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講:但以理和伯提沙撒


李继圣 (Charles Lee)

《家信》編者按:這篇講章摘自《道路真理生命 – 但以理書十講》。此書是李繼聖老弟兄於1956年底至1957年初,在臺北基督徒聚會處的講道記錄;李老弟兄是一位忠誠事主、高舉基督、明白真理的奧秘,受神重用的良僕。從他的事奉、生活、言語和文字中,可以得著清楚的印證;他工作的果效,藉著他愛慕基督的熱誠,有力的顯露出來。[1]


 

神顯明祂的最高權柄

       「權柄」,是但以理第四章的主題。在本章內,從頭到尾,隨處可以看見神的權柄:「尼布甲尼撒王,曉諭住在全地、各方、各國、各族的人說:願你們大享平安;我樂意將至高的神向我所行的神蹟奇事,宣揚出來;祂的神蹟何其大,祂的奇事何其盛,祂的國是永遠的,祂的權柄存到萬代。」(但四1-3)

       本章一開始,就告訴我們:尼布甲尼撒王由於看見但以理的三個同伴,如何不遵王命、如何捨去己身、如何在他們神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別神、如何被捆起來扔在火裏、如何得到神同在的見證。故此不得不向全地各方、各國、各族的人,宣揚至高的神向他行的神蹟奇事,公開承認,神的權柄存到萬代。

 

奉主名聚集顯出神的權柄

       但以理的同伴為數雖然不多,只有三個,但卻捨去己身,不以性命為念,勇敢的擺見證,結果竟征服了一個驕橫一世的王。可見聚會不在乎人數多少,只要有主同在就行了。被捆起來扔在火裏的是但以理的三個同伴,而在尼布甲尼撒的眼中,卻見有四個人,便是因為主同在的緣故。主一同在,就有權柄,無論人的能耐多大,勢力多強,也不得不俯伏在地,口呼聖哉。弟兄姊妹不管到哪裏去,若尋不見奉主名的聚會,頂好兩三個人聚集在主名下。那樣,主就會與你們同在。這是甚麼道理?請看主自己的解釋:「因為無論在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十八20)

       主的應許並非漫無限制,而是有條件的,祂同在的條件簡單極了,沒有特別要求,也不是人作不到的,只要奉祂的名聚會便可以了。弟兄姊妹!千萬不可以摸宗派,因宗派是人的組織、因宗派是人組織的團體,主不會與人的組織同在,主不會與人組織的團體同在。單有聚會,然而沒有主同在,請問有甚麼用?若言人多,羅馬教的人最多了,然則人多又如何呢?大家記住:擺見證最要緊。不過,擺見證要先付代價,就如但以理的三個同伴一樣。

 

尼布甲尼撒王佩服權柄,卻不順服權柄

       尼布甲尼撒王看到見證,就看見了權柄,立刻俯伏在權柄的下面,並進一步運用權柄,宣揚神向他所行的神蹟奇事。我要請教大家:各位蒙恩得救,有沒有像尼布甲尼撒王一樣,宣揚神在你們身上所行的神蹟奇事?

       說到這裏,我不禁又想起一件事來,就是我們見了權柄、伏了權柄、用了權柄,並宣揚了至高的神向我們所行的神蹟奇事,仍然是不夠的。有許多人蒙恩以後,立刻俯伏下來,並且奉獻作傳道人,運用權柄,宣講神奇妙的作為,但卻始終不蒙祝福,原因在哪裏呢?答案是八個字:「雖已俯伏,但未順服。」俯伏是外面的,順服是裏面的,二者有很大的差別。

       下面幾節聖經,我引用過不少次了:「神說一次、兩次,世人卻不理會,人躺在𢚘上沉睡的時候,神就用夢,和夜間的異象,開通他們的耳朵,將當受的教訓印在他們心上。」(伯三十三14-16)

       神為甚麼要開通他們的耳朵,將當受的教訓印在他們心上?目的無他:「好叫人不從自己的謀算,不行驕傲的事;攔阻人不陷於坑裏,不死在刀下。」(伯三十三17-18)

 

神藉異夢警告尼布甲尼撒王

1)叫法師解夢,解不了

       尼布甲尼撒的耳朵被開通了,心也印上他當受的教訓,表面固然是俯伏了,尊耶和華為大,抬舉神的僕人,內心卻並沒有順服。故神乃再一次用夢並腦中的異象,使他懼怕,使他驚惶,好叫他居安而思危:「我尼布甲尼撒安居在宮中,平順在殿內,我作了一夢,使我懼怕;我在床上的思念,並腦中的異象,使我驚惶。」(但四4-5)

       既懼怕矣,復驚惶矣,有過前一次召術士、用法術的、行邪術的、和迦勒底人解夢失敗的經驗,知道神「是顯明奧秘事的,」(但二47)尼布甲尼撒王便不該再問道於盲,哪裏曉得,他卻舊病復發:「所以我降旨召巴比倫的一切哲士到我面前,叫他們把夢的講解告訴我。」(但四6)

       他這樣的執迷不悟,放著神的僕人不去求問,反倒就教於一群有眼不能看的瞎子,有耳不能聽的聾子,有口不能說的啞吧,真是太愚昧了。正如今天許多人在信主之後,依然算命、卜卦、和看風水樣的犯罪,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情,當然不會有好結果:「於是那些術士、用法術的、迦勒底人、觀兆的,都進來。我將那夢告訴了他們,他們卻不能把夢的講解告訴我。」(但四7)

 

2)不得不找但以理

       他以為有辦法的人個個束手無策,終於不得不找但以理了:「末後那照我神的名,稱為伯提沙撒的但以理,來到我面前,他裏頭有聖神的靈,我將夢告訴他說:術士的領袖伯提沙撒啊!因我知道你裏頭有聖神的靈,甚麼奧秘的事,都不能使你為難,現在要把我夢中所見的異象,和夢的講解告訴我。(但四8-9)

       在王對但以理的稱呼上,可以看出尼布甲尼撒仍沒有悔改。這是甚麼道理?因他不肯稱但以理為「但以理」。根據原文,「但以理」是神的「士師」或「審判」的意思。王若稱但以理為「但以理」,等於稱但以理為「士師」或「審判」,無形中就尊但以理為神的僕人。自貶身價是王所不願的,面對審判是王所不敢的,因此,王稱但以理為「伯提沙撒」。「伯提沙撒」是太監長給「但以理」起的名字,原文乃「保命」的意思,另一義是「彼勒所保護的」,彼勒者,巴力也,亦即外邦的神。根據王的說法:「伯提沙撒」是照「我神的名」起的,表示但以理為以色列的餘民,是幸運兒,靠巴力的蔭庇,才保住了性命,九死一生,苟延殘喘的過日子。換句話說:王還是有自己的神,王依舊拜自己的神。

 

3)尼王的夢

       王得的是甚麼夢呢?他自己說:「我在床上腦中的異像是這樣;我看見地當中有一棵樹,極其高大,那樹漸長,而且堅固,高得頂天,從地極都能看見,葉子華美,果子甚多,可作眾生的食物,田野的走獸,臥在蔭下,天空的飛鳥,宿在枝上,凡有血氣的,都從這樹得食。」(但四10-12)

       神的話常以樹喻人,故王所夢見的,是一個人,非常了不起的,勳業彪柄,頂天立地,有財有勢,眾生都倚靠他,凡有血氣的都從他得食。可是,在神看來,無論這人有多高的地位,有多大的勢力,左右不過像一棵樹罷了,是則葉子果子,今日華美眾多,明日便枯乾了,甚至於被丟入火中,誠如先知以賽亞所說的:「草必枯乾,花必凋殘,惟有我們神的話,必永遠立定。」(賽四十8)

       果然,這棵樹的外表高大華美並不是好現象,他的時候到了,神要數算他了,尼布甲尼撒說:「我在𢚘上腦中的異象,見有一位守望的聖者,從天而降。」(但四13)

       王夢見的聖者,從天而降,是守望的,其職責是監督他的好壞。神既賜了權柄給他,當然要派天使察看他怎樣的使用權柄。

 

4)連系信徒實際

       信徒亦復如是。我們代表神的權柄看管這地,神一定也有派天使監督我們。明乎此便了然主為甚麼吩咐門徒要小心了:「你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小子裏的一個;我告訴你們: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太十八10)

       天使既然常見天父的面,故隨時會打我們的報告,我們怎可不小心呢?

 

5)對尼王的警告

       天使看到尼布甲尼撒王有了權柄就驕傲了,所以立刻宣告他驕傲的下場:「大聲呼叫說:伐倒這樹,砍下枝子,搖掉葉子,拋散果子,使走獸離開樹下,飛鳥躲開樹枝,樹墩卻要留在地內,用鐵圈和銅圈箍住,在田野的青草中,讓天露滴濕,使他與地上的獸一同吃草,使他的心改變,不如人心,給他一個獸心,使他經過七期。」(但四14-16)

       為甚麼要如此管教這棵樹呢?天使也交代了原因:「這是守望者所發的命,聖者所出的令,好叫世人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或立極卑微的人執掌國權。」(但四17)

 

 

6)對付驕傲的人

(A)神對付教會中驕傲人

       神所以要對付驕傲的人,是為了叫世人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舉一反三,在教會中也是一樣。

       在教會中,我們曉得,基督是頭。神賜權柄給人,人便代表神的權柄,一面也要伏在權柄之下,順服到底。神是基督的頭,而基督是男人的頭,男人則是女人的頭。必須按著次序,一個順服一個,一點都不能亂,一亂就摸到了權柄,一摸權柄便有管教:「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林前十一30)

       奉主名的聚會尤須小心,因有主在中間,不是違章建築,稍有不合就顯出來。所以凡是奉主名的聚會,主均嚴加管教。不是奉主名的聚會,主則任憑他們。

 

(B)約沙法的失敗

       以色列國犯罪,神不理會;猶大國一犯罪,神的手便立刻臨到;其道理殆在此。猶大王約沙法因與以色列王亞哈結親,而幫助後者上陣攻取基列的拉末,雖平安的回到耶路撒冷,卻見責於先見哈拿尼的兒子耶戶:「先見哈拿尼的兒子耶戶出來迎接約沙法王,對他說:你豈當幫助惡人,愛那恨惡耶和華的人呢?因此耶和華的忿怒臨到你。」(代下十九2)

       神不放鬆約沙法的情形,還有一件事可證明:「此後猶大王約沙法與以色列王亞哈謝交好;亞哈謝行惡太甚;二王合夥造船要往他施去;遂在以旬迦別造船。那時瑪利沙人多大瓦的兒子以利以謝,向約沙法預言,說:因你與亞哈謝交好,耶和華必破壞你所造的。後來那船果然破壞,不能往他施去了。」(代下二十35-37)

       除了約沙法外,還有一個例子,可以證明,愈有神的同在,行事愈要小心:「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利十1-2)

(C)拿答、亞比戶受罰

       拿答、亞比戶因任意妄為,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作了耶和華沒有吩咐的事,所以被燒死了。神對這些親近祂的人為甚麼如此斤斤計較?摩西曾解釋過:「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利十3)

       從拿答和亞比戶的故事,我們學到一樣功課,那就是在神的家中,切忌亂管閒事,尤其不可任意妄為,隨便的獻凡火。從前,有位婦人乘搭火車。列車長說:「妳第四站下車。」火車停了四次,同車廂的好些旅客催她下車。她本來想等列車長通知;後見大家都這樣說:便下了車。到第五次停車,列車長來找她,才知她下車了。可惜那一次是臨時停車,並非到站,婦人之吃苦也必矣。因此,在教會中,我們不可亂出主意,以免讓人冤枉吃苦。

 

7)但以理解夢及忠告

       尼布甲尼撒王總算找對了人,但以理乃侃侃而談,說出夢的講解:「王啊!這漸長又堅固的樹就是你,你的威勢漸長及天,你的權柄管到地極;王既看見一位守望的聖者從天而降,說:將這樹砍伐毀壞,樹墩卻要留在地內,用鐵圈和銅圈箍住,在田野的青草中,讓天露滴濕,使他與地上的獸一同吃草,直到經過七期;王啊!講解就是這樣;臨到我主我王的事,是出於至高者的命;你必被趕出離開世人,與野地的獸同居,吃草如牛,被天露滴濕,且要經過七期;等你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守望者既吩咐存留樹墩,等你知道諸天掌權,以後你的國必定歸你。」(但四22-26)

       夢的講解有了,王得夢的原因本末也交代了,但以理更提出他對王的忠告:「王啊!求你悅納我的諫言,以施行公義斷絕罪過,以憐憫窮人除掉罪孽,或者你的平安可以延長。」(但四27)

 

8)神降罰尼王

       哪知王非但不悔罪改過,反而變本加厲,自高自大,愈發的以他威嚴的榮耀誇口:「過了十二個月,他遊行在巴比倫王宮裏,他說:這大巴比倫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為京都,要顯我威嚴的榮耀麼?」(但四29-30)

       豈料話還沒有說完,王夢見的異象,都一一的如但以理所講解的,成為事實,也就是說:神的管教便臨到了:「當時這話就應驗在尼布甲尼撒的身上,他被趕出離開世人,吃草如牛,身被天露滴濕,頭髮長長,好像鷹毛,指甲長長,如同鳥爪。」(但四33)

 

9)七期後,尼王的改變

       經過七期,日子滿足,王被對付清楚,放下了老自己,不僅外面俯伏,就連裏面也順服了,神仍復歸他的聰明於他:「日子滿足,我尼布甲尼撒舉目望天,我的聰明復歸於我,我便稱頌至高者,讚美尊敬活到永遠的神,祂的權柄是永有的,祂的國存到萬代。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為虛無,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祂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祂手,或問祂說:你作甚麼呢?」(但四34-35)

       這是多麼大的改變?記得王曾不可一世的說:「有何神救你們脫離我手呢?」(但三15)言猶在耳,曾幾何時,竟卑微到如此地步:「無人能攔住祂手,或問祂說:你作甚麼呢?」正因他稱頌至高者,讚美尊敬活到永遠的神,所以才會有如下的結果:「那時我的聰明復歸於我,為我國的榮耀威嚴和光耀,也都復歸於我,並且我的謀士和大臣,也來朝見我;我又得建立在國位上,至大的權柄加增於我;現在我尼布甲尼撒讚美尊崇恭敬天上的王,因為祂所作的全都誠實,祂所行的也都公平;那行動驕傲的,祂能降為卑。」(但四36-37)

       弟兄姊妹!這是活的教訓:要想得著權柄,必須先服權柄。[2]

 

1957年1 月11日晚上講


[1]               《家信》編者註:有關李繼聖弟兄的生平和事奉,請參“李繼聖弟兄的見證”,http://malaccagospelhall.org.my/2021/09/李繼聖弟兄的見證/

[2]               《家信》編者註:上文取自網站:http://www.found-treasure.org/cht/Shup%20Chun%20Chap/Shup%20Chun%20Chap%20036/pageshupchunchap036.htm ;瀏覽於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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