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称号: “拉比”(Rabbi)


(A)       序言

论到主耶稣基督, 杨牧谷表示: “(主)耶稣一生有许多的称号, 有称他为‘先知’, 或‘救主’, 或‘主’, 或‘弥赛亚’, 共42个(Vincent Taylor, The Names of Jesus, St. Martin’s Press, 1953); 可能想不到的是, 最多的就是现代语所称的‘老师’, 《和合本》有时译作‘先生’(例: 可5:35), 或‘夫子’(路8:49), 或从亚兰文[1]音译过来的‘拉比’(Rabbi), 全部共有44次. 就是‘拉比’也有14次.[2] 由此观之, 当代人最认同耶稣之公众身份的, 就是教师… 从民众对他的反应, 以及寻求他帮助的性质, 他的‘拉比’身份是被肯定的.”[3]

虽然主耶稣的“拉比”身份是被肯定的, 但何谓“拉比”? “拉比”的资格和工作又是什么? 耶鲁大学的教授帕利坎(Jaroslav Pelikan)在其新著《历代耶稣形象及其在文化史上的地位》中指出, (主)耶稣是“拉比”这一概念, 对第1世纪的基督徒而言, 是不言自明的; 对第2世纪的基督徒, 便有了困窘; 对第3世纪和以后的基督徒, 其含义就模糊了.[4] 因此, 我们有必要清楚了解“拉比”的定义和背景, 明白这称号与主耶稣的关系,  探讨主耶稣基督这位最伟大的教师如何作为“拉比中的拉比”, 并它对信徒的意义!

 

(B)          “拉比”: 这称号的背景和定义

(B.1)   “拉比”一词的定义

佐德易阿特斯(Spiros Zodhiates)指出, “拉比”一词在希腊文是 rhabbi {G:4461},[5] 是希伯来文 rabbî 的音译字, 意即“我的师傅”(my Master).[6] 太23:8解释 rhabbi 的意思为 kathêgêtês {G:2519}, 即老师(teacher, 《和合本》译为“夫子”), 约1:38则解为 didaskalos {G:1320}, 即指导者(instructor, 《和合本》同样译作“夫子”). 希伯来文的 rabbî  意谓“一位伟人、首领、师傅”(a great one, chief, master). 犹太学校有3种形式的尊称, “Rab”是最低的尊称, “Rabbi”(即我的师傅)是较高贵的尊称, “Rabboni”(意谓我伟大师傅)是最尊贵的称号. 这只正式地授予7个人而已, 而且都是希列门派(school of Hillel)[7]和地位显赫的人.”[8]

有关这些称呼, 丘恩处在《犹太文化传统与圣经》(第217页)加以解释道: “拉比一词源自希伯来文的‘Rav’或‘Rab’, 字义是‘大’或‘伟大’, 转意是‘崇高的’或‘可尊敬的’. 把这形容词使用作名词时, 就意谓‘伟大的一位’、‘高尚的一位’或‘可尊敬的一位’. 若要表示更尊敬他, 就加上‘我的’而成了‘Rabbi’(拉比)使用; 如果要表达为‘最’可尊敬的, 犹太人便加上‘我们的’而成为‘Rabban’、‘Rabboni’或‘Rabbouni’(拉波尼).”

 

(B.2)   “拉比”一词的背景

旧约时代, 负责教导以色列人的, 除了家长之外, 最主要的是祭司(申33:8,10; 玛2:7)和先知(士6:8; 代下24:19). 到了耶利米时代, 已加上“智慧人”这一阶层(耶18:18). 被掳期间, 在巴比伦的以色列人热心搜集和编纂祖传律法, 因而产生了“文士”的阶层. “文士”(scribes)一词, 最迟在主前第4世纪末, 即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著作的时代, 已是一个专为研究、搜集、整理和传授律例典章之人的称谓了(参拉7:6,10-11; 尼8:4; 13:13等).

主前第3世纪末至第2世纪初, 犹太人中出现了称为“哈西典人”(Hasideans, 原意为“圣民”或“忠贞的子民”[或称 Hasidim,“虔诚人”])的派别. 这派人原先极力支持马加比(Judas the Maccabee)的革命运动(注: 此运动原是要对抗叙利亚王和希腊文化的入侵, 保全犹太教的传统信仰).[9] 可是主前153年, 马加比家族的约拿单(Jonathan)接受叙利亚王的委派, 成为大祭司兼民间领袖后(参看马加比一书[1 Maccabees] 10:15-21), 哈西典人为此争论, 导致分裂成两大派. 反对马加比兼大祭司的多属于祭司阶层, 这派人退到旷野隐修, 成了爱色尼人(Essenes); 另一派仍然支持马加比的, 便成为法利赛人(Pharisees). 文士中不属祭司派者, 也多有加入法利赛党的. 因此, 到了主耶稣的时代, 文士都不属贵族,[10] 乃是平民阶层的人(太2:4, “民间的文士”).

主耶稣时代的文士, 被称为“律法师”(太22:35; 路10:25)或“教法师”(路5:17; 徒5:34). 他们大部分属于法利赛党(可2:16; 徒23:9), 因此新约圣经常将“文士和法利赛人”作混合相提的称呼(参太23章). 他们有施教权(参太23:2-3) 、立发权(太23:4)和司法权(路22:66-71), 因他们大多数是地方议会或国家公会的议员.

贝恩邦(Philip Birnbaum)在其著作《犹太概念》(A Book of Jewish Concepts)一书(第565-566页)中提到, “拉比”这称呼在主后1世纪(即主耶稣的时代)才开始使用. “拉波尼”只用在迦玛列[11]、迦玛列的儿子西缅和撒该的儿子约哈南这三位先后为(犹太人)公会首席议员的身上. 约哈南之后, 在以色列地那些受按立的律法教师, 才正式称为“拉比”. 在巴比伦地的律法教师, 却用“拉扶”(Rav)作称呼. 古代的先知和贤人概无尊称. 故此, “拉比”(Rabbi)较“拉扶”(Rav)为高尚, “拉波尼”(Rabboni或Rabbouni)较“拉比”(Rabbi)为尊贵.[12]

 

(C)   “拉比”: 这称号与基督的关系

上文显示, 主耶稣时代的拉比和拉波尼, 均是对一些教师的尊称; 到第1世纪末, 才有按立的拉比.[13] 此外, 主耶稣也不像保罗一样, 曾在著名的“迦玛列”门下受教. 无论如何, 主耶稣基督却是一位众所公认的“拉比”或教师.[14] 在福音书中, 许多人以“拉比”、“夫子”或“先生”来尊称他. 单以马可福音为例:[15]

(1)      主的门徒有7次如此称呼他(可4:38[夫子]; 9:5[拉比],38[夫子]; 10:35[夫子]; 11:21[拉比]; 13:1[夫子]; 14:45[拉比]);

(2)      门徒以外无敌意的人有5次这样尊称他(可5:35[先生]; 9:17[夫子]; 10:17[夫子],20[夫子]; 12:32[夫子]);

(3)      敌对主耶稣的人也不得不如此尊敬他(可12:14[夫子]).

另外, 瞎子巴底买敬谨地尊称他为“拉波尼”(可10:51).[16] 现在, 我们将思考主耶稣所说所行的, 并证实他不但是“拉比中的拉比”, 更是“超越拉比的拉比”.

 

(C.1)   “拉比中的拉比”

(C.1.1)   以律法来教训和启迪

 犹如拉比一样, 主耶稣也宣讲和解释律法(可12:28-34“最大的诫命”), 并常在会堂里教训人(可1:21-28,39; 3:1-6; 6:1-6).[17] 他尊重律法, 自割礼到被钉十架, 他一生都尽律法的义. 在“登山宝训”中, 他高举律法的权威和恒久性, 说道: “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 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那废去, 都要成全”(太5:18). 引经据典是拉比的特征, 照样, 在谈论和阐解律法时, 主耶稣也常引用旧约圣经上的话(太12:3-8; 15:8-9; 约10:34等). 另外, 在“登山宝训”中有5个论题都是以“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作起点, 然后主耶稣注入“新解释的亮光” —“只是我告诉你们…”(太5:22, 28, 34, 39, 44). 由此可见, 主耶稣之外拉比不仅宣读和引述律法, 还进一步地解开“律法的精意”(太5:17-48), 以此来教训和启迪当时被古人遗传和条文主义蒙蔽了心眼的听众.

(C.1.2)   以箴言和比喻来教导

论到教导的方式, 像古代智慧人引用箴言和比喻一般(箴1:6), 主耶稣也讲说了许多可作箴规的比喻. 在福音书里约有71个比喻. 斯克洛基(W. Graham Scroggie)把它们分为两组: 主要的比喻(principal parables, 共49个)和比喻性的例证(parabolic illustrations, 共22个).[18] 主耶稣善于使用生活例子和实物, 把律法精意与生活实况拉上关系. 这使他的教学非常实际与生活化, 而非空洞地讲说一些难以捉摸或无法实践的理念而已. 他善用智慧传统. 且超乎昔日的智慧人. 在这方面, 主耶稣这位拉比肯定是表表者.

(C.1.3)   以问答来启发和辩论

从教学法的角度来说, 主耶稣与拉比一样, 擅长采用引入深思反省的问答法; 例如主耶稣问门徒: “人说我是谁?” 门徒答复后, 他进一步问: “你们说我是谁?”(太16:13-15). 此外, 有一人来问他: “我该做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 主耶稣却先回以一个问题: “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太19:16-17). 另外, 还有当试探他的律法师问“我该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后, 主耶稣却以问题回答说: “律法上写的是什么? 你念的是怎样呢?”(路10:25-26).

善用辩论问答法也是拉比的强点. 主耶稣在这方面更高一等, 常使人拍案叫绝! 当主耶稣在殿里教训人时, 祭司长和民间长老来质问他“仗着什么权柄做这些事? 给你这权柄的是谁呢?” 主耶稣反问道: “我也要问你们一句话. 你们若告诉我, 我就告诉你们….” 主耶稣的问题乃是: “约翰的洗礼是从哪里来的? 是从天上来的? 是从人间来的呢?” 他们刻意回答不知道. 然后, 主耶稣说: “我也不告诉你们我仗着什么权柄做这些事”(太21:23-27).

福音书还记载很多这类例子,[19] 由于篇幅有限, 我们只能再提一个.  法利赛人聚集的时候(大军集合预备猛攻主!), 主耶稣问他们: “论到基督, 你们的意见如何? 他是谁的子孙呢?” 他们问答是大卫的子孙之后, 主耶稣再问: “这样, 大卫被圣灵感动, 怎么还称他为主? … 大卫既称他为主, 他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 他们无一人能回答一言! 从那日起, “没有人敢再问他什么”(太22:41-46). 主耶稣以辩论答问法, 解答了问题, 也堵住敌人的口, 令这些犹太人的众拉比(尤指法利赛人)哑口无言. 诚然, 主耶稣是“拉比中的拉比”! .

 

(C.2)   “超越拉比的拉比”

(C.2.1)   接纳拉比所不接纳的人

主耶稣不但具有“拉比”的身分, 执行他们常做的事, 更重要的是: 他还常做“拉比”不会做的事;[20] 例如与税吏、罪人, 和妓女一同坐席, 又让这些被拉比所贱视的人跟随他, 听他讲道和解释律法(太11:16-19; 可2:14-17; 10:10-16; 路7:39; 15:1-2). 他甚至到犹太人恨透的税吏长撒该家里住宿(路19:1-7). 此外, 一般拉比在街上碰到女人都不打招呼, 常视女人为不可教者;[21] 但主耶稣却让她们跟随他(路8:1-3), 也让马利亚在他脚前听道学习(路10:39). 甚至那些被拉比和法利赛人视为不洁的女人, 主耶稣也乐意接纳她们(路7:36-50“有罪的女人”; 路8:2-3“曾被鬼附和患病的女人”).

(C.2.2)   发扬律法精意重释传统

主耶稣常被当代宗教领袖认为是不尊守律法的人, 因为他在安息日治病(路6:6-11; 约5:8-18等). 实际上, 我们不难察觉主耶稣这位伟大“拉比”所反对的, 不是旧约律法本身, 而是古人的遗传(传统), 以及人对律法的字面解释, 并所加添的种种繁文规条. 法利赛人自持熟悉律法而妄顾律法的真意, 或以遵守律法的字义来刻意逃避律法的要求; 例如律法要求人孝敬父母, 他们却把该奉给父母的, 改为“各耳板”(即献了给神), 以此来逃避供养父母的责任. 主耶稣宣告说这样的人是“承接遗传, 废了神的道”(可7:10-13). 主耶稣重释传统, 再现律法光华.

(C.2.3)   强调真爱乃律法的总纲

当代的拉比给人又多又烦的命令; 单单安息日就有多不胜数的规条. 除了记在《密西拿》 (Mishna, 即拉比的律法遗传集)的规条之外, 个别拉比又可以加上他自己一套的“可行”和“不可行”规条. 于是安息日成了劳累而非安息的日子, 连治病也“犯罪”(可3:1-6). 墨守陈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全无怜悯和爱心, 宁可看着某人受苦, 也不允许那人在安息日得医治. 故此, 主耶稣多次刻意在安息日治病, 违反安息日的“人立规条”, 为要表明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就是“爱神和爱人”(太22:37-40). 主耶稣强调真爱, 使律法重新获得正确的动机和动力. 这是当代所有拉比远远不及的.

(C.2.4)   以身作则教导满有能力

对于喜爱人称呼为“拉比”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太23:7), 主耶稣曾说: “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 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 他们把难担的重担, 捆起来搁在人的肩上, 但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太23:3-4). 但主耶稣全然不同. 当他教导门徒彼此相爱时(约15:12-13), 他就先爱门徒, 甚至为他们舍命(约10:11); 当他要教导门

徒彼此服事前, 他就自己先服事他们, 为他们洗脚(约13:1-17). 主耶稣教导的能力, 并非源自他的“能言善辩”, 而是他能以身作则的“言行一致”. 有者说的好: “他的生活就是一篇动人的讲章, 而他的教导亦只不过是他把生命用言语直译过来而已.”

杨牧谷贴切表示: “(主)耶稣施教的方法是十分多元化的, 既适切当时的环境, 亦符合人心的需求, 与以色列人心目中的智者(wise man)相符.但更重要的是, (主)耶稣教导的内容带着一股无可抗拒的权柄和力量, 它同时是一种呼召和审判, 是鲜见于同代各执教的人士, 如文士和拉比. (主)耶稣的教导唤起了以色列民族一个久远的记忆, 一个来自神, 为神所膏立, 能向选民宣告‘主耶和华如此说’的先知之声. 不错, 震撼当代听众之心的,正是(主)耶稣这种智者与圣者的身份, 和跟这身份完全配合的教导.”[22]

 

(D)   “拉比”: 这称号对信徒的意义

接着, 我们将从主耶稣基督这位“拉比中的拉比”的教训与言行, 来学习宝贵的属灵功课, 特别是纠正我们常犯的错误:

 

(D.1)   强调道德的教育, 忽略救恩的必要

主耶稣这位伟大的“拉比”在他的教导中, 多次提及他被钉十架一事(太9:15; 16:21; 路9:22; 18:31-33)和悔改得救的问题(路15:3-32; 约3:3-15等). 周天和在其《山上宝训的研究》(第28页)中, 提到孟逊(T.W. Manson)曾指出在福音的传统中, 最确定的两件事实乃是: (1)主耶稣曾经施教; (2)他被钉十字架. 接着, 周天和表示初期召会最先注重的, 是主耶稣的死与复活, 而非主耶稣的教训.[23] 换言之, 主耶稣所常教导的, 与门徒所着重的,是耶稣基督被定十架的福音, 人悔改得救的问题.

正如中国文化传统注重古代经典的道德教训, 一些华人基督徒也只注重圣经的道德教导. 他们研读圣经时(特别是福音书), 很容易看见其中主耶稣所教导的种种道德教训, 却忽略了主耶稣预言受死和复活的经文, 并其背后的救恩意义. 在讲道甚至传福音时, 我们也容易只讲解道德教训, 忽略一个更重要的事实: 罪人真正需要的, 是主耶稣的福音和救赎. 没有重生的生命, 再多的知识也无益. 求主帮助我们紧记: 真正能拯救人的, 不是道德教训, 而是主耶稣的救恩, 好叫我们注重传扬“耶稣基督, 并他钉十字架”(林前2:1-2).

 

(D.2)   强调福音的传扬, 忽略真理的教导

正如其他“拉比”一般, 主耶稣也招收和培训门徒. 他3年之久昼教导和培训(栽培训练)他们, 目的不仅是要他们传扬福音(可16:15), 更要他们教导和持守真理 — “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 太28:20). 这里的“凡我所吩咐你们的”, 也包括主升天之后, 借着圣灵教导他使徒的种种圣经真理(例如较后的“女人在教会中沉静”之真理, 被保罗称为“主的命令”, 即主耶稣借着圣灵所默示的命令, 林前14:37). 简而言之, “凡主所吩咐使徒的”是指一切“使徒的教训”(徒2:42), 或称“使徒的传统”(参林前11:2; 提后2:2).[24]

从使徒行传可看到, 初期召会不但极力宣扬福音 — 主耶稣的受死与复活, 同时也注重教导和培训初信徒, 使他们明白和持守真理. 众使徒和门徒在一地传扬福音后, 也尽量停留在那里一段时期, 做教导的工作(徒14:3). 即使离开了, 也借着重回其间(徒15:36), 或差派他人到那里做培训工作(徒8:14; 提前1:3; 多1:5). 使徒也常用书信为教导真理的媒介.

今日有一种危险趋势, 即着重宣传福音的人只强调归主者的人数; 他们“组成教会”之后, 容易注重组织、教体与权利, 而忽略教导真理, 培训门徒. 结果, 信徒不明白真理, 容易接受异端和错误的教义, 成为“没有真理见证的团体”. 另有一些召会只顾差派工人到远方宣道, 而忽略本地本堂教导和培训门徒的重任. 结果, 羊群在前门进来, 因得不到必要的牧养和在真理方面的教导, 无法像主耶稣这位“拉比”一般去培训别人或下一代的信徒, 导致召会后门开洞, 羊群纷纷流失! 求主帮助我们, 不但注重传扬福音, 也同样重视教导和培训门徒, 使他们在真理上扎根成长.

 

(D.3)   强调知识的讨论, 忽略实际的实践

主耶稣这位伟大“拉比”的言论, 并不是高谈阔论世上的哲学理论. 他常引用比喻, 以生活中熟悉的事物, 把深奥的属灵真理给浅化和实际化,  使人易懂可行. 主耶稣教导的目的从不为了仅仅增加知识, 而是要人实践所学的真理(太7:24“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 对主而言, “只有知识没有实践”非但无益反而有害(太7:26-27). 关于实际的讲道, 丘恩处说了一段值得深思反省的话: “反观我们自己的教学与讲道呢? 惭愧! 很多时候只在讲历史故事; 很多时候只在研究未来, 或对末日的细节作争论; 又很多时候, 满口外语或异邦文化的举例; … 更多时候, 教义连篇, 概念满纸, 很少与听者的生活有所关联, 也不使他们在基督里得生命!”[25] 求神怜悯我们, 纠正我们.

 

(E)       结论

当福音书记述主耶稣所做的三样主要工作 — 教训人, 传福音和医病症 — 常将“教训人”摆在最前(太4:23; 9:35等).[26] 这是为要突出主耶稣作为“拉比”的特征和职分. 另一方面, 除了路加福音之外, 其他3本福音书都有提及希腊文的 rhabbi (拉比)一词. 路加本身不是犹太人, 而路加福音也非为犹太人而写的, 所以路加福音一次都没采用“拉比”这希伯来文的犹太词汇.纵然如此, 路加并没忽略主耶稣作为“拉比”的职事. 在记述主耶稣受洗和胜过试探后, 路加说: “耶稣满有圣灵的能力回到加利利…, 他在各会堂里教训人”(路4:14-15), 紧接下来, 他记述主耶稣在本乡拿撒勒会堂里, 执行“拉比”的工作 — 朗读圣经, 教导众人.

是的, 主耶稣基督是最伟大的教师, 是“真正的拉比”, 远超过旧约的教师(祭司、先知和智慧人), 也胜于一切与他同时代的文士和教法师(参太7:29; 可1:22; 约7:46等), 正如太7:28,29所说: “众人都希奇他的教训. 因为他教训他们, 正像有权柄的人, 不像他们的文士”. 虽然来到主耶稣面前的人动机不一, 有者要求病得医治, 有者为饼得饱, 有者要看神迹, 有者只在乎一睹风采等. 无论如何, 他们听了主耶稣的教训以后, 心灵饥饿均得饱足, “众人都称赞他, 并希奇他口中所出的恩言”(路4:22), “他们很希奇他的教训, 因为他的话里有权柄”(路4:32). 诚然,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是“拉比中的拉比”, 更配称为“超越拉比的拉比”!


[1]               亚兰文(Aramaic)是旧约圣经的次要语言(旧约中有几处经文是用亚兰文写的, 例如但2:46-7:28; 拉4:8-6:18; 7:12-26. 创31:47; 耶10:11和新约若干地方也使用亚兰词语). 圣经中的亚兰文经文所用的字体, 跟希伯来文一模一样. 两种语言文法多有相同之处, 不同点是亚兰文的词汇较多, 并有许多外来语. 波斯时代, 亚兰文成为国际贸易的通用语, 而希伯来语则只有学者和宗教领袖使用. 在波斯、希腊, 至罗马这3个外族统治时代, 犹太人似乎多说亚兰文; 参 陈惠荣(主编),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卷三》(香港: 福音证主协会, 1995年), 第1740页.

[2]               一些经文汇编(concordance)指出, 希腊文“拉比”( rhabbi )一词出现15至17次之多.

[3]              扬牧谷著, 《耶稣灵修系列(7): 加利利的嘱咐 — 教导的操练》(香港九龙: 卓越书楼, 1994), 第18-19页.

[4]              丘恩处著,  《犹太文化传统与圣经》(纽约: 纽约神学教育中心, 2000年二版), 第215页.

[5]               {  }括号内的编号是采用百年前司特隆(James Strong)制定的原文编号. 这编号最先使用于他的著作《司特隆圣经汇编》(Strong’s Exhaustive Concordance of the Bible). 他将圣经原文的每一个字, 按字母顺序编上数字号码, 以方便不识原文的读者作参考之用. 此种编号现今为世界各著名原文工具书籍所通用. 在《家信》的文章中, {  } 括号内编号前的“H”指希伯来文字(Hebrew), “G”则指希腊文字(Greek).

[6]               按《原文编号新约经文汇编》(第487页)和《圣经原文字典》(第202页),  rhabbi 一词在新约出现15次, 都译作“拉比”, 即太23:7,8; 26:25,49; 可9:5; 11:21; 14:45; 约1:38,49; 3:2,26; 4:31; 6:25; 9:2; 11:8.

[7]               希列(Hillel, 约主前70年-主后10年, 或主前60年-主后20年)的犹太人教师兼学者. 曾参与发展“口传律法”, 可能是“拉比犹太教”的创始人; 参 陈惠荣(主编),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卷二》, 第774-775页.

[8]               Spiros Zodhiates, The Complete Word Study Dictionary New Testament (Chattanooga: AMG Publishers, 1992), 第1258页.

[9]               叙利亚王安提阿古四世(Antiochus IV)在位时(主前176-164年), 企图废除犹太人的传统崇拜, 建立纯希腊的仪式. 哈西典人和大部分犹太人接受犹大马加比(Judas the Maccabee)的领导, 群起反抗.

[10]             属于贵族的, 是撒都该人(Sadducees). 他们全部来自耶路撒冷贵族或祭司家族, 非富则贵. 他们只承认摩西律法的权威, 却不相信复活、灵界或天使的存在(可12:18; 路20:27; 徒23:8).

[11]             迦玛列(Gamaliel)是希列(Hillel)的孙子.  迦玛列不但被新约称为“众百姓所敬重的教法师”(徒5:34), 也在他的一番劝戒下, 平静了公会之人的忿怒而释放了使徒(徒5:33-40). 迦玛列也是保罗的老师, 保罗以曾经在迦玛列门下受教为荣(徒22:3), 但之后为着基督抛弃这一切(腓3:4-9).

[12]             贝恩邦(Philip Birnbaum)也提到, 后《塔木德经》时代(post-Talmudic, 即5世纪后半叶起), 任何合格解释犹太律例的人, 都被授予“拉比”的衔头. 然而, 主后15世纪以前的“拉比”, 是没有受薪的. 他们都有自己的职业, 但获免税特优, 其父母亦受人敬重. 自18世纪开始, 德国的犹太人受到德国犹太人哲学家 — 门德尔松(Moses Mendelssohn, 1729-1786)的影响, 要求会堂受薪的拉比应当通识世俗各种学问, 而不单在对《塔木德经》的研习. 正因此故, 世界各地的犹太教神学院纷纷设立. 神学毕业生(特别是在美国)就由院方按立为“拉比”, 而非像古代时,要跟随一位老师作严紧训练, 至40岁才可以按立. 今日, 犹太教拉比的工作, 也类似基督徒的“牧师”一样, 要讲道、教学、祈祷、探访、关顾, 并牵涉于会堂行政和社会关怀的事务上了; 参丘恩处著,  《犹太文化传统与圣经》, 第216-219页.

[13]             有关拉比的按立(ordination), 请参 Alfred Edersheim, The Life and Times of Jesus the Messiah (Peabody, Massachusetts: Hendrickson Publishers, 1993), 第377-738页.

[14]             主耶稣的“拉比”身分是众所公认的, 例如民众要求他裁决法律的纷争(可12:13-17; 路12:13-15; 约7:43-8:11); 当他坐着时, 民众围聚他脚前听他讲道(太5:1; 可4:1; 9:35; 路4:20); 走路时跟随他, 边走边听他讲解(可8:27-29; 路14:25-35), 这一切都是拉比常做的事.

[15]             下列经文的“拉比”在希腊文是 rhabbi (我的夫子){G:4461}, 而“夫子”或“先生”则是 didaskalos (教师、导师){G:1320}.

[16]             “拉波尼”希腊文是 Rhabboni {G:4462}, 在新约中只出现2次; 另1次是约20:16(抹大拉的马利亚称主耶稣为“拉波尼”).

[17]             有关主耶稣的教训,  请参本期(2002年12月份, 第37期《家信》的“查经天地: 四福音合参 — 主耶稣基督的讲道/谈论”.

[18]             参 W. Graham Scroggie, A Guide to the Gospels (Grand Rapids: Kregel Publications, 1995), 第549-551页; 有关这71个“主要的比喻”和“比喻性的例证”, 请参 2002年10月份, 第35期《家信》的“查经天地: 四福音合参 — 主耶稣基督的比喻”.

[19]            另有一次, 当法利赛人想以主耶稣的话来陷害他, 打发自己的门徒和希律党的人, 一起去问主耶稣: “纳税给(罗马皇帝)该撒, 可以不可以?” 主耶稣若说可以, 就必遭犹太人疏异反对, 甚至被奋锐党人(Zealots)袭击(法利赛人的门徒多属此党); 可是他若说不可以, 就会当场给希律党的人抓起来, 控告他图谋造反. 主耶稣这位智慧无比的拉比, 却叫他们拿一个上税的银钱给他, 然后问道: “这像和这号是谁的?” 当他们答是该撒的之后, 主耶稣说: “这样, 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 神的物当归给神”(太22:15-21).

[20]             当时许多的拉比, 即文士和法利赛人(“法利赛”一词的希伯来文本义是“分别”, 暗指“圣洁”)只注重外在条文礼仪的洁净,  却不管内在心思意念的圣洁. 他们“在人前, 外面显出公义来, 里面却装满了假冒和不法的事”(太23:28). 因此身为“公义诚实的拉比”, 主耶稣严厉地教训他们, 揭穿他们的虚假(太23:1-36), 强调真正的圣洁乃是内在的洁净, 并非外在的礼仪(可7:15,18-23).

[21]             一般拉比不赞同女性与男性受同等教育. 他们认为女性是“轻率易变的”(of a light mind), 不适合研究较深的道理; 参 Alfred Edersheim, Sketches of Jewish Social Life in the Days of Christ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1993), 第132-133页.

[22]            扬牧谷著, 《耶稣灵修系列(7): 加利利的嘱咐 — 教导的操练》, 第29页.

[23]            无论如何, 周天和在其《山上宝训的研究》(第31-36页)也表示, 虽然初期召会最先注重的, 是主耶稣的死与复活, 但主耶稣的教训自始便受教会的注意, 并获得小心的收集与保存. 原因是: (1)主耶稣的教训可用来教导信徒, 使他们认识信仰内涵, 并作为行为的准则; (2)可帮助信徒了解主耶稣(的思想和概念); (3)可作“福音预工”的媒介; (4)也可作为“护道”的工具,以抗拒犹太人和异教徒的歪曲与诽谤.

[24]             包括主的晚餐、女人蒙头、女人沉静等常被忽略的召会真理(参林前11:2-16; 20-34; 14:34-40); 有关这方面的真理, 请参 2000年9和10月份《家信》的“召会真理: 蒙头: 可有可无的传统?” 和 2000年11和12月份《家信》的“召会真理: 女人的职事”.

[25]            丘恩处著,  《犹太文化传统与圣经》, 第225-226页.

[26]             “教训或教导”是主耶稣的核心工作, 他行神迹治病赶鬼, 主要是更具体地证明他的教导是有权柄, 出自于犹太人所等候的弥赛亚; 有关神迹的功用, 请参 2002年11月份, 第36期《家信》的“查经天地: 四福音合参 — 主耶稣基督的神迹”和“原文解经: 神迹、奇事、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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