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真的在救恩上与福音派的信仰相同?


(A)     信与不信同负一轭

1994年, 有20几位称为基督教福音派世界级领袖,[1] 与天主教20多位代表, 共同签署了第一份称为“Evangelicals and Catholics Together: The Christian Mission in the Third Millenium”(“福音派与天主教徒在一起: 基督徒第三千年的使命”)的联合宣言(简称“ ECT-1宣言”). 这些福音派领袖在“ECT-1宣言”内, 相当忠实地列出“福音派”和“天主教”在信仰上许多最基本的不同点. 叫我们惊讶万分和百思不解的是, 既然这些福音派领袖也知道, 在许多重要的信仰上与天主教所相信的不同, 他们凭何种圣经真理, 认为应该作出如此的联合宣言呢?

麦阿瑟 (John McArthur)

“ECT-1宣言”认为, 基督徒应该与天主教彼此接纳为“弟兄”, 并且劝勉基督徒不要再向天主教徒传福音, 他们认为此举是“抢羊”的行为, 是一种分裂教会的罪行.  针对此事, 吴主光评论道: “这是岂有此理的话, 怪不得约翰·麦阿瑟(John McArthur)等神学家起来指斥签署的福音派领袖, 因为他们不但出卖了福音派众教会, 而且还将历史上数以万计脱离天主教, 又拯救许多天主教徒脱离天主教的弟兄, 定为罪人.”[2] 无疑地, 这些福音派领袖清楚晓得基督信仰与天主教不同, 所以才将两者的不同点列出来, 表示他们并没有在信仰上与天主教联合. 这一次的“ECT-1宣言”, 目的只是为了“争取北美洲社会与政治的影响力”, 因为社会上出现排斥基督信仰的压力越来越大.

但是, 到了1998年11月, 福音派有20多位领袖与天主教代表们签署第二次宣言.[3] 这次宣言称为“Evangelicals and Catholics Together: The Gift of Salvation”(“福音派与天主教徒在一起: 救恩的赏赐”)(简称“ECT-2宣言”). 此次的“ECT-2宣言”是为有关“救恩问题”的立场上, 宣布彼此认同. 上次的“ECT-1宣言”中岂不是清楚列出两者在信仰上的不同吗? 为什么这一次竟然在“救恩”上彼此认同呢? 假如天主教肯接纳福音派在救恩方面的立场, 为什么他们不召开会议通过议决案, 并向全球的天主教徒公布这些修改了的信仰呢?

(B)     天主教的错误诠释

约翰·麦阿瑟博士(Dr. John McArthur)指出, 福音派认为得着救恩的途径, 必须有三个“唯独”(alone): 即(1)“唯独靠恩典”(by grace alone); (2)“唯独透过信心”(through Faith alone); (3)“唯独在基督里”(in Christ alone). 事实上, 合乎圣经的要求的, 乃是马丁路德所强调的“四个唯独”; 除了上述三个之外, 还有“唯独根据圣经”(according to the Bible alone). 天主教就是少了这第四个“唯独” — 不依据圣经来诠释前三个“唯独”  —  所以真正遵守圣经的基督徒一直以来不能与天主教合一.

令人受骗或迷惑的是, “ECT-2宣言”公然表示, 天主教也同意接纳前三个“唯独”, 只是没有为第四个“唯独”表态. 吴主光写道: “这是值得我们怀疑的, 因为天主教不可能这么轻易就同意这些‘唯独’的, 不然, 他们为什么不宣布废除‘天特会议’(或译“特伦特会议”, Council of Trent)所通过对基督教而发出的一百多个咒诅’呢? 为什么他们不宣布废除‘炼狱’、‘圣餐变质说’[4]、‘马利亚无原罪升天为神母, 作信徒的中保’、‘七圣礼和其中赦罪的功能’、‘教皇无误’ …… 等信念呢?” 我们若研究麦卡锡神父(另译“麦卡棣神父”, Jim McCarthy)所写的《罗马天主教的福音》(The Gospel according to Rome), 我们就明白为什么天主教也同意接纳或赞成得救“唯独靠恩典”、“唯独透过信心”、“唯独在基督里”, 因为近代天主教对这三大“唯独”有自己一套不合圣经的错误诠释.

(B.1)   天主教的“唯独靠恩典”

麦卡锡神父是一位已经离开天主教的神父.[5] 他指出, 天主教赞成得救“唯独靠恩典”(by Grace alone)的意思是: 认为一个人必须接受天主教的洗礼, 才可以进入“成圣恩典状态”(Sanctifying grace)中. 在这“成圣恩典状态”中, 他才有资格一生不断接受各种圣礼, 借以维持自己在‘恩典’中. 请问明智的读者, 这样算得上是“唯独靠恩典”吗? 这种靠种种“圣礼”来维持“恩典”的说法, 根本是违背圣经明确的教导, 根本就不是圣经所谓的“恩典”, 最低程度与福音派所说的“唯独靠恩典”有相差甚远的定义.

前天主教神父麦卡锡(Jim McCarthy)

福音派相信圣经所说: “(神)要将他极丰富的恩典(grace), 就是他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 显明给後来的世代看. 你们得救是本乎(grace), 也因著信, 这并不是出於自己, 乃是神所赐的. 也不是出於行为(work), 免得有人自夸. 我们原是他的工作(work), 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 为要叫我们行善(good work), 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7-10). 吴主光正确写道: “‘work’这个字, 正是天主教所强调的‘功德’那个字. 圣经清楚指出, 我们得救所靠的是‘恩典’, 不是我们的‘工作’或‘功德’,乃是神自己的‘工作’. 等我们得救之后, 我们才能有‘好的工作’. 但天主教硬要坚持, 要借着‘圣礼功德’来赚取‘恩典’, 好像以‘工作’来赚取‘礼物’一样荒唐.”[6]

(B.2)   天主教的“唯独透过信心”

天主教赞成“唯独透过信心”(through Faith alone)的意思是: 认为一个天主教徒开始他的信仰, 必须依循四个步骤去作准备工夫(参 麦卡锡所著的《罗马天主教的福音》): (1) 先与“第一个行动性恩典”(first actual grace)合作; (2) 要有信心; (3) 要有好行为; (4) 要接受洗礼. 而第二项所要求的“信心”, 是相信“教会所教导的信条和教义”, 这就是与“恩典”合作的第一个行动. 第二个合作行动是“好行为”(good work). 简而言之, 天主教所强调的信心(唯独透过信心)是信“教会”和“信条”(指天主教会和它的诸多信条), 并非直接信主耶稣, 靠主耶稣得救.

(B.3)   天主教的“唯独在基督里”

天主教赞同“唯独在基督里”(in Christ alone)的意思是: 认为神父在祭坛上祝福过的圣饼, 会变成“基督的圣体”. 他们要在弥撒圣礼中, 不断擘这圣饼, 说是将这位“基督”杀了, 造成一个“牺牲祭”(Sacrifice), 这样才能赦免人的罪. 因此, 有人指出, 天主教在全世界各地, 平均每天要杀耶稣基督8万次, 将耶稣基督献为8万个赎罪祭, 好不断地为有需要的人赎罪.

此举显然违反了希伯来书的明确教导, 因为希伯来书前后共7次指出, 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自己”, 就成了永远有效的赎罪祭(参 来7:27; 9:7,26,28; 10:10,12,14). 天主教认为这个由神父在祭坛上“创造”出来的“圣饼基督”, 与十字架上牺牲的那位基督, 是完全相同的(参 天特会议 session 22, “Teaching and Canons on the Most Holy Sacrifice of the Mass,” Chapter 2). 因此, 每一间天主教教堂, 都有一个神龛, 里面放有一块“圣饼基督”, 供天主教徒进到里面跪拜. 这些都是那些福音派领袖们所知道的, 他们绝对不会同意拜“圣饼基督”, 因为这等于拜偶像, 是圣经明文禁止的. 所以天主教现今所认同的“唯独基督”, 分明是欺骗人的, 因为不同于圣经所教导、福音派所承认的基督.

(B.4)   天主教不提“唯独根据圣经”

至于“唯独根据圣经”(according to the Bible alone), 这一点就是天主教刻意避开不提的. 天主教的信仰根据, 最少有三方面:

(1)  天主教的要理回答(catechism)、神学摘要, 以及天主教会议所通过的信条、法规等. 这些都是人的作品.

(2)   天主教的遗传, 并且不是写下来的遗传, 而是普遍在信徒心中一直传下来, 而未曾成文的信念.

(3)   圣经, 却是经过删改的圣经. 例如他们将“十诫”的第2诫“不可拜偶像”删去, 然后将第10诫拆开成为两诫, 凑足十诫, 以图瞒骗人. 此外, 天主教还将“次经”(或作“旁经”, apocrypha)加入圣经,[7] 视之为与圣经66卷书有同等权威, 但这些次经都是福音派认为不可信的, 与其他圣经正典书卷有所冲突.

吴主光写道: “更糊涂的, 是这三种信仰根据, 每次出现互相矛盾的现象, 他们就将圣经加以曲解和窜改. 这些都是那些福音派领袖们所熟悉的. 福音派自成立以来, 一直强调‘圣经是我们信仰唯一而最高的权威’, 一切教会的信仰和礼仪, 必须‘返回圣经时代’. 现在福音派何竟与反对‘唯独圣经’的天主教联合, 不再介意天主教坚持不尊重圣经?”[8] 总括而言, 天主教在救恩的教义上绝对与福音派的信仰不同, 明确地违反圣经清楚的教导. 任何忠于基督和圣经真理的基督徒, 都不能与天主教“同负一轭”, 支持天主教大力提倡的“教会大合一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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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变体论(Transubstantiation) 

变体论 (或称“化体说、变质说、化质说”, transubstantiation)是罗马天主教的看法, 认为“圣餐的面饼和葡萄酒在弥撒中经神父祝圣后, 变成主耶稣的身体和血”(《英汉大词典》, 第2015页). 1551年的“特伦特会议”(或称“天特会议”, Council of Trent)给予“变体论”以下的定义: “饼和葡萄酒祝圣(consecration)后, 饼的整个实体(或作“实质、本体”, substance)变化成我们主基督身体的实体, 葡萄酒的整个实体变化成他宝血的实体. 这种变化被天主教合宜和正确地称为变体论.”

耶路撒冷的西里尔(或称“区利罗”, Cyril, 主后386年)在其《教理问答》(catechism)中论到饼和葡萄酒在祭司(priest)祝圣后: “不要以味觉, 而是以信心来判断; 除去犹豫, 要肯定地知道你很荣幸, 领受了所赐的基督的身体和宝血. 你要如此教导, 充满着这最肯定的信念, 相信那看似饼的并非饼  —  虽在味道上似乎如此  —  乃是基督的身体; 也相信那看似葡萄酒的并非葡萄酒  —  虽在感官上似乎如此  —  乃是基督的宝血  —  你要用这信念坚固你的心.” 上述的特伦特会议还宣告任何否定“变体论”的人都当受诅咒(anathema).

吉布斯 (Alfred P. Gibbs)

吉布斯(Alfred P. Gibbs)指出, 这错谬的“变体论”并非突然出现, 而是受到弥撒教义中各种理论的影响下而逐步形成. 实际上, 这理论没有成为确立的教义(established doctrine)直到第9世纪, 虽说它在这之前已被教导多年. 历史学家尼安德(Neander)记载说, “变体论”中的献祭概念(即在弥撒中, 饼和葡萄酒变成主耶稣身体和宝血的实体, 使主再次以舍身流血献祭给神, 编者按), 是取自旧约的祭司和献祭制度. “变体论”绝不是基于新约的教导.

“变体论”是基于罗马天主教按照字面(literal)解释主的话: “这是我的身体… 这是我立约的血”(太26:26,28). 他们辩驳说, 主耶稣并没有说: “这是我的身体和宝血的象征(symbol)”, 或“这代表(represents)我的身体和宝血.” 但我们仔细查考圣经, 便晓得这种解法是站立不住的.

圣经充满许多象征式的修辞法(figures of speech): 例如主耶稣说: “我是真葡萄树”(约15:1); “我就是门”(约10:9). 难道主耶稣真的是一棵葡萄树? 真的是一道门? 当然不是. 所以我们不能说主耶稣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必须按照字面来解. 主说“这是我的身体… 这是我立约的血”时, 他是采用修辞法中的“隐喻法”(metaphor). 当人拿着照片, 指着其上的屋子说: “这是我的屋子”, 他当然不表示自己就住在照片里的屋子, 而是照片里的屋子可代表他所住的屋子. 照样, 当主说“这是我的身体… 这是我立约的血”, 他只是表示饼和葡萄酒各别代表或象征他的身体和宝血.

霍格(C. F. Hogg)正确指出: “显然, 前者(指饼就是主确实的身体)不是主所要表达的意思, 原因显而易见, 主所说的饼就握在他的手中, 这手是他身体的一部分, 与所握的饼完全分开和不同. 他们(门徒)是否认为主的意思是说这饼是他的身体, 而当时主有两个身体呢? 这问题的答案是明显的(答案当然不是). …正确的解法是: ‘这饼代表(represents)我的身体.’”

当主擘开和吃这饼, 他是否在吃自己的身体, 或只是吃那象征他身体的饼? 当主饮杯, 他是否在喝自己的血, 或喝那象征他血的葡萄酒? 答案是明显的. 当众门徒吃饼和饮杯, 他们吃下主确确实实的(literal)身体, 饮下主确确实实的宝血吗? 若是如此, 他们便是犯上吃人肉, 喝人血的罪了(cannibalism)! 这等思想是既可憎又可笑的. 圣经清楚说道: “耶稣拿起饼来, 祝了福, 就擘开…”(可14:22). 圣经并没说“耶稣拿起他的身体… 拿起他的血”, 圣经只是说“饼”和“杯”.[9] 唯一合情合理的解释是这饼和杯代表他的身体和血.

主耶稣基督强调: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 我来不是要废掉, 乃是要成全”(太5:17). 基督所要成全的律法清楚宣告无论何等情况都不可喝血. 吃血喝血都是律法所禁止的, 参利3:17; 7:26; 17:14; 申12:16; 12:23; 15:23. 因此, 如果基督给门徒喝的是他确确实实的血, 他就是废掉了他宣称要来成全的律法.

罗马天主教喜欢引用约6:53来支持“变体论”, 那节经文说: “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 不喝人子的血, 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 但主耶稣基督所说的这句话与主的晚餐完全无关, 因为主的晚餐是在主说这话很多个月之后才设立的. 基督这句话是象征式的言语, 指信徒以信靠基督来在灵性上享用他. 基督在约6:35说: “耶稣说: ‘我就是生命的粮(bread, 饼或面包). 到我这里来的, 必定不饿. 信我的, 永远不渴.” 就如靠着吃, 我们满足肉身的饥饿; 靠着喝, 我们解除肉身的干渴; 照样,靠着来到基督, 我们灵性的饥饿得以饱足, 靠着信他, 我们灵性的干渴得以解除. 所以约6:34-59的整段经文是论到如何得救(得永生)的问题, 而非领受主的晚餐的问题(那是得救之后才要考虑的问题).

接着, 主耶稣基督进一步以吃喝来描述有关得救(得永生)的事. 请比较54节与47节: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约6:54);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 信的人有永生”(约6:47). 故此, 我们清楚看见在整段经文中, “吃主的肉喝主的血”是象征式的言语, 与“信主”是同一回事, 因两者的果效是同样的  —  “有永生”. 当人信主基督时, 在象征的意义上, 他就有如吃

喝一般得以饱足解渴(象征灵性上的满足), 因他得着永生. 为何是“吃主的肉, 喝主的血”, 而不是吃喝别的东西呢? 因为信基督的人是在灵性上享用基督(而非其他东西), 从基督身上(而非别的事物上)得到满足.

天主教神父在进行弥撒时为饼祝谢

甚至主的门徒也对这些话感到困惑(约6:51-52, 60-63). 他们不明白基督是以象征或比喻的方式发言, 所以基督解释他乃是采用隐喻法, 他说: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 肉体(肉身)是无益的.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 就是灵, 就是生命”(约6:63). 解经方面有个正确稳妥的原则, 就是以明确清楚和具肯定性的经节, 来解含糊不清和具争论性的经节. 解释含糊暗昧的经文时, 不该抵触清楚明确的经文.

吉布斯(Alfred P. Gibbs)指出 罗马天主教教导说, 当基督把饼和杯递给门徒时, 他实际上给予他们他献祭的确实身体和宝血. 根据天主教, 主献祭的地点是在设立主餐的顶楼(upper room), 而非他被钉十架的加略山(Calvary). 十字架只是把顶楼的献祭给公开化. 这与圣经所启示有关基督的献祭相差何等的远啊! 天主教还说, 每一次举行弥撒时, 基督就再一次在无血的祭坛上献上自己为祭. 这直接抵触了来10:12的明确教导: “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 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

古德曼(George Goodman)在其所著的《一些圣经的原则》(Some Scriptural Principles)中引述一事, 表明罗马天主教的变体论是何等荒谬可怕. 他述说一位基督徒与一位天主教祭司(priest)的对话. “我相信你的教会教导说, 在祝圣下, 饼和葡萄酒的元素发生神奇的变化, 变成主耶稣基督真实的身体和血.” 祭司回答: “正是如此, 基督那时(指祝圣时)降在祭坛上.” 那基督徒又问: “当你有主耶稣基督在你的祭坛上, 其实在你手上, 你对他做些什么? 你承认将他处死吗?” 祭司回答: “是的.” 那基督徒离开前一针见血地说: “如果你承认在弥撒的献祭时处死耶稣基督, 你难道没看见你把他重钉在十架上, 因而宣告自己是继承了彼得所控告的罪: ‘你们杀了那生命的主’(徒3:15); 司提反称这样的人为‘把那义者卖了, 杀了’(徒7:52).” 对话就此结束. 它表明一旦我们接受谬论, 其后果不堪设想.

圣经是基督徒信仰的唯一权威, 而“变体论”是毫无圣经的根据. 它纯粹是人所发明出来的谬论, 而非神所启示的真理.  艾朗赛(H. A. Ironside)评述说: “罗马天主教徒相信在弥撒中, 祭司为饼祝谢时, 它就变成主耶稣基督的身体、血、灵魂(soul)和神性(divinity), 祭司因此为活人和死人的罪献上连续不断的祭! 这一切都是亵渎性地歪曲圣经的真理. 这是偶像崇拜, 源自古巴比伦对天后(queen of Heaven, 耶7:17-18; 44:15-19)的敬拜. 这饼上印有神秘字母‘I.H.S.’, 被认为意谓‘Iesus Hominum Salvator’(耶稣人类救主), 但它们亦可代表埃及人的众神‘Isia、Horus、Seb’, 正如埃及人在多个世纪以前进行相同的礼仪一般.”[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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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签署“ECT-2宣言”的福音派领袖

吴主光

1998年11月, 福音派有20多位领袖与天主教代表们签署第二次宣言. 这次宣言称为“Evangelicals and Catholics Together: The Gift of Salvation”(“福音派与天主教徒在一起: 救恩的赏赐”)(简称“ECT-2宣言”). 这次的“ECT-2宣言”是为有关“救恩问题”的立场上, 宣布天主教和福音派彼此认同.

吴主光指出, 令许多信仰纯正的基督徒大吃一惊的是, 签署的福音派领袖当中竟然包括许多我们向来认为信仰非常纯正的人, 例如:

(1)     Dr. Bill Bright (Campus Crusade for Christ, 即“学园传道会”),

(2)     Dr. Harold O. J. Brown (Trinity Evangelical Divinity School, 三一福音神学院);

(1)     Mr. Charles Colson (Prison Fellowship, 美国释囚团契 [此人乃为此次联合宣言最积极的推动者]);

(2)     Dr. Richard Mouw (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 富乐神学院, 第三波灵恩运动的发源地);

(3)     Dr. Mark A. Noll (Wheaton College, 惠敦神学院);

(4)     Dr. James I. Packer (Regent College, 温哥华维真神学院);

(5)     Dr. Timothy R. Phillips (Wheaton College, 惠敦神学院);

(6)     Dr. John Woodbridge (Trinity Evangelical Divinity School);

(7)     Dr. Richard Land (Christian Life Commission of the Southern Baptist Convention,美国南浸信会信徒生命委身部);

(8)      Dr. Larry Lewis (Home Mission Board of the Southern Baptist Convention,美国南浸信会本土宣教部);

(9)     Dr. Brian O’Connell (World Evangelical Fellowship, 世界福音派团契);

(10)  Dr. John White (Geneva College and the Nation Association of Evangelicals, 美国全国福音派联会);

(11)  Rev. Pat Robertson (Regent University, 维真大学).

此外, 根据吴主光, 到目前为止, 接纳天主教, 或与之联合的教会和福音机构, 包括:

(1)     圣公会(Anglican Church);

(2)     世界信义宗联会(The Lutheran World Federation);

(3)     葛培理布道团(The Billy Graham Crusade);

(4)     圣经公会(Bible Society);

(5)     学园传道会(Campus Crusade);

(6)     美国释囚团契(Prison Fellowship);

(7)     美国福音派联会(Nation Association of Evangelicals);

(8)     守诺者大会(Promise Keeper);

(9)     阿拉法课程(Alfa Course);

(10)  圣经难题解答人(Bible Answer Men);

(11)  今日基督教杂志(Christianity Today);

(12)  家庭焦点杂志(Focus on the Family).[11]


[1]               “福音派”(Evangelicals)在普遍上也被称为“基要派”(fundamentalists)或“保守派”(Conservatives). 他们相信和教导圣经的基要真理: (1)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 (2)人得救是本乎恩而因信称义; (3)承认耶稣基督乃完全的神, 被童女所生, 并死里复活等. “现代主义派”(Modernists)或“自由主义派”(Liberalists)则相反, 否定上述的基要真理. 按照历史, 基要主义(fundamentalism)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 更正教(Protestant, 或称“基督教新教”)一些自称“保守”的神学家为反对现代主义(modernism), 尤其是圣经评断学(biblical criticism, 或称“圣经评鉴圣经批判”等)而形成的神学主张. 有关“基要派”和“自由派”方面, 请参 2002年12月份, 第37期《家信》的“真理战场: 召会真理研究入门(二)”.

[2]               吴主光著, 《教会大合一运动可以接纳吗?》(香港九龙: 种籽出版社, 2003年), 第85页.

[3]               有关签署第二次宣言的福音派领袖, 请参附录(二): 签署“ECT-2宣言”的福音派领袖.

[4]               “圣餐变质说”(或称“变体论、化体说、化质说”, transubstantiation)是罗马天主教独创的教义, 认为圣餐的饼和葡萄酒在神父祝圣后, 变化成主耶稣基督的身体和宝血之实体. 有关这方面的错误, 请参本文附录(一): “变体论”(transubstantiation).

[5]               麦卡锡神父(另译“麦卡棣”, Jim McCarthy)和另外50多位也曾是天主教的神父和修女们逐一离开天主教, 并与他们联手组织一个福音机构, 名为“天主教徒的福音”(Good News for the Catholics), 专向天主教徒传福音, 领他们离开天主教.

[6]               吴主光著, 《教会大合一运动可以接纳吗?》, 第91页.

[7]               除了圣经的66本书卷之外, 罗马天主教的圣经还加入另外14本“次经”(或作“旁经”, apocrypha).

[8]               吴主光著, 《教会大合一运动可以接纳吗?》, 第93页. 上文主要改编自上引书, 第84-93页.

[9]               主耶稣说完“这是我立约的血, 为多人流出来”之后, 紧接下来便说: “从今以后, 我不再喝这葡萄汁 (原文“葡萄树的产物”, produce of the vine; 注: 这节的“葡萄汁”也可译作“葡萄酒”, 因葡萄酒也是葡萄树的产物) …”(太26:28-29). 请注意, 主祝谢后的杯, 仍然是“葡萄汁(酒)”, 并没变成“主的血”, 所以“变体论”是绝对错谬的, 主亲口所说的话证实了这一点. 有关主餐时该用葡萄汁或葡萄酒的问题, 请参2004年9/10月份, 第54期《家信》的“圣经问答”.

[10]             参 The Gathering of the Church (Amainthakarai, Madras: Amainthakarai Gospel Hall, 1994), 第41-42页.

[11]             吴主光著, 《教会大合一运动可以接纳吗?》, 第86-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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