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论 (三): 神的名称和三一性


(文接上期)

(E)       神的名称

华人基督徒培训供应中心(简称“华训”, CCTRC)顾问马有藻说得好: “神的名字代表他属性或工作, 故此, 认识神的名字乃相等于更进一步明白神, 因为神以这些名字向人启示他的属性与工作.”[1] 总括而言, 神的名字可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是单名; 次类是与“神”(El)字联合的复名; 第三类与“耶和华”(Jehovah)字联合的复名.

(E.1)   单名字

(a)   神( Elohim )

神(希伯来文: Elohim {H:430})这字是复数(plural), 由字根(希伯来文: El {H:410}, 意即“强壮”)演变而来. El 一字是中东诸国(如 巴比伦、腓尼基)惯用指“神”的字; 闪族语文(如希伯来文)常以复数的字指出该名词的多元属性, 所以旧约希伯来圣经的“神”( Elohim )一词字虽是复数, 却非指多神, 而是指出神丰富的属性  —  能力、智慧、慈爱、尊荣等等, 此乃希伯来文的特色之一. 这字在旧约中出现2,538次. 《启导本》在创1:1的注释中指出, 希伯来文 Elohim Eloah (神)字的复数, 是为加强意义的用法, 表示神的伟大与华丽, 称为“华丽的多数”(the plural of majesty).

(b)   主( Adonai )

主(希伯来文: Adonai {H:136})一字由字根(希伯来文: Adon {H:113}, 意即“作王、为父、管理”)演变而来; 特别强调“主仆”间的关系(创24:9-12). 这字有时也用来表明“夫妻”间的关系(创18:12). 这词在旧约中出现425次.

(c)   耶和华( Jehovah )

“耶和华”(希伯来文: Yahweh {H:3068})是翻译自一个四个子音(consonant)字母的希伯来字YHWH .这字原初的写法是没有母音(vowel)的, 但正确发音今已不详. 一些英文译本将这名称译作Jehovah,[2] 但大部分现代英译本都把这字译为“主”(Lord).[3] 犹太经学者普遍上都将这字读作Adonai , 而不按正确发音将YHWH读出, 为要对这立约的圣名表示尊敬, 也避免触犯十诫中的第三条: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 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 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20:7).

马有藻指出, 耶和华一词由字根(希伯来文: hayah {H:1961}, 意即“存在”)演绎而来, 故此, 耶和华一词便带出神永远存在、永活、永恒等涵义.[4] 这字在摩西蒙召那次事件上显出神与选民立约的含义(出3:14), 此后神向人显出当中的立约关系时, 必选用“耶和华”这名字, 因此. “耶和华”这名称就成了这方面的特别词汇, 表明立约的神(参 出20:2; 耶31:31-34). Yahweh 一词在旧约中出现6,358次, 皆译作“耶和华”.

(E.2)   与神(El)有关的复名字

(1)         至高的神(El Elyon): 希伯来文 Elyon {H:5945}意即“至高”, 与“神”(El)一字合起来便成为一个复合名字(Compound Name)  —  “至高的神”(参 创14:18,22; 诗78:35).

(2)         全能的神(El Shaddai / El Shadday): 希伯来文 Shaddai {H:7706}由字根Shadad {H:7703}(意即“能力”)或由shad {H:7699}(意即“乳房”)演变而来. 前者强调神的大能(如中文圣经《和合本》中译之为“全能的神”, 创17:1); 后者则暗指神是乳养及保护之神(如 C.I. Scofield).

(3)         永生的神(El Olam): 希伯来文 Olam {H:5769}意即“永远、时代”. 因此, 这字“永在/永生的神”(创21:33)强调神乃是掌管每时代的神, 从亘古到永远.

(E.3)   与耶和华(Jehovah)有关的复名字

(1)         耶和华以勒(Jehovah-Jireh): “以勒”意谓“预备”或“看见”, 意思是说“神必为人预备”或“神必看见人的需要”(创22:14:  “亚伯拉罕给那地方起名叫耶和华以勒[意思就是耶和华必预备]…”).

(2)         耶和华拉法(Jehovah-Rapha): “拉法”意谓“医治”, 意思是说“神必医治人”(中文圣经《和合本》将之译作动词, 出15:26: “… 因为我耶和华是医治你的”).

(3)         耶和华尼西(Jehovah-Nissi): “尼西”意谓“旌旗”, 意思是说“神必率领人作战”(出17:5: “摩西筑了一座坛, 起名叫耶和华尼西[就是耶和华是我旌旗的意思]”).

(4)         耶和华沙龙(Jehovah-Shalom): “沙龙”意谓“平安”, 意思是说“神必赐平安给人”(士6:24: “于是基甸在那里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 起名叫耶和华沙龙[就是耶和华赐平安的意思]…”).

(5)         耶和华罗伊(Jehovah-Rohi): “罗伊”意谓“牧者”, 意思是说“神必牧养带领人”(诗23:1: “耶和华是我的牧者, 我必不至缺乏”).

(6)         耶和华希克奴(Jehovah-Tsidkenu): “希克”意谓“义”, “奴”意即“我们”, 全句意思是说“神必以公义正直待我们”(耶23:6: “他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

(7)         耶和华沙玛(Jehovah-Shammah): “沙玛”意谓“在此”(中文圣经《和合本》将之译作“所在”, 结48:35: “ … 从此以后, 这城的名字, 必称为耶和华的所在”).

以上是一些主要与“耶和华”有关的复名字, 还有其他如: “万军之耶和华”(Jehovah Sabaoth)(撒上1:3)、“耶和华神”(Jehovah Elohim)(创2:4)、“主耶和华”(Jehovah Adonai)(创15:2)等等, 这些名称字义简明易懂, 无需多加解释.

(E.4)   新约中有关神的名称

神的名称在新约中与旧约相同, 只是没有旧约多么“多姿多彩”. 主要的有六个:

(1)         “神”(God; 希腊文: Theos {G:2316}), 在新约中出现1,304次(例如 约1:1), 相等于希伯来文的Elohim .

(2)         “主”(Lord; 希腊文: Kurios {G:2962}), 在新约中出现712次(例如 太1:20), 相等于希伯来文的Adonai .

(3)         “创造主”(Creator; 希腊文: ktizô {G:2936} / ktistês {G:2939}). 此字(指英文“Creator”一字)在旧约出现3次(传12:1; 赛40:28; 43:15), 新约2次(即罗1:25 “造物的主”, 希腊文: ktizô ; 彼前4:19 “造化之主”, 希腊文: ktistês ; 两者在英文均是Creator).

(4)         “父”(Father; 希腊文: patêr {G:3962}). 神是“父”的观念在旧约虽多次出现, 但只有在新约时代借着圣子(耶稣基督)叫人更认识父的位格与作为(约1:14,18).

(5)         “子”(Son; 希腊文: huios {G:5207}). 圣子(耶稣基督)在新旧约中皆冠以“神性”, 例如 赛9:6说: “有一子赐给我们 … 他名称为 … 全能的神”; 罗9:5也说: “基督… 他是 … 永远可称颂的神”(也参 约5:23)

(6)
“圣灵”(Holy Spirit; 希腊文: hagios pneuma {G:40,4151}).新约明确教导圣灵就是神(徒5: 3-4: “… 叫你欺哄圣灵 … 你怎么心里起这意念呢? 你不是欺哄人, 是欺哄神了”).

(F)       神的三一性

(F.1)   三一神的正确定义

按新约圣经的启示, 神是三而一的, 是有三个位格(three Persons; 圣父、圣子、圣灵)的一位神(one God), 英文俗称Trinity. 一般而言, 中文将Trinity一词译作“三位一体”, 但易令人误解为三位神在一体中, 所以更正确应译作“三一神”(或作“三而为一的神”; 马有藻将之译作“三位一神”).

Trinity(三一神、三位一神)这词在圣经中从未出现, 但其真理却布满新旧约诸书中. 根据神学家提艾生(Henry C. Thiessen)的考究, 这词的希腊文首见于安提阿教父提阿非罗(另译“狄奥菲勒斯”, Theophilus, 主后180年)的著作中, 其拉丁文则为非洲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 主后220)创始.[5]

殷保罗(Paul P. Enns)指出, 英文Trinity不是好的用词, 因为Trinity只强调神的三个位格, 而未能强调这三个位格的合一. 德文Dreieinigkeit (three-oneness)则能较为准确地表达出三一神的观念. 正确的定义必须能说明两大真理: 三一神中三个位格的独立与平等, 也能说明三个位格的合一. 英文有另一个字Triunity 是可以较为恰当地表达这个教义. 薛弗尔(Lewis Sperry Chafer, 1871-1952)给“三一神”下了恰当的定义: “三一神(Trinity)是由三个合一的位格所合成; 作为一位神, 这些位格不是分离的存在(separate existence)  —  而是完全的合一. 但按神圣本性而言, 三一神是三个独立的存在(independent existence)  —  父、子及圣灵.”[6]

(F.2)   三一神的错谬解释

(a)     三神论(Tri-theism): 初期召会人物如亚空拿卓斯(John Ascunages)和斐罗庞努士(John Philoponus)曾表示有三位神, 彼此之间只有一种疏远的联系, 就好像彼得、雅各、约翰三位门徒一样. 此谬论否定了三一神的合一性, 把神说成是三位神, 而不是一位神有三个位格.

(b)     撒伯流主义(Sabellianism)或形态论(Modalism): 此教义由撒伯流(Sabellius, 约主后200年)所创始. 他的错误是从“三神论”的极端走向另一极端. 虽然撒伯流也谈论父、子、圣灵, 但对他而言, 这三者不过是一位神以三种形态出现或显现.这种教训也称为“形态论”(modalism), 即神以父、子、圣灵三种存在形态来表明自己.

(c)     亚流主义(Arianism): 亚流教义的根源可追溯至特土良(Tertullian). 特土良曾说子的地位次于父. 俄利根(Origen)还进一步发展特土良的概念, 说子“在本质上”(essence)次于父. 这教训最终形成了亚流主义, 否认基督的神性. 亚流(Arius)说: “只有神才是非受造的; 因为(耶稣)基督从父而生, 这就是说, 基督也是父所创造的. 根据亚流, 基督曾有一个时间是不存在的(表明他不是亘古就有的). 主后325年的尼西亚会议(Council of Nicea)宣布否定了亚流和他的谬论.

(F.3)   三一神的正确解释

(a)     神在本质上(essence)是一: 初期召会曾发出这样的问题: 究竟基督在本质上(essence)或实质上(substance)是否与父神相同? 亚流说, 基督在实质上是与父相同的, 但父比基督大. 这意味着本质或实质的相同还不足够, 三一神的正确解释应该是“在本质上为一”(one in essence). 神在本质上为一的根据是申6:4: “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独一”的希伯来文echad {H:259} 意即“合一”).

(b)     就位格说, 神是三位: 殷保罗(Paul P. Enns)指出, “位格”(persons)一词似乎减损了三一神的合一性, 其实“位格”(person)这名词不足以形容三一神的相互关系. 有些神学家改用“存有”(subsistence), 表示“神有三个存有”. 三者之间还有相距和形态之别. 无论如何, “位格”一词可帮助说明三一神不单是一种显现方式, 而是有个别位格的存在. 当我们说, 神的位格有三, 意思是: (1)三者均有神的本质(essence), (2)三者都拥有神的丰盛(fullness). 伯阔福(Louis Berkhof)在其著作《系统神学》(Systematic Theology, 第58页)中说明: “在神来说, 不是有三个一起存在或分开的个体, 而是在一个神圣本质之内, 有位格上的自我区分.”[7] 三个位格在神性上是完全平等与合一的.

(c)     三个位格有相距的关系(distinct relationship): 三一神内存着一种存有(subsistence)上的关系. 根据圣经所启示, 父不是被生的, 也不是从别的位格而有的; 子是从父“永远被生”(begotten)(约1:18; 3:16; 约壹4:9).[8] 圣灵是永远从父和子“发出”(proceeds)(约14:26; 16:7). “发出”一词说明圣灵是父和子所差派的. 我们必须谨慎, 这些名词不过是表达三一神里的一种相距关系, 并不表示三者在等级上有所分别. 不过, 基于这些名词具有等级意味, 有些圣经学者或神学家就索性不用.

(d)     三个位格在权力上是相等的: “出生”(begotten或generation)[9]和“发出”(proceeds)这些名词可说明三一神之间的职能, 但三者彼此间是有同等的权柄. 父在权柄上是至高者(林前8:6); 子在每一方面与父同等(约5:21-23); 而圣灵又被视为与父和子同等(比较 太12:31). 这题目会在接下去几期的《家信》论及“基督的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时进一步讨论.

(F.4)   三一神的圣经根据

旧约多方表明三一神的教义:

(1)         神多次采用“我们”自称(创1:26; 3:22; 11:7; 赛6:8), 似乎暗示多位格的神论.

(2)         赛61:1提到“耶和华”、“灵”、“我”(参 路4:8)明示三一神的真理.

(3)         旧约中提及的“子”、“灵”与神有别, 但工作却与神有关, 而且那些工作唯神能行(赛48:16; 63:9; 诗45:6).[10]

(4)         赛6:3的“三圣哉”, 以及 民6:24-26的“三祝福”似乎都在暗示三一神.

(5)         旧约多次承认神只有一位(申4:35; 32:39; 赛45:14; 46:9等等), 但上述经文表示神有超过一个位格, 故此暗喻三一神的真理.

新约方面更具体地表明三一神的真理:

(1)         太28:19的“三奉名”(“奉父、子、圣灵[三位格]的名[“名”在希腊原文是单数, 表明一位神], 给他们施洗”)清楚表达神的三一性.

(2)         林后13:14的“三祝福”(“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神的慈爱、圣灵的感动, 常与你们众人同在”)也表明三位一神.

(3)         在主耶稣受洗时, 有天上父神的声音, 以及圣灵的降下(太3:16-17), 说明三一神可以独立存在.

(4)         新约记载主耶稣拥有神独有的属性, 如全能(来1:3; 启1:8)、全知(西2:3; 约16:30; 21:17)、永恒不变(约1:1; 来13:8); 又称他为神(约1:1; 来1:8; 罗9:5), 接受人的敬拜.

(5)         新约记述圣灵与主耶稣一样, 拥有神独有的属性如全知(林前2:10), 也被称为神(徒5:3-4), 行唯神独能行的工作(约16:8).

(6)         新约多次教导神只有一位(林前8:4-6; 弗4:3-6; 雅2:19), 而上述经文则表明神有三个位格, 所以结论就是“三而一、一而三”的三一神.

(F.5)   三一神的存在事实

三一神的真理虽是深邃难测的奥秘, 但绝非不可能的事. 吴主光适切写道: “我们虽然相信神只有一位, 又相信圣父、圣子、圣灵都是神, 但仍然没有什么矛盾, 也不是多神主义的表示, 因为圣经的确形容这位神是‘三位一体’的. 人之所以认为‘三位’不可能变成‘一体’, 全因为我们习惯了物质界的事物, 不晓得属灵的事物是不受物质界的原则所限制. 属灵的事有属灵的原则来规限. 我们不能说, 因为属灵的事不合属物质的原则, 于是就判之为不可能. 例如: 数学之所以告诉我们, 三不可能变为一、一不可能变为三, 因为在占空间的物质确是这样, 但在不占空间的个体来说, 可能就不是这样了. 不占空间的个体, 不一定是‘一加一加一等于三’, 可能是‘一乘一乘一等于一’.

“以光来说, 请问, 为什么红、橙、黄、绿、青、蓝、紫、七色光可以合起来变成一条白光? 为什么一条白光又可以分开成为七条不同颜色的光线? 在光可以‘合’、可以‘分’, 为什么在灵不可以这样呢? 再拿我们人类来说, 很少人会为人是由‘灵、魂、体’三样组合成, 而感到难以接纳, 为什么神由三位合为一, 我们却会认为不可能呢? 这全因为我们未肯正视物有物理, 灵有灵理. 人若硬以物理来规限灵理, 是说不通的.”

吴主光进一步解释道: “拿水、蒸气和冰为例, 三样其实都是同一样的物质(H2O), 只因温度变化的缘故, 就有三个不同的形态出现. 这个物质界的例子尚且可以给我们联想起三位一体’实在是可能的, 何况属于灵界的事? 我们应该接受一个事实, 就是神的事情不同于人的事情; 在神来说, 他可以三而一、一而三. 但在人来说, 三就是三、三不可能变为一、一不可能变为三. 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变化律, 物质界的变化律自然不同于灵界的变化律. 神之所以三位一体, 是神自己本质上的事, 人只要用信心接纳就是了.”[11]

苏颖智补充说: “三而一”的关系, 就好比同样的果汁倒于三个大小不同的杯子里, 就里面果汁的质(essence and substance)而言, 都是一样的, 但就外面盛载的杯子而言, 却是各有不同的. 神的灵或本质, 由始至终同时同处并完全充满地潜在于圣父、圣子、圣灵三个位格之中. 因此, 父、子、圣灵是同质(same essence), 同荣(same glory)和同权(same power and majesty)的, 是不能被分割的. 虽然三个位格的属性完全一样, 但却不是三位神, 乃是独一且唯一的真神.[12]

(G)       结论

先知以赛亚曾向以色列人发出呼喊, 要他们注视神: “看哪, 你的神”(赛40:9), 然后介绍神是“大能者”(赛40:10), 接着是“牧者”(赛40:11), 跟着是“永在的神”、“耶和华”、“创造地极的主”(赛40:28). 诚然, 这样的一位神是配受我们一切的颂赞, 将来在他荣耀的宝座上配受四活物、24长老和一切天使的敬拜与歌颂(启4:8-11).

因此, 认识神应该成为所有信徒一生的追求, 如英国神学家柏克(J. I. Packer)在其所著的《认识神》(Knowing God)一书说: “人被造的目的是什么? 是认识神!” 此乃何其高贵的人生目标. 愿我们谨记神在何西阿书所说: “我(神) … 喜爱认识神胜於燔祭”(何6:6), 也牢记耶利米书所言: “耶和华如此说, … 让那夸口的以此夸口, 就是以认识我(神)为夸口”(原文直译, 耶9:23-24).[13]

(全文完)

附录(一):   神是复数又是单数

神在圣经中多方表明神本身是复数又是单数的, 是“三”又是“一”的三一神; 例如:

1)      俄罗恒(Elohim): 创1:1宣告: “起初神创造天地.” 此节中的“神”一字在希伯来文( ’èlôhîym {H:430}, 中文音译“俄罗恒、以罗欣”)乃是复数, 但“创造”(原文: bârâ’ {H:1254})一字则是单数.

2)      对神的称号: 传12:1“造你的主”(Thy Makers)一词在希伯来文是复数. 在赛54:5“造你的是你的丈夫”这节中, “造你的”(“造你者”, Thy Makers)原文是复数, 但“丈夫”(Husband)却是单数.

3)      代名词: 神以复数的“我们”自称(例如: 创1:26; 3:22; 11:7; 赛6:8),  有时则以单数的“我”自称(例如: 创2:18; 3:11,15-17; 4:10)[注: 赛6:8中同时出现“我”和“我们”].  此外, 虽神( ’èlôhîym , 创1:1; 2:4,5; 3:1)一词是复数, 可暗喻神的复数位格, 但“耶和华”(例如: 创2:4,5; 3:1; 11:6,8; 赛6:5)一词则指出神的独一性. 可见其“复数位格”及“独一无二”的性质, 是一开始便同时存在的.

4)      主的大使命: 太28:19 “…奉父、子、圣灵的名(希腊文: onoma {G:3686}, 单数)给他们施洗.” 这里的父、子、圣灵明显是三个不同的位格(persons), 但“名”是单数, 表明只是一位神.

附录(二):   一些常被曲解的词语

否定三一神的人, 常举出圣经所用的一些词语, 表明基督是次于父神的. 其中最主要的有三个, 以下是对这些词语的探讨.

(a)        生(Begotten)

“生”(希腊文: gennaô {G:1080}, 英文generation源于此字)这一词用在基督的身上有几方面的意思. 首先, 根据太1:20, 基督的出生是在人性方面, 而非神性; 因为在亘古时, 基督已是神(弥5:2), 但在伯利恒时, 基督增加了一种本性(an additional nature), 就是人性. 马利亚的怀孕, 是在圣灵的监管下完成的, 以确保基督的人性无罪. “生”一字指的就是基督获得这种人性; 这字不能用在他的神性方面. “生”这个字也不是用来指主耶稣基督作为神的儿子而说的; 主耶稣曾在时间和空间里, 宣称自己是神的儿子(诗2:7; 徒13:32-33; 罗1:4). 这三处经文都强调主耶稣作为神子, 是复活之后的明证, 这并不是说, 复活使他成为神的儿子. 基督从亘古已是神的儿子, 诗2:7和徒13:33都强调基督的出生不过是公开显明他作为儿子的地位(换言之, 他身为儿子的地位在这之前是隐藏不明的, 而非指这时才开始作儿子).

(b)      长子/头生/首生(First-born/Firstbegotten)

反对基督神性的人常喜欢引证“长子”(头生/首生; 希腊文: prôtotokos {G:4416}; 《英王钦定本》译作“firstbegotten”)这名词为根据. 他们说, 基督在时间上是有开始的. 可是我们若探讨字义(lexical)和这字在经文上下文的用法(contextual), 就会对“first-born”(长子/头生/首生)一词有新的了解. 在旧约, 这字是用来说明长子的地位. 长子享有双份的产业(申21:17); 他比其他家庭成员有更大的优惠(创27:1-4; 35-37)、更多的特权(创43:33), 以及获得更大的尊敬(创37:22). “长子”是优先地位至高权力的一个象征称号(出4:22; 耶31:9); 而“长子”一词用在基督身上时, 正是为要表达这方面的意义; 例如 西1:18提到基督是“首生的”, 主要强调作为头生/首生的基督, 是做了教会的头和万有的元首. 来1:6又提到基督作为“长子”(头生者), 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所以天使都要拜他(注: 只有神才能接受敬拜). 诗89:27说: “我也要立他为长子, 为世上最高的君王”, 这也许是关于“长子”(头生/首生)一词最清楚的解释. 这段经文是希伯来诗歌综合体(synthetic poetry)的例子之一. 诗歌第二行是第一行的解释, 在这篇弥赛亚诗里, 神确定了弥赛亚是长子, 他要作世上至高的君王. 因此, 称为“长子”(头生/首生)是指这位君王要统管全世界. 无论从语言学或注释学的角度去看, “长子”(头生/首生)都是强调主耶稣作为弥赛亚的卓越地位.

 

(c)        独生(Only-begotten)

“独生”(希腊文: monogenês {G:3439},比较 约1:14,18; 3:16; 约壹4:9)一字本身并没含有时间开始的观念. 它仅仅说明主耶稣是神独生的儿子  —  是“独一无二”、“毫无相同”及“在这范畴里是唯一的”. “独生”一词表明主耶稣是“独一无二, 超乎所有在地上和天上的存在物”. 创22:2,12,16提到以撒是亚伯拉罕“独生的、所爱的”儿子. 使徒约翰又形容神独生子所发出的荣耀  —  从来无人这样发出过父神的荣耀(约1:14). 不仅如此, 神子主耶稣也表明了父神  —  除了这位独生子外, 无人能表明父神(约1:18). 此外, 约3:16说明这位独一的儿子是由父神差到世上, 永生只能由神独一的儿子所赐. 若仔细研究这些提到“独生子”的经文, 我们发现“独生子”一词并非表明某存在物(存有者)的开始; 反之, 它强调存有者的独特性. 耶稣基督是独一无二的神之子, 由父神从天上差派下来.[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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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   三一神与中文的“”字

神的永能和神性, 是普遍性的显示给世人(罗1:20), 并部分性的存留在世上许多古代的民族文化中. 我们的中华文化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因为在中国文字里蕴藏着许多圣经的真理在内,[15] 包括“三一神”的真理. 让我们分析中文的“灵”字. 对中国人而言, 灵就是神, “神”与“灵”是分不开的. 早期灵字的写法是“灵”(繁体字), 即“雨”字头下有三个“口”, 其下还有一个“巫”字. “雨”字头表明神乃降福之源; “巫”则指神是施行神迹异能者. 但为何“灵”中有“三口”(意谓三者)呢? 笔者本身和许多学者一样, 坚信这并非偶然, 乃是特指独一的神是有三个位格的, 三个位格的神用“口中的话”施行神迹异能, 创造诸天万象(诗33:6).[16] 换言之, 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人的祖先(仓颉等人)造字时, 已获得神特别的指示, 明白神是一位, 却有三个位格, 所以便把这宝贵的真理用文字来保存给后人. 这点见证神是不偏待人的(徒10:34), 因他不单赐福于亚伯拉罕的后代 ¾ 以色列人, 也赐亮光引导我们的中华民族啊!

附录(四): “耶和华”一词的字义和写法

在旧约圣经中, 首次有关“耶和华”的出现连于 ELOHIM , 即创2:4 “…在耶和华神( JEHOVAH ELOHIM )造天地的日子…”; 而第一次单独出现则在创4:1 “耶和华( JEHOVAH )使我得了一个男子”.

托马斯·纽贝里(Thomas Newberry, 1811-1901)指出, JEHOVAH 的意义是“过去一直是, 现今一直是, 以后永远都是的那一位”(He that always was, that always is , and that ever is to come).启1:4阐明这方面的真理, 这节说明耶和华是“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神”:

(a)    昔在(which is): 希腊文是 ho  ôn (永远长存的那一位, the Ever-existing One), 文法上属于“现在分词式”(present participle);

(b)   今在(and which was): 希腊文是 ho  ên (从过去延续至今, continuance in the past), 文法上属于“过去未完时态”(imperfect tense);

(c)    以后永在(and which is to come): 希腊文是 ho  erchomenos (将要来临的那一位, the Coming One, ever to come), 文法上属于“现在分词式”(present participle).

托马斯.纽贝里(Thomas Newberry)也在所著的《纽贝里圣经助读本》(The Newberry Reference Bible)中表示, JEHOVAH 一词奇妙完美地把三种时间(periods, 即将来、现在、过去)结合于一字. 这三种时间的希伯来文如下:

(a)    将来: YEHI = 他将是(he will be), 文法上属于“长时态”(long tense);

(b)   现在: HOVA = 现在是(being), 文法上属于“分词”(participle);

(c)    过去: HAHYAH = 他过去是(he was), 文法上用于过去的“短时态”(short tense used in the past).

附录(五):三个位格的共同点:名称、属性和工作

按希伯来文, 若我们拿 YEHI 的前三个字母(即 YEH ), 加上 HOVA 的中间两个字母(即 OV ), 再加上 HAHYAH 的最后两个字母(即 AH ), 我们将得到完整的 YEHOVAH YEH OV AH), 即 JEHOVAH (耶和华).[参 Thomas Newberry, The Newberry Reference Bible (Grand Rapids: Kregel Publications, 1977), 第xx页]


[1]               马有藻著, 《基要信仰概论》(台北: 中国信徒布道会, 1989年), 第40页.

[2]               许多学者相信, “耶和华”一词应念成“雅威”( Yahweh , Yahveh 或 Yahve , 希腊文的音译是 iabe ). 在原本的希伯来文圣经, 所有的字只有子音(consonants), 没有母音(vowels), 例如“耶和华”这个字都是子音, 即 YHWH (没有 a 或 e 之类的母音). 由于不敢妄称神的名(出20:7; 利24:11), 文士们在抄写圣经时便采用避讳的注音法, 即常以“主” — ’ădônây {H:136}的母音附加在该名词( YHWH )之下, 但以 ’ădônây 的原字来发音; 换言之, 当读到 YHWH (雅威)这字时, 他们读成 ’ădônây (阿多耐). 而误将‘雅威’译成‘耶和华’的, 是1520年的一位加拉太人, 可能因为不晓得文士所采用的是避讳的注音法, 他将 ’ădônây 的母音(即 ă , ô , â )注在 YHWH (雅威)的子音上, 于是成了 YăHôWâH , 结果读成“耶和华”, 而且一直沿用到如今;参 Edward W. Goodrick, Do It Yourself Hebrew and Greek (Grand Rapids: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80), 第14课, 第4页; James Hastings, A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vol. 2) (Peabody, Massachusetts: Hendrickson Publishers, 1988), 第199页; 也参王正中所著的《圣经原文字典》, 第173页.

[3]               中文《和合本》译之为“耶和华”; 但在英文《钦定本》中只有7次译成 JEHOVAH (即出6:3; 诗83:18; 赛12:2; 26:4; 还有连接于其他字的创22:14; 出17:15; 士6:24), 除此以外都译成 the LORD (主).

[4]               JEHOVAH 的意义是“过去一直是, 现今一直是, 以后永远都是的那一位”(He that always was, that always is , and that ever is to come). 请参本文附录(四).

[5]               英文“Trinity”(三一)一字源自希腊文 trias , 首次被提阿非罗(Theophilus, 主后168-183)引用, 或是拉丁文 trinitas , 首次被德尔图良(Tertullian, 主后160-220)引用.

[6]               殷保罗著, 《慕迪神学手册》(香港九龙: 福音证主协会, 2003年五版), 第191-192页.

[7]               这与形态论(撒伯流主义)有重大的不同. 形态论说, 神是一位, 但以三种不同的方式表现自己.

[8]           人常曲解关于圣子“被生”(begotten)的问题,主张圣子是被造的或低于神. 有关这方面的正确解释, 请参本文附录(二): 一些常被曲解的词语(参a项).

[9]               “生”(begotten)一字在希腊原文是 gennaô {G:1080}, 英文generation源于此字, 故这两字(begotten和generation)在此指同一事件.

[10]             圣父、圣子、圣灵皆行唯神能行的工作, 参本文附录(五): 三个位格的共同点: 名称、属性和工作.

[11]             吴主光著, 《受浸辅导课程》(香港九龙: 角声出版社, 1996年), 第188-189页.

[12]             苏颖智著,《三位一体的真理》(香港: 学生福音团契出版社, 1997年), 第7-8, 21-24页.

[13]             上文主要参考 马有藻著, 《基要信仰概论》(台北: 中国信徒布道会, 1989年), 第40-45页; 殷保罗著, 《慕迪神学手册》(香港九龙: 福音证主协会, 2003年五版), 第189-195页.

[14]             殷保罗著, 《慕迪神学手册》, 第195-196页.

[15]             关于这类的好书有李美基, 鲍博瑞, 唐妙娟合著的《上帝给中国人的应许》(台北: 道声出版社, 1996年)和朱天民所著的《从圣经看甲骨文》(台北: 道声出版社, 2000年).

[16]             苏颖智著,《三位一体的真理》, 第46页; Nelson, E.R & Kang, C.H, The Discovery of Genesis (St. Louis: Concordia Publishing House, 1979), 第37-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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