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经释经(二): 释经史简介


(A)      引言

众所周知, 神透过言语向人启示祂的属性与作为, 而人用文字将神的启示记录下来以传给后代. 言语是神给人的恩赐, 圣经作者会用当代惯用的字词来表达神的启示. 因此, 解释任何文字的原则, 必须从该文字的基本惯用意义着手(意即从文字惯用意义“下手”或“开始做起” ).

马有藻评述道: “从古至今, 有不少人读经未按文字的基本惯用意义着手, 于是产生了许多的释经学者, 他们提供了不同的解释(解经)学派, 这些学派的释经法给后辈不少释经的亮光及提供不少意见. 他们的文墨是教会的一大贡献, 因为先圣先贤在释经上的经验得失, 可供我们效尤.”[1] 他们的释经法可从新旧约时期的释经历史追溯得知.

 (B)      释经历史的重要

Milton Spenser Terry

释经学不是一门新兴学科, 具有悠久历史. 在历史的进程中, 神的仆人或解经家们透过不同的方法、由不同的角度来了解神的启示. 认识他们的解经法, 对我们明白神的启示也有极大帮助. 古人说: “古为镜”, 释经史是最好的例子之一. 美国的特里教授(Prof. Milton S. Terry, 1840-1914)列出明白释经史有四大价值:

  1. 可以防范在解经上富于幻想所造成的错误.
  2. 歆羡前人在寻求解释真理时的宵旰勤劳、尽瘁不已(意即: 日夜辛劳, 尽心竭力, 甚至病倒也不辞劳苦).
  3. 指出古人在某些环境的影响下, 导致误解神的话语.
  4. 敏锐的头脑因错解圣经的本质而误入歧途, 成为神秘主义和多重意义的释经法.[2]

正如路标一样, 若知道“释经史”  —  过去历世历代释经解经的情况和发展  —  就可以帮助我们明白一些解经的问题是如何产生的, 以前的人又如何处理, 而我们又该如何应对. 释经史也帮助我们知道现代解经的形成, 了解正确解经的重要, 并且避开错误的解经.

(C)      释经历史的时期

马有藻将释经史分成下列八大时期:[3]

(一) 旧约时期
(主前1400年 – 主前400年)

(a) 归回时代前(主前1400年 – 主前536年)

这段时期是从摩西完成律法五经(约主前1400年)至以色列民灭国于巴比伦, 以色列人被掳为奴70年(直到主前538或536年结束). 这段期间, 神的话语一出来, 即被敬虔团体奉为无上的权威、收藏、宣读、讲解, 便成为国家的“国宝”, 为正典的一部分. 可惜好景不常, 以色列国在那些恶名昭彰的众君王统治下, 神的话普遍不为人知, 不被遵循. 但敬虔之君约西亚在位时, 祭司长在圣殿废墟处寻获律法书, 王命令人“念给”众人听, 然后掀起一阵全民宗教信仰大复兴的热潮(参 代下34:8-33).

代下34:30的“念给”(希伯来文: kara )意即“颂读/诵读”(注: 可兰经Koran / Quran是此字的名词), 有“宣告”之意(赛61:2同字译作“报告”, 是弥赛亚宣告恩年的莅临). 通常“宣告”是平铺直述的讲解, 是以文字通用意义作基础, 不需花言巧语, 这暗示当时的释经是以字义法(Literal Method)作准则.

(b) 归回时代 (主前536年 – 主前400年)

以色列民从巴比伦被掳归回后, 文士以斯拉从事教导神话语的重任. 由于年轻一代的犹太人多已不懂古典希伯来文, 只熟识当时通用的亚兰文(Aramaic), 因此以斯拉宣读希伯来文律法后, 再用亚兰文加以解释(参 尼8:1-8).

尼8:8的“清清楚楚地念”(希伯来文字根是 parash , 意即“区分、辨明”), 以及“讲明”(希伯来文字根是 sin , 意即“放在确位”)这两动词皆显示出, 讲解神的话语需深入浅出, 而字义法正是此法. 这次释经大会, 是圣经首次记载“字义解经”为注解神话语之法.[4]

(二)两约间时期
(主前400年 – 主前4年)

(a)犹太拉比释经法

在两约之间, 以色列人分散各地, 有住在巴比伦的, 也有归回祖国巴勒斯坦地的(注: 三次归回的人数合计不超过6万人). 无论在异地(巴比伦)或故乡(巴勒斯坦), 敬畏神的人均努力研读神的话语, 并将释经心得用文笔记录下来, 将之编为成套的传统文集, 称为《他勒目》法典(或译《塔木德经》, Talmud, 意“传统”). 在巴比伦有《巴比伦他勒目》(Babylonian Talmud), 在耶路撒冷的有《耶路撒冷他勒目》(Jerusalem Talmud). 另外还有《他尔根》(Targums, 即用亚兰文来意译旧约圣经的文集)、《米示拿》(Mishnah, 即传统解释摩西律法或宗教律)、《米大示》(Midrash, 即传统解经集)等等文献. 从这些文献中, 可见他们的释经法仍以“字义法”为主.

以上文献在接近主耶稣降生的时代, 产生两大拉比学派(注: “拉比”[Rabbi]意即犹太人敬重的宗教师): 煞买学派(另译 “撒买派、尚脉派”, Shammai)[5]和希列学派(另译“希路派、希勒尔派”, Hillel).[6] 前者对摩西律法极端严谨遵守, 解经趋向“字句主义”(letterism, 极端字义化); 后者则是开明派, 在解经上没有煞买学派那么严谨, 然而仍不失称为“字义解经法”的坚守人. 主耶稣基督曾严厉地责备此两派在解释律法上的偏差(因他们在律法上加添属人的遗传,[7] 并视之为权威), 是在应用方面的出错, 而非释经方法上有误. 

(b)希腊哲理释经法

苏克(Roy B. Zuck)指出, 犹太人的“灵意解经”是受希腊人的“寓意法”所影响. 希腊哲学家一方面欣赏古希腊诗人或作家荷马(Homer, 主前9世纪)和赫西俄德(Hesiod, 主前8世纪)的著作, 另一方面却因他们描写希腊神祇的淫行及神祇的“拟人化”大感困窘; 举例说, 菲德拉(Phaedra)爱上了她的继子希波吕托斯(Hippolytus)、希腊战神阿瑞斯(Ares)嗜杀成性等等. 希腊哲学家怎能一方面敬畏这些神祇, 一方面又接受他们“荒谬的、淫乱的”行为呢?

古希腊诗人荷马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哲学家们将这些故事灵意化, 在字义背后寻找隐藏的意义. 生于约主前520年的狄奥格内斯(Theagenes of Rhegium)可能是第一位用“灵意化”来解释荷马著作的希腊哲学家. 另一位率先将荷马著作灵意化的哲学家可能是生于主前7世纪锡罗斯的费列赛狄斯(Pherecydes of Syros).

有一些采纳灵意法的希腊哲学家, 例如: 斯多葛学派(或译“斯多亚学派”, Stoics)、卡理曼(Chaeremon)、克里安提(Cleanthes)等, 借着宣称自己忠于过去的著作, 来宣扬自己的主张. 他们假借以灵意法解释荷马及赫西俄德的神话为名, 实际上却是在宣扬自己的教导. 这些希腊作家们以灵意法为盾牌, 捍卫希腊诗歌免受评击.[8]

住在埃及亚历山大海港的犹太人, 因深受希腊思想的影响, 释经时便糅合希腊哲学的寓意说教(allegorical preaching), 结果产生一种新的释经法, 称为“寓意法” (allegorization). 寓意法注意圣经历史的“神秘属灵意义”,[9] 他们强调历史是“教训的外衣”, 要除去历史部分才得窥见历史的真貌, 即属灵或道德的教诲.

斐罗(Philo)

这种“寓意法”在主前20年, 由亚历山大一位贵族出身的犹太人斐罗(Philo, 约主前20年至主后50年)发扬光大. 据说斐罗是个敬虔的犹太人, 因此他向希腊人, 甚至向同胞犹太人辩护旧约圣经. 不过, 由于他想避免旧约圣经中看似“矛盾”或“亵渎”之处, 所以他不依据字面解经的方法, 反而将旧约圣经“灵意化”. 他认为必须采纳灵意解经, 才能解释旧约中看似贬低神性或互相矛盾的经文, 例如圣经说亚当“躲避神”, 斐罗认为此说法贬低了那位无所不知、无所不在的神, 所以它必有灵意的解释.

苏克指出: “斐罗并没有完全放弃圣经字面的意义, 但是他认为那是不成熟的认知层面, 灵意化则较为成熟; 前者如同身体, 后者如同灵魂.” 斐罗也认为字义是“奶”, 灵意是“肉”; 头脑简单及懒惰的人才采用“字义法”来解经或释经(注: 他认为这样的人仿佛“吃奶的婴孩”, 在灵里不成熟; 采用“灵意法”的人是“吃肉的”, 才是长大成人). 因此, 他采用灵意解经, 认为: (1) 撒拉和夏甲代表德性(道德)及教育; (2) 雅各和以扫代表精明和愚昧; (3) 雅各枕在石上休息代表魂的自我操练; (4) 会幕及圣殿中灯台的七枝粗干代表七大行星.[10]

马有藻评论道: “ ‘寓意法’本来是由那些爱神话语敬虔人士开始的, 但他们一面笃信圣经是神的话, 一面又不愿意放弃所着迷的希腊文学与哲学. 他们本想二者兼得, 却‘喧宾夺主’, 不但神的话语逐渐被忽略, 真正的内容也被遗忘. 此法一经点着, 如星星之火, 燃烧整个释经世界, 支配了好几个世代的研经法.”[11]

新约时期
(主前4年 – 主后100年)

(a)犹太人方面

犹太人在经文应用方面, 离开圣经启示的本意, 但释经上仍然极力谨守“字义法”, 例如希列学派的宗师希列(Hillel)定下的七条释经规则, 就是环绕着“字义法”进行. 伍德(James D. Wood)将这七条规则总结如下:

第一是从较小至较重要的推论, 反之亦然. 第二是用类推来作推论. 第三是“建立一个类别”, 当一组经文的内容有相似之处时, 会被视为与组内的主要经文具有共同的特征. 因此, 当其中任何一段经文的意思不明时, 可以参考该主要经文的意义来解释. 第四与第三相似, 但只限于两段经文. 第五条规则建基于一般及个别之间的关系上. 第六是用另一段相似的经文来解经. 第七是从上文下理(context)中推论.[12]

拉比希列是巴勒斯坦犹太人中的著名领袖, 为人谦卑和满有爱心. 他在耶路撒冷建立了一所学校, 并以自己的名字来命名. 拉比煞买与希列是属同一时代, 但性格及解经方法却与希列截然不同. 他性格刚烈, 解释律法非常严谨. 这两位拉比的教导经常是背道而驰的. 在主后70年, 耶路撒冷城被罗马攻陷之后, 希列学派成为主流, 煞买学派的重要性及影响力则逐渐减少.[13]

(b)主耶稣与使徒

从新约的27卷书可见, 主耶稣与门徒的释经法与犹太拉比的相同, 是不折不扣的“字义法”. 但葛德斯敦(Robert B. Girdlestone, 1836-1923)提醒道: “使徒的释经法不是源自犹太拉比, 乃是直接从他们的师傅(主耶稣)而来.”[14] 正是有其师必有其徒.[15]

教父时期
(主后100年 – 主后500年)

游斯丁 (Justin Martyr)

对于最早期的教父(指主后第一和第二世纪), 苏克评述道: “今日我们难以追溯主后第一世纪最早期教父的释经法, 但我们知道他们的著作经常引用旧约, 他们认为旧约均指向基督.” 例如, 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 约主后100-164年)在其著作常引用圣经, 以证明旧约圣经在很多方面预表基督. 其他教父如生于士每拿的爱任纽(Irenaeus, 约主后130-202年)和迦太基的特土良(Tertullian of Carthage)也是如此.

这些教父强调基督徒应该接受旧约圣经, 因为其中充满了预表(这点是正确的, 编者按). 不过, 有时候他们的预表论也过于偏激, 以致流于灵意化, 举几个例子:

爱任纽 (Irenaeus)
  1. 爱任纽说喇合隐藏的三个探子(其实是两个!)预表“圣父、圣子和圣灵”(注: 这肯定没有圣经根据).
  2. 游斯丁也曾说雅各代表(预表)基督, 利亚代表犹太人, 拉结代表教会; 而雅各有两个妻子, 犹如基督服事犹太人, 也服事教会(但这样的解释仿佛“基督有两个妻子”, 与 太19:4-6和 弗5:31-32有所冲突).
  3. 特土良认为 创1:2记载“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是预表洗礼(这点也毫无圣经根据!). 他也认为以琳的十二股水泉、大祭司胸牌上的十二块宝石, 以及从约但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均象征十二使徒.
特土良 (Tertullian)

苏克指出, 从这三位护道(或译: 护教)的教父: 游斯丁、爱任纽和特土良, 可得出以下结论: (1) 灵意解经成为护道工具, 正如希腊哲学家及亚历山大的犹太人一样. 他们认为灵意解经可以解决旧约中的难题; (2) 预表论容易流于灵意化; (3) 教会权威成为抵挡异端的工具. 这些护道的教父在不知不觉中, 为“以教会传统作为更高权威的观念”铺路,[16] 后来成为中世纪的主流观念.[17]

大约主后200年, 有两个思想学派逐渐形成, 而教父们的释经法也因此分为两个学派; 这两大学派是依照他们的教区地点而定. 大致来说, 以埃及亚历山大为中心的教区(北非区)多持守“寓意法”; 以耶路撒冷或安提阿为代表的教区(巴勒斯坦区)则持守“字义法”.

(a)寓意学派

Origen of Alexandria
Origen of Alexandria

斐罗(Philo)的寓意法, 由俄利根(或译“奥利根”, Origen)及奥古斯丁(Augustine)两位追随者发展和提升. 因此有者说: “斐罗撒种, ‘二奥’浇灌, 后世收成.” 

俄利根(主后185-254年)曾任亚历山大圣道学院院长. 他认为圣经有三层面, 正像人有灵、魂、体一般; 即字义性(体)、伦理性/道德性(魂)与属灵性(灵). 他写了数十本释经书, 几乎涵盖整本圣经, 然而很少提到伦理性的意义, 更不曾讲到字义.[18]

奥古斯丁(主后354-430年)是北非的迦太基(Carthage)附近希波(Hippo)的主教. 第三世纪兴起的摩尼教(Manichaeism)指责旧约圣经的“神格拟人法”是荒谬的, 借此贬低基督信仰. 这学说给奥古斯丁理解旧约圣经带来困难. 不过, 当他在意大利米兰的教堂听到安波罗修(Ambrose)讲道时, 常引用 林后3:6: “字句是叫人死, 精意是叫人活”, 奥古斯丁的困惑便迎刃而解, 于是他采用灵意解经来解决旧约的难题.[19]

Augustine of Hippo
Augustine of Hippo

奥古斯丁提倡“二元释经法”, 即字义法及寓意法. 然而, 他将寓意法用于预言部分, 非预言部分则以字义法为主(但事实上, 他也常用寓意法解释非预言部分).[20] 因此, 论到将来“天国在人间”这末世预言时, 奥古斯丁便以寓意法作解释, 从而产生“无千禧年派”(或译“无千禧派”, Amillennialism)的理论, 他也因此被称为“无千禧年论之父”, 如俄利根(奥利根)被称为“寓意法之父”, 这两者的释经法大大影响同时代其他的教父, 后来的罗马天主教及改革宗神学家(如马丁路德、加尔文)也步其后尘.

(b) 字义学派

早期和后期教父群中, 也有不少抗衡或反对“寓意释经法”的人士. 但教会中心从耶路撒冷转移至(叙利亚的)安提阿之后, 众使徒所秉持的字义法便从安提阿传播开来. 其中佼佼者有二人: 安提阿第六任主教提阿非罗(Theophilus, 主后180年)及后继主教路仙安(Lucian, 主后312年离世). 提阿非罗和路仙安先后任安提阿圣道学院院长, 前者用“字义释经法”, 反对拜偶像的虚无, 后者坚决反对“俄利根式寓意法”, 所以被誉为“字义法之父”.

字义派经由狄奥多尔(Theodore of Mopsuestia, 主后350年, 此人曾大撰文章反斥奥古斯丁的寓意法)、屈棱多模(John Chrysostom, 主后380年, 此人讲道满有口才, 被誉为“金口”, 以字义法去解释圣经, 风靡一时)、狄奥多勒(Theodoret of Cyrus, 主后390年)等安提阿教父的努力, 产生了当代极佳的字义解经文学. 狄奥多勒的教区有800多个教会, 大大评击涅斯多留(Nestorius, 活跃于主后428-451年间)的寓意法.[21]

论到以上这三人, 苏克指出狄奥多尔(另译“狄奥多若”, Theodore)是安提阿学派最伟大的解经家, 在他五册书的最后一册(On Allegory and History against Origen)中, 他问道: “若亚当并非真实存在, 那么死亡是如何进入人间的?” 虽然狄奥多尔否定圣经中某几卷书是正典, 但他仍被称为“古代解经王子”. 吉尔伯特(G. H. Gilbert)写道: “狄奥多尔为保罗较短书信所撰写的注释书, 是古代教会中绝无仅有的, 可以与现代注释书媲美.”

至于屈棱多模(约主后357-407), 他是君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的大主教. 他的600多册讲道集全是具有实际应用的解经讲道. 有位作者曾描述, 他是早期教父中首屈一指的解经家. 他在著作中引用了大约7千次旧约经文, 以及大约1万1千次新约经文. 还有狄奥多勒(约主后386-458)为大部分旧约书卷及保罗书信编写注释书. 特里(Milton S. Terry)评论他的注释是“古代解经的最佳模范之一”.

另有一者值得一提, 即拉丁教会杰出的圣经学者耶柔米(Jerome, 约主后347-419年). 他的第一本注释书(英译为: A Commentary on Obadiah)便是采用灵意解经法. 不过, 耶柔米后来受到安提阿学派及犹太教师所影响, 转而趋向字义解经法. 他最后为耶利米书写了一本注释书, 便是采用字义解经. 虽然他相信圣经较深层面的意义必须建立在字面意义上, 但若字义解经无法解决难题时, 他仍旧采用灵意解经, 所以他将他玛与犹大的故事(创世记38章)给灵意化了.

此外, “教会传统”的影响力在这段时期进一步扩展. 如上文所言, 特土良为教会的权威和传统奠定基础. 文森特(或译“万桑”, Vincent, 死于主后450年)继承特土良, 并为他这方面的主张发扬光大. 他在其著作(Commonitorium, 约主后434年)中指出圣经最终极的解释承自初期教会, “解释先知及使徒书卷的路向必须依据基督教会及大公教会的准则”. 这“准则”包括教会的决议及教父们的解释. 根据文森特, 决定一段经文真正的意义要经过: 教会(ecumenicity)、传统(antiquity)和常理(common sense).[22]【注: 此主张有一危险, 即教会或传统也可能出错, 故不该盲从】

(五)中古时期
(主后500年 – 1500年)

米克尔森(A. Berkeley Mickelsen)评论道: “中世纪是解经的荒漠时期”, “没有人对解经有任何新颖的创见”[23], 因为教会传统和灵意解经成为两大主流. 中世纪时期十分流行“教父注释集珍”(catena), 即将教父们的圣经注释蒐集成书, 大部分取材自拉丁教父、安波罗修、奥古斯丁及耶柔米的著作.[24]

(a)神秘寓意派

此时教会中心由东移西, 以罗马为总部. 此时教会重视传统高于神的话. 为了把圣经和传统调和在一起, 寓意法继续盛行, 除了奥利根的三层释经法之外, 他们还添加一层, 称为“类推法”(anagogical; 或译作“奥义”, 参本文附录一); 例如他们对“安息日”和“光”的解释如下:

  把“安息日”解为: 把“光”解为
字义法 疲倦之息 天体之光
道德法 律法之安息日 心蒙之光
属灵法 属灵之息(平安、得救) 神是真光
类推法 天堂(在天堂的安息) 为主发光

当时流行一首歌, 表现出这种意味: “文字是历史, 指神与祖宗的作为; 寓意是信心所寄, 属灵是日常生活的法则, 类推是奋斗的终局”. 此法在中古天主教会之所以盛行, 乃得力于多人, 如经院学家阿奎那(另译“亚奎那”, Thomas Aquinas)主张说: “字义是作者的意思, 但神是更高的作者, 唯靠与神密交才能找出神的心意” (注: 阿奎那主张圣经有历史、道德、灵意和类推等四重意义).[25] 可是, 这方面的全面推广全赖三位教皇:

1)   大格列高利(或译“大贵格利、贵格利一世”, Gregory the Great, 主后590年): 他是罗马大公教会(天主教会)的第一任教皇, 全力支持奥利根(或译: 俄利根)之寓意法. 他灵意解经的例子如下: 约伯的三个朋友是异教徒, 约伯的七个儿子是十二使徒, 七千羊为纯洁的思想, 三千骆驼代表愚蠢的见解, 五百对牛代表德性(品德或德性), 五百母驴是充满私欲的倾向;[26]

2)   英诺森三世(Innocent III, 1215年): 此教皇推动第四次十字军东征. 他提出“教皇至尊”的教义, 曾说“属灵太阳比属世月亮更伟大”(注: 他以“属灵太阳”比喻教皇, 而地上君王犹如“属世月亮”);

3)   波尼法修八世(Boniface, VIII, 1302年)也用此法解释 路22:38的“两把刀”  —  一把代表皇帝之权, 另一是教皇之权; 教皇之权是长刀, 皇帝是匕首, 故皇帝之权要服膺于教皇之权下【注: 这样的解释完全毫无圣经根据, 事实上, 圣经完全没有提到“教皇”一字和“教皇”一职, “教皇制度”纯粹是属人的制度或产物】.

(b) 字义法衰微

在庞大的天主教势力之下, 主张以“字义法”(实义法)释经的只有微少的“灯光”(指只有少数的人), 如同沙漠中罕见的绿洲, 到处都是黄沙滚滚的寓意释经世界. 只有一些犹太学者如Tannain (意“教师”)、Amorim和Karaites以极端的字义法解释神的律法.

此外, 提庇里亚(Tiberias)的马所拉学者(另译: 马琐拉学者, Massorahs)及才华出众的犹太拉比勒殊(另译“拉希”, Rashi, 1040-1105)[27]是另一批硕果仅存[28]、仍持守字义释经的代表人. 中古时代, 可算是字义法不流行的时代.[29]

谈到法国的拉比勒殊, 苏克指出这位中世纪时期的犹太“字义解经家”很强调希伯来文的文法和句子结构, 这对犹太和基督徒解经家有极大影响. 除了约伯记和历代志之外, 他为其余的圣经书卷写了注释. 他主张“无论圣经的传统解释是什么, 都应坚持字面解释.”

法国巴黎的“圣维克多修道院”(Abbey of St. Victor)有三个修士效仿拉比勒殊, 根据历史和字义来解经. 这三者就是笏哥(Hugo, 或作Hugh, 1097-1141)、理查(Richard, 于1173年离世)和安德烈(Andrew, 于1175年离世). 笏哥是查理和安德烈的老师. 他们被称为“维克多修道派” (Victorines). 此派强调字义解经, 如同明光照在中世纪的黑暗时代.[30]

这段时期出现一位杰出的圣经学者威克里夫(John Wycliffe, 1330-1384). 他是牛津大学的教授, 也是首位将圣经翻译成英文的人. 他极力强调圣经在教义及基督徒生活中的权威, 所以他反对传统的大公教会(即天主教)权威, 故被誉为“宗教改革的晨星”. 他提出一些解经原则如: (1) 采用可靠的译本; (2) 明白经文的逻辑; (3) 将经文互相比较(以经解经); (4) 保持谦卑、追求的态度, 让圣灵指引. 他强调按文法和历史来解经, 他写道: “经文的一切, 都已包含在正常的字面及历史意义之中.”[31]

改革时期
(主后1500年 – 1700年)

改革家的释经法

Johann Reuchlin
Johann Reuchlin

宗教改革(Reformation)时期, 圣经成为基督徒信仰及行为的唯一权威. 改革家的字义解经承自“安提阿学派”和“维克多修道派”. 在宗教改革时期, 社会与教会都面对翻天覆地的冲击, 但正如美国兰姆(Bernard Ramm)所说, 基本上那是一次“释经法的改革”, 是“如何解释圣经”的改革.[32] 

首先是在1517年, 神借着德国的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发起宗教改革的运动. 改革运动带给后世三大影响如下:

  1. 救恩论: 强调因信称义、人人皆祭司;
  2. 圣经论: 强调圣经易明性, 人人可阅读, 解经采纳字义法;
  3. 基督论: 高举基督、祂是唯一(独一无二), 解经上产生极端预表学(typology).
Desiderius Erasmus

改革家的口号除了“因信称义”之外, 还有其他的. 其一是“回到圣经去”(Back to the Bible), 即拉丁文所谓的Sola Scriptura , 意即“唯独圣经”(by scripture alone). 这运动起源于两个被誉为“欧洲的双眼”之著名圣经学者所铺的路, 他们是德国的罗伊希林(或译“锐赫林”, Johann Reuchlin, 1455-1522)与荷兰的伊拉斯姆(也常译作“伊拉斯谟”, Desiderius Erasmus, 1466-1536). 前者出版了希伯来文的文法和字典, 后者编订了希腊文的新约圣经.[33]

这两人的贡献使信徒能直接归回圣经的原文, 靠着基本的字义释经, 逐渐明白圣经的真义, 而不再受神父、祭司等圣职人员所局限. 因为改革家坚持用字义释经, 口号便成了“回到字义圣经法”(Back to the literal Bible). 马丁路德甚至“强硬地”(militantly)宣告圣经的字义(sensus literalis)才是真义. 另一闻名改革家加尔文(John Calvin, 1509-1564)也说: “我以字义释经法作为讲道的依归”[34]

()     德国改革家马丁路德

马丁路德 (Martin Luther)
马丁路德 (Martin Luther)

苏克指出, 马丁路德反对中世纪经文有四重意义的主流解经法, 转而强调圣经的字面意义(sensus literalis). 马丁路德写道, 解经时“应保留最简单的意思, 以文法及字面的意义来理解, 除非上下文清楚说明其他解法”(Luther’s Works, 6:509). 他强调字义, 所以他很注重圣经的原文. “若不保存原文, 我们很难长久保存福音. 圣经原文是装着圣灵宝剑的剑鞘”(Luther’s Works, 4:114-115). 但他也强调研经者不能只是一个语言学家, 他必须受圣灵的光照. 此外, 文法、历史解经并非最终目的, 最终的目的是引领我们到基督那里.

根据他的“信仰类推”(“analogia scripturae”), 他认为难解的经文应由意思明显的经文来解释. 他经常表示“圣经本身就是解经家”. 他又说: “这个才是真正的解经方法, 因为它用正确恰当的方式进行以经解经”(Luther’s Works, 3:334).

根据马丁路德的观点, 所有敬虔的基督徒都可以明白圣经. 他说: “世上没有一本书比圣经更透彻易明”(Exposition of the 37th Psalm). 因此, 他反对当时一般人对罗马天主教会的倚赖(注: 当时罗马天主教以“怕人曲解圣经”为理由, 强调只有受训过的天主教圣职人员能解经, 普通人不能解经).

马丁路德严词厉色地抨击灵意解经法: “灵意解经是空洞的臆测, 是圣经的渣滓.” 又说: “俄利根的灵意解经比尘土还不如”, “灵意解经即是玩弄经文”, “灵意解经不合真理、荒谬无稽、无中生有、陈旧无用、松散破碎.”

苏克适切评论道: “路德对灵意解经的抨击是革命性的, 因为数百年以来, 灵意解经在教会中都占有重要地位. 虽然灵意解经原是为圣经的‘神格拟人化’ 及所谓的‘不道德(事件)’提供解释, 但它本身却充满着问题. 灵意解经变得任意武断, 太过富于想象, 缺乏客观性和不受控制, 使圣经的真义模糊不清. 同时亦缺乏权威的解释, 因为不同的人对同一段经文, 可能会看出完全不同的灵意教导, 如此便失去了经文应有的权威. 灵意解经可以带来骄傲, 因为解经的人可能以为自己在圣经中找到其他人看不到的更‘深’的属灵奥秘.”[35]

对马丁路德而言, 圣经的解释必须以基督为中心. 苏克写道: “他没有将旧约灵意化, 但经常将旧约经文解作与基督有关(这点是有圣经根据, 参 路24:27,44), 但往往超过经文本身的含意.”[36] 例如马丁路德说挪亚的方舟代表教会, 但事实上, 方舟预表基督更为正确.

马有藻也指出, 改革家一面强调字义释经, 另一面却强调以基督为中心的释经法, 因此便产生了极度推崇“预表释经法”的情况, 甚至有滥用的情形. 故此, 改革时期的释经主流, 在某方面已回到奥古斯丁的“二元释经法”.

()     法国改革家加尔文

加尔文 (John Calvin)
加尔文 (John Calvin)

法国的改革家加尔文(John Calvin)也认为灵意解经是“全无意义的游戏”, 又说俄利根及许多其他的灵意解经家都犯了“为所欲为地折磨经文, 扭曲其真义”的大罪. 他跟马丁路德一样, 强调“以经解经”, 为此他特别注重文法解经, 以及考察每段经文的上文下理. 他也强调经文的中心是基督, 并强调圣灵的光照, 以及用平衡的方法来解释预表.

加尔文表明他着重文法、历史、原意解经(exegesis), 反对私意解经(eisegesis, 指把自己的意思读进经文里). 他在罗马书注释的序言中写道: “解经家的首要任务, 是让圣经作者说出他的意思 (注: 此乃 exegesis ), 不是强将自己认为作者应该说的加进去”(注: 此乃eisegesis ).[37] 然而, 可惜的是, 加尔文在解释预言时却常采纳“灵意解经” (注: 他是无千禧年论者), 把许多经文给灵意化, 不照字面来解释, 反而“强将自己认为作者应该说的加进去”.[38]

瑞士的宗教改革家慈运理(Ulrich Zwingli, 1484-1531)也按圣经的权威来讲道, 拒绝教会(天主教会)的权威. 英国的丁道尔(William Tyndale, 约1494-1536)于1525年将新约圣经从其原文(即希腊文)翻译成英文【注: 他的翻译比威克里夫更为准确, 因威克里夫是从拉丁文译本《武加大》(Vulgate)翻译成英文】.[39] 丁道尔很强调圣经字面意义的重要性.

美国历史神学家布罗米立(Geoffrey W. Bromiley)总括改革家对释经上的贡献有三:

  1. 强调基督论和救赎论方面的解经;
  2. 以经解经, 隐晦不明的部分该由清晰易明的部分来助解(即以清楚的经文解释不清楚的经文);
  3. 预表解经是释经的正确途径.

天主教的释经法

由于罗马天主教的教廷圣职人员的生活令信徒大为失望, 以及甚多研经工具、圣经原文版本和译本的发行(如Luther和Wycliffe的译本)供大众使用, 天主教会的“释经权柄”因而减弱, 解经法也受到极大的考验.[40]

罗马天主教(或译“大公教会”, Catholic Church)为了回应宗教改革运动, 召开了特伦特会议(或译“天特会议”, Council of Trent), 会期由1545至1563年. 这些天主教的改革被称为“反改革运动”(Counter Reformation), 会议中议决圣经并非最高权威, 但真理是“写成的书及不成文的传统(Sacred Tradition)”, 这传统来自过去的教父和现在的天主教领袖.

此会议同时宣称唯有罗马天主教才能正确地解释圣经, 此外没有“个人”(individual)可以传授和保卫圣经. 会议有下列记录: “没有人可以倚赖自己的方法, ‘在基督教教义所教导的真道和话语上, 曲解圣经的真义, 因为信徒应根据神圣母会(指天主教)过去及现在所持定的意思解释圣经; 亦没有人可以提出“与教父们一致见解”相反的解释.’ ”[41]

理性时期
(主后1700年 – 1850年)

17和18世纪的两百年间, 发生了几个影响深远的运动及事件, 其中包括加尔文主义的兴起和传播、对加尔文主义的反应、经文和语文的研究、唯理主义和敬虔主义的兴起.

Jacobus Arminius
Jacobus Arminius

(a) 改革后期余波

1647年, 《威斯敏斯特信条》(另译“西敏斯特信条”, the Westminster Confession)在英国议会通过, 1649年在苏格兰议会通过. 它是记载英国加尔文主义的信条. 虽然此信条在“救赎论”方面(指预定论)有偏差失衡与不合圣经之处, 必须正视, 但它在“圣经论”方面却是正确的. 《威斯敏斯特信条》对圣经的评论是: “无误的解经定律就是圣经本身; 因此, 当任何一段经文真实及全面的意义受到质疑时, 就必须从其他更明确的经文探索、理解该段经文的意思.”[42]

Johann A. Ernesti
Johann A. Ernesti

荷兰神学家亚米纽斯(Jacobus Arminius, 1560-1609)反对加尔文某部分的教导, 主张人有自由意志, 可选择信靠神, 而救赎是给所有人的. 他的跟随者于1610年将他们的主张编集成“抗议文”(Remonstrance).

简而言之, 宗教改革之后, 教会进入订立各种“信经”(creeds)和神学系统的时期, 字义解经法较少受人注释. 1761年, 德国著名神学家欧内斯迪(Johann A. Ernesti, 1707-1781)出版震撼一时的《新约解经原则》(Principles of New Testament Interpretation), 强调圣经必须按其文字意义解释, 不能受教会权威、自身感觉或奇怪的寓意幻想等左右. 此书成为百年来释经学的主要课本, 达四代之久.

(b) 理性学派释经法

此时期的思想家强调: 理性是抉择任何事件最主要的条件和力量. 甚多理性主义者如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笛卡尔(Rene Descartes, 1596-1650)、斯宾诺莎(Baruch Spinoza, 1632-1677)、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休谟(David Hume, 1711-1776)、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等, 以“理性决定一切为前提”, 运用在圣经研究方面. 他们把圣经变成一本“凡人文学之作”(普通人的文学作品), 声称内中错误百出, 只合圣经作者当时的人使用(意即圣经已经过时了).

(c) 敬虔主义释经法

一群有志之士因为倦于圣经依照文法、历史、字义而解经, 又否认理性派的荒谬, 便提倡读经需有圣灵光照才是真读经, 所以就掀起一次宗教运动, 称为“敬虔运动”(Pietist Movement), 而提倡者则被称为“敬虔主义者”(pietist, 或译“虔敬派教徒” ), 其中几位主要的代表人物如下:

August H. Francke
August H. Francke
  1. 施本尔(Philipp J. Spener, 1635-1705): 他是德国信义会神学家, 被称为“敬虔主义之父”, 也是摩拉维亚弟兄会领袖辛生道夫伯爵(Count von Zinzendorf)属灵的父亲;
  2. 富朗开(August H. Francke, 1663-1727): 这位德国信义会圣经学者每年精读希伯来文圣经七遍, 先后开办为贫民而设的学校和孤儿院. 他这方面的精神与榜样激发了英国“孤儿院之父”乔治慕勒(George Muller);
  3. 本革尔(Johann A. Bengel, 1687-1752): 他是德国信义会牧师和希腊文圣经学者, 著有《希腊文新约圣经》(Greek New Testament, 1734年出版)和《新约原文词汇总集》(Exegetical Annotations on the N. T., 简称Gnomon, 1742年出版).
Johann A. Bengel
Johann A. Bengel

1742年, 本革尔出版的《新约原文词汇总集》至今仍被使用, 是举世无双的神学钜著, 也是此运动的主要代表. 这些敬虔派人士没有放弃字义释经法, 只是在释经上极力强调“里面的光照”, 以灵里的“得着”作为解经的取舍, 对圣经的应用超越了解释, 看重个人心里的感受过于经文本身. 这群敬虔主义者的释经态度影响后世甚大, 如英国的牧师兼解经家马太· 亨利(Matthew Henry, 约1710年)和奉主名聚会(常被人误称“弟兄会”)的麦敬道(C. H. Mackintosh, 约1850年). 马有藻评述道: “他们在解经上的重大贡献不仅及于当代, 更影响后代与全世界.”[43]

现代时期
(主后1850年 – 现在)

(a) 激进学派的兴起

德国的杜宾根大学(另译“杜平根大学”, University of Tubingen)和哥廷根大学(University of Gottingen)出了两名震动“圣经批判学界”的学者, 那就是包珥(Ferdinand C. Baur, 约1850年)和威尔浩生(Julius Wellhausen, 约1900年; 注: 还有甚多其他著名的激进派学者). 他们两人承袭了理性主义研究者的态度, 在自由主义的架构下, 把圣经当作凡人的产物, 根本没有神参与在其中(他们否认圣经是神所默示的, 编者按).

按照他们的看法, 先知的权威(如用“耶和华如此说”)只是在指导公共崇拜时的“礼仪开场白”, 而圣经本身乃由各种“文献”(另译“文件”, documents)组成(如J、E、D、P、K、R等等的文献), 最后由多位编者篡輯而成. 对于这些激进派学者, 圣经只是古历史与古伦理教训的混合品, 解经方法上常用寓意法表达.

(b) 正统派阵营

正统派强调历史、文法的字义释经法, 只是在两方面仍有分歧: (1) 圣经无误论; (2) 圣经预言学. 这两大分歧的重点都环绕在释经法上. 前者(圣经无误论)涉及“全部无误”或“部分无误”(注: 相信部分无误者认为救恩部分无误, 故用字义法解释; 非救恩部分可用非字义解释). 后者(圣经预言学)则涉及在解释预言部分时, 采用非字义法.[44]

雷历(Dr. Charles C. Ryrie)在半世纪前的结论, 于今日仍鲜明如昨: “正统派的解经法对一般经文仍坚持用字义法, 唯在预言解释上, 不少学者仍有字义法与寓意法之分.”[45]

无论如何, 许多保守的学者(指正统派学者)与上述19世纪理性主义、历史批判的领袖持相反的意见, 也为圣经撰写解经注释书. 按米克尔森(A. B. Mickelsen), 这些保守的圣经学者包括: 克毅俄(Carl F. Keil)、德利治克(Franz Delitzsch)、哥德特(Frederic Godet)、阿尔福德(Henry Alford)、埃利科特(C. J. Ellicott)、赖富特(J. B. Lightfoot)、贺智(Charles Hodge). 此外, 还有本纳斯(Albert Barnes)、詹米逊(Robert Jamieson)、特仁赤(Richard C. Trench)等等.[46]

(c) 二十世纪的解经主流

到了20世纪, 四个重要的解经主流是:

Schleiermacher
Schleiermacher
  1. 自由主义(Liberalism, 指自由神学): 盛行于19世纪, 延续到20世纪. 自由主义者认为圣经是人的作品, 而非神所默示的. 他们以人的理性分析及科学的发现为依据, 所以任何与理性和科学(科学理论)不吻合的, 都受到反对. 结果, 基督信仰的历史教义, 如基督道成肉身、基督的肉身复活等等, 都受到自由主义大力反对, 因这些教义都是超自然的神迹(是科学无法查验和证实的). 此派的代表人物是德国的神学家如: 士来马赫(F. D. E. Schleiermacher, 1768-1834; 此人被称为“自由神学之父”)、立敕尔(Albrecht Ritchl, 1822-1889)和哈纳克(Adolph Von Harnack, 1851-1930), 以及美国的福斯迪克(Harry E. Fosdick, 1878-1969, 注: 此人是“现代主义”[Modernism]或称“新自由神学”[Neo-Liberalism]的代表人物).
  1. 基要主义(Fundamentalism): 极度反对自由神学主义, 认为圣经是一本超自然的书, 应按字面意义解释. 20世纪初直到现在, 许多福音派的学者仍对圣经持守正统的观念, 强调以文法、历史方法解释圣经. 其代表人物有: 贺智(Charles Hodge, 1797-1878)、华菲德(Benjamin B. Warfield, 1851-1921)和梅钦(John G. Machen, 1881-1937).
  1. 新正统主义(Neo-Orthodoxy): 主张圣经本身并不是启示, 但它见证和记录启示; 神在圣经里透过与人接触来向人说话, 只有当人与神有实在的接触, 圣经才能变成神的话语. 新正统派神学家反对圣经无谬误, 并否定始祖犯罪的记载是真实的, 也否定童贞女马利亚怀孕等等. 其代表人物是瑞士的巴特(Karl Barth, 1886-1968)和布仁尔(Emil Brunner, 1889-1966), 以及美国的尼布尔(Reinhold Niebuhr, 1892-1971).
Rudolf Bultmann
Rudolf Bultmann
  1. 布尔特曼主义(Bultmannism, 另译“布特曼主义”): 主张新约圣经必须以“神话解除法”(另译: 去除神话, demythologization)来理解, 意即除去所有“不相关”的神话, 例如神迹, 包括基督的复活(否认基督的复活, 表明所谓的“复活”是指基督的门徒所经历的新自由). 提倡者是德国的自由派神学家布尔特曼(R. Bultmann, 1884-1976).

近年才发展的释经系统包括:

  1. 结构主义(Structuralism): 它漠视经文的历史背景, 认为圣经具有任何文化和时代虚构故事的基本结构元素;
  2. 解放神学(Liberation Theology): 从有利于经济和政治上受欺压者的角度解释圣经;
  3. 女权神学(Feminist Theology): 从受到性别歧视者的观点分析圣经;
  4. 种族释经学(Ethnohermeneutics): 从圣经里寻找超越文化的隐藏意义.[47]

(D)      总结

Gerhard Ebeling
Gerhard Ebeling

德国神学家埃贝林(Gerhard Ebeling, 1912-2001)说: “教会史就是释经史.”[48] 研究教会历史的人不难发现, 人对圣经的观点和释经的方法会给教会历史带来深远的影响. 此外, 释经学不是一门新兴学科, 因它具有悠久的历史. 研究释经的历史可以帮助我们从过去的错误中得到警诫, 避免犯上同样错误. 米克尔森(A. Berkeley Mickelsen)强调说: “历史告诉我们, 错误的解经原则会破坏解经家一生的工夫, 其中更有些是伟大的圣徒(却误用了错误的解经原则). 这警惕我们要避免轻率的解经. 我们既有过去的教训作借镜, 就没有借口可以轻率了.”[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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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中古世纪的四重解经

中世纪时期十分流行所谓的“四重解经” (The Fourfold Sense). 此“四重解经”早在奥古斯丁的作品中出现, 但能在中世纪蔚为风潮却是受阿奎那(Aquinas)的影响. 阿奎那在其《神学总论》(Summa Theologica)中, 提出四重解经的系统讲解, 把经文分成字面意思与属灵意义, 而属灵意义又分成三层(allegorical、tropological、anagogical), 加起来一共四层. 第四重“奥义”(anagogical)主要是指某字词在末世时的涵义, 通常指启示录中, 将来在新天新地中, 或永恒的荣耀里之意思.

在中世纪里, “四重解经”最常用的范例就是“耶路撒冷”的例子, 其四层涵义如下:

  • 历史涵义(historical sense): 耶路撒冷是指巴勒斯坦的一个城市, 是犹大国的首都.
  • 寓意意思(allegorical sense): 耶路撒冷在新约是指教会, 例如 加4:22-28提到亚伯拉罕有两个妻子, 其中一个是预表应许之约, 是“在上的耶路撒冷”, 是指教会, 是凭着应许作亚伯拉罕的后裔.
  • 道德涵义(tropological sense, 也称moral sense): 耶路撒冷应用到每一个信徒身上, 是指信心或灵魂, 因灵魂和信心是人能够存活最重要的因素, 如一个国家的首都.
  • 奥义(anagogical sense): 就是启示录所说的新耶路撒冷、新天新地.

以上是中世纪解经的一套公式. 四重解经在中世纪末期几乎成为每一个传道人讲道的模式. 蔡丽贞指出, 四重解经的优点是将经文应用得很周密. 但它的缺点更多. 第一是模棱两可, 一段经文怎么可能同时具有四种意思? 总有一个才是作者真正的原意. 第二个缺点是太公式化, 流于死板. 事实上, 一段经文正确的意思应该只有一个, 也许引申或应用时可以有好几层面(注: 此乃赖若瀚所谓字面意义只有一个, 其他的是实义解经里所谓“应用性”、“反映性”或“象征性”的解释), 最好还是看上下文. 若要强行规定某段经文、每个字词都有四重法, 最后只会使经文的意思隐晦不明, 反而有害.[50]


[1]           马有藻著, 《读经乐  —  实用读经攻略》(台北: 天恩出版社, 2004年), 第68页.

[2]           Biblical Hermeneutics, 引自上引书, 第68-69页.

[3]           下文(C)主要参考 马有藻著, 《读经乐》, 第69-79页; 也参 苏克著, 杨长慧译, 《基础解经法》(香港九龙: 宣道出版社, 1996年), 第38-71页.

[4]           马有藻著, 《读经乐》, 第69-70页.

[5]           煞买(另译“撒买、尚脉”, Rabbi Shammai, 约主前50年-主后30年)是第一世紀的犹太教学者, 煞买学派的创始人. 他从严格的角度理解犹太教律法, 据说曾欲使其幼年儿子在赎罪日禁食, 经朋友劝阻才作罢. https://zh.wikipedia.org/wiki/煞買 . 煞买的名字往往与他同时代的希列(Hillel)齐名, 后者是耶路撒冷公会的首长(主席); 煞买则是副首长(副主席). 煞买好用严谨的方式诠释律法, 并以严格追求逐字逐句来释经而闻名; 相比之下, 希列则以自由和宽达的方式诠释律法, 在运用经文时加诸较多的想象力. 煞买又以憎恶罗马统治而著称, 他曾尝试禁止犹太百姓向外邦人购买食物或饮品. http://www.cd360.org/index.php?doc-view-4676 .

[6]           希列(另译“希路、希勒尔”, Rabbi Hillel, 约主前70年-主后10年, 或主前60年-主后20年)的犹太人教师兼学者, 曾参与发展“口传律法”, 可能是“拉比犹太教”的创始人【参 陈惠荣(主编),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卷二》, 第774-775页】. 生于巴比伦的希列的活动时期是公元一世纪初, 曾任耶路撒冷公会主席, 是耶路撒冷犹太教圣经注释家, 解经不拘泥于词意, 力求使人理解经文和律法的真意. 他将犹太人从摩西律法中归纳出的613条命令总结为6个主题. 保罗时代著名的犹太教大宗师迦玛列(也是保罗的恩师, 徒22:3; 也参 徒5:34-39)是希列的孙子.

[7]           主耶稣就曾谴责这方面的错误, “原来法利赛人和犹太人都拘守古人的遗传, 若不仔细洗手就不吃饭. 从市上来, 若不洗浴也不吃饭; 还有好些别的规矩, 他们历代拘守, 就是洗杯、罐、铜器等物. 法利赛人和文士问他说: ‘你的门徒为什麽不照古人的遗传, 用俗手吃饭呢?’ 耶稣说: “…你们是离弃神的诫命, 拘守人的遗传”(可7:3-6, 8). 保罗在未归信主前, 也热心于这类的遗传, “我又在犹太教中, 比我本国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 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加1:14).

[8]           苏克著, 《基础解经法》, 第39-40页.

[9]           这点引进了所谓的“灵意解经”. 灵意解经是在经文中搜寻隐藏的、神秘的意思, 这可能与明显的意义相去甚远, 甚至毫不相干. 换言之, 字面上的意思只不过是一种密码, 需要解码才能得到隐藏着的、更重要的意义. 他们视字义解经为肤浅的, 灵意解经才有真正意义. 苏克著, 《基础解经法》, 第39页.

[10]          同上引, 第41页.

[11]          马有藻著, 《读经乐》, 第70-71页.

[12]          苏克著, 《基础解经法》, 第39页.

[13]          同上引.

[14]         R. B. Girdlestone, The Grammar of Prophecy (Grand Rapids: Kregel, 1955), 第86页.

[15]          马有藻著, 《读经乐》, 第72页.

[16]          爱任纽认为解经的唯一正确方法, 是从使徒时代承袭下来、那在教会中流传的“信仰准则”(rule of faith). 他经常诉诸传统, 主张必须由真正继承传统的长老们学习经文真正的解释. 此外, 虽然特土良相信必须按作者原意解经, 并根据撰写时的处境来解释, 但他也认为面对异端最佳答案是“信仰准则”, 即教会所持的正统教导. 苏克著, 《基础解经法》, 第45页

[17]          同上引, 第44-45页.

[18]         面对敌对者用来攻击基督信仰的种种问题, 如罗得的乱伦、他玛引诱犹大等等, 俄利根利用灵意解经来回应他们. 他甚至说圣经本身要求解经的人使用灵意化的方法(De Principiis 4.2.49; 4.3.1). 他认为经文有三层意义: 字面意义、道德意义、属灵或灵意的含义. 他的论据是《七十士译本》中箴言22:20-21的译文: “你要三次的记载它们… 你好将真言(真理之言)回复他们.”【编者注: 其实这节在《七十士译本》的一般译文是: “你要重复的记载它们…” (“And do thou too repeatedly record them for thyself on the table of thine heart…”, 摘自Sir Lancelot C. L. Brenton所翻译的The Septuagint with Apocrypha: Greek & English, 1851) 】俄利根按灵意解经教导说: 挪亚的方舟代表教会, 挪亚则代表基督; 利百加在井旁为亚伯拉罕的仆人打水, 意思是我们必须每天读经, 会见基督; 耶稣骑驴进耶路撒冷, 驴子代表旧约, 驴驹则代表新约, 两个门徒代表圣经的道德和神秘意义. 可见俄利根完全忽略圣经字面和正常的意思, 过分灵意化, 正如一位作家(Ernest F. Kevan)所形容: 是“不受控制的奇想”. 苏克著, 《基础解经法》, 第46-47页.

[19]          同上引, 第49页.

[20]          苏克在《基础解经法》一书中指出, 奥古斯丁认为, 决定是否使用灵意的方式解经的最高准则是爱. 若用字义解释会引起争论不和, 则应将该段经文灵意化(但对于真道或真理, 我们必须坚守而非妥协, 参 犹3; 加1:6-10; 2:11-14, 编者按). 他强调解经者的任务是发掘圣经的意义, 而不是将某个意思加于圣经. 然而, 他却违反了自己所提出的这项原则, 因他曾强调“经文的意思不只一个, 因此灵意解经是适当的.” 他认为 创2:10-14的四条河流是代表四项主要的德行; 始祖堕落时, 用来遮盖身体的无花果树叶代表虚伪, 用来遮盖的兽皮则代表人必死的命运(创3:7,21); 挪亚的醉酒(创9:20-23)代表基督的受苦及受死; 歌4:2书拉密女的牙齿代表教会“将人夺离异端”. 同上引, 第51页.

[21]          马有藻著, 《读经乐》, 第72-74页.

[22]          苏克著, 《基础解经法》, 第48-49页.

[23]         A. B. Mickelsen, Interpreting the Bible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63), 第35页.

[24]          苏克著, 《基础解经法》, 第53页.

[25]          A. B. Mickelsen, Interpreting the Bible, 第37页.

[26]          苏克著, 《基础解经法》, 第53页.

[27]          犹太拉比勒殊(Rashi, 1040-1105, 即Rabbi Solomon ben Isaac [意即: 以撒之子拉比所罗门], 或写成Shlomo Yitzchaki)的“Rashi”一词其实是其希伯来姓名的首字母缩写词(acronym)  —   RAbbi  SHlomo  Itzhaki. 勒殊是中古世纪著名的法国拉比(犹太宗教师), 著有对犹太教法典《他勒目》(Talmud, 或译《塔木德》)和整本旧约圣经(Tanakh, 或译《塔纳赫》)的全面注释.

[28]          “硕果仅存”字义为“唯一留存下来的大果子”, 比喻经变迁、淘汰, 留存下来的稀少而可贵之人或事物.

[29]          马有藻著, 《读经乐》, 第74-75页.

[30]          苏克著, 《基础解经法》, 第54页.

[31]          同上引, 第55-56页.

[32]          同上引, 第56页.

[33]          文艺复兴(Renaissance)始于意大利, 从14世纪延续到17世纪, 人们对古典文学, 包括希伯来文和希腊文作品又再发生兴趣. 罗伊希林写了几本希伯来文法的书, 其中一本是A Grammatic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Seven Penitential Psalms. 伊拉斯姆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之领袖, 于1516年编辑发行第一版希腊文新约圣经, 并出版一本关于新约注解的书(Annotations on the New Testament), 又意译了整本新约圣经(除了启示录). 特里(M. S. Terry)指出, “这些著作的出版展开了圣经研究的新纪元, 提供较好的神学研究方法, 远远超越了过去的经院哲学(Scholasticism).” 同上引, 第56页.

[34]          R. C. Sproul, Knowing Scripture (InterVarsity Press: 1978), 第48页.

[35]          苏克著, 《基础解经法》, 第57-58页.

[36]          同上引.

[37]          同上引, 第59-60页.

[38]          参 http://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9/09/灵意解经法和实义解经法/ .

[39]          一百多年前威克理夫的英文圣经是从拉丁文圣经(即《武加大译本》, Vulgate )翻译而成, 但丁道尔则是直接从原文希腊文圣经翻译而成, 所以其准确性更高.

[40]          马有藻著, 《读经乐》, 第75-77页.

[41]          苏克著, 《基础解经法》, 第61页.

[42]          同上引, 第62页.

[43]          马有藻著, 《读经乐》, 第77-78页; 也参 苏克著, 《基础解经法》, 第61-64页.

[44]          马有藻著, 《读经乐》, 第78-79页.

[45]          C. C. Ryrie, The Basis of the Premillennial Faith (Neptune, NJ: Loizeaux Brothers, 1958), 第47页.

[46]          苏克著, 《基础解经法》, 第66页.

[47]          同上引, 第67-69, 71页.

[48]          G. Ebeling, The Word of God and Tradition (Philadelphia: Fortress, 1968), 第11页. 值得注意的是, 埃贝林是“新诠释运动”的推动者之一. 此运动跟新正统神学一样, 否认记载于文字的真理, 认为释经是自我认识的过程, 埃贝林称此为“文字事件”(word-event)或亮光.

[49]         A. B. Mickelsen, Interpreting the Bible, 第20页, 引自 苏克著, 《基础解经法》, 第37页.

[50]          蔡丽贞著, 《谁说字句叫人死: 从释经史看典范的转移》(台北: 校园书房出版社, 2014), 第151-1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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