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福音


我们的召会要成长, 首先要借着宣传福音成长得更壮大. 主耶稣升天前慎重地吩咐门徒:“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 16:15) 因此宣传福音是我们每一位信主作门徒之人的重大任务.

宣传福音至少可分成两个方面: 公开宣道(public preaching)或私下证道(private witnessing).“公开宣道”是神所赐给召会的一种恩赐(弗 4:11,“传福音的”), 在新约里只限于弟兄或男人(林 前 14:34-40; 提 前 2:11-15), 并可透过属灵的操练而更有效力 (参 提前4:8,13,14; 提 后 1:6). 并不是所有信徒都有这类“公开宣 道”的恩赐. 有些信徒无论操练了多久, 一上讲台便紧张得无法适当地传达神的福音. 虽然并非所有信徒都能“公开宣道”, 但感谢神因我们每一位信徒, 无论大小男女, 都可“私下证道”.

“私下证道”是指在私底下向人传福音, 为主耶稣和主的真道作见证. 腓利向埃提阿伯的太监私下证道便是一个好例子 (徒 8:26-35). 虽然在召会的历史上我们看到神在不同的时期兴起许多著名的布道家, 并在他的召会中兴起许多有传福音之恩赐的弟兄, 借着他们所传的福音来拯救众人; 可是我们也看到神同样喜悦借着他儿女们在私下为他所作的见证来使人得救. 因此“私下证道”是每一位信徒应当竭力追求实行的. 若要有效的为主作见证, 我们必须思考以下几件事.

 

(一 ) 为 何 要 作 见 证 ?

 

1.  为要荣耀神 (约15:8; 帖前 2:4; 太5:16)

2.  为要顺从主耶稣 (约 20:21; 可 16:15; 太 28:18-20)

3.  为要怜悯未得救的人 (犹 21-23)

4.  为要在世上获得喜乐为奖赏 (徒 2:46-47)

5.  为要在天上获得荣耀的奖赏 (帖前 2:1-20)

6.  为要建造地方召会  (徒 2:37-38, 41, 46)

7.  为要活得更有意义 (可 12:30-31; 太 6:33; 腓 1:21)

8.  为要成为祷告的答案 (路 10:2)

 

 

(二 ) 为 何 不 作 见 证 ? 

信徒不为主作见证, 通常有以下几个理由或借口. 但请思想神的话语怎么说:

1. “我没有正式在神学院 受过训练; 没有人会听我谈论关于神.”

* “他们见彼得, 约翰的胆量, 又看出他们原是没有学问的小民, 就希奇, 认明他们是跟过耶稣的.”(徒 4:13) [参 林后 5:20; 罗1:16; 可 8:38; 徒 1:8; 4:31]

 

2. “我没有足够的圣经知识去领人归主或回答难题.”

* “你当竭力, 在神面前得蒙喜悦, 作无愧的工人, 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 2:15) [参 书 1:8; 诗 119:11]

 

3. “我觉得若我提出属灵的事, 我会侵犯个人的隐私权甚至人权.”

*“有些人存疑心, 你们要怜悯他们. 有些人你们要从火中抢出来搭救他们.”(犹 22-23)

[参  可 12:31; 提后 1:7-8]

 

4. “我没有传福音的恩赐.”

* “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 就要常作准备, 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 3:15)

[参 可 8:38; 箴 3:27-28]

 

5. “我只以我的行动或行为作见证, 而不以言语向人作见证.”

* “凡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 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 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 降临的时候, 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路 9:26)

[参  可 16:15; 罗 1:16]

 

 

6. “若我向我的朋友们作见证, 他们将疏远我, 甚至嘲笑我.”

* “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 也都要受逼迫 … 你却要凡事谨慎, 忍受苦难, 作传道的工夫.”(提后 3:12; 4:5)

[参  加 1:10; 彼前 4:12-19]

 

    (三 ) 如 何 有 效 地 作 见 证 ?

1.  不要存有任何未承认的罪在你的生命中, 如此你便能放胆勇敢地为主作见证.

* “义人却胆壮像狮子.” (箴 28:1) [参  雅 5:16]

 

2.  祈求圣灵赐于使人知罪的能力.

* “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 你们就必得着能力 …作我的见证.”(徒 1:8) [参 徒 6:10]

 

3.  迫切地期待成果 (罪人悔改归主).

* “要收的庄稼多, 作工的人少. 所以你们当求庄稼的主, 打发工人出去收他的庄稼.”(路 10:2) [参 太 9:37-38]

 

4.  随时准备为主作见证.

* “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 就要常作准备, 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 3:15)

 

5.  留意并抓紧每一个机会来寻找失丧者.

* “人子来, 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 19:20) [参  弗 5:16; 加 6:10, “机会” ]

 

6.  散发你的光好让在黑暗中的失丧者得以寻见你.

* “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 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 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 5:16) [参 加5:22-23]

 

最后一点, 神在圣经里给于我们许多宝贵的应许, 鼓励我们勇敢无惧地为主作见证. 让我们一起来思想这些话语并从中支取上头来的能力.

1.  保罗劝我们一无所惧 (腓 1:27-28)

2.  神已赐给我们能力 (提后 1:7-8)

3.  主耶稣应许与我们同在 (太 28:18-20)

4.  神的道是活泼并大有功效的 (来  4:12)

5.  主耶稣作见证时也被人拒绝 (太19:22, 参 16-26节 )

6.  我们是受万主之主, 万王之王所差遣 (约 20:21, 启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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