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拉罕 – “你当…作完全人”


创16-17章

从创世记15章的特殊事件之后, 直到神最终成就给予亚伯拉罕一位儿子的应许之前, 发生了许多事情. 这段期间就如麦敬道(C.H.Mackintosh)所言 ¾‘神给了一个应许, 信心相信它; 盼望期望它; 忍耐默然等候它.’ 无论如何, 若亚伯兰能耐性等候, 撒莱却不能. 她坚持他们采用人的经验, 按他们的方法行事. 亚伯兰曾在几个场合里听见神的应许, 所以他应该知道撒莱的方法不是神的方法; 不过他却为讨妻子的喜悦而依从她的计划.

不久, 他们看见自己的方法是错误的. 虽然夏甲只是撒莱的使女, 但她小看主母撒莱, 因为她已怀了亚伯兰的孩子. 撒莱苦待夏甲, 以致她逃出家门, 可是神拯救夏甲, 并给予她的孩子特别的应许(创16:10), 但却提到他的孩子将“为人像野驴”, 并不断给家庭带来问题(创16:12) ¾ 这就是依从自我意思的悲剧!

随着亚伯兰和撒莱可悲的计划, 是13年的沉默, 不像之前亚伯兰住在迦南的10年期间, 耶和华常向他显现一样. 最终, 耶和华向亚伯兰显现, 对他说: “我是全能的神, 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创17:1) 这“完全”并非指亚伯兰应该完全无罪, 乃是指他的生活应该在人看来无可指责, 显出单要讨神喜悦和遵行他的话语之心愿.

神也把他的名从亚伯兰改为亚伯拉罕, 这新名更符合神应许的实现 ¾ “我已立你作多国的父”(创16:5). 接着神引进割礼 ¾ 一个因信称义的印证(罗4:11; 比较弗1:13; 4:30).

试想较后亚伯拉罕向他的家庭宣告, 指示他们关于这些新名(亚伯拉罕, 撒拉, 以撒), 及顺服的新行动(割礼), 告诉他们耶和华再次应许一个永远的约, 与一个永远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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