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称呼我为“弟兄, 主的工人”


john nelson darby编者注: 适度的赞赏能有激励人心的作用, 使人更加努力, 做得更好. 但过度或不当的称赞则可能令人骄傲, 使人跌倒. 有个弟兄曾翻译并出版主的仆人约翰·达秘(John Nelson Darby, 1800-1882)的一本著作. 在前言中, 那弟兄说达秘在基督徒事工上已“登峰造极”, 是一位“杰出的基督仆人”. 达秘写了一封信, 回应他的评论, 内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功课. 以下便是那封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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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爱的朋友,

在耶稣基督里的弟兄:

看到你把那本书翻译出来, 我感到十分高兴. 我把阅读它的快乐, 或者听别人读给我听的快乐, 留到主对我说: “来… 歇一歇”的那时刻.

可是亲爱的朋友, 我不能不告诉你, 你在序言中所说的话, 太夸奖我了, 这样多少消减了你的作品带给我的喜乐. 我在读你的翻译之前, 先送了一份复本给一位亲爱而真诚的(基督徒)朋友. 他告诉我, 你在序言中, 称赞我的敬虔. 我的朋友对这段话的印象, 跟我后来读时的感受一样. 因此, 我希望你不要因我接下去针对此事所说的一番话, 而感到冒犯. 这是我长久以来的经历所产生的结果.

所有缠绕我们的罪中, 最大的就是骄傲. 在我们的敌人当中, 它是最后, 也是最难克服的; 即使世界的儿女也能看出这一点. 施塔尔女士(Madame De Stael, 1766-1817; 法国著名女作家)在临终时说: “你知道在人里面最后死的是什么? 那就是对自己的爱.”[1] 神最恨恶骄傲, 因为骄傲企图给人的地位, 是原本属于那超乎万有之神的. 骄傲拦阻人跟神的交通, 招惹祂的管教, 因为“神阻挡骄傲的人”(彼前5:5). 祂要毁坏骄傲者的名. 我们知道, 当那一天临到, “骄傲的必屈膝, 狂妄的必降卑”.

因此, 亲爱的朋友, 我深信一个人给别人最大的伤害, 莫过于(不当的)赞美他, 喂养他的骄傲. “谄媚邻舍的, 就是设网罗绊他的脚”(箴29:5); “谄媚的口, 败坏人的事”(箴26:28). 况且, 请务必注意, 我们太短视, 根本无法判断我们弟兄的属灵光景. 我们没有至圣所的秤(指那圣神公正的评估能力), 就无法作出正确的判断, 应当把它放在鉴察人心的主手中. 在那时刻未来到以先, 不要论断, 直等到主来; 祂来了, 就要显明人心中的意念, 并亲自奖赏每个人. 在这日子以前, 不管好坏, 我们都不要论断我们的弟兄(林前4:3-5), 倒要心存温和; 并且记住, 最正确、最好的判断, 就是用我们衡量自己的尺寸, 看别人比自己强.

假如我问你, 你怎么知道我在基督徒事工上已登峰造极, 是杰出的基督仆人? 你必定无法回答我. 你也许会提到我已出版的著作. 可是, 我亲爱的朋友, 我的弟兄, 你也可以像我一样, 传讲一篇造就人的信息, 你是否知道, 眼光所见的地方总比脚所能够走到的更远呢? 你是否知道, 很不幸的, 我们并非经常在凡事上活出我们所传的信息; 你是否知道, “我们有这宝贝放在瓦器里, 要显明这莫大的能力是出于神, 不是出于我们”(林后4:7).

darby我不会告诉你, 我对自己的看法, 因为这样做, 我可能在寻求荣誉时, 表现得很谦卑, 而事实却非如此. 我宁可告诉你, 我的主怎样看我  —  祂是鉴察人心的  —  祂所说的话句句属实, 祂是阿们, 是那诚实作见证的(启3:14), 祂经常在我心灵深处说话, 我为此感谢祂. 不过, 请你相信我, 祂从没有对我说过, 我是一位“杰出的基督徒, 在敬虔上出类拔萃”. 相反的, 祂清楚地告诉我, 如果我认识自己的地位, 就应该看到自己是罪魁, 是圣徒中最小的. 当然, 亲爱的弟兄, 我应该接受祂的判断, 而不是你对我的判断.

最杰出的基督徒, 就是那些默默无闻的人. 他们可能是贫苦的劳工或仆役; 他们所有的一切就是基督, 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讨祂喜悦, 并且单单为祂而做的. 在前的将要在后(太19:30). 我亲爱的朋友, 让我们心悦诚服地单单敬拜祂, 只有祂配得我们赞美、敬畏, 并尊崇. 祂的全善是颂赞不尽的. 启示录第5章是蒙福者的诗歌, 他们只歌颂那位用宝血救赎了他们的神. 没有一个字是对人自己表示赞美的  —  没有一个字来标示他们是否杰出  —  人一切的区分都没有了, 众人只有一个共同的称呼, 就是蒙救赎的人. 这是他们整体的喜乐和荣耀.

让我们努力将我们的心与那诗歌调和为一, 盼望我们微弱的声音, 有一天融入那诗歌中. 即使在地上, 这也是我们的喜乐. 可惜基督徒经常互相赞美, 而掠夺了神的荣耀. … 但愿我们在地上效法天上撒拉弗(一种天使)的做法. 他们用两个翅膀遮脸, 表示他们在圣洁的主面前羞惭; 用两个翅膀遮脚, 表示把他们的足迹隐藏起来; 用其余两个翅膀飞行, 去执行主的旨意. 那时, 他们呼喊: “圣哉! 圣哉! 圣哉! 万军之耶和华; 祂的荣光充满全地”(赛6:3).

请原谅我说了这些劝勉基督徒的话, 我深信迟早对你有用, 会成为你个人经历的一部分. 请你在祷告中记念我, 我也祈求主的福气临到你和你的工作. 如果你再印另一版  —  我希望你会再印  —  请你删去我提到的那两段; 只称呼我为“弟兄, 主的工人”. 这已是很大的荣耀了, 不必再添上什么. [2]

darbys the new translation编者注: 所有遵照真道, 以真诚之心事奉主的工人都是我们所该敬重的(参帖前5:12-13; 提前5:17); 我们给予他们适当的称赞和肯定也是无可厚非的, 因使徒保罗对忠心事主的同工们也是如此(林后8:16-18; 罗16:3-5; 西4:7; 提后4:11). 然而, 达秘看到主的工人在功成名遂之后, 就有被人高举过于基督的危险. 所以他语重心长地提醒道: “这是神的工作, 人必须隐藏  —  他不过是仆人  —  得荣耀的应该是神. 人在神的事上声名远播并不是一件好事.”[3] 诚然, 求主帮助所有事奉祂的工人, 都晓得如何“隐藏自己”, 来逃避骄傲的危险陷阱. 此外, 当我们要称赞一位主的工人时, 也必须慎言, 给于他适当的称赞和肯定, 却不言过其实, 过度高举他, 以致使他陷入骄傲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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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一些关于达秘的评语

约翰·达秘是个奉主名聚会中蒙神重用的仆人. 虽然他有缺点(这也是他经常承认的), 但主确实借着他, 教导我们不少宝贵的圣经真理和生活功课. 以下一些关于达秘的评语能帮助我们更认识这位主的仆人.

francis newman法兰西斯·纽曼教授(Prof. Francis William Newman, 1805-1897)描述达秘时这样写道: “他的身材、仪容委实荏弱. … 衣衫破旧. 他一点也不显眼, 乍看之下, 只会叫人心生同情. … 这位年轻人在都柏林大学拿了高等荣誉, 他研习法律, 在他显赫的亲戚(彭法特)的扶植下,[4] 有杰出的前途;[5] … 他有敏锐的推理能力、温暖的同情心、观人入微的判别力、周到的体恤心, 并且完全舍己…. 我虽然开头对他装出来的褴褛外表很反感(其实这是他不属世界的原则和作风, 而不是他的造作), 后来我明白了, 唯有这样, 才可以纡尊降贵地就近低层的人. 他并非出于苦行或炫夸, 乃是出于对世俗的舍弃”[6]

虽然达秘从他父亲那里继承了一笔财产, 但他选择过简朴的生活. 他的朴素外表会令一些不认识他的人瞧不起他. 达秘的好友凯利(William Kelly)曾写道达秘某次伦敦之旅: “如果我没有搞错, 达秘是在1830年以前(也可能是在1830年)到伦敦. 他深深感到基督徒必须与基督联合, 就向当地一位被公认福音派最成熟的牧师题出. 可是这传道人看见达秘不合潮流的外表, 就对达秘所题鲜有人明白的宝贵真理充耳不闻, 认为不过是一个缺乏教导的圣徒在混淆重生的教义. 他语气夸张而自满, 显然把来访的达秘看作一个可怜的助理牧师… 可是, 当一辆豪华的马车载着马夫和随从, 从西敏寺来到, 要载达秘到他父亲的家时, 这位牧师看到了, 态度就前倨后恭, 变得奴颜婢膝. 这情形叫我的朋友(达秘)感到呕心, 他可以包容这位牧师的无知, 可是一位基督徒, 特别是牧师, 竟然有这种世俗的态度, 实在令人痛心.”[7]

william kelly无可否认, 达秘穿著简朴, 单看外表的人常会看错他. 纽曼甚至写道: “据说有人在林茉列(Limerick)给他半分钱(半个便士, half-penny), 误认他是乞丐. 这件事即便不真, 亦很相近.”[8]

倪脱培(另译“尼特培”, William B. Neatby)也见证道: “假如他(达秘)在信仰上的争辩笔下无情, 他在其他时候却是非常温柔有情. 当他正在聚会讲道之时, 他会卷起他的大衣, 给一个睡着的小孩作枕头… 在他无数航行中, 某次有人看见他整夜抱着一个躁恼的孩子, 在甲板上徘徊, 好叫孩子的母亲得到机会休息… 又有一次, 达秘拒绝了一位有势力之弟兄的邀请, 并答应到穷苦弟兄家里. 全家都高兴得无法形容, 只有最小的孩子十分沮丧. 用饭的时候, 达秘发现这孩子心情沉重, 就问起其中的原因. 小孩子… 把全部事实都说了出来. 原来他所心爱的兔子被宰了, 作为宴客的主菜. 达秘非常同情. 他不但不吃孩子心爱的家兔, 饭后还把孩子领到一个大的水缸边… 和他一同玩了一个多钟头.”[9] 以上足证达秘具有谦柔及怜悯之心.


 

 

[1]               所指的并非自重自爱, 而是自私自利的爱.

[2]               上文改编自魏仁遐著, 何伟祺译, 《达秘传》(加利福尼亚: 美国活泉出版社, 2005年), 第167-170页.

[3]               同上引, 第69页.

[4]               彭法特(Edward Pennefather)是达秘的姐夫, 也是爱尔兰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 纽曼(Francis William Newman)则在彭法特的家里作家庭教师, 认识了达秘.

[5]               达秘于1822年1月21日取得爱尔兰的律师资格, 成了一名律师. 但他后来放弃律师职业, 大约于1824年在圣公会接受按立, 成为助理牧师. 当他看清召会合一和奉主名聚会的真理后, 便于1828年左右(有者认为是1827年)离开英国国教会(圣公会), 在爱尔兰的都柏林(Dublin)开始奉主名聚集, 掰饼记念主(有者认为此事发生在1828年2月), 参上引书, 第12,40,48-49页.

[6]               同上引, 第30页.

[7]               同上引, 第83页.

[8]               江守道编译, 陈福中增订, 《达秘小传》(香港九龙: 基督徒出版社, 1998), 第50页.

[9]              同上引, 第26-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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