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真理系列 (九): 成圣 (下): 渐进成圣和彻底成圣
(文接上期)
(C) 成圣的三个步骤
编者注: 上期我们谈到成圣(sanctification)三步骤的第一项步骤 — 开始成圣. 本期, 我们将接续探讨第二和第三步骤, 即新约圣经所说的渐进成圣(progressive sanctification)和彻底成圣(perfect sanctification).
(C.2) 渐进成圣
我们首先要注意的是一个直截了当的事实: 虽然圣经坚持人在相信基督的那一刻, 已成为圣洁, 是真正的圣徒(正如我们在上一章所提到的), 但他们仍然需要不断“洁净自己, 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 敬畏神, 得以成圣”(哥林多后书7:1).
留意这段经文可以使我们免犯一个常见的错误. 圣经的确教导我们人是因信称义的: 这完全是神的恩典, 不是因人在归信基督之前或之后的善行, 或任何属灵的成就(罗马书3:19-28).[1] 然而, 这不是说(很多人都有这个错误的观念)人一旦借恩典称义, 便可以自由地过犯罪的生活. 听听保罗再三的抗议: “这样, 怎么说呢? 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 断乎不可! … 这却怎么样呢? 我们在恩典之下, 不在律法之下, 就可以犯罪吗? 断乎不可!”(罗马书6:1-2, 15).
此外, 还有一事, 保罗说得一清二楚, 令人无可置疑; 当基督承担(我们的罪和)拯救我们时, 祂不但赦免我们的罪, 还坚持要令我们更加圣洁. 因此, 保罗提醒他的信徒(以弗所书4:17-24), 真正的归信包括了一开始就与基督站在同一阵线, “脱去旧人”就是离弃过去犯罪的生活方式; “穿上新人”就是活出神亲自为那些与祂和好的人所预备的生活方式. 这就是说, 在以后的生命中, 不断积极地“脱去旧人”, 并且“穿上新人”. 换句话说, 对于因信称义的人, 他们不仅单靠神的恩典, 不靠自己的善行, 他们也必需继续渐进成圣, 无可推诿. 根据新约圣经, 这是信徒的义务. 事实上, 任何拒绝这个义务的人都不是真正的信徒.
现在, 我们要注意用什么方法才可以达到渐进成圣. 基本上, 我们有两种可行的方法. 两种方法都需要我们积极行动的恒心和持守坚忍的耐心. 不过, 只有其中一个方法是对的, 另一个方法却是错的. 其中一个方法是作奴仆, 这个方法不但无效, 而且令人感到沮丧和绝望(参罗马书7:7-25).[2] 另一个方法是作神自由的儿子, 可以引导我们与父神建立越来越深入的相交关系, 渐渐地与神的思想、行为一致(参马太福音5:43-48).[3] 罗马书8:13-17就是最佳的写照:
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 必要死; 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 必要活着. 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 都是神的儿子. 你们所受的, 不是奴仆的心, 仍旧害怕; 所受的, 乃是儿子的心, 因此我们呼叫: “阿爸!父!”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
错误的方法所引致的问题是: 它认为神的律法是神圣、公义及良善的, 律法的命令是合理的, 而遵行律法所带来的好处是可羡慕的(罗马书7:12).[4] 然而, 它从这里却匆匆作出结论说, 新约圣经的渐进成圣方法就是: “这是神的律法, 这是十诫, 这是基督的登山宝训: 你们要立定心志, 尽力遵守诫命, 便会变得愈来愈圣洁.”
然而, 这种看法忽视了三个重要因素:
- 人类因罪而遭受破坏、削弱和歪曲的程度, 使人无论如何努力, 也不能遵守神的律法. 他们可以喜爱神的律法, 在理智上遵行, 而且尽心竭力去遵守, 正如使徒保罗承认自己也曾这样做(罗马书7:22, 25, 15, 18-19). 不过, 他们会像保罗一样, 发觉他们其实无法完全遵行神的律法. 事实上, 他们都会发觉在他们心灵深处有一股势力, 抗拒他们遵行神的律法; 像军人一样, 誓死保卫罪的控制权(罗马书7:23).
- 在这种情况下, 神的律法虽好, 却无法给人帮助. 正如圣经所说, 因为肉体软弱, 无法完全遵守律法(罗马书8:3).[5] 事实上, 集中注意人的罪性, 只会加强罪的影响力(罗马书7:7-8);[6] 强调人不断失败, 只会削弱他胜过罪恶的能力(罗马书7:21-24).
- 还有第三个因素, 是我们很容易忘记的. 神的律法指导我们如何行事为人, 但其实还有更深的意义. 在神所命定的律法上失败或不顺服, 会招致刑罚; 而它最终的刑罚是被神拒絕. 人只要失败一次, 以后无论有多少次成功, 他也无法补偿那一次的失败或除去刑罚. 在一个要求恒常完美的系统里, 人无法靠额外的善行来弥补任何亏欠.
为了帮助大家掌握这种实践上的含义, 让我们以一个比喻为例. 譬如在很远的山谷中有一所肺病疗养院, 而在不远的山谷边有一间核电厂. 核电厂开始泄漏了致命的辐射, 因此, 政府呼吁病人赶快逃命. 很不幸, 山谷的唯一出路是四条爬上12,000呎高的山路; 而政府告诉病人, 他们必须完全离开整个山岭现场, 才不致受辐射影响.
政府的意见当然很对, 任何理智的人都希望可以跟着去做. 然而, 政府却不能或不会向病人提供任何帮助他们跨山越岭的支援: 没有直升机、公车, 甚至没有马匹或驴子. 病人只能尽力徒步离开. 由于害怕致命的辐射, 病人可能会鼓起勇气逃命, 但他们的病情使他们的行动缓慢得可怜. 最后, 他们很明显知道, 自己根本没有可能在被疾病拖垮, 或受辐射影响之前, 翻过山岭.
又譬如政府还说, 他们必须在三天之内翻过四个山岭, 若超过这个时限, 他们所受的辐射影响便会太深, 并会危害别人的生命. 因此, 当发现这些病人时, 政府便会立刻射杀他们. 病人发觉, 由于他们身体软弱, 在翻过第二个山岭时已超过了政府准许的三天时限. 那么, 即使他们尽力逃生, 但最后却难逃死刑的话, 继续挣扎翻过余下的两个山岭又有何意义呢?
我们身体上的每一个细胞都会抗议, 说神不可能是这样的; 当然, 神不是这样的! 祂所预备的渐进成圣方法, 不是将律法交给人类让他们尽力遵行. 若是这样, 人类的命运就跟这些病人一样了. 神对人的爱和祂的现实态度, 使祂为我们提供了一条截然不同的途径.
神第一步打破罪在人类生命中的箝制力量, 即是将不能完全遵行神律法的刑罚永远除去. “罪不能作你们的主; 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 乃在恩典之下”(罗马书6:14). 基督借着祂的死为人类一次过付清了刑罚(罗马书6:6-11).[7] 因此, 现在人类是自由了. 如果他们仍“在律法之下”, 可被判刑的话, 只要一个错误、一次失败或一次犯罪, 就会受到刑罚. 若是这样, 任何在成圣方面的努力都没有意义了. 这样, 罪就成了胜利者, 使人类逃不过罪的钳制.
然而, 现在的情况就不是没有意义了. 虽然人尽了力仍会犯罪跌倒, 但他们可以向神认罪, 而“神是信实的, 是公义的, 必要赦免我们的罪, 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翰一书1:9). 既然无论现在或将来, 人类都不需要面对刑罚(指罪的刑罚), 他们就可以站起来, 继续在渐进成圣的路上努力向前.
神第二步打破罪的辖制, 是提供律法所绝对不能给予的帮助和能力. “我的弟兄们, 这样说来, 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 在律法上也是死了, 叫你们归于别人, 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即基督), 叫我们结果子给神”(罗马书7:4). 我们重申, 不是神的律法不好, 或我们毋须理会律法的要求. 神的目的是要我们满足律法的要求(罗马书8:4); 不过, 律法本身不能为我们提供遵行律法的能力. 因此, 新约圣经对这个问题提供了答案, 用比喻的方式来说, 我们可以称之为“与基督联合”, 或如经文所说“叫你们归于别人”(另看哥林多前书6:16-17).[8]
一个女人就算读了无数生理学的书, 渴望生小孩, 但如果她没有丈夫, 根本就不可能有孩子. 所以, 基督从死里复活, 成为那些信靠祂的人活生生的、充满爱的属灵丈夫, 为他们提供所需的生活和能力, 使他们可以借渐进圣洁的方式来“结果子给神”.
很明显, 新约圣经并没有看此为抑制信徒品格的关系, 正如女人嫁了丈夫后, 不会变成一台机器一样. 信徒仍然是一个负责任的个体, 他必须努力在成圣路上前进, 过着讨神喜悦及事奉神的生活. 不过, 这不再是单单根据写在书上的指示或刻在石版上的十诫, 努力地照着遵守; 若是这样, 就如下面经文所说的“按着仪文的旧样”; “但我们… 现今就脱离了律法, 叫我们服事主, 要按着心灵的新样, 不按着仪文的旧样”(罗马书7:6).[9]
圣灵将神的律法写在圣经里, 以显示神圣洁的本质, 圣灵现亲身内住在信徒心里, 将神的律法活出来. 圣灵更新信徒的心思意念, 改变他的观点(可指世界观和人生观), 重新调整他的价值观, 加强他的意志, 引导他的理想, 以及抵挡他的邪恶欲望. “…(你们)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 因为圣灵和情欲相争…”(参 加拉太书5:16-17).
然而, 信徒借圣灵与基督建立的这种关系不是一种模糊的概念, 也不是一些如云似雾、难以理解, 以及不可言喻的幻象. 基督会不断引导信徒的心, 去思想神的话. 新约圣经记载, 当基督为门徒可以活出渐进成圣的生命, 向父神祷告时, 祂说: “求祢用真理使他们成圣, 祢的道就是真理”(约翰福音17:17).
当然, 信徒仍可以选择“顺着情欲撒种, 或顺着圣灵撒种”(参加拉太书6:8), 不过, 当他作出选择时, 他不再像奴仆在鞭挞下, 惧怕神的律法及刑罚, 乃是在圣灵的引导下, 使他本能地知道他是天父的儿女, 内里有天父的爱、生命和本质(罗马书8:14-17). 正如回旋指南针(Gyro-compass)能发动力量, 使飞机保持其航道一样, 圣灵的代求加上信徒自己内心的意志力, 使他可以继续在神为他安排的航道上前进; 这个航道让他因着被召、称义, 而达到最终得荣耀的目标(罗马书8:26-30).
圣经从来没有欺哄我们, 说行在这条路上必定通畅无阻. 当神的儿女偏离航道(正如小孩都会这样), 或需要一些刺激来促进他的进步时, 作为他父亲的神, 会毫不犹疑地施行管教. 这种管教可能是痛苦的, 但父神是以爱和智慧来施加管教, 以致信徒可以更深入地分享神的圣洁(希伯来书12:1-13). 这个目标是确定而有保障的. 一开始信主, 信徒已经有保证, 他已因信称义, 必能达到神的荣耀(罗马书5:1-2).[10]
(C.3) 彻底成圣
有时候, 有些人以为基督徒可以在此生达到完全无罪的地步. 圣经否定这一点. 只要我们有生一日, 我们都要同意保罗所说的话: “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 已经完全了; 我乃是竭力追求, 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穌所以得着我的”(腓立比书 3:12)
信徒的成圣过程将会在基督第二次来临时得以完全. 那时, 信徒在身体、道德及属灵方面都与基督一致. 圣经告诉我们这事将如此发生: “亲爱的弟兄啊, 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 将来如何, 还未显明; 但我们知道, 主若显现, 我们必要像祂, 因为必得见祂的真体”(约翰一书3:2).[11]
总结: “开始成圣”的再思
结束前, 让我们总结一下上述有关“成圣”的第一步骤 — “开始成圣”. 那位创造天地万物及人类的真神是圣洁的, 正如在祂宝座面前的四活物昼夜不住所宣告的: “圣哉! 圣哉! 圣哉! 主神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启示录4:8). 在这位容不下一点罪污的圣洁之神面前, 我们人类是无法站立得住的, 因为我们“世人都犯了罪, 亏缺了神的荣耀”(罗马书3:23). 因着我们的罪, 我们离世后必要承受圣洁之神对罪的可怕审判 — 有罪的人将在地狱火湖中永远受苦(参 启示录21:8).[12]
然而, 这位圣洁公义的神也是慈爱怜悯的神, 祂“不愿有一人沉沦, 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得后书3:9), 所以祂差派自己最宝贵的圣子耶稣基督, 降世为人, 成为“代罪的羔羊”, 为人死在十字架上, 来代担世人的罪孽(约翰福音1:29), “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有古卷: 受死), 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 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彼得前书3:18). 由于这位圣洁的主耶稣已完成了救赎的工作, 所以只要人信靠祂, 就能借着祂和祂所成就的救恩而灵魂得救, 得以成圣, “如今你们奉主耶穌基督的名, 并借着我们神的灵, 已经洗净, 成圣, 称义了”(哥林多前书6:11).
“祂愿意万人得救, 明白真道”(提摩太前书2:4), 亲爱的朋友, 祂愿意拯救你, 你愿意信靠主耶稣基督而得救, 踏上成圣的蒙福道路上吗?[13]
[1] 罗马书3:20: “所以凡有血气的, 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 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2] 罗马书7:23-24: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 把我掳去, 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我真是苦啊! 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3] 马太福音5:44-45, 48: “只是我告诉你们, 要爱你们的仇敌, 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 因为祂叫日头照好人, 也照歹人; 降雨给义人, 也给不义的人. … 所以, 你们要完全, 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4] 罗马书7:12: “这样看来, 律法是圣洁的, 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
[5] 罗马书8:3: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 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 成为罪身的形状, 作了赎罪祭, 在肉体中定了罪案.”
[6] 罗马书7:7-8: “这样, 我们可说什么呢? 律法是罪吗? 断乎不是! 只是非因律法, 我就不知何为罪. 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 我就不知何为贪心. 然而罪趁着机会, 就借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 因为没有律法, 罪是死的.”
[7] 罗马书6:8-10: “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 就信必与祂同活. 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 就不再死, 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 祂死是向罪死了, 只有一次; 祂活是向神活着.”
[8] 哥林多前书6:16-17: “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 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 因为主说: ‘二人要成为一体.’ 但与主联合的, 便是与主成为一灵.”
[9] 罗马书7:6: “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 现今就脱离了律法, 叫我们服事主, 要按着心灵(“心灵”或作“圣灵”)的新样, 不按着仪文的旧样.”
[10] 罗马书5:1-2: “我们既因信称义, 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 我们又借着祂, 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 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
[11] 上文主要改编自 顾东(David Gooding)、蓝诺斯(John Lennox)著, 陆秀云译, 《圣经的主要概念》(香港九龙: 福音证主协会, 2002年), 第116-123页.
[12] 启示录21:8: “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 他们的分就在烧著硫磺的火湖里; 这是第二次的死.”
[13] 有关“成圣”的这三个步骤, 也请参《家信》文章: http://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4/04/基督徒是信主时就成圣还是要努力才成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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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顾东(David Gooding) & 蓝诺斯(John Lennox)
刊登于2024年10-12月份 第143期《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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