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真伪基督(七): 挑战三: 耶稣的复活已不可信了(中)


史特博 (Lee Strobel)

编者注:  有者说: “凡有价值的真品, 必有模仿伪造它的假货.” 以百元美钞为例, 虽然各地警方严打伪钞, 但伪钞依然层出不穷, 而且制作水准之高, 叫人目瞪口呆, 防不胜防. 鉴证专家告诉我们: 识别伪钞的最有效方法, 不仅是辨认最新款的伪钞  —  这固然重要, 但更要紧的, 是能够彻底认清真钞的面目, 如纸质、油墨、纹理水印、特别记认标志等. 简言之, 对真钞认识够深, 就容易看穿伪钞, 不管假装得何等相似.

基督信仰的护道学(apologetics),[1] 可谓信仰的鉴证科, 在有关基督或基督信仰的题目上, 为世人辨析真伪. 耶稣基督既然是基督信仰的核心, 祂的出生、事奉、神迹、受死、复活, 向来都是怀疑与不信者的攻击目标与内容. 诚如《认识基督: 如何辨别真伪》一书的序言所指出, 近世随着某些“神学家”、“学者”的兴起, 矛头更直指新约圣经的权威地位: 一方面质疑四福音的成书年期、内容有否被后世窜改等, 另一方面又抬举一些“另类福音书”(如《多马福音》、《马利亚福音》、《犹大福音》等)的权威, 使之与四福音分庭抗礼.

此外, 怀疑与不信者又举着“文化研究”的招牌, 强说新约圣经作者把异教文化中的远古传说套用在耶稣基督的身上, 有者甚至把基督信仰驱进“后现代主义”的黑洞中, 说耶稣基督的真正身分根本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们可以自制一个称心如意的“耶稣”出来. 这一切乱象, 正应验了约翰二书第7节的话: “因为世上有许多迷惑人的出来, 他们不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 这就是那迷惑人、敌基督的.”

为了寻找真相, 美国《芝加哥论坛报》(Chicago Tribune)资深记者兼耶鲁大学法学硕士史特博(Lee Strobel)[2]决定面对这些挑战. 他踏上寻找“真耶稣”的旅程. 借着访问六位学有所成、信仰纯正的专家(经文评鉴学、语言学、神学、哲学、史学、文化研究等等领域的专家), 他终于厘清乱象, 找出真相. 这些精彩的访谈实录都写在《认识基督: 如何辨别真伪》(The Case for the Real Jesus)一书, 经过改编后, 将会逐一刊登在《家信》的“护道战场”专栏, 请别错过.

jesus paper2006年, 《纽约时报》畅销书榜上, 竟然同时有两本攻击耶稣复活的书, 这正好反映公众对耶稣复活的课题深感兴趣. 贝真特(Michael Baigent)在《耶稣档案》(The Jesus Papers)中说, 彼拉多根本不想耶稣死, 因为耶稣向来鼓励人交税给罗马. “试问彼拉多怎会审讯一个至少表面上看来完全支持罗马政策的人? 更遑论把他处死!” 贝真特声称, 彼拉多略施小计, 先公然判耶稣死罪以息民愤, 然后暗自设计, 让耶稣被钉十架而不死. 按贝真特的说法, 钉十架不是必死无疑的! 此外, 前美国主教约翰·施邦(John Shelby Spong)宣告说耶稣死后没有复活: “耶稣已经入土为安…只剩一堆白骨. 后来连白骨也没有了.” 换言之, 有者说主耶稣没有死在十架, 有者说祂没有复活. 然而, 事实真是如此吗? 为了查出真相, 美国《芝加哥论坛报》资深记者兼耶鲁大学法学硕士史特博(Lee Strobel, 下文简称“史”)采访了一位钻研复活课题的专家李康纳博士(Michael Licona, 下文简称“李”).[3]

挑战三: 耶稣复活已有新解释, 过去看法已经站不住脚

(文接上期)

(C.2)    事实二: 门徒深信耶稣复活并向他们显现

在上一期, 我们读到李康纳为了证实主耶稣已复活, 便提出五项最基本事实的第一项  —  耶稣死在十字架上. 本期, 让我们思考他所要提出的另外四项.

李:    “事实二是门徒深信耶稣复活了, 并向他们显现. 这方面的证据有三重: 保罗为门徒所作的见证、早期教会的口述传统、早期教会的著作. 保罗的见证是重要的, 因为他与彼得、雅各、约翰私下有交往, 使徒行传也证实这一点. 他在哥林多前书15章11节说: ‘不拘是我, 是众使徒, 我们如此传, 你们也如此信了’, 这句话指的是耶稣复活. 换句话说, 保罗与使徒们是相熟的, 也知道他们讲的跟他的一样, 即耶稣复活了.

“然后是口头传统. 在古代没有录音机, 识字的人也不多, 口头传统是他们所倚赖的, 直到用文字记载下来为止. 学者凭着经文中的信条、圣诗、讲章撮要, 看出这一切都源于口头传统. 这是非常重要的, 因为新约圣经作者如果能够记下来, 即是在新约圣经写出之前, 口头传统已经存在了.”

史:    “即是很早已有了?”

李:    “对啊, 很早已有了. 愈早, 就愈准确, 所有历史学者都同意这一点; 例如, 信条(creeds)就是叫人方便把教义记下而写的, 保罗在主后55年写哥林多前书时, 引述了最早也最重要的一条. 哥林多前书15章3-7说: ‘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 第一, 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 为我们的罪死了, 而且埋葬了; 又照圣经所说, 第三天复活了, 并且显给矶法看, 然後显给十二使徒看; 後来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 其中一大半到如今还在, 却也有已经睡了的; 以後显给雅各看, 再显给众使徒看.’ 不少学者相信这信条是彼得与雅各在保罗悔改后三年上耶路撒冷时传给他的,[4] 即是距离耶稣钉十字架只有5年.

“想想看… 太棒了! 诚如专家所言, ‘令研究古史者垂涎的, 正是这一类数据’, 不仅因为够早期, 也因为保罗所得的是目击者的真传, 可信程度大大提高.”

史:    “在你看来, 这信条有多重要?”

李:    “铿锵有力! 虽说成书年期早, 一样可以有作假或蒙骗的可能, 但至少不会因年代久远而变成传说. 上述信条的起源, 可以直溯至耶稣的门徒, 它是质疑复活的人久攻不下的防线! 对历史学者而言, 它实在是块宝.

“口述传统资料就更丰硕了  —  例如, 新约圣经录载了几位使徒的讲章, 但都是撮要, 每篇只消5分钟就可读完, 原稿的长度一定不止于此. 最低限度, 我们可以断言, 绝大部分历史学者, 都同意使徒行传的讲章撮要很能代表最早的使徒教训, 对于耶稣身体复活的事绝不含糊. 例如保罗在使徒行传13章所说的: ‘大卫在世的时候遵行了神的旨意, 就睡了, 归到他祖宗那里, 已见朽坏; 惟独神所复活的, 祂并未见朽坏. 所以, 弟兄们, 你们当晓得: 赦罪的道是由这人传给你们的’(徒13:36-38). 保罗这番话正好与彼得在2章所说的不谋而合(参 徒2:30-32).[5] 这是多么直接大胆的宣告! 大卫的肉身朽坏了, 耶稣则不然, 却从死里复活了.

alexander“此外, 还有文字记录, 例如马太、马可、路加、约翰, 四卷都是第1世纪的作品, 这是众所接受的事实, 连怀疑派历史学者也不例外. 最极端的自由派学者, 也能接受四福音最迟在耶稣死后70年内写成  —  而四福音都声言耶稣从死里复活. 我相信我们大有理由可把福音书成书年期定得更早, 但无论如何, 我们肯定可说福音书成书年期与书中所载事件极为接近, 那程度是其他古籍望尘莫及的. 举个例子, 我们对亚历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的认识, 最早的资料是在他死后400年才写成的. 又譬如凯撒奥古斯都(另译“奥古士督”, Caesar Augustus), 历史学者要用5个主要资料来源, 才能够写出他成年期的史实: 一篇简短的碑文, 距离他死后50至100年间写成; 另外三份资料是奥古斯都死后100至300年间写成的. 相比之下, 耶稣被处死后35至65年间已有4本传记, 自由派学者也同意成书年期的推断是正确的.”

augustus史:    “马可福音最后几节论到耶稣显现的经文不是原稿所有的, 对不对?”

李:    “对,[6] 但马可清楚知道耶稣曾经显现, 以至记述了5次预告耶稣复活的话语, 又指天使见证主的复活, 又提到空坟及耶稣将在加利利显现. 事实上, 马可福音16章7节提到彼得, 可能正是我刚才提到的信条内所讲主向他显现的事. 还有一样: 大部分学者认为马可福音是最早写成的福音书, 但比它更早提到主复活的记载, 是我刚才提到哥林多前书15章的信条  —  耶稣多次显现, 包括一次过向500人显现的事, 都记录下来了.

father“然后还有教父(apostolic fathers)的见证. 他们是曾经见过使徒的人, 所写的反映了使徒教训  —  因着耶稣复活, 使徒一生翻天覆地. 以革利免(Clement)为例, 早期教父爱任纽(Irenaeus)曾经提及革利免与使徒交谈: ‘革利免耳中回荡着使徒的讲道, 眼中凝望着使徒的传承.’ 非洲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说, 革利免是彼得亲手按立的(ordained,意指由彼得亲自设立作教会的领袖).”

史:    “革利免还说过什么反映使徒教训的话语呢?”

李:    “他给哥林多教会的信, 这是在第1世纪内说的: ‘因此, 他们既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复活, 又坚信神的话语, 就领受命令和十足把握, 带着从圣灵来的确据, 出去宣告神的国快临的福音.’ 还有波利卡普(或译“坡旅甲”, Polycarp). 爱任纽说波利卡普‘师承几位使徒(其中有使徒约翰), 与多位亲睹基督的人有来往’, 又说他‘记得他们亲口讲过的话’, ‘喜爱将使徒的教训传开去’. 特土良也印证了一事: 波利卡普的士每拿监督(bishop)职分, 是约翰指派的. 主后110年左右, 波利卡普给腓立比教会的一封信, 至少5次提到耶稣复活. 他指着保罗与众使徒说: 他们所爱的并不是现今的世代, 乃是那为我们谋福祉而死、又因我们的缘故为神所复活的那一位(主耶稣基督).’ 请想想, 我们这三类见证是多么丰富: 保罗书信、口述传统、文字记录. 计起来有9个来源, 分别反映成书极早的门徒见证, 声称曾经亲眼看见复活主耶稣  —  这是门徒刻骨铭心的信念.”

史:    “何以见得?”

李:   “我们有证据显示门徒彻底改变了, 即使受逼害以至殉道也在所不惜; 这是新约圣经内外都找得到的见证. 单单使徒行传已足证门徒非常愿意为着坚守耶稣复活的信念而受苦, 绝不动摇. 早期教父如革利免、波利卡普、特土良、伊格那丢(Ignatius)、俄利根(Origen), 也都确认了这一点. 这方面我们有至少7个早期的见证, 倘若把保罗和主的兄弟雅各的殉道也算进去, 共有11个来源.”

史:    “殉道可以证明什么? 其他宗教的信徒也会这样做啊.”

李:    “首先, 殉道至少表明他们坚信自己所信的是真的. 他们没有存心作假说谎, 因为人怕死才会说谎(但他们不怕死, 勇敢为主殉道; 他们连死都不怕, 又怎么会因害怕而说谎呢? 编者按). 门徒并非单单相信, 而是确实知道耶稣复活了  —  他们亲自到过现场, 可以判断复活的真伪. 他们死(勇敢面对死亡), 是为了复活的事实而死. 这与今日穆斯林恐怖分子或其他教徒的‘殉道’有所不同  —  他们充其量只为信念牺牲, 而毫无确知事实的把握; (主耶稣)基督的门徒却有这把握, 他们确知耶稣已经复活, 他们知道真相, 也因此甘心舍命.”

gary habermas史:    “事实的底线是什么?”

李:    “哈伯马斯(另译“哈贝马”, Gary Habermas)检视过去30年来2千多个关于复活的学术意见后指出, 众所公认的是: 早期基督徒确实认为自己曾经亲眼见过复活的耶稣. 甚至无神论者勒德曼(或译“伦得曼”, Ludemann)也愿意让步, 说: ‘耶稣死后, 彼得与众门徒确曾有见过耶稣以复活基督身份向他们显现的经验… 这是可以接受的历史.’[7] 不过勒德曼认为门徒见到的是异象  —  我(李康纳)绝不接受这解释  —  但无论如何, 勒德曼愿意承认门徒的经验是历史事实.”

李康纳俯身拿起他的著作《耶稣复活实据谈》(The Case for the Resurrection of Jesus), 迅速翻到第60页, 并念出: “正如波士顿大学(Boston University)的波拉·费力信(另译“保娜·费力信”, Paula Fredriksen)所说(注: 她不是福音派, 而是极端的自由派学者):

我知道按他们自己的想法, 他们真的见过复活的耶稣. 这是他们亲口所说的. 我们手上所有史料, 也证明这是他们坚信不移的事: 他们曾经亲眼所见. 我不是说他们真的见过复活的耶稣  —  我不在场, 不能肯定他们看见了什么  —  但从历史学者的角度看, 我肯定他们一定看见了一些东西.[8]

李:    “事实上, 波拉·费力信在别处提及: ‘门徒确信自己见过复活的基督, 他们这信念是不需置疑的历史事实, 牢固可靠.’ 我认为事实正是如此, 我也相信有清楚及可信的证据, 证明他们所见到的是复活的耶稣. 不过, 还有三项最基本的事实…”

史:    “好, 请继续, 第三项是什么?”

(C.3)    事实三: 保罗的悔改

李:    “我们从不同的途径知道保罗(原称“大数的扫罗”)本来是教会的敌人, 专门逼迫信徒, 但保罗说他亲自遇见了复活的耶稣, 因而悔改跟从了祂. 换言之, 不论敌友, 都为耶稣复活作见证. 这是很重要的事. 除了保罗自己, 我们还有6个古代世界的作者, 包括: 路加、罗马的革利免、波利卡普、特土良、哥林多的狄奥尼西(或译“狄奥尼斯”, Dionysius)、俄利根, 都说保罗为着信仰不断受苦, 甚至殉道. 再说一遍: 说谎者都是怕死的, 当不成殉道者! 所以可以肯定, 保罗不仅声称见过复活的耶稣, 而且深信不疑.”

史:    “改信别教(改信别的宗教)大有人在, 保罗有何与众不同?”

李:    “基本上, 改信别教的人, 都是听别人劝说而改, 所根据的是二手资料. 保罗可不是这样, 他自称是亲自遇见复活的基督而改变的, 这是根据一手资料而信  —  耶稣亲自向保罗显现(徒9:3-6), 这分别太大了. 你不可能说保罗是耶稣的老朋友, 在耶稣命丧后朝思暮想, 所以产生幻觉. 保罗是最不可能相信耶稣的人, 他那反基督信仰的信念是根深蒂固的, 他坚决认为门徒宣称的弥赛亚(指耶稣是弥赛亚)是假的. 但他从逼害者变为宣道士, 实在要有合理的解释  —  而我相信最好的解释, 就是保罗讲的是真话: 他前往大马色途中遇见复活的耶稣. 如果这是保罗编造出来的话, 他在世上一点好处都尝不到, 所得到的只有受苦和殉道.” (换言之, 既然传讲主复活反要遭受更多逼迫, 保罗又何必编造谎言使自己受苦呢? 若有人指保罗遇见复活主是他自己编造出来的谎言, 那人要先解释为何保罗要做这件“对他非但无益, 反倒有害”的事?)

(C.4)    事实四: 耶稣肉身的兄弟雅各的改变

李:    “第四项基本事实, 是雅各的改变; 雅各是耶稣的兄弟(弟弟).”

史:    “有些人可能很诧异: 耶稣竟然有兄弟?”

李:    “福音书至少提到耶稣有四个兄弟(弟弟): 雅各(James)、约西(Joses, 有古卷作“约瑟”, Joseph)、犹大(Judas)、西门(Simon) (太13:55), 妹妹的名字则没有记下来. 犹大史学家约瑟夫(Josephus)有一段被其他历史学者判断为真实的记载, 说: ‘那称为基督的耶稣, 有个兄弟名叫雅各’.

史:    “我们对雅各有什么认识?”

李:    “第二世纪赫格西普斯(Hegesippus), 称雅各为虔守律法的犹太人. 对我们来说, 更重要的是当耶稣在生时, 雅各不是跟从耶稣的人.”

史:    “何以见得?”

李:    “马可福音与约翰福音都说耶稣的兄弟们没有一个信他. 约翰福音讲的更加特别, 他说耶稣的兄弟们听见人说祂行了神迹, 不但不信祂, 反而当众要耶稣再行一次(约7:1-5)  —  换言之, 是取笑祂!”

史:    “你为什么认定耶稣的兄弟们不信祂, 这事是真的?”

李:    “就是根据所谓的‘丢脸原则’(principle of embarrassment)去衡量, 没有人会编造出令自己丢脸或者失信誉的故事. 在第一世纪, 犹太拉比(rabbi, 即犹太宗教师)若得不到家人支持, 是很尴尬的事.”

史:    “你还有别的证据证明他们的不信吗?”

李:    “细想耶稣在十架上把母亲托付给门徒约翰照顾的一幕: 祂没有把母亲交给兄弟们照顾, 反而把母亲交给他的门徒约翰. 但最自然的做法, 应该是交给自己的兄弟. 这是何解呢? 如果祂肉身的兄弟们是祂的信徒, 母亲自然是交给他们照顾了. 由此可见, 耶稣所有的兄弟都不信祂, 乃是最合理的解释. 耶稣只好把母亲交给属灵的兄弟照顾.

“最重要的一点记在哥林多前书15章: 复活后的耶稣曾向雅各显现, 再一次说明这是很早期的记载, 可靠的特征甚多. 事实上, 这信条可能是雅各传给保罗的. 若是如此, 这项涉及雅各的信条, 就得到雅各本人的确认了. 自从雅各与复活的耶稣相遇之后, 不仅成为基督徒, 更成为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  —  这是使徒行传和加拉太书告诉我们的. 雅各因为耶稣复活, 坚信祂是弥赛亚(Messiah), 甚至甘心殉道, 这是基督徒和非基督徒资料所确证的. 我们在这里又一次看见不信者如何因为亲自遇见了复活的耶稣而悔改归信, 最后更甘心为所信的舍命. 批判学者富勒(Reginald Fuller)认为, 即使我们没有哥林多前书15章的记录, ‘我们也得编造’一个类似的复活显现, 才能够解释雅各的悔改经历, 以及他如何在古代基督信仰的中心  —  耶路撒冷教会  —  牧职所占的席位.”(注: 雅各是耶路撒冷教会的主要领袖之一, 加2:9称之为“教会柱石”)

史:    “为什么直到耶稣死前, 雅各还是不信? 到底耶稣做了什么、或少做了什么, 以致雅各不信?”

李:    “嗯, 我得承认这正是我多年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 老实说, 时至今日, 我还未完全释怀. 如果童女生子是真的, 为何耶稣的兄弟们会不信? 马利亚一定会讲出这事的. 真的, 我真的觉得很难解释. 最近, 我跟一位算是个怀疑派的朋友谈起这事, 他的反应叫我十分出奇. 他说, ‘我就不会管这个了… 如果我有个完美的兄弟, 即使他真的是童女所生, 我也会讨厌他, 不会跟从他!’ 我觉得他的答案颇有趣(这或许在某方面可以解释雅各的情况, 编译者按). 但从历史角度说,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真的不知道.”

史:    “我认为, 如果有个大言不惭的兄弟, 会很尴尬啊.”

李:    “说得好, 我倒没有考虑在同侪间的压力有多大. 同侪会说: ‘你的兄弟自称为神的儿子?! 拜托! 别胡诌吧!’ 雅各一定很尴尬.”

William Lane Craig

史:    “说到底, 雅各的悔改是不是重要的复活见证?”

李:    “这个当然, 专研究复活问题的克雷格(另译“克理格”, William Lane Craig)问道: ‘要怎样才肯相信自己家中的兄弟是上帝?’ 唯一办法, 就是早期信条所说的: 被钉十架的耶稣在复活后亲自向弟弟雅各显现.”

(C.5)    事实五: 耶稣坟墓是空的

李:    “最后一样  —  空坟  —  是基本事实最后一项, 在学者当中的普遍共识性(consensus)虽不及前四项, 但支持证据仍很有力.”

史:    “多有力?”

李:    “哈伯马斯认为75% 的学者确认空坟是历史事实, 比例相当高. 我认为, 只要放下成见, 单凭历史数据来衡量, 空坟是有充足证据支持的. 证据基本上有三条主线: 耶路撒冷因素、敌方佐证、妇女见证.”

史:    “什么是耶路撒冷因素?”

李:    “所指的是耶稣被处决、埋葬, 又被指已经复活等事, 全都在耶路撒冷发生. 事实上, 耶稣被钉之后几个礼拜, 彼得就在城中向群众宣告: ‘神已经叫耶稣复活了! 我们就是这事的见证’(徒2:24-32). 说实在的, 如果耶稣的尸体仍然在坟墓里, 基督信仰绝对不能在耶路撒冷生根发展! 罗马人和犹太人只要跑到坟墓去看看耶稣动也不动的躺在那里, 所有(所谓的)‘误会’马上一扫而空! 可是没有这样的事!

“反之, 连敌人也见证说坟墓是空的  —  反对者只能说是门徒盗墓, 把尸体拿走(太28:11-15). 除了马太福音记载之外, 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与特土良也记载了这事. 问题是: 坟墓中若有尸体的话, 何来盗墓之说? 这就反证了坟墓中没有尸体的事实. 我有个12岁的儿子, 如果他回学校对老师说: ‘我的家课给狗儿吃掉了.’ 他的意思是没有家课交! 耶稣尸体如果仍在墓中, 你就不会说门徒偷走了尸体! 此说乃是间接承认墓中无尸的事实.”

史:    “反对者的反证在历史学者眼中是有力的证据, 对吗?”

李:    “对! 反对耶稣的人也承认耶稣的尸体不在墓中, 除非逼不得已, 他们怎会这样承认呢? 况且, 指称门徒偷尸, 也是难圆之说. 门徒偷尸之后, 竟会甘心为着心知肚明的谎言受尽苦楚, 甚至牺牲性命? 举世学者无一接受这荒谬的讲法. 除此以外, 还有妇女的见证. 几位妇女不仅最先发现墓中无尸, 也是四部福音书均有提及的见证人. 男人的见证比她们来得迟, 且只有两部福音书提及.”

史:    “这又有什么重要性?”

李:    “第一世纪的犹太文化和罗马文化都是贬低妇女的, 她们的见证备受质疑, 比不上男人的见证. 例如犹太人的《塔木德经》(另译《他勒目法典》, Talmud)有这样的话: ‘宁可让律法书的话语被烧掉, 也不将之交付妇人’, 又说‘妇人之证不足取信’. 约瑟夫说: ‘妇女生性轻率大胆, 所作见证不可接受.’ 因此, 有意迷惑人心者, 断不会借妇人之口说墓中无人(太28:1-10; 可16:1-7; 路24:1-11; 约20:1-18). 福音书作者不可能撰写这样的故事. 何必自打嘴巴? 如果他们无中生有, 一定会说最先发现耶稣不在坟墓里的是彼得、约翰, 或亚利马太的约瑟(因为对犹太人而言, 这些男人的见证肯定比女人更容易被接受, 编者按).”

史:    “这也是‘尴尬原则’的一个例子吧?”

李:    “肯定是. 福音书的作者把这些尴尬事件也写进作品, 因为是如实记录, 不管当时的文化是多么不接受妇人的见证. 所以, 在考量过上述三条主线之后, 耶稣不在坟墓里的事实, 是有充分历史证据支持的. 牛津大学(Oxford University)的沃德(或译“瓦德”, William Ward)说, ‘我们所有严格历史证据, 都指出耶稣不在坟墓里. 持相反意见的学者, 当知道自己的意见并非根据符合科学的历史事实, 而是另有原因.’ ”

史:    “但我们要讲清楚: 空坟不等于证明耶稣复活.”

李:    “没错, 但别忘记这只是五项基本事实之一, 且与门徒、保罗、雅各等人所信的吻合: 若是耶稣已经复活, 祂当然不在坟墓里.”

史:    “好吧, 我已经让你列出所有基本事实了, 请作结案陈词吧.”

李:    “先重温一下: 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后不久, 门徒相信他们看到复活的主, 声称主耶稣除了向个别的门徒显现, 也曾向好几班人显现. 众门徒对耶稣复活深信不疑, 他们身心彻底改变, 赴汤蹈火, 死而后已.

“然后, 有两个认定耶稣是假先知的怀疑者, 一个是迫害教会的保罗, 一个是耶稣的兄弟(肉身的弟弟)雅各, 这两人的态度有180度的改变, 皆因遇见了复活的耶稣. 他们因此乐意受苦受害, 宁死也不放弃, 要向人见证耶稣已经复活的事实.

“从耶稣的挚友、敌人、怀疑者口中, 我们都看到有力的见证, 说祂已经复活. 最后, 有力的历史证据说祂不在坟墓里, 就连反对基督信仰的人也承认此事. 祂的尸体去了哪里呢? 如果你问门徒, 他们会说, 耶稣复活了, 他们亲眼看见了. 就这样, 我们审视了有关的资料, 运用了负责任的历史治学方法, 现在要审慎地提出结论了. 我们要问问自己: 最佳的解释是什么? 既能兼顾全部证据, 又不必勉强凑合任何证据的解释是什么? 我的结论是, 证据显示: 耶稣复活了.”

史:    “你认为证据十分充分?”

李:    “绝对充分, 任何其他假设都望尘莫及! 没有别的解释能够顾及所有证据, 因此这结论将来被推翻的可能性甚低. 单以历史研究来说, (论到耶稣复活一事)我认为基督徒的结论言之成理, 令人折服.”

(D)       结语

李康纳其实可以举出更多有关耶稣复活的历史佐证, 但他只集中讲五个“基本事实”, 五个有充足史实材料、并且广被不同派别(包括怀疑派)学者接纳的事实. 史特博写道: “尤叫我喜出望外的, 是他没有拾人牙慧, 复述从本身观点出发的保守派基督徒的高言大智, 却选择从自由派、甚至不信派的学者口中与书中, 找出耶稣复活的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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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特博接着指出, 哈佛大学客座教授赖特(N. T. Wright)在他的700多页著作《耶稣与神的得胜》(Jesus and the Victory of God)中有一段话, 正好为他们的讨论作总结:

倚靠“科学”否定复活, 这条路根本不通. 任何科学家都可以告诉你: 科学只能观察描述常态  —  但耶稣复活根本就不是常态. 身为历史学者, 我的责任是把一切资料搜集整理, 然后作出仔细而朴实的表述: 初期的基督徒相信耶稣从死里复活了, 而他们所说的都是真话.


[1]               “护道”英文是“apologetics”(源自希腊文: apologia {G:627}, 意即“答辩、辩护、辩解”), 多被译作“护教”或“卫道”等. 由于我们的宗旨是要“为真辩护”, 即“生命之”(主耶稣)和“记载之”(圣经), 而非为宗辩护, 所以译之为“护”而非“护”更为贴切. 期望透过“护道战场”专栏, 我们能“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3:15), 向人分诉(徒22:1), 辨明福音(腓1:16) (注: 上述经文的“回答”、“分诉”和“辨明”三词, 在希腊文都是 apologia 一字).

[2]               史特博是耶鲁大学法律学院硕士, 美国著名日报《芝加哥论坛报》(Chicago Tribune)屡获新闻奖的法庭与法事资深记者兼法律版主编, 并在罗斯福大学任教. 他曾是个不信神的怀疑者, 极其藐视和反对基督信仰. 可是他的妻子1979年归信基督后, 生命品行大大改变, 令他不得不重新面对基督信仰的挑战. 他要找出有没有可靠的证据, 证明耶稣是神的儿子. 为了证实圣经的可靠性, 并主耶稣受死和复活的真实性, 他以两年时间访查13位美国著名圣经学者, 向他们提出怀疑派常问的尖锐难题, 企图一举歼灭他所谓“不合理”的基督信仰. 结果, 他发现基督信仰既有历史证据, 更符合理性与科学事实. 在证据确凿、无懈可击的情况下, 他于1981年11月8日, 真诚地认罪悔改, 接受主耶稣基督为他个人的救主. 其后更把探索信仰的旅程逐一写成护道畅销书《重审耶稣》(The Case for Christ, 1998)、《为何说不》(The Case for Faith, 2000)、《为人类寻根》(The Case for a Craetor, 2004), 以及目前最新一本《认识基督: 如何辨别真伪》(The Case for the Real Jesus, 2007).

[3]               编者注: 编者坚信学位和神学院绝非真理的保证和权威, 因世上有许多从著名神学院毕业的闻名神学博士, 竟是不全然相信圣经的“现代主义者”(或称“自由主义者”). 然而, 为了让读者(特别是非信徒)对受访者有些认识(而非高举受访者), 以下列出他的学历和专长: 李康纳(Michael Licona)是研究复活课题的专家. 他的宗教研究硕士论文是以耶稣基督的复活为题, 他在普勒多利亚大学(University of Pretoria)念新约圣经研究时的博士论文, 是以各种历史方法论去衡量耶稣基督复活的见证. 他与哈伯马斯(Gary R. Habermas)合著了2004年得奖书《耶稣复活的理据》, 也为《圣经文学评论》及《24位学者指出科学、考古学、哲学均已证明有神》等学报及书籍撰写文章. 由于对伊斯兰了解甚深, 他写了一本引人入胜的书, 名为《保罗遇上穆罕默德: 基督徒与穆斯林辩论复活》. 他已在超过70间北美洲的大学里演讲过, 也上过数个电视节目为主护道和证道. 从2005年至今, 李康纳出任美国南浸信会北美洲差会护教(护道)与合一布道部, 负责训练领袖, 开发资源, 并担任关乎世界宗教、异端、护道之顾问.

[4]               最初的时候, 写信条(creeds)的目的是为了叫人方便把教义记下, 这本是好的. 可惜的是, 随着时间的过去, 越来越多的信条被立, 而当中又有一些信条是按某些人的神学观而立, 没有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有些甚至抵触圣经其它的经文, 结果就把许多错误带入教会, 例如许多宗派实行婴儿洗礼(为婴孩施洗)不是基于圣经明确的教导(注: 可16:16; 徒2:41; 徒8:37的教导均反对婴儿洗礼), 而是根据1646年的“威斯敏斯特公认信条”(另译“韦敏斯德公认信条”,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1646), 第28章, 第4项所言: “不但真实承认相信并顺服基督者应当受洗, 而且相信之父母的一方或双方的婴孩, 也当受洗”. 赵天恩主编, 《历代教会信条精选》(台湾: 基督徒改革宗翻译社, 2002年修订版), 第153页. 今天教义混乱的原因之一, 就是人以信条取代圣经. 但有者说 林前15:3-7不是信条吗? 我们相信和遵守这信条有错吗? 首先, 我们必须澄清一点, 圣经从未说 林前15:3-7是“信条”(creed), 它是一些学者给它套上去的名词. 事实上, “信条”一词从未出现在圣经中. 其次, 我们相信和遵守 林前15:3-7, 不是因为它是信条, 而是因为它是圣经的话语, 是圣灵默示保罗而写下的圣言. 历代许许多多所谓的“信条”(以及“信经”、“教条”等)都不是圣灵所默示的圣言, 而只是人对圣经教义的简述(故当中有些说得正确, 有些则错误). 简言之, 信条只能作为参考, 绝不能赋予它与圣经同等的权威.

[5]               徒2:30-32: “大卫既是先知, 又晓得神曾向他起誓, 要从他的後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宝座上, 就预先看明这事, 讲论基督复活说: 祂的灵魂不撇在阴间; 祂的肉身也不见朽坏. 这耶稣, 神已经叫祂复活了, 我们都为这事作见证.”

[6]               虽然李康纳的看法与一些学者如华莱士(Daniel B. Wallace)的看法一样, 认为马可福音最后几节(可16:9-20)的经文不是原稿所有的, 但也有不少权威的文本评鉴学家(textual critics, 如Dean John W. Burgon)指出, 这段经文其实是有在原稿的. 请参 2015年4-6月份, 第105期《家信》的“护道战场: 识别真伪基督(四)”的“附录一: 再思约7:53-8:11和 可16:9-20的真实性, 以及学者的看法”.

[7]               Gerd Ludemann, What Really Happened to Jesus? trans. John Bowden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1995), 第80页; 引自《认识基督》, 第113页.

[8]               波拉·费力信这段话是摘自她与澳洲广播公司(ABC, Australian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记者詹宁斯(Peter Jennings)的访谈. 此访谈是一部名为“搜寻耶稣真相”(The Search for Jesus)的纪录片, 于2000年7月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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