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召会的样式与责任 (上)


(A)      地方召会的样式

(A.1) 教导的三种途径

基督徒的家庭应该是个敬虔的典范, 并拥有养育孩童的理想气氛. 实际上, 我们的孩子是借着三种途径教出来的. 首先是教导孩子学习圣经: 把神性的真理和道德原则(principles)灌输他们, 使他们能分辨好歹. 这真是作父母的莫大权利. 在现今的世界, 甚至在教育界, 是非曲直, 观念模糊. 教师在传授价值观念时, 在判断是非的事上, 常常受到诸多禁止或限制(这种情况在美国尤甚, 因此, 在家庭中教导孩童分辨是非是更重要的).

 

第二, 我们教导孩子学习规矩, 但我们必须基于原则, 并行事与原则一致. 当我们把原则与训诲(precepts)清楚地传给孩子后, 他们还需要一个与原则和训诲一致的样式(pattern).[1] 许多家庭, 往往因缺乏了敬虔的样式, 缺乏了为主耶稣无私生活的榜样, 孩童也变得只顾自己, 妄顾他人.

 

神教导我们时, 也采用同样的原则(指方法). 首先, 教义(doctrines)与训诲(precepts)互相呼应. 神从不要求毫无意义的顺从, 他所有的命令都带着深刻的属灵意义, 也是为着我们的益处. 可是, 神也赐给我们救主的完美道德样式, 使我们能跟从他的脚踪, 让父神的心得着喜悦(彼前2:21).

 

(A.2)  圣经样式的重要

在 徒2:41-42, 神给我们赐下新约召会的样式. 这两节圣经内的七项属神原则和做法, 在哥林多前书都用上了. 保罗使用这些样式去指出哥林多信徒的错, 并加以纠正. 保罗也曾向以弗所召会的长老, 发出同样的忠告: “如今我把你们交托神, 和他恩惠的道”(徒20:32).

 

训诲(precept, 有者译作“命令”)与样式(pattern)有所分别, 例如以下的例子:

 

训诲: “你们应当如此行, 为的是记念我… 你们每逢吃这饼, 喝这杯, 是表明主的死, 直等到他来.”(林前11:24,26)

样式: “七日的第一日, 我们聚会擘饼的时候… .”(徒20:7)

 

训诲比样式重要吗? 虽然训诲与样式有别, 但两者却是相符相称的. 事实上, 当新约的教义、训诲和样式彼此呼应时, 它们的权柄是同等的.

 

在 徒2:44中, 我们读到一些没有神的训诲(神所指教)的做法. 当时, 耶路撒冷的信徒把财物与人均分, 没有人说所拥有的财物是属自己的. 对于当时的情况, 这做法是必须的, 但后来 帖前4:11-12和 帖后3:6-15却禁止此事(换言之, 样式只有在获得圣经训诲或命令的支持下, 才算是基督徒所该遵行的样式, 编者按). 关于原则、训诲和样式的彼此和谐, 例子众多, 其中一个是以弗所书所教导的“行事”:

 

原则: “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弗2:10)

训诲: “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弗5:8)

样式: “也要凭爱心行事, 正如基督(以基督为效法的样式, 编者按)爱我们.”(弗5:2)

 

            (A.3)   召会样式的描述

在早期的召会, 他们有使徒和先知, 但今天的我们没有了. 可是从这些根基恩赐(foundation gifts)的事奉(指使徒和先知的事奉), 我们确实受惠, 使我们懂得怎样按着新约的原则和样式行事. 昔日的亚该亚和马其顿的召会样式乃按照犹太地(特指耶路撒冷)召会的样式(参 帖前2:13-14),[2] 换言之, 徒2:41-42的样式就是这两个召会(亦是所有召会)该效法的样式.

 

徒2:41-42说: “于是领受他话的人就受了洗. 那一天, 门徒约添了三千人, 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训, 彼此交接、擘饼、祈祷.” 按此经文的次序: (1)得救(salvation); (2)受浸(baptism); (3)接纳(reception, 指彼此交接、彼此交通, 编者按). 这也是神的次序(徒18:8).[3] 无论是先接纳后得救, 或是先接纳后受浸, 次序都不合圣经. 使徒行传和使徒的书信皆为这属神次序(divine order)提供许多佐证.

 

使徒行传2:42有四件事(即使徒的教训、交接、擘饼和祈祷), 在希腊原文中, 每一件都有所谓的“指定冠词”(definite article); 意思是, 无论是使徒的教训、交接、擘饼或祈祷, 每件都与召会的次序和行事有关.

 

我们感谢神, 因神的话给我们保存了使徒的教训(教义或道理, apostle’s doctrine). 我们没有理由也没有权利, 把任何启示的重要真理任意更改. 召会必须对神所默示的无误圣经, 作出专一的教导, 坚信不移. 这包括三一神(三位一体)、主耶稣完全的神性和无罪的人性、圣灵的主权、宝血的功效、主耶稣身体的复活、他现今的工作, 并他应许再来和设立国度. 这是真正的正统(true orthodoxy), 是历代以来一直保存下来的真道, 也是“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犹3).

 

徒2:42的“交接”(或译“相交、交通、团契”等, fellowship), 在 林前10:14-32中有详细的描述. 这相交是基于神儿女与父神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的相交, 是召会独有的, 也只有召会能将它表扬出来. 相交虽是一项重要的属灵真理, 但它在召会中却有具体的表彰. 这相交是基于基督所流宝血的功效, 又表彰在主筵席(指“主的晚餐”, 或称“擘饼聚会”)的一杯一饼上. 这相交可以在召会“内”被看见(林前5:13), 甚至在一班聚集环绕主和主晚餐的信徒身上看见.

 

第42节说他们“恒心”(AV: continued stedfastly)交接, 这里说的与“偶尔性”或“间歇性”的分享(occasional or spasmodic sharing)截然不同. 我们若赞成偶尔性(间歇性)的交通(occasional fellowship), 认为交通不必恒切时, 我们就已经离开圣经的样式; 比如在分享主的晚餐上, 信徒若没有负起责任(对所参与的召会和那里的事工负起责任), 就不应享受权利.

 

在《奉他名聚会》(Gathered Unto His Name)一书中, 笔者对司可福博士(Dr. C. I. Scofield)的注释惊叹不已. 在司可福遐迩闻名的注释圣经中, 他给新约召会描述得十分准确(参其著作《司可福圣经》, 腓1:1的注释)· 他的定义显然是从新约而来, 并非从他所属的宗派而来.[4] 这点实在值得欣赏.

 

            (A.4)   地方召会的定义

召会(教会)是什么?[5] 召会是一群已受浸的信徒(徒2:41), 被主耶稣基督的名召集(太18:20; 林前1:1-9; 5:4), 按着 徒2:41-42的样式, 定时在一指定地点聚集, 并遵守使徒书信全部的教训, 比如哥林多前书和提摩太前书等. 这等召会是一属灵的相交(交通, 林前10:16-17),[6] 借着聚集擘饼、祈祷、集体见证、教导神的话(提后3:16-17), 他们享受主耶稣基督在他们中间的应许(太18:20). 他们是圣灵在地上的住处, 因此成了主的圣殿(林前3:16-17). 这等召会是由敬虔的长老作带领, 并借忠心的执事服事, 处理世上的事务和属灵的事奉(提前3:1-16; 也参 徒6:1-6). 在敬拜、称颂和祷告的事上, 召会持守和实践“所有信徒皆有祭司职分”的原则(彼前2:5,9; 启1:6), 并以召会复活元首(即主耶稣)所赐的恩赐(弗4:8-13)互相配搭, 在圣灵的管理下自由地发挥功用(林前14:23-40). 召会的里外有清晰的界线划分, 信徒以谨慎的态度、怜恤的心肠、敬虔的操练和管教, 维系召会中的纯洁(林前5:1-13).

 

以上经文言词拘谨, 读者应仔细查考, 明白每节经文的真正意义, 从神的话学习召会的真理. 神的话是唯一的权柄, 并赐力量给我们为神作见证.

 

(A.5)   地方召会的特点

信徒一生学习和效法神的话, 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程度, 在圣徒一起聚集的次序和行事上也是这样. 以下所列的原则乃是新约召会独特之处:

 

(1)     地方召会的实体、特点和自治, 与基督的身体(指宇宙性的召会)有明显分别. 它有里外之别(林前5:12-13), 是由一群信徒组成. 他们定期聚会见面, 彼此认识, 且为当中的长老所熟悉(徒2:41-42; 林前1:1-9,10-17; 林后6:16).

 

(2)     主耶稣的名具有独特之处; 地方召会不取任何其他的名. 取用任何名字只会否认主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2:9-11), 也抢夺他的荣耀(太18:15-20; 林前1:1-2,10; 5:4).

 

(3)     地方召会的治理是按照神的话, 借多位长老执行. 长老是被圣灵按立的(徒20:28). 召会是神主的(Theocracy), 不是民主的(Democracy), 由神(透过圣经和圣灵)治理, 不是由多数票掌控(提前2:1-7; 多1:6-9).

 

(4)     实行新约信徒作祭司的职分(编者注: 即坚守“所有信徒皆祭司”的真理, 强调所有信徒按主所给的恩赐去事奉)(罗12:1-8; 林前14:26-39; 彼前2:5).

 

(5)     察验属灵的恩赐, 并让恩赐有发挥功用的自由. 否定“一人事奉”, 亦否定“人人事奉”(作者的意思是, 信徒若在某方面没有领受圣灵所给的恩赐, 就不该在那方面事奉. 换言之, 不是每个信徒都该参与每一方面的事奉, 编者按).[7] 事奉必须来自恩赐, 也必须受圣灵带领(罗12:6-8; 林前12:1-11,28-31; 弗4:8-16).

 

(6)     属灵敬拜的优先次序(路22:14-20; 约4:19-26; 林前11:23-24). 擘饼在次序上最优先, 因它是整体的聚会敬拜, 又是七日的第一日(主日)当守的筵席.

 

(7)     地方召会没有信条的明文、组织的规条或议会. 他们只依据神的话作事. 虽然我们对历史上(教义纯正)的信条教训确信不疑, 却不能让其取代神的话(徒20:32; 提后3:16-17).

 

(8)     召会与召会之间保持属灵的联络, 而不是组织性的联合. 自治(指召会的自治)不能完全把“神治”的真理表达. 每个地方召会需要个别向神交帐, 但召会之间却需要互相帮助(徒11:22-26; 14:23-28).

 

(9)     妇女在会中(聚会中)不可开声祷告、作见证、教导或讲道(林前14:34; 提前2:8-15). 主日学的情况不同, 因它不是召会的聚会.[8]

 

(10)   不可从不信者收取任何金钱上的支持(约叁5-8; 箴15:8; 21:27)[9]

 

(11)   在拯救灵魂和事奉的工作上, 必须倚靠圣灵的带领(约1:12-13; 3:5-8; 林前2:2-5,13-15; 林后4:3-6).

 

(12)   按圣经要求(对犯罪而不悔改的信徒)执行管教. 必要时, 甚至要履行将犯罪信徒赶出召会的痛心责务(林前5:9-13; 提前1:18-20).

 

以上列举的许多作事方法, 只是地方召会才采用的. 虽有些地方召会只效法这些真理的一部分(即没全面实行上述所有真理, 编者按), 可是这一切的真理乃是新约召会的特征.[10]

 

(文接下期)

 

 附录(1): 宇宙性与地方性的召会

 

“教会”(church, 希腊原文: ekklêsia {G:1577})是召出(outcalling)的意思(正因此故, 把“教会”译作“召会”更为贴切, 合乎原意, 指被呼召出来的一群人[a called-out company], 编者按). “教会”不是一个该用来指建筑物的名词, 新约也没有用它形容由会众合成的组织或宗派.

 

在新约原文的希腊文圣经中, “教会”(召会)一词在新约的圣经出现115次, 3次用来指以弗所城内的市政集会(徒19:32,39), 1次关于以色列会众(徒7:38), 其余111此都是指教会(召会). 这召会可指: (a) 基督的身体(或称“宇宙性的召会); 或 (b) 地方性的召会, 即由一群信徒合成, 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定期聚集, 作为神的召会. 我们必须根据经文的前后关系(上下文, context), 来辨别经文中所指的, 是哪一方面的召会(即宇宙性的召会或地方性的召会).

 

召会时代是神历代预言计划的插曲, 是个旧约中找不到的隐藏时期. 这个“召会时代”或作“圣灵时代”并非神在旧约所启示的历代计划中的一部分(故保罗称召会为“奥秘”,[11] 编者按). 创始以来的计划环绕神所拣选的以色列, 即属地的百姓(编者注: 教会则是属天的百姓). 尽管“教会”一词在圣经中曾有1次用来指以色列(徒7:28), 但以色列绝不是我们一般所谓的教会(召会). 司提反使用这词, 旨在说明以色列被呼召脱离埃及, 在旷野归耶和华, 说明他们是一族“被召出”的百姓. 可是那些因信耶稣基督而得救的以色列人, 不再是以色列的一部分, 而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林前12:13; 弗2:14-22). 这个加插的“召会时代”应验了神的目标  —  从外邦中召出一群百姓归他名下(徒15:14). 神昔日在以色列身上的计划, 只不过是“将来美事的影儿”(来10:1).

 

 (a)      宇宙性的召会(基督的身体)

在 太16:18, 基督将要建造的召会尚未成形. “要建造”这动词在文法上是属“未来时态”(future tense), 这点清楚告诉我们, 在五旬节之前, 召会并不存在. 五旬节来临时, 信徒蒙圣灵的洗进入基督的身体(林前12:13). 这是个新的开始, 是基督属灵身体的诞生, 称为“召会就是他的身体”, 又称为“主的圣殿”, 并名为“神借着圣灵居住的所在”(弗1:22-23; 2:19-22).

 

“基督的身体”(或称“宇宙性的召会”)是由召会时代中的所有信徒组成, 他们每人都是在这恩典时代中得救, 并受圣灵所洗归入一个身体. 这并非一个特别的权利, 只留给某些灵性比较长进的信徒, 因为甚至属肉体的哥林多信徒, 他们“都从一位圣灵受洗, 成了一个身体, 饮於一位圣灵”(林前12:13).

(b)      地方性的召会

圣经第一次提及信徒的聚会(地方性召会)是在 太18:15-20, 是主亲自说的. 若选用“首次提及”的定律作为开启圣经的钥匙, 我们可以信心十足地说, 这首次提及聚会(指地方召会)的经文, 包含着召会真理的主要特征. 这些特征稍后在使徒行传、哥林多前书、及提摩太前书, 会进一步阐解. [参本文附录(2): 太18:20  —  地方召会聚集的真理]

 

我们不介意用“教会”(church)一词, 但对于在一处地方聚集的信徒, 我们宁可用“召会”(assembly). 因为在宗教世界中, “教会”起码有两个非常普遍的错误用法. 其一是用在建筑物上, 这是绝对错误的; 其二是用在一个组织、一个联会上, 以一个宗派的名字, 把自己与其余称为教会的群体分开.

此外, 圣经从来没有将几个召会联在一起, 然后称它们为某某召会. 在新约中, 召会只有两个用法: (a)“他的身体”(整体性); (b)“神的召会”(地方性). 圣经13次用到后者时, 每次都是指在某个地方的召会. 甚至当保罗在 加1:13用到“神的召会”时, 他也没有言过其实, 因为当时唯一仅存的召会, 就是在耶路撒冷的召会, 虽然她的肢体被分散远至大马色的地方(徒8:1), 但召会仍是一个. 圣经对多个地方召会的描述是:

1.      神的众召会: 它们的目标就是神

2.      基督的众召会: 它们的主就是基督

3.      圣徒的众召会: 它们的成员是圣徒

4.      外邦的众召会: 它们的背景是外邦

5.      加拉太的众召会: 它们所在的地区

 

 附录(2): 太18:20  —  地方召会聚集的真理

倘若 约3:16是福音的真理, 太18:20就是召会的真理. 约3:16是福音真理的奇妙宣言, 丰富的传述, 但它没有直接论及罪、悔改和称义的重要题目. 太18:20的情形也是一样, 它虽没有详尽细节的说明召会真理的各方面, 但它是一节脱颍、综合的佳句, 与新约召会的真理完全吻合, 呼应一致. 在这节首次提及(地方性)召会的经文, 我们找到四个宝贵的真理, 与召会的名字关系密切: (1) 主名的权柄; (2) 主名的独特性; (3) 主名的吸引力; (4)主名排除其他的名.

 

这节重要经文的背景, 与得罪弟兄和召会管教有关, 因此我们尝试把它与哥林多召会比较, 以证实以上各点. 保罗宣道: “就是你们聚会的时候, 我的心也同在, 奉我们主耶稣的名, 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 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 败坏他的肉体, 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4-5). 这两处的经文(太18:20与 林前5:4-5)明显的表示: (1) 召会是被招聚的; (2)召会是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 (3)主耶稣所应许的权能与召会同在. 以上各点也是地方召会的特征.

 

(a)        太18:20的经文给予新约召会的定义

让我们仔细阅读 太18:20的经文: “因为无论在哪里, 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 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我们注意到下列事项: “因为无论在哪里, 有两三个人”  —  聚会的发生. “奉我的名”  —  主耶稣基督是聚集的中心. “奉(原文作: 归入、归向, unto)他的名”, 意思是被他吸引, 并承认他在聚会中的至高权柄. “聚会”(原文是: 被招聚)  —  这是召会的聚集, 已被招聚成为一个恒久的见证(指固定的见证, permanent testimony), 称为 “召会”. 信徒已被外在的力量招聚在一起一段日子了. 此动词的“被动完成式”(perfect passive particle)说明了他们并非自己主动的聚集. 圣经肯定的告诉我们, 神(圣灵)就是那招聚者(Gatherer)(约4:23; 徒15:14; 林前3:6).

 

“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  同在的应许. 前面的“奉”(unto)和这里的“在”(in)关系密切, 若没有经历前面的“奉”(归入), 信徒是无法得到后面的“在”(主同在)的保证. 除非我们被神招聚, 离开世界和属世的制度, 以及一切人为的事情, 被招聚在主耶稣基督的名下(原意是: 归入他的名), 否则我们无法说他是在我们中间. 这是新约召会的清晰定义.

 

(b)        反对上述用法的四种意见

一些人反对太18:20是指新约的召会, 基本上有四种不同的见解:

(1)     经文没有包含召会的全部真理;

(2)     当主说这话时, 召会还未存在;

(3)     经文所说的是个人的得失, 不是召会的相交(召会的交通团契, assembly fellowship);

(4)     这是一个管教的个案而已.

 

虽然第(1)、(2)、(4)的见解丝毫不假, 却不能减轻这节圣经的重要地位. 有关见解(1), 太18:20虽然没有包含召会的全部真理, 但它是召会真理的雏形. 关于见解(2), 虽说当时召会还未存在, 但小心阅读马太福音的人都知道, 从第11章开始, 就是王(天国的王主耶稣)被拒绝之后, 主耶稣已开始把他离世以后的真理教训当时的人(包括召会的真理).

 

至于见解(3), 也就是新约首次教导有关地方召会的教训, 所针对的背景是人性的失败, 这是一个事实, 也叫我们深感惭愧. 这里的经文(太18:15-20)提到弟兄得罪弟兄, 在现实生活, 恐怕这事对我们也不陌生. 但经文同时鼓励我们, 叫我们知道纵使人犯罪失败, 神仍能够替自己的名保存见证. 一只羊走迷(太18:12), 却被一个、两个或三个牧人努力地寻回. 要是寻获, 他们就欢欢喜喜. 可是那走迷的若拒听他们, 或拒听召会, 必招致莫大的愁苦(也会影响召会中的相交, 编者按).

 

关于见解(4), 嫌隙本是两者之间的事, 可以私下解决. 但当问题解决不来, 事情便成了牧者(指长老/监督)的事. 可是当这方面的努力也不奏效, 个人的问题便成了召会的事. 当那得罪人的弟兄连召会的话也不听, 召会就必须采取管教(换言之, 这虽是一个管教的个案, 但此个案与召会的管教有关, 编者按).

 

人会争辩 太18:16的两三个见证人, 只是那些祷告的弟兄(太18:19), 又是在 太18:20聚会的人. 换言之, 太18:20所描述的聚在一起, 是召会牧者(长老)的聚集(太18:19-20), 是召会最小型的聚会. 倘若如此, 我们也可以说: 最小的聚会怎样, 所有召会的聚会也是怎样. 换言之, 当信徒聚集在主的名下, 无论聚会是大是小, 主必亲自进到他们中间.[12]

 

[1]              “样式”(英文: pattern)即是现代人常说的“模式”, 但因为圣经采用“样式”一词(如 来8:5), 为了保持一致性, 本文仍采纳“样式”一词.

[2]               保罗在 帖前2:14 说: “弟兄们, 你们曾效法犹太中, 在基督耶稣里神的各教会. 因为你们也受了本地人的苦害, 像他们受了犹太人的苦害一样.”

[3]              徒18:8 说: “管会堂的基利司布和全家都信了主, 还有许多哥林多人听了, 就相信受洗.” 这里的次序是: 先信主, 后受浸. 圣经的次序是先信主得救, 然后受浸, 最后要求接纳(或作“加入召会的交通/团契”), 过后以同心擘饼和祈祷来维持彼此的交通. 再者, 圣灵也透过保罗的经历说明此事: 先信主(参 徒9:5-6; 注: 保罗称呼耶稣为“主”, 徒22:10), 后受浸(徒9:18), 然后寻求召会的接纳(徒9:19,26,28).

[4]              司可福曾于1882-1895年, 在美国达拉斯(Dallas)的公理会教会(Congregational Church)牧会.

[5]              召会有两方面, 即“宇宙性的召会”和“地方性的召会”, 请参本文附录(1): 宇宙性与地方性的召会.

[6]              林前10:16-17说: “我们所祝福的杯, 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 我们所擘开的饼, 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 我们虽多, 仍是一个饼, 一个身体. 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 这里16节的两次“同领”(KJV: communion)在原文都是 koinônia {G:2842}, 意即“共享、相交、交接、交通、团契”(fellowship).

[7]              值得一提的是, 虽然“所有信徒皆祭司”, 都该参与事奉, 但不是每个信徒都该上讲台传道、作主日学教师等等. 信徒应该按所得的恩赐去事奉(彼前4:10).

[8]              编者注: 根据克劳福德(Norman Crawford), “召会的聚会”是指在新约圣经中列出的七种属于召会的聚会: (1)主的晚餐(擘饼聚会, 林前11:23-24); (2)祷告聚会(徒4:24; 12:5); (3)讲道聚会(林前14:1-5,29-40; (4)福音聚会(徒13:42-49; 帖前1:8); (5)报告聚会(徒14:26-28); (6)长老聚会(徒20:17-38); (7)管教聚会(林前5:3-5).

[9]              箴15:8: “恶人献祭, 为耶和华所憎恶…”; 箴21:27: “恶人的祭物是可憎的, 何况他存恶意来献呢?”

[10]             编者注: 上文改编自 郭乐文著, 姚光贤译,  《召会真理》(中国香港新界: 基督徒阅览室, 1999年), 第10-18页. 编者也参考其英文版本Norman Crawford, Assembly Truth (Michigan: Truth and Tidings Publisher), 以此对上文稍加修饰和另加补充.

[11]             弗3:5 说: “这奥秘在以前的世代, 没有叫人知道, 像如今借着圣灵启示他的圣使徒和先知一样.”

[12]             附录(1)改编自 郭乐文著, 姚光贤译,  《召会真理》(中国香港新界: 基督徒阅览室, 1999年), 第1-4页; 附录(2)则改编自上引书, 第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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