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的无误和可靠(十四) : 圣经的主题 (下) (The Inerrancy and Infallibility of the Bible)


编者注:  反对圣经者常说圣经有误, 因圣经中的一些主题彼此冲突, 例如旧约与新约的对比. 我们在上期以“渐进性启示”的概念解开了上述的谬论. 本期, 我们将探讨另外两个看似矛盾的主题, 即保罗的“因信称义”和雅各的“因行称义”, 并圣经的“合一性”与“多样化”.

 

(文接上期)

Cecil Murphey

(B)       保罗的因信称义与雅各的因行称义

(B.1)   彼此对立的观点?

有人认为, 保罗书信一味地强调“因信称义”, 忽略了人的行为的重要性; 因此, 雅各在《雅各书》中提出“因行为称义”. 他们断言, 这是“雅各神学”对“保罗神学”的纠正. 如果保罗的观点与雅各的观点真是相互对立的, 那么, 无论他们谁对谁错, 圣经都必然是有错误的. 但是, 保罗的观点与雅各的观点真的是彼此冲突吗? 不是! 里程在《圣经的权威》一书中指出慕菲(Cecil Murphey)所言:

 

圣经中有不少二律相悖的真理. 它们看似彼此矛盾, 实则相辅相成, 是同一真理中不能分离、不可偏颇的两个方面, 展示了圣经的博大精深. 圣经关于行为与信心之关系的教导, 就是一个例子. “因信称义”是圣经启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真理: “所以我们看定了, 人称义是因着信, 不在乎遵行律法”(罗3:28). 使徒保罗强调, 人的得救完全依赖信心, 行为在得救的过程中没有丝毫的地位. 然而, 主耶稣的弟弟、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雅各在雅各书中则声称: “这样看来, 人称义是因着行为, 不是单因着信”(雅2:24).

 

主后初期几个世纪, 有些教会不同意将雅各书收入新约圣经(正典); 甚至到了宗教改革时期, 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还称雅各书为一部“禾秸书信”, 认为它与保罗书信所着重的因信称义之教义背道而驰. 感谢神, 圣灵的光照使人们逐渐认识到, 这种表面字句的冲突, 正是得救真理的两个方面. 保罗旨在对非基督徒阐明, 人单单因着相信耶稣基督就能得救, 这完全是神的恩典. 雅各则对信徒而发: 若真正相信耶稣基督, 一定会有相应的好行为; 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 对于得救的真理, 如果只强调一方面, 忽视另一方面, 不独容易产生神学上的谬误, 更会造成信徒属灵生命的障碍和病态.[1]

 

(B.2)   不同含义的称义

当我们仔细研读雅各书, 就不难发现, 雅各讲的用行为称义的“称义”, 与保罗讲的因信称义的“称义”是有不同含义的. 让我们先看雅各书第2章的经文:

 

21节: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 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 岂不是因行为称义么?

22节: 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 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

23节:  这就应验经上所说: “亚伯拉罕信神, 这就算为他的义.” 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

24节:  这样看来, 人称义是因着行为, 不是单因着信.

25节: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 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 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吗?

26节:  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 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

 

雅各说, 亚伯拉罕把以撒献在坛上是因行为称义. 这是什么意思呢? 陈终道指出:

 

亚伯拉罕称义的经历, 明记于创世记15章6节: “亚伯兰信耶和华, 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 且在他得着称义经历后的十多年, 神又给他割礼的约作为他已经称义的凭据(创17:9-14). 罗马书更清楚地解释了他这两步经历的关系和意义: “如此看来, 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 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 因我们所说, 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 是怎么算的呢? 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 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 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 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 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 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 叫他做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 使他们也算为义”(罗4:9-11). 这说明, 亚伯拉罕称义是在受割礼之前(比较 创15:6与17:1-10; 也参 创16:16); 而献以撒, 却是在他受割礼以后十多年(参 创22:6)、称义以后约三十年的事了(假定以撒被献为祭的时候已十五、六岁的话).[2]

 

保罗所谓因信称义的“称义”, 意思是: “神赦免并接纳相信的人.” 也就是说, 因着人对神的信, 神不再看他们是罪人, 而看他们是义人, 算他们为义人; 人在被神称义的同时, 也得救了. 早在献以撒的三十年前, 亚伯拉罕就在神的眼中被看为义人、得救了. 所以, 当雅各说“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 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 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雅2:21)的时候, 这“因行为称义”的“称义”, 不是指在神面前的被“称义”, 而是亚伯拉罕借着献以撒的行为, 向世人表明, 他是一位相信神、顺服神、已经在神面前称义、得救的人, 是在人面前显示他已被神“称义”. 所以雅各说, 亚伯拉罕把以撒献在坛上的行为, “就应验经上所说: ‘亚伯拉罕信神, 这就算为他的义.’ 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雅2:23). 可见, 雅各也清楚地表明, 亚伯拉罕因信称义、得救在先, 献以撒在后. 妓女喇合也是如此. 她因信“耶和华你们的神, 本是天上地下的神”(书2:11), 而称义、得救; 进而, 她用“接待使者, 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参见约书亚记第2章)的勇敢行为, 向世人表明, 她已是一位在神眼中被称为义的人了.

 

Charles C. Ryrie

(B.3)   不同者与信心的关系

雷历(Charles C. Ryrie, 1925-2016)指出, 保罗强调的, 是基督的作为 (行为)与信心的关系; 雅各强调的, 则是信徒的作为 (行为)与信心的关系. 这是说, 保罗讲因信称义, 是传扬神的怜悯和救赎: 人只要愿意相信神, 就可以白白地领受神的恩典, 在神面前成为义人; 而雅各讲因行为称义, 则是阐明人当尽的本分: 信心先存于行为, 却需靠行为成全. 雅各并不是要在因信称义之外另倡救恩之途, 他只是要人们明白“唯独信心”的含义. 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 结果就是魔鬼般的信心, 空洞的承诺.

 

陈终道认为, 有人之所以将保罗的思想与雅各的思想对立起来, 是因为误解了“靠好行为”与“有好行为”的区别. 没有人靠自己的好行为(善行)能在神面前称义; 一个被神称为义的人一定会有相应的好行为. 好行为不是称义、得救的先决条件, 却是称义、得救的必然结果. 不是信心加上好行为, 才能称义、得救; 而是使人称义、得救的信心, 必然会带出好行为. 因为当一个人因信称义、得救时, 圣灵就会进入他的心中, 使之成为一个新造的人. 新造的人有了新的生命, 必然会有新的表达. 有人说得好: 信仰、盼望是基督徒的特质(内在的), 行为、见证是基督徒的标志(外在的). 整本新约圣经也强调同样的真理, 那就是基督信仰必须靠着信徒的伦理、道德行为来表达其信仰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施洗约翰向那些表示愿意悔改的罪人挑战, 说道: “你们要结出果子来, 与悔改的心相称”(太3:8). 主耶稣谆谆教导门徒活出善行来荣耀神: “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 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 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 使徒彼得的信息也是如此: “你们在外邦人中, 应当品行端正, 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 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 便在鉴察的日子, 归荣耀给神”(彼前2:12). 使徒保罗同样是这样地劝勉众人. 他在被押解至罗马途中, 在亚基帕王面前申辩说: “亚基帕王啊! 我故此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 先在大马色(另译“大马士革”), 后在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 以及外邦, 劝勉他们应当悔改归向神, 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徒26:19).

 

里程正确指出, 一个人真心信主时, 其罪就被主耶稣的宝血洗净, 在神的眼里不再是罪人, 而是义人了, 并且被神分别为圣, 成为神的儿女(约1:12). 这种“称义”, 即在神眼中的地位之改变, 在信主时就一次性地立即完成了. 但是, 信徒的心思意念、言语行为还不能马上与这个新的地位相称, 还不能立刻透过其生活, 将自己的义在世人面前完全活现出来. 竭力使自己的生活实际与自己在神面前的地位相称, 是信徒一生一世当追求的目标. 感谢神! 虽然信徒也常陷在使徒保罗所描述的“内心二律交战”的苦境中(罗7:18-24), 却毕竟已经得到了神所赐的新生命. 只要勤于读经和祷告, 积极参加教会与团契的事奉, 顺服圣灵的感动和引导, 不断治死肉身的恶行, 属灵生命就能天天见长, 在世人面前成为神的见证.

 

所以, 保罗的“因信称义”与雅各的“因行为称义”不是彼此冲突的, 而是相辅相成的, 是圣经教导关于救恩真理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 使徒保罗在以弗所书中, 把这两方面的真理都表达出来了: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 也因着信, 这并不是出于自己, 乃是神所赐的; 也不是出于行为, 免得有人自夸. 我们原是祂的工作, 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 为要叫我们行善, 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8-10).

 

事实上, 基督信仰不是一套伦理、逻辑, 或哲学体系, 乃是生命之道(约壹1:1). 当一个人认罪悔改、接受主耶稣为自己的救主, 并立志跟随主耶稣时, 就会因圣灵的进驻和内住而获得神所赐的新生命. 新生命逐渐成长, 就会彰显在他的生活中. 他的善行, 即对神的敬畏, 对神对人的爱心, 以及谦卑、圣洁的品德, 就有强烈的感召力, 吸引他人认识神、归向神, 使他们也得到神所赐的生命. 这样, 以生命见证生命, 以生命影响生命, 以生命传递生命, 基督徒才能逐步完成神交托的大使命.[3]

 

(B.4)   两者都教导两方面的真理

还有一点值得留意, 诚如罗羚所指出的, 保罗也有教导“因行为称义”, 而雅各亦同样强调信心的重要性. 对保罗来说, 信心并不是死的, 而是“工作的信心”, 是有行动的信心; 例如保罗在 帖前1:3说“不住的记念你们因信心所做的工夫”. 这里所谓“信心所做的工夫”在希腊原文是“信心的工作”(work of faith), 也就是因信心而有的行为, 而 帖后1:11再次提到“因信心所做的工夫”, 原文也是信心的工作. 所以保罗在他早期的书信  —  帖撒罗尼迦前后书中已将“信心”与行为连在一起. 对保罗来说, 信心不是死的, 是活的, 是作工的, 是有行为的.

 

另一方面, 雅各并没有说得救不需要信心. 他说“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 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雅2:22). 然而, 他所强调的是活的信心, 是有行为表达的信心, “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 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2:26). 这与保罗讲的“信心”完全一致. 所以, 保罗讲“因信称义”, 雅各强调“因行为称义”, 二者完全不矛盾. 反之, 这两段经文能提醒我们, 使我们更清楚明白因信称义的真理.[4] 简之, 两者并非冲突, 而是互补.

 

 

Grant R. Osborne

(C)       圣经的合一性多样化

圣经的合一性和多样性, 一直是一个复杂而棘手的课题. 奥斯邦(Grant R. Osborne)指出, “福音派”强调圣经的合一性, 而“非福音派”则着力于圣经的多样性. 其实, 圣经的合一性和多样性是共存和相互依赖的; 问题是如何掌握两者之间的平衡.

 

圣经的多样性是显而易见的. 英国出生的圣公会学者格里菲思·托马斯(另译“汤姆士”, W. H. Griffith Thomas, 1861-1924)贴切说道: “我们经常不了解, 其实圣经并不是一本书, 而是一个图书馆. 虽然圣经现在指的是一本书, 但是圣经这个字是来自希腊文, 它真正的意思是指‘很多的书’(希腊文 ta biblia 是指复数的书).”[5] 圣经是由很多书卷组合而成的.

 

另一方面, 圣经的内容和体裁是多样的, 有历史、神学、哲学、忠告、渴求和预言; 有律法书、历史书、智慧文学、诗歌、先知书、福音书、书信和启示文学等等. 圣经的作者是多样的, 有先知、祭司、君王、高官, 也有牧人、渔夫、医生、税吏; 有饱学之士, 也有升斗小民; 他们的背景不同, 写作风格各有特色. 圣经写作的环境是多样的, 时间横跨15个世纪, 写作的地点、环境、对象彼此不同. 圣经写作的语言是多样的, 有希伯来文、亚兰文和希腊文. 这些多样性, 决定了圣经内容的多彩多姿. 可是, 有人只看到圣经的多样性, 看不到圣经的合一性, 甚至以圣经的多样性否定圣经的合一性, 认为圣经的内容是彼此冲突的, 从而否定圣经的默示和无误. 这种观点是见树不见林, 只看见表象, 没有看到本质.

 

关于圣经合一性的观点, 首先是演绎性的推论: 因为整本圣经的真正作者是神自己, 所以圣经各卷必定是彼此和谐的, 圣经一定有贯穿始终的红线或主题. 就像一支乐队, 乐队的成员有不同的乐器和不同的演奏方法, 但他们有共同的主旋律, 有优美的和谐, 不会“各吹各的号, 各唱各的调”, 因为他们不是随意或偶然凑合在一起的. 他们有相同的乐谱, 共同的指挥, 他们是被精心挑选、组合在一起的. 圣经各书各卷的作者就像乐队的各个乐手一样. 其次, 圣经的合一性也可在圣经中找到, 这正像波普(William Burt Pope, 1822-1903)所说的:

 

圣经的合一性是一个强而有力的证据, 证明圣经是神的宣告. 这是一个伟大的看见, 而且只有一个解释: 开始与结束都在同一个乐园, 其中有数千年的救赎历史… 有一个概念贯穿圣经: 神要在道成肉身的儿子身上设立或重建祂的国度.

 

为了要表达这个概念, 许多不同时代和不同民族的作者写出的作品都相当和谐, 这绝不可能只是意外或巧合的结果. 只有神的大能才能使如此多不同地方的人未经协商却完成了这样(和谐一致)的作品. 若是他们不肯定他们是从神得到默示, 那么我们就必须做些假设才能解释这些作品的事实和现象. 但他们已经肯定了(参 提后3:16), 这个宣告在他们留下来的作品的每一页都可以看到.

 

圣经的合一性, 是主耶稣和新约作者使用“以经解经”原则的根据, 所谓的“圣经神学”、“系统神学”等学科才得以产生. 当然, 有限的人永远无法作出圣经真理最完整的“系统”; 可是, 若说我们无法将圣经的真理“系统化”, 却是不正确的. 要诀是让“系统”出自经文本身, 透过圣经本身浮现出来, 再按要义分类, 扼要说明圣经各种不同表达法背后的合一性.

 

当然, 强调圣经的合一性而抹煞圣经的多样性, 同样会产生释经的谬误. 恰当掌握圣经的合一性和多样性之间的平衡, 对释经学是非常重要的. 赖若瀚说, 第一, 圣经是神的话, 因此具有合一性, 解经者必须接纳它的超然性与权威性. 第二, 圣经是人写成的, 因此具有多样性, 解经者必须按照各经卷的不同特点, 应用适合的解经原则去找出作者的原意.[6] 在此基础上, 才能透过圣经多样的表象, 看到圣经合一的本质.

 

最后, 让我们思考一件重要的事: 圣经是合一的, 那么, 什么主题是圣经合一的中心呢? 或者说, 什么是贯穿新、旧约圣经的红线或主旋律呢? 是神的救赎, 还是神的国度, 或是神的应许与印验呢? 对此, 圣经学者并没有一致的意见.

 

John Barton Payne

有者认为, “神的救赎”或“基督”是圣经合一的中心, 因为使徒保罗对提摩太说: “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提后3:15). 归正长老会的美国圣经学者佩恩(John Barton Payne, 1922-1979)则认为, 圣经的主题就是“一十架、一圣约、一信、一教会”. 旧约各经卷曾向前预言和盼望基督的来临, 新约各经卷则向后回顾和解释基督在世上的作为, 及盼望基督的再来. 但里程指出, 以救赎为圣经的主线之观点, 不太容易解释“地狱”的存在.

 

德国圣经学者沙尔(Eric Sauer, 1898-1959)和美国达拉斯神学院教授潘德科(J. D. Pentecost, 1915-2014)则认为, “神的国度”才是圣经的中心. 神的国度是圣经所有启示所围绕的历史架构, 是透过神的创造和基督的救赎达成的. 圣经一开始就明确记述: 神造人是要“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 和全地, 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创1:26). 然而, 由于始祖犯罪, 管理世界的权柄暂时交给了魔鬼(林后4:4; 弗6:12; 路4:5-7), 与神的国度相对而立.

 

与此同时, 神在历世历代兴起了亚伯拉罕、摩西、约书亚、撒母耳、大卫等属灵领袖和君王, 在地上作神的国度之代理人, 直到主耶稣道成肉身, 借着十字架给予撒旦致命一击, 不过撒旦仍作垂死挣扎. 主耶稣第二次降临后, 神的子民重新回到受造初期的状况, 与主同掌王权, 直到永远. 按照这种观点, “神的救赎”这一主题是包含在“神的国度”的大主题中. 神的救赎, 只是神的国度的一个组成部分, 是建立神国度的一个必要步骤, 而不是终极目的. 这样, 就比较容易解释“地狱”的存在.

 

赖若瀚在《圣经的合一性》一书中指出, 另有学者认为, 在整本圣经中, 有三条红线贯穿其中: 神的荣耀、神的国度和神的救赎. 这三条红线中, 神的荣耀为主; 神的国度建立以后, 神的荣耀借着神的国度彰显, 神的荣耀与神的国度交织难分; 神的救赎则为辅, 是建立神的国度的一个步骤.

 

“荣耀”一词的希伯来字是kâbêd / kâbad {H:3513}, 其字根意即“重量”(to be heavy, 可意味着满有分量的丰富、尊严、光辉等等). 在希腊文中, “荣耀”一词是 doxa {G:1391}, 原义是“意见”(opinion, 意味着好意见所带来的尊荣). 但总结旧约和新约, “荣耀”的意思包括: (1) 显露出来的超越性及值得称赞的特性; (2) 对这些特性的尊崇和敬仰. 旧约时代, 神的荣耀之表现有时是肉眼可看到的, 如闪电、光辉的云彩、神显现的大光等等. 神让摩西和先知们知道, 神的荣耀就是神的圣洁与良善(出33:18 – 34:7; 赛6:1-5).

 

到了新约时代, 神的荣耀常与神的能力、智慧与爱相连, 特别是在耶稣基督的受死、复活、升天和圣灵的工作中显现出来. 所以, 神的荣耀是神的本质、特性所确定的, 是创世之前就有的(约17:5), 是从亘古到永远的. 神的创造、救赎大工都是为了彰显祂的荣耀(诗19:1; 赛43:7).

 

有者采用时间的角度来思考神的救赎、神的国度, 以及神的荣耀三者之间的不同. 雷历(Charles C. Ryrie)指出: “按字典的定义, 国度是一个有政治组织的社会. 因此, 国度应该包括统治者、被统治者, 以及受管辖的领域这三大方面.” 在神的国度中, 神是统治者; 但只有在创造以后、至少在天使被造之后, 神的国度中才有被统治者(诗103:19-20), 所以神的国度是有开始的. 换句话说, 神的荣耀无始无终; 神的国度有始(天使受造)无终; 神的救赎有始(始祖犯罪)有终(新天新地到来):[7]

 

神的荣耀

亘古  ——————————————–  永远

 

神的国度

创世 ——————————————–  永远

 

神的救赎

始祖犯罪  ————————–  新天新地

 

所以, 如果不以对人的救赎、而以彰显神的荣耀为圣经合一的中心, 就容易理解天使的受造, 并合理地解释“地狱”的存在. 天堂是神的荣耀(神的慈爱与公义)的彰显, 地狱也同样是神的荣耀(神的威严与圣洁)的彰显.[8]

 

 

Josh McDowell

(D)       总结

美国著名的护道学者麦道卫(Josh McDowell)指出: “圣经中的主题包括许多意见分歧的问题, 一旦提出讨论时, 势必引起许多争论与反对的意见. 圣经作者处理了数以百计的论题(例如: 婚姻、离婚与再婚、同性恋、奸淫、顺服掌权者、说诚实话与说谎话、模塑性情、父母之道、神的特性和启示等), 然而, 自创世记直到启示录, 圣经作者对这些论题的意见却是一贯地和谐, 令人惊叹不已.”[9]

 

麦道卫继续写道, “我们愿意给你这个挑战. 从你四周找出10个人, 有相同教育背景, 都说一样的语言, 都来自相同的文化, 然后将他们分开, 要他们仅针对一个易引起争论的题目, 如人生的意义, 写出自己的看法. 当他们写完后, 比较一下10个作者的结论. 他们彼此是否都一致? 当然不是. 但圣经不只包括10个作者, 而是40个(约40人). 它不是在一个时代完成, 而是经过1,500年. 作者没有相同的教育、文化和语言; 教育有很大的差异, 文化有许多的不同, 来自三大洲和三种语言; 并且不只写一个题目, 而是数以百计. 然而, 圣经却有一致性, 完全的和谐, 这不是巧合或串通所能解释的. 圣经的一致性强而有力地证明它是神所默示的.”[10]

 


 

[1]               Cecil Myrphey著, 王群从译,《堵住破口  —  现代基督徒的七大罪》(台北: 财团法人基督教橄榄文化事业基金会, 1990年二版), 第82页; 引自 里程著, 《圣经的权威》(美国: 基督使者协会·海外校园杂志社, 2005年), 第436-437页.

[2]               陈终道著, 《新约书信详解(合订本)》(香港: 金灯台出版社, 1997年), 第747页; 引自 里程著, 《圣经的权威》, 第438页.

[3]               里程著, 《圣经的权威》, 第438-441页; 也可上网参http://31team.org/page/“保罗神学”与“雅各神学 .

[4]               罗羚、罗达理著, 《原文读经好处多》(香港九龙: 天道书楼有限公司, 2017年), 第173-174页.

[5]               W. H. Griffith Thomas著, 廖元成译, 《圣经的由来》(美国德州达拉斯: 腓利门出版社, 1996年), 第43页; 引自里程著, 《圣经的权威》, 第441页.

[6]               赖若瀚著, 《实用释经法》(香港: 福音证主协会 , 1994年), 第14页. 此书乃释经好书, 值得一读.

[7]               神的救赎有始有终. 这里所谓的“有终”是指到了新天新地的时候(启示录21章), 神就不再需要施行救赎(特指拯救人类)了; 但这不表示神的救赎之功效到此结束, 因为救赎的功效或果效乃是“无终的”  —  存留直到永远, 而羔羊的救赎也是我们永远称颂的主题(注: 有者认为神的救赎也可包含在神的荣耀里, 因神的荣耀在新约中常与神救赎的能力、智慧与慈爱相连).

[8]               里程著, 《圣经的权威》, 第441-446页; 也可上网参 http://31team.org/page/《圣经》的合一性 .

[9]               麦道卫著, 《新铁证待判》(香港九龙: 福音证主协会, 2004年简体字版), 第56页.

[10]             麦道卫、史都华合著, 成辉营译, 《拨云见日》(新加坡: 学园传道会, 1996年), 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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