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中的基督: 大祭司所预表的基督 — 祭司职分


(A)     序言

祭司与会幕是紧密不分的题目. 英格兰的梭陶弟兄(Henry W. Soltau)[1]贴切写道: “会幕和其中的圣器, 以及祭司职分和祭司在会幕中的各样事奉, 本是联合一起的一个题目; 它们被分开来谈, 仅为了更方便辨别和探讨每个部分. 会幕若无圣器, 便是无用; 但若无祭司不断地在圣所中执行各样事奉, 会幕便失去功用. 祭司职分与会幕紧密联系, 以致两者在出埃及记的记述中并无脱节, 因为制造圣衣和祭司成圣礼(出28和29章)皆穿插在描述圣器和会幕各部(出25-27; 30-31; 30-40)的中间.”[2] 由此可见, 祭司职分与会幕同等重要, 因为它们均预表那位荣美的大祭司,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来4:14).

 

(B)     大祭司的字义

利21:10“在弟兄中作大祭司…”, “大祭司”一词在旧约圣经的希伯来文本(Hebrew text)中是 hakoheen hagaadowl,[3] 有两个字, 即 kôhên {H:3548}和gâdôwl {H:1419}.[4] 希伯来文 kôhên {H:3548}字义为“祭司”, 这一名词在旧约中也译作“领袖、宰相”, 甚至“祭司长”.[5] 它首次出现在创14:18, 指撒冷王麦基洗德“是至高神的祭司” . 希伯来字 gâdôwl (或写作 gâdôl ){H:1419}则是形容词, 主要意义是“极大的”, 由此引申出“年长的、尊贵的、至大的、丰富的、广大的、有势力的”等等.[6] 故此, “大祭司”可意谓“尊贵与至大的祭司”, 在众祭司中“最有势力的祭司”. 在预表上, 所有信徒皆祭司(彼前2:9), 但唯有主耶稣是我们的“大祭司”, 是“升入高天, 尊荣的大祭司”(来4:14).

 

(C)     大祭司的职分

神透过先知摩西设立了祭司职分. 第一位大祭司是摩西的哥哥亚伦,亚伦的众子和后代则被立为祭司. 大祭司的职分是重要的, 并有特别的祭司授任礼仪、特殊的服饰和某些特别职责. 大祭司是众祭司的领袖, 负责管理所有的祭司. 虽然大祭司的职务大部分与普通祭司相同(如在祭坛前献祭、进入圣所烧香等), 但他有某些独特的职务, 是其他祭司所不能执行的. 最显著的例子可见于每年一度的赎罪日. 平日无一人获准进入至圣所, 但在赎罪日那天却属例外. 那日, 大祭司  —  也只有大祭司  —  获准进入至圣所, 站在约柜的施恩座前, 为全体以色列民献祭赎罪(利16:1-9).[7] 大祭司被赋予至高的代表性地位. 他在神面前代表全体以色列民, 为他们祷告、献祭与赎罪; 同时, 他也在人面前代表天上的神, 向全体以色列民说话, 传达神的命令和旨意.

 

(D)     大祭司所预表的基督

圣经以毫不含糊的字句表示, 旧约的大祭司正是预表新约的大祭司  —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8] “我们既然有一位己经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 就是神的儿子耶稣, 便当持定所承认的道”(来4:14).[9] 旧约大祭司在哪一方面预表新约的主耶稣基督呢? 让我们逐一思考.

 

(D.1)   耶稣基督蒙神所膏

大祭司亚伦被油膏为大祭司. 出29:6-7: “把冠冕戴在他头上, 将圣冠加在冠冕上.  就把膏油倒在他头上膏他”. 史密斯(J. Denham Smith)指出, 亚伦的受膏预示那位名被称为“弥赛亚、受膏者、基督”的主耶稣.[10] 来1:9论到圣子耶稣, 便说: “你喜爱公义, 恨恶罪恶. 所以神, 就是你的神, 用喜乐油膏你, 胜过你的同伴.” 主耶稣是神的受膏者, 诚如彼得所言: “以色列全家当确实的知道, 你们钉在十字架上的这位耶稣, 神已经立他为主、为基督(意即“受膏者”)了.”

 

梭陶(Henry W. Soltau)亦表示, 大祭司亚伦的名字意义深长. 亚伦意谓“很高”(very high). 他是至高的, 在神家中为首. 这预表耶稣基督被神高举(徒5:31), 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18). 故此, 主耶稣在新约中被称为“尊荣的大祭司”(或直译为“伟大的大祭司”, great high priest, 来4:14).[11]

 

(D.2)   基督体恤人的软弱

希伯来等书作者写道: “凡从人间挑选的大祭司, 是奉派替人办理属神的事, 为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祭(或作“要为罪献上礼物和祭物”). 他能体谅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 因为他自己也是被软弱所困”(来5:1-2). “大祭司必须从人间挑选”, 即使是大有能力、满有智慧的天使也不能作大祭司, 因为他不是人, 无法真正经历和体谅人的软弱. 亚伦被神选为大祭司, 因为他亲身体验埃及奴役的苦楚, 分担他众弟兄以色列人的痛苦, 所以他能真正明白他们的感受. 同样地, 基督必须先成为人, 才有资格作大祭司. 来2:14说: “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 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 基督的血肉之体与你我的身体一样, 会因操劳感到困倦(约4:6)、会口渴(约4:7)、需要睡眠(可4:38)等, 这使他能体恤我们血肉之身的软弱, 只是他的身体乃是无罪的(来4:15).

 

“所以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包括具有血肉之体), 为要在神的事上, 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 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 他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 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来2:17-18). 感谢神, “我们的大祭司, 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 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 与我们一样. 只是他没有犯罪. 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的, 来到施恩的宝座前, 为要得怜恤, 蒙恩惠, 作随时的帮助”(来4:14-16).

 

(D.3)   基督为他百姓赎罪

大祭司有一个重要职任是任何祭司都无法取代的, 那就是在赎罪日为百姓赎罪(利16:1-34). 大卫·古丁(David Gooding)贴切指出, 旧约大祭司在赎罪日为神的百姓赎罪所做的事, 预表了我们的大祭司主耶稣基督为我们赎罪所做的事. 古丁比较了旧约大祭司与基督的三次显现(来9:24,26,28):

 

(a)   第一次显现(First Appearing)

首先, 大祭司要显现在百姓面前. 他从圣所出来,[12] 走到院子的铜祭坛, 在以色列百姓眼前为他们“宰那为百姓作赎罪祭的公山羊”(利16:15). 来9:26论到基督第一次的显现: “如果这样, 他从创世以来, 就必多次受苦了. 但如今在这末世显现一次,
把自己献为祭, 好除掉罪.” 换言之,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离开天堂(犹如大祭司离开圣所), 来到世上使人能看到他(正如大祭司走到院子, 显在百姓面前), 并在众人眼前在各各他的十架上, 为我们的罪献上自己作为赎罪祭(如同大祭司在百姓眼前宰杀公山羊).

 

(b)   第二次显现(Second Appearing)

宰了赎罪的公山羊后, 大祭司要离开百姓, 走入圣所, 直到至圣所, 显现在神的面前, “把羊的血带入幔子内, 弹在施恩座的上面和前面”(利16:15). 来9:24提到基督的第二次显现: “因为基督并不是进了人手所造的圣所, 这不过是真圣所的影像, 乃是进了天堂, 如今为我们显在神面前.” 换言之, 主耶稣基督为我们死而复活, 在世上多留40天后, 便升入天堂, “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 经过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 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属乎这世界的. … 用自己的血, 只一次进入圣所, 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9:11-12). 旧约大祭司代表百姓进到神面前献祭, 神悦纳他意味着神悦纳他所代表的百姓. 照样, 基督代表我们显现在神的面前, 为我们赎罪, 神已悦纳了基督(因神高举了他, 腓2:9-11), 这表明神已悦纳了我们.

 

(c)  第三次显现(Third Appearing)

旧约大祭司洒血在施恩座后, 便要退出至圣所, 离开圣所, 回到院子的铜祭坛那里, 显在百姓面前. 他要把手按在另一只公山羊的头上, 承认以色列人诸般的罪孽过犯, 把罪都归在羊的头上, 再派人把羊送到旷野去(利16:20-22). 来9:28提到有关基督这样的显现: “像这样, 基督既然一次被献, 担当了多人的罪, 将来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显现, 并与罪无关, 乃是为拯救他们”(来9:28). 这里所谓的基督第二次显现, 指的是他“在人面前”第二次显现(加上之前“在神面前”的显现便是第三次的显现了). 正如大祭司进到圣所, 会从圣所出来, 显在百姓面前, 照样, 我们的大祭司主耶稣基督在不久的将来, 要离开天堂, 回到世界, 显现在我们面前. 不同的是, 他不像大祭司回到院子后要继续赎罪, 主耶稣基督向我们这些等候他的人显现, “并与罪无关, 乃是为拯救他们”. 他要接所有信徒回到天上的父家, 信徒永不再被定罪, 而要永享天堂福乐.[13]

 

(E)     结语

亚伦虽贵为大祭司, 不过有一日, 令人感慨万分的时刻终于到了. 当以色列会众抵达何珥山下, 摩西照神所吩咐的, 与亚伦和以利亚撒上山. 到了山上, 摩西把亚伦的大祭司圣衣脱下, 给亚伦的儿子以利亚撒穿上, 亚伦就死在山顶那里, 以色列人为他哀哭了30天(民21:22-29). 这是由于“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来7:28), “因为有死阻隔不能长久”(来7:23).

相比之下, 我们的大祭司主耶稣基督“成为祭司, 并不是照属肉体的条例, 乃是照无穷之生命的大能”(来7:16). 他“既是永远常存的, 他祭司的职任, 就长久不更换”(来7:25). 他永不需要“脱下大祭司的圣衣”, 把大祭司的职分转交他人. “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 他都能拯救到底. 因为他是长远活着, 替他们祈求”(来7:25). 故此, 我们不会有为他感叹或哀哭的一天, 乃要永永远远歌唱赞美他.

 


[1]               亨利·梭陶(Henry W. Soltau, 1805-1875)是奉主名聚会中的著名圣经教师, 写了数本有关会幕真理的公认好书. 有关他的生平和著作, 请参2004年1/2月份, 第50期《家信》的“属灵伟人: 亨利·梭陶(Henry W. Soltau)”.

[2]               Henry W. Soltau, The Holy Vessels and Furniture of the Tabernacle (Grand Rapids: Kregel Publications, 1971), 第187页.

[3]               在希伯来文中, hakoheen 意即“祭司”(the priest),  hagaadowl 意谓“大、高”(highest).

[4]               {  }括号内的编号是采用百年前司特隆(James Strong)制定的原文编号. 这编号最先使用于他的著作《司特隆圣经汇编》(Strong’s Exhaustive Concordance of the Bible). 他将圣经原文的每一个字, 按字母顺序编上数字号码, 以方便不识原文的读者作参考之用. 此种编号现今为世界各著名原文工具书籍所通用. 在《家信》的文章中, {  } 括号内编号前的“H”指希伯来文字(Hebrew), “G”则指希腊文字(Greek), 但有极小部分的“H”字指亚兰文字(Aramaic). 《家信》常引用的“AV”指英文圣经《钦定本》(Authorized Version, 或称King James Version); “NIV”则是《新国际译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5]               这字在旧约圣经中出现702次, 最常被译为“祭司”(698次; 创14:18; 出29:30; 31:10; 民35:25; 该1:1); 也译作“领袖”(2次, 撒下8:18[大卫的众子都作“领袖”]; 王上4:5); “宰相”(1次, 撒下20:26)和“祭司长”(1次).

[6]             gâdôwl  / gâdôl 一字在旧约中出现509次, 最常译为“大”(399次); 其次是“大大”(30次); 也译作“至大的”(8次); “至大”(4次);  “高”(4次); “尊贵”(1次); “有势力的”(1次); “年长的”(1次); “大能”(1次)等.

[7]               参 陈惠荣主编,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II)》(香港: 福音证主协会, 1995年), 第1466页.

[8]               拉温(C. H. Raven)所言值得留意, 他评述道: “在整本出埃及记中, 没有一处称亚伦为‘大祭司’, 因为神要把我们的焦点引到一个事实上, 即亚伦不过是一个预表而已.” C.H. Raven, God’s Sanctuary (Kilmarnock: John Ritchie Limited, 1991), 第278页.

[9]               希伯来书乃新约所有书信中“直接表明基督是大祭司”的唯一书信. 此书广泛地以旧约的大祭司(亚伦)与新约大祭司耶稣基督作出比较(compares)和对比(contrasts).

[10]             J. Denham Smith, Thoughts on the Tabernacle (Grand Rapids: Kregel Publications, 1987), 第199页. 这三个名词意思相同, 皆为“受膏者”(the anointed one)之意, 只不过“弥赛亚”是希伯来文Messiah的音译; “基督”则是希腊文Christos的音译.

[11]             Henry W. Soltau, The Holy Vessels and Furniture of the Tabernacle, 第189页.

[12]             大祭司从圣所出来, 因为他先要带着公牛的血进入圣所, 洒血在至圣所的施恩座上, 为自己和本家赎罪(利16:11-14). 大卫·古丁(David Gooding)正确表示, 大祭司要先为自己的罪献祭赎罪, 这与基督形成重要的对比(不同点). 基督是圣洁无罪的, 不须为自己赎罪(来7:26-28). 这也解释了为何论到赎罪日的利未记16章里, 竟无一处提到洗濯盆, 这暗示大祭司所预表的主耶稣基督是圣洁无罪的, 不须要以洗濯来洁净本身的罪污.

[13]             David Gooding, How to Teach the Tabernacle (Toronto: Everyday Publications, 1977), 第29-31页. 此书深入浅出, 适合用来教导孩童有关会幕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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