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尔文神学的拣选是圣经所谓的拣选?(三)


编译者注:  我们在上两期仔细查考有关圣经所谓的拣选, 并看见“拣选”只与信徒(圣徒)有关,  与罪人无关. 基督蒙神所选、蒙神所爱, 而召会就在祂蒙神所选所爱的悦纳中被拣选, 为要得着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 在圣经中, 与拣选密切相关的题目如“预知”和“预定”都只用在圣徒身上, 与圣徒得福气有关, 并与罪人得救无关. 本期, 我们将看到加尔文神学(加尔文主义)的起源和历史, 以及几位影响它成形的著名神学家和历史人物.

 

(文接上期)

(C)   神学所指的拣选

(C.1)   神学对圣经教义的曲解

“黄金何其失光, 纯金何其变色!”(哀4:1; 此乃圣经所谓的“拣选”[election]被神学[theology, 本文专指加尔文神学]曲解后的写照, 编译者按). 圣经告诉我们, 神在亚伯拉罕里拣选了以色列国, 成为地上的选民, 并得着属物质、属地和暂时的福气. 当读到在新约里的召会时, 我们知道神在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 成为祂属天的选民, 并得着属灵、属天和永远的福气. 在这时代, 召会被拣选, 只单单与圣徒有关, 且是论到他们得救后领受神旨意所定的福气.

 

神学(专指加尔文神学)所指的拣选, 却与这相反, 乃是关乎罪人怎样得救或灭亡. 其中的教训是: 被拣选的罪人完全不能选择相信福音, 他们始终会被那不能抗拒的恩典所牵引, 得着信心去相信, 并且他们必须持定信心, 忍耐到底. 基督只为这些被拣选的选民死在十架上, 那些不被拣选的人不能得救, 按照神永恒不变的定旨(God’s eternal decree), 他们至终都要灭亡.

 

这样一来, “拣选”变成了决定个人命运的选择过程. 福音不再是恩典的信息  —  要拯救凡相信的人; 它成了编码的信息(coded message, 意指已事先设定其结果的信息), 使一切蒙拣选者听见后, 都产生无法抗拒的回应. 当我们将这套神学观念套用在约翰福音3:16时, 仿佛是对福音的极大讽刺: “神爱被拣选的世人, 将祂的独生子单单赐给被拣选的人, 叫一切预先被拣选、因着无可抗拒的恩典和所赐的信心而相信祂的, 不至像那些早被预定灭亡的人那样的灭亡, 反得永生, 但他们必须先得着忍耐到底的恩赐.” 这样的看法绝不符合圣经所教导的拣选和预定. 本章的目的, 是简要地追溯这不合圣经的看法之起源.

 

(C.2)   希波的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 公元354-430)

这套神学观念的起源可追溯到罗马天主教之父, 即著名的奥古斯丁(Augustine). 在米兰(Milan)的时候, 奥古斯丁用了一段很长的时间研究新柏拉图论(neo-Platonism), 在安宝斯(Ambrose)的熏陶下, 他宣告归信基督信仰. 公元391年, 他探访非洲北部的城镇希波(Hippo), 在那里被立为祭司(神甫, priest), 并在公元396年成为那里的主教(bishop). 奥古斯丁是一个多产作家, 较闻名的著作有《认罪》(Confessions)和《神的城》(City of God). 他给基督教世界在宗教思想上的深远影响是不可抹煞的. 讽刺的是, 奥古斯丁所遗留下来的, 主要见于两个对立的阵营  —  罗马天主教和改革宗神学. (要进一步了解这题目, 请参阅贝利[Paul A. Bailey]的《极大的讽刺: 揭露无千禧论加尔文学派的罗马天主教根源》[The Supreme Irony: an Exposure of the Roman Catholic Roots of A-Millennial Calvinism] ).

 

许多独特的罗马天主教教义皆来自奥古斯丁的手笔, 包括以下几方面, 就是本特利泰勒(David Bentley-Taylor)在《奥古斯丁: 任性的天才》(Augustine: Wayward Genius, 第232页)所列出来的:

  1. 压制婚内性生活, 只限于生育儿女;
  2. 凡不属他教会(指罗马天主教)的人, 就得不着救恩;
  3. 凡不属他教会的(指罗马天主教), 都被看作罪犯, 要受国家压制;
  4. 以严刑压迫人加入他的教会(罗马天主教);
  5. 未经受洗的婴儿必永远被定罪;
  6. 施行“重生的洗”(baptismal regeneration), 因而把救恩局限于那些在他教会中受洗的人;
  7. 崇拜圣物(veneration of relics);
  8. 教导说马利亚(Mary)是无罪的, 一生都守童贞(没有嫁人, 但事实上, 主耶稣是马利亚第一胎的儿子[太1:25]; 他还有几个兄弟姐妹[太13:55-56; 约7:3-5] ).

 

除了以上所列的几点, 还可加上天主教两个基本上的错误: 神圣主义(sacerdotalism, 赋予天主教的教士们超自然能力)和圣礼主义(sacramentalism, 各样宗教礼仪, 被视为得恩典和救恩的必经之路). 这两个错误成了罗马天主教的教会所宣扬的. 历史学家罗拔士(J. M. Roberts)指出, 奥古斯丁“创立了拉丁基督教(Latin Christianity), 这个教会(即罗马天主教)牢牢的屹立在它所独有的权力上  —  就是只有透过它所施行的圣礼才可通往恩典的源头.” 虽然由奥古斯丁所引出的圣礼神学(sacramental theology)不是我们现在要谈论的, 但读者必须留意其中的错谬, 乃源于许多神学家所抬举的奥古斯丁.

尽管有些人将奥古斯丁加冕, 抬举他到使徒的地位, 但他的作品并非圣经(指完全无误的圣经), 他也不等同于使徒保罗. 奥古斯丁虽有不凡的知识, 但他不过是一个犯了许多严重错误的凡人. 安德森爵士(Sir Robert Anderson)评论奥古斯丁把罗马教会模塑定型, 并说: “在以后的世代中, 罗马教会所教导的种种错误谬论, 其中难以找到一个不是从奥古斯丁的作品孕育出来的.” (引自《圣经或教会》[ The Bible or the Church ], 第53页).

 

在奥古斯丁的生平中, 有两个宗教运动是他极力反对的. 第一, 他反对北非的多纳图派信徒(Donatist)的教会, 因为她拒绝服从天主教会的权势. 奥古斯丁以国力和强权压迫那些属多纳图派的信徒. 他以 路14:23所说的“勉强人进来”, 来维护自己的所作所为. 就这样, 他赋予教会施以酷刑的正式宗教权力, 开了逼迫的先河, 为日后天主教宗教法庭(Inquisition)所施的暴虐开了先例, 甚至后来加尔文(John Calvin)逼害重洗派基督徒(或译“重浸派”, Anabaptists, 他们实行信徒的浸礼, 反对为婴儿施洗),[1] 也都以奥古斯丁所说的为理据. 因着奥古斯丁的学说, 国家成了教会的后盾(成了迫害真信徒的帮凶).

 

奥古斯丁所反对的第二个运动, 是伯拉纠主义(Pelagianism), 其教导是: 只要人愿意效法基督的榜样, 就可以过无罪的生活. 伯拉纠(Pelagius)所教导的概念固然不合圣经,[2] 但奥古斯丁的反应也同样违反圣经. 负责编撰奥古斯丁传记的彼得·布朗(Peter Brown)这样说: “天主教会的存在是为着救赎无助的人类; 只要恩典被施予, 他(奥古斯丁)可安然接受会众得医治的漫长过程. 对奥古斯丁来说, 伯拉纠派的信徒(Pelagians)对人性持乐观的看法, 这会使天主教会和善良的异教徒之间的区别变得模糊不清; 然而, 伯拉纠派的信徒这样做, 不过为了创立那冷冰的清教徒主义(Puritanism), 以此作为基督徒社群的主要法则. 因此, 矛盾的是, 奥古斯丁虽极力强调洗礼(靠天主教的洗礼来得恩典), 看来却主张道德方面的容忍: 因为在天主教会的圈子内, 他可以找到空间去容纳人一连串的过失” (引自《希波的奥古斯丁》[ Augustine of Hippo ], 第350页, 注: 斜体字是笔者加上, 以加强表达).

 

这确定了我们先前所说的, 奥古斯丁对基督信仰所谓的“得救归正”(conversion)和“教会聚会”(church gathering)之见解, 实在是百孔千疮. 为了尝试应对伯拉纠主义, 奥古斯丁靠着逻辑推论, 引进了对神的主权(divine sovereignty)、永恒不变的定旨(eternal decrees)和预定论(predestination)各种极端和不合圣经的见解. 不幸的是, 这些教导后来成为改革宗的主要教义.

 

有件事是很容易被现代的预定论支持者(predestinarians)所忽视的, 就是这些教义是奥古斯丁单纯地按照天主教圣礼而教训的. 奥古斯丁笃信天主教会, 这从他发表的意见清晰可见: “对我来说, 除非是天主教权威所推动的福音, 我一概不信” (引自麦葛福[Alister McGrath]所著的《宗教改革至启蒙运动》[Reformation to Enlightenment], 第132页).

 

我们现在谈论的重点, 是奥古斯丁对改革宗神学的影响. 历史学家把“绝对双重预定论”(absolute double predestination)“归功于奥古斯丁”. 对奥古斯丁来说, 预定是指神原先定意要救某些人而不救其他人. 在《恩典与自由意志》(Grace and Freewill)中, 奥古斯丁辩论说: “神愿意怜悯一些人, 降罪刑罚其他人, 这是按祂自己所定的公平判决, 这点毫无疑问是最公义的.” 本特利泰勒引述《责备和恩典》(Rebuke and Grace)一书, 内中奥古斯丁坚持说: “被预定的人数在未有世界以前已经定好了, ‘不可加增, 不可减少’. 可是, 没有一人能在其一生中确定自己是选民与否, 因为很有可能他没有得着忍耐到底的恩赐.”

 

奥古斯丁对预定的见解, 来自他对神的主权之理解. 人生百事皆由神预先定好了, 由永恒的定旨确立, 完全与人无关. 根据这种分析, 奥古斯丁得出一个结论, 就是罪人不能接受或拒绝福音, 因为这会损害有关“神的主权”之教义. 如果一个罪人会相信福音, 乃是因为神已定旨要他相信. 如果一个罪人拒绝相信, 那是因为神已定旨他不会相信, 也不能相信. 本特利泰勒告诉我们, 当奥古斯丁接触到保罗所说, 神‘愿意万人得救’(提前2:4), 他回答‘万人’(原文作“所有人”)是指“一切被预定的人”. 他坚持说人没有得救, “不是因为人不愿意, 而是神不愿意.” 对奥古斯丁来说, 拣选乃是神选择了某些罪人来相信, 而那些没有蒙神拣选的人, 就得不着信心的恩赐.

 

甚至未受洗的新生婴儿也未被神拣选, 他们未得重生, 要经历第二次的死, 神的震怒常在他们身上. 这可憎的教导(指没受洗的新生婴儿就没被神拣选)是出自奥古斯丁论原罪的教义.[3] 我们从 罗5:12看到亚当起初犯了罪, 死就临到众人, 并且众人承继了他堕落后的罪性. 奥古斯丁误解了这段经文(指错误引申经文的意思), 认为每一个人在亚当里犯了罪, 因此从亚当的原罪, 人出生时就有了罪, 而且各人要各自负责(编译者注: 这是合乎圣经的教导, 诗51:5). 受洗的目的是洗除原罪(编译者注: 这是不合圣经的教导).[4] 如果婴孩未受洗便死去, 他就带着亚当的原罪, 至终永远沉沦(编译者注: 这是违反圣经的教导).[5] 这是奥古斯丁对神不能驳倒的主权之理解.

 

人们常称赞奥古斯丁恢复和加强了保罗对恩典的教导. 然而, 奥古斯丁所理解的恩典是什么呢? 按照奥古斯丁的教导, 恩典先于信心, 而神的预定是给恩典作好准备; 恩典本身是一份捐赠品(donation, 意即神所捐赐的). 只有那些被预定的人, 才能得着这份恩赐(或译“礼物”, gift)  —  相信基督. 奥古斯丁所说的恩典是神将恩惠赐给预先被拣选的人, 透过教会的圣礼促成. 但这绝不是圣经所说的恩典. 论及奥古斯丁所指的恩典, 安德森爵士如此解释说: “因着这套神学论说, 神的主权变成了不公平的偏爱(favouritism); 拣选被贬低成‘不过是脱离神的震怒’而已(但事实上, 拣选是与圣徒得福气有关, 编译者按); 恩典再也不像新约所描述的  —  神行事的原则和对待人类的态度特征, 反而被看作一种神奇力量, 由圣品阶级人员透过施行圣礼来传给蒙神喜悦(特指蒙神拣选)的少数人.” (引自《圣经或教会》, 第50页).

 

奥古斯丁所理解的恩典是神的恩惠, 临到那本不配得到的人身上(undeserved favour of God). 这看法若到此为此还是正确的. 但他将恩典的范围缩窄, 变成神给个人的一份无法抗拒之礼物. 恩典只局限于蒙神拣选的人, 那些预定灭亡的人就得不着. 奥古斯丁没有掌握到, 恩典是神在这福音时代对待世人的根基和原则. 审判暂被搁置, 由恩典作王(罗5:21). 因着各各他(主在十架上流血赎罪), 神的宝座在这世代不是审判的宝座, 而是施恩的宝座. 在福音书中, 救恩是白白赐给所有人的. 事实上, 神向人所怀的意念全是恩典, 并且神的灵站在罪人那边提供帮助. 奥古斯丁把恩典解释为神给预先被拣选的人那无法抗拒的牵引(引领他们信主得救); 反观圣经中保罗所传的神恩典的福音, 乃是指神现今不施行审判, 却向所有人施恩, 白白赦免凡相信福音的人(徒17:30). 奥古斯丁所没有掌握到的, 乃是这关乎全人类的福音. 奥古斯丁所理解的恩典实在狭窄, 且枷琐重重; 相反, 神的恩典其实是无可限量, 白白赐予的.

 

事实上, 奥古斯丁对“恩典”的了解方面有欠全面, 看得不够完整全面, 因此, 他对“预定”的理解也出了问题. 麦葛福(Alister McGrath)准确地看出“奥古斯丁对恩典的片面理解, 需加以阐释. 既然人类不能救自己, 并且神只将恩典赐给一些人(不是所有人), 那么神应该是已预先拣选那些祂要拯救的人. 根据这概念的提示(hints), 奥古斯丁发展出一套预定论的教义, 声称‘预定’(predestination)一词指神原先决定了要拯救某些人而不救其他人. 奥古斯丁这一方面的想法, 不被许多与他同期的人所接受, 何况在他以后的人.”(引自《基督教神学介绍》[ Christian Theology, an Introduction ], 第23页).

 

David Bentley-Taylor

本特利泰勒强调奥古斯丁在性情上是个极端的人, 他将真理推到极限, 甚至超出了极限. 并且, 他本身的天赋使他的教训甚具权威性. 泰勒明智地观察到: “要求基督徒承认不是他们拣选了基督, 而是基督拣选了他们, 这是一回事; 但将救恩全归功于神的恩典, 人被定罪是因神收回恩典, 则是另一回事. 换句话说, 神是无所不知、在创世之前早已知道谁会相信基督, 谁不会相信, 这是一回事; 但讲说神已预先将人类的命运决定好了, 叫少数人得福, 大多数人永远受苦, 且是完全公平的, 这又是另一回事了.” (引自《任性的天才奥古斯丁》[ Augustine: Wayward Genius ], 第232页)

 

我们在前一章提到(参上期的《家信》), 圣经中的 “预定”全是关乎信徒的将来或未来. 把预定看成神决定好了个人永远的命运, 这看法绝非出自圣经, 而是出于奥古斯丁. 奥古斯丁的神学观点错误繁多, 后期重现在改革派神学中, 其中包括绝对双重预定、不可抗拒的恩典和忍耐到底. 在未结束关于奥古斯丁的讨论之前, 让我们再看安德森爵士的几句话: “我必须重申, 拣选的真理如同圣经所启示的, 是神恩典的启示之冠; 相反, 奥古斯丁所说的拣选, 则否定了神恩典的卓越.” (引自《约的继承》[ The Entail of the Covenant ], 第104页).

 

 

(C.3)    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 1509-1564)

加尔文是第二代的改革者. 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在因信称义方面得了重大发现, 福音的光开始照向中世纪基督教界的黑暗中. 奥古斯丁认为称义是信徒一生持续经历的过程, 马丁路德却发现称义是一次性的经历, 而不是一个过程. 对马丁路德来说, 从罪人相信基督那一刻, 他就被神称义了. 但在1545年召开的会议中, 特伦特会议(Council of Trent)确立奥古斯丁的看法, 就是称义是人性不断更新的过程. 马丁路德反对这点, 他认为福音的核心真理是个人白白得恩, 就是从他相信那一刻开始, 就牢牢得着. 信徒在神面前的地位从“被定罪”变为“被称义”. 称义的基础全靠恩典, 也借着信, 无需经过教会或圣礼的促成.

 

马丁路德继而挑战整个圣礼神学的正确及有效性. 根据他的传记著述者贝恩顿(Roland Bainton)所言, 马丁路德认为“罗马天主教的虚伪, 完全基于使圣礼作为得恩的唯一管道, 以及只有圣职人员才能主持圣礼. 如果废除圣礼主义, 圣职人员体制(sacerdotalism)也随之垮台.” (引自《我站在这里》[ Here I Stand ], 第137页).

 

第一代的宗教改革者强调称义的教义, 第二代却将重点转移到拣选的主题. 路德所提的福音真理是靠恩被称义; 后期的宗教改革者的主题乃是靠恩被拣选. 这个重点上的转变起源于日内瓦的加尔文.

 

加尔文对改革宗思想上的主要贡献, 可见于他在1536年在巴赛(Basel)出版的《基督教要义》(The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一书中. 他在此书中正式将自己的信仰给系统化. 在1536至1599年间, 这著作最少以51个不同语言的版本发行, 包括拉丁文、法文、意大利文、荷兰文、英文、德文和西班牙文. 麦葛福告诉我们“加尔文影响他同期的人, 主要是靠那陆续出版的《基督教要义》一书.” (引自《约翰加尔文的一生》[ A Life of John Calvin ], 第140页).

 

John Calvin

加尔文将《基督教要义》分成四大部分:

  • 认识创造的神 —  创造和庇佑
  • 认识救赎的主, 在基督里 —  罪和救赎
  • 得着基督恩典的途径 —  信心、更新、称义和预定
  • 神帮助我们的外在方法 —  教会及圣礼

 

加尔文有许多地方令人敬佩. 事实上, 这位伟大的宗教改革者对圣经真理的热忱是令人难以忘怀的. 然而, 他最大错误是他极度崇拜奥古斯丁. 安德森爵士这样说: “从正面来看, 加尔文派福音既真实又合符圣经. 加尔文对真理的领会虽超过了现代‘加尔文学说’, 但其学说却被拉丁教父的神学观所规限了, 尤其局限于奥古斯丁, 此人没掌握到关乎恩典的伟大启示.” (引自《救赎的真理》[ Redemption Truths ], 第163页).

 

奥古斯丁对加尔文的影响可见于加尔文对恩典和拣选的理解, 参看《基督教要义》, 第三卷, 第12部, 第21章, 题为“永恒的拣选”(Eternal Election). 奥古斯丁说: 神的永恒拣选已预定了某些人得救, 其他人灭亡. 加尔文宣称: “我们察见神恩典的流露, 不是随随便便拯救人, 祂只拯救某些人, 弃绝其他人.”(引自《基督教要义》, 第213页). 有人宣称加尔文没有教导双重预定, 但以下的引句显示他全面支持奥古斯丁对拣选的看法: “… 圣经清楚证明神借着祂永恒不变的定旨, 一次(或译“一劳永逸地”, once and for all)决定了哪些人得救, 哪些人灭亡. 选民的决定乃基于祂的怜悯, 不在乎人是否配得. 同样, 凭着祂那完全与深不可测的审判, 叫所有被注定灭亡的人都与永生隔绝. 谈到选民, 神的呼召和称义是得蒙拣选的证据, 将来在荣耀中得以完全. 不信的人不能认识祂的名, 无法被圣灵分别成圣, 这是他将来遭神审判的预兆.” (引自《基督教要义》, 第216页).

 

按加尔文所说, 预定论的道理解释了为什么有些人对福音作出回应, 而其他人却没有. 圣经没有提供此问题的答案. 我们必须承认此题目超出了圣经所启示的, 更超出了人提问的范围. 圣经所启示的, 就是神将永生赐给“凡相信的人”(启22:17), 神也拒绝那些“不肯到我(主耶稣)这里来得生命”之人(约5:40). 然而, 我们无法解释为何某些人相信而其他人不信, 况且我们没有必要解释; 我们必须把答案留给神. 救恩是出于主、属乎主的, 其中许多深处是我们无法测量的. 加尔文错误地以预定论的教义来解释“各人反应不同”之奥秘, 结果产生错误的道理. 我们重申, 圣经所说的预定, 只是关乎信徒的将来, 并与决定各人永远的命运无关. 圣经中的拣选是关乎圣徒被拣选得属天福气, 而不是神预先拣选罪人得救恩. 加尔文在预定和拣选两方面的看法, 都是出于奥古斯丁而不是根据圣经.

 

加尔文没有划分以色列和召会(教会)的区别, 把两者混为一谈. 他缺少了符合圣经的时代观点(dispensational view),[6] 以致引出圣约神学(或译“盟约神学”, covenant theology)的观念, 从中带出一套新的理据去为婴儿施洗. 波格(Willem Balke)解释: “对加尔文来说, 圣约的教义为婴儿洗礼立下极具决定性的重要基础. 他在《基督教要义》里全面发展这套观念, 推论的路线完全集中在圣约概念上. 他错误地推论, 由于神的约在旧约和新约基本上是一样的(但其实不然), 故此在新约中的儿女以及在旧约中的儿女都该接受圣礼, 为的是表明被接纳到神的圣约中.” (引自《加尔文与重洗派信徒的激进分子》[ Calvin and the Anabaptist Radicals ], 第221页).

 

加尔文认为五旬节当日3千人被圣灵感动悔改归主(徒2:41), 和埃提阿伯太监的受洗事件(徒8:27-39)皆属特殊情况. 为了证明为婴儿施洗是合理的, 他引用旧约, 并采用类比(analogy)来辩论. 我们引述加尔文自己的话: “但我们现在必须注意, 当一个人蒙神接纳, 进入忠信者(指信徒)的交通里, 救恩的应许不单是给他的, 也是给他儿女的, 因为经上说‘我(神)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创17:7). 因此, 一个人若自幼未被接纳进入神的约中, 他是教外人, 直到救恩的道理引领他相信和悔改, 他的后裔也成为教会的一分子. 为这缘故, 信徒的婴孩要凭借此约受洗, 跟他们的父亲和祖父一样, 这是为他们本身益处着想.” (引自加尔文的《反对重洗派和自由派的论述》[ Treatises against the Anabaptists and against the Libertines ], 第46页). 这样, 加尔文重蹈奥古斯丁的覆辙, 没有看出以色列和召会的区别, 也没有看出旧约割礼和新约洗礼的分别.

 

加尔文许多其他见解都是来自奥古斯丁. 历史学家慕雷特(Michael Mullett)指出: “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的篇幅及深度随他一生不断增长, 逐渐变成奥古斯丁信条的翻版.” (引自慕雷特所著的《加尔文》[ Calvin ], 第21页). 简之, 加尔文的看法深受奥古斯丁大大熏染, 以下是一些例子:

  1. 在永恒的过去, 神为所有人作了“绝对双重的预定”(absolute double predestination);
  2. 拣选(election), 意即拣选罪人得救或灭亡;
  3. 恩典(grace), 意指神赐给被拣选的罪人一份不可抗拒的恩赐(或作“礼物”, gift);
  4. 无千禧年论(amillennialism), 以灵意解经来否定基督会再来到地上作王一千年.

 

奥古斯丁对神主权的看法, 反映在加尔文一切的神学理论中. 像奥古斯丁一样, 加尔文相信神在亘古以前早已预先决定一切人的反应和命运. 他认为人完全堕落败坏的己意, 不能向福音作出适当的回应, 所以神必须强行牵引罪人, 导致祂要预先拣选一些人得恩典以致得救, 其他人得不到恩典以致灭亡. 透过《基督教要义》广泛的流传, 加尔文确定了奥古斯丁的神学得以延续, 并对西方基督教宗教思想留下深远的影响.

 

 

(C.4)    从加尔文到加尔文主义

(From Calvin to Calvinism)

1564年, 加尔文逝世. 伯撒(或译“比萨”, Theodore Beza, 1519-1605)接任成为日内瓦学院(Genevan Academy)的院长. 伯撒给预定论重新定位, 成为神学系统的重点, 后来发展成加尔文主义(Calvinism, 加尔文学说). 加尔文自己会否认同后期出现的加尔文主义? 我们把这个问题留给加尔文学者来分析吧, 我们不必为此费神. 然而, 我们所关注的乃是伯撒用来重整及维护这套学说的新方法.

 

麦葛福说道: “加尔文在某程度上质疑推理分析(reason)的真确性, 但现在推理分析成了助手… 许多加尔文主义的作者转投后期文艺复兴的著作方式, 希望从中让大家知道他们的神学理论是建基于更稳固的合理基础” (引自《约翰·加尔文的一生》[ A Life of John Calvin ], 第213页). 他们所倚赖的新方法不是归回圣经, 而是转向亚里士多德(Aristotle, 主前384-322年).[7] 根据麦葛福, 这个方法有四个特点: “第一, 基督徒神学可被视为一套推理贯彻和可辩证的系统学说, 建基于已知的公理上(known axioms), 用三段论演译法而成(syllogistic deductions). 第二, 人的理性分析(human reason)在开拓和辩证基督徒神学上尤为重要. 第三, 一般都认同神学是建基于亚里士多德派哲学, 尤其是亚里士多德对方法本质(nature of method)的独到见解; 后期的改革宗作家该被称为哲学家, 而不是圣经神学家. 第四, 神学是关乎抽象推理和探索性的问题, 尤其是关于神的本性、祂向人类所怀的旨意和创造, 以及最重要的教义  —  预定论.”

 

利用这种演绎推论的逻辑(deductive logic)和连锁推理的分析(chain reasoning), 所得出的结论超出了圣经实际上所说的. 伯撒(Beza)和他的学院将“绝对预定论”放在他们系统学说的中心, 并辩论说合乎逻辑的结论是有限的救赎(limited atonement). 本书所辩论的, 就是亚里士多德所教导的演绎推论的三段论逻辑(deductive syllogistic logic)是一套完全不适合用来解经的方法. 我们在下一章会再详细探讨这题目(参下期《家信》的文章).

 

再者, 经院哲学(Scholasticism)是中世纪时期天主教尝试将罗马和希腊学说与基督信仰综合起来所用的名称. 罗马天主教中最具影响力的经院哲学家是阿奎那(Thomas Aquinas). 这个出自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Plato, 主前427-347年)的运动于15世纪渐告衰落. 虽然如此, 阿奎那的学说继续成为罗马天主教教士受训的主要内容, 直到20世纪中期. 不过, 本书所要研究的是其创始来源, 尤其在17世纪经院哲学的更正教(Protestant)版本是怎样出现的. 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被应用在圣经上, 产生了各种有系统的更正教神学(Protestant theologies). 结果是“更正教神学家, 特别是加尔文派人士, 可利用这学术研究法来进行那超越圣经经文的探究, 进到更正教神学的纷繁复杂和含蓄之处, 尤其是谈到神的拣选和旨意” (摘于Walter A. Elwell所著的《简明福音派神学辞典》[ The Concise Evangelical Dictionary of Theology ]中的条目  —  “经院哲学, 更正教”; 斜体字是笔者加上以加强表达)

 

这种倾向是超出了圣经经文所要表达的正意, 是改革宗神学(归正神学)最大的错谬和弱点. 关于更正教的经院哲学, 比尔德(Charles Beard, 1874-1948; 美国历史学家)这样说: “一套具学术性的神学系统再次出现了, 它以学术性方法发展成学术性形式, 其后果绝对不逊于改革宗所推翻的, 并埋没了圣经, 摧毁了教会的生命.” (引自比尔德所写的《希伯特讲义1883》[ The Hibbert Lectures 1883 ], 第293页).

 

教会历史学家莫斯海姆(Johann Lorenz  Mosheim, 1694-1755; 德国路德会的教会历史学家)评论在加尔文去世后出现的经院哲学: “但过了不久, 亚里士多德式经院哲学广泛流传, 甚至渗入了神学界; 观其粗俗字句, 冗长疑句, 界线模糊, 空洞无文, 其实是到处一片荒芜, 荆棘处处, 叫人毛骨悚然.” (引自《教会历史》[ Ecclesiastical History ], 第680页)

 

加尔文主义所看重的一个观念是“有限的救赎”(limited atonement), 首先由奥拜斯(Orbais)的戈特沙尔克(Gottschalk; 拉丁文: Godescalc, 主后808-867年左右)所定位, 他是第9世纪的本笃会(Benedictine)僧侣.[8] 根据已发展的双重预定论, 他辩称有限的救赎在逻辑上是必需的. 麦葛福说: “戈特沙尔克所追寻的是冰冷的逻辑, 他强调神预先拣选某些人永远沉沦, 因此, 说基督为这些人死是不恰当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 祂就徒然死了, 因为他们的命运根本没有受到影响. 戈特沙尔克倡议基督只为选民而死. 第9世纪的作家大多数不同意这个看法. 然而, 在后期的加尔文主义里, 这个论调又重新浮现.” (引自《约翰·加尔文的一生》, 第215页)

 

戈特沙尔克坚持他对“有限的救赎”和“神永恒不变的定旨”所持的见解, 是真正出于他最喜欢的作者奥古斯丁. 莫斯海姆告诉我们, 戈特沙尔克曾被判鞭刑、监禁和终身剥夺发言权, 并在大约公元869年死于奥特维莱尔(Hautvilliers)的寺院监狱中. 当时他牢守“自己所存的热切, 直到最后一口气.” (引自《教会历史》, 第314页). 伯撒和他的学派采纳了“有限的救赎”这套教义, 作为他们神学系统的主要公理.

 

 

(C.5)    亚米纽斯主义(Arminianism)

伯撒对预定论和“有限的救赎”持极端见解, 导致加尔文主义的分裂. 亚米纽斯(Jacobus Arminius, 1560-1609)率先违抗伯撒的看法. 加尔文派人士认为, 神拣选某些罪人得救恩, 预知他们无法抗拒祂的定旨, 必然悔改和相信. 亚米纽斯派人士则认为, 神预先知道谁会自愿悔改和相信, 于是拣选他们. 由此可见, 两派均同时表明蒙拣选是指得着救恩. 加尔文派人士认为蒙拣选得救恩是无条件及完全出于神主权的选择. 亚米纽斯派人士则认为神拣选人得救恩是有条件的, 是基于个人的选择.

 

我们必须在此作出关键性的评论. 加尔文和亚米纽斯两派在关乎拣选的圣经真理上, 都出了偏差. 第一, 没有一派能分辨神拣选以色列作地上子民和拣选召会作天上子民的分别. 第二, 两派皆忽略了一个重点, 就是圣经中的拣选, 与拣选罪人得救完全无关, 因为拣选只关乎圣徒得天上福分. 贝森(W. N. Benson)精确地解释了这个真理: “正如我们已经表明的… 神按着与亚伯拉罕和祖先所立的应许, 使以色列国得着地上的福气. 在神管教治理以色列的这段期间, 召会形成. 神拣选召会不是为要使她得着救恩与称义, 乃是为要使她得着福气, 而神拣选以色列也是如此. 二者不同的地方是, 以色列要得地上的福气, 召会却要得属天的荣耀和福气.” (引自《拣选: 圣经对此教义的解说》[ Election, A Scriptural Exposition of the Doctrine ], 第10页). 以下总结了各方不同的立场:

  1. 加尔文派所指的拣选: 神无条件的拣选个别罪人得救恩, 全根据神的定旨, 使他们不能抗拒, 必须相信基督.
  2. 亚米纽斯派所指的拣选: 神拣选个别罪人得救恩, 乃是根据他们自由地选择相信基督, 而神预先知道他们的选择.
  3. 圣经中的拣选: 神拣选在基督里的召会得天上的福气.

 

亚米纽斯发现要用正确方法解释圣经的重要性, 此举是值得赞许的. 他宣称加尔文派的方法是错谬的, 因它属于演绎法(推论法, deductive)和综合法(synthetic).[9] 亚米纽斯说正确的方法是归纳法(inductive)和分析法(analytic). 再一次引用麦葛福所说的: “根据亚米纽斯所说, 伯撒以预定来解释神学的手法是出于一种演绎性和综合性的方法; 他辩说, 正确的方法是归纳和分析… 在伯撒的影响下, 亚里士多德派的三段论逻辑成了日内瓦神学院(Genevan Academy)课程重要的内容.”(引自《约翰·加尔文的一生》, 第216页). 亚米纽斯虽有自己的错误, 但他所观察和研究圣经的方法是十分接近圣经的真理.

 

可惜的是, 亚米纽斯的学说也有错误, 其中最严重的是, 他认为一个基督徒可以再次失落, 至终永远沉沦. 然而, 亚米纽斯和他的支持者(称为“抗议者”, Remonstrants)与加尔文派的主流见解的分别是: 加尔文派坚持基督的死能满足所有人的需要, 足能拯救一切相信的人, 而神已预定谁将会是那些选择相信的人. 然而, 那被称为“抗议者”的人士则认为, 每一个人皆可以向神选择要或不要(换言之, 神没有预先决定谁会选择信主得救); 但加尔文派人士的看法与奥古斯丁一样, 认为选择权全在于神, 是神决定要或不要拯救那人. 两者的立场显然大不相同, 势不两立.

 

 

(C.6)    多特会议(The Synod of Dort)

多特会议于1618至1619年间举行, 为要协调各方的分歧. 结果, 加尔文派大获胜利, 根据历史学家所记载, 那称为“抗议派”的人士不获准入席. 从多特会议开始, 制定了加尔文主义的五大要点, 以其英文五个首字母缩写成TULIP:

  1. Total depravity (完全的败坏)
  2. Unconditional election (无条件的拣选)
  3. Limited atonement (有限的救赎)
  4. Irresistible grace (不能抗拒的恩典)
  5.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圣徒的坚忍, 或作: 圣徒永得保守)

 

上述这个系统的教义也被称为“恩典的教义”(doctrines of grace), 成为改革宗神学的主要公理. 我们将在下一章(下期)考究此神学教义.

 

为了略知多特会议的取向, 我们引述多特信经(The Canons of Dort, 1618)的第一部分: “关于神的预定”, 第15及16节: “神圣的圣经显示明确的证据, 并向我们展示那永恒恩典的拣选, 不是所有人都蒙拣选, 只有某些人被拣选, 其他人都从神永恒不变的定旨中被恩典越过(passed by, 可指“摈弃”[reprobation] ); 对于这点, 神基于自己的主权, 按自己那难以理解却是绝对公义、纯全、可喜悦的旨意, 已经定意让他们留在痛苦里, 因他们任意妄为, 不愿相信、悔改接受救恩. 神容许他们随己意行, 至少宣明祂的公平, 决定谁被定罪, 永远灭亡, 不只是因他们不信, 也因他们所犯的一切罪. 此乃摈弃的定旨(decree of reprobation)… 若有人还未经历在基督里享有活泼的信心、灵魂的确据、良心上的平安、满有热忱的顺服, 并借基督荣耀神, 就是神要施恩在我们身上的一切, 他们不必惊讶关于被神摈弃, 或被列在被摈弃的人当中. 相反, 他们要竭力忍耐作工, 存着谦卑的心, 热切渴慕等候更丰盛之恩典出现的时刻.”

 

神恩典的福音变成了“奥古斯丁教义之主权的福音”(gospel of Augustinian sovereignty), 神向人所施的恩典被铁一般永恒不变的定旨所取代. 与此同时, 圣经中的拣选和预定几乎如烟消散得无影无踪.

 

 

(C.7)    自多特会议到如今

不久, 加尔文主义的五大要点成为了正统宗教的基石(深刻影响过后的教会信条). 威斯敏斯特公认信条(另译“韦敏斯德信仰声明”,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1648)成了长老会的权威教义. 浸信会大部分采纳伦敦第二公认信条(Second London Confession, 1677), 它与威斯敏斯特公认信条的分别只在于传道学(ecclesiology). 按照肯德尔(R. T. Kendall)所说: “改革宗的众教会一般上根据比利时信条(Belgic Confession, 1561)及通过多特会议(Synod of Dort, 1618-1619)来开始他们的神学发展. 简而言之, 许多西方更正教团体在某程度上依据威斯敏斯特公认信条或多特会议来作他们的神学基础.” (引自肯德尔[R.T. Kendall]所著的《加尔文与英国加尔文主义至1649年》[ Calvin and English Calvinism to 1649 ], 第2页)

 

威斯敏斯特公认信条中, 奥古斯丁的影子随处可见. 在第3章题为“神永恒不变的定旨”(Of God’s Eternal Decree), 我们读到“按照神的定旨, 为了彰显神的荣耀, 有些人和天使被选定得永生; 其他的被预定受永死. 神如此选定和预定这些天使和人, 都是出于祂特定和确定的计划; 而且他们的数目是确定的, 不可增, 也不可减.” (第3章, 第三和第四段). 这套神学的中心点乃是奥古斯丁对神永恒定旨的理解.

 

到了18世纪, 福音复兴, 却出现传道家之间的紧张纠纷, 如佐治·怀特菲(George Whitefield)和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分别以奥古斯丁和亚米纽斯的神学思想为依据. 从1600年代直到现今, 系统神学理论不断涌现, 多是源于加尔文主义五大要点的教理, 并以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来支持或辩护. 当我们来到21世纪, 加尔文主义五大要点的假设仍然大量出现在福音派的文学著作里. 像进化论一般渗透所有自然科学书籍内, 改革宗神学(归正神学)也照样在福音书籍、释经书、系统神学研究和圣经字典中, 成了主流思想. 奥古斯丁的观念和亚里士多德的逻辑仍然活在加尔文主义的五大要点中, 以各种各样的形式来表达.

 

近期又出现另一派思想, 就是德籍新正统神学家巴特(Karl Barth, 1886-1966). 巴特辩称加尔文的教义学说不合圣经, 并说“耶稣基督是被拣选的那一位, 要显出神无条件的选择帮助每一个人, 也与他们同在.” (引自哈维[Van A. Harvey]所著的《神学词汇手册》[ A Handbook of Theological Terms ], 第77页).[10] 但这也不是圣经中的拣选. 圣经没有教导说神选择与所有人同在. 巴特完全抹煞了一点, 就是拣选和预定是专属于圣徒的真理(只与圣徒得福气有关).[11]

 

我们已简略看过历史上各种关乎拣选的观念, 读者应该谨慎各派神学的教义, 不论出自奥古斯丁、加尔文、亚米纽斯或是巴特, 都不是完全合乎圣经, 所以我们不可把它们所教导的拣选当作圣经的拣选.

 

本章的目的是要追溯神学(特指加尔文神学)所指的拣选之起源. 圣经中的预定和拣选, 原本只关乎圣徒他们在基督里的福气, 却已被改革宗神学(归正神学)曲解成“神预先决定拣选某人得生命或灭亡”. 这套与圣经相违的看法最先被奥古斯丁所提倡, 继而被加尔文所采用, 后又由伯撒和他的学院延伸出去, 超越圣经所教导的. 在下一章, 我们会逐一探讨加尔文主义五大要点的内容和逻辑(请参下期的《家信》).

 

 

(C.8)   第二章总结

我们注意到圣经中的拣选被人误解, 从希波的奥古斯丁开始; 他没有看清圣经的拣选是指拣选圣徒得福气. 他教导说: 神选定人永远得救或永远灭亡. 奥古斯丁误解了恩典, 以为它是神赐给被拣选之人的恩赐, 不能被那人抗拒, 而其他不蒙拣选的人则无法获得. 他没有掌握到恩典作王是普世性的(可以临到任何愿意接受者).

 

我们也留意到奥古斯丁发扬了神圣主义(sacerdotalism)和圣礼主义(sacramentalism), 给罗马天主教定了现今的模式. 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Institutes)谈到预定和拣选两方面, 皆根据奥古斯丁的错谬概念. 继加尔文之后, 伯撒又将改革宗的重点从靠恩被称义转移到靠恩被拣选. 伯撒和他的学院发展并维护他们这方面的神学系统, 根据亚里士多德那演绎推论的逻辑来解释圣经和制定教义.

 

后来, 加尔文主义者当中出现争辩. 伯撒所采用的内容和方法受到亚米纽斯所挑战. 多特会议本为双方交换意见以进行讨论, 但加尔文派人士不论是靠公平或采取恶劣手段, 却大胜亚米纽斯派人士. 结果, 加尔文主义五大要点成了多特会议的宣言, 成了多特信经中的要点. 这套神学渗入了许多基督徒作者的思想, 直到如今. 事实上, 改革宗神学的影响深远, 甚至许多敬虔基督徒也没察觉到他们某些神学的假设和前提, 是出于奥古斯丁或亚里士多德, 而非出于圣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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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巴特与加尔文主义

著名的瑞士神学家巴特(Barth)受到加尔文(John Calvin)及其他改革家影响, 所以他强调神的至高主权与超越性. 对巴特而言, 神全然是“截然不同的另一位”(wholly Other), 人只有透过神的自我揭示, 才能认识神. 虽然巴特采用加尔文的术语(指专门用语), 但他对这些术语有不同诠释. 在解释“拣选”(election)时, 巴特强调对基督的拣选, 而不是对人的拣选. 他认为基督是拣选者, 也是被拣选的(注: 这是所谓“辩证神学”的例子, 辩证的主题是以对立方式加以陈述). 巴特认为基督拣选每一个人, 神在祂的恩典里拣选了基督, 同时又透过基督拣选人, 使人与神和好, 这里包括了那些不信基督, 而又已受预定要听和要信的人.[13]

 

郑国治指出, 巴特主张“普世和好说”(或作“普世和好论”, Universal Reconciliation),[14] 基督的救赎已使全人类都与神和好; 传福音乃是告诉人已经得救的事实(林后5:18), 不是要人有得救的机会.[15] 但这看法绝非圣经的教导. 圣经说基督确实为普天下的人献上自己为挽回祭(约壹2:2), 祂成为神的羔羊, 担负世人(世上所有人)的罪孽(约1:29). 但救恩的果效只有临到那些愿意相信和接受救恩的人(指诚心悔改, 信靠主耶稣作他个人的救主),[16] 以及那些在理智和心智上没有能力选择相信基督的人(例如婴孩、白痴、严重智障者等等,[17] 对于这类的人, 神不会要他们为自己行为负责[故他们不受罪行的审判], 而他们的原罪已被主耶稣所献的挽回祭解决了[故他们不受罪性的审判], 编者按).

 

 


[1]          那是何等令主耶稣痛心的历史: “慈运理派、路德派、加尔文派及天主教一起发动对重浸派残忍的逼迫. 他们被监禁、罚款、淹毙、烧死、折磨… 举凡当日所有违犯 “政府教会”的罪状, 如: 不缴什一捐(十分之一的奉献)、不聚会、不参加家庭查经、不肯传道等刑罚, 都加在他们身上; 在当时, 这些罪都列入反抗政府的罪行中, 因此, 数千重浸派信徒被置于死地.” http://www.lrip.org/churchhistory/Big5/history/10.htm .

[2]               圣经教导说, 人无法自救, 需靠耶稣基督的救恩.

[3]               按圣经教导, 人确实是从亚当那里继承了“原罪”, 正如 罗5:18所说: “如此说来, 因一次的过犯(指亚当在乐园里犯罪),众人都被定罪了.” 亚当作为人类的头(或译作 “元首”, head)  —  代表全人类  —  他犯了罪也就代表全人类都犯了罪, 他的罪归咎在全人类身上, 所以说“众人都被定罪”. 这就是为何按圣经的教导, 人是在罪孽里生的, 在母胎里就有了罪(指原罪, 诗51:5). 换言之, 圣经确实教导说人有原罪(另称“遗传的罪”或“继承的罪”, inherited sin). 但奥古斯丁的原罪论也包括未受洗的婴孩死后就不得救, 这点是错误的, 因为按圣经的教导, 基督是为普天下人的罪(我们有理由相信包括婴孩的原罪)作了挽回祭(约壹2:2; 参 可10:14; 也比较 路19:10与 太18:11, 即论到小孩或婴孩, 没有提到他们是失丧的). 有关原罪的教义, 请参本期(2017年1-3月份, 第112期)《家信》的“福音亮光: 罪是什么?”

[4]               信徒的洗礼是与“洗除人肉体罪恶污秽”无关, 因为彼得论到洗礼时说: “这水所表明的洗礼, 现在借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 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 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彼前3:21).

[5]               我们有圣经的理由相信婴孩死后灵魂得救, 而为婴孩施洗是违反圣经的教导. 有关这两方面的问题, 请参《家信》文章 “问题39: 为婴儿(婴孩)施洗合乎圣经的教导吗?” http://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4/04/为婴儿婴孩施洗合乎圣经的教导吗/ .

[6]  http://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4/04/时代的真理二/ .

[7]               苏格拉底(Socrates): 古希腊有三大著名哲学家,即: (1) 苏格拉底(Socrates, 主前469-399年); (2) 柏拉图(Plato, 主前427-347年); (3)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 主前384-322年). 亚里士多德是柏拉图的学生, 而柏拉图则是苏格拉底的学生.

[8]               本笃会(Benedictines)是由圣本笃(另译“圣本尼迪克特”, St. Benedict, 约主后480-547年)创建于公元529年左右的天主教教派.

[9]               我们将在下期的文章阐明为何单靠这种演绎法(或作“演绎推论法”, deductive)来解经是错误的.

[10]             请参本文附录一: 巴特与加尔文主义.

[11]             有关巴特其他的神学思想, 请参本期(2017年1-3月份, 第112期)《家信》的“书中之书: 圣经的无误和可靠(九): 新正统神学的圣经观”.

[12]             上文编译自 John F. Parkinson, The Faith of God’s Elect  (Glasgow: Gospel Tract Publications, 1999), 第40-57页, 也上网参考此书的中文电子版本, http://cclw.net/book/sxmdxx/htm/chapter4.html .

[13]             殷保罗著, 《慕迪神学手册》(香港九龙: 福音证主协会, 2003年五版), 第544页.

[14]             “普救论”(Universal Salvation, 亦称为Universal Reconciliation 或 Universalism)是以神的爱为基本立场(约壹4:7-10), 认为既然神爱世人, 全人类至终都会得救. 事实上, 圣经虽然声明神是爱(约3:16), 神愿所有人得救(提前2:4; 彼后3:9), 但圣经也明确教导说有人会经历第二次的死, 永远在火湖里承受罪的火刑(启21:8; 注: 这节声明这些人包括“不信的… 一切说谎话的”). 主张普救论的学者包括早期教父俄利根(Origen, 主后182-254年)、多德(另译“达德”, C. H. Dodd, 1884-1973)等等.

[15]             郑国治著, 《神哲学与信仰简明手册》(柔佛: 人人书楼, 2008年), 第88页.

[16]             举个例子, 一群人在沙漠迷路, 干渴到几乎要死的地步, 突然前面出现救援队伍, 他们有足够的水, 供每人饮用. 但有个人不愿接受所提供的水, 至死都不肯开口喝水, 结果他渴死了, 所提供的水对他一点好处都没有. 同样的道理, 十架救恩已成, 足以拯救世上一切相信主的人, 但人若不肯相信, 救恩的功效便无法临到他.

[17]             这类的人不是“不愿”或“不肯”相信主, 而是“没有心智上的能力”去选择相信, 故与那些不愿或不肯相信的人有别. 我们有理由相信公义慈爱的神会拯救他们, 不会让他们的灵魂与不信者一样地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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