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来的事 (十八): 以色列的盼望 — 基督


(A)     以色列的余民

敌基督(antichrist)和他的敬拜者将逼迫以色列的忠心余民(faithful remnant)【注: 有关余民, 请参本文附录一; 至于迫害, 启示录12章也提到“大红龙”(魔鬼撒但)逼迫“妇人”(以色列), 请参本文附录二】. 在这前所未有的可怕压迫和逼害下, 他们唯一的盼望就是主耶稣的显现  —  那位曾被以色列人拒绝但仍然忠实的“弥赛亚”(Messiah)[1]将从天降临来拯救他们. 他们必为祂“悲哀和愁苦”(亚12:9-10); 他们等候祂, “胜于守夜的等候天亮”(诗130:6).[2]

 

正如我们先前看过的, 基督会突然降临拯救他们, 消灭那些作恶的敌人:[3]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 其中归正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 但悖逆的和犯罪的必一同败亡; 离弃耶和华的必致消灭”(赛1:27-28).

 

这些以色列的余民将蒙圣灵光照和指教而明白圣经(但11:33: “民间的智慧人必训诲多人”), 他们向神祷告, 为自己的罪哀叹, 悔改归信基督以致得蒙拯救. 诗篇的言语在很大程度上表达他们心灵的经历, 许多诗篇其实是预言性的言词, 预先述说基督的灵对那个时期(指七年灾难时期以色列余民惨遭迫害)的感受. 诗篇中有些咒诅性的言词正是描述这些受迫害的余民所发出的祈求, 求神迅速审判他们的敌人, 为他们伸冤和报复.[4] 这完全不同于主耶稣在十架上的祷告  —  “父啊, 赦免他们”, 以及司提反的祷告  —  “主啊, 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徒7:60). 

 

上述求神伸冤的特征也可见于那些在坛底下的灵魂所发出的呼求(启6:9-10). 他们为着神的道和所作的见证而被杀, 所以他们高声向主呼喊, 求主为他们所流的血伸冤.[5]

 

 

(B)     恩典时代的不同

我们必须明白和分辨不同时代的差别之处, 这是最重要的. 当撒玛利亚人不接待主耶稣时, 雅各与约翰为了维护主的尊荣, 便求主允许他们吩咐火从天降烧灭他们, 像以利亚所做的. 主耶稣却责备他们说: “你们的心如何, 你们并不知道”(路9:54-55).

 

根据圣灵的意思, 以利亚在他的时代(律法时代)应该那样做; 然而, 来到恩典时代却不该如此行, 因为所见证的乃是: 从父怀里来的独生子“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约1:14). 和平之君(主耶稣)宣告和平, 与神和好, 就是透过祂宝血来获得和平, 叫罪人与神和好(西1:20; 罗5:9-10).

 

司提反临死前求主赦免那些杀害他的人

同样道理, 若司提反呼求神为他报血仇, 虽然按公义的要求是合理的; 但司提反被圣灵充满, 完全体会神的心思对恩典时代所持有的旨意, 即彰显祂恩典的丰富. 正因此故, 本该降下审判, 却赐下救恩; 结果那位看守衣裳的扫罗(或称: 保罗)过后信主得救. 神在此答应了司提反的祷告, 赦免和拯救保罗, “因耶稣基督要在他身上显明祂一切的忍耐, 给后来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样”(提前1:16).

 

这还是神的心意直到如今. 若有人问: “神岂不是说: ‘因为还有一点点时候, 那要来的就来, 并不迟延’(来10:37). 为何过了这么多年, 主还没来呢?” 没有其他答案, 除了彼得所言: “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 有人以为祂是耽延, 其实不是耽延, 乃是宽容你们, 不愿有一人沉沦, 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 祂在恩典时代拖延  —  延长“神悦纳人的禧年”(即恩典时代)  —  拯救的日子; 故此, 我们可说神把“恩典时代”延长到最后时刻, 把审判的工作展延. 然而, 这一切将会结束, 就是当圣徒被提到天上, 永远与主同在, 归回本属于他们的天家过后, 神的审判就来了.  

 

 

(C)     灾难时期的特色 —  审判

启示录记载神在灾难时期兴起两个见证人传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属天的召会被提后, 接着下来, 神的见证是与属地的以色列余民有关! 他们唯一生存的希望, 就是那些逼害他们的仇敌得到报应. 借着圣灵的光照, 我们被教导与主耶稣在恩典时代有相同的意念(指施恩怜悯的意念), 照样, 他们也借着同样的圣灵, 被教导与主耶稣在那时有审判的意念. 因此, 我们读到在 启11:3的两个见证人有能力“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攻击世界”(启11:6), 但我们没读到他们有能力医治, 这有别于恩典的传令官(可指恩典时代的使徒们)所能做的. 在那些日子(七年灾难的日子), 神“必以公平为准绳, 以公义为线铊”(赛28:17; 意即每一样事物都要通过公平和公义的测试); “神悦纳人的禧年”(路4:19)已变成“神报仇的日子”(赛61:2). 到了那时, 见证人的精神也会与那日子的特征相符一致.  

 

这一切都盖上与现今时代不同特征的印章, 也显露在整本启示录第6至第19章之内. 值得一提的是, 召会完全没有出现在这些章节中. 在这段期间, 召会没有出现在地上, 而是坐在天上, 最后跟随羔羊(主耶稣基督), 即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回到地上消灭仇敌, 实现以色列对祂的盼望(即拯救他们免于被仇敌所灭, 并设立等候已久的千禧年国).

 

 

(D)     基督再临施行拯救

旧约圣经充满了预言此事的诗歌, 描述主耶和华在末后的日子要为祂的子民大行拯救.

 

  • 赛25:9: “到那日, 人必说: 看哪, 这是我们的神; 我们素来等候祂, 祂必拯救我们.”
  • 诗118:26: “奉耶和华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也参 太23:39)
  • 诗98:1-3: “你们要向耶和华唱新歌! 因为祂行过奇妙的事; 祂的右手和圣臂施行救恩. 耶和华发明了祂的救恩, 在列邦人眼前显出公义; 记念祂向以色列家所发的慈爱, 所凭的信实. 地的四极都看见我们神的救恩.”
  • 诗46:6-9: “外邦喧嚷, 列国动摇; 神发声, 地便 熔化. 万军之耶和华与我们同在; 雅各的神是我们的避难所! 你们来看耶和华的作为, 看祂使地怎样荒凉. 祂止息刀兵, 直到地极; 他折弓、断枪, 把战车焚烧在火中.”
  • 诗124:1-8: “以色列人要说: 若不是耶和华帮助我们, 若不是耶和华帮助我们, 当人起来攻击我们、向我们发怒的时候, 就把我们活活地吞了. 那时, 波涛必漫过我们, 河水必淹没我们, 狂傲的水必淹没我们. 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 祂没有把我们当野食交给他们吞吃. 我们好像雀鸟, 从捕鸟人的网罗里逃脱; 网罗破裂, 我们逃脱了. 我们得帮助, 是在乎倚靠造天地之耶和华的名.”

 

上述这些诗歌, 以及其他很多这类的经文, 都欢庆以色列在那日得蒙拯救; 对以色列而言, 那将是“无云的清晨”(撒下23:4); “到了早晨, 正直人必管辖他们(指作恶之人)”(诗99:14). 到了那日, “哀恸的人有福了! 因为他们必得安慰. 温柔的人有福了! 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 清心的人有福了! 因为他们必得见神”(太5:4,5,8).

 

以色列这棵“无花果树”将要开花结果

那时, 那些从雅各出来的要扎根(赛27:6); 而以色列要像亚伦那根从树枝上被砍下的杖一样, “发了芽, 生了花苞, 开了花, 结了熟杏”(民17:8),[6] 并以美果充满全地. “在地的山顶上, 五谷必然茂盛; 所结的谷实要响动, 如利巴嫩的树林; 城里的人要发旺, 如地上的草”(诗72:16).

 

可悲的是, 以色列人现今眼瞎目盲, 心里刚硬【请参本文附录三: 除掉以色列的瞎眼】, “不信的帕子”还盖在他们脸上(林后3:14-16), 导致他们不知道那位被他们钉十架的主耶稣, 正是他们唯一的盼望. 无论如何, 日子将到, 帕子将被除去, 以色列的每个支派都有一些人蒙神拣选, 看清耶稣就是那位“基督(the Christ), 永生神的儿子”(请比较彼得的领悟, 太16: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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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大灾难时期的余民

(A)     引言

今日末世论的争议中, 预言研究者一般同意, 大灾难时期将有“以色列的余民”(remnant, 指以色列国民中信靠真神的人, 而他们的人数比起以色列整体国民是属于少部分的人). 虽然如此, “无千禧年论者”攻击此看法. 他们不能接受有所谓的“以色列余民”,[8] 因为他们坚持新约的召会(教会)取代了以色列, 正在实现神在旧约给以色列的诸约. 此外, “灾后被提论者”也攻击此看法(即有以色列余民), 因为他们坚持召会要经历大灾难, 召会才是启示录中那为主作见证的余民. 到底将来会有“以色列的余民”吗? 按照圣经, 答案是肯定的. 潘德科(J. D. Pentecost)提出以下原因.

J. Dwight Pentecost

 

 

(B)     以色列余民的必要性

神与以色列的先祖或他们的后裔定立诸约:

  1. 亚伯拉罕之约: 此约是整个预言体系的基础. 神无条件地宣告并确定这约(创12:1-3; 13:14-17; 15:4-21; 17:1-8; 22:17-18), 应许要将土地、后裔及福气赐给亚伯拉罕. 这些应许是永恒的. 因此, 这约的实现, 必须要有余民存留, 作为承受应许的后裔, 可以继承从应许而来赐给后裔的土地.
  2. 巴勒斯坦之约: 神立这约(神30:1-9; 耶32:36-44; 结11:16-21; 36:21-38)成为以色列人占据这应许之地的根据. 根据这约, 必要有余民存留, 才可承受应许之地为业.
  3. 大卫之约: 这约是由神无条件地确立的(撒下7:10-16; 耶33:20-21; 诗89:19-37), 应许将一个王、国及国位赐给亚伯拉罕的子孙. 这约应许给大卫的后裔统治一个在地上永存的国度. 同样地, 要大卫之约的应许实现, 必须有余民存留.
  4. 新约: 神与以色列无条件定立的第四个约(耶31:31-34; 结16: 60; 赛59:20-21; 何2:14-23), 应许以色列复国、罪得赦免、心灵得洁净, 并因重生而蒙赐予一个新心. 若要其他诸约应许全面实现, 这个“新约”的诸般应许必须先得实现, 并且须有这国的余民存留, 好叫神继续实现祂的应许.

 

神已庄严地向以色列国作出上述诸般的应许, 它们的实现完全取决于神的性情. 如果神没有实现祂所应许的, 祂就是“说谎者”(但我们深信这点绝不会发生, 因神是不会说谎的, 参 来6:18). 简之, 神那正直与信实的属性会确保余民的存留.

 

 

(C)     从历史和未来探索以色列余民

 (C.1)   以色列国历史中的余民

纵览以色列的历史, 不难看出神不断在以色列国中为自己存留有信心的余民, 例如约书亚与迦勒(民13-14章)、基甸(士7章)、撒母耳(撒上2章), 还有以利亚时代神为自己存留的七千个忠信者(王上19:18)等等.

 

Arno C. Gaebelein

美国的盖伯林(Arno C. Gaebelein)评论得很好: “纵使在以色列人大逆不道的日子, 他们中间总有一些属耶和华的忠信余民. 这点很重要. 以色列有离经背道的日子, 但从不是全民背离. 耶和华一直为自己保留忠信的余民, 并透过他们使诸约维持有效.”.

 

 

(C.2)   先知书中的余民

我们无法逐一列出先知书中所有提到余民的章节, 只在此列举一些: 赛1:9; 4:3-4; 6:12-13; 49:6; 65:13-14. 事实上, 以赛亚书26章、33章、35章及65章都集中讨论此要点. 此外, 耶利米书30至33章的内容都基于余民存留. 其他先知书也提到这点, 例如: 结14:22; 20:34-38; 37:21-2215; 何3:5; 摩9:11-15; 亚13:8-9; 玛3:16-17.

 

 

(C.3)   新约中的余民

在新约圣经中(特指福音书中), 记载了一群忠信、盼望主的以色列余民, 神一再向他们确认旧约的应许; 例如: 撒迦利亚和以利沙伯(路1:6)、施洗约翰(路3:2-18)、马利亚和约瑟(太1-2章)、西缅(路2:25)、亚拿(路2:36-38)等等.  

 

Cyrus I. Scofield

由于以色列国民弃绝基督, 所以从五旬节召会(教会)被提开始, 直到七年灾难(但以理的最后一个七)开始之前这段时期, 就引入所谓的“召会时期”(恩典时代). 这段时期没有所谓的以色列国族的余民, 因为在召会时代, 信主的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是基督的肢体, 在基督身体上成为一了(加3:28), 所有属于民族和国家的界限都撤销了. 因此, 诚如司可福(C. I. Scofield)所言: “在召会时代(恩典时代), 余民是由以色列信主的犹太人所组成(罗11:4-5). 但圣经论到余民时, 最重要的关注是关于余民未来的预言(特指未来的七年灾难和千禧年).”

 

罗11:5说: “如今也是这样, 照着拣选的恩典, 还有所留的余数(或译“余民”, KJV: remnant).” 有者根据这节认为召会就是余民, 并要见证神怎样在他们身上透过他们实现对“属灵”的以色列的应许. 然而, 召会与以色列是有分别的、召会是神的奥秘之概念、召会与基督的明确关系, 以及神对召会的独特旨意等等, 这一切的事实使上述见解(即召会取代以色列)都不能成立. 因此, 根据新约圣经, 盖伯林写道: “… 将来还有犹太的余民, 作为清楚而有力的见证, 表明神并没有弃绝祂的子民. 当召会的见证在地上完结, 并从地上给带走(召会被提)后, 神就呼召忠信的希伯来(以色列)余民…” 

 

 

(C.4)   启示录中的余民

保罗在 罗11:25宣告以色列的硬心, 瞎眼盲目只是暂时的. 罗11:26-27表明: “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又说: 我除去他们罪的时候, 这就是我与他们所立的约.”

 

保罗在 罗9:6-7声明, 神并不将亚伯拉罕的所有后裔看成是继承应许的儿女或后人,[9] 应许只归那些相信的人. 因此, 我们将 罗11:26中的“以色列全家”理解为那些相信主的以色列余民, 那些在主第二次降临时相信主的犹太人. 新约圣经中的预言, 将关于这余民教训的发展和结论陈述出来.

 

1)   余民的存在: 当撒但从天上被摔下来(启12:13), 并向蒙神眷佑的一群人发怒时, 我们知道撒但要攻击的这群人是以色列国民, 因为当时(七年灾难时)召会已经不在地上. 因此, 这国民必从不信中蒙招聚, 归回故土(结37:8), 在逃避撒但的攻击下得到保护(启12:13-17). 可见在大灾难时期, 确有余民的存在. 神预备这群犹太余民, 在他们身上成就祂给以色列的诸约和应许.

 

2)   余民的状况: 召会被提后, 以色列与所谓“复兴的罗马帝国”(十国联盟)的领袖(敌基督)签订协议(但9:27), 得返回故土(并重建圣殿, 注: 启11:1证实圣殿在七年灾难中得以重建); 但那时的以色列仍然不信. 然而, 神必要引领这国民进入救恩. 但以理书中第七十个七的整段时期, 是要预备以色列人迎接那要来的君王(主耶稣基督). 那时, 天国的福音被传扬, 将有以色列人接受这福音的信息而悔改得救.

 

3)   余民蒙引领去悔改得救的途径: 人得救是借着悔改信靠主耶稣而得蒙祂宝血的洗净, 以致罪得赦免, 对于“召会时代的信徒”和“灾难中的圣徒”都是如此, 只不过在七年灾难中, 所传的是“天国的福音”(特别强调“天国”), 信息分为两部分: (a) “天国近了, 你们应当悔改”(太3:2); (b) “看哪, 神的羔羊, 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

 

在这段七年时期, 神用不同方法引领以色列余民悔改信主得救, 例如:

  1. 透过圣经: 召会被提后, 圣经仍然留在地上. 饥渴寻求真道的犹太人可以透过神的话认识和信靠基督.
  2. 靠着圣灵: 圣灵虽然已不再像祂在现今时代一般“内住”在人里面,[10] 但祂仍在工作, 使人知罪、领受真理, 归主得救.
  3. 两个见证人: 这两个见证人(启11:1-12)作传道的工作三年半(即1,260天, 启11:3), 领以色列人悔改归主.
  4. 144千人: 这14万4千个受了印记的以色列人(启7:1-8)也为主作见证, 领以色列人悔改信主.
  5. 神迹奇事: 神施行各样神迹奇事, 叫以色列人认识和信靠主耶稣, 例如: (i) 两个见证人能行神迹奇事(启11:5-6); (ii) 企图侵略以色列的北方王军团被神以神迹性的审判所摧毁(结39:21-29); (iii) 七号筒和七金碗的种种神迹性之灾难(注: “主神全能者”将“忿怒审判”倾倒下来的目的, 是要使人悔改, 启16:7-10)【注: 除了引领以色列余民悔改归向主, 神也借着天使传“永远的福音”给外邦各国各方的人, 领他们归信主(启14:6-7)】

 

除此之外, 主耶稣曾用异象来呼召保罗(徒9:1-6), 所以祂也可能按照祂的主权, 亲自向某些余民显现, 使他们信主得救, 甚至呼召他们为祂作见证(林前15:8). 埃文斯(J. Ellwood Evans)写道: “扫罗(保罗)的归信基督给予不少提示. 扫罗对基督召会盲目仇恨, 又对信徒诸多逼迫. … 扫罗归主后, 一反而成为热血的传道者, 尽可能将福音带给所有他接触过的人…. 在但以理书所说的第七十个七的时期(七年灾难时期), 传福音者也是这样的处境.”

 

潘德科总结道: “虽然在灾难(tribulation)[11]开始时这国民(nation)尚未得救, 但神从不同方面赐下凭据为见证, 使这时期的以色列国中有不少人经历救恩; 这国民最终要在主第二次降临时得救(罗11:26-27: “以色列[余民]全家都要得救”). 启12:11-12说, 弟兄胜过他(魔鬼撒但), 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12] 表示很多人在灾难期间得救.”

 

4)   余民的使命: 启12:11,17明确指出, 这群信主余民在七年灾难时期的身分就是为主作见证的群体. 撒但这么敌视他们, 因为他们“为耶稣作见证”(启12:17). 旧约圣经指出, 以色列要在地上万国面前作神的见证人, 可惜以色列没有忠心地完成这职任. 因此, 神要在七年灾难时期兴起忠心的见证人, 去完成原本由这国执行的职任.

 

5)   余民与“144千人的关系: 潘德科指出, 研究旧约的预言时, 会发觉神在以色列国的余民中有一群余民(a remnant within the remnant of the nation). 启示录第7和14章提到的14万4千人, 相信就是以色列余民中特别的一群, 是神用大能分别出来归于祂, 为祂在灾难时期作见证的. 有一点很清楚, 在灾难时期很多以色列圣徒被杀(启13:7; 20:4), 而这14万4千人所受的印记, 明显是为要保守他们度过这段时期. 因此, 这国的余民既要受死, 就不能是这14万4千不会受死的人了(启7:2-3). 这是另外的一群人.

 

虽然有者认为这14万4千人的数目是“象征性”的, 而非真实的(指这数目象征“完美”; 因为数字12在圣经中常象征完美; 144,000 = 12,000 x 12), 但潘德科评述道: “既是实际上指以色列十二支派, 按字义理解这数目是最恰当的了. 如果这14万4千人确是余民中的一部分, 那么,  纵使这与得救的外邦人数目(启7:9)相比只是小数目, 也没有问题. 而且, 如果神定意要把这些人分别出来作祂的见证人, 那么有一个确定的数字又何妨呢?” 因此, 我们有理由相信按字义解释这数字是合理的.

 

还有一点, 有者认为 罗11:26中的余民, 要等到基督第二次降临时才信主得救(更正确是: 罗11:26中所指的余民大部分是在后三年半的末期才信主得救), 但这14万4千人却在召会被提后(即前三年半初期)立即受印记为主见证.[13] 这样看来, 这14万4千人只是余民的一部分, 而不是整体的余民. 保罗形容“我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一般”(林前15:8)时, 可能将自己视为这群见证人的一部分. 司可福评论道: “希腊文 tô ektrômati 译作‘未到产期’. 保罗认为, 他国家民族得救的时刻尚未来到(参 太23:39), 他身为以色列人, 因得见主的荣耀而信主(徒9:3-6), 他的归信就是一个实例(illustration), 或是一件未到时候而成就的例证(instance), 预告以色列国民将会归信基督(参 结20:35-38; 何2:14-17; 亚12:10-13:6; 罗11:25-27).” 简之, 这14万4千人是神特选的见证人, 保罗是他们的样本(proto-type).

 

6)   余民的结局: 第7章的14万4千人看来是在七年灾难时期刚开始时受印的. 其后的经文(启7:9-17)所提到无数的外邦人, 很可能是因这群人的事奉而认识真神, 得着救恩. 在第14章, 七年灾难时期结束, 要建立千禧年国度时, 潘德科写道: “同一群人再次出现. 那位归回之王在锡安山上, 正如预言所说(亚14:4: “祂的脚必站在…橄榄山”, 而橄榄山是在锡安山上). 当祂归来时, 这群忠心的见证人便聚集到祂那里. 他们已得拯救, ‘作初熟的果子归与神和羔羊’(启14:4), 即是说, 他们是灾难时期的首批果实, 要进入千禧年…” 他们将住在千禧年国度的蒙福土地上.

 

既然审判快将临到巴比伦(启14:8)、那兽(启14:9-12)、外邦人(启14:14-17)及所有不信的以色列人(启14:18-20), 这14万4千人就要蒙保守, 度过在这世上要经历的一切, 使他们成为这段时期“初熟的果子”(启14:4). 启14:3说他们是“在宝座前”, 所以这些余民的结局就是进入基督坐在“大卫宝座”上统治的国度里. 这些应许并非实现在天上, 而是在地上, 并且是在千禧年的国度时代成就在地上.

 

史蒂文斯(W. C. Stevens)的结论说得好: “这14万4千人是得胜者, 侍立着, 将得荣耀… 在第7章有相同数目的一群人, 他们是神从以色列各支派中拣选出来的, 额上受了‘永生神的印’, 作为祂的‘仆人’(启7:2-3); 把这两群人看为相同的一组人实在是自然而合理的. 这群以色列人是神选立的, 在第七印揭开时作为信徒的楷模. 在第14章他们再次出现, 似是在完成他们的事奉后, 享受他们将得的奖赏和称赞. 有一点值得留意, 看来他们当中没有一个失落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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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大红龙逼迫妇人”(启示录12)

 

在七年灾难中, 特别是后三年半, 启示录13章所提到的“兽”(敌基督)将会逼迫信神的以色列余民. 此“兽”的能力和权柄是来自他背后的魔鬼撒但(启13:2). 在 启示录12章, 魔鬼撒但被喻为“大红龙”, 逼迫“那生男孩子的妇人”(启12:13).

 

圣经学者对 启12:1的“妇人”(或译“女人”, woman)有不同解释, 认为她代表: (a) 召会(弗5:32; W. Henricksen); (b) 马利亚(创3:15; 罗马天主教); (c) 以色列国民(nation of Israel; 支持此看法的有: J. D. Pentecost、Gary Cohen、John Phillips、Jim Allen等等). 此“妇人”在启示录的记载中是被攻击的对象, 占有重要位置, 所以有必要确认她的身分.

 

潘德科(J. D. Pentecost)正确表示, 启示录12章有三个主角. 能确定其他两个的身分, 就能帮助我们确定妇人的身分. 幸好, 经文本身帮助我们容易认出这两者的身分.

 

()   “大红龙

启12:9清楚表明这“大红龙”的身分: “大龙就是那古蛇, 名叫魔鬼, 又叫撒但, 是迷惑普天下的.” 启20:2再次证实这身分: “那龙, 就是古蛇, 又叫魔鬼, 也叫撒但.” 显然, 在启示录12章过后的经文叙述, 神的子民受到各种攻击和迫害, 其始作俑者和煽惑者, 就是魔鬼撒但. 

 

司各特(Walter Scott)有很好的观察: “为什么用龙来代表撒但? 埃及王法老残暴地对待神的子民, 并骄傲地不信靠神, 圣经称他为‘大龙’(结29:3-4). 圣经对暴虐凶残的尼布甲尼撒也有类似的形容(耶51:34), 在诗篇一些篇章和头三卷大先知书中, 鳄鱼这海中霸王的主要特色, 就是无止息的残暴, 而鳄鱼与龙同类. 在埃及的象形文字中, 鳄鱼或龙被视为一切邪恶的源头, 埃及人敬其为神灵Typho . 这龙是红色, 代表其嗜血好杀的性情. 这是圣经首次直接称撒但为龙. 世上的君王如法老和尼布甲尼撒, 俘虏压迫神的子民. 他们施展了撒但的邪恶能力, 所以被冠以龙的称号. 但在启示录12章的经文所谈到的日子(指七年灾难中的后三年半, 启12:6,14), 撒但是世上的王, 管辖这个世界. 罗马的势力是他的工具. 故此, 这里首次冠以‘大红龙’的称号.”

 

这龙有七头十角, 七个头上戴着七个冠冕(启12:3), 与在第13及17章出现的“那兽”一样. 启13:2清楚说明, 兽的权柄和能力都来自那龙. 这表示撒但要透过政治权力辖制妇人“其余的儿女”(启12:17), 而这政治权力本属基督(万王之王)所拥有.

 

()   “一个男孩子

启12:5说: “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 是将来要用铁杖辖管万国的; 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宝座那里去了.” 论到这位妇人所生的男孩子, 祂“将来要用铁杖辖管万国”, 并且“被提到神宝座那里去”, 这些特征都清楚显示这“男孩子”是主耶稣基督, 因为 启19:15清楚论到主耶稣“必用铁杖辖管他们(指列国)”; 而主耶稣也确实“被提到神宝座那里去”, 坐在神宝座的右边了(参 来8:1; 12:2). 简之, 除了主耶稣以外, 没有人完全符合这些条件.

 

()   “身披日头的妇人

关于这妇人的身分, 有者认为是马利亚. 这解法唯一符合的一点, 就是马利亚是主耶稣肉身的母亲. 不过, 马利亚并没有受到逼迫(比较 启12:13), 从没有逃到旷野去, 也从未被养活1千2百60天(比较 启12:6). 此外, 龙与妇人“其余的儿女”争战(启12:17). 若说妇人是马利亚(罗马天主教的看法), 男孩是耶稣基督, 那么照理“其余的儿女”便是主耶稣的兄弟姐妹. 如此一来, 启12:17就要解释成撒但对付不了主耶稣(祂已升到天上宝座, 启12:5), 就攻击主耶稣的兄弟姐妹. 这样的解法没有圣经根据.

 

另一些人认为妇人就是把基督的信息带到列国去的召会(教会). 然而, 这是根据灵意解经原则而得的结论, 难以接受的; 因为 启12:5明说“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 而召会并没有生出基督, 反而是基督带来(产生)召会. 启示录第4至19章的记录显示, 召会没有在地上出现(即没有被红龙撒但逼迫的可能), 所以这个妇人不是预表召会. 有者甚至认为这妇人代表一些教派的领袖, 但这一切都是没有圣经根据、混乱猜测的解释, 不该被接受.

 

按照一般支持时代论“前千禧年论者”的解释, 经文中的妇人代表以色列国, 理由如下:

1)   整章经文的背景显示, 启示录的作者约翰是在谈论以色列国. 盖柏林(Gaebelein)写道: “启示录第11至14章告诉我们以色列的将来: 以色列的土地、最后的灾难、雅各遭难的日子, 以及信从神的余民得救. 第11章的处境(scene, 布景)是那大城: ‘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 又叫埃及, 就是他们的主钉十字架之处’(启11:8). 这城不是罗马, 而是耶路撒冷. 第12章的预言与此有关, 一直到第14章.” 格兰特(F. W. Grant)也在评注 启11:19时说: “在神的殿中出现约柜, 标志着神没有遗忘对以色列的恩典…” 因此, 经文的背景证明神所处理的就是以色列.

 

2)  旧约经常以日头、月亮和星宿代表以色列. 创37:9就用了这预表, 雅各的众子一听就明白是指雅各家(注: 出19:3表明“雅各家”也代表“以色列人”, 也参 赛9:8; 10:20; 46:3; 48:1; 耶2:4罗11:26). 也请参 耶31:35-36; 书10:12-14; 士5:20及 诗89:35-37. 由此可见圣经用这些天体来说明以色列的历史.【注: 马唐纳在《活石新约圣经注释》中贴切解释说, 约瑟梦见太阳(雅各, 又名以色列)、月亮(雅各的妻子)和11个星向约瑟(另外一个“星”)下拜, 象征约瑟(预表基督)最终要在祂父亲、母亲、众弟兄中居首位, 得荣耀(创37:9-11), 所以“日、月、星代表在将来的国度里要赐给以色列的荣耀和统治权”】

  1. “身披日头”象征拥有属天(意即属神)的荣光或荣耀(罗9:4: “他们是以色列人; 那儿子的名分、荣耀… 都是他们的”);
  2. “脚踏月亮”象征从神而来的权柄(注: 月亮的光源自日头, 表明以色列的权柄源自荣耀的神);
  3. “头戴十二星的冠冕”象征以色列12支派(参 民1:1-46);
  4. “生了一个男孩”象征耶稣基督出自以色列(参 民24:17; 约4:22).

 

3)   “妇人”一词的使用. “妇人”(或译“女人”, woman)一词在这章中共用了8次, 而“她”或“她的”这代名词也出现了8次. 旧约圣经常用妇人或女人来代表以色列国民. 此用法可见于 赛47:7-9; 54:5-6; 耶4:31; 弥4:9-10; 5:3; 赛66:7-8【注: 耶和华与以色列的关系被喻为夫妻关系, 参 耶31:32; 结16:32; 何2:16; 有关这方面的夫妻关系和它的救赎意义, 请参本期《家信》的“原文解经: 以色列的救赎主”】. 值得注意的是, 圣经用“新妇”或“童贞女”来比喻召会, 但从未将召会比作“妇人”.

  • 在象征方面, 这段经文不是强调她(以色列国民)的状况(state), 而是她在神计划中的地位(standing). 她代表神所理想, 所要她成就的计划, 即把祂的儿子带到世上长大成人.

 

4)   “男孩子”. 启示录第12章与弥迦书第5章的内容类同, 证明那妇人就是以色列. 弥5:2记录“掌权者”(ruler)的出生,[15] 而以色列国民因为拒绝这位掌权者, 所以暂时被神搁置一旁, “耶和华必将以色列人交付敌人”(弥5:3). 这国要经历艰难的时刻, “直等那生产的妇人生下子来”(弥5:3), 即等到神的旨意成全.[16] 启示录第12章将同样的计划勾画出来.

  • 保罗在 罗9:4-5谈到以色列人时说: “按肉体说, 基督也是从他们(以色列)出来的”(罗9:5). 由于我们可以肯定那“男孩子”的身分(即主耶稣基督), 而基督是从以色列出来的, 所以生下那男孩子的妇人就是以色列.

 

5)   “旷野”一词的使用. 圣经说这妇人飞到旷野去躲避逼迫(启12:14). 无可否认, 在以色列的历史中, 旷野对以色列来说是有一种特殊意义的. 以色列曾被带往“埃及地的旷野”(结20:36). 以色列人因为拒绝跟从神进入应许之地, 结果在旷野漂流40年之久. 因着以色列的不信, 先知以西结宣布神的计划: “我必带你们到外邦人的旷野, 在那里当面刑罚你们”(结20:35). 然而, 何西阿也指出, 在以色列“到旷野”的漫长岁月里, 神仍要向他们施恩(何2:14-23).

 

6)  “1千2百60天”. 经文两次提到三年半这段时期【注: 启12:6的“一千二百六十天”和 启12:14的“一载二载半载”(即 1年 + 2年 + 半年 = 3年半 )都是三年半】, 就是但以理书预言中“七十个七”的“最后一个七”的后半部(但9:24-27; 注: “七年”的后半部 = 三年半). 此预言是特别“为你本国之民和你圣城”说的(但9:24). 预言既是给但以理的, 那么“本国之民”就是以色列国, “你圣城”就是耶路撒冷. 每当圣经提到这段时期(七年灾难的“后三年半”), 不论形容为“一载二载半载”, 或是“一千二百六十天”(启11:3; 12:6), 或是“四十二个月”(启11:2; 13:5), 都与以色列有关, 是神要处理以色列国的时期(例如 启12:13-14,16记载: “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 就逼迫那生男孩子的妇人, 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 叫她能飞到旷野… 她在那里被养活一载二载半载… 地却帮助妇人, 开口吞了从龙口吐出来的水”).

 

7)   论及“米迦勒”. 但12:1把米迦勒描述为“保佑你本国之民的天使长”. 此话让我们知道米迦勒与以色列国的结局息息相关. 在 启12:7, 米迦勒又再出现, 参与在天上的争战. 米迦勒的出现表示神要再次特别处理以色列国, 所以大红龙所逼迫的“妇人”最合理解释为以色列.

 

根据以上各种论点, 莫尔赫(William G. Moorehead)的结论是可成立的. 他说: “启11:19说: ‘当时, 神天上的殿开了, 在祂殿中现出祂的约柜.’ 这纯粹是犹太人的事情; 圣殿、约柜、那‘约’都属以色列(参 罗9:4), 代表希伯来人与神的关系, 并希伯来人的特权. 圣灵在这里开始谈到犹太人的事、犹太人的立场、所享有的约、盼望、危难、逼迫及胜利.” 因此, 那妇人就是以色列, 是神立约的对象, 诸约要在她的身上成就.[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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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   除掉以色列的瞎眼

 

按新约圣经的教导, 以色列是个眼瞎心硬的民族. 他们不仅在属灵上硬着心, 故意弃绝他们的弥赛亚  —  主耶稣基督, 而且神的审判在义理上也临到他们, 使他们继续硬着心. 主耶和华早就对以赛亚预言这样的情况: “祂说: ‘你去告诉这百姓说: 你们听是要听见, 却不明白; 看是要看见, 却不晓得.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 耳朵发沉, 眼睛昏迷; 恐怕眼睛看见, 耳朵听见, 心里明白, 回转过来, 便得医治”(赛6:9-10).

 

新约圣经多次引述这段经文(太13:14-15; 可4:12; 路8:10; 约12:40; 徒28:26-27), 显示以色列对耶稣基督的态度正应验此预言. 基督给了这么多的凭据证明自己是弥赛亚, 他们还是不信, 结果神的审判临到, 使他们继续硬心, “他们所以不能信, 因为以赛亚又说: 主叫他们瞎了眼, 硬了心…”(约12:39-40; 这与 帖后2:10-11的情况相同: “因他们不领受爱真理的心, 使他们得救, 故此, 神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 叫他们信从虚谎,  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爱不义的人都被定罪”).

 

保罗说明这国民现今的情况: “但他们的心地刚硬, 直到今日诵读旧约的时候, 这帕子还没有揭去. 这帕子在基督里已经废去了. 然而直到今日, 每逢诵读摩西书的时候, 帕子还在他们心上”(林后3:14-15). 然而, 感谢神施恩怜悯, “神使他们继续硬心的审判”不是永远的, 因为圣经预示这情况将会改变. 保罗说: “但他们的心几时归向主, 帕子就几时除去了”(林后3:16).

 

在圣经中, 提到这个题目的最长篇幅是罗马书第11章. 保罗指出, 神暂时审判以色列, 把以色列从蒙福的地位挪下来, 把她搁置一旁不理, 使外邦人得享这福气(成为神的子民); 虽然如此, 以色列最终将要回转. 保罗解释说: “弟兄们, 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这奥秘(恐怕你们自以为聪明), 就是以色列人有几分是硬心的, 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 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如经上所记: 必有一位救主从锡安出来, 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恶”(罗11:25-26).

 

J. Dwight Pentecost

潘德科(J. D. Pentecost)指出, 关于以色列人心里刚硬, 这段经文反映出几个要点:

  1. 这样特殊的硬心是一个奥秘. 圣经使用“奥秘”(mystery)一词时, 是指神的一些特别安排, 若不是神把这些安排向人启示出来, 就没有人知道. 这硬心既是奥秘, 可见这种硬心从未为人所知. 因此, 这以色列的特殊硬心与一般属灵上的硬心有别, 属灵上的硬心是因以色列人作为亚当的后裔, 便受到罪的咒诅(也因此被罪所蒙蔽, 灵性上眼瞎心硬); 这也与故意的硬心不同, 以色列人确曾故意拒绝启示的真光. 这是一种新型的硬心, 前人未曾经历过. 这是因以色列人弃绝弥赛亚, 而遭神惩罚所致(太27:25; 注: 帖后2:10-11也表明上述原则: “因他们不领受爱真理的心, 使他们得救, 故此, 神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 叫他们信从虚谎”).[18]
  2. 经文揭示这种硬心的本质. 罗11:25的“硬心”原文是 pôrôsis {G:4457}, 字面意思是“盖着一层硬皮”, 源于一个动词, 意思就是“盖着一层厚皮, 因被厚皮盖着而变硬”. 由于不断拒绝所赐下的启示, 以致产生一层厚实不可穿越的阻隔, 这种情况已经固定而难以改变.
  3. 保罗指出, 保罗指出这种硬心的情况只是“有几分”(KJV: in part)的, 显示硬心的情况不是普遍(或全面)的, 否则今天就没有犹太人能信主了. 换言之, 对犹太人而言, 个人蒙恩得救的机会仍然存在, 只是整体国家民族受神惩罚而硬心.
  4. 有一点要留意, 就是到了一个限定的时间, 神就要除去这国民的硬心. 保罗说: “以色列人有几分是硬心的, 等到…”(罗11:25). 罗伯逊(A. T. Robertson, Word Pictures in the NT, IV, 第398页)称这子句为“暂时从句”(Temporal Clause), 意指“直等到那时”. 这句话预先指出, 到了限定的时候, 便除去硬心的情况.
  5. 最后, “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罗11:25)一句, 说明何时除去这硬心的情况. 因此, 我们有必要判断和确定“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的意思. 瓦沃德(另译“华富得”, John F. Walvoord)评注道:

… 关于外邦人蒙恩时期的终结, 仍存着一个问题. 在 路21:24, 基督说明“耶路撒冷要被外邦人践踏”的情况一日不终结, “外邦人的日期”就延续下去. 路加福音所说的, 是指外邦人在政治上控制耶路撒冷, 这时期始于以色列人被掳、耶路撒冷陷落时, 至今日这时期尚未结束. … “外邦人的日期”是指外邦人在政治上的控制, 而“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则涉及外邦人在这时代(指恩典时代)中蒙福和享有机会.

… “外邦人的日期”早在基督(降生)之前已经开始, 并延续至基督再来建立祂的国度(这包括了七年灾难的时期). “外邦人的数目”则由五旬节开始增添, 直到现今的恩典时代终结为止(注: 没有包括七年灾难的时期). 从末世论的角度看, 重点在“外邦人的日期”终止之前, “外邦人的数目”已经添满了… 看来当召会被提到天上时, 外邦人的数目便赫然地添满了.

 

故此, 保罗所指出的, 是当召会被提时, 这硬心的情况就要被除去, 外邦人的特权时代要归让给以色列人, 以色列人重踏蒙福之地. 但必须强调, 虽然不信的帕子已除去  —  这硬心的情况已除去, 但不表示每个以色列人都会归信耶稣基督而得救(因为神仍然给以色列人自由选择的意志  —  仍可选择信靠或拒绝耶稣基督). 然而, 当召会被提之后, 神的确已恢复以色列蒙恩的地位. 从这国民拒绝弥赛亚(主耶稣)以来, 神一直把这国搁置一旁不理, 但到那时(召会被提之后), 神要再处理以色列国. 神将除掉硬心的惩罚, 使以色列得听天国的福音(太24:14), 那时以色列信主的个人及全国将获得拯救. 当这硬心的情况被神除掉, 14万4千归主的犹太人蒙神拣选, 以色列余民归信基督, 以致以色列在大灾难时期向列国作见证的情况, 就可以出现了.[19]

 

 


[1]               旧约所谓的“弥赛亚”(KJV: Messiah; 希伯来文: Mâshîyach {H:4899})在新约中被译成“基督”(音译自希腊文 Christos {G:5547}), 两者皆意谓“受膏者”. 旧约有三种职分是受膏的, 那就是先知(王上19:16)、祭司(出29:7)和君王(撒下2:4). 因此, 主耶稣被称为“弥赛亚”或“基督”, 重点就是要强调主耶稣这位受膏者的三大职分, 即主耶稣是受膏的先知、受膏的祭司、受膏的君王.

[2]               亚12:9-10: “必为我悲哀, 如丧独生子, 又为我愁苦, 如丧长子”; 诗130:6: “我的心等候主, 胜于守夜的等候天亮, 胜于守夜的等候天亮.”

[3]               有一点值得注意: 圣经清楚指明是主耶稣基督亲自从天降临, 消灭这些作恶的敌人(参 帖后2:8; 也参 帖后1:7-10; 启19:11-21). 因此, 任何基督徒都没有圣经的凭据和理由, 去以人的军事力量消灭这些所谓的敌人. 教皇在中世纪发动“十字军”去对付伊斯兰教徒, 并宣称这是神的旨意, 但事实上, 此举是不合圣经的.

[4]               参本期《家信》的“圣经问答: 诗篇的‘咒诅诗’岂不是与新约‘爱仇敌’的教义互相冲突?”

[5]               启6:9-10: “揭开第五印的时候, 我看见在祭坛底下, 有为神的道、并为作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 大声喊着说: ‘圣洁真实的主啊, 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 给我们伸流血的冤, 要等到几时呢?’ ”

[6]               赛27:6: “将来雅各要扎根, 以色列要发芽开花; 他们的果实必充满世界”; 民17:8: “第二天, 摩西进法柜的帐幕去. 谁知利未族亚伦的杖已经发了芽, 生了花苞, 开了花, 结了熟杏.”

[7]               上文编译自考德威尔(John R. Caldwell)所著的“将来的事”(Things to Come)之系列文章, “Christ, the Hope of Israel” (Chapter 8), 载 John R. Caldwell, Assembly Writers Library (vol. 9) (Glasgow: Gospel Tract Publications, 1983), 第349-353页.

[8]               余民(Remnant)的希腊原文是 leimma {G:3005}, 意即“残余物”(存留者), 这希腊字仅在新约圣经中出现一次(即 罗11:5). 然而, 英文remnant一词却多次出现在旧约, 其希伯来文主要是 she’êrîyth {H:7611}(意即“余留者、剩余物”), 第一次出现在 创45:7 (译作: 余种, 注: 这节在英文圣经《钦定本》KJV译作“posterity”, 小字作“remnant”), 也译为: “余民”(摩5:15; 弥7:18)、“剩余的民”(赛37:32)、“剩余之民”(弥4:7)、“剩余的人”(弥5:7, 8)、“剩余的”(亚8:6, 11, 12)、“所剩余的”(耶23:3; 摩9:12)、“所剩下的人”(番3:13)、“所剩下的”(番2:9)、“剩下的人”(弥2:12)等等. 但必须留意的是, she’êrîyth 一词也用来指一般剩余之人或物, 不是专门指对神忠信的犹太余民, 例如: 结36:4,5 (指其余的外邦人); 耶44:12,14 (指百姓中剩下的犹太人); 耶39:3 (指一般其他的人).

[9]               罗9:6-7: “这不是说神的话落了空. 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儿女; 惟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後裔.’ ”

[10]             圣灵的“内住”(indwelling of the Holy Spirit, 指圣灵住在基督徒/召会信徒的身体里面, 约14:16-17)是使信徒能活出基督徒的样式, 这与得救的方法或途径无关. 换言之, 人不一定要借着圣灵的“内住”才能得救, 例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摩西等的旧约圣徒肯定是得救的人(路13:28), 但他们却没有圣灵的“内住”.

[11]             活石福音书室出版的《将来的事》在翻译时, 常把原著的“tribulation”译作大灾难, 但“大灾难”是专指七年灾难中后三年半犹太人惨遭逼迫的时期(太24:21)【注: 这节将之译作“大灾难”; 英文译作“great tribulation”(KJV、Darby、NASB)或“great distress”(NIV)】. 为了方便识别, 《家信》将原著中的“tribulation”译作“灾难”或“七年灾难”.

[12]             启12:11说: “弟兄胜过他(魔鬼撒但), 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 他们虽至于死, 也不爱惜性命.”

[13]             不少圣经学者(如潘德科、马唐纳、Gary Cohen等等)认为这14万4千人是在召会被提后(即在七年灾难开始时)“立即”受印记为主见证, 有七年之久的事奉期.

[14]             以上附录一改编自 潘德科著, 《将来的事》(香港九龙: 活石福音书室, 2001年), 第271-279页; 也参其英文原著 Things to Come (Zondervan, 1964), 并稍微修饰译文.

[15]             弥5:2: “伯利恒、以法他啊, 你在犹大诸城中为小, 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 在以色列中为我作掌权的(KJV: ruler); 祂的根源从亘古, 从太初就有.”

[16]             凯利(William Kelly, 1820-1906)评注说: “… 要连同神如何成就祂对以色列的旨意来理解… 基督降生了(弥5:2); 然后祂被弃绝… 这预言对与召会有关的一切只字不提, 却很形象化地提及基督的降生, 将其视为神开始成就祂的旨意, 同时用生产来预表这开始… 这里很形象化地指出, 锡安要受苦, 直到神对以色列这伟大的旨意‘生下来’… 在末后的日子, 神成就祂在地上的旨意时, 那时的余民要组成以色列的一部分, 并归回古时的犹太地. 那原来的枝子要重新与它们的橄榄树街上.”

[17]             附录二主要改编自 潘德科著, 《将来的事》(香港九龙: 活石福音书室, 2001年), 第267-271页.

[18]             太27:25: “众人(犹太人)都回答说: ‘祂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 ”

[19]             以上附录三改编自《将来的事》, 第279-2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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