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尔文神学的拣选是圣经所谓的拣选?(二)


(文接上期)

(B.2)   正确的理解  —  圣经的拣选

()   关于基督的拣选

()   关于天使的拣选

()   关于以色列的拣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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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会的拣选

我们现在要看的是, 召会在世界未被创立以前, 在基督里已蒙拣选, 成为神属天的子民, 为要得着属天、属灵和永恒的福气. 从以弗所书第1章, 我们清楚看见在圣经中关乎召会被拣选这一奇妙真理. 保罗写道: “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 祂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 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 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 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 无有瑕疵…”(弗1:3-4).

 

特别要注意的是“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 这里不是说我们被拣选, 使我们得以在祂里面(chosen to be in Him), 乃是在祂里面被拣选(chosen in Him). 换言之, 那些在祂里面的人, 是已被拣选了. 这不是指拣选罪人去得救, 乃是得赎的人蒙拣选去承受特别的福气和目的. 我们被拣选, 为要得着什么福气呢?  —  “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 我们被拣选是为了什么目的呢?  —  “在祂里面成为圣洁, 无有瑕疵.”

 

Sir Robert Anderson

安德森爵士(另译“安德逊”, Sir Robert Anderson)论及以弗所书1:4, 说: “既然以弗所书1:4是召会(基督的身体)之‘奥秘’启示的一部分, 其它经文又没有类似的描述, 所以我们可以合理地认为, 这属天的拣选只是单单与现今时代主的属天子民(即召会或基督徒)有关” (引自《约的继承》[The Entail of the Covenant], 第103页).

 

以弗所书1:4中的真理不是指神拣选某些罪人成为基督徒, 祂乃是拣选那些预先被看为基督徒的人. 在圣经中, 拣选从来不与救赎扯上关系. 拣选的真理完全并单单与那些已被赎之人有关, 亦即完全与罪人无关.

 

因此, 我们是在基督里被拣选了. 这个拣选发生在什么时候? 保罗告诉我们, 我们是在神创立世界以前, 在基督里被拣选了(第4节). 再者, 这个拣选有什么目的? 那是要叫我们成为天上的子民(第3节), 为要得着属天、属灵和永恒的福气. 下表将以色列被拣选和召会被拣选作一比较。

 

以色列 召会
1 在亚伯拉罕里被拣选 在基督里被拣选
2 在创世以后被拣选 在创世以前被拣选
3 成为神地上的子民 成为神天上的子民
4 得着地上各样的福气 得着天上各样的福气
5 物质的福气 属灵的福气
6 短暂的福气 永恒的福气

表一: 比较以色列被拣选和召会被拣选

 

思考了基督被神拣选、蒙神选召和喜爱, 我们就可领悟我们蒙拣选的要点. 基督蒙神拣选, 我们在基督里也蒙拣选(第4节). 基督蒙神所爱, 我们在爱子里也得蒙悦纳(第6节).

 

不久前, 福斯特和马斯顿(Forster & Marston)突出这个有关拣选的圣经真理, 很有帮助. 按照以弗所书第1章, 他们指出: “我们在基督里被拣选. 这不是说我们被拣选, 后来被放在基督里; 也不是说神拣选我们悔改, 却留下其他人不悔改! 这表示我们既已悔改并重生, 成为基督的身体, 我们就在祂的拣选上有分了. 祂被拣选, 而我们是在祂里面蒙拣选. 这个当然是神在未有世界以前按自己的先见所订的计划”[1] (见《神在人类历史上的策略》[ God’s Strategy in Human History ], 第97页).

 

霍勒(F. B. Hole)曾撰写以弗所书的注释, 那是早期对这段经文深入研究的著作之一. 他告诉我们: “神在创立世界以前, 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 我们必须留意‘在基督里’这几个字(或它们的同义词)一次又一次地在这一章出现. 从历史角度来看, 我们每一个人若未在基督里, 就都是在亚当里; 但在亚当未受造之前,神早已在基督里看上我们,我们就是根据这点而蒙拣选. 祂的拣选是为要叫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 无有瑕疵.” (引自《以弗所书注释》[ Ephesians ], 第34页)

 

William Kelly

另一个较早期的作者, 凯利(William Kelly)论同一段经文时, 说: “圣徒被拣选为得着天上的福气, 乃是在宇宙被造之先, 世界未被创立以前” (引自《以弗所书注释》[ Ephesians ], 第193页). 凯利这一句话准确地表达有关召会的“拣选”在圣经中的意义和用法  —  “圣徒被拣选为得着天上的福气.”

 

讨论到此, 我们应该把改革宗神学(或译 “归正宗神学”, Reformed theology)所指的拣选和圣经中的拣选区分出来. 本书的立场和论点, 就是要指出这一分别.

  1. 神学(特指加尔文神学)所指的拣选 = 罪人 (sinners)被拣选, 为要着得 (灵魂的)救恩 [2]
  2. 圣经所指的拣选 = 圣徒 (saints)被拣选, 为要得着 (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

 

安德森爵士已指明以上这个分别, 他评论说: “首先, 圣经提及‘神的选民’(God’s elect)一词, 不是单指一个普通事实, 或只是一个目的; 相反, 像‘首生的’(first-born)一样, 它代表一个有尊贵和特权的称号, 只可应用在基督徒身上. 第二, 圣经中有关拣选的主流思想, 尤其在这召会时代(正如‘召会’  —  ekklêsia一词所包含的意义), 是代表等级和特权, 而不是从灭亡中得拯救. 拣选的真理不可迷失在另一个与之相关、但更广泛的真理  —  神的主权之真理 ” (引自《福音与它的职事》[ The Gospel and its Ministry ], 第76页).

 

同样, 菲斯克(或译“费斯奇”, Samuel Fisk)近期亦清楚指出这个分别. 他写道: “预定(predestination)和拣选(election)不是指世上某些人得救或失丧, 相反, 这两个词语是与那些已成为神儿女的人有关, 表明他们享有特权和得着未来的(尊荣)地位; 他们指望神在那些已属祂的人身上运行作工” (引自《拣选和预定》[ Election and Predestination ], 第37页).

 

我们在前一部分(参上期《家信》)已指出, 符类福音(synoptic gospels, 指马太、马可、路加三本福音书)中提及的选民适用于以色列, 而不是召会. 然而, 我们发现在新约书信中提及的选民, 多是指召会. 福音书中的选民可泛指以色列, 书信中的选民可泛指召会. 让我们仔细查看一些经文, 来证明这有用的常规.

 

某些情况下, “选民”(elect)一词是一个集体性的尊贵称号, 被用来代表所有圣徒, 正如在 罗8:33所说: “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或译“神的选民”, KJV: God’s elect)呢?” 请注意, “选民”一词从不用来代表未得救的罪人, 相反, 它只用来代表圣徒. 西3:12可进一步证明圣经给这一词的清楚意义: “你们既是神的选民(KJV: the elect of God), 圣洁蒙爱的人, 就要存怜悯、恩慈、谦虚、温柔、忍耐的心.” 神的选民在这里被形容为圣洁和蒙爱的 (所以肯定不是指未得救的罪人, 编译者按).

 

若有人看着未得救的朋友, 希奇他们是否在选民之内, 这实在是愚昧的想法. 这种想法只证明那人还未真正明白“拣选”(election)的意义. 圣经描述未得救的人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 悖逆之子… 可怒之子”(弗2:1-3). 罪人既是可怒之子, 又怎能被列入圣洁蒙爱的选民当中? (但加尔文神学和归正神学强调, 拣选是指“罪人蒙神拣选而得救”, 拣选是与罪人得救有关, 编译者按)

 

因此, “神的选民”(the elect of God)一词单单适用于信徒, 不是非信徒. 当罪人相信主, 他就得着神选民的地位. 从他转向基督得拯救的那一刻, 他从神而生, 并成为基督身体的一部分, 有份于神的属天之拣选. “到底蒙爱却又未得救的人是否也被列于选民中”这一问题, 常常困扰圣徒的心, 这个疑团只有借着领会圣经中的拣选才可移除. 圣经中关于拣选的真理并不限制在福音(指罪人得蒙救赎)的范围, 因为拣选只适用于圣徒, 而不是罪人. 论到罪人, 约3:16的真理对世上每一个人来说, 不论男女老幼, 最为合适.

 

在 帖前1:4中, 保罗提到“拣选”一词, “被神所爱的弟兄啊, 我知道你们是蒙拣选的(KJV: your election of God),” 我们再次看见这词只用于圣徒身上, 此处是指“给帖撒罗尼迦在父神和主耶稣基督里的召会”(帖前1:1). 经文没有提到所谓“叫人得救或灭亡的绝对定旨”(absolute decrees).[3]

 

在 帖前5:9, 保罗告诉帖撒罗尼迦的信徒: “因为神不是预定我们受刑, 乃是预定我们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 我们又在 帖后2:13读到: “主所爱的弟兄们哪, 我们本该常为你们感谢神, 因为祂从起初拣选了你们, 叫你们因信真道, 又被圣灵感动, 成为圣洁, 能以得救.” 当我们读到这些经节时, 我们必须问: 这里所说的“得救”(救恩)是哪一方面的得救? 是得救以便脱离自己的罪疚, 还是得救以便脱离将来的忿怒呢?[4] 这章经文的主题是大罪人的显露和将来灾难的忿怒. 贝森(另译“班臣”, W. N. Benson)的解释很有帮助, 他正确指出: “这些经文所指的‘得救’(救恩), 是免去灾难的痛苦; 基督再临的应许与活着的圣徒被提, 保证召会的所有信徒都不会经过灾难时期. ‘因信真道’(KJV: belief of the truth), 即神所启示的真道, 特指关于召会的未来, 与全地受审判的真理; 但这真理给了召会重要的保证  —  当审判临到地上时, 召会已经与主同在天上(帖前4:16-17).” (引自《拣选: 对此教义之合乎圣经的解说》[ Election: A Scriptural Exposition of the Doctrine ], 第14页).

 

当保罗写信给提摩太, 谈到他的苦难和监禁时, 说: “所以我为选民(KJV: the elect’s sakes)凡事忍耐, 叫他们也可以得着那在基督耶稣里的救恩(KJV: salvation)和永远的荣耀”(提后2:10). 这里所说的救恩是哪一方面的救恩呢? 它的含意从随后的经文(即 提后2:11-13; 论到神的信实)可见一斑. 为着圣徒(选民)的益处, 保罗愿意忍受苦楚, 使他们(包括他自己)可得着所应许的(至终的)救恩, 就是在基督耶稣里那永远的荣耀. 经文不是说选民得着救恩是有赖保罗为他们受苦, 乃是他盼望他们走完全程, 得着美好的终局. 他渴望帮助他们走完属天的路程, 为他们忍受一切, 至终看见他们稳妥地得着天上的荣耀.

 

保罗写信给提多时, 他问候说: “神的仆人、耶稣基督的使徒保罗, 凭着神选民的信心(KJV: the faith of God’s elect)与敬虔真理的知识…”(多1:1). 保罗在此再次引用这词, 作为所有圣徒的尊贵称号. “神选民的信心”就是对基督的信靠, 使他们能被列在神选民当中, 好像保罗向提多问安所说的: “… 提多, 就是照着我们共信之道(KJV: the common faith)[5]作我真儿子的”(多1:4). 本是犹太人的保罗信服了主, 本是外邦人的提多也信服了主, 他们两人因“共同的信心”(common faith)都成了神的选民, 这对保罗而言是何等大的喜乐啊!

 

上述这些经文教导两个明显的功课. 第一, 选民是指神的选民, 罪人根本不包括在内. 事实上, 主耶稣特别告诉不信的人: “你们不是属神的”(约8:47). 第二, 我们看见选民都有信心, 选民中没有不信的人. 一直以来, 这词只代表圣徒, 不是罪人. 那么, 今世的人怎样成为神的选民之一呢? 保罗继而提醒提多: “神救众人的恩典已经显明出来”(多2:11). 借着神的恩典,任何人都可以靠着亲自信靠基督而成为神的选民, 像保罗和提多, 并其他每一个信徒一样.

 

看过了保罗的书信, 我们可从彼得的书信看到更多这个关于圣徒的尊贵称号. 彼得在第一封信开头时说: “耶稣基督的使徒彼得, 写信给那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亚西亚、庇推尼寄居的, 就是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KJV: Elect), 借着圣灵得成圣洁, 以致顺服耶稣基督, 又蒙祂血所洒的人”(彼前1:1-2). 彼得也提醒信徒们, 他们将要承受天上的产业, 是不能废去, 也是不能衰残的(彼前1:4). 从上下文和犹太人的背景, 我们就可领会彼得为何称收信的人为被拣选的选民.

 

以色列是神所拣选的, 被分别出来, 蒙立约祭牲的血所洒(见 出埃及记第24章). 以色列是一个分别出来、蒙血所洒并蒙拣选的国民, 他们拥有属地的产业. 试想想这些信徒心中所存的疑虑. 他们是否因信主耶稣基督而变得更贫穷呢? 彼得重新坚固他们, 强调他们所得的, 是更丰富、更高超的福气. 他们也是被神分别、蒙血所洒和蒙神拣选的百姓. 这不是神后来想出来的, 而是按着祂的先见(KJV: the foreknowledge)所定下的. 彼得书信的收信人分散在各处, 忍受着地上各样的苦难. 但按着神的先见, 他们是选民; 他们被分别出来, 被圣灵洁净, 为要得着属灵的福气; 他们蒙血所洒, 不是用牛羊祭牲的血, 乃是用耶稣基督的宝血; 他们拥有天上的产业(远胜属地的产业). 因此, 彼得和保罗引用“选民”(elect)一词都是相符一致的, 所传达的都是同样的真理  —  拣选乃是圣徒蒙拣选, 为要得着天上的福气(the choice of saints for heavenly blessedness / blessings).

 

有趣的是, 彼得在书信开头引用这词, 在结尾也使用它. 他告诉收信的信徒们: “在巴比伦与你们同蒙拣选(KJV: elected together)的教会(召会)问你们安”(彼前5:13). 这个拣选不是单单属于彼得的收信人, 它是共同属于各地所有的信徒. 我们要注意, 以色列国在亚伯拉罕里被拣选(是属整体国民性而非个人性的拣选), 为要得着属地的福气. 召会, 就是现今时代的每一个圣徒, 是在基督里被拣选, 为要得着天上的福气. 以色列人并非个别地被神拣选去得产业, 他们所享有的是在亚伯拉罕里的整体国民性拣选. 召会也是如此. 圣经没有教导说个别圣徒被神拣选去得天上的福气, 他们所享有的是在基督里召会蒙拣选的福气.

 

在这方面, 在巴比伦的召会与那些收到彼得书信、分住在各处的圣徒, 都是一同被拣选的.[6] 重点在于拣选是每一个圣徒所共同分享的. 圣徒们就是被拣选的人. 我们的看法若是根据神学(加尔文神学)的解释, 即认为拣选是指个别罪人早已被神拣选去得救恩, 我们就必定会坚持说拣选是指罪人蒙拣选得生命. 然而, 若我们根据圣经的解释, 即圣徒都在基督里蒙拣选得天上的福气, 这样, 我们就会明白和欣赏这个真理  —  拣选其实是所有圣徒在基督里集体地同蒙拣选.

 

彼得在后书力劝圣徒, 要使“所蒙的恩召和拣选(KJV: election)坚定不移”(彼后1:10). 注意这里的次序  —  先是恩召, 后是拣选. 那些回应福音呼召的人尝到神拣选的福气. 恩召是先于拣选的(有趣的是, 启17:14指出同样的次序, 那些与羔羊在一起的圣徒被形容为“蒙召、被选(KJV: chosen)、有忠心的”). 再者, 这里所说的恩召与第3节紧紧相连, “皆因我们认识那用自己荣耀和美德召我们的主”(彼后1:3). 彼得提醒他们, 恩召的目的是荣耀和美德. 他继续说到怎样达到他们蒙恩的目的: 有了信心, 又要加上德行; 有了德行, 又要加上知识; 有了知识, 又要加上节制; 以后又加上忍耐、虔敬、爱弟兄的心和爱众人的心. 他们若充充足足的有这几样, 就不至于在认识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上闲懒不结果子了(彼后1:5-8).

 

他们的恩召和拣选是与“得着荣耀”和“认识基督”有关. 彼得力劝他们努力使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 换言之, 他们要在这些事上殷勤, 免得失去那恩召和拣选所带来的福气和目的. 基本上, 这是对圣徒的劝勉(而非对罪人而言). 如果根据神学(指加尔文主义/归正神学)的解释(即拣选是指罪人被神拣选去得救恩), 经文就失去意义了(因为经文是论到圣徒被神拣选去得荣耀). 再一次, 我们看见这些词字(恩召和拣选)的次序和意义是与其它经文的教导相符一致, 即拣选的真理是单单与圣徒有关(并与罪人无关).

 

每一个信徒都欢喜地知道, 神个别地拯救他, 因为“救恩出于耶和华”. 我们个人得救完全是出于神自己的特权和意旨. 我们与撒该、撒玛利亚妇人、埃堤亚伯的太监、大数的扫罗和其他无数的男女一样, 赞叹我们个人如何蒙恩得救. 不过, 个人蒙恩得救(personal salvation)不是个人蒙神拣选(personal election). 将拣选和得救两件事混为一谈是错误的. 拣选和得救是不可交替使用的两个词. 圣经一致地表明拣选不是为了使人得救, 乃是为使人得享蒙恩得救后的福气和目的. 得救是个人私下的事(personal matter), 拣选则是集体共同的选择(collective choice). 得救是与罪人有关, 拣选则与圣徒有关. “蒙恩得救”把我引进“被神拣选”的行列中. 从我接受神的救恩那一刻开始, 我很快知道自己成为召会的一分子, 得享神属天的拣选. 召会就是那所谓的拣选(故常被称为“被拣选的”或“神的选民”). 按圣经教导, 个人得救是宝贵的真理, 然而神学各派所教导的“个人被拣选”(personal election)和“被摒弃”(reprobation), 却是一套既狭隘又不值得一提的教义.

 

奉主名聚会的作者麦克鲁金(另译“麦格坚”, Robert Mc Clurkin)准确地表明那合乎圣经的拣选之真理: “要谨记, 拣选是‘在基督里’. 直到我们悔改相信, 进到基督面, 我们才算是被列于选民当中. 不要忘记拣选是集体性的(而非个人性的)  —  召会. 只有当个人借着相信基督而进到召会里, 他们才成为神选民的一部分. 拣选不是关于‘要往何处去’  —  天堂或地狱, 而是关于‘要成为什么’, 要完成一个使命, 完成一项任务(参下文的预定).” (引自《拣选与自由意志》[ Election and Freewill ], 第40页).

 

Edward Copleston

拣选的集体性质早被过去一些圣公会的作者所领悟及赏识, 例如科普立斯顿(Edward Copleston)于1821年出版他所写的《必然与预定》(Necessity and Predestination)一书. 他在此书中引述萨姆纳(Sumner)的著作《使徒的传道》(Apostolic Preaching), 并极力争辩说保罗对拣选这一题目所表达的, 不是个人性的拣选(personal election), 而是有关外邦人的拣选. 他亦指出: “希伯来书也没有论及个人性的拣选. 他们(犹太人/希伯来人)常因他们的国民性特权感到自豪, 但希伯来书的作者没有告诉他们说“按着神永恒不变的定旨, 他们从犹太民族整体败坏中, 被个别地拣选出来承受救恩”等等之类的话. 这个教义若是正确的, 或是重要的(加尔文主义和归正神学都如此认为, 编译者按), 我们可合理地推论说, 希伯来书的作者一定会提到上述这个重点(但他并没有提及, 间接证明此教义并不正确, 或不重要).” [编译者注: 论到外邦人被拣选进入真神的召会里, 科普立斯顿也指出随着时间的过去, 外邦人的蒙召和归正已不再是异常的事, 因在比例方面, 越来越多外邦人信主归正, 而信主的犹太人则越来越少, 甚至最后可说召会(意即几乎所有地方的召会)其实只由外邦人组成] (请参考科普立斯顿所著的《必然与预定》[ Necessity and Predestination ], 第177页).

 

从科普立斯顿的语录中, 我们看到他了解到时代的真理, 纵然不很全面. 在过去的时代, 神的拣选是(在亚伯拉罕里)拣选整个以色列国民, 但在现今时代(召会时代), 神的拣选是在基督里拣选召会.

 

我们必须记得, 罪人蒙恩得救是个人性的事, 但论到召会蒙神拣选, 圣经是用“有机体的概念”(organic idea)来表达(注: 这就解释了为何论到拣选的以弗所书第1章在结束时要提到召会是基督的“身体”[弗1:23; 身体是属“有机体的概念”], 表明拣选是关乎整个身体[即召会], 而非个别的信徒[即身体上的个别肢体],编译者按). 尽管如此, 这属天拣选(指召会)的个别成员也可能被称为“蒙拣选的”; 例如 约贰1说: “作长老的写信给蒙拣选的太太(KJV: the elect lady)和她的儿女”; 同一本书第13节: “你那蒙拣选之姊妹(KJV: the elect sister)的儿女都问你安.” 在这些例子中, 这词是用来表达全然尊贵的称号, 并且显然是指信徒, 没有提到蒙拣选是为要得救.

 

预定 (Predestination)

“预定”(predestinate)一词在圣经中的用法, 也与神学的用法不同. 以下是范氏(W. E. Vine)在其所编著的《圣经单词评注字典》(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Bible Words)中所给的定义:

  • 预定(predestinate / Determine; 希腊文: proorizô {G:4309}: 先做记号(to mark out beforehand)、先决定(to determine before)、预先注定(foreordain).

 

按照范氏, 这动词不同于proginôskô {G:42687}(预知, to foreknow ), 后者特指神预知的某些人; 而 proorizô 特指祂预定或注定某些事发生在祂所预知的人身上.

 

保罗在 罗8:29-30说: “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 就预先定下(KJV: did predestinate)效法祂儿子的模样, 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 预先所定下(KJV: did predestinate)的人又召他们来; 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 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布莱索(A. T. Bledsoe)在1800年代评述道: “在这条链中的每一环节都是完美的, 除了那连接首个环节的, ‘在神无条件的定旨下, 蒙拣选得永生’, 而这条链就是缺了这个环节  —  唯一具争论性的环节”(引自《神义论》[A Theodicy], 第323页).

 

布莱索机敏地观察到这条链没有以神永恒不变的定旨(eternal decree)来开始, 连提到它都没有, 而是以神的预知为开始, 对于强调神永恒不变的定旨的改革宗来说, 这样的情况是难以理解的(编译者注: 改革宗神学强调的次序是: 先有神按祂永恒不变的定旨来拣选, 才有其他的事, 最终是得荣耀).[7] 在此, 信徒被预定“效法祂儿子的模样”(罗8:29, 意即变成祂儿子的样式). 请留意, 不是罪人被预定得救恩, 而是祂所预知的圣徒被预定去执行这未来的目的  —  “效法祂儿子的模样”. 按照麦克鲁金, 这蒙“恩召”的人是那些回应福音的普遍呼召之人, 神预定他们效法祂儿子的模样. 他继续说道: “所有人都在福音的呼召下被召, 但只有那些愿意回应呼召的人被神所预定, 不是预定去什么地方(天堂或地狱, 即得救或失丧), 而是预定成为什么  —  成为祂儿子的模样. 在神的旨意下, 他们蒙神所召, 然后被神称义, 最后得着荣耀” (引自《拣选与自由意志》[ Election and Freewill ], 第36页).

 

在 弗1:5, 保罗告诉他的读者说, 神“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 预定(KJV: Having predestinated)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 我们再次看到, 这里没有任何意思是指预定罪人得救. 保罗清楚说明, 这里的目的是要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 再者, 我们在 弗1:11-12读到: “我们也在祂里面得了基业; 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做万事的, 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 叫祂的荣耀从我们这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可以得着称赞.” 这里的上下文表明, 神的预定是要叫祂的荣耀从我们身上得着称赞; 正如万斯(L. M. Vance)正确指出, “从来没有任何未得救的人被预定得着什么”(引自《加尔文主义的另一面》[The Other Side of Calvinism], 第218页).

 

Herbert Lockyer

在以上每一个案例中, “预定”是与神为圣徒预备的未来福气有关. 洛基尔(Herbert Lockyer)的观察很有用: “我们必须记得的事实是, ‘预定’的意思不是神在过去的时代预先决定哪一个人应该得救, 哪一个人不该得救. 圣经并没教导这样的看法. 圣经所教导的是: 预定这一教义是有关信徒的未来. 神已预先决定每一个属神的儿女会‘得儿子的名分’(adoption), 或作基督再来时, 圣徒复活得儿子的地位. 此外, 神也预先决定所有属基督的人, 将会效法祂儿子的模样”(罗8:29; 弗1:5). (引自洛基尔所写的《圣经一切教义》[ All the Doctrines of the Bible ], 第153页)

 

总括而言, 在这召会时代, “拣选”是关于圣徒蒙神所选去得属天福气; “预知”是关于圣徒蒙神预先知道; “预定”是关于神为圣徒预先决定的属天福气. 这是圣经对上述这些题目的教导, 是没有加添任何人的看法下的正确教导. 圣经中从没有所谓“蒙拣选的罪人”(只有蒙拣选的圣徒). 我们将在下期探讨人的神学如何把这些词语错误地应用在罪人身上, 指神预定他们得救或灭亡.

 

 

总结第一章的概要

 

我们开始时观察到我们的主耶稣基督, 祂是神所拣选的仆人, 蒙神所选、蒙神所爱(chosen and beloved, 参 太12:18; 彼前2:4). 我们也注意到一些天使被描述为蒙拣选的天使(提前5:21), 表明他们的等级(rank)和威严(dignity).  接着, 我们也留意到以色列国民在亚伯拉罕里蒙拣选, 成为神属地的百姓, 为要得着属地、属物质和暂时性的福气(赛44:1; 创12:2-3; 15:18-21). 相比之下, 召会是在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蒙拣选, 成为神属天的子民, 为要得着属天、属灵和永恒的福气(弗1:3-4).

 

我们查考了一些被认为“有问题”的经文如罗马书第9章, 并发现保罗是在辩护他所教导的因信称义之伟大教义, 完全没有教导神学所谓的“神从过去的永恒里已拣选一些人(使他们得救)、摒弃一些人(让他们灭亡)”. 正如神有主权选择以撒和雅各去承受约的福气, 照样, 神有主权选择怎样拯救人, 有主权选择拯救谁. 神怎样拯救? 祂借着恩典拯救. 神拯救谁?  祂拯救那些相信的人(罗9:6-18). 若犹太人不服, 反倒要指定神应该拯救谁和怎样拯救, 这是十分荒谬可笑的, 好比陶泥要主宰窑匠, 要吩咐窑匠怎么做(罗9:19-23). 因此, 罗马书第9章的整体论点是: (按神的拯救法)人只能因信称义, 犹太人也是如此.

 

在以弗所书第1章, 我们留意到我们圣徒在神创立世界以前已在基督里被神拣选, 这个拣选只与信徒有关, 与罪人无关. 基督蒙神所选、蒙神所爱, 而召会就在祂蒙神所选所爱的悦纳中被拣选. 在圣经中, 与拣选密切相关的题目如“预知”和“预定”都与救恩无关, 与罪人得救无关, 神并没有预定某些罪人蒙拣选得救, 某些罪人被摈弃灭亡. 在圣经中, “预知”和“预定”只用在圣徒身上, 乃是与他们得福气有关.[8]

(文接下期)


[1]               彼前1:2: “就是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借着圣灵得成圣洁, 以致顺服耶稣基督, 又蒙祂血所洒的人.”

[2]               指灵魂得救, 脱离罪的刑罚, 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3]               根据“威斯敏斯特信条”(或译“韦斯敏斯德信条”, 也简称“西敏信条”,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1646年), 在第3章(论神永远的定旨), 第3项: “按照神的定旨. 为了彰显神的荣耀, 有些人和天使被选定得永生(predestinated unto everlasting life), 其余的被预定受永死(foreordained to everlasting death).” 王瑞珍、张圣佳编译, 《新译西敏信条》(台北: 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 2002年), 第30页.

[4]               论到“得救”, 马唐纳(Wm. MacDonald)指出圣经论及三方面的得救: (1) 过去: 从罪的刑罚 (penalty)得救, 指罪人因信称义; (2) 现在: 从罪的权势 (power)得救, 指信徒成圣; (3) 将来: 从罪的界域 (presence)得救, 指信徒得荣耀. 参2013年10-12月份, 第99期《家信》的“圣经问答”, http://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4/06/圣经中的得救到底是什么意思/ .

[5]               值得留意的是, 多1:1的“信心”(神选民的信心)与 多1:4的“道”(共信之)在希腊原文乃是同一个字, 即 pistis {G:4102}(可指较主观或个人性的信心, 亦可指较客观的信仰、所信的道理), 所以在英文皆译作“faith”.

[6]               作者在文中指出, 英文圣经《钦定本》(AV / KJV)表达不够清楚, 《修定本》(RV)译作“那在巴比伦的她(指召会, RV: She that is in Babylon, elect together…)”则比较准确.

[7]               改革宗神学家李健安在其所著的《救赎论》一书, 列出他所谓的“救恩次序中的九个步骤”, 即: 恩召、重生、信心+悔改(归正)、称义+嗣养、成圣、坚忍、得荣耀. 他在此错误地教导“重生”是发生在“信心”[信主]之前 [注: 现任福音文化中心总干事的李健安是美国威斯敏斯特神学院(或译“西敏神学院”, 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哲学博士, 也是前马来西亚圣经神学院院长, 著有《图解简明圣经预定论》(于2001年出版), 近年来致力于以归正神学为基础推动福音事工.

[8]               上文编译自 John F. Parkinson, The Faith of God’s Elect  (Glasgow: Gospel Tract Publications, 1999), 第28-39页, 也参http://cclw.net/book/sxmdxx/index.html (参第一章(d)项及“以色列被拣选和教会被拣选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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