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回最初原则之七大理由 (二) (A Return to First Principles: Seven Reasons Why)
译者注: 本文作者休凯恩(另译: 休·柯贺隐, Hugh Kane)曾在宗派(浸信会)里事奉主长达18年之久. 可是, 有一日, 他毅然离开宗派, 放弃素来所领的薪金, 加入了聚集归入主名下的基督徒聚会(或称“奉主名聚会”). 此举是误入歧途的错误选择, 或是归回最初的圣经原则?!…
(文接上期)
我断定这立场(作者休凯恩所指的是: 在宗派或公会中作牧师)是不合圣经的:
B.3 因为神所设立的敬拜秩序已被人的计划和新方法取代.
每逢主日所守的筵席(指擘饼聚会)是不需要特定的人作主席来主持. 神赐给信徒自由参与, 不限制于指派任何一人全全负责. 基督是祂自己的筵席之主(注: 林前10:21的“主的筵席”原文可译作“主的桌子”), 祂实行祂的主权, 靠着已从天上赐下的圣灵, 来引导和控制整个聚会的敬拜和进程. “主的灵在哪里, 那里就得以自由”(林后3:17).
人的思想 — 在古代习俗的支持下 — 认为我们需要人所委派的带领者, 来控制和引导神百姓的敬拜, 他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 耶和华说: “我的意念, 非同你们的意念, 我的道路, 非同你们的道路”(赛55:8). 让我们寻求学习神的意念和道路, 尤其是当祂已喜悦将它们启示我们. 显然, 在哥林多前书11章, 我们看到召会聚集的能力和目的 — “吃主的晚餐”(林前11:20). 接着, 使徒保罗纠正当时哥林多召会在擘饼时的混乱情况. 使徒在此也教导信徒自己省察, 强调属灵辨别的必要, 以便能按理地参与(林前11:27-31). 因此, 我们必须在我们的情况 (conditionally)和地位 (positionally)两方面都保持正确(指我们实际的情况必须与我们属灵的地位相符一致 — 断不可在属灵地位上是圣徒, 实际生活中却没分别为圣).
在林前12:27, 我们读到“你们就是基督的身子”. 保罗用人的身体加以说明. 请留意以下所教导的重要真理:
- 所有信徒都从一位圣灵受洗(原文作“受浸”), 归入一个身体(林前12:13, “成了一个身体”原文意思是“归入一个身体”);
- 每一个肢体所处的位置都是神所分配指派的(林前12:18, “肢体俱各安排在身上”).
- 召会的各种恩赐是神所设立和安放的(林前12:28);
- 每一种恩赐是要照圣灵的支配来运作(林前12:4-11);
- 没有一种恩赐, 无论它是何等有用, 可代替其他所有的恩赐运作(林前12:15-17). 坚持要以一种恩赐来做所有的工作, 将导致神所给予别人的恩赐衰退和消失. 到那时, 人便因情况需要而按他们心中所愿的, 来“制造”(manufacture)其他的恩赐. 这正是他们现今所实行的;
- 身体上的每一个肢体, 无论外表看来何等卑微软弱, 或不引人注目, 都是重要和需要的, 所以信徒该抱着仁爱和同情的态度对待他们(林前12:22-27);
- 身上的肢体虽多, 仍是一个身体(林前12:12).
在这属神的安排下, 没有所谓的“高级教士团”(prelacy, 或称“主教统辖制度”), 也没有“圣职阶层”或“神职阶层”(clerisy).
林前14:26-33清楚指示我们有关恩赐的运用, 无可置疑地, 它排除了在神的召会中实行“一人事奉”(one-man ministry)的做法或主意. 这特殊的领域也不允许女人讲道, 或运用她的权柄(请参阅 林前14:34,35; 也参 提前2:11,12). 虽然如此, 我们不是断定女人没有“事奉”的领域. 为了在这方面激发你的思想, 我请你留意多加的事奉(徒9:39)、彼得岳母的事奉(太8:15), 以及其他妇女们“用自己的财物供给(原文也可译作“服事”)[1]耶稣和门徒”(路8:2,3). “执事”(minister)一词在新约中从不表达支配控制(domination)的概念, 或表示人要事奉(minister)就必须成为一位“牧师/教士”(dominie)或“修道院院长”(superior). 真正事奉得最好的人, 往往是忘记自我, 按主的指示不断努力地谦卑事奉, 不求人的赞许, 只讨主的喜悦, 全心荣耀祂. 主自己说: “你们中间, 谁愿为大, 就必作你们的用人(minister). 在你们中间, 谁愿为首, 就必作众人的仆人”(可10:43,44).
我顺便请你注意哥林多前书13章 — “爱的篇章”. 我担心这重要的一章是我们在实践上经常忽略的. 爱是推动一切召会活动之轮的神圣润滑油( divine lubricant), 召会各种恩赐必须在爱的推动下操作. 在召会历史上, 缺乏这属天要素已导致以往种种的摩擦不和、派系斗争和见证受挫. 今日, 我们何等需要爱! 我们需要爱, 来教导、传道、监督、警告不按规矩而行的人[2]、修补破裂关系的裂口、挽回因缺乏这神圣要素而产生的疏远与隔离. 我们需要爱来相信、盼望、忍耐、受苦; 无论是在家庭里、在召会中、在工作上, 在任何环境下, 我们都需要爱. 它在一切道德中是最伟大的. 爱是永不止息的. 愿我们常有丰富的爱供应给人, 说话行事都要有爱(林后5:14; 弗4:15,16). 不管一个人何等能言善辩, 或熟悉神的话语, 若没有爱, 他的事奉便是虚空徒然, 犹如“鸣的锣, 响的钹一般”(林前13:1). 没有爱, 他就“算不得什么”(林前13:2), 他所做的也就“无益”了(林前13:3).
细心阅读哥林多前书12和14章, 我们清楚看到召会聚会(指擘饼聚会)的时候, 主要目的不是为要听某人讲道(虽说神所赐的讲道, 该被欢喜感恩地领受); 那吸引神百姓聚集的意念, 不是为要从神领受福气, 乃是为着已经领受“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弗1:3)而聚在一处, 以祭司的身份“借着耶稣基督奉献神所悦纳的灵祭”(彼前2:5).
他们以认真思考、充满感恩、虔诚敬畏、满心称颂的心情, 向主献上他们心中的敬拜. 他们来到神的面前, 有如已被神所洁净的敬拜者, 靠着主耶稣的宝血“完全清洁”. 他们在主脚前, 就是那位为他们舍身的主脚前, 放下礼物, 说道: “我们把从祢而得的献给祢”(代上29:14).
在出23:15, 我们听到神对他百姓说: “你要守…节, … 谁也不可空手朝见我.” 我们给祂多少呢? “就要从耶和华你神赐你的地上, 将所收的各种初熟的土产取些来, 盛在筐子里, 往耶和华你神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居所去”(申26:2).
为着主, 我们应当带着满心的感恩和满满的筐子, 在祂面前喜乐地敬拜.
“在此我们安息, 希奇注视着
主背负我们一切的罪;
何等丰盛完满的救赎,
从祂所献上的祭流出.”
那里没有“阴云遮蔽”, 我们与神面对面地敬拜祂, 不靠任何的“代理人”(proxy). 在召会中, 神没有以“神职人员的等级制度”(clerical caste)或属人的祭司作为“中间人”(medium). 所有信徒都是“圣洁的祭司”(彼前2:5). 他们“因耶稣的血, 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来10:19). 他们“在幔子内”敬拜(来6:19); 没有惧怕, 而是“存着诚心, 和充足的信心, 来到神面前”(来10:22, 参来10:19-25). 这是何等的特权! 这给予神的儿女何等的福气, 何等的满足! 地上再也没有一处, 也没有一刻, 比用心灵来到各各他记念主的时刻, 更使我心灵深感甘甜、清新和珍贵.
B.4 因为“一人事奉”(one-man ministry)是违背圣灵的意思, 拦阻祂的运作.
【译者注: 许多宗派实行“一人事奉”的制度, 即在宗派所谓的“崇拜聚会”里 (注: 正确的圣经词语是“擘饼[记念主]聚会”), 由一人(通常是牧师)主持和带领整个聚会, “平信徒”不能参与带领】.
新约中有任何事物可支持“一人事奉”的理论吗? 我曾勤勉地寻找, 查遍整本圣经, 至今仍一无所获. 你可以肯定一点: 如果我可以在神的话语中找到任何证据, 我就不会退职(指作者退出牧师一职, 译者按).
我们在圣经何处可以找到一人, 受委派治理一个召会, 负责一切的教导、讲道、管理它一切的属灵活动呢? 圣经哪有教导: 除非有一位牧师, 或一些“授以牧师职的人”(ordained minister)[3], 否则不能守主的晚餐? 有人可能提议说, 提摩太是以弗所的牧师, 而提多则是革哩底的牧师. 其实并不然! 这两人是使徒保罗的代表(apostolic delegates), 被授权替使徒保罗行事. 提摩太被保罗派到以弗所, 其中一个任务就是要“嘱咐那几个人, 不可传异教(原文作: “不可传一种完全不同的教义”)”(提前1:3; 注: 有些人告诉我们, 今日的我们不必多谈教义, 只要散播基督的精神, 凭着金科玉律[golden rule]行事便可; 但此看法不符合 提前1:3的原意). 至于提多, 他的任务是要“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 … 在各城设立众长老”(原文直译, 多1:5). 请注意, 提多不是要在每一个城市或召会中设立“一位长老”(an elder), 而是“众长老”(elders, 意味着每一个召会都有超过一位长老, 译者按).
提摩太不是以弗所召会的牧师, 因为我们在徒20:17读到, 当保罗到了米利都, 他“打发人往以弗所去, 请教会的众长老(elders)来”(原文直译). 你不觉得奇怪吗? 假如提摩太是以弗所召会的“牧师”, 或“长老”(译者注: 按圣经教导, 牧师与长老是相同的职分),[4] 为什么保罗不叫提摩太这位“教会的牧师”来呢? 如果现代“牧师制度”(ministry)的观念是合乎圣经的, 为什么保罗不叫“教会的牧师”, 或任何当时担任以弗所召会牧师的人来呢? 答案很简单, 在那个时代(召会初期)根本没有所谓“圣品人”(clergy, 神职人员)和“平信徒”(laity)的等级制度.
这群长老们在 徒20:28被称为“众监督”(bishops). 监督是一位“监视看管的监工”(overseer),[5] 而长老是一位“属灵老练的长者”(presbyter), 这两个名词是同义词, 都是指同样的职分(注: 这两个名称可交替互换, 请比较 徒20:17,28). 按圣经的教导, 监督不是一位治理几个召会的人, 一个地方性的会众(地方召会)也不是单由一位长老治理; 在地方召会中, 长老也不是如一些宗派所教导的, 比“监督”(presbyter)或“牧师”(pastor)更低一级. 事实上, 他们都是同等的, 同在地方召会中使用神所给的恩赐来事奉主. 使徒“在各召会中选立了众长老(elders)”(原文直译, 徒14:23). 谁能告诉我, 现今谁有权柄选立众长老? (我们岂不该按照使徒在圣经中所教导的原则和样式吗?) 我们要按照神的真理, 而非人的传统.
在腓立比的召会有众监督(bishops/overseers, 腓1:1). 有一点值得注意, 这封书信并非写给腓立比召会的“那位牧师”(the pastor), 乃是给“众圣徒, 和诸位监督、诸位执事”. 为什么不是写给那一位牧师? 为什么完全没提到他呢? 理由很简单, 因为当时根本没有“一人事奉”这制度. 当时根本没有人把这职分当作一种职业. 当时的监督或长老们没有所谓在“圣职人员大会上进行圣职授任礼”(appointments at “Conference”),[6] 或受主教(译者注: 某些宗派称监督为“主教”或“会督”)的斟酌决定, 长老们的呼召也不需获得(长老会的)教务评议会(the Presbytery)所赞同. 在新约中, 我们没有读到以“就职仪式”(Installation)或“承认大礼”(Recognition)来使某人正式就任牧师职务(pastorate), 或任何类似的礼仪. 当时也没有所谓牧师(minister)被“审讯”(hearing), 成为某个教士职务的“候选人”(candidate); 接受所谓“神的感召”(call)等等.
此外, 我们也不会读到在使徒时代任何一位神的仆人, 领取一份固定的薪水. 诚然, “工人得工价, 是应当的”(路10:7), 此乃基督差遣70人出去传道时所教导的. 然而, 他们的“薪水”是包括住宿(“你们要住在那家”), “吃喝他们所供给的”(路10:7), 而且只是从“那些接受他们和他们信息的人”那里领受这一切(路10:5-7). 他们并非挨门逐户地哀求. 路10:7的“工价”(hire)[7]一词亦表示“赏赐、奖赏、报酬”(reward), 在其他地方常译为“赏赐”, 例如启22:12说: “看哪, 我必快来. 赏罚(应译为“赏赐”)[8]在我, 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 你可能说现今的情况已经改变, 与使徒时代不同了. 我承认这点, 但神并没改变, 他的话语也没改变! 让我们言归正传.
针对人所设立的牧师事奉制度(system of ministry), 我起诉7点:
- 这制度没有圣经的根据(warrant), 这点足以作为我们拒绝它的理由.
- 这制度阻碍神给予基督身体中(各肢体)的事奉之发展, 最终将使其他肢体的事奉弃之无用.
- 这制度对普遍召会的发展是不公平的, 因为一般上只有那些有能力付最高薪水的召会, 能得到那些拥有最大能力之人的事奉. 这对较软弱的召会而言是不公平的.
- 这制度倾向使它的“献身者”(votaries, 指誓言献身于教牧事工的人)自私和贪财; 寻找那能提供更高薪水的地方.
- 这制度在很多情况下, 使他们(指牧师)“讨人喜悦”, 而非讨神喜悦; 成为“人的仆人”而非“神的仆人”.
- 这制度使召会中产生属人的祭司制度, 或等级制度(hierarchism) — 祭司团中的祭司团. 这是不合乎圣经的; 因为正如我们在上文已指出的, 也如圣经明确教导的: 每位信徒皆祭司, 都有特权向神献上祂所悦纳的灵祭(来10:19-22; 彼前2:5,9; 启1:6).
- 这制度把召会分裂成两部分, 即现今所谓的“圣品人”(clergy, 圣职人员)和“平信徒”(laity). 正如已故的彼尔森(Dr. Arthur T. Pierson, 1837-1911, 美国著名的长老会牧师兼圣经学者)贴切与忠诚地表示: “圣品人与平信徒之间的裂口(chasm)表明基督身体已被撕裂. 教会以民主精神(democracy)开始, 随后成为特权阶级(aristocracy), 最终沦为等级制度(hierarchy). 神职人员等级制度(clerical caste)是历史发展的产物(而非神话语的教导, 译者按).”
让我们不要赞同而要终止这一切不合圣经的做法, 且要把握机会把真理教导信徒. 诚然, 按照圣经确实有“牧养事奉”(ministry)的存在. 然而, 在整本圣经中, 我们哪能找到“现代牧师职事”的观念? 我们能在新约圣经中找到以下任何一种观念的足迹吗?
- “牧师和他的教区”(the Priest and his Parish)
- “神职人员和他的教会”(the Clergyman and his Church)
- “牧师和他的百姓”(the Pastor and his People)
当你查考神的话语, 你有察觉到以下事物在圣经中出现吗?
- “教士职务的候选人”(Candidates for the Pulpit)
- “要作牧师的学生”(Students for the Ministry)
- “要拿到传道的准证”(Getting a License to Preach)
总之, 现代的牧师事奉观念, 是更正教的宗派(Protestant denominations)取自罗马天主教的教理和方法(dogmas and devices), 经过修改后抄袭过来的. 现代流行的牧师职事之观念和制度, 与新约圣经的原则和实践完全无关. “祂所赐的有使徒, 有先知. 有传福音的. 有牧师(原文 poimên 意即“牧者、牧养的”)和教师(原文 didaskalos 意即“教导的”). 为要成全圣徒, 各尽其职, 建立基督的身体”(弗4:11,12). 由于篇幅有限, 我们无法在此继续讨论“牧师制度”的课题. 你必须自己查考神的话语.
B.5 因为“Reverend”(宗派所用的牧师称呼, 译者按)这称号是神的属性(divine attribute). 任何用此称号的人乃是傲慢僭越.
【译者注: “Reverend”这英文字是宗派或公会中对牧师的尊称, 但“Reverend”这称号是神的属性, 因为诗111:9说: “他的名圣而可畏”, “可畏”一词在《钦定本》译作“Reverend”】.
一个靠着神的恩典而得救的罪人, 岂有权利冠上“Reverend”这称号? 此称号是属于神的, 也单单属于神, 人若接受这称号, 他便是夺取神其中一个属性. “Reverend”一词在整本圣经(指整本《钦定本》英文圣经)中只出现一次, 就在那节经文神宣告“圣洁和可畏是祂的名”(原文直译, 诗111:9). 罗马教皇独占神的属性 — 圣洁(Holy), 称自己为“祂的圣洁”(His Holiness, 译者注: “His [or Your] Holiness”是对教皇的尊称, 意即教皇陛下)、“圣洁的父”(The Holy Father)等等, 至于其他神职人员(无论是“新教教会”或“罗马天主教”), 他们则夺取了神的另一个属性 — 可畏(Reverend). 更甚的是, 他们当中有一些人还不满足于与全能的神同等, 于是步上更高的一两级, 自称为“Very Reverend”(对教长的尊称)、“Right Reverend”(对主教的尊称)、“Most Reverend”(对大主教的尊称). 因此, 按照他们的称号, 他们比神本身更“可畏”(Reverend).
“Reverend”这称号属于神而不属于人, 不管那人是圣徒或罪人. 一些最著名和被人公认的宗派教师虽承认这点, 却仍旧为自己保留这称号. 实际上, 这过分夸大的高举正满足了人心的欲望, 我们需要神的恩典来叫人取消这类虚伪的尊称. 论到一些宗教官长, 圣经说: “他们爱人的荣耀, 过于爱神的荣耀”(约12:43). 主耶稣也说法利赛人“喜爱筵席上的首位、会堂里的高位. 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安, 称呼他拉比. 但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 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老师). 你们都是弟兄. 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 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 就是在天上的父. 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 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 就是基督. 你们中间谁为大, 谁就要作你们的用人”(太23:6-11).
在今日的宗教圈子里 — 罗马天主教、新教(或称“更正教”, Protestant)、犹太教 — 我们有这三样尊称, 即“Father”(神父, 天主教的神职人员)、“Reverend”(牧师, 新教的神职人员) 和“Rabbi”(拉比, 犹太教的老师).
“在希伯来人当中, 有三种对宗教师的称号, 即“Rabh”、 “Rabbi”和“Rabban”. “Rabh”表示伟大; “Rabbi”是更伟大, 而“Rabban”是最伟大. 在宗教事务上, 这些“Rabbi”(拉比或宗教师)被认为是准确可靠的明断者(infallible oracles), 他们不但侵占律法的地位, 也夺取了神的地位. 他们决定一切有关宗教的争论, 领受人最高的尊敬景仰.”《圣经学生指南》(Bible Student’s Companion)
今日的基督教世界(Christendom)不也是实行这类的等级区分吗? 它把神职人员区分成各种不同的身份、地位、权力和名望, 按神职阶级称他们为“The Reverend”(牧师)、“Very Reverend”(对教长的尊称)、“Right Reverend”(对主教的尊称)、“Most Reverend”(对大主教的尊称)等. 这一切的区分与基督的教导和他众使徒的榜样全然相违. 神的话语完全没有给予他们这类的称号. 已故的司布真(C.H. Spurgeon)所言何其真实: “在这世界上, 有许多可畏的(reverend)、很可畏的(very reverend)、真正可畏的(right reverend)罪人!”
近期, 我在一本多人阅读的基督教基要派刊物的“发问解答”中, 读到以下的发问和解答:
“据我所知, 司布真先生从没被‘按立’(ordained), 也从不要接受‘Reverend’(牧师)的称号. 这点对吗?” 那时的主编本身是位浸信会牧师(Baptist minister), 熟悉圣经的教导, 被公认为著名作者和圣经教师. 他诚实地回答道: “据我所知, 司布真先生从没被‘按立’为牧师, 也从未接受‘Reverend’(牧师)的称号… 这点与我用这称号的做法确实相违.”
在此, 我想到以利户(此名意即“祂是我的神”)这位年轻人. 他谦让和默静地等候, 直到约伯的“三位安慰者”用尽他们一切的“智慧”来劝约伯(伯32:1-7). 接着, 以利户说话了. 注意他所说的: “我必不看人的情面, 也不奉承人, 我不晓得奉承, 若奉承(此句原文无“奉承”一词, 是圣经译者加上去), 造我的主必快快除灭我”(伯32:21-22). (译者注: 这节中出现的两次“奉承”一词, 在英文圣经《钦定本》译作“flattering titles”, 意即“谄媚、讨好、奉承的称呼”; 此字在原文是 kânâh {H:3655}, 意谓“以另一名字称呼、称赞、别号”; 故此, 这两节的原文直译是: “我必不看人的情面, 也不给人奉承的称号, 我不晓得奉承的称号…”).[9]
称呼牧师 “Reverend”的做法, 是给予人非常奉承的称号, 最能使人的肉体满足. 如果以利户在今日还活着, 他肯定不来“奉承”这一套. 至于我, 我愿意从今以后被简朴地称为“神的仆人”, 我也要在我言语行为上证明我真正是神的仆人. 身为神的仆人, 我若受到我的基督徒弟兄姐妹尊敬, 深愿那只是因为我为主工作, 而非因我的名字前有个“按立会议”(ordaining council)所赐那盗取神属性的称号,[10] 也非因我穿上特别的服装(指牧师制服).[11]
(文接下期)
编后语: 有人会问: “为何要刊登这一系列的文章攻击牧师?” 身为编译者, 我要澄清, 我绝无此意. 我认识不少牧师, 也承认他们当中有许多是神所兴起和重用的忠仆, 更为他们而感谢神. 此篇文章不是针对任何牧师, 而是要表明圣品阶级的牧师制度是不合圣经的.
另有人质问: “为何要归回最初的圣经原则? 难道最初的圣经原则是最好的吗? 难道教会因时代的变迁而作出改革, 是错误的行动吗?” 首先, 让我们强调一点: 圣经所摆下的最初原则和样式, 是神所设立的, 所以是最好的! 主耶稣(召会的头)在大使命中强调: “凡我所吩咐你们的, 都教训他们遵守. 我就常与你们同在, 直到世界(原文作“时代”)的末了”(太28:20).
请留意: “凡”和“都”二字表明我们必须遵守全部的圣经, 无权随意取舍, 或对圣经教义进行“改良”或“改革”; “(我所吩咐)你们”是指“使徒”, 不是后代的信徒; “直到时代的末了”表示直到“召会时代”(或称“恩典时代”)的结束.因此, “使徒的教训”(徒2:42), 或称“使徒的传统”(林前11:2; 提后2:2), 即本文所讨论的 “最初原则”, 是神所设立的, 也是必须被召会时代中所有基督徒(包括我们)全面地教导、恒心地遵守、忠心地传递, 直到主来.
其次, 我们承认因着时代不同, 我们聚会、敬拜和事奉的情况也该有所改变, 例如现今我们使用初期召会所没有的冷气、麦克风、福音车, 进行主日学等的事工. 这类“改革”没有问题, 因它们不抵触“圣经原则和样式”. 然而, 如果所谓的“改革”违反了圣经原则, 例如本文的“现代牧师制度”, 那么这改革就当被弃绝.
不合乎圣经的改革或许能讨人喜悦, 增加人数, 但主所要的乃是忠心(太25:21,23; 启3:8; 注: 人数增加不一定是神喜悦的明证, 因异端教派里的人数更多). 忠于主的话语 — 新约最初的原则和样式 — 是最安全的道路, 也是蒙福的道路. 19世纪许多信徒归回最初的圣经原则, 因而蒙主大大赐福, 便是很好明证. 他们单单奉主名聚集, 按照圣经原则与样式进行敬拜和事奉, 也把福音带到地极, 恢复了许多宝贵的召会真理.
历代以来, 召会进行太多不合圣经的“改革”, 引进太多“人的制度”、“属世的方法”, 导致召会分裂又分裂. 故此, 我们现今所迫切需要的, 不是改革, 乃是所有地方的召会都归回最初的圣经原则, 取回所失去的召会真理, 如此便能“在真理上合一”(弗4:13)便指日可待, 也能得着我们的主对非拉铁非的赞许: “你略有一点力量, 也曾遵守我的道, 没有弃绝我的名”(启3:8).
[1] 译者注: “供给”一词在原文是 diakoneô {G:1247}, 意谓“伺候、服事、装备、供给、尽仆职”. 这字在新约中出现37次, 最常译作“服事”(16次, 例如太8:15; 路22:27); 也译为“伺候”(9次, 例如可1:13; 路10:40)、“作执事”(2次, 提前3:10,13)、“管理”(1次, 徒6:2)、“传讲”(1次, 彼前1:12). 这字的原本意义是“服事、尽仆职”, 所以提前3:10,13的 “作执事”不是一种权柄或地位, 而是强调“服事, 作仆人”的责任; 徒6:2的“管理饭食”也应译作“在饭食的事上伺候”. diakoneô 一词在彼前1:12译作“传讲”, 因为“传讲神的道”其实是服事人, 供给人属灵的需要, 因此 diakoneô 的名词, diakonia , 在提后4:11译作“传道的事”, 在徒6:4译为“传(道)”, 在徒21:19译成“传教”.
[2] 译者注: 例如帖后3:6,11“不按规矩”而行的人. “不按规矩”在原文是 ataktôs {G:814}, 意即“紊乱地、不受规矩地”, 就是不按神话语所教导的规矩或原则来行事的人.
[3] 译者注: “minister”一词常被宗派用来指“牧师”(尤指长老会和不属圣公会的牧师; 相当于天主教的priest, 圣公会的 vicar、rector、curate等等).
[4] 译者注: 长老的其中一项责任就是“牧师”所做的 — 牧养神的群羊(彼前5:2)
[5] 译者注: “监督”(bishop)在原文是 episkopos {G:1985}, 其动词( episkopê {G:1984})强调“眷顾、鉴察、监督的职分”, 例如译为“眷顾”(路19:44), “职分”(徒1:20), “监督的职分”(提前3:1)和“鉴察”(彼前2:12).
[6] 译者注: “Conference”一词可指基督教宗派(如卫理公会)的全国性(或地区性)联合会、圣职人员(或兼有平信徒参加的)定期大会或年会等.
[7] 译者注: “工价”在原文是 misthos {G:3408}, 意即“工资、报酬”. 此字在新约中出现29次, 译作“赏赐”(18次, 例如:太5:12,46; 6:1,2,5,16; 10:41,42; 林前3:8,14; 启11:18)、“工价”(7次; 例如: 路10:7; 约4:36; 罗4:4)、“工钱”(2次)、“赏罚”(1次)、“利”(1次).
[8] 译者注: 这节的“赏罚”(希腊文: misthos {G:3408})在原文往往指正面和有好处的“赏赐”(reward), 没有“惩罚”(punishment)之意, 所以这节应当译作“赏赐在我…”; 例如这字在林前3:8,14和启11:18都译作“赏赐”.
[9] 译者注: 按标准希伯来文词典, kânâh 意谓“给予表示性质的称号(epithet)、别名/绰号(cognomen)”. 它在伯32:21中表示“给予谄媚、讨好、奉承的称呼(flattering title)”; 参 The New Brown-Driver-Briggs-Gesenius Hebrew and English Lexicon (Peabody: Hendrickson Publishers, 1979), 第487页. kânâh 在旧约出现4次, 即伯32:21,22(都译作“奉承”), 赛44:5(译作“称”); 45:4(译作“加…名号”).
[10] 译者注: 在宗派里, 牧师的名字前常有Reverend (简略为“Rev.”)这尊称.
[11] 译者注: 上文译自 Hugh Kane, A Return to First Principles — Seven Reasons Why, in http://www.iserv.net/~tkoets/church/kane1.htm . “基督徒宣道会出版社”(Christian Missions Press)已将休凯恩(Hugh Kane)的整篇文章出版成小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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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休凯恩(Hugh Kane)
刊登于2002年9月份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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