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被误用的名称 — “弟兄会”(The Mistaken Term “The Brethren”)


编译者注: 在19世纪初, 圣灵兴起复兴的浪潮, 多个地方的信徒看清召会的真理, 离开宗派的制度, 单照圣经的原则和样式, 奉靠主的名聚会(太18:20). 这群信徒广被人称“弟兄会”(The Brethren)或“普里茅斯弟兄会”(Plymouth Brethren). 但这样的称呼正确吗? 为什么早期的信徒拒绝人这样称呼他们呢? 这是所有被如此称呼的信徒所该清楚知道的… 

(A)       引言

“弟兄会”(The Brethren)[1]这一名称(或作“称号”, appellation)被用来指一群信徒, 他们在聚会的原则上, 寻求单靠圣经的指导. 可惜这是彻底用词不当的误称(an utter misnomer). 那些被挂上这名称的信徒拒绝此称号, 其实是正确之举. 无疑的, “普里茅斯弟兄会”(Plymouth Brethren)这一称号出于无知, 开始是这样的: 有一群信徒(指19世纪在普里茅斯聚会的弟兄们, 译者按)到处传福音, 为主作见证, 他们被说成是“来自普里茅斯的弟兄们”(brethren from Plymouth). 过后, 别人便错误地作出概括: 把这群来自某个地区(即普里茅斯)的信徒情况, 普遍地应用在其他地区的信徒身上(使那些不是来自普里茅斯的弟兄们, 也被称为普里茅斯的弟兄们, 编译者按). 这称号毫无意义, 也不受那些被如此称呼的弟兄们所允许和赞同.

(B)      此名称是错谬的

(The Appellation is False)

此名称的错谬多过一个. 首先, 它违背圣经的教导, 因为圣经用这名词(弟兄们, brethren)时是包括所有信徒, 而不像现今用来特指某一宗派的名称. 此外, 这称号所暗喻的缺乏圣经根据, 因它暗喻这群被如此称呼的信徒被聚合在某个宗派的联合下, 属于一种教会的制度, 但按照新约圣经的教导, 作为召会的一个基要原则是: 每个召会独立自治, 单独倚靠主, 并顺服圣灵的指引和带领, 而非附属某种联合或组织; 每一个召会群体是圣灵在地方性的殿, 圣灵内住其中.

上述这样的原则被不同的召会所持守, 他们单单寻求遵循真理的圣经, 因他们相信关于神的旨意方面, 圣经是全备丰足的指引; 他们相信圣经是“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犹3)  —  “一次”指“一次过, 永久性的有效, 不再需要重复”(RV: once for all),[2] 换句话说, 圣经是神给祂子民关乎祂的心意之最终启示. 这些召会为要遵循新约圣经的教训, 便拒绝“弟兄会”(The Brethren)这一错误名称, 免得被人误以为他们也在组织一个称为“弟兄会”的教派(sect). 既重要又有意义的是, 在这些召会聚集的建筑物外面, 你找不到写上“弟兄会”的牌子或布告板.

(C)       毫无根据的假定

(An Unfounded Supposition)

“弟兄会”这一名称让人误以为那些被如此称呼的信徒接受这样的称号. 这些信徒本是没有互相联系的, 却于不同时间, 在不同地方, 明白了新约圣经的教导, 看见了遵守它的重要性, 而非盲从宗教制度的传统(结果他们离开宗派, 聚集归入主的名, 编译者按). 无论如何, “弟兄会”这名却被当作绰号(nickname), 套在他们身上. 虽然这名称的错谬在很大程度上已被揭晓, 但还不足, 仍有不少人将之误用在他们身上(今日更是被普遍广用, 编译者按).

事实上, 显然是神的圣灵在动工, 使不同地方的基督徒, 看出信徒顺服圣经的教导是绝对需要的. 这些不同地方的信徒并不知道在相同时期, 别处也发生类似情况. 相比之下, 宗派制度的产生, 本是因着中世纪的信徒要脱离天主教的谬误, 离开天主教的制度, 但却半途而废, 没有辨别和遵从神在祂话语中所启示的一切旨意. 离弃错误的形式是一回事, 但完全接受真理则是另一回事(编译者注: 许多宗派做到前者, 却没做到后者; 他们离开天主教的错误形式, 如离开天主教堂、教皇、弥撒等等, 却没有完全遵照新约圣经所教导的召会样式, 没有聚集归入主的名, 反倒开始了人为的宗派制度, 诚然可惜啊).

(D)       脱离属人的支配

(Freedom from Human Dictates)

神的圣灵动工, 在不同地方和不同时间开启信徒的眼睛(使他们看清召会的真理). 这运动的进行已超过一个世纪, 且是在毫无任何中央集权的支配或指导下进行. 一个很有意义的事实是, 不仅是在英国, 连美国、澳洲、纽西兰和其他大洲的国家, 甚至别的地方, 这些信徒在圣经的教导下(有者是透过直接和独自的读经, 有者则藉着与任何宣道会无关的个别教师所开导), 开始了那被误称为“弟兄会”的召会. 一开始时, 他们都与其他地方类似的聚会没有联系(因互不相识), 就像在新约圣经所记载初期众召会开始的情形一般.

(E)       此名称羞辱圣灵

            (Dishonour to the Holy Spirit)

这群信徒无法控制别人如何称呼他们, 但若这些被误称“弟兄会”的群体当中, 有信徒默然接受这不合圣经的名称, 此举就该受到反对. 采纳这称号是对圣灵极其不敬, 并且违背那些按圣经成立的召会所持有的真实立场. 一些轻率无礼(flippant)或滑稽可笑(jocular)的用法, 如简称它为“the P.B.’s” (the Plymouth Brethren’s) 或“the Plyms” (the Plymouths), 这一切都该受到反对和弃绝. 正如上文所说, 是神的圣灵在动工, 使信徒按照圣经聚集, 靠着圣灵的能力, 成立了各处的地方召会, 并承认圣灵有权利与特权供应信徒属灵的恩赐, 来照养每一个召会, 且控制和带领他们的敬拜. 这一切太过神圣, 不容被任何误称所损. 事实上, 有者(例如其他宗派的信徒)还未发现神话语中的真理, 不晓得圣经所教导关乎召会的原则和维持召会见证的方法, 因而误称“弟兄会”. 对于这些人, 那些对基督忠心之人就该忍耐. 但这类召会本身的信徒, 却万万不该接受或使用这误称来自称.

无可否认, 有些地方召会的信徒处于灵性低落的状况, 他们的品德和行为与他们所宣称的并不相称(例如分门结党, 自立一派的情况, 编译者按), 但这绝不是可称他们为“弟兄会”的理由, 仿佛他们是一个堕落的教派(degenerate sect), 或仿佛一旦某个地方的召会堕落, 那么就该认为所有这类地方召会都有同样的堕落情况. 其实不然, 因为事实上, 每个地方召会是独立自治的, 使用这宗派性名称会完全扭曲真相.

(F)       产生另一个误解

            (Another Misunderstanding)

还有一个误解. 当某个基督徒群体弄清有关新约圣经对受浸和擘餅聚会(即在七日的第一日当守的“主的晚餐”)的教導, 并遵循这些规条(ordinances)时, 对一些宗派而言, 就会产生一个错误概念, 即遵行这两项规条的, 就是属于那些被误称为“弟兄会”的群体. 这看法虽不很普遍, 但仍然存在. 无论如何, 这例子说明一个事实: 忠心遵循神的道, 就肯定遇到误解和偏见, 甚至受到嘲笑. 但这一切应该激发我们坚持下去, 为主摆出坚定不移的见证. 这样做会令其他基督徒针对这些事而查考圣经, 带领他们也同样对主忠心. 只有这样, 召会才能得到主给非拉铁非召会的赞许: “你略有一点力量, 也曾遵守我的道, 没有弃绝我的名”(启3:8).

有位信徒曾接触过上世纪初(指19世纪初)的复兴. 他说明这复兴运动的种种事实, 谈及这群被误称为“弟兄会”(Brethren)的信徒. 他提到这复兴如何开始, 就是信徒们一同查考圣经, 并弄清有关召会和基督第二次再来的真理, 过后他说: “他们丢弃所有(属人的)传统, 在没有笔记和注解的情况下勤读圣经. 他们当中好多人是知识饱满和博学之士, 但他们把所有传统和注释书(解经书)置于一旁, 决心靠着神的帮助, 自己查考圣经. 当他们查考圣经, 他们发现在周围的教会中, 竟然找不到圣经所描写的情况, 这令他们震惊不已. 他们察看周围所有的教派, 却看不到有新约书信所描述的复制 (facsimile, 喻指当时所有的宗派中, 没有一个与新约所描述的召会相同, 编译者按).”

(G)       新约圣经的教导

            (New Testament Teachings)

上述信徒从新约圣经中发现初期召会的信徒聚集在一起, 同领主的晚餐时, 没有任何授权的牧师来执行或分派饼和杯. 因此, 在圣灵的带领下, 他们也聚集在一起, 效法初期信徒所行的. 他们从圣经中看见每个地方召会都有神所兴起的众长老(也称“监督”), 数目往往超过一个, 在属灵方面照顾召会. 他们也发现由一个被按立的牧师主持敬拜和擘饼聚会(这是一般宗派的做法, 编译者按), 并非新约圣经的教导, 因为地方召会犹如一个身体, 由不同的肢体执行各种属灵的活动, 但在宗派里, 许多有恩赐的信徒不能操练他们的恩赐, 发挥他们的功用.

故此, 他们决定自己必须跟从圣经, 而非基督教世界(Christendom)的制度之传统, 因这些传统不承认圣灵的权利和特权(指圣灵“带领信徒进行事奉和敬拜”的特权, 编译者按). 他们试图实行圣经真理的原则, 但他们也在很多方面付上极大代价, 因为每个教派都反对它; 每个人都反对这奇怪的群体, 所以他们若要分别为圣, 就要牺牲很多友情. 如此遵循神的道之复兴, 却被人挂上“弟兄会”(The Brethren)的误称, 这实在是属灵仇敌的诡计, 其目的为要阻止诚恳的信徒跟从真理.[3]

编译者注: 曾听说一些信徒这样的自我介绍: “我是弟兄会的信徒”. 我们早期的弟兄泛氏(W. E. Vine)在上文清楚指出, 此称号违反圣经的教导, 是我们应该弃绝的. 故此, 我们可以(也应该)这样的回答: “我是一名基督徒, 我所参加的聚会不属任何宗派, 只按照圣经的教导, 奉主耶稣的名聚会.” 别人可能误称我们为“弟兄会”, 那是我们无法控制的, 但我们至少可以决定要怎样称呼自己. 所谓“名不正、言不顺”, 我们应该教导信徒和年青的一代, 使他们清楚明白“弟兄会”这一称号不合圣经的教导, 不符我们早期弟兄们所坚守的圣经真理, 好叫他们也和早期弟兄们一样, 拒绝这含有教派主义色彩的名称, 追寻和持守圣经强调的合一.

 


 

 

 

[1]               在英文中, 大写的“Brethren”是专有名词, 专指“弟兄”, 即一般人所认为基督教中的“教派”或“宗派”之一, 而小写的“brethren”则是普通名词, 指圣经中用以称呼所有信徒的“弟兄”(罗12:1). 论到奉主名的聚会, 许多召会作者(assembly writers, 例如: 范氏[W. E. Vine]、吉布斯[Alfred P. Gibbs]等等)都特意采用小写的“brethren”, 为要避免人误以为奉主名聚会的召会也是属于教派之一. 因此, 若文中是小写的“brethren”, 编译者就按圣经译法译作“弟兄”, 而不译作有教派色彩的“弟兄”.

[2]               虽然所谓的“一次过”可指神在第一世纪时“一次过”地把新约圣经默示给人, 并交托圣徒持守, 但在整个第一世纪里, 神用了不同时间逐步默示祂的真道, 而新约圣经所有书卷共用了大约60年的时间来完成(即主后40至100年之间).

[3]               W. E. Vine, The Collected Writings of W. E. Vine (vol.5) (Glasgow: Gospel Tract Publications, 1986), 第99-102页. 有关范氏(或译“范隐”, W. E. Vine)的生平和事奉, 请参本期和下期(2012年4-6和7-9月份, 第93和94期)《家信》的“属灵伟人: 威廉·爱德威·范隐(William Edwy V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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