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 祥也!”


马年犹如白驹过隙, 匆匆奔腾而过, 转眼又踏入羊年. 六畜中, 羊是继狗之外, 人类最早驯养的动物, 而在悠久的中华历史上, 有不少关于羊的记载. 单以中国汉字而言, 形容羊的字很多; 譬如: 羔, 是指小羊; 羝 (读作“低”), 是指公羊; 羯 (读作“杰”), 是指阉过的公羊等. 汉语中有关羊的成语更是不少;  例如: “亡羊补牢”, 比喻若发生错误后, 及时加以补救还来得及避免更大损失;  “羊头狗肉”(一般多写作“挂羊头, 买狗肉”), 比喻表里不一, 明一套暗一套; “羊质虎皮”, 比喻外强内弱, 虚有其表; “歧路亡羊”, 比喻因情况复杂多变而走入迷途, 难觅出路. 除此之外, 还有“代罪羔羊”、“羊落虎口”、“羊肠小径”等等. 中国古代“羊”文化丰富多彩, 可见一般.

 

羊给人的印象是驯良、温和, 特别是羔羊, 更是惹人爱怜. 《说文解字》中, “羊, 祥也!” 因此, 中国自汉代以来, “羊”, “祥”两字通用, 人说“大吉羊”, 就是“大吉祥”的意思. 故此, 古人认为梦见“羊”是吉兆. 汉高祖刘邦(汉朝皇帝)在未发迹登基前, 据说曾梦见佳兆羊. 事情是这样的: 在刘邦任职亭长时, 曾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追赶着一只大羊, 追到后, 即著手拔掉羊角, 也著手拔掉羊尾. 他醒来之后, 便向乡中长老请教. 有者说这正是他将成为帝王的吉兆, 因为“羊”字除去角的两点, 再除去底下的一竖, 不正是“王”字吗? 这事果真实现了, 因刘邦过后成为皇帝, 成立汉朝.[1]

 

“羊”除去顶上的“两角”和低下的“一竖”, 便是“王”! 这与圣经的教导相符. 在旧约时代, 神吩咐他的以色列百姓献羊为祭(参 利未记1:10-13). 以色列人必须在逾越节宰杀公羊羔(出埃及记12:1-11, 注: 这公羊羔可以是绵羊或山羊, 第5节); 也要在赎罪日取两只公山羊为赎罪祭, 一只公绵羊为燔祭(利未记16:5). 这些旧约时代所献的羊, 是预表新约时代的主耶稣基督, 因此, 当施洗约翰看到主耶稣时, 便指着他, 向身旁的人呼喊道: “看哪, 神的羔羊, 除去(或作“背负”)世人罪孽的”(约翰福音1:29).

 

“角”在圣经中代表“权能、力量、尊荣”(参 撒母耳记下22:3; 列王纪上22:11).[2] 为了除去世人罪孽, “神的羔羊”主耶稣基督必须先除去他的“两角”, 即除去他外在尊荣成为普通的人(腓立比书2:8; 约翰福音1:14), 甚至在十架上, 他放下身为全能神的权柄能力(以赛亚书9:6), 成为人眼中的弱者, “像羊被牵到宰杀之地, 又像羊羔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 他也是这样不开口”(使徒行传8:32). 再者, “竖”意谓“直立”. 在未上十架作“代罪羔羊”之前, “神的羔羊”主耶稣基督必须先除去“直立”, 亦即他必须“弯下腰”为门徒洗脚(约翰福音13:4-5), 成为“服事的仆人”. 诚然, 他“本有神的形象…反倒虚己, 取了奴仆的形象”(腓立比书2:7), 正如他所说: “人子(主耶稣)来, 不是要受人的服事, 乃是要服事人”(马太福音20:28; 马可福音10:45); 又对彼此争论谁为大的众门徒说: “我在你们中间, 如同服事人的”(路加福音22:27, 也参 撒迦利亚书3:8).

 

“羊”除去顶上的“两角”和低下的“一竖”, 便是“王”也! 当“神的羔羊”主耶稣基督除去他的“两角”— 在世上除去他的尊荣(角一), 在十架上放下他的权能(角二), 并且除去“一竖”— “弯腰作仆人”, 一生谦卑服事后, 他就是“王”了! 经上记着说: “(主耶稣)就自己卑微, 存心顺服, 以至于死, 且死在十字架上. 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 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立比书2:8-9); 他的名是“万王之王”(启示录19:16). 惟有主耶稣基督这“曾被杀的羔羊, 是配得权柄、丰富、智慧、能力、尊贵、荣耀、颂赞的.”(启示录5:12).

 

“羊, 祥也!” “神的羔羊”主耶稣基督乃是真正的“吉羊”, 只有信靠这“吉羊”, 并靠他宝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我们方能享有真正的“吉祥”. 中国甲骨文专家朱天民称主耶稣为“无人不需的吉羊”,[3] 亲爱的朋友, 你是否愿意信靠主耶稣基督, 接受这“无人不需的吉羊”为你个人的救主吗? 华人常盼望“祥”与“福”, 但切莫忘记, 有了这“羊”才有真正的“祥”、真正的“福”. 祝你羊年蒙福、信“羊”得“祥”!

 

 


[1]               上文主要参考曾毓林所写的文章“送马迎羊又一年”, 载《星洲日报》2003年1月31日, 农历年刊, 第2页. 编者注:《说文解字》, 简称《说文》, 是由东汉经学家、文字学家许慎编著的语文工具书著作, 是中国乃至世界第一部字典、中国最早的系统分析汉字字形和考究字源的语文辞书. 内容上共十五卷, 前十四卷为文字解说, 第十五卷为叙目; 结构上按部首编排, 共分540个部首, 收字9353个, 另有“重文”(即异体字)1163个, 共10516字.

[2]               Walter Lewis Wilson, Wilson’s Dictionary of Biblical Types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1957), 第261页.

[3]              朱天民著, 《从圣经看甲骨文》 (台北: 道声出版社, 2000年), 第1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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