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召会的标记 (三)


作者注:       前几期我们提到, 一个按圣经聚集的地方召会有以下几个区别性标记:

(B.1) 成员只限基督徒(Restricted to Christian Membership)

(B.2)      聚集归入主的名(Gathered in the Name of the Lord Jesus Christ)

(B.3)      有主在他们中间(Presenced by the Lord in the Midst)

(B.4)      顺服基督的主权(Subject to the Lordship of Christ)

(B.5)      复数监督的带领(Guided by Overseers)

(B.6)      执事的服事教导(Instructed by Ministers)

(B.7)      所有信徒皆祭司(Exercising the Priesthood of Believers)

本期, 我们将探讨有关复数监督的带领:

 

(B.5)     复数监督的带领(Guided by Overseers)

论及召会的治理方式, 威尔逊(T.E. Wilson)说道: “今日明显有两种形式是违背神的安排. 首先是主教制的等级制度 (episcopal hierarchy, 或称“主教制教职政治”). 它是罗马天主教和许多基督教国家(Christendom)所奉行的制度. 较多的解经家承认在使徒时代, ‘监督’与‘长老’是可互相替换的相同词语(参徒20:17,28; 多1:5,7), 它们都与现代神职人员(clerisy, 或称圣职人员)中的牧师(ministers)或职位(offices)无关. 人们不依照圣经的教导和榜样, 却常用‘发展教义’(doctrine of development)来证明现代的等级制度是正当合理的发展. 另一种违背神安排的形式, 是进到另一个极端 — 不相信有受承认的长老. 它的论点是既然现今没有使徒来设立长老, 所以便没有长老. 事务会议取代了神所设立的长老会议, 让任何关心召会的人都自由出席这会议. 以上第一种不合乎圣经的治理方式, 是独裁的形式, 第二种违背圣经的方式, 实际上是民主的制度. 这两种方式都不被保罗的教导所宽恕及承认.”[1] 按圣经的教导和样式, 地方召会应当由复数的监督/长老来带领, 此乃地方召会的主要标志.

 

(B.5.1)   监督的定义

“监督”一词原文是 episkopos {G:1985},  意即“主管人/负责人”(superintendent)或“监督(人)”(overseer). 此字由 epi {G:1909}(在上, upon)和 skopos {G:4649}(定睛的目标, goal)[2]二字合并而成, 强调这主管人/负责人“谨慎和仔细的监督和照管”. 此名词在新约中出现5次(徒20:28; 腓1:1; 提前3:2; 多1:7; 彼前2:25), 在英文《钦定本》(Authorized Version)有两种译法: bishop (腓1:1; 提前3:2; 多1:7; 彼前2:25)和 overseer (徒20:28), 但中文圣经《和合本》都译作“监督”, 而非“主教”. “主教”(bishop)是宗派/公会用来指“监督”的用语, 但“主教制度”已偏离圣经所教导的“监督制度”, 所以为避免混乱, 当提到合乎圣经的监督制度时, 本文一致采用“监督”而非“主教”. 另一方面, episkopos 的动词(希腊文: episkopeô {G:1983})在彼前5:2被译成“照管”,[3] 强调监督所执行的工作性质.

 

(B.5.2)   监督与长老  

彭福德(Michael Penfold)正确指出, 在新约中, 圣灵使用“长老”(希腊文: presbuteros {G:4245})和“监督”(希腊文: episkopos {G:1985})这两个字, 其实只是以不同的名来指相同的人. 前者(长老)强调他们的成熟(maturity), 后者(监督)则指他们的工作和功能(work and function). 以下经文清楚表明这点:

(1)   徒20:17,28: 在17节中, 保罗要求以弗所的长老们( presbuteros {G:4245})前来见他, 当他们来到后, 保罗在28节中称呼他们为“监督”( episkopos {G:1985}).

(2)   多1:5,7: 当列出召会领袖的资格时, 保罗称“长老”( presbuteros {G:4245})为“监督”( episkopos {G:1985}).

(3)   彼前5:1,2: 彼得劝勉他在第1节中称为长老( presbuteros {G:4245})的人执行监督的工作(work of overseeing, episkopos {G:1985}).  [笔者注: 彼前5:2的“照管”一词在原文是 episkopeô {G:1983}, 即“监督”( episkopos {G:1985})的动词].[4]

简而言之, “长老”指向人(person) — 他必须是个灵命年老的人,[5] 是召会中的长者, 而非“初信主之人”(提前3:6的“初入教”译得不正).[6] “监督”则指他所做的工作(work) — 他监督或照管召会的事务. 连奉行主教制的圣公会之权威学者, 霍特(Dr. F.J.A. Hort)[7]在其作品《基督徒的教会》(The Christian Ecclesia, 1897)一书中也表明长老和监督是属同一人, 他说: “‘长老’是个称号,[8] 而‘监督’则是这称号持有者在召会中所执行的职务(function).”

 

(B.5.3)   监督的数目  

彭福德(Michael Penfold)强调, 圣经清楚教导我们, 牧养新约召会的重任, 是落在复数的人身上, 即一群称为长老(elders)或监督(bishops/overseers)的人. 许多经节强而有力地证实这点. 请留意以下新约的例子:

(1)   徒14:23: “二人(使徒保罗和巴拿巴)在各教会中(every church, 单数)选立了长老(elders, 复数).”

(2)   徒20:17: “保罗从米利都打发人往以弗所去, 请教会(the church, 单数)的长老(elders, 复数)来.”

(3)   雅5:14: “你们中间有病了的呢, 他就该请教会(the church, 单数)的长老(elders, 复数)来.”

故此, 按圣经的样式, 每一个召会的领导人员(leadership)是一群长老或监督. [9] 为何一个召会需要复数的监督/长老呢? 神立定复数的监督, 因为这是神给召会面对各种危险的保护措施. 复数的监督/长老可以:

(1)   保护召会免受错误教导所害: 比起一个人独自管理和自行判断, 一群长老一同寻求神的旨意将减少陷入错误, 或容许错误入侵召会. “谋士多, 人便安居”(箴11:14).

(2)   避免召会陷入不平衡的讲道: 一个人不可能同时拥有一切恩赐, 甚至讲道的方式、路线和着重范围也因人而异. 多位长老拥有多种不同恩赐, 也使讲道事奉倾向客观平衡与多样化, 提供神的羊群均衡的属灵粮食, 使其健全成长.[10]

(3)   避免不当地将荣耀归一个人: 基督教世界(Christendom)试图以特殊称号、等级、圣袍等, 来高举它的领袖, 使他们与众不同. 这种等级之分把弟兄关系(brotherhood)四分五裂, 是主所恨恶的(太23:5-11; 启2:6,15).[11]

(4)   避免召会受一人管辖的危险: 丢特腓是一个在召会中“好为首的人”(约叁9-10). 他所犯的并非教义上或道德上的错误, 也不是缺乏热心或恩赐, 而是错误地爱慕“首位”. 在召会中, 只有基督一者有资格说“我是首先的”(启1:17).

(5)   避免召会在逼迫临到时瓦解: 如果神的子民以某个人为聚集中心, 单靠他来提供属灵粮食和指示, 当那人突然被敌人捉拿, 神的子民将如无牧人的羊群, 逃离四散, 那个召会便会瓦解.[12]

简而言之, 按圣经的教导, 长老即是监督. 按神的智慧安排和圣经的清楚原则,  一个召会必须由多位监督/长老所治理, 而非今日我们普遍见到的, 一位监督治理一个召会(牧师制度)[13]或多个召会(主教制度). 托尔(J. G. Toll)贴切地总结道: “圣经所展望的(envisages), 是每一个地方召会都有一群监督(腓1:1; 徒14:23; 15:4,22; 雅5:14). 在圣经中, 我们从未看到许多召会由一位主教(bishop)管理, 或每一个召会一位牧师(pastor), 而是每一个召会有多位监督或牧者. 在徒20:17, 我们读到在以弗所‘教会的(众)长老’. 他们事奉的领域是指定的地方召会. 圣经从没教导有区长老或县长老. 这只是回到教派主义(sectarianism), 容许好支配的人管理比地方召会更广的领域.”[14]

 

(B.5.4)   监督的别称  

威尔逊(T.E. Wilson)指出: “新约圣经所设立的是复数的长老. 他们被召会承认为领袖, 牧者和引导者. 保罗用三个词语来描述这样的人:

(1)长老(希腊文: presbuteros {G:4245}). 这字描述那人本身. 他的特征是有属灵的成熟(spiritual maturity).

(2)监督(希腊文: episkopos {G:1985}). 这字强调他在圣徒中的位置, 普遍地表明他的责任. 他操练运用属灵的权柄(spiritual authority).

(3)牧者(希腊文: poimên {G:4166}).[15] 这字象征性地表明他的主要操练. 他表现属灵的能力(spiritual capacity), 来牧养, 带领和照管神的群羊.

这三个词语以不同角度来描述同一个人, 并表明他照料神的百姓之不同职务. 他的工作主要是属灵的. 保罗在他的教牧书信中, 教导有关作长老的资格, 责任和奖赏, 也指示提摩太对他们应有的态度.”[16] 实际上, 新约还采用另一个词语来形容长老/监督, 即“引导你们(的)”(来13:7,17,24), 意即“你们的引导者”(your guides)或“你们的领袖”(your leaders)[动词“引导”在希腊文是 hêgeomai {G:2233}[17]]. 这字强调长老的领导重任, 表明他有属灵的领导能力.

 

(B.5.5)   监督的必要  

在提摩太前书, 当保罗写信给留在以弗所召会的提摩太时(提前1:3), 那里已有众长老(即监督)在治理召会(参徒20:17). 但在提多书, 当保罗写信给留在革哩底的提多时, 那里仍然没有长老或监督, 所以保罗吩咐留提多在那里, 为要他“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 其中一件不可少的, 就是“在各城设立(众)长老”(多1:5). 可见召会中不可缺少长老或监督. 此外, “各城设立(众)长老”也表明每一个城市或地方的召会, 都应当拥有各自的众长老, 而非由一位长老或监督(bishop)管理几个召会, 或管辖“教区”(diocese, 例如整个革哩底)内所有的召会. 换言之, “主教制”(Episcopacy)所谓的“教区主教”(diocesan bishop, 即由一位主教来管理一个教区, 或监督某个特定的地区)是不合乎圣经的.

 

 (B.5.6)   监督的资格  

圣经详细地列出一个要被承认为监督之人的资格. 请详细阅读提前3:1-7和多1:5-9. 这些资格并非仅属理想而已, 乃是作监督之人必须达到的标准(提前3:2). 利特普绕(J.R. Littleproud)指出, 这些资格能以四大主题来分类:[18]

(1)         个人性(Personal)

试比较正面与反面的道德资格:

5种正面的道德资格:

1.无可指责(提前3:2; 多1:6)

2.有节制(提前3:2; 多1:8)

3.自守(提前3:2; 多1:8“自持”)

4.端正(提前3:2)

5.温和(提前3:3)

6种反面的道德资格:

1.不因酒滋事(提前3:3; 多1:7)

2.不打人(提前3:3; 多1:7)

3.不争竞(提前3:3)

4.不贪财(提前3:3; 多1:7)

5.不任性(多1:7)

6.不暴躁(多1:7)

 

(2)         社交性(Social)

1.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提前3:2; 多1:6)[19]

2.乐意接待远人(提前3:2; 多1:8)

3.好好管理自己的家(提前3:4,5)

4.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提前3:4; 多1:6)

5.在教外(召会外面)[20]有好名声(提前3:7)

 

(3)         属灵性(Spiritual)

1.好善 — 喜好善人与善事(多1:8)

2.成熟 — 不是“初入教的”(原义为“初信主的信徒”, 提前3:6)

3.个人性的敬虔 — 公平、圣洁(多1:8)

4.有良好充足的圣经知识 — 持守所教真实的道理(多1:9)

5.善于教导,[21] 能以纯正教义驳倒争辩的人(gainsayers), 使他们信服真道(提前3:2; 多1:9)

 

(4)  自愿性(Volitional)

“出于甘心”(彼前5:2); “羡慕善工”(提前3:1).

提摩太前书第3章看来较强调个人性和社交性的资格. 事实上, 这些资格或要求亦是每一位基督徒所该拥有的. 监督的基督信仰必须是健全、正常的基督信仰; 他本身必须是基督徒生活和实践的说明者(exponent), 方有资格在这方面执行监督或带领的职务. 若召会的领袖们所摆的榜样比他们所带领的基督徒还差, 那是何等不一致的悲剧!

在个人性的品格与道德方面, 监督或长老应当具有崇高的标准, 他们必须在这方面向众人证实他们有足够的资格. 提前3:2的“无可指责”(希腊文: anepilêptos {G:423})意谓“完全没有控告的把柄; 多1:6,7的“无可指责”(希腊文: anegklêtos {G:410})则指“无可控告”. 没有一事比作长老的领袖被人控告更叫整个召会蒙羞, 尤其是他们在召会外面声名狼藉. 由此可见, 神对监督列下崇高的资格, 为要保护召会的良好声誉.

一位要负起监督或长老的责任之人, 必须是位属灵成熟的基督徒, 绝不可让初信主之人担此重任. 换言之, 在属灵方面, 他必须是位长者. 把监督和带领召会的重任托付在灵命上年幼的基督徒, 那是十分危险的, “恐怕他自高自大, 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提前3:6). 再者, 他必须掌握基督信仰的教义和原则, 好叫他能“牧养(喂养)神的群羊”(彼前5:2), 并驳倒那些教导错误教义之人. 我们有时很难以真道(圣经)使这类的人信服(convinced), 但我们一定能以真道来驳倒(convicted)他们(多1:9). 要做到这一点, 监督不仅需要知道圣经, 而且要“善于教导”(提前3:2). 因此, 神所装备的监督必有的一个特征, 就是善于教导圣经真理, 这样他才能保护羊群免受异端错谬所侵害, 且能喂养羊群, 使他们健壮成长.

最后一点, 作“监督”或“长老”的资格是: 一颗甘心乐意事奉神和他百姓的心. 那些带领召会的人不该“出于勉强, 乃是出于甘心”地照管和牧养召会(彼前5:2). 他不该是羡慕监督的职位(office),[22] 而是羡慕监督的工作(提前3:1“羡慕善工”). 故此, 按圣经的教导, 那些贪图名利地位的人是没有资格作监督的.[23]

(文接下期)

 


[1]               T.E. Wilson, The Church in the Pastorial Epistles (Kilmarnock: John Ritchie Ltd., 1990), 第12页.

[2]               《圣经原文字典》指出, 名词 skopos 的动词, 即 skopeô {4648}意谓“仔细看目标、谨慎”, 在新约中出现6次, 译作: 留意(2次, 罗16:17; 腓3:17), 顾念(1次, 林后4:18), 单顾(1次, 腓2:4), 省察(1次, 路11:35), 小心(1次, 加6:1); 而 skopos {4649}一词只出现一次, 即腓3:14(译作“标竿”).

[3]               《钦定本》(Authorized Version)将这节的“照管”译为“taking the oversight”, 所以这字在英文可译作“overseer”. 换言之, 徒20:28和彼前5:2的英文译法(overseer 和 oversight)足以证明1611年《钦定本》的翻译者知道 episkopos 一词应译成“overseer”, 但由于当时其中一个翻译原则是“保留教会的旧用语”, 因此《钦定本》的翻译者在提前3:1-7、多1:7和腓1:1将之译成“bishop”(即公会常称的“主教”), 但感谢神,  中文圣经《和合本》的翻译者正确地将之译作“监督”, 符合原文的意思.

[4]               Michael Penfold, “Is The One Pastor System Scriptural?” in Precious Seed (Vol.57, No.4, November, 2002), 第96页.

[5]               克拉科(Arthur G. Clarke)解释道: “并非所有年级老迈的人都是长老, 参多2:2-3(“老年人”一词的希腊文字稍微不同, 即 presbutês {G:4246}); 比较伯32:9: “寿高的不都能明白公平”. 长老的职分(eldership)可追溯到旧约时代(出3:16; 24:1; 民11:16,24-25), 并在新约犹太会堂中延续下去(参太26:3). 初期召会跟随这同样简单的聚会安排, 被长老所带领. 然而, 仪式主义者(ritualists)在他们的职事上却试图模仿较复杂的圣殿敬拜样式. 新约首次提到召会的众长老时, 是与耶路撒冷的召会有关, 他们是众使徒的合作者(collaborators) (徒11:30; 15:2,6,22,23).” Authur G. Clarke, New Testament Church Principles (Kilmarnock: John Ritchie Ltd., 1992), 第66页.

[6]               信主耶稣的人, 不是“进教或入教”, 而是归入基督的身体(林前12:13), 然后加入地方性的召会. 提前3:6“初入教的”原文是 neophutos {G:3504}, 意谓“刚栽种的, 新信徒”, 应译成“才信主不久的信徒”.

[7]               霍特(Dr. Fenton John Anthony Hort, 1828-1892)是剑桥大学的新约批判学家(NT critic), 与另一位剑桥学者威斯科特(B. F. Westcott)编辑新约希腊文本(Greek NT, 1811)而闻名. 但有学者指出, 这两位圣公会的权威学者在1851年开办幽灵协会(Ghostly Guild), 并参与这类活动, 所以读者对他们的作品务须格外谨慎; 参 G.A. Riplinger, New Age Bible Versions (Macedonia, Ohio: Bible Believers Bookstore, 1993), 第404-429页.

[8]               正确地说, 长老是一种职分, 而非称号(title), 参太23:8-12的原则.

[9]               Michael Penfold, “Is The One Pastor System Scriptural?” in Precious Seed (Vol.57, No.4, November, 2002), 第96页.

[10]             每个召会应有多位善于教导的众长老. 连续不断从召会以外“借用”讲员不是圣经的教导.

[11]             圣经学者指出, 启2: 6,15的“尼哥拉一党人”的行为和教训, 就是指这类的“等级制度”, 请参下期(2003年6月份, 第43期)《家信》的“真理战场: ‘单一牧师制度’是否合乎圣经?”.

[12]             Rightly Dividing the Word: Things that Differs (Amainthakarai, Madras: Amainthakarai Gospel Hall, 1995), 第13-14页.

[13]             有关“牧师制度”的错误, 请参下期(2003年6月份, 第43期)《家信》的“真理战场: ‘单一牧师制度’是否合乎圣经?”.

[14]             J. G. Toll, Church Truths (2001), 第185页. 此书由托尔(J.G. Toll)本人出版, 福音单张出版社(Gospel Tract Publications)印刷.

[15]             poimên  一词在新约中出现18次, 只有在弗4:11译作“牧师”(pastors), 其他地方都译为“牧人”(约10:11)、“牧养的(人)”(太25:32; 路2:8)或“牧羊之人”(路2:18). 换言之, “牧师”即是“牧者”(shepherds), 亦是“监督”(overseers / bishops), 因为徒20:28和彼前5:2表明监督的职务是“牧养”(希腊文: poimainô {G:4165}, 即名词 poimên 的动词).

[16]             T.E. Wilson, The Church in the Pastorial Epistles, 第12-13页.

[17]             这动词在路22:26译作“为首领”; 在徒7:10译为“作…宰相”.

[18]             威尔逊(T. E. Wilson)表示: “比较提摩太前书与提多书所列出的长老资格, 共有23项. 为方便研究, 我们可把它们分成四大类. 保罗以个人性(personal), 家庭性(domestic), 召会性(church)和世界性(world)的关系范围, 来描绘长老的生活和见证. 这给予那些追求作长老的人自我测验的标准. 有人可能认为无一人能完全符合这一切的资格, 不过这是神的标准, 也是应该力求达到的圣经标准. 在提摩太前书, 九项资格是与个人生活有关, 四项与家庭生活有关, 一项与召会生活有关, 一项与外面的世界有关. 提摩太前书所强调的是道德上的特征. … 提多书则着重他有教义性的思考和属灵事务上的能力”; T.E. Wilson, The Church in the Pastorial Epistles, 第13-14页.

[19]             克拉科(Arthur G. Clarke)解释道: “这项要求表明在多妻制合法化的地方, 这位多妻的初信徒可被接纳入交通里, 但不许他作长老. 这也包括那些已离婚但妻子或众妻子还活着的弟兄. 这类情况在保罗时代非常普遍, 因为罗马和希腊法律允许离婚.” Authur G. Clarke, New Testament Church Principles, 第72页.

[20]             提前3:7“教外”原文是 exôthen {G:1855}, 意思是“从外面或外侧”(指在召会外面), 并无“教”一词, 所以“教外”应译成“召会外面”.

[21]             “善于教导”并不表示他是位“讲台上的人”(a platform man), 不过他必须是位能在私下教导和劝勉别人的人.

[22]             《钦定本》(Authorized Version)把“监督的职分”译作“office-of-a-bishop”, 但原文并无“office”(职位)一字. 这4个英文字在原文只有一个字, episkopê , 意即“overseership”(监督的职分), 下一句表明这职分是“善工”. 所以提前3:1所强调的, 是羡慕监督的“工作”而非“职位”.

[23]             上文主要参考利特普绕(J.R. Littleproud)所著的《基督徒的召会》, The Christian Assembly (3rd. ed.) (California: The Ralph E. Welch Foundation, 1962), 第63-68页. 但内容经过大量修改和重编, 并加添许多新的资料.

 



作者:

Leave a Reply

Copyright © 2024 MalaccaGospelHall.org.my. All rights reserved. Developed by Passion In 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