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思“归正神学”(一): 有关拣选、重生、信心和得救的问题
编译者注: 近期听到越来越多的人呼吁要学习“归正神学”, 主办各种有关“归正神学”的讲座. 我们深信“归正”的精神(指归回圣经, 以圣经为基础)是正确的, 因为基督信仰一切的教导都源自、也该建基于真理的道 — 圣经. 然而, “归正神学”是否真的完全归回圣经? 还是参杂了属人的神学系统, 以至于“强解圣经”? 让我们用客观的态度, 以圣经为基础, 再思“归正神学”.
(A) 导论
(A.1) 要凡事察验!
圣经告诉我们: “要凡事察验, 善美的要持守”(帖前5:21). 作为主耶稣基督的信徒, 我们的责任是以神那无误之道的亮光, 来试验和查验人所教导的一切. 对于“归正神学”(Reformed Theology)[1]的教导, 我们也要尝试这样做. 求主帮助我们, 使这分析是公正和准确的, 更重要的是, 完全忠于神的道.
(A.2) 归正神学的光明面
在还未揭发归正神学在教义上的一些危险之前, 让我们思考这运动所具有的一些积极方面. 请思考以下的强点(注: 指那些持守归正神学或一般归正宗/改革宗教义之人的强点):
- 圣经(指66卷新旧约圣经)被他们认为是信仰和行为的唯一准则. 改革宗传统(Reformed tradition)对神的道存有极大的敬畏和尊重, 一般上都重视圣经的默示, 强调圣经是完全无误的. 愿我们都是属于“因我们神的话而战兢的人”(赛66:2).
- 归正神学把“因信称义”的教义放在正确的位置上, 也重视其他伟大的改革宗教义, 如“所有信徒皆祭司”、圣经独一无二与至高无上的权威. 早期的归正宗领袖(或译“宗教改革家”, reformers)重新发掘和教导这些伟大的真理, 我们为此感谢神.
- 神的恩典被正确地高举. 归正宗人士深切领悟人心的腐败和堕落, 也因着神那奇异与超越的丰盛恩典临到罪人而向神深表感激. 我们都该与他们一同赞美我们那充满怜悯与恩典的救主, 并高举祂主权的恩典, 将一切荣耀归给神(罗11:36).
- 改革宗传统的人士常对神心存敬畏, 憎恶罪恶. 他们重视十诫, 尊重神那崇高的道德标准. 这符合 彼前1:15-16所教导的, “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 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 因为经上记着说: 你们要圣洁, 因为我是圣洁的.”
- 在归正神学的阵营当中, 有些著名的敬虔之士, 非常殷勤查考神的道, 也传扬叫人得益的真道. 这是值得我们尊重的. 我们可以按这些人效法基督的程度, 去效法他们(林前11:1).
- 一些持守归正神学传统的人士非常成功地透过文字书籍, 宣传他们的看法. 基督徒书籍的市场上充斥着他们的书. 许多神学书籍和圣经注释是以归正神学的观点来写的. 事实上, 早期支持时代论的人士(dispensationalists)如达秘(J. N. Darby)、凯利(William Kelly)、艾朗赛(H. A. Ironside)等曾以文笔大有能力地著书写作, 写出一本本高举基督的著作. 但后期或近代的时代论人士难以维持如此成就, 难与改革宗(归正神学)的多产作家如威廉亨德里克森(William Hendriksen, 出版 New Testament Commentaries)、史普罗(另译: 斯普劳尔, R. C. Sproul, 有段时间几乎每星期都出版一本新书)等人相比. 很多人承认读了他们的书后, 便改变立场, 转而支持归正神学. 我们虽不赞成他们所写的一切, 但必须承认他们非常殷勤地以文字宣传他们的神学思想.
值得一提的是, 许多支持归正神学的人士本是因时代论者所传的福音而信主得救, 过后因读了归正神学的书籍而转换立场, 去支持归正神学; 例如约翰·郭士纳(John Gerstner)写了一本书攻击时代论主义, 但他自己承认说: “…我信主得救是透过时代论者所作的见证.” (Wrongly Dividing the Word of Truth, 第1页)
改革宗运动(另译“归正运动”, Reformed movement)确实有许多可取之处. 以上几点值得赞扬. 一般而言, 此运动本是要尊重神, 传扬基督, 厌弃罪恶, 承认神在宝座上主权的治理, 宣扬蒙恩因信称义的荣耀教义. 这些都是我们该做的!
我们尊重此运动中的敬虔之士, 以及它所结出的善果. 虽然如此, 我们不得不提醒信徒有关它在教义上的一些错误, 以及归正神学的危险. 不过, 当我们这样做时, 我们要强调一点: 我们不把归正神学的敬虔信徒视为仇敌, 而是在基督里的弟兄, 也在很多方面敬重他们. 希望读者读到我们过后(以及在接下去几期的文章中)提出归正神学的危险教义时, 一直能记得以上我们所持的态度.
(A.3) 保持神真理的平衡
信徒往往有个危险, 就是无法保持神真理的平衡. 基督徒若企图局限神的真理, 将它锁定在“人造的神学系统”(man–made systems of theology)里面, 就往往会犯错. 麦敬道(C. H. Mackintosh)提出这样的观察:
神… 并不把自己局限在任何学派的教义之狭窄范围里, 不管是属于高等、低等或中等的教义学派. 祂已启示有关祂自己. 祂已说出祂心中深邃和珍贵的秘密. 祂已揭开祂永恒的计划, 即祂对召会、以色列、外邦列国, 甚至整个受造物的计划. 有人试图把神那浩大繁多的启示局限在人自创的微弱教义系统中, 这犹如要把汪洋大海之水局限在自己所造的水桶里. 这是绝对办不到的, 也不该尝试去做的. 我们宁可把神学系统和神学派系丢置一旁, 以小孩一般的单纯信心来到圣经永恒的泉源面前, 饮于圣灵永活的教导之中. (摘自《麦敬道文库》中的“片面神学”, 第605页)[2]
在另一处, 麦敬道如此说: “亲爱的朋友, 你的困难是因受‘片面神学’(one–sided theology)的影响所引起的. 这种偏于一面的神学(偏激加尔文主义, extreme Calvinism)犹如只有一只翅膀的鸟, 或只有一支划桨的船. 当我们打开神话语的圣页, 我们找到真实的真理, 不是片面的真理, 而是整体全面的真理. 在圣经中, 我们发现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这两方面的真理, 是并排地列于两旁. 神有叫我们调和这两者吗? 完全没有. 它们已经调和了, 因为两者都陈列在圣经中. 我们该做的, 是去相信和顺服. 人自创神学系统去解释, 便是一个致命的错误. 你无法把神的真理全面系统化, 正如你无法把神自己系统化. 让我们丢弃所有神学系统(systems of theology)和神学派系(schools of divinity), 单单采纳圣经的真理.” (摘自 Charles H. Mackintosh, Short Papers on Scripture Subjects, 第2册, 第267页)[3]
(B) 归正神学的危险
靠着神的恩典, 我们要完全根据神的道, 而非遵照人所自创、那极不完善且脆弱的神学系统. 在接下来的几个重点里, 我们将看到归正神学如何偏离了圣经那简纯平衡的教导, 特别是在有关救赎和得救的信心方面.
- 危险一: 它教导说基督只为被拣选之人而死 (与限定的赎罪有关)
- 危险二: 它教导说重生是发生在信心之前, 即先重生, 后信主 (与完全的败坏有关)
- 危险三: 它教导说信心是神所赐的礼物
- 危险四: 它在信主得救方面加添了其他要求
(B.1) 危险一: 它教导说基督只为被拣选之人而死 (与限定的赎罪有关)
归正神学教导说, 基督只为被拣选之人(或译“选民”, the elect)而死. 这项教义是一般所谓的“限定的赎罪”或译“限定的救赎”(limited atonement, 另译“限定的代赎”. 一些改革宗人士比较喜欢称之为“特定的赎罪”, definite atonement).[4] 这教义表明基督只是为了蒙拣选之人的罪死在十架, 代替他们受刑.[5] 对于那些最终将会在火湖里受苦的人, 祂不为他们而死. 有句常用来表达这教义的话: “基督是没有分别地为所有人死, 但不是没有例外地为所有人死”(Christ died for all men WITHOUT DISTINCTION but He did not die for all men WITHOUT EXCEPTION). 这是巧妙的语义游戏(game of semantics), 使他们能够巧辩说, 基督为所有人死的同时, 又不是真的为所有人. 他们的意思是: 基督为所有不同种类和阶级的人而死, 但不是为每一个人而死. 换言之, 祂为犹太人和外邦人而死, 为富有和贫穷的人而死, 为奴隶和自由人而死, 为男人和女人而死等等… 但这意思是祂只为蒙拣选的犹太人和外邦人而死, 只为蒙拣选的富人和穷人而死等等.
莱特尔博士(Dr. Paul Reiter)清楚和简单地总括圣经在这事上的教导. 到底基督为谁而死? 答案是: 祂的死是 —
- 为所有人 (for all; 提前2:6在中文《和合本》译作“为万人”; 赛53:6);
- 为每一个人 (for every man; 来2:9在中文《和合本》译作“为人人”)
- 为世人 (the world; 约3:16)
- 为整个世界之人的罪 (the whole world; 约壹2:2在《和合本》译作“为普天下人的罪”)
- 为罪人 (the ungodly; 罗5:6在原文是“不敬虔之人”, 参 彼后3:7)
- 为假教师(彼后2:1)
- 为多人(太20:28)
- 为以色列(约11:50-52)
- 为召会(弗5:25)
- 为“我”(加2:20)[6]
显然易见的是, 偏激的加尔文主义者必须忽视圣经中许多清楚的教导和明显的意义. 他必须强解圣经, 把它们强行挤进他自己的神学模子(theological mold, 即将它们扭捏成他自己的神学模型). 限定的赎罪或许看来合乎人的逻辑和理性, 但最真实和重要的测试乃是: 它是否合乎圣经? “经上说什么呢?”(罗4:3). 我们必须用婴孩一般的信心信靠神的话, 单单让圣经说它所说的, 不加添也不减少.
按圣经的亮光, “限定的赎罪”是错误的教导. 那些提倡或支持此教义的人试图告诉我们说, 经上所说的“世人”(world)不是真的指“世人”(例如 约1:29; 3:16), “所有人”(all, 提前2:6译作“万人”)不是真的指“所有人”, 而“每一个人”(every man, 来2:9译作“人人”)不是真的指“每一个人”. 他们告诉我们, 对于那些像 约3:16和 赛53:6那么清楚易懂的经文, 我们不能像孩童一般地明白和接受它们, 而必须以神学家的眼光来理解它们. 换句话说, 我们必须以他们的神学系统来重新解释这些经文.
事实上, 有关赎罪的教义, 按圣经正确无误的解法应该如下: “圣经教导说, 神的羔羊之献祭(主耶稣在十架献上自己为祭)是涉及世人的罪(约1:29). 救主所完成的救赎工作(提前2:6; 彼后2:1)、挽回祭(约壹2:2)以及叫人与神和好(林后5:19), 都是为了所有人(提前4:10), 但是基督十架的工作之功效, 只在相信的人(提前4:10; 约3:16)身上产生效用, 只有相信的人可以应用它. 我们甚至可用更简单的方式来表达这点: 基督的死足以供应所有人的需要, 但只能在相信者身上产生效用(Christ’s death was SUFFICIENT FOR ALL but EFFICIENT only for those who believe). 基督在十架的工作不是有限的(即限定于某种人), 但十架工作靠着圣灵动工的应用却只限于信徒而已(即十架工作的功效只能应用在愿意相信和接受基督的人身上, 编译者按).
偏激的加尔文主义者说, 十架的救赎只是为特定的蒙拣选者(或译“选民”, the elect)而设计, 并非为“不蒙拣选者”(non–elect, 即他们所谓的“持久不信者”, persistent unbelievers)而预备. 然而, 事实是神子(耶稣基督)的死对上述两组人都有神的目的和计划. 对于蒙拣选者, 神是计划是按着祂在创世以前的旨意和在基督耶稣里的恩典拯救他们(提后1:9; 帖后2:13). 对于不信者, 神的旨意和计划是为要叫不信者无可推诿(没有借口说神不拯救他们, 因基督为所有人赎罪而死, 编译者按). 人被定罪是因为他们拒绝相信耶稣基督的身份和工作, 并拒绝接受神在解决罪方面的唯一补救方式(约3:18; 5:40). 不信者永远不能说神没有为他们预备和供应所需的救恩. 他们永远不能站在神面前, 说: “我没有得救是因为基督没有为我而死.” 不! 他们没有得救是因为他们拒绝那位为他们赎罪而死的耶稣基督, 祂是所有人的救主(提前4:10: “祂是万人的救主, 更是信徒的救主”). 他们没有任何借口, 完全无可推诿.
这问题不仅是学术课题. 它是非常实用的. 它影响了福音的中心, 以及福音的呈现. 对于在哥林多的非信徒, 保罗所传的福音是: “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林前15:3). 我们真的有好消息的福音传给所有人吗? (比较 路2:10-11). 当我们传福音时, 我们可以对非信徒说些什么? 我们是否可以说: “我的朋友, 主耶稣基督为你而死. 祂已为你的罪受刑罚, 为你偿还罪债. 祂代替你而死”?
一位改革宗(归正神学)的作者(指亚当斯, Jay Adams)这样表示: “不过, 身为基督徒, 辅导员(counselors, 专指在教会中事奉的辅导员)是有义务表明基督所声明的. 他们必须传达的好消息是: 基督耶稣为属祂的人(in the place of His own)死在十架上, 祂担当这些人的罪, 为他们的罪受了刑罚. 祂受死, 好叫凡父神赐给祂的人都能来到祂面前, 得享永生. 作为一个改革宗的基督徒, 我相信辅导员不许告诉任何未得救的受辅导者(counselee)说基督为他而死, 因为他们不可以这样说. 除了基督本身, 没有人知道谁是蒙基督拣选的人, 基督就是为蒙拣选者而死.”[7]
如麦敬道所说, “高等教义学派(偏激加尔文主义)的门徒不愿听到普世福音(world–wide gospel) — 神爱世人 — 给予天下所有人的好消息. 他(偏激加尔文主义者)所拥有的, 是一个只给蒙拣选者的福音.”
我们怎能真诚地把那不为所有人准备的的东西提供给任何人? 我们怎能把免费的礼物给人, 若这份礼物不是要给他们的? 我们怎能敦促人从生命之泉取水来喝, 若这水不是提供给他们的? 我们怎能告诉人要信主得救, 若主耶稣基督没有为他们预备救恩? 我们怎能向某人说: “服下这药就得痊愈!”, 如果这药不是给他的? 亚历山大(W. Lindsay Alexander)解释道: “因着这个假想(supposition,指限定的赎罪之假设), 福音的普遍邀请和应许就没有充分稳固的基础, 看起来像是纯粹嘲弄人; 简单来说, 这仿佛要给人某件没有为他预备的东西.”[8]
倘若归正神学的传道人诚实地相信和实践这教义(指限定的赎罪), 他就必须按照类似以下的路线来传讲他的“福音”:
“或许基督为你而死.”
“神可能真的很爱你.”
“基督可能为你流血.”
“神也许为你预备救恩.” (参 提前2:4)
“神的爱或许向你显明.” (参 罗5:8)
“希望祂为你的罪作了挽回祭.” (参 约壹2:2)
“有可能基督替你代罪而死.”
“我或许带给你好消息.”
“基督有可能为你而死. 如果你(信主)得救, 那么我们就知道基督为你而死, 但如果你继续拒绝祂, 那么祂就没有为你而死.”
“只有当你相信基督为你而死(证明你是蒙拣选的人), 基督才真的为你而死; 但你若不相信基督, 并继续处于不信中, 直到你死的那一日, 那么基督就不是为你而死.”
那些支持“限定的赎罪”或“特定的赎罪”之人, 是不会这样传讲福音, 但以上这样的传讲方式和所用的字句岂不是与他们的神学思想相符一致吗? 向未得救的非信徒这样传讲福音, 岂不是正确、谨慎和诚实的方法吗? 偏激的加尔文主义者必须非常谨慎如何传讲基督十架的工作给未得救之人, 因为他永远无法十分确定基督是否为那人预备救恩.
正如莱特纳(Robert Lightner)所言: “相信‘限定的赎罪’意思是: 神在基督里的拯救大恩之好消息, 是不可以对个别的人而说. 那些持守这神学立场的人, 当他向人作见证时, 他是无法告诉那人说: ‘基督为你而死.’ 因为很可能他不是蒙拣选之人, 基督没有为他而死.”[9]
约翰·班扬(另译“本仁约翰”, John Bunyan)观察到一点: “福音不能去到比‘基督的死所能覆盖之处’更远的地方”; 因为没有基督之死所覆盖之处, 事实上就没有福音, 也没有恩典可言”(参Bunyan所著的《工作》[Works], 意即若基督没有为某人或某群人而死, 那人或那群人就无福音, 得不着恩典, 编译者按). 换言之, 如果基督没有为某人死, 你怎能把福音传给那人(对那人来说, 怎能算是好消息呢?) 我们怎能把没有预备给某个罪人的救恩传讲给那人呢? 如莱特纳所说: “没有一句格言比这句话更肯定了, 那就是: 若要提供人救恩, 就要先预备好救恩.[10]
伯特纳(Boettner, 归正宗人士)说: “普世性的救赎(universal redemption)意味着普世性的救恩(universal salvation).”[11] 偏激加尔文主义者辩驳说, 基督必须拯救每一个‘祂为他们而死’之人. 偏激加尔文主义者因此推理: 如果基督为每个人死, 那么每个人都会得救.” 让我们思考这句话的逻辑. 这就好像说: “如果药物是提供给每个人的, 那么每个人都一定得到医治.” 这显然是个错误的推理. 这药物虽然提供给每个人, 但这药物不能医治任何人, 除非那人愿意服用这药物. 若有人说: “这里有足够清凉的水供应给村子里每个口渴的人” 这是否表示村子里每个口渴的人都得到解渴? 不, 除非每个口渴之人都愿意喝! 我们需要分辨“已完成的救赎”(redemption accomplished, 基督愿意赐给每个人的救赎)是有别于“已应用的救赎”(redemption applied, 只有一些人愿意信靠这救赎; 编译者注: 两者的分别是: 前者是每个人都能得着的救赎, 后者则是只有信者才能得着的救赎).
主啊, 我信罪人众多,
比海边的沙更加众多,
但祢已为所有人偿还赎价,
为所有人成就完满的救赎.
– 辛生道夫(Nikolaus Ludwig von Zinzendorf, 写于1739年)[12]
(B.2) 危险二: 它教导说重生是发生在信心之前, 即先重生, 后信主(与完全的败坏有关)
“人是完全的败坏”(man’s total depravity)这一教义已被偏激的加尔文主义者给扭曲, 导致他们误解了人的无能(man’s inability; 编译者注: 按圣经整体的教导, 人是完全败坏, 但这只是指人完全无法自救[需要救主耶稣], 而非完全无法对神有所反应, 因为人是可以对神有所反应 — 信靠或拒绝耶稣基督, 参 徒7:51 “时常抗拒圣灵…”). 腓立比的狱卒曾如此问道: “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徒16:30-31, 比较 徒2:37-38). 那些偏激的加尔文主义者若处在保罗的情况下, 会这样回答: “你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 没什么可行! 完全没有可行的! 你的灵命是死的, 完全无法对神有所反应, 直到你重生为止!”
偏激的加尔文主义者教导说, 重生必须发生在信心之前; 人必须先重生, 然后才会信主. 他们强调说, 人在信主之前, 必须先有永生, 因为死在罪中的人是无法信主的(一个死了的人怎能相信?) . 他们教导说, 人若不重生, 就不可能有信心. 按他们所持守的神学系统, 这样的教义看似合乎逻辑, 非常合理. 可是, 重要的是: “经上说什么呢?”(罗4:3).
圣经清楚教导这点: 你要相信, 就得生命! (BELIEVE AND THOU SHALT LIVE!) 主耶稣说: “信的人有永生”(约6:47); 约3:15说: “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 偏激的加尔文主义者说: “你要得生命, 就会相信”(LIVE AND THOU SHALT BELIEVE!). 请留意 约1:12并没说: “凡重生的, 祂就赐他们权柄去信祂的名, 就是那些已作神儿女的人.”[13] 也请注意 约20:31说: “你们信了祂, 就可以…得生命.” 这节并没说: “你们得生命, 就可以信祂.” 在无助和绝望的情况下, 罪人被告之要望向主耶稣基督而得生命(约3:14-16)! [我们唱诗歌“望则生”(LOOK AND LIVE). 偏激加尔文主义者需要改歌词, 变作“生则望”(LIVE AND LOOK) ]
让我们暂时“假设”偏激加尔文主义者所说的是正确的. 若重生是在信心之前, 那么罪人应该怎么做才可重生? 对于这问题, 偏激加尔文主义者从未给予令人满意的答案. 施德(W. G. T. Shedd)的答案是典型的. 他指出, 由于罪人没有能力去相信, 所以罪人受指示去履行下列职责: (1) 阅读和听取神的道; (2) 认真应用心思来思考真理; (3) 祷告祈求圣灵赐下信念和重生 [参W. G. T. Shedd, Dogmatic Theology, 第二册, 第472, 512, 513页]
奥尔德里奇(Roy Aldrich)对这方面的回应真是入木三分: “ ‘完全的败坏’这一教义若真的排除了信主的可能性(即否认罪人仍有信主得救的能力), 那就必须同时也排除其他的可能性, 包括‘听取神的道’之可能性、‘认真应用心思来思考真理’的可能性, 以及‘祷告祈求圣灵赐下信念和重生’的可能性(换言之, 罪人若因灵命死了而无法去‘相信’, 那么他也必定因灵命死了而无法去‘听取’, 无法去‘思考’, 也无法去‘祷告祈求’, 编译者按). 偏激加尔文主义者所处理的, 毕竟只是身体活着但灵命已死的尸体(lively spiritual corpse).”[14]
这神学立场的悲剧是它扭曲了福音. 它告诉罪人获得救恩的条件是祷告, 而不是信心. 这与 徒16:31是何等的冲突啊! 徒16:31并没告诉罪人要借着祷告祈求来获得信念与重生, 而是告诉罪人要信主耶稣基督(徒16:31说: “当信主耶稣, 你…必得救”).
一些改革宗人士, 包括史普罗(R. C. Sproul)甚至教导说, 人作婴孩时也可重生, 等到多年以后才来信靠基督. 有关这方面的资料, 请参“重生发生在信心之前吗?”(Does Regeneration Precede Faith). 关于此课题更详细的分析, 请参“重生发生在信心之前吗?” (网址: http://www.middletownbiblechurch.org/reformed/regenera.htm )[15]
(B.3) 危险三: 它教导说信心是神所赐的礼物
这教导是因为有人错误地解说 弗2:8-9: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 也因着信; 这并不是出于自己, 乃是神所赐的 (gift); 也不是出于行为, 免得有人自夸.” 许多改革宗人士(归正神学的支持者)错误地总结说, 这里所谓“神所赐的”乃是指“信心”. 但保罗真正的教导却是: 救恩是神的恩赐(或作: 救恩是神所赐的).[16] 针对此事, 美国独立基要派教会(IFCA, The Independent Fundamental Churches of America)的教义声明是正确与清楚的: “我们相信救恩是神赐给人的, 这救恩是靠着人亲自相信主耶稣基督而得的.” 救恩是神所赐的礼物, 信心则是“心灵的手”, 伸出去接受神所赐的这份礼物(救恩).
整本新约不断重复地教导一个事实: 救恩(永生、公义)是神所赐的恩赐或礼物(gift, 参罗6:23; 约4:10; 罗5:15,16,17).[17] 在新约圣经中, “神所赐的恩赐或礼物”(gift)从不用来指那拯救灵魂的信心(saving faith), 虽然我们肯定承认, 若无神的怜悯和恩典之感动与光照, 就无法发动那拯救灵魂的信心(约6:44-45; 太11:27; 16:16-17; 徒16:14等).
归正神学教导说, “信心是神所赐的恩赐或礼物”. 这样的教导会产生些非常实际性的影响, 并会影响一个人对福音的理解, 以及一个人传达福音的方式. 如果信心是神所赐的恩赐或礼物, 那么我如何能得到这份礼物? 我必须做什么? 我必须做什么才能够相信? 我怎样才能从神那里得到这份礼物? 第一选择: 我是否什么都不必做, 只希望神会以主权赐下信心? 我是否什么都不必做, 只希望我是其中一位神所拣选的人? 第二选择: 我是否要向神呼求, 祈求祂赐下那能使我得救的信心?
麦克阿瑟(John MacArthur)支持第二个选择. 他教导说信心是神所赐的恩赐或礼物, 所以他建议罪人向神祈求, 以获得这样的信心. 他说: “信心是从神而来的恩赐或礼物… 它是永久常驻的(permanent)… 神所赐的信心产生顺服… 神把它赐给你, 也维持它… 愿神赐给你那真正使你得救的信心, 一个永久常驻的礼物. 这礼物一开始时会使你谦卑, 对罪痛悔, 并以顺从福音而称义来结束. 这是真正的信心, 这是只有神才能赐的礼物, 如果你渴望得着它, 就祷告祈求神将它赐给你.”[18]
请仔细留意麦克阿瑟所做的. (在关于罪人得救的方法上) 他是在告诉罪人不要信靠主耶稣基督(徒16:31), 而是祷告祈求神赐下信心为礼物. 这扭曲了基督的福音, 把祷告当作得救的条件, 而非信心. 事实上, 圣经吩咐罪人要信靠基督. 圣经并没吩咐罪人要祷告, 祈求神赐下信心为礼物. [我们推荐读者阅读奥尔德里奇(Roy L. Aldrich)的文章, 题为“神的恩赐”(The Gift of God), 载于Bibliotheca Sacra, 1965年7月, 第248-253页]. 若要详细研究 弗2:8所谓的“神所赐的”, 可参“研读以弗所书2章8至9节: ‘神所赐的’是指什么?” (What is the “Gift of God”? — A Study of Ephesians 2:8-9), 请上网阅读此文章 http://www.middletownbiblechurch.org/reformed/godgift.htm )[19]
(B.4) 危险四: 它在信主得救方面加添了其他要求[20]
在近几年, 很多改革宗人士(归正神学支持者)大力主张所谓“主权的救恩”(Lordship Salvation). 基本上, “主权的救恩”教导说, 简单地相信耶稣基督是不足以得救的, 还需要其他东西, 就是需要对基督坚定的委身(A solid commitment to Christ). 那人必须降服于基督的主权. 得救所需的条件是那人必须愿意顺从基督的诸多吩咐(commands). 换句话说, 若要得到永生, 那人必须履行“作门徒”(discipleship, 另译“门徒之道”)的要求,[21] 或至少要愿意履行这方面的要求.
我们不可忘记一点: 人得救是因为他完全信靠那位为他而死的慈爱救主. 拯救我们的不是我们的委身(COMMITMENT), 而是那位拯救我们的基督(CHRIST)! 拯救我们的不是我们的降服(SURRENDER), 而是那位拯救我们的救主(SAVIOR)! 不是我为神做了什么, 而是神已为我做了什么.
我们需要避开一个危险的错误: 把那本该是救恩的结果(RESULT)当作救恩的要求(REQUIREMENT):
- 因为我已经得救了, 所以我降服于祂的主权.
- 因为我已经得救了, 所以我愿意顺服跟从祂.
- 因为我已经得救了, 所以我同意作门徒的条件.
- 因为我已经得救了, 所以我把我生命的每一个领域都交在祂的权柄下.
基督徒的行为和果子能证明他是否真的已信主得救, 但它们不是信主得救的本质(看得到的“果子”[品行]是得救的证据[evidences], 而非得救的本质[essence] ). 不要把果子(fruit)与根底(root)混淆了. 因为我们靠着神的恩白白称义, 我们在基督里(靠主恩功)满足了神公义的全部要求(林后5:21); 因为我们是脆弱的, 我们经常无法做到“作门徒”的全部要求(路14:25-33). 作门徒的要求是很多的, 但救恩的要求只是以简单的信心信靠救主.
“对耶稣基督的委身”是不能救我的, 是基督以祂的恩典拯救我. 我降服于祂的主权也无法拯救我, 是基督以祂的恩典拯救我. 我对祂话语的顺服也不能拯救我, 是基督以祂的恩典拯救我. 对救主的爱也不能拯救我, 是基督以祂的恩典拯救我. 我履行一切作门徒的要求也不能拯救我, 是基督以祂的恩典拯救我. 我的好品行也不能拯救我, 是基督以祂的恩典拯救我.
神的拯救大恩只能在主耶稣基督里找到. 唯独祂能满足神圣洁公义的要求! 即使我们整个基督徒生活都是忠诚地为主而活, 我们也无法赚取或得到永生. 事实上, 永生是神白白赐下的礼物, 在我们一信靠基督的时刻, 就领受了它. 这永生的生命是现今每个信徒所拥有的宝物. “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 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约壹5:12; 这节的四个“有”都是现在时态, 指现在就有的情况).
你是否靠着祂的恩, 借着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而白白称义? 你的盼望是否建立在你所做的, 还是建立在基督的宝血和公义? “我不敢信靠人最美的努力, 而是全心仰赖耶稣的圣名!” 愿我们全心全意地站在基督这块坚固的磐石上, 而非站在我们脆弱委身的下沉沙土上.
若想更详细和全面地查考有关“主权的救恩”, 请参 “得救只本乎恩 — 为‘主权的救恩’之争议作出澄清”(Saved By Grace Alone–A Clarification of the Lordship Salvation issue), 网址: http://www.middletownbiblechurch.org/doctrine/sbgrace.htm . 其他与这课题有关的文章或资料是: “可颂之神的荣耀福音 — 什么是真正的福音?” (The Glorious Gospel of the Blessed God–What is the True Gospel?), 此文章载于以下网址: http://www.middletownbiblechurch.org/salvatio/glorious.htm 和 “司布真和主权的福音” (Charles Spurgeon and Lordship Salvation), 请上网阅读: http://www.middletownbiblechurch.org/helpseek/spurgeon.htm .[22]
(文接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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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加尔文主义与归正神学
加尔文主义(Calvinism, 也称“改革宗传统/归正传统” [Reformed tradition]、“改革宗信仰/归正信仰” [Reformed faith]、“改革宗更正教主义” [Reformed Protestantism]、“改革宗基督信仰/归正基督信仰” [Reformed Christianity]等)是更正教主义的一个主要分枝. 它是根据加尔文(John Calvin)和其他宗教改革时期的神学家所主张的神学传统及基督徒实践.
加尔文与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一样, 都离开罗马天主教, 但他在圣餐的观点上与路德不同. 他反对天主教的圣餐“变体论”(或称“化体说、变质说、化质说”, transubstantiation), 也反对路德的“同体论”(或称“圣体同质、合质论、同质说”, consubstantiation), 主张信徒透过信心可以领受到属灵却不可见的实体圣餐. “加尔文主义”一词可能会误导人, 让人以为这主义全是由加尔文一人而来, 但事实上, 这主义或神学所涉及的范围既多又广, 且受多人影响. 最先使用“加尔文主义”一词的, 是反对它的路德会信徒(Lutherans), 而很多在这传统里的人比较喜欢采用“改革宗”(归正宗, Reformed)一词.
自从发生了所谓“亚米纽斯主义的争议”(Arminian controversy)之后, 宗教改革时期的信徒(除了路德会的信徒)就分成两大组: 亚米纽斯主义者(Arminians)和加尔文主义者(Calvinists). 虽然改革宗的神学传统是论及各种基督徒神学的课题, 但加尔文主义有时是指加尔文主义者在救赎论和预定论的特别观点, 就是“加尔文主义的五大要点”(Five Points of Calvinism)所总结的. 有人也辩论说, 加尔文主义整体是强调神在一切事上的主权或治理, 包括祂在救恩方面的主权或治理.
早期具有影响力的改革宗(归正宗)神学家包括: 加尔文(John Calvin)、慈运理(Ulrich Zwingli)、布塞珥(Martin Bucer)、布林格(Heinrich Bullinger)、伯撒(Theodore Beza)、弗米格利(Peter Martyr Vermigli)、诺克斯(John Knox). 在20世纪的有:凯波尔(Abraham Kuyper)、巴域克(Herman Bavinck)、华菲德(B. B. Warfield)、巴特(Karl Barth)、骆琼斯(另译“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范提尔(Cornelius Van Til)和克拉克(Gordon Clark). 在现代的有: 巴刻(J. I. Packer)、史普罗(另译: 斯普劳尔, R. C. Sproul)、凯勒(Timothy J. Keller)、皮普尔(John Piper)和霍尔顿(Michael Horton)等.[23]
改革宗教会可能采纳几种形式的教会政策, 但大部分是长老会制度(Presbyterian)或公理会制度(Congregationalist), 也有一些是圣公会主教制度(episcopalian). 最大的改革宗组织是“世界归正会团契” (World Communion of Reformed Churches), 全球有超过8千万的会员.[24]
[1] “归正神学”的英文本是“Reformed Theology”, 译为“改革宗神学”比较贴切. 但在华人加尔文主义者中, 有些人将英文的Reformed Theology译作“归正神学”. 最常用“归正神学”这一词的, 当首推多年前闻名于东南亚一带、台湾甚至中国的印尼牧师唐崇荣. 随着他讲道的光碟和书籍之广传, “归正神学”一词比“改革宗神学”更广为人知. 本文多采纳众所熟悉的“归正神学”. 但切记, 本文所谓的“归正神学”即所谓的“改革宗神学”.
[2] C. H. Mackintosh, “One-sided Theology”, in The Mackintosh Treasury, 第605页.
[3]http://www.middletownbiblechurch.org/doctrine/danger01.htm .
[4] Atonement一次常被译作“赎罪”(例如“赎罪日”, Day of Atonement), 所以本文将之译作“赎罪”, 与常译作“救赎”的英文字Redemption加以区别.
[5] 改革宗神学肯定‘有限的救赎’之教义. 此教义有时也被称为特殊救赎(particular redemption)、有效救赎(effective atonement), 或有限救赎(limited atonement) — 有限(limited)不是指耶稣基督之死的能力, 而是指耶稣基督为那些祂所买赎(指蒙拣选)的人数之有限. http://peddrluo.blog.163.com/blog/static/1948013122008825242086/ .
[6] 摘自莱特尔(Paul Reiter)所写、未发表的课堂笔记. 莱特尔是西弗吉尼亚(West Virginia)阿巴拉契亚圣经学院(Appalachian Bible College)的前任教授.
[7] 摘自Jay Adams, Competent to Counsel, 第70页. 亚当斯(Jay Edward Adams)是美国归正宗基督徒辅导员, 以发展所谓的“劝诫辅导”(nouthetic counseling, 据说是以圣经为基础、基督为中心的福音派教牧辅导)而著名.
[8] 摘自 W. Lindsay Alexander, A System of Biblical Theology, 第二册, 第111页.
[9] 这引句摘自莱特纳的一篇文章, 载于 Walvoord: A Tribute, 第166页.
[10] 此言在英文是: “a salvation offered implies a salvation provided”, 摘自 Robert Lightner, The Death Christ Died, 第114页.
[11] 引自 Lightner, The Death Christ Died, 第96页.
[12]http://www.middletownbiblechurch.org/doctrine/danger02.htm .
[13] 约1:12是这样说的: “凡接待祂的, 就是信祂名的人, 祂就赐他们权柄, 作神的儿女.” 重点是信主就得权柄作神儿女(包括得着神儿女的生命, 即重生得救).
[14] 我们大力推荐读者阅读奥尔德里奇(Roy L. Aldrich)的文章. 它载于1965年7月份的Bibliotheca Sacra , 题为“神的恩赐”(The Gift of God), 第248-253页.
[15]http://www.middletownbiblechurch.org/doctrine/danger03.htm .
[16] 加尔文主义者坚持说信心是神所赐的, 不是人责任的一部分. 乍看之下, 有两节经文似乎支持这样的论点. 首先是 弗2:8-9: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 也因着信; 这并不是出于自己, 乃是神所赐的; 也不是出于行为, 免得有人自夸.” 新约希腊文专家包括阿尔福德(Dean Alford)、布鲁斯(F. F. Bruce)、罗伯逊(A. T. Robertson)、泛氏(W. E. Vine)、司可福(C. I. Scofield)、威斯特(Kenneth S. Wuest)、文森特(Marvin R. Vincent)等等, 还有其他学者都告诉我们 弗2:8-9的希腊文结构无法使信心成为我们所说的恩赐; 因此“乃是神所赐的”这一短语并非指信心, 而是指所讨论的整个题目, 即“我们得救本乎恩也因着信”这一题目. 第二, 彼得写信给“与我们同得一样宝贵信心(KJV: like precious faith)的人”(彼后1:1). 它看来好像意味着信心乃是神所赐的. 无论如何, 威廉·凯利(William Kelly)在其所著的彼得后书注释中指出, 这里的信心是指“所信的事物”(to what is believed), 即是客观的信心(objective faith, 指信仰里的事物, 可译作“与我们同得一样宝贵信仰”), 而非主观的信心. 简之, 神所吩咐的是“当信主耶稣, 你… 必得救!” (徒16:31). http://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4/04/加尔文主义的错谬-下/
[17] 罗6:23清楚说明神所赐的礼物(gift)乃是永生(而不是信心): “…惟有神的恩赐 (KJV: gift), 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 乃是永生”; 约4:10也记载: “耶稣回答说: ‘你若知道神的恩赐 (KJV: gift), 和对你说“给我水喝”的是谁, 你必早求祂, 祂也必早给了你活水.’ [编译者注: 这恩赐就是主耶稣所要赐的“活水” — 永生的生命, 即拯救灵魂的救恩; 参 约4:14: “我所赐的水(指永生的生命, 即灵魂的救恩)要在他里头成为泉源, 直涌到永生”]; 此外, 罗5:15-17用另一类词语“公义”或“称义”(指因称义而得永生), 来描述神所赐的救恩(参16节的“称义”或17节的“所赐之义”); 罗5:15-17: “只是过犯不如恩赐 (KJV: free gift)… 何况神的恩典, 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 (KJV: gift), 岂不更加倍的临到众人吗?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 也不如恩赐 (KJV: gift), 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 恩赐 (KJV: free gift)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 (KJV: justification). 若因一人的过犯, 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 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 (KJV: the gift of righteousness), 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
[18] 转录自麦克阿瑟(John MacArthur)讲论有关“主权的救恩”之录音卡带(tape GC 90-21 dealing with Lordship Salvation).
[19]http://www.middletownbiblechurch.org/doctrine/danger04.htm
[20] 其英文是: The Danger of Adding Additional Requirements to Saving Faith.
[21] “门徒之道”(discipleship)的要求是主耶稣所说的: “人到我这里来, 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 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 也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26-27).
[22]http://www.middletownbiblechurch.org/doctrine/danger05.htm . 这五篇文章的一些部分也已被别人译好, 可上网参阅 jiangming6354.lofter.com/post/450c85_3bfa407 .
[23] 除了唐崇荣之外, 现任福音文化中心总干事李健安也在马来西亚推动归正神学讲座和课程. 李健安是美国威斯敏斯特神学院(或译 “西敏神学院”, 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哲学博士, 也是前马来西亚圣经神学院院长, 著有《图解简明圣经预定论》(于2001年出版), 近年来更致力于以归正神学为基础推动福音事工. 他在所著的《救赎论》一书中, 列出他所谓“救恩次序中的九个步骤”如下: 恩召、重生、信心+悔改(归正)、称义+嗣养、成圣、坚忍、得荣耀 (注: 错误地教导“重生”是发生在“信心”[信主]之前).
[24] 译自 https://en.wikipedia.org/wiki/Calvinis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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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乔治·泽勒(George Zeller)
刊登于2016年4-6月份,第109期《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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