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教会历史(四): 初期教会的圣经


(A)  序言

1827年9月22日, 约瑟·史密斯(Joseph Smith, 1805-1844年)宣称在神的带领下, 发现了藏在山坡上的神圣金页片(golden tablets, 另译“金匾、金板”),[1] 并以此译成摩门教的第一本经书 — 《诫命之书》(the Book of Commandments). 虽然这事可能叫我们感到古怪, 不值一信, 但我们是否比他们更能解释我们所重视的圣经从何而来呢? 毫无疑问, 美观的皮革装订圣经并非同样地“被发现”藏在盘石底下, 既然如此, 圣经如何组成呢? 到底是谁决定何谓圣经(即那一本书才是圣经)? 如果是“教会”决定何谓圣经, 那是否像一些人所宣称, 教会比圣经更有权威? 我们又如何知道现今神的话语已经完整结束了? 这些都不是假设的问题, 而是需要面对的实际问题. 自1960年代, 基督徒住在一个越来越“个人主义”和“多元化”的社会, 所有权威都常受到挑战, 而且越来越多的“圣书”(holy books)出现. 因此, 身为相信圣经, 以圣经为独一权威的基督徒, 我们必须能够回答这些问题.

 

(B)  圣经的定义

首先, 让我们讨论一些定义. 英文“Scripture”(圣书/圣经)一词用来代表希腊文字 graphê {G:1124}, 意谓“著作、作品”(writing). 英文“Bible”(圣经)一字则源自希腊文字 biblion {G:975},[2] 指普遍用作写字材料的“蒲草纸”,[3] 即纸草植物的茎皮(the bark of the papyrus plant).[4] 初期教会收集和汇编了一些书信作品, 称为“圣经正典”(the Canon of Scripture). 英文“Canon”(正典)源自一个意谓“量杆”(measuring rod)的希腊文字.[5] 使徒保罗在加6:16使用这个希腊文字来表明一个行事为人的权威性标准(authoritative standard). 最重要的是, 所有“正典性”(canonical)的著作带有属神一切的权威, 因为它们是神“吹入气息”(breathed out)而成的(提后3:16)[译者注: 见本文附录(一): 圣经的“默示”].

 

(C) 圣经与次经

(C.1)     旧约的圣经

圣经清楚表明摩西、约书亚和耶利米等人如何记载神给他们的启示(参出24:4,7; 书24:26; 耶30:2). 在旧约时期, 还有一些著名犹太人所写的重要书籍, 例如《耶和华的战记》(Books of the Wars of the Lord, 民21:14); 《所罗门记》(Acts of Solomon, 王上11:41); 《拿单年代记》(Chronicles of Nathan, 代上29:29)等, 但这些作品没有旧约圣经一般的权威. 今日所谓旧约圣经的权威性圣书目录(authoritative list)最有可能在主降生的几个世纪前已获圆满解决. 按犹太人的传统, 这事发生在主前5世纪的“犹太大聚会”(the Great Synagogue)中.[6]

几乎所有新约书信记载了主耶稣或众使徒引述旧约正典中的书卷经文, 这证实旧约正典的确定性(以及旧约正典已经成立). 第2世纪的基督徒多产作家, 撒狄的米理多(Melito of Sardis), 特别前往巴勒斯坦亲自调查此事. 他是第一位列出旧约正典书目(list)的基督徒. 这书目与我们今日的旧约相同, 与犹太圣经主要不同的, 是犹太圣经的三重分法(threefold division), 即把旧约分成律法书、先知书和著作.[7] 前两者含有许多道德和伦理教训, 因而主耶稣常引述它们(太7:12). 犹太人处理他们圣书的态度或方式, 也是初期教会所采纳的, 就是彼得所解释的: “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 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彼后1:21).

由于犹太人相信圣经的默示, 主耶稣和他的门徒(特指使徒们)大量地引述旧约正典来辩论要点, 并相信其中的话语, 甚至是它极小的细节(太5:17-18, “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 都要成全”, 18节)[译者注: 见本文附录(二): 旧约的正典].

 

(C.2)     次经或旁经

选集书卷为正典(具有属神权威的书卷)绝非出于人任意专断的决定. 正如我们在上文所见, 只有那些已被严格确立为权威性的书卷才是“正典(canonical). 这可从初期教会慎重处理“次经”(apocrypha)[8]的课题上看出. 这14卷书写于新旧约之间的4个世纪,[9] 包括多比传(Tobit, 另译“多比雅书”), 犹滴传(Judith, 另译“犹底特书”)和巴录书(Baruch), 并记载有关被掳归回后重建耶路撒冷的事、但以理的故事, 以及主降生以前的马加比战争.

这些书卷收集在广被教会采纳的《七十士译本》(Septuagint, 旧约希腊文译本)之中. 无论如何, 才华横溢的基督徒学者耶柔米(或译“杰罗姆”, Jerome, 主后347-420年)注意到一个显著的分别. 身为少数能掌握希伯来文的基督徒学者之一, 耶柔米察觉这14卷书并没纳入希伯来文的旧约圣经. 他把这些附加作品命名为“次经”(Apocrypha), 意谓“隐藏的事”(hidden things), 因为这些作品不在公开敬拜时被朗读出来. 虽说这些次经书卷在某些情况下, 能作为极有帮助的历史记录, 不过它们被拒绝为正典是有充分的理由, 因为这些书卷:

(1)   从不被主耶稣和使徒们所引述;

(2)   没宣称本身从神而来(具有属神的权威);

(3)   不被犹太人社会接纳为圣经;

(4)   内容含有历史方面的错谬;

(5)   与旧约教导有所冲突.

直到1546年的“特伦特会议”(或称“天特会议”, Council of Trent), 罗马天主教才宣称次经是神所默示的.[10] 这立场是更正教教会(Protestant church)一致反对的[译者注: 见本文附录(三): 次经或旁经].

 

(C.3)     新约的圣经

让我们停下来想一想, 假设我们处于初期教父(church fathers)的地位. 他们面对一个看似不可能的任务, 要跋涉越过一座高山 — “手抄卷高山”. 摆在眼前的手抄卷(manuscripts)堆积如山, 其中许多是假使徒的手抄卷; 有的是冒真使徒之名所写的书信, 有的则是备受尊敬的教父所写的作品, 就是那些直接认识使徒的人. 单单以福音书而言, 就有大约40本, 并且这些文献的写作日期都相对地接近.

首先, 他们必须认出哪些是使徒本身所写的书信, 就是新约圣经中大部分的书卷, 并给予它们最高的重视. 这正确合理的方式受到彼得的赞同, 他本身也清楚地承认使徒保罗所写的书信为“圣经/经书”(scripture), “他(保罗)一切的信上, 也都是讲论这事. 信中有些难明白的, 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 如强解别的经书(scriptures)一样, 就自取沉沦”(彼后3:16).

其他书卷如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 都被认为是在使徒指导下所写的书. 希伯来书备受议论, 因为此书本身没提及作者的名字, 所以在论及谁是此书原作者(authorship)的课题上, 引发了长期的争辩, 但此书的真实可靠性(authenticity)却不受质疑. 在主后230年, 俄利根(Origen)写道他相信此书作者乃是保罗, 并说到那些与他看法一样的众教会是“值得称赞的”(let it be commended). 事实上, 就是因为早期教会领袖不太怀疑保罗乃希伯来书作者, 才使它被轻易地接纳为新约圣经正典的一部分.

 

虽然大量的资料(文献)被拒绝为正典, 但这事绝无不妥. 我们必须记得:

(1)   一些初期教会的教父本身认识使徒们. 例如波利卡普(Polycarp)[11]是使徒约翰的门徒, 曾在他脚前受教(所以教父们清楚哪些是使徒的著作, 译者按).

(2)   那些假福音书普遍上含有事实方面的错误和凭空想像的故事, 例如提到主耶稣在孩童时期曾用泥土造鸟, 这鸟过后飞了起来.

(3)   一开始时, 具有影响力的教会领袖如爱任纽(Irenaeus)、游斯丁(Justin Martyr)[12]和特土良(Tertullian)等人开始鉴定正典书目, 列出这些真实可靠和具有权威的书卷. 正如我们在前几期的文章所看到的, 教会一开始就受到诸般异端的攻击, 它们删掉或加添圣经来支持它们错误的神学. 因此, 鉴定哪些是具有权威的作品在当时乃当务之急, 非常重要.

(4)   在教会礼拜(church services)中, 圣书(Scripture)或使徒的著作(apostolic writings)占了极高的地位, 甚至使徒私人的书信也被人向整体基督徒教会朗读出来. 结果, 初期教父在他们的作品中不断引述使徒的著作. 有者宣称就算我们没有看过新约正典的书卷, 单凭这些引述, 我们也能复写出一套完整的新约正典. 这陈述或许有点夸张, 但它道出重点 — 使徒的著作是广被人知的.

到了主后313年, 现今的新约正典基本上已经完整结束(译者注: 指初期教会已鉴定并承认了现今的27本新约书信为正典, 但值得一提的是, 新约的最后一本书[启示录]早在主后95-100年间写完). 在主后397年, 迦太基会议(Council of Carthage)正式承认教会多年来所公认的书信为正典. 我们称为“新约”的27本书, 是具权威性且由圣灵所默示, 透过使徒和那些获得赞许的门徒所写成的[译者注: 见本文附录(四): 新约的正典].

 

(D) 结论

简而言之, 圣经绝非幻想、异端或教会的产物. 它被公认为圣灵的作品, 这是千年以来已被证实的事实. 因这缘故, 我们由衷地赞同希波的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13]的观点, 他说: “基督徒的圣经何等深奥, 即使我单单查考它而不查别的, 从童年直到老年, 以充足的时间和不倦的热诚, 用超越我所拥有的理智能力, 我还是每一日能从中找到新的珍宝!”[14]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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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圣经的“默示”

神喜悦人认识他, 所以他借着“普遍启示”(大自然、人的良知、道德本性等)和特殊启示(神直接显现、异梦、异象等)向人启示他自己. 圣经则是神特殊启示的完备内容. 保罗指出“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后3:16). 这里“默示”二字的希腊原文是“呼吸”, 即圣经是神所呼出来的. 圣经并非吸入了神的气息, 而是神呼出来的作品. 事实上, “神所默示的”这整个短语在希腊原文只有一个字, 即 theopneustos {G:2315}. 它是一个并合字, 由 theos {G:2316}(神)和 pneô {G:4154}(吹气)二字合成, 亦即“被神所催促、鼓动或激励”(prompted by God).[15] 英文将“默示”译为“灵感”(inspiration), 指被神的灵所感动.

圣经各卷的作者并非机械式地笔录神说的话. 各书卷都有自己的特色和风格, 作者是在神的灵感动下, 以各自特有的方式写出. 彼得道出“默示”的方式 —“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彼后1:21). “感动”一词原文是 pherô {G:5342}, 可意为“带领、牵引”, 在徒27:15译作“(任风)刮去”, 它也出现在徒27:17(飘去)和徒14:13(牵着). 犹如保罗的船“任风刮去”, 圣经作者的思潮与写作也任神“默示的风”(圣灵)所刮, 被圣灵带领, 引向神要他去的方向, 写出神要他写的话语. 换言之, 神的灵在他们身上有控制性的影响, 使他们在写作时透过自己的言语所表达的, 不折不扣地写出神要说的话. 贺智(Charles Hodge)把“默示”解释为“圣灵影响某些被拣选的人, 使他们成为神的工具, 能够丝毫无误地传达神的心思和旨意.”[16]

默示的实际过程, 与“重生” 、“成圣”等圣灵的工作一样, 乃是个奥秘, 我们有限的智慧无法彻底明白. 无论如何, 我们确信圣经的默示是“完全逐字的默示”(plenary verbal inspiration), 即整本圣经的每一卷书, 甚至每一个字, 都是在神的灵感动之下写出来的. 圣灵以独特和无比的方式, 与圣经作者同工, 使他们成为神真理绝无谬误的传递者; 因此, 圣经也可说是神绝无谬误的话. 犹如麦克唐纳(H. D. McDonald)所言: “圣经  —  正如耶稣基督一样  —  神人的成分合为不可分开的完整一体. 圣经的语言是人的语言, 信息是神的信息. 圣经的作者在写作过程中不是消极的, 他们是神的代笔人, 不是无生命的笔. 写成的结果确保神是圣经的主要作者, 整本圣经可正确地称为神的话.”[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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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旧约的正典

早期希伯来传统一致证明, 今日旧约的39卷书起初是分为24卷书. 犹太人的《塔木德经》(Talmud)[18]、拉比文献和《以斯拉四书》均证实这24卷书的编排.[19] 根据巴克斯特(J. Sidlow Baxter), 犹太人原本的24卷旧约书卷编排次序如下(注: [  ]括号内的数字是指这些书卷在希伯来文圣经的排列顺序):

(a)   律法书(The Law; [妥拉, Torah] ):  ® 共5卷 “律法书”

1.创世记[1];  2.出埃及记[2];  3.利未记[3];  4.民数记[4];  5.申命记[5]

 

(b)   先知书(The Prophets; [拿威, Nebhi’  im] ): ® 共8卷“先知书”

(b.1)前先知(Former Prophets): (4卷)

1.约书亚记[6]; 2.士师记 [7];  3.撒母耳记上下[8]; 4.列王记上下[9];

(b.2)后先知(Latter Prophets): (4卷)

1.以赛亚书[10];  2.耶利米书[11]; 3.以西结书[12];  4.小先知书12册[13].

 

(c)   著作(The Writings; [纪土宾,  Kethubim] ): ® 共11卷“著作”

(c.1)诗类书(Poetical Books): (3卷)

1.诗篇[14]; 2.箴言[15];  3.约伯记[16].

(c.2)五卷(The Scrolls): (5卷)

1.雅歌[17];  2.路得记[18];  3.耶利米哀歌[19];  4.传道书[20];  5.以斯帖记[21].

(c.3)先知-历史书(Prophetic-historical): (3卷)

1.但以理书[22];  2.以斯拉记与尼希米记 [23];  3.历代志上下[24].

 

有关旧约的正典, 我们虽没有这正典如何完成的详细资料, 但我们大可放心地接受希伯来文的圣经(即整本只是旧约的圣经)为正典; 因为若希伯来文的圣经中接纳了不是属神话语的书卷, 主耶稣在世时必定指出, 并加以纠正. 但主耶稣从未如此行, 反倒多次指出它是神的话语(太4:4; 申8:3), 肯定它神圣的权威(路24:44), 鼓励人查考它, 并说它给自己作见证(约5:39).

威明顿(H. L. Willmington)指出, 在主前300年(最迟是那个时候)以先, 旧约的各卷都已经写好和收集好, 且被人公认为真正的正典. 许多学者相信是文士以斯拉领导了第一次对旧约各卷书的审定会议, 完成了旧约圣经的正典(拉7:6,10).[20] 传说主前250年左右, 应埃及王多利买二世(King Ptolemy II)的邀请, 犹太大祭司以利亚撒(Eleazar)从犹太12支派中, 各选出6位译经长老(共72位), 携带旧约圣经去亚历山大城, 将希伯来文旧约译成当时流行的希腊文. 此乃著名的《七十士译本》. [21] 可见当时旧约已有了很好的雏形.

到了主耶稣的时代, 旧约肯定已经定型. 在新约圣经中, 主耶稣和新约的作者们常引用旧约. “经上的话”(约可14:49; 约10:35; 13:18; 17:12; 19:24)或“经上所说”(太26:54; 约7:38)中的“经”即指旧约圣经. 但正式宣布旧约正典告成是在第1世纪末叶. 主后70年, 当圣城耶路撒冷即将被毁之际, 犹太拉比犹迦南获得罗马当局的许可, 在犹太地的约帕城和亚锁都城之间的吉母尼亚(Jamnia)召开了犹太教的高级会议. 会议所议论的事项, 先以口传, 后来则记载在拉比的著作中. 会议中曾对是否要将箴言、传道书、雅歌、以斯帖记等书列入正典有过分歧, 但谈论结果仍确立39卷书都属于旧约正典.[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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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 次经或旁经

“次经”(apocrypha)另称“旁经” (deuterocanonical books), 是一批在旧约正典之后出现的犹太著作, 大约完成于主前3世纪至主后1世纪之间. 那时犹太人经历乱世, 而次经反映了他们对乱世的反应和未来的盼望. 根据威明顿, 共有14卷次经[注: 参附录(四)结尾的图表(一)].

1546年, 天主教把14卷“次经”中的11卷[即图表(一): 第1至第11项]列入天主教的旧约圣经, 即在以斯帖记加入1卷补篇(以斯帖记续本), 在但以理书加入3卷补篇(三圣子之歌, 苏撒拿记, 彼勒与龙),  及另外加入7卷次经(即多比雅书、犹底特书、马加比一书、马加比二书、所罗门智慧书、传道经、巴录书). 换言之, 罗马天主教的旧约圣经共有46卷, 比基督徒的旧约圣经(39卷)多出7卷.[23]

基督徒的圣经没有列入次经, 威明顿(H. L. Willmington)提出其中10大理由:[24]

(1)   次经从没有被受承认的权威(recognized authorities, 例如文士以斯拉的审定会议)列入旧约(希伯来文圣经)的正典内.

(2)   次经从来没有被主耶稣, 或新约的其他作者引述过.

(3)   犹太的伟大历史学家约瑟夫(Josephus)将次经列在正典之外.

(4)   著名的犹太哲学家斐罗(Philo, 另译“斐洛”)也不承认次经为正典.

(5)   早期的教父(church fathers)不承认次经为正典.

(6)   将圣经由希腊文翻译成拉丁文, 称为《武加大译本》(Vulgate)的耶柔米(或译“杰罗姆”, Jerome, 主后347-420年), 虽然被教皇(会督)所迫, 将次经列入圣经《武加大译本》内, 但却不承认这些书是圣灵所默示的.

(7)   这14卷次经当中, 没有一处自称是出于神所默示的; 而事实上, 其中有些更否认这事.

(8)   其中几卷书含有地理和历史上的错误.

(9)   其中几卷书含有错谬的教义, 例如为死了的人祷告等.

(10) 由主后第一至第四个世纪, 在所编成的任何一份正典的书目之中, 皆找不到次经的任何一卷.

里程(Li Cheng)在所著的《游子吟 — 永恒在召唤》指出, 次经“大体上准确地反映两约之间的宗教、政治和社会情况, 并有不少真实和有价值的教训. 由于其中有真理上的错误, 如准许人自杀、为死人祈祷, 及历史的错误, 同时, 它本身也没有宣称是神所默示的, 所以犹太教和基督教(基督信仰)不接受旁经(次经)为正典.”[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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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四):   新约的正典

主后140年左右, 马吉安(Marcion)开始散布异端教义, 并自编一套所谓的新约正典. 这提醒和启发当时的教会应确立正统的新约正典, 以抵制马吉安的影响. 再者, 东方许多教会陆续开始使用一些来源不正的经卷, 因此确立新约正典的必要也日趋迫切. 到主后303年, 罗马大帝戴克理先(Diocletian, 另译“丢克理田”)下诏摧毁所有基督徒的经书. 在如此险恶的环境中, 基督徒需要知道哪些书卷是值得舍命保存的新约经卷. 这些原因促使基督徒编辑新约正典.

一卷书必须经过严格的考验, 才能被接纳为正典. 威明顿(H. L. Willmington)指出, 新约正典的取决必须考虑以下各点:[26]

(1)   它的作者是谁: 谁写这卷书或书信?

(2)   地方教会对它接受的程度: 这作品有否被各教会传阅, 以在聚会中读出? 他们的意见如何?

(3)   早期教会的教父对它的意见: 这些教父(Church Fathers, 即使徒的学生们)是否承认这作品? 有否引述他们师长(即使徒们)的著作? 例如教会早期有一位名叫波利卡普(Polycarp, 主后66-155年)的教父, 是使徒约翰的门徒. 所以若要试验约翰著作的真实性, 就可问: “波利卡普对它的看法如何?”

(4)   它的主旨(内容): 这卷书有何教训? 它与教会所承认的别卷书是否有抵触或矛盾之处?

 


[1] 译者注: 据说1823年9月, 天使摩罗乃(Moroni, 又名尼腓, Nephi)告诉史密斯, 神在纽约州的山上收藏了摩门经(金页片). 1827年9月, 他在纽约州曼彻斯特的古摩拉山(Hill Cumorah)找到(摩门经的)金页片, 并开始翻译. 1829年8月25日, 摩门经翻译完成, 并于1830年在纽约的抛迈拉(Palmyra)出版. 1830年4月6日, 摩门教正式成立(最初称为“基督教会”, The Church of Christ). 1833年, 史密斯把他所领受的65个启示出版在《诫命之书》. 有关摩门教的历史背景和错误教义, 请参 2001年11月份至2002年5月份, 第24至30期《家信》的“摩门教(末世圣徒教会)(一至七)”.

[2] 译者注: 筏隐(Wiilliam Vine)则表示“Bible”一字源自希腊文 biblos {G:976}(草纸、书卷), 而 biblion {G:975}(书、卷轴)是 biblos 的“指小词”(diminutive); 见 W.E. Vine, M.F. Unger & W. White, Vine’s Complete 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Old and New Testament Words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Publishers, 1985), 第74页.

[3] 译者注: “蒲草纸”(papyrus, 复数是“papyri”)是以河边的一种芦苇所制成的纸. 埃及的尼罗河边就常布满这类的芦苇, 古埃及人用这种称为“纸草”或“纸莎草”(papyrus)的植物制造纸张. 新约就有许多书信被抄写在“蒲草纸”(papyrus, 或译“纸莎草纸”)上, 被称为“蒲草纸抄本”.

[4] 译者注: 这种盛产于埃及或叙利亚浅湖中的芦苇可制成纸, 所以又叫纸草, 由叙利亚的白百罗港(Byblos, 希腊文 biblos )出口.  希腊文 biblos {G:976}意为“书”, 即由此港口之名而来. 英文的“纸”字(paper)也源于希腊字“纸草”(papyrus).  里程著, 《游子吟 — 永恒在召唤》(美国: 使者协会(AFC), 2002年增订版), 第33页.

[5] 译者注: 英文“canon”一词源自希腊文 kanôn {G:2583}, 意为“规则或准则”(rule or standard); 此希腊字在中文圣经译成“界限”(林后10:13,15,16); “理(指准则)”(加6:16). Kanôn 一字可能源自希伯来文 qâneh {H:7070}, 意为“芦苇或量杆”(reed or measuring rod, 参赛42:3; 46:6).

[6] 译者注: 按犹太传统, 这“犹太大聚会”(the Great Synagogue)是在犹太人被掳归回后, 首个由文士以斯拉委任和选立的会议(council). 其宗旨在于重组犹太人宗教信仰的生活(life)、制度(institutions)和文献(literature). 它最初有120人, 并延续直到希腊时代的开始. 参Merill C. Tenney (gen ed.), The Zondervan Pictorial Encyclopedia of the Bible (vol.5) (Grand Rapids: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76), 第568页. 许多学者认为,  是以斯拉发动和带领这个审定旧约圣经正典书目的会议(参拉7:10; 尼8:1-18).

[7] 译者注: 在路24:44中, 主所引证的就是整本希伯来文的圣经, 因为主所谓的(1)摩西的律法(The Law of Moses), (2)先知的书(The Prophets), 及(3)诗篇上所记的(The Psalms), 这三者的次序就是希伯来文圣经的排法, 即(1)律法书(The Law), (2)先知书(The Prophets), 及 (3)著作或圣卷(The Writings, 注: 诗篇是著作的首卷); 李菲尔德(Walter L. Liefeld)和许多圣经学者都支持上述看法, 参 The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vol. 8), 第1057页. 显然, 在主耶稣和保罗的时代, 把旧约圣经分成24卷或22卷的方法早已存在. 我们今日的旧约圣经书卷编排次序乃是根据《七十士译本》(Septuagint)的编排法, 参 J. Sidlow Baxter, The Strategic Grasp of the Bible (Grand Rapids: Kregel Publications, 1991), 第64-65页.

[8] 译者注: “Apocrypha”一词源自希腊文, 意谓“被隐藏着”或“隐匿之事”, 因为它在公开敬拜时被“隐藏”起来, 不被采用.  其实次经所记的内容并无诡秘可言.

[9] 译者注: “次经”(apocrypha)或称“旁经”(deuterocanonical books)是一批在旧约正典之后出现的犹太典籍或著作, 大约写于主前3世纪至主后1世纪之间, 共有14卷次经.

[10] 译者注: 事实上, 次经被列入正典乃因为罗马天主教会受到马丁路德等人改革运动的影响, 地位大大地被削弱了, 所以在1546年召开第一次特伦特会议, 召开的目的就是为了加强他们本身的地位, 并正式承认这些书为他们的正典. 参 威明顿著, 《威明顿圣经辅读: 卷下》(香港: 种籽出版社, 1986年), 第950页.

[11]             译者注: 波利卡普(Polycarp, 主后66-155年)是士每拿教会的监督, 亦是使徒约翰的门徒. 当时罗马帝国盛行“敬拜皇帝”(emperor worship), 因罗马皇帝(即凯撒, Caesar)自称具有神性, 要人民称呼皇帝为“主”, 并向他烧香敬拜. 波利卡普拒绝服从, 结果被判不忠而被活活烧死. 波利卡普曾道出一段感人肺腑的话: “我服事他(基督)86年, 他从未亏待我, 我岂能亵渎我的主和救主呢?” 参 2003年3月份, 第40期《家信》的“本月主题: 基督的称号 — 主”.

[12] 译者注: 游斯丁(Justin Martyr, 另译“查斯丁”, 大约主后100-165年)是基督徒教会的早期“教父”, 结合基督教义与希腊哲学而奠定历史神学基础, 曾上书护道, 后被罗马皇帝判处死刑, 所以被俗称为“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

[13] 译者注: 希波的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 主后354-430年)是基督教哲学家, 拉丁教父的主要代表, 罗马帝国北非领地希波(今日阿尔及利亚的安纳巴)的教区主教(主后395-430年).

[14] 译者注: 上文乃译自 Keith Bintley, “Early Church History (4): The Scriptures in the Early Church” in Precious Seed (Vol.57, No.4, November, 2002), 第100-101页. 译者在文章后编入附录, 以补充资料, 解说背景.

[15] Spiros Zodhiates, The Complete Word Study Dictionary New Testament (Chattanooga: AMG Publishers, 1992), 第729页.

[16] Robert L. Saucy著, 黄汉森译,《圣经可靠吗?》(香港: 基道书楼, 1990年), 第65页.

[17] 陈惠荣主编,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III)》(香港: 福音证主协会, 1995年), 第1752页. 有关“完全逐字默示论”, 参 陈惠荣主编,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III)》, 第1751页(“完全灵感论”和“字面灵感论”); 至于有关默示的几种理论或看法, 参 威明顿著, 《威明顿圣经辅读: 卷下》(香港: 种籽出版社, 1986年), 第931-933页.

[18] 《塔木德经》(另译“他勒目”)是关于犹太人生活, 宗教, 道德的口传律法集, 全书分“密西拿”(Mishnah)及其注解篇“革马拉”(Gemara)两部分, 为犹太教仅次于旧约圣经的主要经典.

[19] 除了犹太正统的24书编排法, 还有一种分22书的编排法, 即将路得记与士师记合并, 耶利米哀歌与耶利米书合并. 主后1世纪的约瑟夫(Josephus)首倡此法. 主后3世纪的俄利根(Origen)指出, 如此编排显示圣书的数目(22书)与希伯来字母的数目(共22个字母)吻合相称. 参 陈惠荣主编,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III)》, 第1731页.

[20] 威明顿著,《威明顿圣经辅读: 卷下》(香港: 种籽出版社, 1986年), 第951页.

[21] 根据一本伪经《阿里斯提亚斯的信》(Letter of Aristeas)之传说, 亚历山大(埃及古城)的王多利买二世(Ptolemy II Philadelphus, 主前285-247)命令72位文士把希伯来文的摩西五经译成希腊文. 这些文士聚集在法罗斯岛(Pharos)上, 用了72天的时间完成此项任务. 犹太史学家约瑟夫斯(Josephus, 主后37-95年?)在其著作中也提及此事; 而犹太哲学家斐罗(Philo, 主前20-主后50年?)不但接受这故事, 还认为所译的经文受神默示. 也有学者认为译者的人数是七十人, 故后称《七十士译本》.

[22] 里程著, 《游子吟 — 永恒在召唤》, 第34-35页.

[23] 多出7卷, 而非11卷, 因为所加入的11卷次经中有4卷是加入已有的以斯帖记和但以理书.

[24] 威明顿著, 《威明顿圣经辅读: 卷下》, 第950页.

[25] 里程著, 《游子吟 — 永恒在召唤》, 第36页. 有关次经中的错谬, 请参2001年5月份, 第18期《家信》的“圣经问答: 何谓次经?”

[26] 威明顿著,《威明顿圣经辅读: 卷下》, 第9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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