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论 (一)


(A)     序言

两千多年前, 先知但以理曾说: “唯独认识神的子民, 必刚强行事”(但11:32). “认识神” —  是他与另外三位希伯来朋友在被掳到外邦异国中, 仍能活出刚强果敢的生命之秘诀! 诚如英国神学家柏克博士(J. I. Packer)在其所著的《认识神》(Knowing God)一书内论及但以理时, 说: (1)认识神者必有极多精力为神工作; (2)认识神者必常想念神; (3)认识神者必勇敢为神而活; (4)认识神者必以神为人生之满足.[1] 因此, “认识神”是所有属神子民所不可忽略的功课, 正如先知何西阿呼吁: “我们务要认识神, 竭力追求认识他”(何6:3).

(B)     神的存在

历代以来, 许多人对神的存在采取不同的臆测. 既然出发点来自人方面, 这点证明人性先天固有的宗教感, 虽然所依循的路线各有不同, 但人性内的“向神意识”是一件不容否定的事实. 然而, 不少学者因着本身那有限的头脑和被罪污染的思想, 对神生发以下错谬的观点.

 

(B.1)   有关神的理论

          (B.1.1)   无神论(Atheism)

无神论者的英文字atheist, 是由希腊文theos {G:2316}一字而来; theos意即“神、上帝”, 前置的 a (即希腊文字母alpha)在希腊文是表示否定, 所以atheist (a + theos)意谓不信神的人. 无神论者本质上可分为三类: (1)行为上(practical)的无神论者: 他们的生活仿如没有神存在一样; (2)教义上(dogmatic)的无神论者: 他们公开(以文章言词)否定神; (3)本质上(virtual)的无神论者: 他们用专门术语和名词来否定神, 这分类也包括了所有否定“有位格之神”存在的人.

马有藻指出, 无神论虽是否认神存在的一种理论, 但它却非盲目地加以否认. 此论先是一种对传统证实神存在各论据所表示的不满, 进而干脆否决了神的存在. 马有藻将无神论分成四派: (1)传统派(traditional): 认为神从来没有存在(如萨特[或译“沙特”, Jean-Paul Sartre] [2]); (2)神话派(mythological): 认为神只是神话中的一人物(如尼采);[3] (3)辩证派(dialectical): 认为神先前存在, 现今在十架上死了(如 Thomas Altizer); (4)语言派(semantical): 认为在语言上讨论神存在是毫无意义的(如Paul Van Buren).

          (B.1.2)   不可知论(Agnosticism)

“不可知”的英文字agnostic, 是从希腊文gnôsis {G:1108}而来; gnôsis的意思是“知识”, 前置a字(希腊文意即“没有”), 就是指“没有对神的知识”. 不可知论者说, 我们不知道神的存在. 这名称最早是由赫胥黎(Thomas Huxley)[4]所发明的. 这名词也包括不同程度的怀疑论者(skeptics). 一般而言, 不可知论者是实用主义(pragmatism)的信徒; 实用主义相信, 一切事物都需要用科学证实. 神既然不能经过科学的证实, 我们对神只好存疑不论.

马有藻亦指出, “不可知论”是一种“有神论”的定论, 但此论认为神是不能让人认识的. 此词虽为19世纪进化论哲学家赫胥黎(Thomas H. Huxley)首创, 其哲学论据早潜伏在休谟(David Hume)[5]、康德(Immanuel Kant)[6]等的思想中, 在20世纪时则被多名近代哲学家如A. J. Ayer、Anthony Flew等“发扬光大”.

          (B.1.3)   泛神论(Pantheism)

“泛神论”(英文pantheism)一词在1705年为英国名哲学家约翰·杜伦(John Toland)发明. 此论主要论说万物皆为神, 万有即神, 神即万有, 故亦称“万有神论”(hylozoism). 塞内加(另译“辛尼加”, Seneca)说: “神是所有, 所有是神.” 又说: “神是什么? … 神是你所看见的一切, 和你所看不见的一切.”

泛神论发起虽古, 然而后人纷纷将原有简单的泛神论演成极复杂的论说. 泛神论再分为五派: (1)绝对派(absolute): 只有一神泛在世上(这是一类变相的多神论, 此说首见于主前6世纪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Parmenides]的著作中; (2)发放派(emanational): 神将自己发放在世上每一角落(此说以希腊哲学家柏罗丁[Plotinus]为首代表); (3)多层派(multilevel): 神分别在三层界内向人显现(故此派亦称“显现派”[manifestational]); 这三层界是: 物质世界、非物质世界、神自己(此派以印度教为中心代表); (4)媒介派(modal): 神泛住在无穷的事物、层面内: 神只有一个, 但表现他存在的媒介却无穷尽(Spinoza[7]是此派的首脑代表); (5)平面派(developmental): 神在历史过程中现出其存在; 换言之, 历史的事件就是神(这是黑格尔[G. W. F. Hegel][8]的见解).[9]

          (B.1.4)   泛神内在论(Panentheism)

此论与泛神论差异不大, 它只强调神能住在世上各事物中(泛神论则说事物本身就是神), 如人的灵住在人体内. 主前5世纪的希腊哲学家Diogenes乃此论的创始人, 在后来各希腊哲士如苏格拉底(Socrates)、柏拉图(Plato)等的哲论中,[10] 泛神内在论常是他们的命题. 这论广受近代盛行的“过程神学家”(如A. N. Whitehead、C. Hartshorne、J. Cobb、S. Ogden)欢迎.

言质之, 近代的“泛神内在论”披上新的衣服, 与俗认的意义有别. 此论说世界上的神是有限的、常变的, 但朝着至善完美的境界“为神”; 在世界外的神才是永恒的.

          (B.1.5)   多神论(Polytheism)

“多神论”的英文字polytheism, 是从希腊文polus {G:4183}(意思是“多”)和theos {G:2316}(意思是“神”)二字并合而来. 多神论相信有多位的神, 或复数的神. 历史上有不少国家和社会, 都是多神教的: 早期的罗马人是精灵论的(animistic); 印度人是泛神论的(pantheistic), 也有多神论的(polytheistic); 埃及人也崇拜众多的神明, 包括太阳、尼罗河、青蛙, 甚至蚊蚋.

马有藻补充说, 多神论是一类变相的“拜物主义”或“精灵论”, 顾名思义, 此论认为神住在很多不同的物质中(“泛神内在论”则指出神在一切的物质中), 其量之多如恒河沙数(如印度教的神明[pantheon]共有330万; 此外, 还有数不尽的神明分住在各物质内). 故此, 多神论与泛神论、泛神内在论等三论在内涵上可说是毫无分别.

          (B.1.6)   国神论(Henotheism)

按字源之义, 英文henotheism意谓“一神论”, 但照此论, 世上各国(或地区)皆有自己的国神. 他们存在的目的, 主要是为保护或祝福该国, 例如巴比伦的国神是“马都格”(Marduk), 摩押的国神是“基抹”(Chemosh), 亚扪的是“米勒公”(Milcom)(参 王下23:13).

          (B.1.7)   自然神论(Deism)

自然神论(deism, 源自拉丁文 deus [神]  + ism [意即“主义、理论”] )与有神论(theism, 源自希腊文theos )按字义说完全相同, 但deism一词已惯指“自然神论”. 此论虽始自第3世纪时反对神的希腊哲学家(如Celsus、Porphry)的论著中, 但在后来广受信神的科学家采用(早期的如F. Bacon、Herbert of Cherbury; 后期的如Thomas Hobbes、John Locke、J. Loland、M. Tindal、Isaac Newton [牛顿][11]等等).

简言之, 自然神论相信宇宙是神创造的, 创造完毕后, 神便借着赋给宇宙的自然律代他管理宇宙, 所以这论也称为“机械神论”. 此论反对特殊启示的存在, 圣经、神迹、祷告等皆不需要. 神在创造后已撤手不管其创造物了, 所以此论亦称为“缺席神论”(absentee God).[12] 殷保罗(Paul P. Enns)解释道: “自然神论不相信人格的神能与人建立起关系. 非人格的神创造了世界, 但后来这位神离弃了人类, 将人类留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 自然神论者只承认神的超越性(transcendence), 却否定神的内蕴性(immanence).”[13]

          (B.1.8)   有神论(Theism)

有神论是承认有神存在的理论, 这论根据逻辑学的原则而推演出神的存在. 可是神是谁, 此论则不能作答. 因此, 这类的“有神论”并不正确, 不是圣经所教导的正确神观. 有关神的正确观念, 是以下的“圣经有神论”.

          (B.1.9) 圣经有神论(Biblical Theism)

根据马有藻, “圣经有神论”指出神的存在先是因圣经明载(特殊启示), 亦因信徒用信心接受之, 固然也有自然启示的协助(参 诗19:1-6; 罗1:19-20), 所以神的存在是无可置疑的.

此外, “圣经有神论”强调这位神是位可认识、可接触及有位格的神; 他的属性、旨意、工作等全在圣经记载内. 诚如现代哲学家兼神学家Cornelius VanTil所言: “圣经对神的存在及介绍他是谁从没有不足的资料.”[14] 故此, “圣经有神论”是唯一正确的神论, 它足可使人完全明白神.

 

(B.2)   神存在的铁证

有很多方法能证明一件事的真实性, 最首要之法是科学实证法, 但如果仅以科学实验法作为验证真伪的准则, 那么历史一概不合格, 因为科学实证法在乎一件事的“重演性”(repeatability)及“可观性”(observability), 这样该事才说是被科学证实其正确实在. 可是, 历史是件不能否认的事实, 可是它又不能重演让人观察其实在, 可见科学实证法是有局限的. 故此, 若要证实一件事的真实存在, 除了科学实证法之外, 还有其他同样合理的证实之法, 证明神的存在也不例外. 以下我们简述一些证实神存在的主要论点:

(B.2.1)   宇宙论

(Cosmological Argument)

“宇宙”的英文字cosmological, 是从希腊文的 kosmos {G:2889}而来, 意思是“世界”(注: kosmos 原有“秩序不乱”之意, 意味着宇宙世界充满秩序、有条不紊). 宇宙论的论据乃在于宇宙或世界的存在; 因为事物不能从无变为有, 事物也必有一个因源(cause); 这因源是世界存在的理由. 举例说, 某人手腕上戴着一只名贵手表, 虽然人没见过制造它的钟表匠, 但那人腕上的手表已证明有一个造表的钟表匠. 宇宙论的论据是说, 每一个果(effect)都必有一个因(cause).

换言之, 宇宙论指出宇宙不会无缘无故突然存在; 宇宙存在之先必有一个使它存在的大能, 此大能就是神. 柏拉图(Plato)算是此论的鼻祖, 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将此论推广; 奥古斯丁(Augustine)、安塞姆(另译“安瑟伦”, Saint Anselm)[15]、阿奎那(Aquinas)等人继续详释此论. 此论亦称为“因果论”(aetiological argument), “果”是宇宙, “因”是神, 而神是个“不能被创造的‘因’”, 因为按定义而言, 神不是“果”, 他是自有永有的“因”. 宇宙论的圣经根据有四: (1)创1:1; (2)罗1:20,25; (3)来3:4; (4)来11:3.

          (B.2.2)   目的论

(Teleological Argument)

“目的”的英文字teleological, 是从希腊文telos {G:5056}一字而来, 意思是“终结”(end, completion). “目的论”可以如此定义: “一个系统的秩序和安排, 证明了在组织和安排上是有智慧和目的. 整个宇宙的特色, 都离不开秩序和安排, 因此宇宙就有一个智慧的和自由的‘因’.” 此“因”被称为“第一因”(First Cause). 宇宙世界到处彰显智慧、目的与和谐, 由此可见, 背后有一位智慧无双的设计者.

宇宙和世界显明神那充满智慧和谐的工作, 且具有特定的目的; 例如: (1)太阳离地球的距离是准准93,000,000英里, 这距离使地球有合宜的气温, 让人类得以生存; (2)月亮离地球恰好240,000英里, 使潮汐的涨退得以正常; (3)地球的倾斜度(23.5度)正好产生四季, 使人得享怡人的四季. 这些现象清楚指向一个结论: 有一位神、一位智慧的设计者, 创造了这个奇妙的宇宙. 说宇宙世界是因机缘凑合而生、碰巧而成, 这是不可能, 亦是不合逻辑的; 这等于说英国文豪莎士比亚(Shakespeare)的作品可由一头猴子偶尔在打字机旁, 胡乱碰打而成一样.

根据马有藻, “目的论”这一辩证法首见于佩利(William Paley, 1743-1805)的著作中, 他将“宇宙论”作更进一步的解释而成此“目的论”. 目的论的圣经根据有五: (1)诗8:3; (2)诗19:1-6; (3)诗94:9-10; (4)罗1:18-23; (5)徒14:17.

(B.2.3)   本体论

(Ontological Argument)

“本体”的英文字ontological, 是由希腊文 ôntos (或源自希腊文 ôn {G:5607}, 意即“存在”[being]), 从动词 eimi (英文的“be”)的现在式分词而来, 意即“存在”或“存有”(being). 本体论的论据是哲学性, 而非归纳性的(inductive). 本体论的基础, 是所有人都有神的意识, 由于神的观念是普及的, 一定是神已经将这意念放在人里面.

马有藻指出, “本体论”指出人的天性中本有一种敬拜神的天赋, 这个天赋是神放置人心内指出他存在的证据, 如俗谓“举头三尺有神明”就是这个道理. 首创此论的, 是中世纪哲学家安塞姆(Saint Anselm, 1033-1109), 过后被笛卡尔(Rene Descartes, 1596-1650)[16]、斯宾诺莎(另译“史宾纳沙”, Baruch Spinoza, 1632-1677)、莱布尼兹(利纳斯, Leibniz, 1646-1716)[17]等人相继采用, 现代“过程神学家”亦是此论的代表人, “本体论”的圣经根据有三: (1)传3:11; (2)罗1:21; (3)约4:24.

          (B.2.4)   道德论

(Moral Argument)

“道德论”认为, 人既然有正确和错误的知觉和道德意识, 这种道德公平意识是从哪里来的? 人假如只是一种自然界的产品, 为什么人会有道德上的承担? 道德的标准和概念, 无法从任何的进化理论得到解释. 但圣经指出, 这是由于神将道德公平的意识放在人里面, 让人与别的受造物不同. 罗2:14-15表明没有律法启示的外邦人, 也有神赐的内在道德观为道德指南.

马有藻解释说, “道德论”与“本体论”大同小异, 也是从人的天性中找出别样的天赋证明神的存在, 那就是从人性情中的道德观念为据. 这理论创自德国哲学家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 过后获得近代甚多学者支持(如Elton Trueblood, C. S. Lewis). 此论的重点在人赋有的“是非之心”(即良心, 罗2:15), 这本领在生物中只有人才有, 是神给人的另一证据指出他的存在. “道德论”的圣经根据有五: (1)箴20:27; (2)传3:11; (3)太5:48; (4)罗1:21; (5)罗2:14-16.

          (B.2.5)   理性论

(Rational Argument)

“理性论”与“本体论”、“道德论”同归一类, 共用人的天赋中之特殊本领说明神的存在, 此处则以人的理解力、思考力作为神赋予人的证据, 因而指出神的存在.理性论过后得到本体论学者采纳(如笛卡儿、史宾纳沙、利纳斯), 亦为近代甚多学者接受(如 S. Hackett、G. Clark、C. VanTil), 正如高登神学院教授克拉克博士(Dr. G. Clark)所言: “神、圣经、逻辑是分不开的.” “理性论”的圣经根据有四: (1)伯32:8; (2)徒17:27; (3)罗1:20; (4)林前2:11.

(B.2.6)   人类论

(Anthropological Argument)

“人类”的英文字anthropological, 是根据希腊文 anthrôpos {G:444}一字而来, 意思是“人”. 人文主义者(humanist)认为人仅仅是生物, 但圣经指出人是按神的形象而造的(创1:26-18). 人里面的“神的形象”是属灵的, 而非属物质的(比较 弗4:24; 西3:10). 人不单是一个物质性存在物(physical being), 也是一个道德性存在物(moral being). 人有良知、智慧、感情和意志. 达拉斯神学院(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的创办人兼第一任院长薛弗尔博士(Dr. Lewis Sperry Chafer)说: “人的结构有哲学的特性和道德的特性, 这些都可追溯至它们的源头  —  神; … 盲目的力量 … 不能产生一个有智慧、感情、意志、良知和天生相信有创造者的人.”[18]

正如上文的本体论、道德论、理性论一般, “人类论”强调普世的人, 古今中外皆有敬拜神的意识, 拥有分别是非的本能, 及具有足够的理性知晓神的存在, 一般说来, 接受神存在的证明非仅靠一论, 所以人类论也是本体论、道德论、理性论等代表人物所采纳(固然也有例外). 人类论强调普世人士均具备明白神的本能, 故亦称“普世论”. 人类论的圣经根据与本体论、道德论、理性论等相同.

以上上述个论皆有优弱之处, 所以每论皆受人拥纳, 也有人反对, 显见人穷己力均不能“证明”神的存在. 如果集合以上六大论于一身, 最佳者只能指出神的存在,如系统神学大师贺智(Charles Hodge)所说: “最佳证明神存在的证据, 只是指出那位早已存在的神”,[19] 因此, 我们需要一个更完全的证据接受神的存在, 那就是以下的“启示论”.

(B.2.7)   启示论

(Revelational Argument)

“启示论”强调神将其存在先向人启示出来, 再由人透过其天赋接受及领悟神的真实; 启示论承认以上各论皆有优点, 但因出发点来自人的智慧, 故最佳者(甚至全部)只能作“桥梁”, 引导人思想神是“可以”存在的. 法国无神论哲学家伏尔泰(Voltaire, 1694-1778)甚至说, 为了维持世界秩序起见, 神需要存在, 否则不能回答各类有关人性、本体等所引发出的问题.

启示论也承认超自然(神迹)的存在, 基督道成肉身等“特殊启示”的事迹, 因为没有这些, 人虽知道有神存在, 但他究竟是谁那就无人知晓了, 所以特殊启示是必须的, 否则人只知道房子必有人建造, 但建筑师是谁却无人知晓. 启示论指出两类启示的存在, 一是“自然启示”或“普遍启示”(natural or general revelation), 即神的创造, 指他所创造的宇宙万物; 而是“超然启示”或“特殊启示”(supernatural or special revelation), 即神的话语, 即圣经. 启示论的圣经根据有: (1)创1:1; (2)诗19:1; (3)约1:18; (4)来1:3.[20]

(文接下期)

**********************************

附录: 好莱坞包装下的泛神主义

著名科幻电影系列《星际大战》(Star Wars)的其中一部电影是《帝国大反击》(The Empire Strikes Back). 此部电影的导演克斯纳尔(Irvin Kershner)如此说: “我向要在里面介绍一些禅(Zen).” 他称Yoda(其中一位主角)为“一代禅师”(a Zen master). 卢卡斯(George Lucas)承认: “… 有一位神, 他有好的一面, 也有不好的一面. 你可以在它们之间作选择,  但如果你选择站在好的那一边, 则这个世界会更好.” 换言之, 电影《星际大战》特意传达一个宗教信息: 神是一股“能力”(force, 这“能力”处于宇宙四周). 我们凭感觉便可知道, 物质算不得什么. 我们可以用那能力来帮助自己消除愤怒、畏惧、侵略性, 我们如果与“能力”融合为一, 便可不朽, 就像凯诺伯(Obe Wan Kenobe,《帝国大反击》中的一个角色)一样. [摘自 Rolling Stone (July 24, 1980, 第37页; Times (May 25, 1983, 第68页; Newsweek (January 1, 1979, 第50页][21]


[1]               马有藻著, 《基要信仰概论》(台北: 中国信徒布道会, 1989年), 第29页.

[2]               萨特(Jean-Paul Sartre, 1905-1980)乃法国哲学家和作家, 是存在主义(existentialism)的代表人物.

[3]               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 1844-1900)是德国哲学家和诗人, 唯意志论的主要代表, 创立“权力意志说”和“超人哲学”, 主要著作有《悲剧的诞生》、《查拉图什特拉如是说》、《权力意志》等.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第2册, 第1395页)指出, 尼采宣称基督信仰令人成为懦夫, 因为它教训人, 一切事都是神的旨意, 抵销改进世界的努力. 但事实并非如此,请读 甘雅各, 杰利纽康合著,  甘耀嘉译, 《如果没有圣经?》(台北: 橄榄基金会, 2000年)和甘雅各, 杰利纽康合著,  林怡俐, 王小玲合译, 《如果没有耶稣?》(台北: 橄榄基金会, 2001年).这两本书证实基督信仰如何鼓励和支持历史上许多伟大基督徒, 去努力改进社会、国家和世界, 改写历史, 造福人类.

[4]               赫胥黎(Thomas H. Huxley, 1825-1895)是英国的博物学家和教义改革家. 他支持达尔文学说, 是第一个(以进化论观点)提出人类起源问题, 并首次提出“不可知”一词的学者, 著有《进化论与伦理学》和《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

[5]               休谟(David Hume, 1711-1776)是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历史学家, “不可知论”的代表人物, 认为知觉是认识的唯一对象, 否认感觉是外部世界的反映, 主要著作有《人性论》、《人类理智研究》等. 休谟是一个经验主义者, 主张检验和整理的事实与历史的证据是获得知识的唯一途径. 在他的哲学系统中, 自然律便是秩序的骨干, 所以他对任何容许有神或神迹的思想都抱着敌对的态度. 因此, 他对所有信仰都持怀疑态度, 即怀疑是否可能对任何事加以确定. 他虽然不否定因果关系, 但宣称人永远无法确定导致它产生的是什么原因,最多只能说某种形式的结果常是由某种形式的原因所造成. 参 贾斯乐(Norman L. Geisler)、布鲁克 (Ronald M. Brooks)合著, 杨长慧译, 《当代护教手册》(台北: 校园书房出版社, 1994年), 第88页.

[6]               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是德国哲学家和德国古典唯心主义(classical idealism)哲学创始人, 主张自在之物不可知, 人类知识是有限度的, 提出星云假说, 著有《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等.

[7]               斯宾诺莎(Baruch Spinoza, 1632-1677)是荷兰哲学家、唯理论的代表之一, 从“实体”即自然界出发, 提出“自因说”, 认为只有凭借理性认识才能得到可靠的知识, 著有《神学政治论》、《伦理学》等.

[8]               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1770-1831)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 其哲学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来源之一, 主要著作有《哲学全书》、《逻辑学》等.

[9]               提倡泛神论的宗教有佛教、道教、印度教, 但这种哲学或“神观”已透过“新时代运动”(New Age Movement), 以瑜珈(Yoga)、静坐冥想(Meditation)、营养食品、通灵等形式推展至西方, 且普遍受到西方社会的接纳. 近代有不少电影在提倡“泛神论”的思想, 如著名的科幻电影“星际大战”(Star Wars), 请参本文附录: “好莱坞包装下的泛神主义”.

[10]             古希腊有三大著名哲学家,即: (1)苏格拉底(Socrates, 主前469-399年); (2)柏拉图(Plato, 主前427-347年); (3)亚里士多德(Aristotle, 主前384-322年). 亚里士多德是柏拉图的学生,而柏拉图则是苏格拉底的学生.

[11]             牛顿(Sir Isaac Newton,1642-1727)是英国物理学家、数学家和天文学家, 提出万有引力定律、力学三大定律、白光由色光(七种颜色)组成的理论, 并开创微积分, 著有《自然科学的数学原理》(或简称《原理》)、《光学》等. 马有藻将牛顿列为自然神论者之一, 这点并不正确. 马有藻说自然神论“反对特殊启示的存在, 圣经、神迹、祷告等皆不需要. (此论认为)神在创造后已撤手不管其创造物了”, 但实际上, 牛顿深信“特殊启示”, 确认圣经的可信, 也经常祷告, 亦相信神仍看管一切. 例如牛顿在其著作《原理》(Principle)一书中写道:“神的形象没有人看到、听到、接触到, 更不是世上必朽坏的假神所能代表, … 我们只能在他所创造的万物中了解他, 神仍在掌管, 我们都在他的掌管下. 而假神没有掌管的权柄, 没有永远的看顾, 没有创世的起初, 不过是虚无、有限, 与大自然一样. … 因着神的掌管, 我们称他是主(Lord).”张文亮也指出“牛顿有独自来到花园祷告与默想的习惯”,这引致他发现了地心引力. 参 张文亮著, 《我听见石头在唱歌: 科学大师的求学, 恋爱与理念(二)》, 台北: 校园书房出版社, 1998年, 第79,817页. 此外, 牛顿笃信圣经, 诚如他所言: “我发现圣经, 比起任何其他通俗的历史, 有更多确切可靠的凭据.”

[12]             马有藻著, 《基要信仰概论》, 第32页.

[13]             殷保罗著, 《慕迪神学手册》(香港九龙: 福音证主协会, 2003年五版), 第179页.

[14]             马有藻著, 《基要信仰概论》, 第33页.

[15]             安塞姆(Saint Anselm, 1033-1109)是欧洲中世纪神学家、早期经院哲学的代表人物, 著有《上帝为何化身为人》.

[16]             笛卡尔(Rene Descartes, 1596-1650)是法国哲学家、自然科学家、解释几何学的奠基人, 提出“我思故我在”, 其哲学基础是“灵魂与肉体”、“思维实体与广延实体”的二元论, 主要著作有《几何学》、《方法谈》、《哲学原理》等.

[17]             莱布尼兹(Gottfried Wilhelm von Leibniz, 1646-1716)是德国自然科学家、哲学家, 微积分和数理逻辑的先驱, 设计并制造了演算机(1672), 提出二进制, 建立单子论和神正论学说, 主要著作有《神正论》、《单子论》等.

[18]             Lewis Sperry Chafer, Systematic Theology (8 vols.) (Dallas: Dallas Seminary, 1947) 1:155, 157; 摘自 殷保罗著, 《慕迪神学手册》, 第176页.

[19]             Charles Hodge, Systematic Theology (vol. 1)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60), 第250页; 摘自 马有藻著, 《基要信仰概论》, 第36页.

[20]         上文主要参考/改编自 马有藻著, 《基要信仰概论》(台北: 中国信徒布道会, 1989年), 第29-36页; 殷保罗著, 《慕迪神学手册》(香港九龙: 福音证主协会, 2003年五版), 第175-179页.

[21]             贾斯乐、布鲁克合著, 《当代护教手册》(台北: 校园书房出版社, 1994年), 第45-46页. 此书(第37-62页中)对各种错误的神观(例如对无神论、自然神论、泛神论、万有神在论、有限神论、多神论等)作出强有力的反驳论证, 值得一读



作者:

Leave a Reply

Copyright © 2024 MalaccaGospelHall.org.my. All rights reserved. Developed by Passion In 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