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权的亚比米勒、敬畏 神的玛挪亚和他的妻子


(A)      夺权的亚比米勒 (9:1-57)

对于那些没领受神的呼召, 却在神的百姓当中篡位夺权的人, 亚比米勒的历史正是神给他们的严厉警告! 基甸虽是大能的勇士, 却留下可悲的遗产: 一件以弗得(ephod)  —  使它成为以色列民的网罗(士8:27);[1] 以及一个由示剑的妾所生的儿子  —  这儿子把祸害带到百姓当中. 基甸拒绝本身和他的后代作以色列人的王(士8:23), 却为其中一个儿子取名为“亚比米勒”(Abimelech, 此名意即“我父是王”, whose father is king), 这真叫人出乎意料之外.

因着 “亚比米勒”这一名字的不洁欲望, 和他母亲的卑微身份, 以及对他70个同父异母的兄弟所产生的妒忌之心, 亚比米勒密谋、行贿和谋杀他的众兄弟, 夺权作王. 在任何时代, 神百姓当中的领导权都是由圣灵授予的. 保罗清楚向以弗所召会的长老们声明这点: “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 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 也为全群谨慎, 牧养神的召会”(徒20:28).

亚比米勒向示剑的人强调他与他们有血缘关系, 示剑人也乐于接受他. 亚比米勒说: “请你们问示剑的众人说, 是耶路巴力的众子七十人都管理你们好呢? 还是一人管理你们好呢? 你们又要记念我是你们的骨肉”(士9:2).

值得一提的是, “示剑的众人”(men of Shechem)一词的“众人”(men), 并非一般用来描述“众人”的字, 而是希伯来文baalim , 意即“主人”(lords). 这些人就有他们所拜的主“巴力贝利”(希伯来文: Baal-berith, 意思是“立约的主”, lord of the covenant)的特征. 这个偶像已在示剑立足, 取代耶和华在百姓心中的地位, 导致他们易于接受这个假领袖, 但不晓得他会带来祸害. 神容许他们立亚比米勒为王, 作为惩罚措施, 而非拯救者, 这是他们罪有应得.

士师记的故事是记载神如何兴起软弱者, 来拯救那些已悔改的百姓, 脱离侵略者的手. 神的代理人之软弱, 彰显神的大能, 例如祂使用一个惯用左手的人(left-handed man, 即以笏, 士3:15)[2]、牛棍(ox-goad, 士3:31)[3]、帐棚的橛子(tent peg, 士4:21)[4]、驴腮骨(jaw-bone, 士15:15)等等, 来完成大事.[5]

可悲的是, 亚比米勒的故事却完全相反, 成为强烈对比  —  因他并没带来拯救. 反之, 神要使用一个普通家具  —  上磨石(millstone, 士9:53), 来拯救祂的百姓脱离这个谋杀夺权之人的手. 这个教训显于最后两节: “这样, 神报应亚比米勒向他父亲所行的恶, 就是杀了弟兄七十个人的恶. 示剑人的一切恶, 神也都报应在他们头上”(士9:56-57). 他允许亚比米勒作领袖, 是要刑罚这些悖逆的百姓.

 

(B)       玛挪亚和他的妻子 (13:1-25)

            (B.1)   无子的夫妻

神允许非利士人欺压祂的百姓, 作为神管教他们归回拜偶像的罪,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 耶和华将他们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士13:1). 百姓拜偶像及被敌人欺压, 肯定叫以色列当中的属灵人备受严厉考验(编译者注: 例如基甸问道: “耶和华若与我们同在, 我们何至遭遇这一切事呢? 我们的列祖不是向我们说‘耶和华领我们从埃及上来’吗? 祂那样奇妙的作为在哪里呢? 现在祂却丢弃我们, 将我们交在米甸人手里”, 士6:13).

但支派的琐拉人玛挪亚(Manoah, 意即“安歇、安息”, rest)和他的妻子另有附加的重担  —  他们没有孩子. 那些有属灵洞见的心灵会看出这乃是神对整体国民不悦的凭据或记号(sign, 申28:11), 但属肉体的人却会责怪那没有孩子的夫妻, 所以玛挪亚的妻在这方面肯定有特别沉重的感受. 然而, 主耶和华介入! 祂应许赐给他们孩子, 但不把这重大启示给玛挪亚, 反而给了他那不被提名的妻, 或许这暗示她的妻子特别为无子一事祷告恳求. 属神的恩典常被谦卑之心的操练所鼓动; 这也让神彰显祂的能力, 显明祂的旨意. 玛挪亚的妻是今日所有敬虔母亲的好榜样.

 

             (B.2)   父亲的信心

玛挪亚看来并不怀疑神的应许, 也不妒忌他的妻子得到启示. 他祈求主再此差遣神人到他们那里的目的是: “好指教我们怎样待这将要生的孩子”(士13:8). 他深感父母的责任, 所以他唯一关注的事情, 是要确保他们能正确教养这个即将出生的儿子, 使他能成就神在他生命中的旨意. 这是今日所有信靠神的父亲所该效仿的榜样.

 

             (B.3)   父母的挑战

神两次指明“这孩子一出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士13:5,7), 表明神对这孩子有特别的计划. 这孩子的拿细耳人身份(Nazariteship)是强制性的(obligatory)和永久性的(life-long), 不像民数记第6章那样属于自愿性和暂时性的(temporary).[6]

他的母亲必须在怀孕时, 就谨守拿细耳人的规条. 神要求她的儿子对主忠诚, 但她必须先为此对主表忠诚. “所以你当谨慎, 清酒浓酒都不可喝, 一切不洁之物也不可吃… 不可用剃头刀剃他的头”(士13:4-5). 禁止喝酒(要凌驾属地的欢乐)、禁吃不洁之物(要拒绝属肉体的放纵)以及禁用剃头刀剃头(属血气的力量是不足的), 都该成为母子两人的标记(mark).[7]

 


 

[1]           士8:27: “基甸以此制造了一个以弗得, 设立在本城俄弗拉. 后来以色列人拜那以弗得行了邪淫; 这就作了基甸和他全家的网罗.”

[2]           士3:15: “以色列人呼求耶和华的时候, 耶和华就为他们兴起一位拯救者, 就是便雅悯人基拉的儿子以笏; 他是左手便利的(意即使用左手的人).”

[3]           士3:31: “以笏之后, 有亚拿的儿子珊迦, 他用赶牛的棍子打死六百非利士人. 他也救了以色列人.”

[4]           士4:21: “西西拉疲乏沉睡. 希百的妻雅亿取了帐棚的橛子, 手里拿着锤子, 轻悄悄地到他旁边, 将橛子从他鬓边钉进去, 钉入地里. 西西拉就死了.”

[5]           士15:15: “他(参孙)见一块未乾的驴腮骨, 就伸手拾起来, 用以击杀一千人.” 除了上述的软弱器皿, 还有“至贫穷、至微小的”(士6:15)、“空瓶”(士7:16)等等, 这一切显明“不是倚靠势力, 不是倚靠才能, 乃是倚靠我的灵, 方能成事”(亚4:6; 参林前1:27-28; 林后12:9).

[6]           “拿细耳人”是那些许下“分别为圣、事奉神”之愿的人. 参孙的拿细耳人身份是他父母为他许下这愿. 自他出母胎一直到死为止, 不可剃头、也不可剪头发、不可触摸死尸和饮清酒浓酒, 也不可吃葡萄、葡萄干等等. 若要了解拿细耳人誓约的背景, 可参看民数记6:2.

[7]           上文编译自 Ivan Steeds (ed.), Day by Day with Bible Characters (West Glamorgan, UK: Precious Seed Publications, 1999), 第96页(夺权的亚比米勒)和98页(敬畏神的玛挪亚和他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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