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到书卷目录

加拉太书


(A)   书信的背景:

福音的仇敌对保罗尾随不捨, 定意破坏任何他为神所做的工. 这些敌人主要是犹太教人士, 要给恩典的福音加添律法(即有了信心还要靠律法才得救). 加拉太的召会正是他们集中火力的对象.

 

“读加拉太书不能不感受到书信的严词厉色”. 明显地, 保罗所处理的, 是福音的基要和重要事情. 书信道出卫道之人的热情, 也说明祝福他人的基要道理. 书信的引言与别的书信不同, 篇章既少, 又近乎唐突. 保罗必须一开始就给收信者当头棒喝(给人严厉的警告). 书信没有半句称赞, 只有责备; 保罗稀奇他们这么快就变质了(1:6).

 

书信的教训主要环绕三件事: 生命、爱心和律法. 福音给他们带来生命, 是律法不能做到的(3:21). 在享受从圣灵所得的生命时(3:2), 他们能彰显圣灵的果子, 而爱心是主要的特征(5:22). 然而, 假教师却声称非守律法不可. 这与信心形成水火不容的敌对, 因为遵守律法不是彰显爱心, 而是产生情欲的工作, 其中一项便是仇恨(5:20).

 

 

(B)   收信人:

加拉太书是保罗写给在加拉太各召会的书信, 关于这些召会的准确位置, 圣经学者曾经为此进行争论, 在加拉太省(罗马帝国的一个省)可以找到的城市有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和特比, 保罗在他的第一次传道旅程曾到访过这些地区(徒13:14至14:23). 第一次的传道是在会堂, 当时听众深感兴趣, 那些归顺犹太教的外邦人还邀请保罗和巴拿巴在下一个星期六再来讲道. 这省份的人口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 这两名传道人劳苦的结果, 带来了福音的敌对(13:44, 50). 尽管如此, 许多犹太人和外邦人都相信了, 保罗“劝他们务要恒久在神的恩中”(徒13:43).

 

 

(C)   书信背后的问题:

书信着手所对付的, 是仇敌首次对神的道正面攻击失败后所产生的结果. 这次失败后, 攻击的矛头直指福音的性质, 要把它完全改变. 倘若没有制止, 福音将被更改成为不再是神的福音. 倘若此举不成, 仇敌将使用另一策略, 在圣徒心中制造对福音的冷漠.

 

这股摧毁福音的动力, 来自那些相信和教导这信息的人. 他们强调说, 摩西律法是神所赐的, 而福音则在过后才来到, 因此福音必定与律法同样地被接受. 对于未受教导的人来说, 这是个具说服性的理据, 却不知道这是直中福音心藏的毒箭. 这是靠工作得救的步向, 是引进僧侣制度和肉体仪文的起点. 环观今天的基督教界, 我们可以看见这条攻击路线的成功之处. 它已把口称的“众召会”的生命挤出去, 以礼拜仪式、传统和组织取而代之, 虽是属血气的, 却是人所深爱的.

 

这书信撕开了假教训的真面目, 保罗指出这些假道理所教导的正与律法所教导的互相违背. 为了破坏保罗所传的信息之可信性, 敌人必须先败坏保罗的名声. 面对如此猛烈攻势, 保罗发现他需要为自己辩护. 在这自辩的过程中, 他透露了一些没有记载在使徒行传中的生平细节(参 加1:16-2:19).

 

这异端扩散奇速, 令保罗感到惊奇. 他谈到加拉太人“这样快离开”他们曾经承认和拥戴的真理(1:6). 这对我们的警告清晰无疑, 当错误道理偷进召会, 它带着十足的冲力, 速度令人难以呼吸, 直穿众召会的所在.

 

 

(D)   书信的大纲

(1)   逃离律法主义(12): 在这书信的首段, 我们看见使徒保罗所处理的, 是犹太人和归化犹太籍的人信主之后所享受的自由. 保罗提醒他们关于福音的目标, 然后叫他们醒觉偏离了福音的情况, 再把他们的注意力转移到纯正的福音上. 保罗提到假福音的三个特征. 这另类福音是个假冒, 是严重和罪恶的(1:7-9), 对提出这说法的人, 保罗写道: “他应当被诅咒.”(1:8)

 

从1章13节而来的个人记载, 我们晓得保罗的福音是直接从主而来. 他重生归正时, 并非从人得到福音, 他早期的基督徒生活也是在阿拉伯度过, 没受到别人的影响. 保罗后来到访耶路撒冷, 是三年之后的事, 也只不过为期15天而已. 当时, 众召会因着大数的扫罗和他的讲道而归荣耀于神. 14年后的今天, 他为福音争辩, 抵抗犹太教人士的偷袭. 保罗所采取的立场, 使徒们也一致赞同. 保罗蒙福音所拯救, 并毫无保留地把福音传扬, 他在耶路撒冷为福音争辩, 没有偏离使徒们所持守的. 后来, 当彼得的行动表现与福音真理相违时, 保罗当面敌挡他. 这一切背景, 证实书信中所声明的, 保罗所传的福音也一直如此  —  是主耶稣差遣祂仆人所传扬的信息.

 

(2)   得着尊贵提升(34): 所以, 福音不单使人逃离他们没有能力遵守的律法要求, 还提升信徒去到他们未曾知道的尊贵地位. 加3:1-18谈到律法地位的考核, 然后 加3:19至4:8谈到律法的目标和解释,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见一个很大的分别. 服从律法是不成熟(未长大)的表现. 首先, 他是在训蒙的师傅之下(3:24); 第二, 他的地位卑微, 犹如奴仆. “训蒙的师傅”并不是教师, 而是一名负责照顾幼子的奴隶, 直至幼子长大成人. 那些在律法以下的人就像受管于教师和监护人之下的儿童, 直到他们被赎, 接受儿子的名分, 借着后嗣成为神的儿子, 被提升至尊贵的地位.

 

尽管福音真理是伟大的, 但不信的人仍然大有人在. 现在保罗执笔勉励那些被律法困扰和被引诱的人(4:8-31). 保罗义正词严地强调他们已失去了在恩惠福音里所享受的自由、福气和交通团契. 作者在第4章末了最后一击, 是从以撒和以实玛利的身上带出教训.

 

(3)   享受福音自由(56): 这两章的教训相当实际, 给那些在福音中认识神恩典的人, 晓得怎样行事为人. 这自由万不可成为“放纵情欲的机会”(5:13), 保罗警告他们不可彼此相咬相吞, 像犹太教道理所造成的情况; 他们的重担要彼此担当, 以成全基督的律法. 他们既羡慕律法, 这里就有一条律法, 就是按基督所行的去行(6:2); 如此, 他们行善就不会丧志, 到了时候, 就要收成.[1]

 

请点击下图表以放大阅读

 


[1]               上文改编自“加拉太书简介” (译自 Believer’s Magazine). 载《恩言》2001年11月刊, 第13-16页.

 

« 返回到书卷目录



作者:

Leave a Reply

Copyright © 2024 MalaccaGospelHall.org.my. All rights reserved. Developed by Passion In 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