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70: 新约的基督徒是否也该遵循旧约摩西律法所规定的什一奉献(奉献十分之一)? 新约圣经如何教导有关基督徒的奉献?


解答: “什一奉献”(或译: 十一奉献)[1]英文是 tithe或tithing , 由古代的英语tenth衍生出来,[2] 主要是为了信仰或宗教活动, 而以产物付上(十分之一)的一种义务. 这习俗的历史十分悠久(早至亚伯兰[即亚伯拉罕]的时代, 参下文), 并广泛地流行于雅典、阿拉伯、罗马、迦太基、埃及、叙利亚、巴比伦和中国 (参《证主圣经百科全书》第一册, 第117页).

 

闪族与旧约圣经教授范伯格(Charles L. Feinberg)解释“什一奉献”是把自己的出产(produce)或财产(property)的十分之一奉献出来, 以支持祭司圣职(包括利未人)或其他属宗教性质的活动. 什一奉献的经文主要记载于摩西的法规中: (1) 利未记27:30-33; (2) 民数记18:21-32; (3) 申命记12:5-18; 14:22-29. 事实上, 什一奉献也是古代其他宗教与文化的普遍习俗. 古代一些国民常把自己劳苦所得或战争所获的十分之一奉献出来, 例如叙利亚、吕底亚、巴比伦的国民皆有如此做法, 而在约瑟任宰相的时代, 埃及人甚至要献上五分之一的出产给法老(创47:24). 什一奉献可说含有政治意义(作为贡物或税收)和宗教意义(与祭物或供物有关)两大方面.[3]

 

基督徒应该遵守什一奉献吗? 此课题困扰着许多基督徒, 互联网上也有许多赞成和反对的意见. 但论到基督徒信仰与生活的指南, 圣经是我们最高的权威. 我们将回到圣经寻找答案. 为了让我们对此题目有全面认识, 我们将分成七方面讨论:

  1. 列祖或族长时代的什一奉献
  2. 旧约摩西律法所规定的什一奉献
  3. 新约圣经所教导的奉献原则
  4. 新约圣经所教导的奉献范围
  5. 新约圣经所教导的奉献方法
  6. 重审“基督徒必须遵行什一奉献”的论点
  7. 为何神不吩咐新约的基督徒像旧约神的子民一样必须奉献十分之一?

(A)   列祖或族长时代的什一奉献

在圣经中, 最早出现关于十一奉献的例子, 是在创14:19-20: “他(麦基洗德)为亚伯兰祝福, 说: ‘愿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赐福与亚伯兰! 至高的神把敌人交在你手里, 是应当称颂的!’ 亚伯兰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来, 给麦基洗德.”

 

美国加州的罗文谦博士(另译“沃尔特·罗素”, Walt Russell)指出, 既然创世记(Genesis)一字意谓“开始”, 我们在这段经文看到有关“开始”的几项创举:

  1. 以色列人守什一奉献乃是由列祖(或译“族长”, Patriarch)亚伯兰开始, 他向神献上十分之一所得.
  2. 向神的代表做出什一奉献也是从列祖亚伯兰开始; 他向一名祭司(麦基洗德)献祭, 祭司是至高神的代表(过后换为以色列的利未人作代表).
  3. 初熟果子献给神的做法也由亚伯兰首开先河;[4] 他战胜敌人, 大得收获 — 仿佛收割“农作物”, 有所“收成”之后 — 立刻还献给神, 立即公开承认此“收成”乃是神的供应和恩典.
  4. 亚伯兰为我们作了表率或榜样, 告诉我们使我们发达兴盛的是信靠神, 而不是倚赖人. 他从麦基洗德那里得到神的赐福(创14:18-20), 但不接受所多玛王的提议, 不愿拿取夺回的财物(特指属于所多玛王的财物, 创14:21-24).[5]

 

另一位列祖雅各在异梦中听到神给他的应许和保佑, 醒来后就许愿说: “神若与我同在, 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 又给我食物吃, 衣服穿, 使我平平安安的回到我父亲的家, 我就必以耶和华为我的神.我所立为柱子的石头也必作神的殿; 凡你所赐给我的, 我必将十分之一献给你”(创28:20-22). 看来雅各要奉献给神时, 也效法他的祖父亚伯兰, 献上十分之一.

 

 

(B)   旧约摩西律法所规定的什一奉献

罗文谦(Walt Russell)亦指出, 以色列民族的什一奉献是一种关系方面的宣告 —宣告仰赖这位与他们立约的神, 并对祂心存感恩. 此外, 什一奉献也是“具政治意义”的宣告, 功能如同一种“神权税”(theocratic tax), 供上帝用以维系以色列国的神权体制. 因此, 透过什一奉献, 以色列国不但表明与上帝之间的亲密关系, 也陈明与上帝之间“政治意义”的连结. 尽管旧约(特指摩西之约)也让人自由选择奉献方式, 但旧约关于奉献的教导, 大致以什一奉献这种盟约义务行为为主轴, 神的百姓既同意遵守摩西之约, 便代表已委身于什一奉献了(出19:7-8).[6]

 

(B.1)   什一奉献的比例

论到旧约律法时代的什一奉献, 牛津大学分院曼斯菲尔德学院(Mansfield College,Oxford)的著名讲师阿瑟·匹克教授(Prof. Arthur S.Peake)表明旧约以色列人要遵行的什一奉献其实有几种:[7]

  1. 根据祭司法典(Priestly Code)的条例, 要把十分之一奉献给利未人(民18:21).[8] 这什一奉献成为利未人收入的最宝贵部分.
  2. 第二种什一奉献是给献祭者(在会幕或圣殿那里)食用的, 通常包括十分之一的牛群家畜(申14:22-23).[9] 若住家太远不方便携带, 可换成银钱(加上五分之一价值), 买所需的食物和饮料, 作为在圣所那里享用的祭祀餐宴(sacrificial feast) (申14:24-26).
  3. 第三种什一奉献也称为“慈善奉献”(charity tithe), 每三年征收一次, 给穷人(例如寄居者和孤儿寡妇)享用(申14:28-29).[10]

 

学者们争辩“什一奉献”是否有两种或三种(参 Josephus: The Antiquities of the Jews IV. viii.22). 一些现代学者认为, 上述三种什一奉献的经文都是指着同样的什一奉献, 只是因时期不同而有所分别. 他们辩论说申命记(一些批判学者错误认为申命记写于主前7世纪)的什一奉献是给利未人、奉献者家人和穷人的. 但到了民数记(他们又错误地认为此书写于被掳归回后的时期, 即主前5世纪左右), 什一奉献就单单用来支持祭司和利未人.

 

然而, 范伯格(C. L. Feinberg)评论道: “这个论点根本就没有说服力, 因为更可靠的看法是: 在利未记反映出的希伯来神权统治初期(摩西时代), 以色列人是游牧民族(还未得迦南之地, 没有地里的出产), 无法进行节期性的餐宴, 所以什一奉献就只归给祭司和利未人. 到了申命记时期, 以色列人已准备进入迦南得地为业, 所以神吩咐他们把什一奉献或银钱带到圣所, 与利未人一同享用神圣的餐宴, 并在每三年奉献十分之一给贫穷者, 而非只给祭司和利未, 好培养他们有慈善之心, 关怀穷人.”[11]

 

德国莱比锡(Leipzig)的著名旧约与塔木德文学教授(Professor of OT andTalmudic Literature) [12]保罗·利弗托夫(Paul Levertoff)诠释道: “在什一奉献方面, 利未记与申命记显然有明确差异. 但在犹太传统中, 无论在理论或实践上, 它们已被协调一致, 即把它们视为三种不同的什一奉献, 称为第一什一奉献 (the First Tithe)、第二什一奉献 (the Second Tithe)和第三什一奉献 (the Third Tithe), 亦称‘给穷人的什一奉献’ (the Poor Tithe) (参 Pe’ahMa‛aserothMa‛aser SheniDema’iRo’sh ha-Shanah ; 比较Tobit 1:7,8; 约瑟夫[Josephus]所著的Antiquities, IV, iv, 3; viii, 8;viii, 22).[13]

 

简言之, 我们可以作出以下合理的结论: 为了教导以色列子民成为慷慨捐献的人, 神借着摩西律法规定三种什一奉献. 罗文谦进一步解释这三种“什一奉献”:

  1. 第一种什一奉献是献上收入的十分之一, 又称为“主的什一”或“仓库什一”, 神将之赐给利未人, 因为他们办理会幕的事(利27:30-33; 民18:21-32).
  2. 第二种什一奉献是从剩下的十分之九 (90%)取十分之一作为奉献, 称为“以色列人的什一”, 被分别为圣, 用于准备耶路撒冷一场“在耶和华你神面前”神圣餐宴的饮食(申12:5-19; 14:22-27). 住家距离耶路撒冷太远的人, 因不便携带牲畜、谷物、酒和油前来, 可把自家土产换成等值金钱, 为餐宴奉献(申14:24-26).
  3. 第三种什一奉献则是额外的十一奉献, 每逢三年, 以色列人将剩余的81%收入献上十分之一, 是“慈善或善行的奉献”, 扶助城里的利未人、外地人、孤儿、寡妇, 因为他们身无长物(申14:28-29).

 

值得留意的是: 每三年要奉献10% (十分之一), 意味着平均每一年要奉献3.3% (10÷3 = 3.3%), 或进位成3%. 故此, 三种什一奉献按“百分率”(或称: 百分数、百分比, 其符号是 % )如下:

  三种什一奉献 总共奉献的百分率
1 第一种什一奉献 10%
2 加上“第二种什一奉献” 10% + 9% = 19%
3 加上“第三种什一奉献” 10% + 9% + 3% = 22%
注: 这第三种奉献是每三年才奉献一次(10%), 所以每一年奉献的百分率是3.3%, 或进位成3%

 

罗文谦评述道: “三种什一奉献所积蓄的效应主要是鼓励信徒(指以色列民)在三方面大方又全面地奉献金钱, 奉献对象分别是在会幕或圣殿服事神的人、在神面前的欢庆活动及所住地区的穷人. 倘若做两种什一奉献, ‘什一奉献’的比例是每年19%. 若做三种什一奉献, ‘什一奉献’的比例约达每年22%, 上帝相当严肃看待教导百姓慷慨捐助一事, 对以色列人而言, ‘什一奉献’可不只是纳上十分之一便了事! 旧约教导什一奉献的格局实在远远超乎我们想像.”[14]

 

(B.2)   什一奉献的理由

罗文谦跟着简要地归纳旧约中奉献的理由. 首先, 旧约一切奉献背后的思维, 皆是承认上帝既是创造主, 也是慷慨赐福的主, 照理来说, 有了这份认知, 人应该会感恩地对上帝做出爱的回应, 立即透过什一奉献表达敬爱. 以色列人献上谷物、水果、牲畜等初熟果子正刻画了他们即时向上帝表现敬爱与感恩.

罗文谦 (Walt Russell)

 

第二, 我们观察以色列这三种奉献做法, 就能明白上帝要祂的百姓用什一奉献表达感恩的目的, 是资助并维系以色列的信仰机制持续不坠, 也代表了什一奉献“神权税”的面向. 换句话说, 上帝要用自己名下百姓的奉献去照顾祭司、利未人、会幕或圣殿和所有无分无业的人. 上帝将祂得到的奉献分送给服事祂的人, 并用于促进敬拜(尤其是运用第二种奉献)、打理信徒敬拜上帝的会堂, 及照顾那些无法照顾自己的人.

 

另一方面, 除了层次分明、像税赋一样缴纳或交付的奉献, 旧约的人也可选择献上“甘心祭”或“自愿祭”, 这种奉献的地位比奉献什一或初熟果子更高(利22:17-25; 民15:1-10; 申12:6,17). 甘心祭的一个例子, 就是 出35:20-29中, 神的百姓以色列人为会幕兴建工程奉献建材和贵重金属: “以色列人, 无论男女, 凡甘心乐意献礼物给耶和华的, 都将礼物拿来, 做耶和华借摩西所吩咐的一切工”(出35:29).

 

400年后, 为建造圣殿, 大卫和以色列众首领也自动自发地献上许多礼物(代上29:1-9): “因这些人诚心乐意献给耶和华, 百姓就欢喜, 大卫王也大大欢喜”(代上29:9). 值得一提的是, 这类礼物通常用于献给神, 但也可以送给他人, 尤其是穷苦人. 箴言将捐助穷苦人喻为奉献给神: “怜悯贫穷的, 就是借给耶和华; 他的善行, 耶和华必偿还”(箴19:17). 整本旧约都赞赏和鼓励捐助穷人之举, 以色列人拨出一部分奉献(特别是甘心祭)以帮补穷人的欠缺不足, 这显然是讨神喜悦的.[15]

(C)     新约圣经所教导的奉献原则

约的奉献肯定与旧约不同. 旧约的奉献制度实质上是个必须缴交的“税”, 不管你愿不愿意、甘不甘心, 都要纳上此“税”; 若不纳上, 就是“夺取神之物”(玛3:8). 这种属于强制性的奉献方式与原则是适用于“幼小子民的外在制度”, 就如教导或训练幼小孩童时, 我们需要强制性地实施一些规则(例如晚上几点入眠、一定要做完课业等等), 因为他们还不成熟, 需要外在的强制性规则或制度来管理生活. 新约与此完全不同, 因新约的奉献方式与原则是依循那适用于“成熟子民的内在动机”(关于此处所谓的“幼小子民”与“成熟子民”, 请参下文 (g) “为何神不吩咐新约的基督徒像旧约神的子民一样必须奉献十分之一?”). 

 

罗文谦正确解释道: “尽管很多人喜欢指出新约基督徒的奉献基础是‘什一奉献’, 新约圣经却没有相关论据. 虽然耶稣(基督)在福音书示范并讲论什一奉献(太23:23; 路11:42; 18:12), 但原因只是耶稣(基督)和门徒仍依据摩西之约的规条行事. 耶稣(基督)以受死和复活展开新约时代之前, 律法契约仍然有效, 因此, 福音书中什一奉献的内容仅是记述事实, 并非指教新约信徒如何奉献. 耶稣(基督)时代的以色列仍是神权国家, 耶稣(基督)也谨守父神制定的法治律法. 可是, 新约揭示耶稣(基督)开始的是一个多种族、多国籍的民族, 以取代原本的神权国家以色列, 耶稣(基督)就此为跟随祂的百姓终止了神权税的奉献.”

 

罗文谦继续指出, 新约信徒奉献的核心概念是“恩典式奉献”. “恩典式奉献”是依据上帝赐下的资源来奉献(即“按着他的力量”或“按照他所拥有的”来奉献), 且是甘心乐意的奉献. 这样的奉献是旧约甘心乐意或自愿奉献(指“甘心祭”或“自愿祭”)的延伸. 以下三处的经文详述新约奉献的模式, 也表明神对新约信徒在奉献方面的心意:

  1. 林后8:3: “可以证明, 他们是按着力量,而且也过了力量, 自己甘心乐意的捐助.”
  2. 林后8:12: “因为人若有愿做的心,必蒙悦纳, 乃是照他所有的, 并不是照他所无的.”
  3. 林后9:7: “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 不要作难, 不要勉强, 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

 

此外, 使徒行传记载叙利亚那里“幼嫩”的安提阿召会也表现出依照上帝所赐恩典的做法来捐献: “当那些日子, 有几位先知从耶路撒冷下到安提阿. 内中有一位名叫亚迦布,站起来, 借着圣灵指明天下将有大饥荒(这事到革老丢年间果然有了.于是门徒定意照各人的力量捐钱, 送去供给住在犹太的弟兄”(徒11:29).

 

罗文谦写道: “在新约时期, 过去旧约时期自由选择的做法(指甘心祭)已成为正规模式. 在这当中, 我们看见过去等同于神权税的高度制度化奉献(即强制性的奉献), 如今已被信徒依照个人能力斟酌奉献取代. 耶稣(基督)来到, 因此‘时候满足’(加4:4-9, 参下文(g) ), 信徒奉献不再倚赖适用于幼小子民的外在制度, 转而依循适用于成人的内在奉献动机.”[16]

 

若有人问: “慷慨奉献是不是应依循某个数字比例?” 罗文谦解释说, 根据新约, 答案是“不”! 但有者可能说, “若参考旧约教导, 在新约时代, 我们至少该做到上帝鼓励旧约子民大方捐助的程度, 那么10%的奉献比例是最基本的吧?” 或许是吧! 但这看法面对一个问题: 若进一步思考, 旧约的比例其实是19-22%, 那么为何是采纳10%的比例而非19-22%的呢? 另一方面, 旧约以色列人的奉献其实是神权税, 这种奉献则等同于如今向政府缴纳税款, 是必须缴纳的, 不管你愿不愿意, 甘不甘心! 因此, 我们需要承认一个更关键的事实, 即在性质上, 旧约以色列神权国家时期的奉献与新约时期甘心乐意的奉献是不同的. 既然性质不同, 拿这两者作比较“就像比较苹果和橘子一样没有意义”.

 

简言之, 新约圣经所教导的奉献原则是甘心乐意的慷慨捐献. 诚如罗文谦所言, 新旧约唯一相互呼应之处是“旧约的甘心祭”和“新约的恩典式奉献”. 他总结道: “在这种情况下, 信徒并无一个固定的比例数字可依循, 我们反倒应该效法新旧约圣经中鼓励我们大方奉献的做法和动机. 成人的自由也带来成人的责任, 因此我们应当更用心教导信徒关于奉献的真理. 既然新约给了信徒恩典式奉献的自由, 符合圣经奉献的教导和动机就变得极为重要.”[17]

 

 

(D)     新约圣经所教导的奉献范围

新约圣经所教导的是慷慨捐献. 但在哪一方面慷慨奉献呢? 或奉献给谁呢? 新约圣经清楚教导信徒有责任选择在以下几方面奉献:

 

(一)   奉献给喂养我们灵粮的人

神不忘那些事奉祂的众仆人之日常需用, 为他们预备资源, 供应其所需. 旧约也有类似这方面的原则, 即神使用以色列百姓奉献的祭物, 转而供应给祂的众祭司和利未人(民18:21-24).

 

在新约时代, 神借着祂的传道人用“灵粮”(神的道)喂养信徒的灵命, 所以信徒有责任供应他们的养身之物. 新约圣经多次明确地提出向传道人奉献的原则:

  1. 加6:6: “在道理上受教的, 当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
  2. 林前9:11: “我们若把属灵的种子撒在你们中间, 就是从你们收割奉养肉身之物, 这还算大事吗?”
  3. 林前9:14: “主也是这样命定, 叫传福音的靠福音养生.”
  4. 提前5:17-18: “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 因为经上说: ‘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 又说: ‘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

 

罗文谦指出, 向传道人做金钱奉献是我们“亏欠的事物”之一, 或许可说是非常实在的义务. 从古至今, “传道与财务供应互惠”一直是上帝用以照顾全职事奉的人的方法. 这是我们理应选择肩负的义务, 不然为了福音奉献生命和“事业前途”的人就得不到关照了. 所以这些宝贵的圣徒(主的仆人)理应在财务上受到完善的照顾.

 

要使用金钱服事那些在信仰上服事我们的人! 此原则适用于在召会服事的人. 可见依照圣经教导, 在召会奉献不是任君选择要或不要的事, 而是为了回报那些在属灵方面喂养我们的人, 这是我们当尽的义务. 在主面前. 我们有个“亏欠”, 能够弥补它是我们的荣幸. 在新约时期, 信徒在属灵上长大成人后, 得到了几个美好的选择和责任, 其中一个就是奉献给传道人或喂养我们灵命的人.[18]

 

(二)   奉献给穷乏的众肢体(信徒)

在同一个召会中, 信徒之间的关系, 犹如身体上不同的肢体, 需要彼此相助, 互相帮补. 在新约中, 属灵生命成熟的一个表现, 就是察觉身边肢体的需要(指相同聚会的信徒日常的需用). 就肢体生活而言, 信徒互相帮补是非常基本的一环. 保罗指出这是基督徒工作的目的之一: “从前偷窃的, 不要再偷; 总要劳力, 亲手做正经事, 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弗4:28, 粗体为作者所加, 以强调在这个情况下劳力的目的).

 

新约圣经几处经文也教导并示范这个捐助缺乏信徒的原则. 神借着雅各提醒信徒: “我的弟兄们, 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 却没有行为, 有什么益处呢? 这信心能救他吗? 若是弟兄或是姐妹, 赤身露体, 又缺了日用的饮食; 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 ‘平平安安的去吧! 愿你们穿得暖, 吃得饱’; 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 这有什么益处呢? 这样, 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雅2:14-17).

 

在这方面, 使徒约翰表达得最为生动深刻: “主为我们舍命, 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凡有世上财物的, 看见弟兄穷乏, 却塞住怜恤的心, 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小子们哪, 我们相爱, 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约壹3:16-18).

 

在此书信中, 使徒约翰要纠正一种偏差的教导, 这种教导强调认识属灵的道理, 却疏于教导信徒将知识化为关爱肢体的行动. 此教导既不符合圣经“爱人如己”的中心思想, 也违背圣经传扬的基督徒生活态度. 我们若要在神的家作个负责的弟兄或姐妹, 就必须看顾家人的需要, 圣经将这些“需求”定义为食物、衣著和栖身之所. 我们有共同责任去满足召会中每个弟兄姐妹的这些生活基本需求.[19]

 

(三)   奉献给有缺乏的其他召会

圣经中探讨奉献的最长段落, 是在哥林多后书8至9章, 其宗旨是鼓励哥林多的召会, 去与其他众召会一同扶持捐助耶路撒冷和犹太一带的穷乏信徒. 换言之, 保罗是鼓励某个地方召会去完成对外地另一些召会的奉献.

 

保罗在这之前(大约一年前)已写信仔细交代了奉献的方法: “论到为圣徒捐钱, 我从前怎样吩咐加拉太的众教会, 你们也当怎样行. 每逢七日的第一日, 各人要照自己的进项抽出来留着, 免得我来的时候现凑. 及至我来到了, 你们写信举荐谁, 我就打发他们, 把你们的捐资送到耶路撒冷去. 若我也该去, 他们可以和我同去”(林前16:1-4).

 

不过, 此时保罗却担心等他从马其顿出发, 抵达哥林多时, 他们仍未完成合资捐助的事, 到时他和召会肢体会很不好意思(林后9:1-4). 因此, 保罗一边写信(哥林多后书), 一边打发提多先走一步(先到哥林多处理捐献的事), 以避免尴尬情况发生(林后8:16-24), 他也在此费心说明新约关于“召会对召会奉献”的做法. 神借此为我们留下这方面的捐献方式.

 

保罗也在罗马书继续说明奉献的原则, 谈论各地信徒捐助犹太穷苦信徒的义举, 也鼓励罗马众召会如此行(注: 此封书信是写给罗马一带的家庭召会): “盼望从你们那里经过,得见你们, 先与你们彼此交往,心里稍微满足, 然後蒙你们送行. 但现在, 我往耶路撒冷去供给圣徒.因为马其顿和亚该亚人乐意凑出捐项给耶路撒冷圣徒中的穷人. 这固然是他们乐意的, 其实也算是所欠的债; 因外邦人既然在他们属灵的好处上有分, 就当把养身之物供给他们”(罗15:24-27).

 

请留意神借着使徒保罗在此要我们学到的重点. 保罗指出东罗马帝国的所有外邦信徒都曾得到初期信徒 — 即在耶路撒冷和犹太当地的犹太裔基督徒 — 的属灵喂养(因为福音是从那里的门徒传开的), 现在这些外邦召会算是“欠了债”, 应捐献给耶路撒冷当地或附近一带的犹太召会的贫穷信徒. 召会历史初期, 犹太召会饱受逼迫和饥荒之苦, 也舍去很多钱财, 经济状况很糟(徒4:32-37), 现在该是外邦信徒用金钱回报他们早年给于的属灵供养的时候了. 保罗写下哥林多后书8至9章, 也是基于这个原因, 就是要实践圣经所教导有关召会与召会之间灵命喂养与财务资助的互惠原则.[20]

 

还有一事值得留意, 神透过保罗在 林后8:12-15教导我们关于召会之间要互相帮补, 以求均平.我们引述马唐纳对这段经文的解释:

  1. 林后8:12: “因为人若有愿做的心, 必蒙悦纳, 乃是照他所有的, 并不是照他所无的.”
    • 似乎哥林多信徒延迟了为耶路撒冷穷困的圣徒捐献, 是因为他们希望可以捐出更多. 然而, 保罗在此提醒他们, 那完全不是献出多少的问题. 他们心里若真的愿意参与捐献一事, 无论所献是多少, 神也必接受. 神所数算的是人内心的态度.
  2. 林后8:13: “我原不是要别人轻省, 你们受累”
    • 保罗并非要把哥林多的信徒放在财政困境之下. 他不是要耶路撒冷召会轻省, 哥林多召会受累或变得贫困.
  3. 林后8:14: “乃要均平 (KJV: by an equality), 就是要你们的富余, 现在可以补他们的不足, 使他们的富余, 将来也可以补你们的不足, 这就均平了.”
    • 这是神在主耶稣基督的召会中救济贫乏的计划. 神的计划是每当某个地区的信徒有缺乏, 别地区的信徒便要筹集捐献, 送往有缺乏的召会. 金钱这样不断流转, 世界各地的召会就能达致均平了.
    • 因此, 保罗写这封信时, 哥林多、马其顿和其他地区的召会都将要把现款送往耶路撒冷. 但也许到了日后, 耶路撒冷的圣徒得到好的照顾, 哥林多的召会却有所不足. 这样, 金钱便要回流了. 这就是保罗在本节的意思. 现在是耶路撒冷召会有缺乏, 但将来可以是哥林多召会有缺乏, 这样, 其他召会便会帮助他们.
  4. 林后8:15: “如经上所记: ‘多收的也没有余; 少收的也没有缺.’ ”
    • 保罗引述 出16:18来加强这均平的原则. 以色列人出去收取吗哪的时候, 有些人取得比别人多. 但没有问题, 因为分配吗哪的时候, 每个人得到的分量都相等 — 一俄梅珥(约为英制的5品脱, 或2.3公升). 因此, “多收的也没有余; 少收的也没有缺”. 若有人把吗哪贮藏起来, 吗哪便会生虫变臭! (出16:20).

 

马唐纳贴切指出, 均平的现象不会借神迹产生,而是由那些有余者与缺乏者分享. 查尔斯·贺智(Charles Hodge)在其所著的《哥林多后书注释》中说: “出埃及记和保罗的教导是,在神的子民中, 一个人的有余应该用来补其他人的不足. 人若违抗这命令, 结果只是羞辱与损失. 财产就像吗哪一样, 不可以积蓄贮存.” 简言之, 神盼望每一个人都能分享生命中的美好东西. 然而, 有些人得的较多, 有些较少. 得较多的人应与得较少的人分享. 神容许财物不平均的分配, 并非要使富者自私地享用, 而是要与穷者分享.[21]

 

(四)   奉献给福音或宣道的事工

关于奉献方面, 新约也鼓励我们投资金钱, 将福音传到我们召会之外的地方. 罗文谦指出, 这种个人和召会所做的恩典式奉献, 并不同于以金钱回报的属灵喂养(上文第一种奉献), 也不同于透过满足其他肢体和召会所需, 来维系某种程度的均平(上文第二和第三种奉献). 新约用了一个词汇描述这类的奉献, 那词是koinônia {G:2842}, 或作“分享、夥伴关系”. 这词常用在做生意或合夥投资上. Koinônia 这一希腊字也可译为“交通、相交、团契”(fellowship), 一些聚会或查经小组命名为“某某团契”, 其意就是分享神的话, 或分享神恩典的经历或见证.

 

保罗论到腓立比召会时说: “我每逢想念你们, 就感谢我的神; 每逢为你们众人祈求的时候,常是欢欢喜喜的祈求. 因为从头一天直到如今, 你们是同心合意的兴旺福音”(腓1:3-5). “同心合意”在希腊原文是koinônia , 意即合夥、有分于, 所以《新译本》译作“在福音的事工上有分”. 腓立比召会有分于保罗的福音事工, 表明这召会投资于保罗的宣道事工; 他们在兴旺福音方面是koinônia — 与保罗一起同心合意兴旺福音, 犹如与保罗合夥投资于福音事工.

 

他们如何与保罗合夥投资于福音事工? 答案在这封书信的结尾. 在 腓4:10-20, 保罗提到腓立比召会以奉献金钱与他同工, 传扬福音, 并感谢他们这方面的支持. 显然, 除了腓立比召会, 当时别的召会并无与保罗在这方面同工(见 腓4:14-15, 保罗提到 koinônia 两次), 他们也不只一次供应他所需(腓4:16). 想想投资在使徒保罗的事工上所结出的属灵果子: “我并不求什么馈送, 所求的就是你们的果子渐渐增多, 归在你们的账上”(腓4:17). 这个投资的成果是美好的 — 果子增多, 归在账上! 有分于保罗的福音事工是何等蒙福的事啊! 我们若把金钱投资在与福音或宣道有关的事工或机构, 将来在基督审判台面前, 也必如此蒙福 — 果子增多, 归在我们的账上!

 

 

(E)     新约圣经所教导的奉献方法

新约圣经所教导的奉献方式, 是必须有系统, 且是保密的. 林前16:2说: “每逢七日的第一日, 各人要照自己的进项抽出来留着, 免得我来的时候现凑.” 格兰特(John Grant)评述说: “七日的第一日是我们应该决定奉献的时候, 信徒要把捐献的款项取出, 奉献出来, 留待使用(指把钱奉献出去, 召会将之“积贮”起来, 可随时供应主仆、各样圣工或其他事物的需用). ‘要… 抽出来留着’(林前16:2),[22] 这话指出我们要在家中抽出所定的数目.

 

“我们今天的惯例是: 把所定的款项带到擘饼聚会, 然后放进奉献袋或奉献箱里, 但你也可以为着某个特定的目的(例如为着某个有需要的信徒或圣工), 定个数目放在一边, 直到适当时间才奉献(例如某些召会指定每月第一和第二个主日的捐献用在支付召会活动开销方面, 第三个主日捐献用在支持主仆上, 第四[甚至第五个]主日则用作建堂基金).

 

“你可能会问, 现今的人多数是按月受薪, 上述原则还适用吗? 仍然适用! 总之, 你一定要在收到薪酬时, 决定好要留下给神的数目(然后分配好在每个主日, 献上某数目的款项). 每逢七日的第一日, 我们能思想‘要奉献多少’这一事, 实在是一个好的操练. 我们要视奉献为主日的众多责任之一, 其重要性与擘饼记念主不分上下. 为什么圣经指明是七日的第一日? 这诚然因为此日是我们记念主耶稣牺牲奉献的日子; 祂是那无与伦比的模范, 思想祂的时候, 我们的奉献便会来得自然.”[23]

 

另一方面, 正如托尔(J. G. Toll)正确指出, 主耶稣强调捐献要私下和保密.他说: “你们要小心,不可将善事行在人的面前, 故意叫他们看见.若是这样, 就不能得你们天父的赏赐了.所以你施舍的时候, 不可在你前面吹号,像那假冒为善的人, 在会堂里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荣耀. 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 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 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 你父在暗中察看, 必然报答你”(太6:1-4).在召会中, 收集捐献的方式必须让奉献者可私自保密的捐献.[24]

 

以私自保密的角度来看, 奉献箱(offering box)比奉献袋(offering bag)更为适合. 人往往等奉献袋要从旁人传到自己手中时, 才拿出钱来, 然后放入袋中; 在这过程中, 人容易察觉到旁人有无捐献, 甚至看到捐献的数额, 所以这种方式不够保密, 也让人容易因旁人眼光勉强捐献, 而非出于甘心. 不过, 放在门旁的奉献箱则可减少这样的问题. 无论如何, 关于要采用奉献箱还是奉献袋, 圣经既然没有清楚指明, 我们也不必在此过度武断.

 

最后一点, 我们也可善用信封. 比如, 圣灵感动你要奉献某数目的钱给一位有欠缺的弟兄. 你可把钱放入信封, 信封外面写上他的名字, 然后放进奉献箱(或奉献袋). 负责点算奉献款项的信徒会把这信封交给那位弟兄. 他打开信封, 不晓得是谁捐献给他, 只知道是神的供应, 便将荣耀全归给神. 这种私下保密的奉献方式, 肯定蒙主悦纳与赐福.

 

 

(F)     重审“基督徒必须遵行什一奉献”的论点

我必须承认, 那些强调新约基督徒也必须遵行什一奉献的人当中, 有很多都是虔诚爱主的真门徒. 但关键的问题是: 主的旨意是什么? 我们要顺从神的旨意, 还是人的看法?(请参 徒5:29). 让我们以圣经的亮光来察验几个主要支持“基督徒必须遵行什一奉献”的论点:

 

理由(): 亚伯拉罕的榜样

希伯来书7章中有6节论到奉献“十分之一”(来7:2,4,5,6,8,9; 第8和9节各有两次):

  • 来7:2: 亚伯拉罕也将自己所得来的,取十分之一给他. 他头一个名翻出来就是仁义王,他又名撒冷王, 就是平安王的意思.
  • 来7:3: 他无父, 无母, 无族谱, 无生之始, 无命之终, 乃是与神的儿子相似.
  • 来7:4: 你们想一想, 先祖亚伯拉罕将自己所掳来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给他, 这人是何等尊贵呢!

 

支持“基督徒要什一奉献”的人辩论说, 麦基洗德是耶稣基督,亚伯拉罕奉献给们麦基洗德十分之一表明那些像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基督徒, 都要向耶稣基督奉献十分之一. 但此论点遇到几个难题:

  1. 神若要基督徒奉献十分之一, 祂一定会在这一章中(这里是所有新约书信中唯一论到什一奉献的经文), 清楚吩咐基督徒要照着亚伯拉罕的榜样去做, 比方说“亚伯拉罕既然奉献十分之一, 你们也当如此行”之类的吩咐或劝勉. 但你读完整章都找不到这类的话语. 为何如此呢? 原来本章论到亚伯拉罕的什一奉献时, 并非为要教导基督徒也必须奉献十分之一, 而是要引述一个历史故事, 以说明麦基洗德的祭司职分超越亚伦的祭司职分, 而基督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作祭司, 所以比亚伦的祭司职分更伟大.
  2. 作者举出三个要点加以证实以上论点, 首先就是: (a) 关于献十分之一的礼和祝福方面(即较低一等的献礼者是亚伯拉罕, 而较高一等的祝福者是麦基洗德), 证明麦基洗德比亚伯拉罕更尊贵、更伟大, 也当然比亚伯拉罕后代作祭司的亚伦和利未人更加伟大(7:4-10).[25] 简而言之, 作者论十分之一时, 只是引述历史事件, 要强调收十分之一的麦基洗德比献十分之一的亚伯拉罕更优越, 更高一等, 仅此而已. 作者从没吩咐基督徒要效法亚伯拉罕奉献十分之一.
  3. 律法规定的“什一奉献”是把自己的出产或财产的十分之一奉献出来, 但亚伯拉罕所献的并非如此, 因为 来7:4清楚记载“亚伯拉罕将自己所掳来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给他” — 所献的十分之一是“掳来上等之物”, 不是自己平时的出产、财富或收入的十分之一, 所以严格来说, 这里的奉献不同于旧约律法下神吩咐祂百姓以色列人必须遵守的什一奉献. 此外, 圣经也没记载亚伯拉罕日后常常把十分之一献给麦基洗德, 所以这里的奉献是一次性的奉献, 不能作为所谓“基督徒惯常的什一奉献”之模式.
  4. 即使在应用的原则上,我们可以用亚伯拉罕献十分之一为榜样, 但这最多只是一个可供参考的指南(guide)或原则(principle), 而非必须遵守的训令(precept,指命令或吩咐). 举个真实的例子, 我知道有位弟兄认为“献上初熟的果子”表示要把第一批的收成献给神,[26]因而把自己第一次的收入(薪水)全献给神. 他这样做是出于爱主之心和个人的信念, 是无可指责的. 但如果他在讲台上教导说: “神要所有基督徒把第一次的收入全献给神”, 那就不对了, 该受到反对和纠正,因为圣经从来没有这样的吩咐或训令. 同样的道理, 亚伯拉罕(包括雅各)献上十分之一, 可作为我们奉献的指南, 笔者本身和许多虔诚爱主的圣徒都如此行, 但若有人因此教导说“基督徒必须奉献十分之一”, 那便是越过圣经的教导, 说了圣经所没说的话, 必须立刻加以纠正.

理由(): 主耶稣的要求

有者说主耶稣要求基督徒奉献十分之一. 他们引证以下经文:

  1. 太23:23: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 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 献上十分之一, 那律法上更重的事, 就是公义、怜悯、信实, 反倒不行了. 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 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2. 路11:42: 你们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芸香并各样菜蔬献上十分之一, 那公义和爱神的事反倒不行了. 这原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他们的论点是: 主耶稣说献上十分之一是“重要的事”, 是“不可不行的”, 所以基督徒必须献上十分之一. 无论如何, 这论点忽略两个事实: (1) 主耶稣说话的对象不是基督徒. “你们”是指法利赛人, 广义可指犹太人或以色列人; (2) 当时的时代背景是律法时代. 主耶稣说上述这番话时, 旧约律法时代的“利未人祭司职任”(Levitical priesthood, 指利未人制度和祭司体制)还在进行着, 神的子民以色列人仍有义务献上十分之一, 以供养在圣殿中事奉神的祭司和利未人, 所以主说是“重要的事”, 是“不可不行的”.

 

主耶稣在世的时候, 神的子民仍处在律法时代, 必须按律法去行. 主耶稣“生在律法以下”(加4:4), 也必须遵照律法受割礼和献祭(路2:21-24), 包括献上十分之一. 但主耶稣完成救赎, 圣灵降临成立召会之后, 已开启一个全新的时代 — 召会时代! 从此, 信主得救的基督徒再也不该被律法辖制(加5:1). 更何况主后70年, 圣殿被毁后, “利未人祭司职任”便停止或结束了. 信主的犹太基督徒尚且没有义务献上十分之一供养祭司和利未人, 更何况是外邦的基督徒呢?

 

有者辩论说, 基督徒不需献上十分之一供养祭司和利未人, 但他们有义务献上十分之一来供养主的众仆人. 我们承认基督徒有义务奉献来供养主的仆人(林前9:14; 腓4:16), 但新约圣经从没教导这方面的奉献必须是十分之一. 这里引进关键的问题: 主耶稣和祂的众使徒有否吩咐初期召会的基督徒为了支持主的仆人而实行什一奉献? 圣经的答案是没有.

 

召会历史也证实这点. 在论到什一奉献与初期召会的关系时, 达拉斯神学院的范伯格教授(Charles L. Feinberg)写道: “在初期召会的几个世纪中, 没有系统化的什一奉献来支持圣职人员的做法. 随着时间的过去, 按照犹太会堂的模式, 什一奉献成为普遍的做法. 支持这样做法的人引证 太10:10; 路10:7; 林前9:7-10, 但召会中的领袖们(如士每拿的爱任纽[Irenaeus of Symrna, 大约主后130-202年][27]和埃皮法尼乌斯[Epiphanius of Salamis, 大约主后310-403年] )指明那些根据上述经文的论点是无效的(not valid). 反之, 他们强调基督徒应该自由奉献.”[28]

 

让我们再次引述罗文谦的话: “耶稣(基督)以受死和复活展开新约时代之前, 律法契约仍然有效, 因此, 福音书中什一奉献的内容仅是记述事实(指记载“旧约律法时代的犹太人遵行什一奉献”这一实事), 并非指教导新约信徒如何奉献. 耶稣时代的以色列仍是神权国家, 耶稣也谨守父神制定的法治律法. 可是, 新约揭示耶稣开始的是一个多种族、多国籍的民族(意指由各国各族的人组成的新约召会), 以取代原本的神权国家以色列, 耶稣就此为跟随祂的百姓(指基督徒)终止了神权税的奉献.” 所以基督徒不必纳“什一奉献的税”.

 

简之, 解释圣经必须认清对象和时代背景, 才能“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2:15). 主耶稣从没吩咐基督徒要遵守律法所规定的什一奉献, 也没借着众使徒或任何新约作者在新约书信中如此吩咐. 作为基督忠心的仆人, 我们必须清楚教导这一点, 而不是为了“增加召会的收入”、“供养神的仆人”、“捐助贫穷圣徒”或“蒙神赐下福气”等等为理由, 曲解神的道.

 

理由(): 玛拉基书的应许

许多牧师和传道人喜欢引证玛拉基书的应许, 作为基督徒必须遵行什一奉献的证据:

  • 玛3:10: 万军之耶和华说: 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 使我家有粮, 以此试试我, 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 倾福与你们, 甚至无处可容.
  • 玛3:11: 万军之耶和华说: 我必为你们斥责蝗虫(吞噬者), 不容他毁坏你们的土产.你们田间的葡萄树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

 

有者解释说“我家”是指神的家 — 召会(提前3:15), 所以基督徒要奉献十分之一给神的家(召会). 但关键的问题是: 神在玛拉基书的这个应许是给谁的? 答案是旧约的以色列人, 而非新约的基督徒. 奉献的目的是什么? 答案是“使我家有粮”, 因为在玛拉基时代, 仍有许多祭司和利未人在神的家 — 圣殿 — 事奉神, 他们需要粮食, 所以神要祂的百姓以色列民奉献十分之一, 以供养祭司和利未人. 但如上文所说, 主后70年, 圣殿被毁, 利未人祭司职任已经瓦解, 所以不再需要纳“什一奉献的神权税”给祭司或利未人了.

 

然而, 有不少传道人、圣经学者和召会领袖喜欢引证玛拉基书3:8-9,[29]说基督徒若不奉献十分之一, 就是“夺取神之物”(玛3:8), 肯定遭神可怕的审判, “咒诅就临到你们身上”(玛3:9). 他们当中甚至引用一些信徒的见证, 说因着没有奉献十分之一, 结果他们遭到财物上的损失, 有者甚至在计算过后, 损失的数目正是所该奉献的十分之一. 对于此事, 我们必须以圣经的亮光来审察. 首先, 这段经文不是对基督徒说的; 其次, 按圣经的教导, 神的子民在旧约律法下所该遵循的什一奉献, 其实有三种(参上文 (b.1) 什一奉献的比例), 三种什一奉献的比例每年约达22%, 而不仅是10%. 换言之, 若是神审判他们不纳“什一奉献”的罪, 所损失的财物或金钱数目应该不是十分之一(10%), 而是19%至22%, 所以他们说损失十分之一的数目是出于神, 这说法的真确性令人怀疑. 此外, 按律法的规定, 他们所该奉献的数目也不仅是10%, 而是19%至22%.

 

另一方面, 也有很多传道人或召会领袖宣称, 若信徒把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献给神或召会, 神必会“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 甚至无处可容… 我必为你们斥责蝗虫(吞噬者), 不容他毁坏你们的土产.你们田间的葡萄树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玛3:10-11). 他们宣称如果你把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献给召会(神的家), 就会在物质上得到满满的回报, “甚至无处可容”. 首先, 我们要回到圣经所教导的, 旧约律法下的什一奉献不仅是你收入的十分之一(10%), 应该是19%至22%, 所以即使你要诉求 玛3:10-11的应许, 你也必须先奉献19%至22%. 其次, 神在这两节的“你们”是指律法时代玛拉基时期的以色列人, 而不是新约恩典时代的基督徒. 第三, 若强辩说此应许也是给基督徒, 那就要看新约圣经怎么说.

 

事实上, 对于基督徒, 神在新约圣经中确实应许慷慨奉献者“多种的多收”(林后9:6), 但这节并非论到什一奉献. 此外, “神能将各样的恩惠多多的加给你们, 使你们凡事常常充足, 能多行各样善事”(林后9:8). 但请注意: 是“神能”(God is able), 不是“神一定会”, 因为神有无上的主权决定怎么做, 也有无比的智慧知道给多少才是最好的 — 最叫人得益的. 保罗说: “我的神必照祂荣耀的丰富, 在基督耶稣里, 使你们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腓4:19). 请注意, 是“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 而不是“在物质上加倍满满的回报”, 不是像旧约一般“倾福与你们, 甚至无处可容”(玛3:10).

 

简而言之, 神并没应许所有基督徒若奉献十分之一, 就一定会在今生得到物质上满满的回报. 想想那“把她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的寡妇, 她还是贫穷的寡妇(路21:1-4). 想想那忠诚爱主的士每拿召会信徒, 他们还是“贫穷”的信徒(启2:9). 这些例证叫我们知道神从没应许一定会赐下物质上的富足给慷慨奉献者, 所以教导说“奉献十分之一必得神满满的物质回报”, 是极其错误和危险的. 它使不少信徒对神有错误的期盼, 也使人存有错误的奉献动机,[30] 更使许多奉献者因得不到预期的回报而对神失望, 离开了召会.

 

更可悲的是, 有些传道人或召会领袖因惧怕神审判信徒“不献十分之一”的罪, 所以想尽各种方法强逼信徒奉献十分之一, 包括要求信徒呈上家庭收入的资料, 为他们计算该奉献的数目, 然后写在信封上交给他们, 要他们按此数目把钱放入信封, 在主日奉献. 此做法令许多信徒勉强奉献, 或不敢来聚会, 甚至令非信徒误以为召会“强取”信徒的钱而不敢来召会, 这会间接拦阻人来信主, 严重破坏福音的工作和召会的见证.

 

理由(): 哥林多后书是论捐献不是奉献

那些支持“基督徒的奉献不该规定十分之一, 而是捐得乐意”的信徒或学者, 往往引证 林后8章和9章的经文:

  • 林后9:1-2 论到供给圣徒的事, 我不必写信给你们; 因为我知道你们乐意的心, 常对马其顿人夸奖你们, 说亚该亚人预备好了, 已经有一年了…
  • 林后9:4 万一有马其顿人与我同去,见你们没有预备, 就叫我们所确信的,反成了羞愧; 你们羞愧, 更不用说了.
  • 林后9:5 因此, 我想不得不求那几位弟兄先到你们那里去, 把从前所应许的捐赀预备妥当, 就显出你们所捐的是出于乐意, 不是出于勉强.
  • 林后9:7 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 不要勉强, 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
  • 林后9:12 因为办这供给的事, 不但补圣徒的缺乏, 而且叫许多人越发感谢神.

 

反对者常说, 这段经文以及 林后8:1-6是论到“供给圣徒的事”, 指捐助耶路撒冷贫困的圣徒而言, 而非基督徒一般的奉献. 首先, 什么是所谓“基督徒一般的奉献”? 有者强调它就是所谓的“什一奉献”, 不过证据何在? 新约圣经哪里有清楚表明基督徒必须奉献十分之一? 完全没有! 其次, 我们承认这两段经文确实是关于捐助耶路撒冷的贫困圣徒, 但为何神不能借此教导我们关于基督徒的奉献呢? 第三, 有者强调旧约律法规定两大类的奉献, 即强制性的什一奉献(如纳税一般没有选择), 和“甘心祭”或“自愿祭”(有自由的甘心奉献). 他们把哥林多后书8和9章等同于旧约的“甘心祭”, 并强调什一奉献的“税”仍然要纳.

 

关于第三点, 值得思考的问题是: 除了甘心祭之外, 如果神的旨意还是要基督徒纳十分之一的税(什一奉献), 为何祂不在新约圣经中清楚吩咐基督徒? 为何不借着保罗或其他使徒在书信中清楚指明此事? 神在这方面静默, 肯定具有重要意义, 就是祂要基督徒只留意、重视和实践祂所清楚教导的“甘心”奉献, 因这样的奉献才是成熟信徒的表现, 是神所期望、所悦纳的(请参下文: (g) 为何神不吩咐新约的基督徒像旧约神的子民一样必须奉献十分之一? )

 

总括而言, 新约共有9处经文论到奉献十分之一,[31] 但没有一处清楚说明基督徒要奉献十分之一. 即使是在 路11:42和18:12论及什一奉献的经文, 其目的主要是揭穿“律法强制下的什一奉献所带来的负面结果”. 怀特(R. E. O. White)[32]评论道: “除了献给麦基洗德的十分之一以外(希伯来书第7章), 新约提到什一奉献时, 总是带有批判性的. 耶稣在 太23:23 和 路11:42中, 指出法利赛人小心翼翼地从三种细小的园草中献上十分之一, 却忽略了三件‘律法上更重要的事’, 就是公义、怜悯和信实, 借以显示法利赛主义欠缺了道德上均衡的意识, 和先后主次的正确观念. 正确地遵守外显的律例, 实在容易得多… 遵守外显的律例也就更能在心理上满足自己(也使人骄傲).

 

“在 路18:12中, 那个法利赛人在祷告中, 庆幸自己有高超的德行, 并提到他在所有的收入中, 献上十分之一 — 流于外表的、可以量度的、牢牢记住的服从, 便只会产生宗教上的自满, 并会不自觉地形成自义的罪恶. 基督严厉地贬低这种充满骄傲的表现, 将之与谦卑的忏悔相比, 并指出该等表现(自义自满)在神的面前, 毫无用处.”[33] 相信聪明的读者已有所领悟 — 由于立法规定什一奉献会带来以上负面的结果, 所以在新约时代, 神用“恩典式的自由奉献”取而代之.

 

 

(G)     为何神不吩咐新约的基督徒像旧约神的子民一样必须奉献十分之一?

既然神是不改变的, 为何新旧约神子民的奉献有所不同? 其实神已借着保罗在 加拉太书3和4章中, 给我们这方面的答案. 在 加4:1-3这段经文中, 保罗将旧约神的子民(指犹太人)视为一个孩童或未成年人, 天父预定的时间来到之前, 仍在摩西律法的看守之下(加3:23-26).

 

马唐纳正确解释说, 律法被形容为孩童的监护人(guardian), 或“训蒙的师傅”(tutor, 加3:24).[34] 这点所强调的是“教导”(teaching), 即律法教导人关于神的圣洁、人的罪、赎罪的需要. 这里所用的字眼(希腊原文: paidagôgos)是描述一个执行纪律的人, 他监督着未成年或未成熟的人. 加3:24的意思是: 律法是犹太人的监护人, 直到基督,[35] 即直到基督来到, 或因看见基督即将来到. 律法借着一些关乎婚姻、财产、食物等条例, 保守以色列人, 叫他们成为一个独特的国民(distinct nation). 加3:25解释说, 律法是师傅, 不过一旦接受了对基督的信仰, 信主的犹太人便不再处于律法之下. 那么, 外邦人如加拉太信徒岂不是更不在律法之下吗? 因他们根本从未在这师傅(指律法)的监督之下.[36]

 

接着, 保罗在下一章解释律法与旧约神的子民(犹太人)和新约神的子民(特指犹太基督徒)的关系:

  1. 加4:1: 我说那承受产业的,虽然是全业的主人, 但为孩童的时候却与奴仆毫无分别,
  2. 加4:2: 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 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
  3. 加4:3: 我们为孩童的时候, 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 也是如此.
  4. 加4:4: 及至时候满足, 神就差遣祂的儿子, 为女子所生, 且生在律法以下,
  5. 加4: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
  6. 加4:6: 你们既为儿子, 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原文作“我们”)的心, 呼叫: ‘阿爸!父!’
  7. 加4:7: 可见, 从此以后, 你不是奴仆, 乃是儿子了; 既是儿子, 就靠着神为后嗣.

 

这里的图画是一个富翁打算等孩子长大成人, 便把家财交他管理. 然而, 仍作“孩童的时候”, 这位继承人的身份与一般奴仆没有分别. 总有人要不断告诉他要做这个那个, 不要做这个那个. “他有管家代他管理产业, 有师傅教他行事为人, 这样, 虽然产业毫无疑问是属于他的, 但他在成年以前, 却得不着这些产业. 这是犹太人在律法以下的景况. 他们是孩童, 受律法指使, 像奴仆一样. 他们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 即犹太教的基本原则之下… 犹太教是物质的、外表的、暂时的; 基督信仰是属灵的、内在的、永久的. 这些外表的东西(例如割礼、节期、各种条规, 包括什一奉献)是孩童的一种约束.”[37]

 

简之, 在律法时代, 他们在奉献上没有选择, 因律法规定什一奉献. 但主耶稣已经来到, 开启了新约, 使一切信祂的人得着“神儿女”的地位(约1:12; 加4:5),[38] 并有圣灵的内住为此作见证(加4:6). 既是长大成人的儿子, 就得享成人的自由 — 包括奉献的自由! 同时也拥有圣灵住在心中, 指引信徒该奉献的事项和金钱数目.

 

罗文谦正确指出, 使徒保罗在以上这番论述中, 选择从孩童长大成人的角度切入, 其目的是劝勉他的读者要享受“自由” — 在基督里的自由! 这份自由属于在成熟完满的弥赛亚时代(意即主耶稣降临所开启的新约恩典时代或召会时代)下长大的孩子. 昔日, 在摩西律法下, 神的子民仍是孩童, 还未成熟(加3:23-26), 然而, 那已是过往云烟. 过去, 他们是孩童, 在作孩童的年岁(指旧约时代)主要受到律法契约的管辖, 但现在, 他们已“长大成人”(进入基督开启的新约恩典时代), 有圣灵的内住和带领(加4:6, 包括感动或指引他们当奉献的事项和金钱数目), 所以不再需要律法制定奉献的比例, 不受律法的辖制了.

 

罗文谦总结道: “神儿女长大成熟实有重大意义, 因此从旧约到新约, 上帝针对慷慨奉献所强调的重点不同, 但有一点不变, 就是慷慨捐助相当重要. 有所改变的是, 若与上帝仍将祂的儿女视为孩童时相比, 现在奉献的结构和比例已经不同. 上帝定意穿越时空, 让我们长大成人, 也因此取消孩童时期的许多规条(包括什一奉献的规条律例).”[39]

 

换句话说, 那些强调新约基督徒一定要遵守什一奉献的人, 是把神的儿女带回作孩童的时期, 受到律法的辖制, 失去在基督里的自由. 这断不是父神的心意, 也犯了加拉太律法主义者的错误, 即在新约时代还强制基督徒遵守旧约律法的规条.

 

最后分享本身的经历. 笔者年少时, 曾一度为“什一奉献”这课题感到困扰, 很多宗派都强调说基督徒要遵守什一奉献, 为何许多奉主名聚会的召会(包括我参与的召会)都不如此教导呢? 感谢主, 借着当年召会的长老们给我真正合乎圣经的教导. 透过他们, 我才明白十分之一的奉献是一个好的指南, 可从这比例开始操练奉献. 但要时刻谨记: 为何神不在新约圣经中明确吩咐基督徒必须奉献十分之一?! 因为神要救我们脱离三种危险: 第一是勉强奉献(长老们强调神所悦纳的, 是甘心乐意的奉献); 第二是骄傲自满(法利赛人就是自以为奉献十分之一就达到神的要求,[40] 因而骄傲自满, 这是神所憎恶的); 第三是机械化奉献(长老们提醒我, 要留心观察周围圣徒的需要, 要留心倾听圣灵的声音, 看看圣灵是否感动你为某个缺乏的圣徒、某个神的仆人或某个圣工而奉献).

 

透过他们的教导, 我终于明白了几件重要的事. 当我阅读早期奉主名聚会的事工, 发现他们当中许多全职事奉的传道人并没有固定薪水, 却能在生活需用上得到足够的供应, 原来是因为当时的圣徒在奉献上得到正确教导, 时常操练倾听圣灵微小的声音, 按圣灵的感动来供应祂所兴起的众仆人之日常需用. 我也明白为何许多奉主名聚会的早期福音事工得以扩展(注: 这些19世纪的福音工作得以扩展, 因圣徒按圣灵感动而慷慨奉献, 且是超过十分之一的奉献), 也常读到就在某种物质需要出现时, 神的供应也就来到(例如慕勒的孤儿院事工就常有这样的经历),[41] 因为圣徒已被正确教导, 时常操练这种“倾听圣灵微小声音”的感动, 去供应圣徒、神的仆人或神的事工所需.

 

弟兄姐妹, 是时候我们按神的心意, 正确教导有关新约基督徒的奉献, 以恢复上述这种属灵的操练. 是时候我们照神的心意长大成人, 也因此取消孩童时期的奉献规条(因它只是适用于幼小子民奉献的外在制度), 教导和实践“成人”的自由奉献(因它着重成人奉献的内在动机) — 倾听圣灵的感动、按照自己的能力、甘心乐意的奉献. 这才是神真正悦纳的奉献.

 

(H)     结语

论到新约圣经有关奉献的记载, 英国圣经学者怀特(R. E. O. White)[42]中肯地评论道: “耶稣劝人缴纳殿税, 却不加强制(太17:24-27), 并特别称赞那位不单献上十分之一, 更把所有养生的都献给神的妇人 — 虽然其奉献对圣殿的收入, 并没有很大的影响(路21:1-4). 祂也命定说: ‘主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福音养生’ (林前9:14; 请留意 林前9:8-13), 因为“工人得饮食是应当的”(太10:10; 参 加6:6). 然而, 新约并没有催促人为这目的, 或为周济穷人, 而遵守什一奉献的律例. 相反地, 捐献必须是自愿的, 并按着个人的能力来捐献(林后8:1-15). 到了主后180年, 爱任纽(Irenaeus)仍把犹太人的什一奉献, 跟那些由于广大的盼望而慷慨乐意地捐输的人, 作强烈的对比 (参《反对异端》4.34).”[43]

 

为何神要我们慷慨奉献? 圣经给我们答案: 因为奉献会扭转我们和他人的生命, 不只在今生, 更延续至永恒. 可是, 基督徒的奉献是否必须依照某个数字比例如十分之一吗? 罗文谦的答案符合圣经的教导: “圣经认为过去在旧约神权国度时期, 奉献比例最少为10%, 最多逾22%. 但随着弥赛亚耶稣开展了新约时代, 之前的神权制度(国度)也告终结. 上帝的百姓现在散布于世界各地; 向母国政府, 我们纳税, 向上帝, 我们则纳恩典式奉献, 只是不再依循某个比例. 假如要将旧约的奉献当作(基督徒奉献的)基准, 比例可能会超过22%, 这恐怕是超出很多人意愿的大方比例! 因此, 教导及强调慷慨与不受限于比例的恩典式奉献, 是比较适当的.”[44] 事实上, 它不仅适当, 更是合乎圣经的教导.

 

简之, 让我们定睛在以下的新约教导, 那就是: “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 不要作难, 不要勉强, 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林后9:7). 我们既有奉献的自由, 不受旧约律法条规所限制, 若我们的心已被主爱所激励, 心中的爱已经涌流, 奉献就会源源不绝了. 诚然, 心中有爱, 奉献无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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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威廉·高露洁(Colgate)的见证

 

相信很多人听过“Colgate”牙膏(高露洁牙膏), 但不多人知道它背后的故事.今日仍然畅销全球的“Colgate”牙膏,其名取自这牙膏的创始人 — 威廉·高露洁(或译“科尔盖”, William Colgate).

 

威廉·高露洁于1783年1月25日,在英国的英格兰(England)出生.他的父亲(Robert Colgate)在1798年离开英国, 全家移民到美国的马里兰州(Maryland).虽然生活并不是很富裕, 但是母亲总是尽量帮助别人的需要. 因此, 一家人在当地很受人们的欢迎. 母亲也常常教导他: “人活着不能太自私, 只有造福他人, 才能福泽自己.” 这样的教导培育他拥有一颗慈善怜悯的心, 为他日后慷慨奉献打下美好的基础.

 

他父亲与人合伙开办的工厂倒闭, 结果父亲重返农场.由于家境穷困, 年纪轻轻的威廉·高露洁只好离家到美国纽约(NewYork)谋生.[45]他在途中遇到一位年老的船长. 船长知道了他的困境,便跪下为他祷告, 并劝他说:“纽约会有一名成功的肥皂制造商, 可能是别人, 但我希望是你. 要奉献你的心给基督, 所得的收入, 要将应奉献的归给主; 好好作人, 诚实作生意, 肥皂要足一磅. 有一天, 你会成为发达富有的人.”

 

威廉·高露洁把船长的话铭记于心. 当他第一次赚到一美元时,便把十分之一献给神, 并且每逢赚到一美元,便将十分钱献于主. 他尊重神,神也重看他(撒上2:30), 大大赐福予他, 结果他的生意越作越大.他为神开一个户口, 把所有收入的十分之一献给神.他的业绩日日上升, 所以他逐渐把所奉献的增加到十分之二, 十分之三, 十分之四, 十分之五,最后他把所有的收入都奉献给神(注: 奉献十分之一可作为操练奉献的指南, 但不是基督徒必须严格遵循的训令, 参上文).

 

目前, 高露洁牙膏已成为“高露洁-棕榄公司”的拳头产品, 通过营销拓展, 已覆盖全世界218个国家和地区, 年销售量占全球销售总量的40%, 成功进入世界品牌500强, 被形容为“牙膏里挤出金子”. 公司在获得巨大成功的同时, 仍不忘回馈社会. 1994年, 高露洁-棕榄公司与世界卫生组织签订了一项协议, 旨在全球80多个国家开展名为“灿烂微笑, 美好将来”的口腔健康教育活动, 每年有5000万左右儿童受益.

 

在为神甘心和慷慨奉献超过百万美元的威廉·高露洁身上,我们见证到“神能将各样的恩惠多多的加给你们, 使你们凡事常常充足, 能多行各样善事”(林后9:8).[46]


[1] 原文Tithe应该译成“什一奉献”还是“十一奉献”?圣经学者对此持有不同看法, 见仁见智.“什”一词(读作: Shí 而非 Shén )意即“十”,“什一”就是“十分之一”的意思(参《新汉语字典》).由于“什一奉献”正确传达十分之一的奉献之观念, 同时“十一奉献”会让人误以为是“11奉献”,所以本文选择将之译作“什一奉献”.

[2] Tithe或“什一奉献”一词在希伯来原文是 מעשׂר ( ma‛aser );希腊文是 dekatê ; 拉丁文则是 decima . 根据王正中所编著的《圣经原文字典》, ma‛aser {H:4643}在旧约圣经共出现30次, 译作“十分之一”(25次, 例如: 利27:30;民18:21;申12:17;代下31:5;尼10:37,38;12:44; 结45:11; 玛3:8等等)和“十分取一”(5次, 例如: 申12:6,11;26:12; 代下31:6,12). Ma‛aser首次出现在 创14:20 (亚伯拉罕把所得的取十分之一献给麦基洗德).

[3] Merill C. Tenney (gen. ed.), The Zondervan PictorialEncyclopedia of the Bible (vol.5) (Grand Rapids: Zondervan PublishingHouse, 1975), 第756页.

[4] 献上“初熟的果子”(firstfruit)不一定指献上果子, 也可泛指各种地里的出产或农作物, 包括菜蔬谷类.

[5] 罗文谦著,扶逸蕙译, 《心中有爱, 奉献无碍》(台北:举手网络协会, 2011年), 第26-27页.

[6] 同上引,第31页.

[7]James Hastings (ed.), ADictionary of the Bible (vol. 4) (Peabody, Massachusetts: HendricksonPublishers, 1988), 第780-781页.

[8] 民18:21:“凡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 我已赐给利未的子孙为业; 因他们所办的是会幕的事, 所以赐给他们为酬他们的劳.” 犹太教口传律法集《米示拿》(TheMishna)规定: “凡可用作食物、从土地栽种生长之物, 都要献上十分之一”(Maaseroth i.1).

[9] 申14:22-23:“你要把你撒种所产的, 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 十分取一分; 又要把你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 并牛群羊群中头生的, 吃在耶和华你神面前, 就是祂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居所.”

[10] 申14:28-29:“每逢三年的末一年, 你要将本年的土产十分之一都取出来, 积存在你的城中. 在你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 和你城里寄居的, 并孤儿寡妇, 都可以来, 吃得饱足. 这样, 耶和华你的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

[11] Merill C. Tenney (gen. ed.), The Zondervan PictorialEncyclopedia of the Bible (vol.5), 第757页.

[12] 《塔木德》(Talmud,另译《他勒目》)是关于犹太人生活、宗教、道德的口传律法集,全书分为《密西拿》(Mishnah,另译《米示拿》)及其注解篇《革马拉》(Gemara)两大部分,是犹太教仅次于旧约圣经的主要经典, 深受犹太拉比或犹太教人士所重视.

[13] James Orr (gen. ed.), International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vol.4) (Peabody, Massachusetts:Hendrickson Publishers, 1994), 第2988页. 利弗托夫在上引书(同一页)中指出, “第一什一奉献”是给利未人(包括祭司);“第二什一奉献”是从剩余的十分之九取出十分之一, 给奉献者在耶路撒冷设宴享用. 住家离耶路撒冷甚远的人, 可把中第二什一奉献转换成银钱, 买食物、饮料或油(Ma‛aser Sheni 2:1; 比较 申14:26). 奉献十分之一的牛群家畜是属于这第二种什一奉献, 要在耶路撒冷设宴时食用(Zebhahim 5:8). 有者认为这第二什一奉献在第三年时要完全给利未人和穷人. 但根据约瑟夫(Antiquities, IV, viii, 22), 这“给穷人的什一奉献”其实是“第三什一奉献”.祭司或利未人如果是地主, 也必须献上这“给穷人的什一奉献”(Pe’ah1:6).

[14] 罗文谦著,《心中有爱, 奉献无碍》, 第32-33页.

[15] 同上引,第34-36页.

[16] 同上引,第39页.

[17] 同上引, 第37-40页.

[18] 同上引, 第41-43页.

[19] 同上引, 第43-45页.

[20] 同上引, 第47-50页.

[21] 马唐纳著,《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第778页.

[22] 林前16:2的“留着”( KJV: store )在希腊原文是thêsaurizô{G:2343}, 意即“积贮、存留、积攒”, 可直译为“积存财物、积财”(treasure). 为主捐献而“留着”实在是“积财宝在天”(太6:20)

[23] John Grant,Living for God(Kilmarnock:John Ritchie Ltd., 1994), 第66-67页.

[24] J. G. Toll, “Guidance onGiving” (Chapter 40),inChurch Truths(2001), 第176页. 此书由托尔(J. G. Toll)出版, Gospel Tract Publications印刷.

[25] 另两个论点是: (b) 亚伦的祭司职分会被更改, 被麦基洗德的祭司职分所取代(如 诗110:4所预言的), 证明麦基洗德的祭司职分比亚伦的更优越(7:11-22); (c) 至于麦基洗德的祭司职分, 它是永远长存, 不被取代的. 这点又再超越亚伦后代短暂的祭司职分(7:23-28).

[26] 献上“初熟的果子”(firstfruits)是指头生的孩子、牲畜或农作物中最早的收成, 都是圣洁和属于神的, 要先献给神, 表示感谢神初供应的大恩(出23:19; 民18:12-17; 申26:1-11). 神指定所有初熟的果子要献给祭司(民18:12-13), 参《证主圣经百科全书(I)》, 第360页.

[27] 士每拿的爱任纽(Irenaeus)强调基督徒应该慷慨的自由奉献, 而非遵循犹太人的什一奉献(参《反对异端》4.34). 爱任纽是坡旅甲(另译“波利卡普”, Polycarp, 约主后69-156年)的学生, 而坡旅甲就是使徒约翰的门徒. 因此, 爱任纽的看法更正确反映使徒们和初期召会的立场(即强调自由奉献, 而非强制遵循什一奉献).

[28] MerillC. Tenney (gen. ed.), The Zondervan Pictorial Encyclopedia of theBible (vol.5), 第758页.

[29] 玛3:8-9: “人岂可夺取神之物呢? 你们竟夺取我的供物. 你们却说: ‘我们在何事上夺取你的供物呢?’ 就是你们在当纳的十分之一和当献的供物上. 因你们通国的人都夺取我的供物, 咒诅就临到你们身上.”

[30] 这错误教导使人奉献时期望神“加倍偿还”, 但合神心意的奉献本该出于纯粹感恩、不求回报的心态.

[31] 这九处经文是: (1) 太23:23; (2) 路11:42; (3) 路18:12; (4) 来7:2; (5) 来7:4; (6) 来7:5 [2次提到“十分之一”]; (7) 来7:6; (8) 来7:8 [2次提到“十分之一”]; (9) 来7:9 [2次提到“十分之一”]. 事实上, 新约还有一处提到“十分之一”, 即 启11:13, 但那里是论到“地大震动, 城就倒塌了十分之一”, 与奉献十分之一无关.

[32] 怀特(R. E. O. White)是格拉斯哥的苏格兰浸信会神学院(BaptistTheological College of Scotland, Glasgow)前院长, 是著名英文圣经百科全书(Baker Encyclopedia of the Bible)的撰述人之一.

[33] 陈惠荣主编,《证主圣经百科全书(I)》(香港:福音证主协会,1995年), 第117页.

[34] “训蒙的师傅”(KJV: schoolmaster)希腊文是 paidagôgos {G:3807}, 字面意义是“儿童导师”(衍生出英文的pedagogy). 这人通常是奴隶, 负责接送孩童上上学与回家. 有时他也会执教鞭, 执行教导的工作.

[35] 《和合本》将 加3:24译作“这样, 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 引我们到基督那里, 使我们因信称义.” 值得注意的是, 原文并没有“引我们”三个字, 故《吕振中》译本译作:“这样, 律法就做了我们的童年导师, 等候基督来到, 使我们由于信得称为义.”

[36] 马唐纳著,《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第815-816页.

[37] 同上引, 第817页.

[38] 马唐纳解释道:“每一个基督徒都即时成为神的儿子, 作为继承人承受产业, 这样, 新约给予基督徒的指示, 就假设圣徒(基督徒)没有婴孩阶段. 所有信徒都被视作已长大成人的儿子.”同上引, 第817-818页.

[39] 罗文谦著,《心中有爱, 奉献无碍》, 第29页.

[40] 事实上, 神不定下十分之一的奉献, 就是因为神知道每个人的能力与环境不同, 故对每个人的奉献也有不同要求. 因此, 即使我已奉献十分之二, 甚至十分之三, 也没什么可夸之处, 因为神可能对我奉献的要求是更高的, 我还达不到、该感到亏欠呢! 这点教导我必须谦卑.

[41] 有关慕勒的孤儿院事工得着神借圣徒奇妙的供应之例证, 请参http://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2/09/乔治慕勒/ .

[42] 怀特(R. E. O. White)是格拉斯哥的苏格兰浸信会神学院(BaptistTheological College of Scotland, Glasgow)前院长, 是著名英文圣经百科全书(Baker Encyclopedia of the Bible)的撰述人之一.

[43] 陈惠荣主编,《证主圣经百科全书(I)》, 第117-118页.

[44] 罗文谦著,《心中有爱, 奉献无碍》, 第58页.

[45] 有记录显示他是在16岁时到纽约市(NewYork City), 但也有记录说是1804年, 即他21岁的时候.

[46] 上文参考 PaulLee Tan, Encyclopedia of 7,700 Illustrations (Garland, Texas: Bible Communications,Inc., 1991), 第474-475页; 也参“COLGATE:高露洁的故事”, http://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4/07/colgate-高露洁的故事/ ; 以及 www.christiantimes.cn/news/16674/世界著名牙膏品牌高露洁的创立者威廉·高露洁一生始终如一践行“十一奉献”的原则?page=1 (注: 其实威廉·高露洁的奉献不仅是十分之一, 而是超过十分之一, 参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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