命的起源是从进化而来呢? 还是从神而来的? 生命是细胞和分子的活动. 倘若是神所创造的, 细胞上一定有迹可寻, 可找到“神的指纹”, 证明是神创造和设计的.

贝赫努力摈弃成见, 以全心的眼光仔细检视细胞分子的证据. 终于, 他将惊人的结论发表在他1996年的著作  —  《达尔文的黑匣子》(Darwin’s Black Box). 他所写的被《全国评论》(National Review)誉为20世纪其中一部最重要的非小说类书. 其结论是: 细胞乃是出于智慧的精心设计, 绝对无法进化而来. 换言之, 细胞上有“神的指纹”, 彰显神智慧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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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细胞的黑匣子(The Black Box of Cell)

“黑匣子”在科学上, 是指一部机器、一项设计或一个系统. 它有一定的功能, 但它怎样操作却是一个大谜. 匣子中是什么你看不见, 也识不透. 我们现在知道细胞是生命的单元, 但对达尔文及当时的人来说, 细胞是一个黑匣子. 细胞实在太小, 当时没有适当的仪器. 显微镜还很简陋, 只能看到细胞的轮廓. 所以, 很多科学家都以为细胞结构很简单, 只不过是一小团胶质而已.

至今, 科学显示细胞内有极其复杂的系统, 含有各种蛋白、核酸, 还有很多微小的机器. 贝赫(Michael J. Behe)在书中(即《达尔文的黑匣子》)详细地描述了好几种细胞机器, 并且认为达尔文的自然选择不可能塑造这些机器. 因为, 它们具有一种“复杂却又不能简化”的特性, 就是说, 它由多种的配件合成, 缺一不可. 捕鼠器是一个复杂且不可简化的例子, 每一部分必须齐全才能发挥作用. 贝赫的意思是说, 一个简单的捕鼠器也必须有弹簧、底板、小锤等部分, 而且要有人设计, 并同时组装起来, 才能成为有功能的整体. 换言之, 不可能从每一部零件各自渐渐进化出来, 然後逐一加添上去而成.[4]


[1]               编者注: 编者坚信学位和神学院绝非真理的保证和权威, 因世上有许多从著名神学院毕业的闻名神学博士, 竟是不信圣经的“现代主义者”(或称“自由主义者”). 然而, 为了让读者(特别是非信徒)对受访者有些认识, 以下列出他的的学历和专长: 迈克尔·贝赫(Michael J. Behe)在德雷克塞尔大学(Drexel University)获得优等的化学学位后, 又在宾夕法尼亚大学(简称“宾大”,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荣获生化博士学位. 他在宾大和国立健康研究所做“后博士研究”(post-doctorate research)之后, 1985年到利哈伊大学(Lehigh University)任教. 他是国立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分子与细胞生物科学组之“分子生化组的成员” (Molecular Biochemistry Review Panel). 他撰写了大约40篇文章, 获得不同的科学学报刊登, 例如《DNA顺序》、《分子生物学》、《核酸研究》、《生物聚合物》、《国家科学院记录》、《生物物理学》、《生物化学》等等. 他也多次应邀发表演说, 地点如耶鲁大学、阿伯丁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圣母大学等等. 他又是好些专业学会的会员, 包括美国生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会、分子生物学与进化论学会. 贝赫的文章也收录在好几本书中, 包括《真正创造》、《智慧寻踪》、《创造与进化》. 但令他一夜成名的, 是他那本得奖的畅销书《达尔文的黑匣子》(Darwin’s Black Box).

[2]               英文“Black Box”一词可译作“黑盒子”、“黑匣子”或“黑箱子”. 《为人类寻根》的译者陈恩明将之译作“黑盒子”, 但由于一般译者都把贝赫(Michael J. Behe)的著作 Darwin’s Black Box 译为《达尔文的黑匣子》, 所以本文将之译为“黑匣子”. 在科学术语上, “黑匣子”是指一部机器、一项设计或一个系统; 普通人都知道它有某种功能, 但它怎样操作却是一个大谜.

[3]               上文改编自 史特博著, 陈恩明译, 《为人类寻根》(香港荃湾: 海天书楼, 2007年), 第175-185页. 编者也按此书原版(英文版) The Case for a Creator对上文作出少许修正和补充, 另加脚注.

[4]               http://www.godoor.net/text/science/ztlz09.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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