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真伪基督(八): 挑战三: 耶稣的复活已不可信了(下)
编者注: 有者说: “凡有价值的真品, 必有模仿伪造它的假货.” 以百元美钞为例, 虽然各地警方严打伪钞, 但伪钞依然层出不穷, 而且制作水准之高, 叫人目瞪口呆, 防不胜防. 鉴证专家告诉我们: 识别伪钞的最有效方法, 不仅是辨认最新款的伪钞 — 这固然重要, 但更要紧的, 是能够彻底认清真钞的面目, 如纸质、油墨、纹理水印、特别记认标志等. 简言之, 对真钞认识够深, 就容易看穿伪钞, 不管假装得何等相似.
基督信仰的护道学(apologetics),[1] 可谓信仰的鉴证科, 在有关基督或基督信仰的题目上, 为世人辨析真伪. 耶稣基督既然是基督信仰的核心, 祂的出生、事奉、神迹、受死、复活, 向来都是怀疑与不信者的攻击目标与内容. 诚如《认识基督: 如何辨别真伪》一书的序言所指出, 近世随着某些“神学家”、“学者”的兴起, 矛头更直指新约圣经的权威地位: 一方面质疑四福音的成书年期、内容有否被后世窜改等, 另一方面又抬举一些“另类福音书”(如《多马福音》、《马利亚福音》、《犹大福音》等)的权威, 使之与四福音分庭抗礼.
此外, 怀疑与不信者又举着“文化研究”的招牌, 强说新约圣经作者把异教文化中的远古传说套用在耶稣基督的身上, 有者甚至把基督信仰驱进“后现代主义”的黑洞中, 说耶稣基督的真正身分根本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们可以自制一个称心如意的“耶稣”出来. 这一切乱象, 正应验了约翰二书第7节的话: “因为世上有许多迷惑人的出来, 他们不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 这就是那迷惑人、敌基督的.”


挑战三: 耶稣复活已有新解释, 过去看法已经站不住脚
(文接上期)
(E) 面对和瓦解各种挑战
(E.1) 《古兰经》的挑战
我们在上两期看到, 新约圣经历史学者李康纳列举了被绝大部分批判学者接受为证据确凿的五项“基本事实”(minimal facts): (1) 耶稣基督死于十字架; (2) 门徒相信耶稣基督复活, 并向他们显现; (3) 迫害教会的保罗之改变; (4) 本是不信的雅各(即耶稣基督肉身之弟弟)的归信; (5) 耶稣基督的坟墓是空的.
若没有人提出反驳的话, 单凭这些事实就足以证明耶稣基督确实已经复活. 但近来有一些极具分量的学者、畅销书作者以及网上流言提出异议, 反对耶稣基督的复活. 史特博想借用反驳者最有力的论据, 去测试那五项基本事实到底有多扎实? 能否在严格的审问下站立得住? 史特博先从伊斯兰教的《古兰经》(Qur’an)开始.
史: “你说耶稣死在十架上, 但穆斯林完全不信这个. 《古兰经》第4章157-158节说: ‘又因为他们说: 我们确已杀死麦尔彦之子麦哈西·尔撒, 真主的使者(译按: 麦尔彦即马利亚; 麦哈西·尔撒即基督耶稣) — 他们没有杀死他, 也没有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 但他们不明白这件事的真相. 为尔撒(耶稣)而争论的人, 对于他的被杀害, 确是在迷惑之中. 他们对于这件事, 毫无认识, 不过根据猜想罢了, 他们没能确实地杀死他. 不然, 真主已把他擢升到自己那里. 真主是万能的, 是至睿的…’ ”
史: “似乎有两个可能: 有长得像耶稣的人, 给罗马人杀了. 又或者耶稣被钉十架的时候, 真主使祂看起来死了, 但事实上没有死. 当人把祂放进坟墓之后, 真主就医好祂, 把祂带回天上. 有可能吗?”
李: “在神什么都有可能做得到, 但问题是: 所有证据指向什么结论? 换句话说, 重点不在于神能不能做, 而在于神有没有做. 至于与耶稣有关的事, 《古兰经》的解释并不是很靠得住的.”
史: “你不认为《古兰经》足以取信?”
李: “《古兰经》提供一个测验其属天来源的方法: 招聚天下智者, 召唤精灵前来(精灵是类似鬼灵的存在物, 但不一定邪恶), 然后写一篇足以媲美《古兰经》的文章来 — 言下之意, 是没有人能写得出来.”

李: “其实是不太难! 曾经有人用阿拉伯文写了一本书, 名为《真理的准则》(The True Furqan), 风格与《古兰经》非常相似, 信息则宣传基督信仰. 有研究阿拉伯方言的学者告诉我说, 《真理的准则》中的古典文笔, 有些比《古兰经》还要优美. 有些穆斯林读了《真理的准则》的片段, 还以为是《古兰经》呢? 就是说, 《真理的准则》一书已可通过上述测试! 对于不懂阿拉伯文的人(全世界有八成穆斯林不懂阿拉伯文), 可以做个小实验: 把《古兰经》第1章与《诗篇》第19篇比较一下.”
李康纳向前拿起《古兰经》, 朗读第1章: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 一切颂赞, 全归真主, 全世界的主. 至仁至慈的主, 报应的主. 我们只崇拜你, 只求你祐助, 求你引导我们上正路. 你所祐助者的路, 不是受遣怒者的路, 也不是迷误者的路.” 李康纳接着合上《古兰经》, 开启手提电脑, 找到诗篇第19篇, 又念出来: “诸天述说神的荣耀; 穹苍传扬祂的手段… 耶和华的律法全备, 能苏醒人心; 耶和华的法度确定, 能使愚人有智慧. 耶和华的训词正直, 能快活人的心; 耶和华的命令清洁, 能明亮人的眼目. 耶和华的道理洁净, 存到永远; 耶和华的典章真实, 全然公义, 都比金子可羡慕, 且比极多的精金可羡慕; 比蜜甘甜, 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 耶和华我的磐石, 我的救赎主啊, 愿我口中的言语、心里的意念在祢面前蒙悦纳.”
李: “两段经文讲的都是神的良善圣洁, 但相比之下, 《诗篇》的含义更丰富美丽.”
史: “不过我抗议. 穆斯林说过, 读《古兰经》一定要读阿拉伯文, 才可以感觉个中滋味, 领悟它的畅顺优美.”
李: “我会问他们: 你懂希伯来文吗? 若不懂, 你又怎知阿拉伯文比希伯来文更美? 说到底, 哪种语言比较顺耳是颇主观的, 正如有人爱吃‘麦当劳’(McDonalds), 有人爱吃‘堡加劲’(Burger King, 汉堡王)! 用主观方法去验证《古兰经》是否从神而来, 其实不是好方法. 相反, 耶稣给我们的是一个历史见证 — 祂复活了. 这是查验讯息的好方法, 因为如果神不出手, 复活是不可能的.”
经李康纳这一番的解释, 史特博开窍了许多, 认为反对者所言其实是很主观的.
史: “我同意凭着音韵(lyrical quality)去评判《古兰经》的本质是很主观的. 所以, 你不认为《古兰经》是足以取信的?”
李: “那只是我们讨论的起点, 《古兰经》有关耶稣的经文问题丛丛. 还有, 《古兰经》充其量是第五手的见证作品! 原来的经文先是借天使传给穆罕默德, 然后有人记下穆罕默德所说的, 再接下来由奥斯曼(Uthman, 或作Usman)筛选决定.[4] 因此, 穆斯林指马可与路加所写的福音不足取信, 因为他们不是目击者, 但这是贼喊捉贼的行为啊, 因为《古兰经》的情况也是如此! 此外, 伊斯兰还要面对一个进退维谷的局面.”
史: “什么进退维谷的局面?”

史: “如何可以确定?”
李: “在最早的福音书《马可福音》里有这记载(可8:31; 9:31, 10:33), 同一件事又在多处文献中得到确认. 对历史学者来说, 这是证据充足的事. 还有一个‘尴尬元素’: 耶稣多次预告自己的死期将至, 门徒却一再不肯接受, 也不明白, 实在冥顽不灵! 福音书这种描述令教会领袖尴尬不已, 但这反倒显示所记载的是真实的事, 否则没理由要叫使徒难堪!”
史: “好, 这是相当清晰了, 伊斯兰要面对一个进退维谷的局面, 这又是指什么?”
李: “就是说, 倘若耶稣不曾惨死(指被钉十架), 祂就是假先知(因为伊斯兰的《古兰经》记载耶稣没有被钉死, 编者按) — 但《古兰经》明明宣告祂是伟大的先知. 另一方面, 耶稣如果真的惨死, 祂就真是伟大的先知了(因为祂多次预言自己将被钉十架而惨死, 编者按) — 但《古兰经》说祂没有死在十架上啊. 总而言之, 是否耶稣的预言有否实现, 《古兰经》都无法自圆其说. 底线是: 除了无论如何誓死拥护《古兰经》的穆斯林, 任何真正有实学的历史学者, 都不会把《古兰经》看作比新约圣经更可靠的研究耶稣生平之历史材料. 新约圣经包含耶稣生平的四部福音书, 还有许多耶稣死后不久, 就写下的记录, 部分更出自目击者的手笔.”
史: “但你得承认一点… 要证明真主有没有在最后一刻偷龙转凤(指换了别人代替耶稣基督钉十字架), 可真不容易吧?”
李: “如果我硬是要说: 你我不过是5分钟前才受造的, 我们肚子里的食物不是我们吃下去的, 我们脑中的记忆全是没有发生过的事! 你可以怎样驳倒我呢? 重要的是: 你所有的证据把你指向什么结论? 你最合理的信仰是什么?我再重申: 除非你执意相信伊斯兰教义, 完全听不进客观证据, 否则, 断不会认为《古兰经》所提供关于耶稣的资料是堪足信赖的.”
史: “我听过有穆斯林说, 是真主使十架上的耶稣假死, 后来才医好祂.”
李: “这又造出另一个问题了. 真主岂不变成骗子吗? 如果真主骗的是那些想杀耶稣的人, 那还说得过去, 但我们都知道, 耶稣的众门徒对耶稣之死深信不疑, 又相信尸体经历了不朽的转化, 那岂不是连门徒也受骗了? 如果耶稣一直没有告诉门徒自己是假死的, 祂岂不也在瞒骗门徒吗? 要是你知道这一切终会产生一个新的、却是假的宗教, 你会不吭声吗? 要是真主欺骗了第一世纪的追随者(即是《古兰经》称为“穆斯林”者), 今天的穆斯林又怎知道真主会不会也骗他们呢?”
史特博评论道: “李康纳实在言之成理, 只要套用现代历史研究方法, 《古兰经》有关耶稣的论述马上露出马脚. 而且, 单凭‘《古兰经》成书年期太晚’这一点, 已经可以把《古兰经》打发掉.[5] 学者面对新约圣经的争议时, 往往为了相差几年的成书年期而吵个不休, 但《古兰经》是在离基督在世之日6百年之后才写成的(编译者注: 距离所记载的事件越远, 其记录就越不可靠).”
(E.2) 贝真特的挑战

史: “贝真特在书中声称激进犹太分子要把耶稣钉死, 但彼拉多犹豫不决 — 因为耶稣赞成百姓向罗马上税.”(史特博翻到《耶稣档案》125页, 念出他标示了的一段文字)
彼拉多是罗马驻犹太的代表. 犹太人向来不肯上税给凯撒(罗马皇帝), 这是当地最大的麻烦. 现在竟然有犹太人的领袖 — 先别管这耶稣有没有正式的王位 — 竟然赞成百姓上税, 彼拉多岂能把这个支持罗马政权的人绳之以法? 更遑论治他死罪了, 如果真的这样做了, 恐怕有渎职之嫌.
史: “因此贝真特认为, 彼拉多为了安抚犹太激进分子, 一方面判处耶稣死罪, 另一方面悄悄保住耶稣的性命, 免得要为耶稣的死上报罗马朝廷. 你不也承认了钉十架的人活命是有可能吗? 贝真特的推断, 是耶稣服药‘假死’ — 福音书不是提到耶稣死得很快吗? (指比起其他同钉十架的人, 主耶稣是最先死的, 约19:32) 这有点不寻常啊… 先别管贝真特所讲的有多可信, 我们不妨考虑一下他的理论吧. 按你判断, 耶稣死在十架上的讲法, 会否因此受到冲击?”
李: “老实说, 这个说法不堪一击. 首先, 贝真特说耶稣受尽煎熬之后, 靠着芦荟和没药恢复元气. 如果这些普通草药有这样神奇的功效, 我们今日为什么丢下不用? 嘿! 所有医院都拥有灵丹妙药了! 嗳, 实在一派胡言! 说什么罗马政府绝不会处决它的支持者, 是完全罔顾史实的话. 以使徒保罗为例, 他吩咐门徒顺服掌权者, 因为权柄出于神(罗13:1-7) — 但他还不是命丧罗马政府手上吗? 放聪明点吧! 即使耶稣钉十架后大难不死, 也必奄奄一息, 气若游丝, 如何说服门徒相信祂是从死里复活的生命之主? 简直荒谬! 贝真特的推论是胡诌! 过去20年来有关复活的学术著作, 只有0.1%的学者认为耶稣没有死去. 否认耶稣复活者, 与否认犹太人被希特勒大屠杀者, 是一样的荒唐.”
史: “ 但贝真特提出圣经根据啊! 根据《马可福音》, 亚利马太的约瑟向彼拉多求耶稣的身体, ‘身体’原文用字是 sôma {G:4983} (可15:43), 而彼拉多回应则是 ptôma {G:4430} (可15:45), 指的是‘尸体’.[6] 换言之, 约瑟要的是未死的耶稣, 彼拉多给的是他以为已死的耶稣. 福音书本身, 明确说了约瑟是大难不死.”
李: “这真是胡说八道!”
史: “请提出证据来.”
李: “好! 事实上, sôma 一词没有生死之分. 徒9:37-40描述一个女信徒多加死了, 信徒为她洁净身体, 用的是sôma (徒9:40译作“死人”), 指的是‘遗体’(尸体). 路17:37说: ‘尸首在那里, 鹰也必聚在那里’, 用的也是sôma (路17:37译作“尸首”). 类似例子多的是. 犹太史家约瑟夫(Josephus)也用sôma 指‘尸体’. 嘿, 贝真特真是不知所云. 还有, 他罔顾了马可福音的上下文. 马可清楚描述耶稣死了, 可15:37说耶稣‘气就断了’; 同一章45节说目击者见证了此事; 47节到16章1节说抹大拉的马利亚和别的妇女目睹耶稣被埋葬, 第3天要去膏祂, 因这几位妇女确定耶稣死了. 贝真特讲的完全没有根据啊.”
心服口服的史特博写道: “不必再讨论了. 在毫无偏见的法官面前, 贝真特必定马上败阵. 李康纳列举的第一项基本事实 — ‘耶稣的确已被钉死’ — 是站得稳的.’ 在谈下去之前, 史特博想知道李康纳怎样看待像贝真特这样有名声的畅销书作者 — 他们那些乍听之下很具权威的说法, 很容易令不谙真相的读者信以为真.
史: “你会不会为此担心? 贝真特的书一纸风行, 导引群众于迷?”
李: “不仅这样, 不仅普罗大众容易受骗, 西方社会也不断在摒弃传统基督信仰的看法.”
史: “为什么会这样?”
李: “理由颇多, 其中涉及道德观. 普罗大众不愿接受传统的耶稣, 不愿面对圣洁的要求. 我有位朋友承认耶稣复活, 但他不肯信主, 因为他想继续做自己的主 — 这是他亲口对我说的. 因此, 这是‘心’的问题, 不是‘脑’的问题. 就是说, 人们不愿意接受耶稣的标准.”
(E.3) 卡利亚的挑战

我推论出四个相关因素: (1) 他因为迫害过这个己所尊重的群体而内疚; (2) 他厌弃其他迫害基督徒的法利赛人; (3) 他的思想改变了, 开始采纳基督徒对圣经的解释, 并为自己的得救焦虑; (4) 种种外在时机(例如疲乏地走在酷热漫长的路上, 前往大马色, 徒9:3), 可以造成毕生难忘的入迷经历(ecstatic event) — 潜意识于是跑出了他梦寐以求的事: 即得着了一个理由去相信基督徒始终是对的, 以此补偿自己曾经迫害他们的恶行, 使自己的生命有意义, 把自己从犹太精英社会边缘那毫无所为的低沉位置中救出来, 成为有权势和使命之人.
史: “听起来这好像讲保罗在大马色路上的经历啊?”
李: “问题是: 还有更好的解释没有? 你可以解释说保罗所见的耶稣是土星人假扮的 — 这也‘可以’啊! 但这是个更好的解释吗? 我认为这不是与历史事实吻合的解释. 卡利亚所提的也不是与历史事实吻合的解释.”
史: “这话怎么解释?”
李: “因为充其量卡利亚只能解释保罗为何相信自己见过复活的耶稣, 却不能解释雅各怎样从不信变为相信, 或门徒为什么都相信自己所见的是耶稣. 你必须解释是什么叫他们至死不移地坚信自己见过复活的耶稣, 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卡利亚的解释, 在历史面前站立不住.”
史: “保罗的心理状况又如何? 卡利亚对他改变心意的解释合理吗?”
李: “保罗对自己如何悔改, 是一清二楚的: 他说他见过复活的主. 我们也读到他写关于遇见主的见证; 相反, 卡利亚的说法全属空谈, 丝毫证据都没有. 在保罗的著作里, 完全没有说过自己的改变是因为畏罪改过, 也没有说自己曾经暗自羡慕基督徒、或鄙视同路的法利赛人! 卡利亚的讲法是一厢情愿, 凭空捏造的. 还有, 卡利亚忘记了(医生)路加是保罗的旅伴, 曾三度记载保罗的悔改经过, 分别记在使徒行传9章、22章、26章, 每次都指出保罗与耶稣相遇是有人在旁的 — 他们看见光却听不清楚声音. 换言之, 这不是保罗内心的主观经历, 而是别人也能看到听到的经历, 这并非幻觉, 或是什么特别的显灵.”
史: “但反对者认为路加自相矛盾啊!”
李: “我不同意. 所谓‘矛盾’, 其实可以解释的. 别忘记, 三处经文都是路加写的, 他又怎会在自己同一卷书内制造矛盾! 反而是我们应该要认识古人如何写作才对. 路加可能在三处各有不同重点, 无论如何, 三处经文没有什么重大矛盾, 以致影响其可信程度. 三处经文都说保罗与主耶稣相遇时, 有其他人在场, 他们也看到异常的事. 如果你接受使徒行传所说关于保罗的事, 就不能不理会其他篇章; 例如第13章说大卫死了, 身体也朽坏了, 唯有耶稣死后不见朽坏(徒13:36-37). 保罗说神叫耶稣复活, 即是说, 保罗相信耶稣已从死里复活.”
(E.4) 博格和泰伯的挑战


李: “首先得看看‘属血气’是什么意思. 过去30年, 大部分专家认为这是古代用词, 很可能是闪族用语, 意指‘凡人’. 这是新约圣经、《七十士译本》(旧约圣经的希腊文译本)、拉比文学的一贯用法, 正如你说某人‘冷血’、‘热血’, 其实与血液温度无关. 你不能拿这个来跟路加福音讲的当成一致. 耶稣基督向门徒显现说, ‘我不是鬼魂! 鬼魂无肉无骨, 但你们看, 我都有啊’(参 路24:39) 他讲骨与肉, 不讲血与肉.”
史: “那么保罗的‘属血气’与‘属灵’是什么意思?”
李: “最近, 我做了研究, 查看主前8百年到主后3百年期间这两个词的用法. 原来这两个词的含义有多样, 但最特别的就是被译作‘属血气’的希腊字, 原来没有‘属物质’的意思, 从来都没有. 我们也要注意保罗在其他经卷, 尤其在哥林多前书怎样用这个词 — 他在 林前2:14-15讲属灵真理时, 说‘属血气’的人不接受、也不明白神的事, 因为那些事是凭着属灵的眼光才能明白的; 他又说‘属灵的人’就能明白了. 来到哥林多前书15章, 保罗提到几个‘身体’: ‘所种的是必朽坏的, 复活的是不朽坏的; 所种的是羞辱的, 复活的是荣耀的; 所种的是软弱的, 复活的是强壮的; 所种的是血气的身体, 复活的是灵性的身体’(林前15:42-44). 种的时候是属血气的 — 即有七情六欲、五脏六腑, 复活后要转化为新的身体, 因着圣灵的大能, 拥有属灵的胃口 — 保罗所讲的事, 全不涉‘属物质’与‘属灵’的比较.
史: “保罗在加拉太书1:16说, 神‘乐意把自己的儿子启示给我’(译注: 直译是‘在我里面启示给我’), 那岂不是指内在且主观的经历, 与客观的现实没有关系吗?”
李: “这节经文不容易解, 因为保罗讲得不清楚, 上文下理也没线索. 解经家的意见也不一致, 有人认为他讲的是大马色路上的经历; 有人认为是‘内外呼应’: 身外与耶稣相遇, 心内得蒙光照; 更有人把经文翻作‘向我’而非‘在我里面’ — 这是符合原文意思的, 因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4:11有这讲法. 总之, 众说纷纭.”
史: “面对这种情况, 负责任的历史学者会怎样处理呢?”
李: “对辞义不清的经文, 可尝试用同一作者在别处讲得清楚的话来作参考; 譬如保罗在别处说‘复活’是‘身体复活’ — 至少有三处 — 若我们硬要解成相反意思, 就是不负责任.”
史: “保罗在这里指的不是灵性复活!”
李: “绝不是! 证据很清楚: 哥林多前书15:20清楚说明, 耶稣复活的模式是所有信徒将来复活的模式. 保罗在罗马书8:11说 ‘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 也必借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 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 又在腓立比书3:21说, 耶稣基督要‘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 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 再者,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5:53-54清楚说明我们这必朽必死的身体, 在复活时要‘穿上’一个不朽不死的身体, 好像更换衣服一样; 所以不是弃掉身体, 而是披上新衣, 吞掉旧有的, 完全地转化过来. 正如神学家赖特(N. T. Wright)在《神子复活》(The Resurrection of the Son of God)中说的, 犹太人讲复活, 就是讲死人复活. 保罗遇见的复活主, 绝对不是一个异象. 还有一样, 要记住保罗与耶稣相遇时, 耶稣已经升天. 故此他所讲的, 与其他门徒不大一样, 因为门徒所见的是还未升天的耶稣. 无论如何, 保罗相信的耶稣, 是死而复活的主, 他也讲得一清二楚.”
(E.5) 幻觉论与蒙蔽论的挑战
史特博觉得李康纳的推论合情合理: 耶稣基督确曾向保罗显现 — 但向另外一些人的显现又是否属实? 卡利亚写道: “我相信最好、也是最合乎科学研究结果与可见证据的解释就是… 初期基督徒所经验的, 是对‘复活基督’产生的某种幻觉(hallucinations)… 在古时, 见鬼、见神或者神迹, 不但可以接受, 甚至是受到鼓励的事.”
史: “这岂不是对于耶稣显现的最佳解释吗? 一了百了.”
李: “首先, 必须指出的是: 怪力乱神并非古时独有, 今日的人也相信超自然的事, 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史: “也许吧. 但可不能拿这个去解释第一世纪的事啊.”
李: “对! 事实上, 如果耶稣只显给彼得看, 我也许会接受彼得产生幻觉的想法.”
史: “什么! 你接受?”

史: “你的说法有什么根据?”


“但耶稣至少三次同时向一群人显现, 这不可能是幻觉. 况且, 幻觉无法解释空坟, 也无法解释保罗的经历 — 他根本就不忧伤, 反而忙着去迫害教会! 就在这时, 他相信自己看到复活的主! 雅各(主耶稣的兄弟)根本就不相信耶稣, 完全不在会产生幻觉的状态中.”

史: “有人说‘集体思忆’(groupthink)影响了众人, 也许他们意志薄弱, 受诱哄才会觉得自己见到异象呢?”
李: “充其量只能解释为何他们全都相信自己见过复活的耶稣, 却无法解释祂的坟墓为何空空如也. 如果是幻觉, 尸体一定原封不动(反对耶稣基督的人倒可以把尸体拿出来, 证明没有所谓的复活, 但照历史记载, 他们无法这么做, 因为坟墓确实是空了, 编者按). ‘集体思忆论’也没法解释保罗的悔改 — 像他那样强硬的人又怎会受制于‘集体思忆’之下? 雅各也一样 — 事实上, 耶稣被钉十架时, 雅各必然更认定耶稣是个假弥赛亚, 因为凡挂在木头上的, 都是被神咒诅的(加3:13).”
史: “但在理论上, 虽然他们不是产生幻觉, 却真有可能受蒙蔽(蒙骗)啊! 就像‘金星教会’ (Church of Venus)教主雅普韦特(Marshall Applewhite)带着30多个信徒集体自杀一样. 他们相信藏在海尔-波普彗星(或译 “哈雷波普彗星”, Comet Hale-Bopp)背后的太空船会接他们走.”
李: “你说得对, 幻觉和蒙蔽不一样. 幻觉是误以为看见某东西, 但其实并不存在; 蒙蔽是明明证实没有某东西, 但仍固执所信. 雅普韦特和他的信徒是受蒙蔽的人, 因为天文学者已把事实告诉他们 — 他们所见的是火星而不是太空船, 他们却仍是执迷不悟.”
史: “这样, 我们也可以推论说彼得生出幻觉, 再误导门徒, 使众人相信耶稣死而复活啊!”
李: “不可以这样推论! 因为这说法未能全面解释所有的事实, 譬如空坟墓、保罗悔改等. 逼迫教会的保罗断不会轻信耶稣复活, 雅各也是一样. 蒙蔽论顶多能够解释为何会有门徒相信, 但未能解释所有事实. 所以, 不足为合乎史实的理论.”
史特博评述道: “李康纳以四两拨千斤的功夫, 将近来最主要的理论驳倒了. 他的‘基本事实’站得住脚 — 耶稣基督的门徒、迫害者保罗、怀疑者雅各, 都相信自己见过复活的耶稣.”
(E.6) 保罗不信坟墓是空的?!
还有一事, 耶稣基督在复活的清晨, 祂的坟墓是否真的是空的? 史特博首先略述卡利亚和德国的埃森大学(或译“益辛大学”, University of Essen)宗教历史教授兰克-海涅曼(Ranke-Heinemann)的讲法, 再向李康纳提出有关空坟的问题.

李: “对!”
史: “你的理据必须有空坟支持, 为什么保罗不也同样靠空坟来支持他的理据呢? 为什么保罗不像你那样处处提‘空坟’, 叫人相信耶稣真的复活了?”
李: “对他而言, 这是没有必要的啊! 正如讲一个孩子死于婴儿猝死症, 没有必要每次都提‘婴儿床空了’, 因为那是不言而喻的. 古人讲复活, 就是死人复活, 从死尸变成不朽之躯. 试想象一下: 人对保罗说, ‘你既然相信坟墓是空的, 为什么绝口不提?’ 保罗一定回答说, ‘那你以为我讲耶稣复活是什么意思呢? 这还用画蛇添足吗? 我当然是指耶稣不在坟墓啊!’ 新约圣经用了两个不同的字去形容复活: 一是‘站起’(to stand up again), 一是‘苏醒’(to raise up) — 这个字有时也指‘睡醒’. 你一觉醒来, 既不会得到新的身体, 也不会失掉本来的身体. 不论是醒了或站起来了, 你还是在身内. 睚鲁女儿复活, 形容的正是此字. 她不在床上了, 而不是不在身内.”
史: “但是, 为什么保罗从没有提及‘空坟’二字?”
李: “没有必要咯! 太累赘了, ‘复活’二字已经足够.”
史: “你不能怪责人对保罗的要求太苛刻吧!”
李: “可能21世纪的怀疑者才有这样的要求吧, 但保罗是第1世纪的人, 当时没有人不明所指, 况且他的书信也讲得够清楚了. 还有, 当路加在使徒行传13:37记载保罗说耶稣的肉身‘不见朽坏’, 读者肯定明白所指的就是‘身体复活’ — 换言之, 坟墓当然是空的, 初期使徒所传的都是这个.”
(E.7) 泰伯和劳德的移葬论

史: “我想知道你会怎样回应上述讲法?”
李: “首先, 这讲法与卡利亚讲的相反. 卡利亚认为, 为了解释耶稣显现, 马可虚构了‘空坟论’; 别的不信者则说空坟是‘移葬’造成的, 为了解释空坟, 才要虚构‘显现论’. 看来不信者之间, 也有很大矛盾!”
史: “那么, 他们的理论在历史研究方法上是否及格?”
李: “不及格.”
史: “为什么?”

“想想看: 保罗为什么会从不信改为相信? 他说是因为看见复活主显现而相信 — 他不是因为相信而看见复活主. 耶稣的兄弟雅各也是一样. 主的显现才是关键, 移葬论处理不了这些问题(即无法完满地解释这些问题). 退一步说, 纵使真的是耶稣家人把祂的尸体移走, 当他们到处宣扬耶稣复活, 难道不会有人跑出来匡正视听(纠正错误)吗? 别忘了当年最流行的空坟解释, 是门徒盗墓! 要是耶稣的尸体只是移往别处, 为什么当局不趁势把刚刚崛起的基督信仰连根拔起? (只要把移往别处的尸体拿出来, 就可‘拆穿这个谎言’, 把基督信仰连根拔起, 编者按).
史: “那么, 你对泰伯声称知道耶稣的准确安葬地点有什么回应? 他说在加利利沙法特(另译“斯法特”, Tsfat)城外.”
李: “首先, 他是根据自己那套‘形而上自然论’来讲出这话的: 既然人死不能复活, 所以空坟必然是移葬造成的 — 这是他认为唯一合理的解释. 再说, 这是他的‘形而上’假设, 而不是客观地衡量历史证据所得的结论. 其次, 他的资料是从16世纪犹太神秘主义者来的, 这简直是匪夷所思! 任谁根据一个16世纪基督徒讲的东西来创教, 只会贻笑大方(指让内行人笑话). 我不是嘲笑泰伯, 他是学有所成的人, 但他的立论完全不足取信! 叫我诧异的是, 他为什么会把第1世纪写成的福音书置之不顾, 反倒对1,500年后一位神秘主义者的话深信不疑?”

(E.8) 找到“耶稣一家”的坟墓
泰伯的书还提到1980年在耶路撒冷旧城南部的泰比奥特墓园(或译“泰奥皮特墓园”, Talpiot Tomb), 被人发现“载有耶稣与家人遗骸的龛盒(bone boxes)”. 2007年, 好莱坞导演占士·金马伦(James Cameron)和制片商雅各博维茨(Simcha Jacobovici)在“探索频道”(Discovery Channel)播出一部举世瞩目的纪录片, 说考古学家发现了一些骨龛(ossuaries), 上面刻有“约瑟的儿子耶稣”、约西(Joseh, 或约瑟)、马利亚(Maria, 或马利)、马修(Matia, 或马太)、马利暗马娜(Mariamne Mara, 他们说是抹大拉的马利亚)、“耶稣的儿子犹大”的字样. 基因测试证明, 刻有“耶稣”与刻有“抹大拉马利亚”的骨龛中的人不是同一母亲生的 — 这两人应为夫妻, 且生了一子名叫犹大.

史: “到底当年有没有任何参与发掘的考古学家认为这些骨龛真的是圣经中耶稣与祂家人的骨龛呢?”
李: “连一个也没有. 大家都知道, 那些都是非常普遍的名字.”
史: “有多普遍?”
李: “马利亚是耶稣时代最常见的名字, 至少有四分一或五分一耶路撒冷女子同名; 其次是约瑟, 有七分一男人同名; 耶稣, 十一分之一; 犹大, 十分一; 马太, 二十分一.”
史: “只不过, 同一墓穴中, 竟然葬了耶稣、约瑟、马利亚, 太不寻常吧?”
李: “当然, 即使同名情况颇多, 但怎样组合就很不同. 占士·金马伦的纪录片也说, 找到三个叫约翰、保罗、乔治的人, 意义不大, 但多加一个‘灵高’(Ringo), 你讲的就是‘披头四’了, 就变得很不一样. 然而, 问题是: 细察之下, 泰比奥特墓园的组合中没有这么一个‘灵高’啊. 按照物理学家英格曼森(另译 “英格曼信”, Randy Ingermanson)的推算, 在耶路撒冷每79个男人就有一个可称为‘约瑟的儿子耶稣’. 而根据桑克斯(Hershel Shanks)和威瑟林顿(Ben Witherington III)两位学者估计, 在骨龛流行的90年间 — 主前20年到主后70年 — 耶路撒冷男人数目约有8万, 换言之, 至少有1千个‘约瑟的儿子耶稣’. 英格曼森再根据泰比奥特墓园所载名字进行计算, 估计耶路撒冷大概有11个与骨龛主人同名同姓的人. 即使不计别的因素, 单凭名称来看, 泰比奥特墓园的骨龛里只有十一分一机会 — 即是百分之九(9%)的机会是耶稣的. 此外, 要把这机会给耶稣(指主耶稣基督), 还得看有没有证据说主耶稣基督已经成家立室. 考量这一切之后, 骨龛论者的希望就很渺茫了.”

李: “纪录片首先从《腓利行传》(Acts of Philip)入手, 认为书中首次提到马利亚时, 称呼她作 Mariamne (马利暗), 但文中所说的其实是 Mariamme, 并非如骨龛上所写的 Mariamne . 其实《腓利行传》所说的Mariamme 是腓利的妹妹, 完全没提及她嫁了耶稣基督或生了孩子, 反而《腓利行传》好像严格要求人守独身, 书中主角腓利更叫信徒离开配偶, 勿近女色.”
史: “而且, 《腓利行传》的历史性完全得不到承认, 是吗?”
李: “它是4世纪的作品, 即使有人认为它是2世纪的作品, 还是与正典的福音书相隔百多年. 雅各博维茨(Jacobovici)与彼勒格凌诺(Charles Pellegrino)合著的《耶稣家坟》(The Jesus Family Tomb)引述《腓利福音》和《马利亚福音》[7]把耶稣基督和抹大拉马利亚说成是夫妇, 但两本作品都是新约圣经完成后才写的, 稍有声望的学者都不认为其中有关耶稣基督和门徒的历史资料是可靠的. 再者, 文中也没有半句说耶稣基督和马利亚是夫妻, 或者生了孩子.”
史: “有没有证据说耶稣基督是独身的?”
李: “当然有! 纵然没有明显理由说弥撒亚(基督)必须独身, 但四部最早记载有关耶稣基督生平全是祂在世70年之内写成的, 都给人这个印象. 而保罗在讲论真道时, 也从没以耶稣基督的婚姻为例证.”
史: “愿闻其详.”
李: “譬如保罗写信给哥林多教会, 声称他有权带同妻子去传道, 正如其他使徒一样. 试想: 倘若耶稣基督有妻子, 保罗怎会不提起? 这是最有力的理据啊.”
史: “你认为写在骨龛上的名字‘马利暗马娜’ (Mariamne Mara)就是抹大拉的马利亚吗?”
李: “机会很微, 因抹大拉马利亚从未被称为马利暗马娜! 传统上, ‘马娜’意思可能是‘伟大’、‘主’, 也可以是马大的简称. 想想看: 泰比奥特墓园若失去抹大拉马利亚, 占士·金马伦导演即前功尽废! 一言以蔽之, 像披头四欠缺‘灵高’啊.”
史: “占士·金马伦所提的基因测试结果如何呢?”
李: “摄制队绝口不提的是, 1980年在发现10个骨龛的墓园里, 合共有35个骨龛一起出土, 所以这家族人数不少. 马利暗可能是某个名叫耶稣的人的堂妹或姑母或祖母, 也可能是同父异母的姐妹或侄女或媳妇.”
史: “你对这个‘耶稣之坟’有什么看法?”
李: “导演占士·金马伦在片首开宗明义地说: ‘如果耶稣从没存在过, 又怎样呢? 今天, 许多专家异口同声说: 耶稣从没存在过!’ 嘿! 这真是荒唐, 足见占士·金马伦不学无术. 不错, 互联网上许多人自认专家, 声称没有耶稣者大有人在. 这些人都是没有实学资历的人, 即有真才实学 — 例如不信派的罗拔·普赖斯(Robert Price)也只能说如果没有耶稣, 他不会感惊讶 — 决不敢断言史上无此人(指耶稣基督). 泰比奥特墓园与圣经的耶稣扯不上关系. 还有, 不要忘记我已列举可靠的证据, 证明耶稣复活了.”
话说回来, 有实学的学者无不群起反驳占士·金马伦的谬论. 埃文斯(Craig A. Evans)曾发电邮给史特博, 写道: “几乎没有一人(特指博学的史学家)认为‘马利暗’就是‘抹大拉马利亚’, 也无人认为‘马娜’是‘夫人’或‘主’的尊称. ‘马娜’通常是‘马大’的缩写, 这点可以借着别的碑文得到佐证. 按希腊语法看, 骨龛上的字可以解作‘马利暗的(女儿)马娜(马大)’, 也可译作‘马利暗(又名)马娜的(骨龛)’.”
论到基因, 埃文斯说: “龛中遗骸通常不止一副, 给拿去验证的是谁的骸骨, 实在难以定夺.” 历史学者迈尔(Paul Maier)对耶稣之坟的评语毫不留情: “哗众取宠, 极尽煽情之能事, 完全是传媒的炒作!” 公众最后似乎也有同感, 有意见调查显示, 不论人知或不知道有这套纪录片, 相信耶稣基督死而复活的人数比例丝毫不受影响.
(E.9) 尸体腐烂论
基督徒坚守空坟论的其中一个理据, 是耶稣坟内若有祂的尸体, 有关当局大可趁着基督信仰尚在萌芽阶段就把尸体交出来, 放在耶路撒冷大道上示众. 但实情如何? 毕竟门徒是在耶稣被钉十架后七个星期才公开宣告耶稣复活 — 彼得在耶路撒冷对数千人高呼: “神使耶稣复活了! 我们都是这事的见证.”

李: “普赖斯以为门徒等到尸体腐化后才跑出来, 就叫做‘乖巧’! 嘿! 门徒把性命置之度外啊! 他们何必吃尽苦头, 死而后已? 划不来啊.”
史: “尸体会腐化得无法辨认吗?”
李: “我请教过路易斯安那州(Louisiana)、弗吉尼亚州(California)、加州各处的法医官, 到底尸体在50天后会否无法辨认? 他们全都认为即使天气潮湿使尸体腐化, 人还是可以凭着身材、毛发、伤口来认出死者的. 假设你真的在50天后回到耶稣的坟墓去, 所见腐尸的身材、毛发、伤口, 都与受鞭打和钉十架的耶稣吻合, 难免心中(对主耶稣)充满怀疑, 甚至背弃基督信仰, 而这样的跟随者必络绎不绝, 像出埃及的队伍一样! 此外, 后世的护道者(护教者)也得解释这现象, 但事实上, 我们没有这样的史料. 换句话说, 当局如果声称找到尸体, 门徒一定会千方百计去反驳. 尸体已腐化不要紧, 只要从耶稣坟墓把尸体搬出来, 众人看见身材头发完全吻合, 门徒就大伤脑筋了, 基督信仰必然大受挫折. 但当然, 历史上完全没有这样的证据.”
(F) 耶稣基督的复活是个神迹
尽管不信派如何使尽反驳, 还是没有办法把耶稣基督的遗体摆进坟墓去! 李康纳一一化解这些攻势. 史特博写道: “不管你怎样要把耶稣复活显现的事实解释掉, 都得面对耶稣的空坟. 你可以说尸体移到秘密的地方了, 但仍得面对门徒、保罗、雅各等人如何因耶稣显现而改变的事实. 你可以用幻觉论解释彼得的经历, 却无法解释保罗、雅各以及一班门徒的经历. (反对者提出)乍看似乎可信的细节, 查察之下, 就兵败如山倒. 五项‘基本事实’只是骨干, 复活的可信性其实比这几项还要稳固, 福音书中有力的资料多的是. 无论如何, 这五项事实屹立不倒.” 但史特博还有一些问题.
史: “卡利亚说, ‘神既然要拯救全世界的人, 为什么只向几百人(而且大都是无名小卒)显现, 然后又撒手不管? 撇下使徒, 向所有人显现, 不是更快捷更有效吗?’ ”
李: “你这问题不关乎历史性啊!”
史: “同意 — 但我还是想知道你的看法.”
李: “不管神为何要用这方法, 它毕竟是有效的方法. 今日全球有三分一人口声称自己是基督徒! 我相信基督信仰的神是一贯地使用软弱的人, 去叫刚强的人羞愧, 用愚拙人去叫智慧人蒙羞. 祂就是要用不见经传的一小撮人, 去震撼世界! 而世界也就是这样翻转了.”
史: “你自己呢? 是否一点疑惑都没有?”
李: “不! 有时候我还是会怀疑的 — 这也是个性使然吧? 有时候, 我会问自己: ‘我看别人的论据真的看得够客观吗?’ 我时常提醒自己保持中立. 我听到反面意见, 多半不是马上反驳, 而是静心聆听和消化对方的话, 也让他畅所欲言. 我会以‘代入的心’(即所谓的“同理心”, 或作“感同身受的心”), 去感受对方的心情, 这样的代入感, 叫我有时也产生怀疑.”
史: “那怎么办?”
李: “我会审视数据, 尽力运用历史治学方法去思考. 最后总会回到耶稣复活的基础上.”
每一次, 史特博都被李康纳以真凭实据所达致的结论所说服. 他写道: “一个千真万确的历史事实. 耶稣复活, 确证了祂真是神的儿子.”
(G) 总结: 填平鸿沟的主



以理性为本的科学家, 会相信不信者所谓的“一派胡言”吗? 科林斯承认要过这一关可真不易, 但他终于恍然大悟. “基督若真是神的儿子, 正如祂亲口宣认的, 那么, 古往今来, 世上就只有祂能够为了一个重要任务而把自然律暂时搁置一旁.”
对于科林斯, 这也并非只属历史课题, 来满足一下好奇之心. 2006年, 他的畅销书《上帝的语言》(The Language of God) 出版了. 他在书中坦诚说道: “我的高傲与罪孽, 窒碍了亲近神的心, 而这当然也是我要做自己主人的自然结果. 耶稣身钉十架, 死而复活, 正好把神与我之间的鸿沟填平了. 如此鸿沟, 唯有耶稣基督能够填平.” 诚然, 耶稣基督死而复活, 证明神已悦纳祂作为人类的赎罪祭(徒2:32-36). 唯有这位死而复活的耶稣基督, 能够填平人与神之间那被罪隔开的巨大鸿沟! 唯有祂能![8]
(文接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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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古兰经》的由来和抄本差异
(A) 《古兰经》的简介

“古兰”是阿拉伯文Qur’an的音译, 意为“诵读”(the recitation). 根据《古兰经》所说, 其内容是由阿拉(Allah, 另译“安拉”, 伊斯兰教所谓的独一真神)派天使加百列(Gabriel, 古兰经26:193), 向穆罕默德(Muhammad, 公元/主后570-632年)逐句分多次地口授的(古兰经17:106; 25:32), 共花了23年时间才完成(公元/主后610-632年). 伊斯兰教徒认为《古兰经》是穆罕默德最重要的神迹, 证明他是真主的先知.
黄锡木评论道: “《古兰经》的内容并不是一套很有系统的讲论, 反而是颇为断断续续的, 并且有很多重复的论述. 全书共30卷, 114章, 6,200余节(注: 共6,236节, 但不同算法导致这数目有些差别), 可分为‘麦加篇章’(Meccan)和‘麦地那篇章’(Medinan)两大部分、7个单元, 内容包括: 伊斯兰的基本信仰和基本功课, 其中特别强调安拉(阿拉)独一、顺服、忍耐、行善、施舍和宿命等.”
对正统的基督徒而言, 上帝使用祂众先知和众仆人写成圣经, 因此, 圣经可说是上帝的话, 同时也是人的作品. 《古兰经》则不同. “对于穆斯林而言,” 黄锡木写道, “《古兰经》是完全没有人的说话(一概讲道集). 信徒诵读《古兰经》时, 就好像站在可畏的真主面前… 穆斯林为了要强调《古兰经》的降示(指真主降下启示)本身是个神迹, 有传统甚至认为, 穆罕默德是不能读写的(但很多穆斯林学者都不以为然), 所以他并非受犹太基督宗教的圣经影响而写成《古兰经》的.” 无论如何, 黄锡木反对这个看法, 他说: “毫无疑问, 从宗教历史的发展来看, 伊斯兰宗教是源自犹太基督教.”[9]
(B) 《古兰经》的书写和修订
按照伊斯兰教的传说, 当时40岁的穆罕默德是在希拉山洞(Cave of Hira)静修时, 首次领受启示(那时是公元/主后610年). 从此, 他在此后的23年间继续获得启示. 根据圣训及穆斯林的历史, 穆罕默德在迁移至麦地那之后, 建立了自成一格的穆斯林社区; 他让其同伴学习, 并教授他们有关他所获得启示的律例及诵读《古兰经》. “穆罕默德在632年逝世的时候, 《古兰经》仍未被编制成书. 根据《古兰经》的记载及有关首次受启的记录, 穆罕默德没有把《古兰经》书写出来, 学者艾哈迈德·冯·登费尔(Ahmad von Denffer)指‘学者都一致同意穆罕默德没有写下他得到的启示’(他只是口传, 由一些领受者较后写下).”[10]
根据陈金狮所编的《认识伊斯兰教》, 《古兰经》形成的过程如下:
- 开始阶段: 公元610年之圣月(Ramadan), 穆罕默德领受启示. 最初经文是古兰经96:1-5: “奉大仁大慈真主之名, 你奉你造物主的名念吧! 他从一血块造化了人类, 你念, 你的主是至高贵的, 他教人用笔, 他教授人类所不知道的” (注: 在接下来的23年内, 据说穆罕默德继续获得启示. 他虽将之传授给他的同伴, 但他本身从未写下所得的启示).
- 收集阶段: 按Al-Bukhari, 在耶门战役中, 许多诵经者战死沙场, Umar为此紧张, 要求Abu Bakr命令曾是穆罕默德的年轻助手Zaid Ibn Thabit从事抄写《古兰经》的任务, 公元634年完成后交给Abu Bakr和Hafsa (注: Abu Bakr是续穆罕默德之后的第一任哈里发[Caliph, 指回教国领袖, 主后632-634年], 也是穆罕默德的岳父. 他保管此抄本直到离世, 过后此抄本被交托给穆罕默德的妻子Hafsa [全名为Hafsa bint Umar]保管).
正典阶段: 除了Hafsa手中抄本之外, 当时还有五人(即Ubai Ibn Kab、Abdullah Ibn Mas’ud、Ali Ibn Abi Talib、Ibn Abbas、Abu Musa)个别拥有抄本, 并且抄本与抄本之间有些出入. 按Al-Tabari的记载, 抄本间的不同引起争执, Hudhaifah对Usman (或称Uthman ibn Affan, 第三任的哈里发, 公元644-656年)说: 在攻打亚美尼亚时, 军中的伊拉克人引用Abdullah Ibn Mas’ud的抄本, 叙利亚军则追随Ubai Ibn Kab的抄本, 两边起冲突. 若不解决有关问题, 穆斯林将大分裂. 因此, Usman命令Zaid Ibn Thabit快快修订古兰经正典. 其手下有三人小组, 名为Abdullah Ibn Zubair、Abdullah Ibn Harith Ibn Hisham和Said Ibn Al-as. 若有问题, 以Hafsa手中的抄本为归依或根据. 修订好后, Usman下令把其他抄本完全毁灭(烧毁) (Sahih Bukhari 6:479). 最后, 连Hafsa手中的原抄本也被毁. 换句话说, 《古兰经》除了它本身的佐证, 再也没有其它佐证. 然而, 最早期的六部见证虽然被毁, 许多古代文献显明抄本之间实在有许多的“差异”.
(C) 《古兰经》早期抄本之间的差异
不少客观学者对今日的《古兰经》产生质疑. “当穆罕默德在世的时候, 《古兰经》大抵是(由其他人)以散乱的书面形式记录下来. 多种资料都指出, 当时有些穆罕默德的同伴牢记《古兰经》. 通过多重的转述, 有人或许会质疑目前的《古兰经》是不是当初穆罕默德逐字逐句所说的话, 但《古兰经》无法采用‘文本批判’的方式来重建原始(最初)的文本, 因为没有任何来自七世纪的版本可作比对.”[11]
无论如何, 根据穆斯林的资料, 在Usman下令毁灭其他抄本之前, 至少有四个不同的《古兰经》版本(参Al-Tamhid 2, 247). 这些不同版本产生很大争执. 为了修订标准版的《古兰经》, Usman请Hafsa借出她所保管的抄本, Hafsa也答应借出. 修订完后, 此抄本仍归还Hafsa保管. 在Usman离世后, 麦地那的首长Marwan要Hafsa交出她的抄本, 但她不肯. Hafsa一死(公元667年), Marwan立即到她哥哥那里, 把这抄本拿过来撕碎. 为何要这样做呢? 是否担心这版本中有差异而导致日后的争执, 所以必须先行毁灭?
此外, 学者也指出, 穆罕默德的同伴Abdullah Ibn Mas’ud也被要求烧毁他自己的版本. 他一口拒绝, 因他认为自己的版本乃记载穆罕默德亲口所说的话, 比Zaid Ibn Thabit所修订的版本更准确(参Masahif, by Ibn abi Dawood, 824-897 AD, 第12, 14页). 若比较今日正式的《古兰经》版本(即Zaid Ibn Thabit所修订的版本), Mas’ud的版本没有第1、113和114章. 至于Ubai Ibn Kab的版本, 学者发现它比现今正式的《古兰经》版本多出两章(即Surat Al-Khal和Surat Al-Afd). 上述事件清楚证明早期的抄本之间确实存在着不少差异. 有关这方面的资料和论据, 请参 www.harvardhouse.com/quran_purity.htm .
黄锡木总结道: “虽然有些穆斯林深信, 《古兰经》的内容在流传的千多年间并没有任何差异, 但学者均承认, 在流传《古兰经》的早期, 抄本之间有显著的差异.”[12] 若不然, 为何Usman要下令把其他抄本完全毁灭? 他这样做, 显然是为要避免后人因抄本的差异而起争执, 像先前所发生的争执那样. 过后, 这官方修订版的《古兰经》成为日后的标准版本, 于公元657年发行, 并送到不同地区如也门、埃及等, 作为当地伊斯兰教徒最有权威的依据.
[1] “护道”英文是“apologetics”(源自希腊文: apologia {G:627}, 意即“答辩、辩护、辩解”), 多被译作“护教”或“卫道”等. 由于我们的宗旨是要“为真道辩护”, 即“生命之道”(主耶稣)和“记载之道”(圣经), 而非为宗教辩护, 所以译之为“护道”而非“护教”更为贴切. 期望透过“护道战场”专栏, 我们能“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3:15), 向人分诉(徒22:1), 辨明福音(腓1:16) (注: 上述经文的“回答”、“分诉”和“辨明”三词, 在希腊文都是 apologia 一字).
[2] 史特博是耶鲁大学法律学院硕士, 美国著名日报《芝加哥论坛报》(Chicago Tribune)屡获新闻奖的法庭与法事资深记者兼法律版主编, 并在罗斯福大学任教. 他曾是个不信神的怀疑者, 极其藐视和反对基督信仰. 可是他的妻子1979年归信基督后, 生命品行大大改变, 令他不得不重新面对基督信仰的挑战. 他要找出有没有可靠的证据, 证明耶稣是神的儿子. 为了证实圣经的可靠性, 并主耶稣受死和复活的真实性, 他以两年时间访查13位美国著名圣经学者, 向他们提出怀疑派常问的尖锐难题, 企图一举歼灭他所谓“不合理”的基督信仰. 结果, 他发现基督信仰既有历史证据, 更符合理性与科学事实. 在证据确凿、无懈可击的情况下, 他于1981年11月8日, 真诚地认罪悔改, 接受主耶稣基督为他个人的救主. 其后更把探索信仰的旅程逐一写成护道畅销书《重审耶稣》(The Case for Christ, 1998)、《为何说不》(The Case for Faith, 2000)、《为人类寻根》(The Case for a Craetor, 2004), 以及目前最新一本《认识基督: 如何辨别真伪》(The Case for the Real Jesus, 2007).
[3] 编者注: 编者坚信学位和神学院绝非真理的保证和权威, 因世上有许多从著名神学院毕业的闻名神学博士, 竟是不全然相信圣经的“现代主义者”(或称“自由主义者”). 然而, 为了让读者(特别是非信徒)对受访者有些认识(而非高举受访者), 以下列出他的学历和专长: 李康纳(Michael Licona)是研究复活课题的专家. 他的宗教研究硕士论文是以耶稣基督的复活为题, 他在普勒多利亚大学(University of Pretoria)念新约圣经研究时的博士论文, 是以各种历史方法论去衡量耶稣基督复活的见证. 他与哈伯马斯(Gary R. Habermas)合著了2004年得奖书《耶稣复活的理据》, 也为《圣经文学评论》及《24位学者指出科学、考古学、哲学均已证明有神》等学报及书籍撰写文章. 由于对伊斯兰了解甚深, 他写了一本引人入胜的书, 名为《保罗遇上穆罕默德: 基督徒与穆斯林辩论复活》. 他已在超过70间北美洲的大学里演讲过, 也上过数个电视节目为主护道和证道. 从2005年至今, 李康纳出任美国南浸信会北美洲差会护教(护道)与合一布道部, 负责训练领袖, 开发资源, 并担任关乎世界宗教、异端、护道之顾问.
[4] 根据伊斯兰教的传统和文献, 穆罕默德从主后610年至主后632年间(长达23年)断断续续地领受《古兰经》的启示, 但他本身没有写下任何启示, 而是由他的同伴们(诵经者)将之记录. 穆罕默德于主后632年离世后, 第一任的哈里发(Caliph, 伊斯兰教国之领袖) Abu Bakr下令Zaid Ibn Thabit收集和抄写《古兰经》(主后634年). 但多年以后, 由于早期不同版本的《古兰经》引起争执, 第三任的哈里发Usman于主后650年左右命令Zaid Ibn Thabit修订《古兰经》的正典, 以此官方修订版为《古兰经》的标准版本, 然后毁掉其他抄本. 参本文附录: 《古兰经》的由来和抄本差异.
[5] 《古兰经》的成书年期是主后634年, 距离主耶稣在世年期约6百年之后, 所以说“成书年期太晚”!
[6] 根据希腊文本《聂索文本》(Nestle Text 26th ed., 简称N26)而编辑的《原文编号新约经文汇编》, 希腊文 ptôma {G:4430}一词只出现过7次, 即 太14:12; 24:28; 可6:29; 15:45; 启11:8,9 (第9节出现两次). 值得注意的是, 有超过90%的希腊文本所支持的《多数文本》(Majority Text, 简称MT)和《公认经文》(Received Text, 简称TR), 都显示 可15:45的“尸首”一词在希腊文是sôma . 换言之, 有更多希腊文本显示 可15:45的“尸首”一词原文是sôma , 而非 ptôma .
[7] 这两本福音书的英文名是The Gospel of Philip和The Gospel of Mary, 都不受承认为正典.
[8] 上文改编自 史特博著, 陈恩明译, 《认识基督: 如何辨别真伪》(香港荃湾: 海天书楼, 2008年), 第122-147页. 编者也按此书原版(2007年英文版) The Case for the Real Jesus 对译文作出少许修改, 另加补充和脚注.
[9] 罗庆才、黄锡木主编, 《圣经通识手册》(香港沙田: 基道出版社, 2005年), 第554-555页.
[10] Ahmad von Denffer, Ulum al-Qur’an :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ciences of the Qur’an (Islamic Foundation, 1985), 第37页.
[11] Charles Cassini, Islam: Claims and Counterclaims, iUniverse, 2001, ISBN 0595203558 .
[12] 罗庆才、黄锡木主编, 《圣经通识手册》, 第554页; 上文也参 https://zh.wikipedia.org/zh/古兰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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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子
刊登于2016年1-3月份,第108期《家信》


正典阶段: 除了Hafsa手中抄本之外, 当时还有五人(即Ubai Ibn Kab、Abdullah Ibn Mas’ud、Ali Ibn Abi Talib、Ibn Abbas、Abu Musa)个别拥有抄本, 并且抄本与抄本之间有些出入. 按Al-Tabari的记载, 抄本间的不同引起争执, Hudhaifah对Usman (或称Uthman ibn Affan, 第三任的哈里发, 公元644-656年)说: 在攻打亚美尼亚时, 军中的伊拉克人引用Abdullah Ibn Mas’ud的抄本, 叙利亚军则追随Ubai Ibn Kab的抄本, 两边起冲突. 若不解决有关问题, 穆斯林将大分裂. 因此, Usman命令Zaid Ibn Thabit快快修订古兰经正典. 其手下有三人小组, 名为Abdullah Ibn Zubair、Abdullah Ibn Harith Ibn Hisham和Said Ibn Al-as. 若有问题, 以Hafsa手中的抄本为归依或根据. 修订好后, Usman下令把其他抄本完全毁灭(烧毁) (Sahih Bukhari 6:479). 最后, 连Hafsa手中的原抄本也被毁. 换句话说, 《古兰经》除了它本身的佐证, 再也没有其它佐证. 然而, 最早期的六部见证虽然被毁, 许多古代文献显明抄本之间实在有许多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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