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宣道计划(二) : 召会的成立、事工的呼召以及两个两个的出去


范氏 (William Edwy Vine)

编译者注:   主耶稣在升天前赐给门徒大使命:“你们往普天下去, 传福音给万民听”(可16:15). 使徒行传让我们看到, 在圣灵的大能和带领下, 福音开始向四方广传, 而如今也已传遍天下. 感谢神, 从五旬节直到21世纪的今天, 圣灵仍然没有改变! 祂愿意动工, 亦与人同工, 完成神的宣道计划. 因此, 所有信徒都该明白“神的宣道计划”. 为此, 我们刊登范氏(W. E. Vine)所写的这一系列有关宣道的文章, 使我们更明白和遵行神所命定的宣道计划.[1]

 

 

(A)       召会的成立(The Formation of Churches)

(A.1)   安提阿召会的成立

在前一章, 我们思考到福音如何开始传给外邦人, 像传给犹太人一样, 并且在安提阿的见证如何得到神清楚悦纳的明证, 许多人信靠基督, 归主得救. 我们也留意到, 整个运作方式不是靠正规的宣道会(formal mission), 也不靠耶路撒冷召会管制下的组织, 甚至不靠使徒权柄下的支配(而是完全倚靠圣灵的带领和支配, 编译者按).

 

关于此事, 安提阿还有独特的另一面. 安提阿是在耶路撒冷以后, 圣经第一次清楚提到拥有一个召会的地方.[2] 无可置疑的, 在别处有召会被神建立, 但安提阿是首个获得神如此提及的召会, 而这里的召会很有荣幸地成为独特宣道事工开展的基地. 因此, 在这传福音给外邦人的努力上, 主显明祂的喜悦和赐福.

 

安提阿所发生的事显然吸引了耶路撒冷召会的注意. 这两个召会之间有何关系呢? 我们会在较后更广泛地思考这问题. 但我们在此留意到, 耶路撒冷的召会听到福音在安提阿这北方城市迅速发展的消息时, 便差遣巴拿巴到那里去. 十二使徒并没差遣他们其中一人前往. 无论这是出于什么理由, 明显的事实是, 他们没有任何意思要支配和管制在安提阿的召会. 他们差遣巴拿巴(而非其中一位使徒)暗示了这一点. 巴拿巴蒙拣选, 因为他已显出属灵的能力和热心, 并获得众人所信任. 他到了那里, 看见路加所形容“神所赐的恩”,[3] 这一短语在原文意义强调那里所得的结果显然是神的工作, 而非人的作为. 那里的门徒人数迅速增加, 但巴拿巴并不寻求建立他个人的权威, 或提升他的名望, 而是去大数找扫罗, 要他同来联手事奉. 他过去对扫罗的经历(徒9:26-28), 使他相信扫罗是个适合的人选, 能以胜任这日愈加增的事工责任. 结果他们两人一整年与安提阿的召会“一同聚集”(徒11:26).[4]

 

就这样, 安提阿的信徒群体被承认为一个召会. 使徒行传在此和之后所记述的历史中, 并在启示录的前几章里, 我们清楚看见神的旨意是: 那些本乎恩也因着信而得救的信徒, 虽然他们信主时归入(普世性)召会, 即基督的身体(弗1:23; 林前12:13), 但他们不该在今生的基督徒生命旅途中一人独行. 作为神所创造之物, 人具有群居社交的本能, 在属灵领域也是如此. 神的灵在五旬节当日, 把耶路撒冷的信徒领入一个群体(即耶路撒冷的召会). 此乃重要的第一步, 指示我们在整个现今时代(召会时代)里, 福音传到的每一处, 都要根据这个样式(得救的信徒要加入地方的召会, 与那里信徒一同聚集敬拜和事奉神, 编译者按).

 

(A.2)   地方性召会的成立

在自然的领域里, 罪一直都是破坏性的元素. 无论在家庭或国家方面, 罪都一直要瓦解神所结合的. 因此, 基督信仰基本上是对抗这样的趋势. 当罪进行破坏, 使人不和时, 基督信仰使人和睦, 把人联合起来. 那导致不和的因素必须被那产生和睦的因素所超越和征服, 属血气的努力是无法达致这样的和睦与合一. 但复活升天的主靠着圣灵, 施展祂那合一的大能, 胜过了分裂的进程. 这联合的力量是内在和属灵的, 而非外在和属血气的. 不仅在全体召会(普世性召会)中, 也在那些代表整体召会的地方召会中, 都必须具备下列的合一特征: 同有一个身体、一个圣灵、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 (弗4:4-6).

注: “教会”(更正确译为”召会”)一词首次出现在新约中, 是在马太福音 (注: 四福音书只有马太福音出现”教会/召会”一词), 也只出现在马太福音两处的经文, 即 太16:18 和 太18:17 (注: 太18:17这一节出现两次”教会/召会”一词). 为何如此呢? 原来在正确认识召会方面, 神要我们先把焦点放在这两处经文, 因为在这两处经文中, 主亲自启示和教导我们关于召会的两大方面(aspect), 第一处(太16:18)是关于”宇宙性/普世性”的召会(universal church/assembly), 而第二处(太18:17)则是关于”地方性”的召会(local church/assembly).

 

每一个信徒归主后, 都该加入某个地方群体(地方召会), 这是神的旨意之一. 主耶稣在世时清楚讲明此事(参 太18:20). 祂不单宣告祂将要成立整体的召会, 即由所有信徒组成的召会, 以及祂建立此召会的基础见证(太16:18), 祂还指出信徒群体会以地方性的情况出现, 被聚集归入祂的名, 祂也应许要在他们中间(太18:17-20).[5] 这所谓的“群社”(communities), 或称召会, 是由那些从世界中被召出来的人所组成(正如 ekklêsia 一词所表明的); 他们进入一个活生生的属灵联合(成为基督身体的肢体之一)  —  与主自己联合. 这被召出来的新约群体犹如旧约的以色列人, 是“在旷野的召会”(原文直译, 徒7:38),[6] 从埃及被召出来(何11:1; 编译者注: 埃及常代表世界).[7]

 

那作为“基督的身体”之召会(指普世性召会)是一个特定的实体(fixed entity), 在整个现今时代(召会时代)成长, 成为肉眼不能看见的属灵合一体, 并在召会被提时达到完满的人数和真实的合一. 圣经从不形容她为“地上的召会”(the Church on earth), 因为天堂是她的领域和目的地. 圣经也从不以任何部分性或地方性的名称来称呼她, 所以“印度的教会”(the Indian Church)或“中国的教会”(the Chinese Church)之类的名称是没有圣经根据的. 相反的, 尽管地方性召会在某些方面代表整体, 但在人数和状况方面却各有不同. 她们是否顺服主? 她们如何回应圣灵藉圣经所给的指示和教导? 她们是否在所信的真道上忠心不移? 她们在这些事上的反应很大程度上将决定她们属灵的状况.

 

(A.3)   地方性召会的样式

在主的福音工作计划中, 地方性召会的成立是极其重要的部分. 在接下来的文章, 我们将探讨与宣道活动有关的地方性召会之结构、特征、治理和事奉等. 我们在此要强调的是, 地方性召会是主所设计的, 为要在世上为神作见证, 并为祂的名存留见证. 正是为此目的, 神“眷顾外邦人”时, 不是要把普世所有人都联合起来归入召会, 而是“从他们中间选取百姓归于自己的名下”(徒15:14).[8] 虽说这节经文是指现今时代所有被赎之人的整个群体(即普世性的召会), 但它也同样可以应用在组成众召会的地方性群体(即地方性的众召会).

 

这些地方性召会要在世上“好像明光照耀(或作“带光者”, light-bearers), 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腓2:15-16).[9] 她们各自在被成立之处作“神的家, 就是永生神的召会, 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 她们的见证必须是显著的、明确的, 以及恒久的, 她们在这些方面的特性全赖基督和祂使徒的教导, 就如最终在整本圣经中所宣告的一样. 这些教导要成为她们一切集体生活和见证的主导性原则(guiding principles). 自创的安排、教规的加增或修改, 以及在新约圣经教导以外自设教会权威等等, 都只是对主不敬, 只会破坏见证, 使神所立定的地位归于无效, 并在基督审判台前得不到主的悦纳和赞许(换言之, 召会必须按照圣经所教导的样式去敬拜和事奉, 编译者按). 这一切可在主给非拉铁非召会的判词中看出, 主称赞她说: “你略有一点力量, 也曾遵守我的道, 没有弃绝我的名”(启3:8).[10]

 

 神的宣道计划(二) : 召会的成立、事工的呼召 以及 两个两个的出去

 

主如此称赞非拉铁非的召会之后, 就说: “看哪, 我在你面前给你一个敞开的门, 是无人能关的”(启3:8), 这是很有意义的. 这表示(因着遵守主道、高举主名之后)主敞开福音和讲道事奉之门, 如 西4:3所说: “求神给我们开传道的门.” [编译者注: 这在召会历史上应验了, 在非拉铁非召会所代表的时代  —  复兴时代(约主后1730-1900年), 当召会真理得到恢复之后, 宣道事工也得以大大扩展, 参《翻转世界》(Turning the World Upside Down)及十大册的《让世界知道》(That The World May Know)].

 

地方性的众召会按照新约圣经中那看似简单但意义深邃的计划去聚集, 为要见证神的存在、祂在基督里的启示和救赎工作、基督在父神右边那尊荣永活的头权和主权, 并圣灵在信徒里面的内住、主柄和能力, 以及神的道之神圣权柄. 因此, 我们必须了解到一个重要事实: 福音事工不仅是传福音, 不仅是把人从灭亡中拯救出来, 而是为神在所有地方建立地方性和集体性的见证. 为此, 每一个信徒都要认同与加入这类地方性的召会, 力求遵循新约圣经所启示有关神所指定的样式(指聚会的样式), 弃绝属人的各种传统和偏差.

 

 

(B)       事工的呼召 (The Call To the Work)

(B.1)   安提阿召会与宣道事工

首个在安提阿的福音见证获得神悦纳的明确标记, 因“主与他们同在, 信而归主的人就很多了”(徒11:21),[11] 结果一个人数众多的召会成立了. 第二个神悦纳的记号, 是神从他们中间呼召宣道士, 去到别的地区传道. “在安提阿的教会中, 有几位先知和教师, 就是巴拿巴和称呼尼结的西面、古利奈人路求, 与分封之王希律同养的马念, 并扫罗”(徒13:1), 或许这节提到的一两位信徒可能是来自耶路撒冷的先知(参 徒11:27),[12] 但圣灵也已兴起其他信徒, 来指教有关主的事.

 

这里提到五个人的名字, 首先是巴拿巴, 最后是扫罗. 我们再次注意到, 看来十二使徒中没有一位在安提阿那里. 出乎我们意料的, 这广大和重大的宣道事奉竟然在没有使徒(指耶路撒冷的十二使徒)的权柄和监督下展开了. 这工作是在圣灵直接的带领和指示下进行. 若要照血气的计划和建议来策划宣道大业, 耶路撒冷是最适合的行动基地, 众使徒是最适合作领导和治理的人选; 但这不是主的心意.

 

我们无需以此推论说众使徒失去权柄. 但事实是: 如果宣道工作是在使徒掌控下开创, 或照耶路撒冷的会议(Council at Jerusalem)去执行, 这工作的特性便永久地改变了. 那么在使徒行传和新约书信所给予我们的样式, 便与那要作为我们指南的样式完全不同了. 宣道事工运作的自由和伸缩性, 也即是新约宣道计划中显著的特征, 也要因此受到人为的局限, 并在某程度上损害福音事工的扩展. 这也让后人以此为理由, 设立中央集权的组织, 来控制宣道士的行动与事奉. 但这一类的事正与新约宣道历史的见证背道而驰.

 

(B.2)   圣经历史阐明圣经教义

我们要在此强调, 圣经的历史并非纯粹为要叙述历史事实而已, 它也蕴藏属灵的指导. 圣经的历史记载不能脱离那些具有直接教导的经文. 两者被熔接为一. 圣经的历史部分充满奇妙与重要的过程详情, 不仅含有纯正的教义, 并且以历史事件来说明教义. 这使到圣经的历史叙述与世界的历史记载截然不同. 世俗的历史学家记述事实, 以此作出他们自己的结论. 但圣经却不是这样. 圣经教义并非从历史记述文中推论出来(deductions), 而是成为他们的基础(意即这些历史记述是以圣经教义为基础而编写的, 以历史记载去阐明圣经教义, 编译者按).

 

正因此故, 当我们为探讨和追究宣道事工而查考使徒行传时, 我们不是纯粹要知道宣道过程中的许多事件, 而是寻找主藉着这些历史事件所要启示的心意, 寻索进行宣道事工的原则. 这历史提供指南, 若我们遵循它, 靠着圣灵的带领, 它将带来最大的果效, 使福音最快速与成功地广传全球. 以人自创的方式取代合乎圣经的宣道样式, 将会令宣道事工的价值在神眼中贬值, 甚至毫无价值可言.

 

(B.3)   圣灵差派巴拿巴和扫罗

就在这几位先知和教师事奉主,[13] 禁食的时候, 圣灵说: “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扫罗(希腊原文是: “要为我把巴拿巴和扫罗分别出来”; 参KJV: Separate me Barnabas and Saul), 去做我召他们所做的工”(徒13:2). 徒13:1提到“他们事奉主、禁食的时候”, 虽然事奉主和禁食很可能是他们常做的事, 但这次显然是他们心中特别有感而发的操练, 可能是对宣道事工发展有所负担, 甚至可能是神在他们心中放下那扩展福音活动的心愿. 在巴拿巴和扫罗与当地信徒一同聚会, 教导他们真理的年日, 他们心中越来越感到需要把福音的好消息传得更广, 需要把主在大使命中的旨意全然履行. 他们周围是异教的世界, 当中失丧的灵魂正是神要怜悯拯救的对象. 他们卧在无望的黑暗中,等候福音的亮光. 这是传“好消息的日子”(a day of good tidings), 所以巴拿巴、扫罗和安提阿的信徒不能再沉默不语.

 

无论当时情况如何, 我们看到圣灵喜悦地回应, 并介入其中, 决定和差派宣道的人选, 此事大大影响圣经接下来所记载的一切宣道工作. 让我们注意这显著的暗示, 当一个召会在其昌盛的属灵状态, 敬虔地寻求主的心意和执行祂的旨意, 圣灵就准备行动, 彰显大能, 不然祂就收下祂的能力. 主耶稣自己曾在某地方不能彰显大能, 因为人的不信(可6:5-6: “耶稣就在那里不得行什麽异能… 他们不信”).

 

在圣灵吩咐要为祂分派巴拿巴和扫罗去宣道的事上, 很可能是圣灵透过那召会的先知恩赐来表达祂的心意. 这命令所要强调的, 是圣灵的特权(prerogative)与权柄, 并表明祂与圣父、圣子同为三一神. 这些宣道士要为圣灵本身和祂要他们所做的工作而“被分别出来”. 他们要服在圣灵的权柄和指引之下. 就如主对祂的众门徒所说: “我差你们出去”(路10:3), 同样的在使徒行传里, 论到圣灵的工作, 我们读到: “他们既被圣灵差遣, 就…”(徒13:4).

 

这属神的信息临到整个召会. 换句话说, 圣灵向召会清楚表明这两位宣道士蒙祂呼召, 要从他们中间出去. 我们岂不在此看到一个暗示, 即当一个召会与主有真实密切的交通, 就能知道主的心意, 甚至在那位宣道士未表明自己蒙主呼召去事奉之前, 信徒早已知道神的灵在这方面所做的事. 有者认为在安提阿, 这信息是以超然的方式临到, 所以召会当然会知道神的心意. 这当然没错, 但我们的结论却是有道理的. 虽然圣灵现今不再用同样方式传达神的旨意  —  因为完整的圣经能向我们表明神的心意  —  但祂能赐给那些关怀照料召会之人判断的能力, 使他们能分辨和看出祂所做的事, 晓得祂预备了某人执行宣道的事奉. 因此, 他们有义务留意主有否赐下宣道恩赐给某信徒, 正如他们要留意主有否赐下牧养恩赐一般. 换言之, 那些蒙主呼召的人不一定是第一个知道他蒙神如此呼召的人. 事实上, 我们查考整本圣经都没看到这样的例子(即蒙召者是第一个知道此事之人, 编译者按). 当然这不表示主不能这样做, 但使徒行传在这方面的普遍教导是这样, 为要叫召会和他们的众监督(众长老)深切感到他们在这方面的责任.

 

这引我们去思考下一个事件, “于是禁食祷告, 按手在他们头上, 就打发他们去了”(徒13:3). 这里到底是指那几位先知和教师禁食祷告, 还是安提阿的召会(全体信徒)禁食祷告? 虽有不同看法, 但仔细察看这段经文, 我们难以不认为是全体召会这样做. 在禁食祷告方面, 我们几乎不能把全体召会信徒与那些负责的弟兄(即监督或长老)分隔开来. 简言之, 是安提阿全体的召会领受命令去把巴拿巴和扫罗分别出来, 也是召会以禁食、祷告和按手(意即支持)来打发他们出去, 即使最后一个行动(指按手)是由长老们代表全体信徒去行, 但禁食祷告是由全体召会所行.

 

就这样, 圣灵以安提阿的召会为工具, 把这些神的仆人差派出去, 到别处进行宣道事工. 保罗较后论到这些人, 称他们为“众教会的使者”(“使者”[KJV: messengers]在原文也可译作“使徒”[apostles], 林后8:23).[14] 我们也可比较保罗如何形容以巴弗提为腓立比召会的使者(腓2:25; 编译者注: “你们所差遣的”原文直译为“你们的使者”)[15]

 

(B.4)   召会要顺服圣灵的差派

召会执行这庄严的事件是明确清楚的. 他们(全体信徒)专心禁食祷告, 这给我们树立美好榜样, 使今天若发生这样的情形(有者蒙主呼召出去宣道), 我们晓得当怎样行. 为巴拿巴和扫罗所设的欢送会(farewell meeting), 不是大吃大喝(feasting), 而是禁食(fasting)  —  不一定是完全禁戒食物, 可能是减少食物到不危害健康的程度, 以在神面前存着谦卑的心灵, 顺服祂的旨意, 并认真的回应祂的带领. 按手(laying on of hands)当然不是指圣职授任(ordination)之礼, 因为巴拿巴和扫罗早就领受神的授任. 它也不是任何属灵恩赐或能力的传授(impartation), 因他们早已靠着圣灵的工作而拥有这一切. “按手”这行动是公开承认蒙神呼召的事实, 并表明召会认同于这些工人, 会在他们前面的事奉上支持他们. 这样的行动乃是按神的旨意, 去与全心交通的精神相符.

 

“就打发他们去了”一语按原文意思是“他们就让他们出去了”(they let them go). 这表示按照人之常情, 他们(安提阿召会的信徒)希望这些属神的人能继续留在他们中间, 因为他们在信徒当中的事奉何其珍贵, 但为了顺服圣灵的呼召, 他们要放下人的常情, 甘心顺服神的旨意. 这样的放手是全心与乐意的. 藉着这四个行动, 神教导我们有关: (1) 他们心中对神的操练; (2) 他们对神的交往; (3) 他们承认神的工作; (4) 他们谦恭的顺服神的旨意. 这四件事被记载下来, 为要作我们的指引, 使我们现今遇到同样环境时, 晓得什么是在神眼中重要的事. 它们也教导所有负责的弟兄要举荐他人进行福音的事奉, 提醒负责弟兄在此事上神圣严肃的重任, 并要辨别神的旨意.

 

作个总结, 在这关乎地方召会打发宣道士的叙述中, 圣灵彰显三个独特的工作: (1) 祂呼召他们到外地进行宣道事工(徒13:2); 他们出去事奉并非单单出自他们的意愿或一时的冲动; (2) 祂亲自晓谕召会; 当他们处于适合的属灵状况, 能以听到祂的声音, 祂便陈明祂的旨意(徒13:2); (3) 两位神的仆人(保罗和巴拿巴)“被圣灵差遣” (徒13:4).

 

 

(C)       两个两个的出去 (Two and Two)

(C.1)   主耶稣所设立的安排

神的道所记载的一切细节都是很有意义的, 读者应该细心思考这一切细节. 从安提阿发展的宣道活动之叙述中, 我们读到两位神的仆人被圣灵呼召, 去到别处宣道, 我们可从此事件学习到宝贵的功课. 圣灵继续采用基督自己在世的日子所使用的方式. 祂差遣祂的十二门徒“两个两个的出去”(可6:7).[16] 较后在差遣七十个门徒出去做同样工作时, 他也照样“差遣他们两个两个的在祂前面, 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路10:1).

 

因此, 我们现在读到两个人, 巴拿巴和扫罗, 蒙召离开安提阿的事奉, 带着生命之道出去宣道. 虽然称呼马可的约翰跟随他们, 但他如此行乃是“作他们的帮手”(徒13:5). 当这两人分道扬镳后, 巴拿巴选择马可, 保罗则选择西拉, 继续前往各自的宣道旅程. 那导致他们分开的环境因素令人难过, 但他们维续“两个两个的出去”, 这安排是出于神.

 

(C.2)   两人同工的益处更多

在这事上, 我们不禁惊叹主的智慧. “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 因为二人劳碌同得美好的果效. 若是跌倒, 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 若是孤身跌倒, 没有别人扶起他来, 这人就有祸了”(传4:9-10) 两人结伴事奉主, 被同一位神所控制, 被同一位圣灵加添力量, 被同样的动机所鼓励, 这是何等喜悦的事啊!

 

顺从另一人的判断或看法, 而非在一切事上我行我素, 这是很有益处的. 彼此顺服而得的自律提供了对付“自我”的良药; 它能有效地对抗“擅权的灵”(domineering spirit), 对付那“辖制所托付的”不良倾向(彼前5:3); 对于这样的倾向, 单在宣道事工上, 就特别可能发生.

 

再者, 当两人一同工作, 他们便能彼此相助, 例如在忧伤中给予安慰, 在困境中给予指导, 并在试探中给予同情的劝勉和警告. 若预备领受另一者的智慧忠告, 那人就蒙拯救, 不至于向试探屈服.

 

(C.3)   同工需要注意的问题

有时我们听到人说, 若要遵照主的旨意实践这方面的需求, 信徒就要结婚, 夫妻二人才能彼此相助地事奉. 但我们难以接受这看法为圣经所教导的. 虽说上述相助的例子可应用在夫妻二人身上, 但很多由两个弟兄或两个姐妹的联合事奉, 是不能由夫妻二人所取代的. 例如关乎召会的纪律管教方面, 一个牧养召会的宣道士必须与另一个同样恩赐的“弟兄”去执行, 无法与妻子共行.

 

论到“两个两个”的事奉, 我们并非提议说独自一人宣道是违反主的心意. 圣经并没为此事设立规矩. 实际上, 许多神的仆人被召, 长时间走在独自事奉的道路上, 却证明了主同在的全然丰足, 以及圣灵的无限能力. 然而, 既然神的道记载的例子是“两个两个的出去”, 这样的安排含有暗示之意, 提供神的仆人足够理由去在神面前谨慎思考这事, 并寻求祂的心意是否要他们在事奉道路上有同工结伴相助. 同工不一定是要属于同一国籍, 甚至同一种族的人. 结伴同工对未来宣道事工的福利影响深远. 能与属神之人同工, 在他面前学习, 本身就是一种教育, 不仅对需要多方学习的年青宣道士有益, 对年长的宣道士也是如此.

 

关于同工事奉方面, 还有一件要事, 就是圣灵的旨意是要同工们在心思和行动上保持和谐. 我们的仇敌总是想尽办法进行破坏, 使同工们彼此不和. 神的灵已在 徒15:33-40的叙述中竖立警告牌, 藉着最早的这两位宣道士来警戒我们. 保罗和巴拿巴蒙召为同工, 同到外地去宣道. 但他们最后因意见不和而分道扬镳. 使徒行传特别记载他们的分开, 以及导致此事的原因, 为要作我们的鉴戒.

 

(C.4)   我们是属于神的同工

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3章教导我们怎样面对上述的危险. 论到另一位与他在福音事奉上有关的信徒, 他说: “我们是属于神的同工”(原文直译, God’s fellow-workers, 林前3:9). 这里不是“我们与神同工的”(如KJV: we are labourers together with God, 即我们是与神一起的工人), 好像他们一同与神工作. 这里真正的意思是: 我们是属于神的同工(God’s fellow-labourers), 两人一同做神的工. 是的, 两人是“属于神的同工” !  —  强调两人因有共同起因而彼此交通, 明白双方都属于同一位主. 这里没有“自我主义”的空间, 不能说: “这是我的工作, 那是你的工作; 你不要管我的事, 我也不管你的事.” 虽然的确是主分派祂的工作给每个人, 但一想到这样的差别全是祂的主权, 也只有祂有权如此分派, 结果便会产生事奉上的和谐. 我们务要认定我们的同工是神所委派的, 这将有助于抚育真正的交通, 消除不良的倾向, 包括“唯我独尊”的独裁专政和背逆不服的灵.

 

我们要谨记我们所处的地位之特性, 这是很有帮助的. 保罗在我们刚才所谈的经文中指出: “亚波罗算什么? 保罗算什么? 无非是执事, 照主所赐给他们各人的, 引导你们相信”(林前3:5). 是的, 他们只是仆人! (“执事”原意为“仆人”) 这就是他们真正的地位. 仆人行事为人的唯一根据, 就是忠于那位分派他们职任的主, 绝对的顺从祂. 诚如一位作者多年前所说的: “祸哉! 当仆人本身要成为主人, 或他所事奉的那群人要立他为主人, 便是有祸了!”

 

保罗更进一步地说: “可见栽种的算不得什么, 浇灌的也算不得什么; 只在那叫他生长的神”(林前3:7). 换言之, 他们都算不得什么,毫无所有, 只有神最重要! 那毫无所有的不能彼此相争, 因为他们根本没有什么可争. 他们唯一的斗争, 是“为所信的福音齐心努力”(腓1:27). 这里没有高傲和自我的空间, 反之, 所该拥有的是那位谦卑自己的主(耶稣基督)所具有的心灵或精神, 祂说: “我是虫, 不是人”(诗22:6). 自我倒空才能被神重视、蒙神重用. 就是这样的心灵能在那日带给人最高的赏赐; 在那一日, 我们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事奉在神面前交帐.

 

(C.5)   保罗与提摩太的榜样

同工以无私心、无自我的心灵彼此敬重, 并常承认对方是“属于神的同工”, 这是何等喜乐、何其有效的事奉, 肯定获得神的赐福. 这正是保罗和提摩太两人事奉的特色. 我们在此看见年长的成熟与年青的活力两者完美的配合. 他们在美好交通下一同宣道, 劳苦事奉, 以致大约11年后, 保罗论到提摩太时能说: “因为我没有别人与我同心, 实在挂念你们的事. 别人都求自己的事, 并不求耶稣基督的事. 但你们知道提摩太的明证; 他兴旺福音, 与我同劳, 待我像儿子待父亲一样…”(腓2:20-23).

 

“待我像儿子(KJV: son; RV: child)待父亲一样”! 保罗所谓的“儿子”在原意不是强调尊贵与地位的儿子(son). 他用的字原意是“孩子”(child),[17] 表明他深切感觉得到提摩太谦卑的心灵. 年长的保罗随时准备鼓励年青的提摩太, 而年青的提摩太也敬重年长的保罗, 随时听劝, 绝不独断行事.

 

心思和目标上的合一将导致思想上的平安和稳定, 并且力上加力. 这不仅使事奉更有果效, 也令人在考验和苦难中深得安慰. 更重要的, 那些真正“为神的国一同做工的”(西4:11, RV: fellow-workers unto the Kingdom of God, 直译: “为神国作同工的”),[18] 他们的劳苦必因主喜悦的微笑而显得辉煌灿烂. 这样的人会学习“要意念相同, 爱心相同, 有一样的心思, 有一样的意念”(腓2:2).[19]

 

 


[1]               “范氏”原为爱德威·范隐(另译“筏隐”, William Edwy Vine, 1873-1949)的俗称, 是一位圣经知识渊博, 且精通希腊文的学者, 著有《新约希腊文文法: 自助课程》(New Testament Greek Grammar: A Course of Self-help)和经典著作《新约单词评注字典》(An 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Words). 此外, 范氏这位奉主名聚会的弟兄, 对宣道事工很有负担, 贡献极大. 他是《事奉的回声》(Echoes of Service, 一本关于奉主名聚会在各地的宣道事工之月刊)的主要编辑之一, 并参与此事工长达40年之久(1909-1949年), 深知各地宣道事工的实情与状况, 也见证了按照圣经所启示的宣道方法去做, 是绝对可行的. 有关范氏的生平和事奉, 请参前几期(2012年4-6和7-9月份, 第93和94期)《家信》的“属灵伟人: 威廉·爱德威·范隐(William Edwy Vine)”.

[2]               徒9:31说: “那时, 犹太加利利、撒玛利亚各处的教会都得平安, 被建立…” 《修订本》(Revised Version)译道: “在整个犹太、加利利、撒玛利亚的教会都得平安”(RV: So the church throughout all Judaea and Galilee and Samaria had peace); 这节的意思是表明耶路撒冷的召会在她散布各处的情况(scattered condition, 比较徒8:1和11:19).

[3]               徒11:23: “他到了那里, 看见神所赐的恩就欢喜, 劝勉众人, 立定心志, 恒久靠主.”

[4]               徒11:26: “找着了, 就带他到安提阿去. 他们足有一年的工夫和召会一同聚集, 教训了许多人. 门徒称为‘基督徒’是从安提阿起首.”

[5]               有者认为主在这段经文中所论到的“召会”(教会), 是祂在世事奉时的犹太群体. 这论点站立不住. 主耶稣已向门徒预告祂将受死的情况和随后他们将走的路, 以及召会的成立(参太16:18-19, 21-27). 因此, 我们应该以祂先前已经给予的这些指示, 来明白祂在马太福音第18章所教导有关召会的事.

[6]               徒7:38: “这人曾在旷野会中(KJV: the church in the wilderness)和西乃山上, 与那对他说话的天使同在, 又与我们的祖宗同在, 并且领受活泼的圣言传给我们.”

[7]               何11:1: “以色列年幼的时候, 我爱他, 就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

[8]               徒15:14: “方才西门述说神当初怎样眷顾外邦人, 从他们中间选取百姓归于自己的名下.”

[9]               腓2:15-16: “使你们无可指摘, 诚实无伪, 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疵的儿女. 你们显在这世代中, 好像明光照耀, 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

[10]             启3:8: “我知道你的行为, 你略有一点力量, 也曾遵守我的道, 没有弃绝我的名. 看哪, 我在你面前给你一个敞开的门, 是无人能关的.”

[11]             徒11:21: “主与他们同在, 信而归主的人就很多了.”

[12]             徒11:27: “当那些日子, 有几位先知从耶路撒冷下到安提阿.”

[13]             这几位先知和教师是指: 巴拿巴、称呼尼结的西面、古利奈人路求、分封之王希律同养的马念, 以及扫罗(即保罗) (徒13:1).

[14]             林后8:23: “论到提多, 他是我的同伴, 一同为你们劳碌的. 论到那两位兄弟, 他们是众教会的使者, 是基督的荣耀.”

[15]             腓2:25: “然而, 我想必须打发以巴弗提到你们那里去. 他是我的兄弟, 与我一同做工, 一同当兵, 是你们所差遣的, 也是供给我需用的.”

[16]             可6:7: “耶稣叫了十二个门徒来, 差遣他们两个两个的出去, 也赐给他们权柄, 制伏污鬼.”

[17]             保罗所用的希腊字是teknon {G:5043}(孩子, child), 而非那强调尊贵与地位的希腊字huios {G:5207}(指有权继承产业的儿子, son).

[18]             西4:11: “耶数又称为犹士都, 也问你们安. 奉割礼的人中, 只有这三个人是为神的国与我一同做工的(KJV: These only are my fellowworkers unto the kingdom of God), 也是叫我心里得安慰的.”

[19]             上文编译自 “The Formation of Churches” (Chapter 4), “The Call to the Work” (Chapter 5)和“Two and Two” (Chapter 6), 载 W. E. Vine, The Collected Writings of W. E. Vine (vol.5) (Glasgow: Gospel Tract Publications, 1986), 第224-226, 227-230, 231-233页.



作者:

Leave a Reply

Copyright © 2024 MalaccaGospelHall.org.my. All rights reserved. Developed by Passion In 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