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来的事 (二十二): 人子的降临和审判 (下): 报仇的日子和赎民的恩年


(A)     神报仇的日子

主耶稣基督再临时, 将脚踏橄榄山, 使山从中间分裂, 成为极大的山谷(亚14:4-5)

在撒迦利亚书14:1-5, 我们留意到当主耶稣回到地上时, 祂的脚要站在橄榄山上, “一切圣徒”(KJV: saints, 或译“圣者”)要与祂同来(亚14:5: “有一切圣者同来”). 显然, 这一切圣者(圣徒)还未与祂同来以前, 他们必须先被带到祂那里. 犹大书14节也教导同样的真理: “亚当的七世孙以诺, 曾预言这些人说: 看哪, 主带着祂的千万圣者(KJV: saints, 圣徒)降临.”

 

在洪水以前, 当全球充满罪恶的时候, 以诺的安慰是想到主耶和华会在将来的一日, 亲自审判罪恶, 公义最终会得到伸张. 对于不敬不虔的世界, 他的见证是“他与神同行”. 正如亚伯拉罕在他的年日盼望一座有根基的城(来11:9-10), 以诺肯定也在他的年日盼望有一日公义获得伸张, 就是主亲自降临, 替千万被害的圣徒伸冤报复.

 

基督已叫那些受苦、被践踏和受逼迫的召会圣徒从死里复活. 他们已被提到空中, 与主基督相遇, 并与基督同得荣耀. 这同一群圣徒过后(七年灾难后)也将与基督一同显现在荣耀里(西3:4: “祂显现的时候, 你们也要与祂一同显现在荣耀里”).

 

在启示录第19章, 这同一幕被描述得更加生动. 那里把圣徒描绘成“天军”, 穿着“细麻衣”(喻指“圣徒所行的义”, 启19:8), 骑着白马, 跟随着主耶稣基督一同凯旋地降临, 基督“穿着溅了血的衣服. 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启19:19). 无论我们怎么看, 这一幕都是审判的情景; 每一细节和环境都在宣告“耶和华的恩年”已经结束, 而“神报仇的日子”已经开始(赛61:2; 比较 路4:19).

 

这世界最需要的是一个公正无私、绝对无误、全能威严的审判官. 诗篇多处述说基督降临审判世界; 例如: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 林中的树木, 都要在耶和华面前欢呼. 因为祂来了. 祂来要审判全地. 祂要按公义审判世界, 按祂的信实审判万民”(诗96:11-13).

 

诗篇97:1说: “耶和华作王. 愿地快乐、愿众海岛欢喜”; 然后就描述祂的降临, 有烈火和闪电, 大地震动, 诸山熔化(第3-5节). 诗篇99:1也说: “耶和华作王, 万民当战抖.” 以赛亚书32章亦描绘同样的事: “看哪, 必有一王凭公义行政. 必有首领(princes)借公平掌权”(第1节). 参照其他经文, 我们晓得谁是那些首领(比较 路22:29-30; 林前6:2; 启2:26-27; 注: 这里所谓的“首领”可指蒙神授权治理的圣徒; 而“一王”就是主耶稣基督).

 

这样公义的君王和国度不会给那些拒绝神恩惠福音的人带来心中的喜乐. 他们的感受是“战抖”(惧怕的发抖)而非“欢喜”或“快乐”. 一切“不领受爱真理的心、使他们得救”的人(帖后2:10), 将与那兽和假先知一同被丢到硫磺火湖里, 永远灭亡(启19:20; 20:12-15; 注: 先是“那兽”和“假先知”被扔在硫磺火湖里, 过了一千年后, 才是魔鬼和一切拒绝基督的人被扔在硫磺火湖里).

 

以赛亚书11:4证实这点: “(基督)却要以公义审判贫穷人, 以正直判断世上的谦卑人, 以口中的杖击打世界, 以嘴里的气杀戮恶人.” 第5节进一步论到基督: “公义必当祂的腰带, 信实必当祂胁下的带子.” 诚然, 离了公义就没有福气与平安: “公义的果效必是平安, 公义的效验必是平稳, 直到永远”(赛32:17).

 

此乃重要的真理: 首先要有公义, 然后才有平安. 希伯来书论到麦基洗德时, 也表达同样的真理: “他头一个名翻出来就是仁义王(注: “麦基洗德”一名意即“公义王”), 他又名撒冷王, 就是平安王的意思”(来7:2; 他是在撒冷城作王). 因此, 主在以赛亚书11:4的公义审判后, 随之而来的就是平安, “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 豹子与山羊羔同卧, 少壮狮子与牛犊并肥畜同群. 小孩子要牵引他们. 牛必与熊同食, 牛犊必与小熊同卧, 狮子必吃草与牛一样. 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 断奶的婴儿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 在我圣山的遍处, 这一切都不伤人、不害物…”(赛11:6-9).

 

主耶稣基督和祂的圣徒显现, 降临地上审判恶者, 这将给世界带来福气. 在福气方面, 先是犹太人蒙福  —  他们得蒙拯救, 得着复兴(或译“复苏”, restoration), 得享福气. 神在古时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约, 并所应许的福, 必须优先得着实现. 以色列先要得着国民性的复兴, 耶路撒冷成为全球敬拜和属神治理的中心. 这是神赐福外邦列国的第一步. 故此, 我们在以赛亚书30:26读到: “当耶和华缠裹祂百姓的损处、医治祂民鞭伤的日子, 月光必像日光, 日光必加七倍, 像七日的光一样.”  

 

总而言之, 虽说耶稣基督的降临是对恶者的审判, 并向欺压祂百姓的犯罪者进行报复, 但公义日头(指主耶稣基督)的升起也带来医治之能(玛4:2: “必有公义的日头出现, 其光线有医治之能 [‘光线’原文作‘翅膀’] ” ). “耶和华的恩年”已经结束, 神的宽容也到达终点, 现在是如祂在以赛亚书63:4所说的: “报仇之日在我心中, 救赎我民之年已经来到”(比较 赛61:2: “神报仇的日子”).

 

 

(B)     神赎民的恩年

当主耶稣第一次来到地上的日子(指道成肉身、降世为人的年日), 祂心中所充满的是丰满的恩典. 祂所要执行的工作是全面彰显神的恩典. 当祂受邀去为两个因家产而纷争的兄弟作判断时, 祂拒绝了. 祂不愿作他们的审判官, 回答道: “谁立我作你们断事的官, 给你们分家业呢?” (路12:14). 神在那时没给祂作“审判官”的职任. 祂的所有工作皆与恩典有关  —  是属救恩的工作. 

 

不过, 主基督第二次来到地上时, 祂将拥有身为审判官与君王的一切权柄  —  这将成为神报仇的日子和祂赎民的恩年. 祂在恩典时代的赎民(指召会)将与祂一同显现在荣耀里; 而祂的以色列赎民将在耶路撒冷等候祂的降临, 来拯救他们脱离即将来临的毁灭(指敌基督率领大军围攻耶路撒冷, 要毁灭以色列的国与民).

 

对于信靠基督的以色列国民而言, 主耶稣基督的显现不仅拯救他们脱离毁灭  —  纵然此拯救是伟大与荣耀的  —  但更重要的, 它将开创“千禧年”(千年乐国)的福气. 这将是毫无乌云的清晨, 公义的日头将它那富有医治之能的光线, 照射到神的约民以色列人身上. “在那日子犹大必得救, 耶路撒冷必安然居住. 她(指耶路撒冷)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33:16).

 

这属地福气的根基与我们属天福气所依据的根基相同. 它们都建基于“基督”身上, 正如经上所说: “神又使祂(基督)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1:30). 治理以色列国民的大君王是“那凭永约之血”, 从死里复活的“群羊大牧人我主耶稣”(来13:20). 那时, 他们将知道耶和华不是根据他们的罪恶道路和他们的败坏行为来对待他们, 而是根据祂在基督耶稣里的永恒旨意来恩待他们.   

 

这属灵的复兴与他们国民性的复兴同步发生, 以西结书20:37记载: “我必使你们从杖下经过, 使你们被约(指神借着耶稣基督所立的“永约”,  covenant)拘束.” 此事暗指牧人手握着杖, 在羊圈的入口点算每一只进入羊圈的羊. 出埃及记30:14也有相同概念: “凡过去归那些被数的人” (注: 这节的“过去”[pass]与结20:37的“经过”[pass]有相同意义, 即经过点算后, 归入属神的羊圈, 得着神的保守和福气).

 

在那日, 除了蒙神拣选的余民, 无人被允许进入圣约之地, “我必从你们中间除净叛逆和得罪我的人, 将他们从所寄居的地方领出来, 他们却不得入以色列地. 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结20:38).

 

以西结书20:40又记载: “主耶和华说: 在我的圣山, 就是以色列高处的山, 所有以色列的全家都要事奉我, 我要在那里悦纳你们, 向你们要供物和初熟的土产, 并一切的圣物.” 神在以西结书36:24-28进一步启示说: “我必从各国收取你们, 从列邦聚集你们, 引导你们归回本地. 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 你们就洁净了. 我要洁净你们, 使你们脱离一切的污秽, 弃掉一切的偶像. 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 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 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 赐给你们肉心. 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 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 谨守遵行我的典章. 你们必住在我所赐给你们列祖之地. 你们要作我的子民, 我要作你们的神.”    

 

对于多个世纪以来散居各地、饱受欺压、成为笑柄的以色列民而言, 这是何等蒙福、何其荣耀的前景. 神以恩典立下根基, 也将以恩典完成祂给以色列人的计划. 召会那属天或天上的荣耀, 以及以色列那属地或地上的荣耀, 两者各在自己的道路和程度上, 展现神恩典的荣耀.[1]

  (文接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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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圣经中的七大审判

 

马唐纳 (William MacDonald)

美国的马唐纳(William MacDonald)在《分别在此》(Here’s the Difference)一书中指出, 研读圣经的人必须明白, 圣经中论到许多不同的审判, 这方面十分重要. 这些审判必须以相关的人物、时间和地方来分辨, 也须以审判的基础和结果来区别. 例如, 许多人以为神对“万民”的审判(太25:31-46)和白色大宝座的审判(启20:11-15)是同一个审判. 细心的查究, 就可以看出它们是十分不同的.

 

马唐纳强调说: “有分辨能力的学生肯定可以看得出没有所谓的一个‘普遍的审判, 就是当信徒和不信的人站在神面前, 聆听各人的判决.’ ” 接着, 马唐纳提出七个在神话语中较重要的审判.

 

()   罪的审判

在各各他, 主耶稣在十架上亲身担当罪的刑罚时, 神已将“罪”审判了. 救主为世人所犯的罪而死:

  • “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 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 众人就都死了”(林后5:14)
  • “并且祂替众人死, 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 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5:15)
  • “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 不是单为我们的罪, 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壹2:2)

 

当主耶稣在十架上赎罪代死的时候, 祂有效地承受罪的刑罚, 并付清罪的代价. 祂所流的宝血满足了神对罪的公义要求. 祂提供一条道路, 让神能拯救不虔不义的罪人, 同时没有姑息罪, 也没有妥协祂的圣洁. 祂救赎的工作能力无穷, 足以除罪.

 

可是, 祂在十架上的工作并不自动拯救每一个罪人. 祂代罪的工作足以遮盖所有世人的罪, 但只有那些愿意悔改和信靠主耶稣的人, 才可以成为受惠者, 得着罪的赦免.

 

当一个人一接受基督为祂的主和救主, 他就永远脱离罪疚和刑罚, 不必再为自己的罪受审判. 神不会两次追讨我们的罪. 信徒因着信, 接受了一劳永逸(once and for all, 指一次且是永远性)的法理方面之赦免(judicial forgiveness).[2]  

 

 

()   信徒的自我审判

当一个人得救, 神要求他在生命上进行一种自我的审判. 意思是, 当他一察觉自己犯罪, 他必须立刻承认和离弃这罪. 这正是保罗在 林前11:27-32所指的: “所以, 无论何人, 不按理吃主的饼, 喝主的杯, 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人应当自己省察, 然後吃这饼、喝这杯. 因为人吃喝, 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 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因此, 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 死(原文作: 睡)的也不少. 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 就不至於受审. 我们受审的时候, 乃是被主惩治, 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定罪.”

 

当我们在生命中承认罪的存在, 然后认罪, 并把它除去, 我们就是审判自己的罪. 这种自我审判应该在我们一生中不断进行. 否则, 我们将招致父神的管教, 如希伯来书12:3-15所描述的.

 

 

()   基督的审判台 (基督徒工作的审判)

想到基督的审判台(the Judgment Seat of Christ), 我们不应该以为是个刑事审讯, 而该看为是一个运动赛事. 在那里, 主不是宣判罪案, 而是颁发奖项! 它不是一个法庭的景象, 而是一个回顾和奖赏的时刻.

 

所有基督徒将出现在这审判台前, 论功行赏, 使徒保罗在 罗14:10说: “因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注: “神的台前”按众多新约手抄卷是“基督的台前”; KJV: judgment seat of Christ). 希腊文称这“审判台”为 bêma {G:968} (注: 希腊文 bêma 一词常用来指运动员的领奖台).[3]

 

基督徒何时站在基督的审判台前呢? 显然, 此重大事件将发生在基督再来(接召会)和圣徒(已死的基督徒)复活之后. 到那时, 基督徒将带着他们荣耀的身体站在基督的面前论功行赏.

 

所有基督徒的事奉将获得评估: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 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 或善或恶受报”(林后5:10). 那时, 有人得奖赏, 有人受损失: “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 因为那日子要将他表明出来, 有火发现; 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 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 他就要得赏赐. 人的工程若被烧了, 他就要受亏损…”(林前3:13-15).  

 

值得留意的是, 林前3:15最后部分清楚说明, 这在基督审判台前“工作的审判”不会影响基督徒的救恩, “人的工程若被烧了, 他就要受亏损, 自己却要得救; 虽然得救, 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林前3:15).

 

 

()   以色列的审判

以色列人所忍受的憎恨、虐待、逼迫和屠杀, 没有一个国家比她更惨.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 纳粹大屠杀只不过是令人心碎的悲惨、受苦和死亡记录的一个小插曲.

 

然而, 说来令人难过, 因为更悲惨的末期还未来到. 在召会被提后, 以色列和世上列国将经历一个为期七年的灾难, 而后半期(后三年半)的灾难更是空前绝后的, 耶利米称之为“雅各遭难的时候”(耶30:7), 而主耶稣实在用上“大灾难”的字眼, “因为那时必有大灾难, 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 没有这样的灾难, 后来也必没有”(太24:21).    

 

在这灾难时期的末了, 弥赛亚(主耶稣)将会显现, 回到地上. 以色列将重归本土, 并将聚集到主耶稣那里, 主将在一处称为“外邦人的旷野”的地方与以色列百姓会面, 进行审判的工作(结20:33-44).

 

主所处理的其中一宗主要罪案, 将是与在灾难时期拜“兽”(敌基督)有关. 许多人将堕入这最可怕的拜偶像事件, 以色列人也不例外, 正如主耶稣所预言的: “我奉我父的名来, 你们(指犹太人)并不接待我; 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 你们倒要接待他” (约5:43).

 

所有不接受弥赛亚君王(主耶稣基督)的以色列人, 明显在主耶稣设立国度(指天国或千禧年国)之前已被剪除, 然后所有接受和顺服祂王权的以色列人, 将进入祂荣耀的国度, 并享受祂作王所带来一千年的和平与昌盛. 这就应验了 罗11:26-27的预言: “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如经上所记: 必有一位救主从锡安出来, 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恶; 又说: 我除去他们罪的时候, 这就是我与他们所立的约.”

 

 

()   列国万民的审判 (外邦列国的审判)

外邦列国受审的主要经文记载于马太福音25:31-46. 审讯在主第二次降临的时候召开. 法官是人子, 即主耶稣基督自己.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 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 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 万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 祂要把他们分别出来, 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太25:31-32).

 

先知约珥明说, 外邦人对待以色列的态度将是这审判的决定性因素(珥3:2).[4] 那些在大灾难中保护信基督的犹太人, 并与他们友好的外邦人, 在马太福音25章被称为“绵羊”. 那些拒绝给信基督的以色列人(犹太人)食物吃、水喝、衣服穿, 并拒绝善待他们的, 甚至在他们疾病和监禁时拒绝与他们交往的, 就是“山羊”.  

 

绵羊将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他们所预备的国(太25:34); 山羊将听见王宣判他们的罪名: “你们这被咒诅的人, 离开我! 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太25:41). 审判的结果是: “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 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太25:46).

 

 

()   天使(堕落天使)的审判

圣经没有完全满足我们的好奇心, 但它告诉我们, 有些堕落的天使已被监禁, 等候最后的审判; 例如 彼后2:4说: “就是天使犯了罪, 神也没有宽容, 曾把他们丢在地狱, 交在黑暗坑中, 等候审判.” 犹大书6节也说: “又有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 主用锁链把他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 等候大日的审判.”

 

主耶稣在地上掌权的时候, 林前15:24-25说: “再后, 末期到了, 那时基督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毁灭了, 就把国交与父神. 因为基督必要作王, 等神把一切仇敌都放在祂的脚下.” 这无疑包括征服一切掌权的、执政的和在空中属灵气的恶魔(弗6:12). 基督徒既与主耶稣一同作王, 他们也将与祂一同审判天使. 这或许解释了保罗所说的: “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 何况今生的事呢?” (林前6:3).

 

启20:10说: “那迷惑他们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 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 他们必昼夜受痛苦, 直到永永远远.” 按圣经的记载, 魔鬼(又名撒但)最后的审判发生在千禧年结束之后, 同时在白色大宝座的审判之前(启20:7-11). 既然堕落的众天使承认撒但为他们的首领, 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们将因参与撒但发动的叛逆而被审判定罪(赛14:12-17; 结28:12-19). 他们也将会在火湖中同受撒但的结局.

 

 

()   白色大宝座的审判

使徒约翰记载: “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 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 再无可见之处了”(启20:11). 这宝座之所以为“大”, 因为坐在上面的审判官(主耶稣基督)是“伟大的”, 又因为与宝座相关的这个审判是“重大的”事件. 宝座的颜色是“白”的, 表明主的审判是公义圣洁的. 这审判发生在千禧年结束, 撒但受审之后, 是世界被烈火焚烧之后的永恒(彼后3:10).

 

“我又看见死了的人, 无论大小, 都站在宝座前…”(启20:12). 这些历世历代已死的恶人, 他们之所以站在这里, 是因为他们没有相信主, 不接受神为他们预备的救主和救恩. 这样的不信不仅是无法解决自己的罪, 且是犯了非常严重的罪. 因此, 约3:18说: “信祂的人, 不被定罪; 不信的人, 罪已经定了, 因为祂不信神独生子的名”; 约3:36说: “信子的人有永生; 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 神的震怒常在祂身上.”

 

在白色大宝座的审判中, 决定刑罚的程度有两本书: “案卷展开了, 并且另有一卷展开, 就是生命册. 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 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20:12). 他们印上沉沦的记号, 是因为他们的名字没有被记在生命册上, 意思是他们从来没有悔改和相信基督作他们的救主. 不过, 在地狱有不同程度的刑罚, 正如在天上有不同程度的奖赏. 他们的所作所为决定他们罪的深浅. 例如: 比起一个生活正派的人(可惜, 令人难过的是, 他没信靠主来解决自己的罪), 一个连环强奸犯所受的刑罚和痛苦必定更重更深.

 

必须注意的是, 信徒不会出现在白色大宝座面前, 因这宝座的审判只是给那些蔑视神怜悯和恩典的人. 这样的人, 他们的名字没有被记在羔羊的生命册上.[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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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与主第二次降临有关的审判

 

(A)   引言

潘德科(J. D. Pentecost)指出, 圣经预言神要向所有人施行审判. 诗篇的作者正在期待这审判: “因为祂来了, 祂来要审判全地. 祂要按公义审判世界, 按祂的信实审判万民”(诗96:13). 保罗也证实这项真理: “因为祂已经定了日子, 要借着祂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 并且叫祂从死里复活, 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约17:31).

 

审判是圣经的主要课题, 所论到的审判包括:

  1. 十字架的审判(约5:24; 罗5:9; 8:1; 林后5:21; 加3:13; 来9:26-28; 10:10,14-17);
  2. 信徒在受管教时(因犯罪而受神管教)的审判(林前11:31-32; 来12:5-11);
  3. 信徒的自我审判(约壹1:9; 林前11:31; 诗32篇: 51篇); [注: 不少圣经学者视第2和第3项为“信徒得救后犯的罪之审判”]
  4. 信徒在基督台前按自己的行为受审判(罗14:10; 林前3:11-15; 4:5; 林后5:10).

 

除了上述最后(第4项)的审判之外, 以上所有的审判都与神的末世计划无关. 另外有四个审判是与末世论意义相关的, 即: (1) 对以色列国的审判(结20:37-38; 亚13:8-9); (2) 对外邦列国的审判(太25:31-46; 赛34:1-2; 珥3:11-16); (3) 对堕落天使的审判(犹6); (4) 白色大宝座的审判(启20:11-16). 上述第1和第2项正是本附录所要讨论的审判.

 

 

(B)   对以色列国的审判

圣经教导将来的审判计划(指主第二次降临后的审判计划), 会以主对以色列国的审判作为开始. 神在旧约中与以色列人立了诸约, 应许要赐给他们一个国度(kingdom), 由大卫的后裔弥赛亚(主耶稣基督)进行统治. 然而, 在基督亲自降临地上建立这国度之前, 以色列人必要先受审判, 断定谁可以进入这国度, 因为圣经清楚地说明: “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罗9:6).  

 

(a)   审判的时间

关于以色列受审判的时间, 最清楚的指示是主自己在马太福音第24和25章对将来的事之次序的陈述. 事件的发生顺序是:

  1. 大灾难时期(太24:4-26);
  2. 弥赛亚第二次降临地上(太24:27-30);
  3. 以色列被招聚归回(太24:31);
  4. 审判以色列(太25:1-30);
  5. 审判外邦人(25:31-46);
  6. 国度(指天国/千禧年国)降临.

 

在如此详尽的次序里, 主对以色列的审判发生在主耶稣基督第二次降临地上, 将以色列招聚归回之后.

 

(b)   审判的地点

以色列人是在地上生活的民族, 这次审判必定在主亲自再临地上后进行(亚14:4). 我们不能将事情“灵意化”, 认为是指死后灵魂受审, 或类似的事. 主自己竟然已在地上, 审判自然在祂身处之地进行. 以西结说: “我必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 并倾出来的忿怒, 将你们从万民中领出来, 从分散的列国内聚集你们. 我必带你们到外邦人的旷野, 在那里当面刑罚你们. 我怎样在埃及地的旷野刑罚你们的列祖, 也必照样刑罚你们. 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我必使你们从杖下经过, 使你们被约拘束. 我必从你们中间除净叛逆和得罪我的人, 将他们从所寄居的地方领出来, 他们却不得入以色列地. 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结20:34-38)

 

从这段经文来看, 审判在以色列地的边界进行, 正如当年神在加低斯巴尼亚(Kadesh-barnea)审判以色列人, 不准叛逆的百姓进入应许之地(请参 民32:8-13; 申9:23). 所以, 这次审判也要将叛逆的百姓拒绝于圣地之外.

 

(c)   受审判的人

根据上述节录的以西结书, 以及大量论到以色列复国的经文, 显然这次审判是针对所有存活的以色列人, 他们要被招聚并接受基督的审判. 太25:1-30预言审判临到整个民族. 另一方面, 复活的以色列人(指复活的以色列义人)要受审得奖赏, 这无疑是与以色列在主再来时的复活有关. 然而, 太25:1-30的审判看来并不牵涉这群死后复活的以色列人(而是涉及当时在地上仍然存活的以色列人).

 

(d)   审判的根据

上文已指出, 根据 太25:1-30, 神要施行审判, 在活着的以色列人当中将得救与不得救的分开. 各人按自己的行事为人受审判. 先知以西结清楚地说: “我必使你们从杖下经过, 使你们被约拘束. 我必从你们中间除净叛逆和得罪我的人”(结20:37-38)

 

先知玛拉基进一步说: “祂来的日子, 谁能当得起呢? 祂显现的时候, 谁能立得住呢? 因为祂如炼金之人的火, 如漂布之人的硷. 祂必坐下如炼净银子的, 必洁净利未人, 熬炼他们像金银一样; 他们就凭公义献供物给耶和华. … 万军之耶和华说: ‘我必临近你们, 施行审判. 我必速速作见证, 警戒行邪术的、犯奸淫的、起假誓的、亏负人之工价的、欺压寡妇孤儿的、屈枉寄居的和不敬畏我的.’ ”(玛3:2-3,5). 在这次审判中, 个人行为清楚揭露内心的属灵状况, 将得救的以色列人与未得救的以色列人分开(两者结局截然不同).

 

(e)   审判的结果

这次的审判有两方面的结果: (1) 首先, 要从圣地上将不信的人剪除. “他们却不得入以色列地” (节20:38); 比较 太25:30: “把这无用的仆人丢在外面黑暗里; 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 故此, 不信的人是在千禧年开始前就被除去. (2) 另外, 得救的人进入千禧年得享福乐. 结20:37说: “使你们被约拘束.” 罗11:26-27也表明: “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如经上所记: ‘必有一位救主从锡安出来, 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恶’; 又说: ‘我除去他们罪的时候, 这就是我与他们所立的约.’ ”

 

换言之, 神在主耶稣基督第二次降临时招聚以色列人, 并将得救的以色列人与不得救的以色列人分开. 不得救的被除去, 得救存活的以色列人被带进千禧年里. 神建立千年国度, 以实现祂给以色列人的诸约.

 

 

(C)   对外邦列国的审判

 

(a)   审判的时间

根据马太福音第24和25章所说的次序, 外邦人的审判(太25:31-46)是在以色列人被审判后才进行的. 这审判在基督第二次降临地上后发生. 先知约珥说: “到那日, 我使犹大和耶路撒冷被掳之人归回的时候, 我要聚集万民, 带他们下到约沙法谷, 在那里施行审判; 因为他们将我的百姓, 就是我的产业以色列, 分散在列国中, 又分取我的地土”(珥3:1-2).

 

先知揭示, 外邦人的审判是在主使以色列人归回故土的同时, 即在主第二次降临的时候. 因此, 这审判是在主第二次降临时, 以色列被招聚和受审判过后; 并且, 这是在千禧年开始之前, 因为那些经过审判而蒙神接纳的人, 将要进入千禧年国度(即 太25:34所谓的: “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  

 

(b)   审判的地点

这审判的时间既在主第二次降临之后, 地点就必定是在地上. 这不可能是在永恒里. 彼得斯(G. N. H. Peters)说: “既然没有任何声明提到列国的民会从死里复活, 因此他们中间也没有人从天上下来受审判; 这里的用语, 在没有既定理论的影响下, 直截了当地描述地上列国的民, 他们在主第二次降临时被招聚.”

 

珥3:2指出, 这审判在“约沙法谷”进行. 要断定这地点并不容易. 有者认为这是“比拉迦谷”(代下20:26), 约沙法曾在这里击败摩押人和亚扪人, 此山谷因这次胜利而如此命名. 不过, 贝维尔(J. A. Bewer)说: “可以肯定, 约珥所指的并不是比拉迦谷. 代下20:20-28记载, 约沙法在这里击败摩押人、亚扪人及西珥山人. 不单这谷的名字, 连其距离也与所说的不符. 可能古时在近耶路撒冷有一个山谷与约沙法王同一命名也未可知.”

 

H. A. Ironside

另有学者认为这是指耶路撒冷城外的汲沦谷. 但是艾朗赛(H. A. Ironside)表示: “众所周知, 今日在耶路撒冷城外有一个以此为名的沟壑, 将圣城与橄榄山分开. 不过, 很可能这沟壑是为配合预言才以此命名  —  约珥说预言时, 不是以此为名, 直到四世纪时, 才立此名.”

 

或许 亚14:4提供这地点(指约沙法谷)的答案, 经文指出当主再次降临在橄榄山时, 那里会出现一个大山谷. “那日, 祂的脚必站在耶路撒冷前面朝东的橄榄山上. 这山必从中间分裂, 自东至西成为极大的谷. 山的一半向北挪移, 一半向南挪移”(亚14:4). 主第二次降临时, 会出现一个今天还未有的山谷. “约沙法”这一名字的意思是“耶和华施行审判”, 故此, 这个将在耶路撒冷城外出现的山谷, 可能是因为那将在该地发生的重大审判事件而得名.

 

(c)   审判的对象

审判的对象是存活在地的人(指外邦人), 而不是从死里复活的人. 彼得斯说: “问题在: 所说的‘万民’是否包括‘死人’, 抑或单指存活的万民? 其决定因素在于下列几方面: (1) 经文完全没有提及‘死人’. 如果说经文暗示‘死人’也包括在内, 那纯粹是误认经文所指与 启20:11-15的事在同一时间发生. (2) 批判家和学者一致认为, ‘万民’一词从没有用来包括‘死人’, 否则这里的用法就是唯一的例外… (3) 这词用以指活生生、仍然存活的万民, 且大多是单指‘外邦’万民. (4) 圣灵给我们很多见证, 说明这次招聚存活在世上的万民, 会在千禧年开始前发生, 即是基督第二次降临时, 同时施行审判… (5) 列国的审判, 只针对存活的万民, 而不是针对死人, 因为他们根本不属于任何类似国家的组织… (6) 由于没有经文说在万民中有人从死里复活, 所以他们中间不会有人从天降下受审…”

 

根据《解析式新约经文汇编》, 太25:32的“万民”一词在希腊文是 pas {G:3956}(意即“所有、一切”) + ethnos {G:1484}, 而 ethnos 一词在新约圣经中最常被译作“外邦人”(85次); 其次是“国”(18或19次), 接着是“外邦”(12次), 然后是“列国”(8次)和“民”(8次), 还有“百姓”(4次), “子民”(1次), “邦国”(1次)等等.[6] 换言之, 希腊文 ethnos 一词在新约圣经中最常被译作“外邦人”,[7] 我们也有很好理由相信它在 太25:32是指“外邦人”. 简言之, 这次审判在基督第二次降临时发生, 对象是存活的外邦人. 

 

(d)   审判的根据

这次审判的根据是这些受审判的对象(当时还存活的外邦人)如何对待一群被王称为“我这弟兄”的人. “王要回答说: ‘我实在告诉你们, 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 就是做在我身上了’… 王要回答说: ‘我实在告诉你们, 这些事你们既不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 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 ”(太25:40,45)

 

我们从约珥书3:2得知, 以色列是整个审判计划的核心: “我要聚集万民, 带他们下到约沙法谷, 在那里施行审判; 因为他们将我的百姓, 就是我的产业以色列, 分散在列国中, 又分取我的地土.”

 

先知以赛亚的预言将以色列界定为信主的见证人, 并独特地提到这一群人的使命. 他说: “我要显神迹(或作: 记号)在他们中间. 逃脱的, 我要差到列国去, 就是到他施、普勒、拉弓的路德和土巴、雅完, 并素来没有听见我名声、没有看见我荣耀辽远的海岛; 他们必将我的荣耀传扬在列国中. 他们必将你们的弟兄从列国中送回, 使他们或骑马, 或坐车、坐轿、骑骡子、骑独峰驼, 到我的圣山耶路撒冷, 作为供物献给耶和华, 好像以色列人用洁净的器皿盛供物奉到耶和华的殿中; 这是耶和华说的”(赛66:19-20).

 

根据启示录, 神在七年灾难时期开始时, 为14万4千个信主的余民(以色列/犹太余民)印上印记. 他们在整个灾难时期为主作见证, 而 启7:9-17记录他们工作的成果, 即有一大群人因此得蒙救赎. 显然地, “我这弟兄”就是这一群在七年灾难时期为主作见证的信徒.

 

这次审判是要对受审者的属灵状况作出裁决, 要判断受审者是得救的人, 还是未得救的人. 潘德科强调, 表面看来, 这次审判是根据受审者的行为来裁决, 受审者按自己的行为承受不同的结果. 不过, 若看得仔细一点, 会发现这不是应有的结论.

 

  1. 首先, 根据圣经的原则, 人从来不是靠行为得救, 因为救恩不是根据人的行为(弗2:8-9). 太25:46说: “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 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 这些来到审判台前的人, 他们永远的结局被判定了. 但这审判不是根据行为, 因为人永远的结局从来不是根据行为, 而是视乎人接受还是拒绝基督为罪人所成就的救赎工作.
  2. 再者, 这些给“弟兄”食物吃, 给他们水喝, 给他们衣服穿, 并到监牢探访他们的人, 圣经称之为“义人”(太25:37,46). 如果这审判是针对行为, 这些人必然因为他们的行为而得称为义. 然而, 这样的看法与圣经的教训相违.

 

潘德科指出, 在这群“弟兄”事奉的期间, “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 对万民作见证, 然後末期才来到” (太24:14). 传扬“天国的福音”包括传扬借基督的代死和祂宝血所成就的救恩. 这群“弟兄”所宣扬的就是这福音. 在这次审判中, 被王审判的外邦人被接纳或弃绝, 全根据他们是否接受或拒绝这群“弟兄”所传扬的福音. 接受他们所传的福音, 就是接受神的使者; 拒绝他们所传的福音, 就是拒绝神的使者. 主耶稣曾说: “你们若不回转, 变成小孩子的样式, 断不得进天国”(太18:3). 这天国的福音要求个人信心的投靠(指信靠耶稣基督)及重生, 而所产生的行为表现, 是这信心及重生的最佳证明. 

 

彼得斯说: “救主根据圣经在这主题上一贯的类推手法, 宣告当祂与千万圣徒(圣者)在荣耀中降临、建立祂的国度时, 万民中那些因有真实的信心, 以致实际地施以怜悯和扶助的人, 将与那些比他们先走一步的人一起承受国度(即在千禧年国度里作王治理).”

 

Arno C. Gaebelein

盖伯林(Arno C. Gaebelein)也有类似的评论: “万民(外邦人)中有人接受他们(指14万4千名犹太余民)的见证. 他们相信天国的福音, 相信这最后的见证. 他们的行为, 证明他们的信心是无伪的. 当这群周游四处传福音的人遭到逼害、被人憎恨、受苦、挨饿, 有些被下到监里. 这些外邦人相信这群人的见证, 于是供应食物给他们, 给他们衣服穿, 往监狱里去探望他们, 以爱心对待他们; 这些行为证实他们的信心. 喇合的行为是典型的先例. 她相信那时审判快要临到耶利哥(注: 耶利哥乃是“世界”的预表). 因此, ‘妓女喇合因着信, 曾和和平平的接待探子, 就不与那些不顺从的人一同灭亡’(来11:31). 另外, 圣经又说: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 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 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吗?’(雅2:25) 她有信心, 并以行为来证明. 同样道理, 有外邦人相信这些使者的信息, 并以恩慈对待他们. 正因他们相信, 所以恩典便临到他们.”

 

因此, 结论就是: 神根据这些外邦人的行为(作为他们信心的表现和明证), 以他们是接受还是拒绝在七年灾难时期以色列余民所宣讲的福音, 来判断他们是得救还是失丧.

 

有一个与整个课题相关的问题, 就是当神审判“万民”的时候, 是审判“国家”(national)还是审判“个人”(individual)? 在这个问题上, 意见分歧甚大. 然而, 在考虑过几方面之后, 似乎受审判的是“个人”而不是“国家”. 其中理由如下:

 

  1. 神审判万民时, 是以万民接受还是拒绝天国的福音为根据. 天国的福音传开了, 要求每个人自己作出反应(这不是由国家来决定的). 由于这福音的信息要凭信心领受, 随后有重生的经历, 所以要判断万民对这福音的回应, 自然是要判断每个人自己的回应了. 启7:9-17指出, 在“大灾难”中有一大群人出来,[8] 他们“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净了”. 这些人只可能是以个人的身分得救.
  2. 如果这是国家受审判, 那么列国也可以用“国家的身分”进入千禧年; 这样一来, 问题便产生了, 因为一个国家当中不是所有的子民全都接受天国福音而得救! 若以国家身分为标准, 就必定会有不得救的国民进入千禧年. 然而, 根据圣经的教训, 没有一个不得救的人可以进入千禧年(约3:3; 太18:3;  耶31:33-34;  结20:37-38;  亚13:9;  太25:30,46). 因此, 这审判必定是针对个人的, 以决定个人是否得救.
  3. 由于国家不是个人, 没有能力去相信, 所以若 太25:31-46的审判是针对国家方面, 这审判就必然是根据行为了(指根据国民的行为表现). 若是这样, 就会出现一个圣经从没提及的得救途径. 由于没有任何经文明示, 人可以因行为得救(得永生), 因此这审判必定是针对个人的审判.
  4. 在神的审判计划中, 所有其他的审判都是针对个人的审判. 在这计划中, 没有任何部分可以解释为不是针对个人的; 所以这次的审判也应与其他的审判一致.
  5. 其他提到在末世基督第二次降临的审判经文中, 看来都指着这次审判是针对个人的. 例如:

 

  • “容这两样一齐长, 等着收割. 当收割的时候, 我要对收割的人说, 先将稗子薅出来, 捆成捆, 留着烧; 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太13:30)
  • “天国又好像网撒在海里, 拢各样水族, 网既满了, 人就拉上岸来, 坐下, 拣好的收在器具里, 将不好的丢弃了. 世界的末了也要这样. 天使要出来, 从义人中把恶人分别出来, 丢在火炉里; 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太13:47-50)
  • “亚当的七世孙以诺, 曾预言这些人说: ‘看哪, 主带着祂的千万圣者降临, 要在众人身上行审判, 证实那一切不敬虔的人, 所妄行一切不敬虔的事, 又证实不敬虔之罪人所说顶撞祂的刚愎话.”(犹14-15)

 

上述经文都描述相同的审判过程, 即在千禧年开始前, 将不得救的人与得救的人分开; 这是针对个人的审判. 没有人将这些经文解释成是针对国家的审判. 同样地, 马太福音第25章也描述这次针对个人方面的审判.

 

或许有人会有疑问: “万民”一词的“民”(希腊文: ethnos )是否可以用来指个人. 事实上, 在 太6:31-32;  12:21;  20:19;  28:19;  徒11:18;  15:3;  26:20的经文中, ethnos 一词与个人有关. 换句话说, 这词既然在其他经文中用来指个人, 在 太25:31也可如此.

 

(e)   审判的结果

这次对那些存活的外邦人之审判带来两方面的结果:

 

  1. 那些被安置在王右边的人, 得着邀请进入天国: “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 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太25:34).
  2. 那些被带到王左边的人, 要接受审判: “你们这被咒诅的人, 离开我! 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太25:)

 

第一组人被领进神的国(天国)里去, 成为王的子民; 而另一组则被摈弃于天国以外, 被判到火湖里去. 有圣经预言(但7:14; 赛55:5; 弥4:2)指出, 虽然王的国度是以色列的国度, 却将有一大群外邦人接受王的统治; 上述被领进神的天国里去的外邦人, 正应验这些预言.[9] 感谢神, 因祂并不偏待人.

 

 


[1]                上文编译自“The Year of My Redeemed” (Chapter 16), 载 John R. Caldwell, Assembly Writers Library (vol. 9) (Glasgow: Gospel Tract Publications, 1983), 第158-165页. 此篇文章取自考德威尔(John R. Caldwell)所著的“神拣选的百姓”(God’s Chosen People), 而非他所著的“将来的事”(Things to Come), 但这两系列的文章皆被收录在上述同一本书中(指Assembly Writers Library, vol.9 ). 为了使读者对考德威尔所写的一切预言课题有更全面和仔细的认识, 我们将考德威尔上述两系列有关预言的所有文章都一同编译在《家信》的“将来的事”之系列中.

[2]               有关法理方面的赦免(judicial forgiveness)与亲情方面的赦免(parental forgiveness), 请参 2014年4-6月份, 第101期《家信》的“圣经问答: (问题60) 为何太6:15说我们若不饶恕人的过犯, 神也必不饶恕我们的过犯?”, 参网址: http://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4/08/法理上的赦免和亲情上的赦免 .

[3]               论到 bêma {G:968}一词, 塞耶(Joseph H. Thayer)将之解释为“梯阶登上的高处; 讲台、讲坛; 指正规的判官座位, 如 徒 18:12,16… ; 或指基督的审判台, 如 罗 14:10… ; 或指一个类似王座的建筑物, 乃希律在该撒利亚所建, 用以 观赏竞技, 及向百姓演说.” 然而, 沙尔-哈里森(或译“沙尔-夏 里 逊 ”, Sale-Harrison) 说 : “在雅典的希腊运动会, 古老的竞技场里有一个高台, 竞技场的主席或裁判坐在其上, 并在此处颁奖给所有选手和优胜者. 这高台称为 bêma 或“颁奖台”(reward seat), 从不被用来指审判席(judicial bench). 简之, 这字具有杰出、尊贵、荣誉和奖赏之意, 却不含审判罪恶之意. 保罗选用此字, 为要显出审判台的性质.

[4]               珥3:2: “我要聚集万民, 带他们下到约沙法谷, 在那里施行审判; 因为他们将我的百姓, 就是我的产业以色列, 分散在列国中, 又分取我的地土.”

[5]               此篇附录主要改编自 马唐纳著, 姚光贤译, 《分别在此》(香港九龙: 基督福音书局, 2011年), 第133-140页.

[6]               潘秋松编著, 《解析式新约经文汇编》(美国加利福尼亚: 美国麦种传道会, 2002年), 第971页.

[7]               根据《司特隆经文汇编》(Strong’s Bible Concordance, 或译:《史特朗经文汇编》), “万民”(希腊文: ethnos {G:1484})一词在新约中有两次译作“people”(百姓), 5次译作“heathen”(外邦/外邦人), 64次译作“nation / nations”(万民/列国/国), 及93次译作“gentiles”(外邦人)【注: 这是以英文圣经《钦定本》(KJV)作准】.

[8]               启7:9, 13-14: “此后, 我观看, 见有许多的人, 没有人能数过来, 是从各国、各族、各民、各方来的, 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 身穿白衣长老中有一位问我说: ‘这些穿白衣的是谁? 是从哪里来的?’ 我对他说: ‘我主, 你知道.’ 他向我说: ‘这些人是从大患难中出来的, 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净了.’ ”

[9]               此篇附录改编自 潘德科著, 《将来的事》(香港九龙: 活石福音书室, 2001年), 第379-387页, 并按其原本的英文版(Things To Come)对中文译文稍加修订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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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海宗 says:

    感谢您的分享,为您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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