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来的事 (十): 以色列国民复兴的时间


(A)       为以色列国民所定的七十个七

上一期, 我们谈到以色列国民在主第二次降临之时和之前的情况. 我们现在要看几处提到这段时间的经文, 并讨论这些将来必成的事.

 

我们已经读过 但9:24, 但我现在要你更仔细地阅读它: “为你本国之民和你圣城, 已经定了七十个七(KJV: Seventy weeks). 要止住罪过, 除净罪恶, 赎尽罪孽, 引进永义, 封住异象和预言, 并膏至圣者.” 这里提到“七十个七”(seventy weeks). 翻译成“七”(weeks)的希伯来文简单的意思是“七的一段时间”(a period of seven), 可以是七天, 也可以是七年, 需要根据上下文来决定其意. 在 创29:27-28, 这字象征七年, 这里无疑地也是如此. “七十个七”的明确意思是七十个七年, 或作490年 [70 x 7年 = 490年].

 

“为你本国之民和你圣城, 已经定了七十个七”(但9:24). 请注意, 这都是关于但以理本国的民和圣城, 即犹太人和耶路撒冷. 召会与这些预言完全无关.

 

但9:24接下去说: “要止住罪过, 除净罪恶, 赎尽罪孽, 引进(或作: 彰显)永义, 封住异象和预言, 并膏至圣者(“至圣者”或作“至圣所”).” 这里是恩典的工作. 这里没告诉我们它会怎样成就此事; 但现今, 我们从罗马书清楚知道它如何成就, 就是借着神的羔羊主耶稣在十架上受苦以至于死, 把罪过除去(止住), 引进永义. 在新约圣经的明光照耀下, 这段经文的信息已十分清楚明朗.

 

波斯王下令重建耶路撒冷

“你当知道, 当明白, 从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 直到有受膏君的时候…”(但9:25). 这把我们带到尼希米记(以斯拉属于更早的时期). 我接受我们圣经上参考栏目所给的日期为正确的,[1] 以斯拉的日期为主前(公元前)536年; 尼希米则是主前446年, 或比以斯拉迟90年. 在以斯拉记, 我们读到下令重建圣殿(神的家), 但到了尼希米的时代, 我们读到下令重建圣城和它的城墙. 这日期从尼希米记第1章开始, 即主前446年(编译者注: 有学者认为此日期是主前445或主前444年).

 

在 但9:25接着说: “… 必有七个七和六十二个七. 正在艰难的时候, 耶路撒冷城连街带濠都必重新建造.” 这里我们看到这490年被分成几个部分(三个阶段), 即: (1) 7个七 (7 weeks); (2) 62个七 (62 weeks); (3) 最后1个七 (1 week) [ 7 + 62 + 1 = 70 ].

 

首先是7个七 (“…必有七个七”), 或49年 [7 x 7年 = 49年]. 这个日期(主前446年减49年 = 主前397年)把我们准确地带到玛拉基的时代, 日期为主前397年. 在神的计算方面, 这是一个重要的日期, 因为它结束了神传达给以色列国民的预言, 旧约圣经正典也因此完整了.

 

过后是62个七 (“…必有七个七和六十二个七”), 或434年[62 x 7年 = 434年]. 这(62个七的结束)把我们带到主耶稣骑着驴进耶路撒冷城.[2] 身为以色列之君(Prince)和宝座的合法继承者, 祂荣耀地进城(路19:28-38).[3]

 

 

但9:26: “过了六十二个七,那(或作: 有)受膏者必被剪除, 一无所有; 必有一王的民来毁灭这城和圣所, 至终必如洪水冲没. 必有争战, 一直到底, 荒凉的事已经定了.” 第一和第二部分共计69个七 [7 + 62 = 69], 或483年 [49 + 434 = 483]. 在那时, 受膏者(KJV:  Messiah, 弥赛亚)将“被剪除”  —  被钉十架、被犹太国民弃绝, 所以神便开始一个全新的秩序. 作为整体国民的以色列被置一旁; 受膏者(即弥赛亚主耶稣死后复活)坐在天上至大者的右边, 祂的恩典流到各国、各族、各民、各方, 绝无偏待人.

 

 

 

(B)       69个七和第70个七之间的间隔

至于最后一个七又如何呢? 神有自己独特的方法; 祂有时在预言中把两件事情放在一起来谈, 但两者之间相距的实际时间却是很长(换言之, 不是连续性的); 例如, 若我们比较 路4:16-20与 赛61:1-2, 我们将会发现 赛61:2所谓的“耶和华的恩年”(the acceptable year of the LORD, 路4:19译作“神悦纳人的禧年”)[4]与“我们神报仇的日子”(the day of vengeance of our God), 两者之间有一个人类无法测定的间隔(unmeasured interval), 相距大约19世纪了! 由于有个间隔, 主耶稣朗读到“神悦纳人的禧年”时, 就“把书卷起来”(路4:20), 因为这事当时应验了(编译者注: 主耶稣在 路4:21对众人说: “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 但他不继续读下去, 因为接下去所谓的“神报仇的日子”还没应验, 还须等到超过19世纪的长时间).

 

如果主耶稣接下去读 赛61:2的下一个子句(clause, 指“神报仇的日子”), 祂就不能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 “神报仇的日子”还未来到, 圣经也没告诉我们这日子要展延多久, 没表明“神悦纳人的禧年”要延续多久. 但“报仇的日子”临到时, 它将会是一段短时期. 神的恩典丰盛, 延续如“年”(year), 但祂的报仇却短暂如“日”(day). 这是神的方法. 当神要大卫选择哪一种惩罚的方式时, 大卫决定让神为他选择  —  国中七年饥荒, 或被敌人追赶三个月, 或国中三日瘟疫  —  结果神选择最短的三日(撒下24:13-16).

 

除非我们以新约的亮光来阅读这节经文, 否则我们无法知道 赛61:2的两个子句之间有一个插入语(parenthesis), 即有时间上的间隔. 就在但以理预言的第69个七和第70个七之间, 插入了整个现今时代(就是召会时代).

 

受膏者被剪除之后, 我们读到“必有一王(“王”可译作“君”, KJV: prince)的民来毁灭这城和圣所…”(但9:26). 我们知道此事在历史上已经发生. 耶路撒冷和圣殿在主后70年, 被提多将军所率领的罗马大军毁坏了. 这也决定了这位“将要来临的君王”(the coming prince)的国籍身份. 此人就是所谓的兽(the beast), 那复苏的罗马帝国之元首.[5] 这位“将要来临的君王”(KJV: the prince that shall come)[6]一定与那毁坏耶路撒冷城的国民同有一样的国籍.

 

罗马军队于主后70年
攻陷和烧毁耶路撒冷城

主后70年, 罗马人筑起壕沟(trench),[7] 周围环绕耶路撒冷城, 并把壕沟倒满了水, 将城四面困住, 正如主耶稣自己所预言的(主耶稣在 路19:43说: “你的仇敌必筑起土垒, 周围环绕你”; 注: “土垒”[KJV: trench]一词原义是“壕沟”). 接着, 但9:26说: “必有争战, 一直到底, 荒凉的事已经定了”(但9:26). 争战仍然不断发生, 耶路撒冷城荒凉直到如今, 争战还会延续, 直到主再临拯救他们(“必有争战, 一直到底”).[8]

 

 

(C)       70个七何时开始?

第70个七什么时候开始呢? 我们读到: “一七之内, 他必与许多人坚定盟约”(但9:27). 这约显然是(将来那复兴的)罗马帝国之最高元首与犹太领袖所立的盟约(league). 这最后一个七, 或说七年的时期, 就从设立这盟约开始算起. 这是正式承认犹太人为世上其中一个国家(指完全拥有主权的国家, 包括承认以色列有权处理耶路撒冷和建造圣殿一事, 编译者按),[9] 此乃耶路撒冷被毁以来所没享有的特权. 然而, 这盟约是把神排除在外的合约  —  是“与死亡所立的约”, 是“与阴间所结的盟”(赛28:18).

 

在这件事上, 蒙拣选者(the elect, 指信靠基督的犹太人)与此无关. 请翻到 赛8:9-10, 我们在那里读到信主的余民所持的立场和看法: “列国的人民哪, 任凭你们喧嚷, 终必破坏; 远方的众人哪, 当侧耳而听! 任凭你们束起腰来, 终必破坏; 你们束起腰来, 终必破坏. 任凭你们同谋, 终归无有; 任凭你们言定, 终不成立; 因为神与我们同在.”

 

尽管有人同谋背叛, 但敬虔的余民看出神与他们同在. “耶和华以大能的手, 指教我不可行这百姓所行的道, 对我这样说: ‘这百姓说同谋背叛, 你们不要说同谋背叛. 他们所怕的, 你们不要怕, 也不要畏惧. 但要尊万军之耶和华为圣, 以祂为你们所当怕的, 所当畏惧的. 祂必作为圣所, 却向以色列两家作绊脚的石头, 跌人的磐石; 向耶路撒冷的居民作为圈套和网罗. 许多人必在其上绊脚跌倒, 而且跌碎, 并陷入网罗, 被缠住.’ 你要卷起律法书, 在我门徒中间封住训诲. 我要等候那掩面不顾雅各家的耶和华; 我也要仰望祂”(赛8:11-17).[10] 他们以此为神摆出见证, 反对在他们那些日子所见的不忠情况.

 

但以理书第二章所预言的巨像代表敌对神的世界帝国政体, 其“半铁半泥的十个脚指头”(但2:41-43)代表在末世将兴起的“十国联盟”(复兴的罗马帝国)

我们借此看见世上万事所朝向的趋势. 这不敬不虔的世界所进行的是组合(association)、合并(amalgamation)和联盟(confederacies). 若一个贸易联盟不行, 就把多个贸易联盟合并成更大的联盟; 若一个国家不行, 就把所有国家联合成一个国际性的联盟. 最后, 罗马世界的所有十个国度将会联合在一个强大元首的统治之下(有者称之为“十国联盟”, 但此“十国”也可能指“十个区域”, 编译者按), 那眼睛蒙蔽了的犹太国民也将与他结盟, 签署那将毁灭他们的盟约. 但以理预言的最后一个七, 便是从那日算起. 当所预言的事件发生时, 就可能算出还有多少年日了.[11]

 

现今的我们无法算出还有多少年日. “耶和华的恩年”或作“神悦纳人的禧年”是神宽容人的时间, 圣经没说明它的日期或时间(正如主耶稣基督在 徒1:7所说: “父凭着自己的权柄所定的时候、日期, 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 不过, 当这恩年(恩典时代)结束时, 还剩下多少年日就不难计算了.

 

最后一个七年所发生的事件是重大的. 只有那些靠信心站出来反对此盟约的人(注: 这些人不是召会的基督徒[因他们全部早已被提了], 而是真正信靠神的犹太人), 才得着主的悦纳和赐福. 其余的犹太人已被卷入那可怕的涡流  —  领受兽的印记(即666 , 启13:18), 与拜兽者一同被定罪, 最终被毁灭.

 

这陷阱或罗网已设在世上. 要避免被世上的贸易联盟或合作计划所缠住, 实在是难而又难. 然而, 在这一切考验和困境下, 分别为圣的道路是唯一安全之路. 世上种种的合并计划, 强调除了加入联盟, 否则不能有所交易. 这是完全不义的, 快速地为将来的压迫预备道路; 将来的人必须接受兽印, 否则无人可做买卖(启13:16-17).

 

 

(D)      “一七之内” 和 “一七之半”

在未结束我们的题目前, 让我们看 但9:27: “一七之内, 他必与许多人坚定盟约. 一七之半, 他必使祭祀与供献止息. 那行毁坏可憎的(或作: 使地荒凉的)如飞而来, 并且有忿怒倾在那行毁坏的身上(或作: 倾在那荒凉之地), 直到所定的结局.” 对于“一七之内”, 我认为这就是 但9:24的 “预言性重要时期”(prophetic epoch)的最后一个七, 第70个七. 因此, 就如其他的七, 这七是指七年的时期.

 

“一七之半”一定是七年的一半, 即三年半. 这等于42个月, 若以日子来算, 共计1,260日(按预言性经文或所谓的“先知年”来计算, 1年通常是360日). 此外, 一年有时也称为“一载”, 启12:14所谓的“一载二载半载”, 简单来说就是指“三年半”的另一种说法. 圣经用四种不同的说法, 来命名这著名的“预言性时期”.

  1. 三年半, 或一七之半 (但9:27)
  2. 42个月 (启11:2; 13:5)
  3. 1,260日 (启11:3; 12:6)
  4. 一载二载半载 (启12:14)

 

这一切正如你所见的, 是清楚明确和准确无误的. 在一些引起哗然的预言期刊, 或可能在多册博学的书籍, 或可能由显赫的天文学家所写的小册子等等, 你发现有人宣称能计算出主何时再临, 外邦人的日期何时结束. 这些通常都是根据一些数字如 但8:14的“二千三百日”  —  然后把一日当作1年360日来计算; 又或者根据 但12:12的 “一千三百三十五日”, 并同样以1年360日来计算. 这一切计算都证明是假的; 人预测许多的日期, 但这些所谓“主再来”的日期都已过去了, 所预言的事件并没发生.

 

这问题的主要错误在于它们都有一个错误的假设  —  神已启示有关现今时代(指召会时代), 即这间隔时期的“恩年”何时结束. 这间隔时期是从召会的诞生开始(并以召会被提为结束). 但我们满足于神并没启示有关这方面的日期或时间. 如果有关主再临的日期, 或说以色列国复兴的日期(徒1:6)可以计算出来, 主耶稣岂不是在祂那个时代(指祂在地上的日子)计算出来了吗? 难道现代的天文学家能比我们的主具有更强的洞察力? 如果神在这方面有所启示的话, 主耶稣自己为何会说: “但那日子, 那时辰, 没有人知道, 连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 子也不知道, 惟有父知道”(可13:32). 由于在这方面没有神的启示, 主劝勉我们说: “你们要谨慎, 警醒祈祷, 因为你们不晓得那日期几时来到”(可13:33).

 

无论如何, 当大部分的犹太国民与十国联盟的最高领袖签署盟约时(那时犹太人在巴勒斯坦和耶路撒冷已有众国公认的特权地位), 从那日起, 犹太人当中的敬虔者, 就能够准确计算他们受苦的时期何时结束(因他们知道有七年之久), 就是在他们的弥赛亚主耶稣从天降临、荣耀显现之下, 结束了一切灾难.

 

“从除掉常献的燔祭…”(但12:11). 我们从 但9:27学到, 此事发生在“一七之半”(即七年的一半 = 三年半). 但12:11接下去说: “并设立那行毁坏可憎之物的时候, 必有一千二百九十日.” 换言之, 就是三年半(1,260日)过后的第30日. “等到一千三百三十五日的, 那人便为有福”(但12:12). 对于遭受迫害的以色列余民, 这是蒙福的时刻, 就是他们伟大的救主将要显现, 释放被压迫之人, 使他们永享自由, 并以祂降临的荣光毁灭祂的敌人.

 

对于我们这群蒙主救赎之人(指基督徒), 我们并非看向耶路撒冷, 仰望主救赎我们脱离灾难. 我们的期望不是属世的地上, 而是仰望天上的各样福气. “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 并且等候救主, 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 祂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 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 和祂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腓3:20-21).

 

我们现在拥有的特权, 就是分担主的凌辱、祂的受苦、祂的被拒, 并成为庄稼的收割者. 这庄稼是主耶稣借着十架的痛苦与黑暗, 用爱心撒下的种子所带来的收成. 我们基督徒的主要任务, 不是要修补世界, 或使世上国民变得更好, 而是与主耶稣保持密切交通. 祂从各族各民中, 呼召与聚集一群百姓归入祂的名, 以此成立了召会, 就是祂的身体, 而祂就是这身体的元首, 掌控一切.[12]

(文接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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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主耶稣进耶路撒冷城时是骑着驴还是驴驹?

 

在回答此问题以前, 让我们仔细阅读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的记载.

太21:2: 耶稣就打发两个门徒, 对他们说: “你们往对面村子里去, 必看见一匹驴拴在那里, 还有驴驹同在一处; 你们解开, 牵到我这里来.”

太21:5: 要对锡安的居民(原文作女子)说: 看哪, 你的王来到你这里, 是温柔的, 又骑着驴,  就是骑著驴驹子.

太21:6: 门徒就照耶稣所吩咐的去行,

太21:7: 牵了驴和驴驹来, 把自己的衣服搭在上面, 耶稣就骑上.

可11:2: (主耶稣)对他们说: “你们往对面村子里去, 一进去的时候, 必看见一匹驴驹拴在那里, 是从来没有人骑过的, 可以解开, 牵来.”

可11:4: 他们去了, 便看见一匹驴驹拴在门外街道上, 就把他解开.

可11:5在那里站着的人, 有几个说: “你们解驴驹做什么?”

可11:6门徒照着耶稣所说的回答, 那些人就任凭他们牵去了.

可11:7他们把驴驹牵到耶稣那里, 把自己的衣服搭在上面, 耶稣就骑上.

 

按照马可的记载, 门徒把驴驹(指小驴子)解开, 带到主耶稣那里. 幼小的驴驹原本是跟着母驴, 只是门徒来时, 仅看到一只小驴驹绑在门外街道上, 于是把它解了去. 很可能在附近的母驴听见自己的小驴驹被牵走时发出的哀鸣声, 就紧紧地从后头跟了上来. 所以马太在记录这起事件时, 说母驴随着小驴驹一起被带到主耶稣面前.

 

为何马可只记载一只呢? (注: 只记载小驴驹) 因为当时门徒回答那些问他们“解驴驹做什么”的人时, 只有一只小驴驹在场. 至于那只母驴, 有可能被拴在附近喂食, 只是圣经没有清楚说明(注: 母驴应该就在不远的地方, 因 太21:2说“看见一匹驴拴在那里, 还有驴驹同在一处”). 可11:4记载小驴驹是被“拴在门外街道上”, 我们可以想象, 门徒刚到那里时, 只看到小驴驹, 过后才看到在附近的母驴(注: 街道上人来人往, 所以门徒一开始时只看到小驴驹, 没注意到就在附近的母驴). 当小驴驹被牵走时发出哀鸣声, 在附近的母驴就要过去, 相信当时有人基于同情, 就把拴住的母驴解开, 让它陪伴小驴驹跟着门徒走.

 

主耶稣是骑在哪一只驴的上面呢? 答案是在小驴驹上面! 因为这驴驹是主耶稣亲口吩咐门徒找来的(可11:2). 由于这只小驴驹从没让人骑过, 也可能没有远离过母驴, 所以要被门徒牵走时, 难免会受到惊吓, 或显得有点恐惧. 我们不难想象小驴驹那种彷徨失措的情绪, 所以那里的人和门徒让母驴陪着小驴驹一同去到主耶稣那里, 也是合情合理的. 最后, 正如洪鼎翀所指出, 马太不是去解小驴驹回来的人, 当时他正与主耶稣同在一起, 从他视觉的角度, 只看到母驴和小驴驹一起被带到主耶稣面前, 于是照事实直述吧了. 简之, 马太福音与马可福音的记载并没冲突或矛盾之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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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但以理书的七十个七

(A)       简介

但以理为以色列民认罪祷告, 结果领受“七十个七” 的启示

所谓的“七十个七”(它在希伯来文读作Shâbu‛im Shib‛im ; KJV: seventy weeks ; 或译“七十周”)是取自但9:24-27. 天使加百列向先知但以理说明, 这“70个七”是神为祂的选民国(指以色列国民)所定的计划. 因此, “70个七”的预言是有关以色列人的, 而非外邦人或召会. 我们将从以下几点了解“70个七”的意义.

 

 

(B)       “70个七的目的

正如马有藻指出, “定”(希伯来文: hatak )意即“刻划、设计”, 指神定了一个计划, 这计划需要70个七(70 x 7 = 490年)才能完成. 这设计共有六大目的, 分为二组. 前三个是消极性、反面性、除净性, 涉及除去不合神旨意的事. 后三个为积极性、正面性、建设性, 涉及合乎神旨意之事的成就. 前三个在主第一次来临时决定性(非完整性)地完成, 后三个在主第二次来临才应验, 如潘特科斯(J. D. Pentecost)所言, 前三个目的与赦罪有关, 后三个目的与国度(kingdom)有关. 严格说来, 前三个目的是预告基督的代死, 后三个目的是预告基督代死的功效. 让我们细察这六大目的:

  1. 止住罪过: “止住”一字(希伯来字根kala {H:3607}, 意即“拦阻”; 或kalah, 意即“停止”, 如中文圣经《和合本》所译)非完全消失之意, 因主第一次降世后, 世界仍有罪过出现, 所以“拦阻”的意思较为适合. 这里说明70个七的首要目的是为了阻止罪的蔓延, 犹如圣灵后来在地上的工作, 叫多人归主.
  2. 除净罪恶: “除净”(字根hatam {H:2856}, 意即“完成、消除”)罪恶, 指在70个七这段期间内, 罪必会被消除. 主耶稣在十架上“除去世人的罪孽”(约1:29).
  3. 赎尽罪孽: “赎尽”(希伯来文kapar {H:3722}, 意即“遮盖”)罪孽, 指主在十字架上的工作. 注: 这六大目的的前三个皆与罪有关; 只要当罪的问题得到解决, 接下来的三个目的才有望实现(注: 会在将来千禧年国度时全面实现).[14]
  4. 引进(或作彰显”)永义: “罪”的反面是“义”, 罪除净后, 义要进入, 使人成义. 但永义必在主耶稣第二次降临、在地上建立国度后才能应验(参 赛11:2-5; 耶33:15-18). “永义”也可译作“万世之义”, 即万世期待在国度内实现的义.
  5. 封住异象和预言: “封住”(希伯来文: hatam {H:2856}, 意即“停止、完成”)所有启示性的异象和预言, 或作“预言性之异象”(编译者注: 预言性的异象在启示录写完时就停止, 但有关弥赛亚国的异象及预言需等到主耶稣基督第二次再来, 建立一千年的弥赛亚国时才完全应验).
  6. 膏至圣所/至圣者: “膏至圣”(希伯来文: qodesh qadashim {H:6944, H:6944}, 直译为“至圣”[the most holy] ); 有学者将这“至圣”解作: (a) 圣殿(如W. Porteous); (b) 天上的耶路撒冷(如Leupold); (c) 基督的一生(如唐佑之); 但这字句在旧约中只有一次可能用在人身上(代上23:13; 编译者注: “用在人身上”这看法事实上也备受争议),[15] 其他均指物件(例如 出29:37)或地点(例如 结43:12). 因此, 此处应是指圣殿的内殿(指地方, 而非如中文圣经《和合本》译作“至圣者”, 指人). 故此, “至圣所”这词于此暗指主耶稣基督再来后, 圣殿必会重建的情形(参 赛66:20-21; 耶33:15-18; 结37:26-27; 40-46章; 亚14:16-17等). 圣殿(包括至圣所)重建是敬虔犹太人极崇高的盼望, 天使加百列便将这盼望“至终成为确定的实现”预告出来. 当至圣所被膏的时候, 那地方必分别为圣, 成为主耶稣在地上执掌王权、安设宝座的所在地. 在那里, 主耶稣以其王权引进永义, 以永义建立真正的“太平天国”, 并延伸至永远.

 

有关“70个七”的目的, 其中后三点在历史上还未应验, 主降生在世的那段日子也无应验, 因永义不能在地上实现, 很多启示与预言在主降世后仍继续赐给主的门徒, 至圣所并无膏立, 甚至在主后70年遭罗马兵毁灭, 所以后三点的一切需在主第二次降临地上时, 方能完全应验. 到那时, 连前三点也会同时完全成为事实.

 

 

(C)       “70个七的解法

对于但以理书的“70个七”(但9:24-27), 读者会发现互联网上有几种不同解法, 许多是误解或曲解. 为了正确解释这段经文, 我们列出关键的七大问题, 并逐一分解:

  1. 这段经文所谓的“七”(weeks)是指什么?
  2. 我们应该用哪一种日历来计算这个“七”?
  3. 这“70个七”的起点是什么? 如何计算?
  4. 这段经文所提到的两个君王(princes)是谁?
  5. 谁是第26节的“一王的民”?
  6. 这段经文所论到的三个主要时期是什么? 这三个时期里个别发生什么事?
  7. 第69个七和最后一个七之间是否有“间隔”?

 

(C.1)    这段经文所谓的”(weeks)是指什么?

关于“70个七”这数字, 圣经学者们有不同解法. 根据马有藻, 主要解法有三: (1) 象征解释法(如邝炳钊、张永信、H. C. Leupold); (2) 半象征解释法(如唐佑之、E. J. Young); (3) 字意解释法(如Robert Anderson、Harold W. Hoehner、H. A. Ironside、William MacDonald、Warren Wiersbe、J. C. Whitcomb、L. J. Wood、Jim Allen等等).

 

“70个七”的“七”(希伯来原文: Shabuim {H:7620}, 意即“七份”)[16]是时间的单位, 原文可指“日、周、月或年”, 需视经文的文法用语而鉴定其意,[17] 但所有标准希伯来文圣经字典(如BDB、Gesenius、Zorell & Semkonsvski)皆将 但9:24-27中的这字解作“年”(year). 犹太经典Mishnah的用语上, 是以“年”为单位(Baba Metzia 9:10; Sanhedrin 5:1). 总之, 这数字不能作“象征意义”解释, 因为:

  1. 在但以理书第9章里, 但以理一直在想着字面意义的年代数字, “我但以理从书上得知耶和华的话临到先知耶利米, 论耶路撒冷荒凉的年数, 七十为满”(但9:2).
  2. 若非以字意解释为标准, “七十个七”分为三段时期的分法便绝无意义, 因为70个七是按字面意义分成三段: 70 = 7 + 62 + 1).
  3. 三段时期的分法是指定性的、有始有终的(例如关于第一和第二段时期, 但9:25说: “从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 直到有受膏君的时候, 必有七个七和六十二个七”), 若“七十个七”非字意用途, 这种定期分法便是多余的.
  4. 只有以“年”作单位, 才能在历史上产生意义, 否则“七十个七”的三分法便毫无准绳, 意义全失. 试想, 从出令重建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的时候, 只得69日、69周或69月, 是绝不可能的 (注: 若以“日”为单位, 490等于1年又4个月; 若以“周”为单位, 那就只等于9年半. 换言之, 若以日、周或月为单位, 我们无法在历史上看到 但9:24-27所描述的种种历史事件, 如圣城重建、受膏君主耶稣的呈现、受膏者主耶稣被剪除等等).

 

我们有很好理由相信这里的“七”是指七年. 因为在这章的开始, 但以理一直盘算着“七十年”被掳的期限, 他的注意力集中在“年”上(但9:2). 坎贝尔(D. K. Campbell)说, 但以理视以色列70年被掳期是因选民以色列人废弃、没有遵守70个安息年而导致的(注: 他在祷告中多次强调以色列人没有遵行神的话, 但9:5,6,10,11,14; 也参 代下36:21; 利26:34-35; 安息年是7年1次, 70个安息年 = 70 x 7 = 490年). 换言之, 以色列民在过去490年内没有按神的吩咐去遵守安息年, 所以神将向他们追讨他们所欠490年的“安息年债务”. 故此, 神启示但以理, 未来也有490年,  神会在以色列民身上完成祂这方面的计划. 简之, 这里的“七”显然是指七年.

 

(C.2)    我们应该用哪一种日历来计算这个”?

基本上, 有两种日历或历法(calendar)需要考量: 第一种日历名为“公历”(Gregorian Calendar, 也称“格列高利历”). 公历是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Pope Gregory XIII, 1502-1585)对“儒略历”(Julian Calendar)进行修订后, 于1582年颁行的历法, 即目前全世界通用的阳历(solar calendar). 此历法将1年分为12个月, 或365天, 而每4年1次的闰年(leap year)则是366天.按公历计算, 1年是365天.

 

第二种日历是犹太历法(Jewish Calendar).此历法采用“先知年” (prophetic year, 或译“预言的年份”). 按此日历计算, 1年是360天. 圣经第一本书创世记就是采用这种历法, 创7:11说洪水于2月17日来临, 创8:3说洪水过了150天便渐消(也参 创7:24), 下一节(创8:4)就表明是7月17日.[18] 此外, 圣经最后一本书启示录也清楚表明3年半(“一载二载半载”, 启12:14; 注: “载”意即“年”, 所以“一载二载半载” = 1年 + 2年 + 半年 = 3年半)也可算为“1260天”(启12:6)或“42个月”(启11:2; 13:5). 只有当我们以1年为360天, 3年半才是1260天 (3.5年 x 360天 = 1260天). 由此可见, 正如艾伦(Jim Allen)所指出, 圣经清楚表明这种阴阳年(luni-solar year)是1年360天, 正如一个圈有360度. 但以理书的七十个七, 即490年, 必须用这阴阳年(或作先知年, 即1年360天)来计算. 有趣的历史事实是, 巴比伦人在他们的文献记录里也采用相同的1年360天.[19]

 

(C.3)    “70个七的起点是什么? 如何计算?

(a)   “70个七的起点

但9:25说: “从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 直到有受膏君的时候, 必有七个七和六十二个七.” 问题是: “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是哪一条谕令(命令, decree)? 历史上波斯王数次发出有关重建耶路撒冷的谕令, 学者们选择不同的出令日期作“七十个七”的起点(beginning point), 主要有四个谕令:

  1. 古列/居鲁士的谕令(Decree of Cyrus, 主前538年 / 539年, 参 代下36:22-23; 赛44:28; 45:13; 拉1:1-2; 6:1-5). 支持这看法的学者有: E. J. Young; J. G. Baldwin; R. K. Harrison. 波斯王古列(居鲁士)的这项谕令授权所罗巴伯带领第一批被掳的犹太人归回耶路撒冷. 但此谕令只关于重建圣殿(拉6:3-5), 不涉及重建耶路撒冷城.
  2. 大利乌的谕令(Decree of Darius Hystaspes, 主前520年, 参 拉6:6-12). 大利乌这项约在主前520年所发的谕令, 是为要重申先前古列(居鲁士)的谕令, 以恢复重建圣殿的工作(注: 建殿停工于主前535年, 直到主前520年恢复重建, 停了16年左右). 大利乌的这项谕令与先知哈该和撒迦利亚的事奉有关, 只关于重建圣殿(拉6:7,8,12), 故与重建圣城无关.
  3. 亚达薛西的谕令(Decree of Artaxerxes Longimanus, 主前457年 / 458年, 参 拉7:11-26). 支持这看法的学者有: L. J. Wood; G. L. Archer. 这谕令授权以色列带领第二批被掳的犹太人归回耶路撒冷. 可是这谕令也只关于圣殿和殿中的敬拜(拉7:13-19), 无关于重建圣城.
  4. 亚达薛西的另一谕令(Decree of Artaxerxes Longimanus, 主前445年,[20] 参 尼2:1-8). 支持这看法的学者有: Sir Robert Anderson; J. C. Whitcomb; B. K. Waltke; H. W. Hoehner. 这谕令授权尼希米带领第三批被掳的犹太人归回耶路撒冷, 重建圣城的城墙(尼2:7-8), 并在52天就完工(尼6:15).

 

“70个七”的起点是什么? 神知道现今的我们会遇到这个难题, 所以早已在 但9:25提供我们答案  —  “从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 即重建耶路撒冷城. 当我们仔细查验, 我们发现以上第一至第三项谕令都是关于重建耶路撒冷的圣殿, 而非圣殿, 唯有第四项谕令  —  波斯王亚达薛西于主前445年重建圣城的谕令  —  符合上述条件. 换言之, 若要正确地计算“70个七”, 必须以此为起点.[21]

 

(b)   “70个七的算法

不少圣经学者相信, 但以理书的“70个七”应该按字面解释, 也能以数学来计算. 安德森爵士(另译: 安德逊, Sir Robert Anderson, 1841-1918)最先以精确的计算, 证实圣经预言何其准确可信.[22] 他的算法如下:

 

a) 犹太历法 (Jewish Calendar, 1年360天)

– 70个七 = (7个七) + (62个七) + (1个七)

– “69个七”已发生; “1个七”将在未来发生

– 这“69个七”共有483年 (69 x 7 = 483),

或计有173,880天 (483年 x 360天)

 

b) 公历(Gregorian Calendar, 1年365天)

  • 亚达薛西王20年尼散月1日(尼2:1,下令重建圣城) = 主前445年3月14日
  • 但9:25记载: “从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 直到有受膏君的时候, 必有7个七和62个七”, 表明到了69个七时, “受膏君”基督必出现(文中暗示出现在重建的耶路撒冷). “过了62个七, 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但 9:26), 暗指“受膏君”出现在耶路撒冷后, 必被杀害剪除.
  • 安德森指出, 从主前445年3月14日算起, 经过“69个七”, 即加上173,880天, 刚好就到主后32年4月6日, 此日正是尼散月10日(星期日), 也就是耶稣基督(但以理所预言的“受膏君”)荣耀地骑驴进耶路撒冷之日(路19:28-40),[23] 从这日起, 祭司长和文士计划杀害祂(路19:47), 并在数日后将祂钉在十架上.
  •  按安德森的计算:

– 主前445年至主后32年 = 476年[24] 或 = 173,740天 (476年x 365天)

– 3月14日至4月6日(犹太人的算法可包括前后两日在内, 即14日也算一天) = 24天

– 以每隔四年一闰来算(闰年有366天, 多出一天), 这476年期间总共多出116天

– 因此, 173,740 + 24 + 116 = 173,880天[25]

Sir Robert Anderson

 

安德森爵士(另译: 安德逊, Sir Robert Anderson)证明了这“按公历计算出的天数”与“按犹太日历计算出的天数”准准相同(都是173,880天), 一天也不差! [26] 这证明神的预言何等的精细准确、何其的可靠可信! 威明顿博士(H. L. Willmington)评述道: “显赫的英国学者和圣经学者安德森爵士将头两期(第一和第二阶段)化为准确的日数(即173,880日). 他将483年(头两期的总年数, 即69个七)乘以360天, 所以共计173,880日(即483 x 360 = 173,880). 安德森指出, 若由主前445年3月14开始往前数, 刚好停在主后32年4月6日. 那天正是耶稣凯旋进入耶路撒冷! 当主说以下的话时, 心中必定想着但以理的预言: ‘巴不得你在这日子(KJV: in this thy day), 知道关系你平安的事. 无奈这事现在是隐藏的, 叫你的眼看不出来’(路19:42). 当然, 法利赛人也在这天计划谋害基督(路19:47).”[27]

 

值得注意的是: 安德森亦指出, 若计算主前/公元前(B.C.)到主后/公元(A.D.), 我们必须扣除1年, 因为从主前1年(B.C.1)到主后1年(A.D.1)并非2年, 而是1年. 他说: “主前1年该被描述为主前0年, 此乃天文学家的算法, 他们描述主前445年这历史日期为444.”[28] 因此, 今日也有一些学者称亚达薛西王下令重建耶路撒冷城的日期为主前444年, 并指耶稣基督进耶路撒冷城的日期是主后33年(例如Dr. Harold W. Hoehner[29]、J. Dwight Pentecost[30]、Alva J. McClain[31]等).[32] 虽然所用的年代和日期稍有不同, 但所得的结论却是相同  —  从亚达薛西王下令重建耶路撒冷城, 直到基督光荣地进入耶路撒冷城, 共计173,880日, 或483年, 总共“69个七”.

 

(C.4)    这段经文所提到的两个君王(princes)是谁?

但9:24-27这4节经文中, 共有两次提到希伯来字 nagiyd {H:5057}, 中文圣经《和合本》将之分别译作“君”(但9:25)和“王”(但9:26), 但英文圣经往往一致地把这两处经文的 nagiyd 一字译作“prince” (KJV、NKJV、Darby、NASB、NRSV、ASV、ESV、NET)、“leader” (Young’s Literal Translation)、“ruler” (NIV)或“Commander” (ISV).

 

希伯来文nagiyd 可指政治或军事上的领袖、军长、君王或统治者. 但9:25的 nagiyd 被称为“弥赛亚君”(the Messiah the Prince), 无疑是指主耶稣基督(注: 基督意即受膏者[the Anointed One], 而希伯来文的“弥赛亚”正是受膏者的意思). 至于 但9:26的nagiyd , 他被称为“将要来临的君王”(KJV: the prince that shall come; 注: 这节“一王的民来毁灭这城和圣所…”, 原文直译为“那将要来临的君王[领袖]的人民必毁灭这城和圣所”). 此人究竟是谁? 贝克(James R. Baker)写道: “我们必须留意到, 这位君王没有参与第26节的行动, 他只是当经文形容这民时被提及. 我们也必须注意到, 第27节描述他的行动, 表明他强烈敌对神的子民, 使神的圣所被污秽, 成荒凉. 基于这点和其他考量, 我深信这位‘将要来临的君王’就是 帖后2:3-8的‘大罪人’, 也是 启13:1-10的第一头兽, 还有很多其他的名. 他会有罗马的血统或家系(Roman parentage), 因这点与第26节的‘民’(the people)有关. 这节是指主后70年, 罗马人在提多皇帝(注: 他当时还是将军)的率领下, 毁灭耶路撒冷城. 第26节也见证说圣所被劫掠一空. 耶路撒冷成为荒凉毁灭之城.”[33]

 

简之, 第26节是指罗马人于主后70年毁灭圣城和圣殿, 而这位“将要来临的君王”并没参与那次毁灭的行动(若有参与, 经文就该写成: “那将要来临的君王和他的人民必毁灭这城和圣所”). 由此可见, 这位“君王”(对圣城和圣所)所要进行的破坏不是在主后70年, 而是在一个还未发生的将来, 就是在最后一个七的“一七之半”的后三年半(太24:15-22; 启13:5-6). 请参下文(C.6)的(三)(b).

 

(C.5)    谁是第26节的一王的民?

无疑的, 这节的“民”(the people)是指罗马人, 因为这节预言这“民”会毁灭圣城和圣所. 历史告诉我们, 罗马人在提多的领导下, 在主后70年摧毁耶路撒冷城, 以及那以精金和白色大理石装饰的圣殿. 第26节也强调“至终必如洪水冲没”, 马唐纳(William MacDonald)评述说: “该城好像被洪水淹没一样被移平; 例如, 圣殿中无一块石头留在另一块石头之上. 提多禁止他的兵丁烧毁希律(扩建)的圣殿, 但他们为了取走精金而违令; 他们烧殿直到金子熔掉. 要从石头间取得烧熔的金子, 为此他们必须撬松大石头, 结果应验了基督在马太福音24:1-2的话和但以理的预言.”[34]

 

(C.6)    这段经文所论到的三个主要时期是什么? 这三个时期里个别发生什么事?

马有藻指出, “七十个七”的六个目的[参上文 (B) “七十个七的目的 ], 需要经历艰难才能完成, 也是有始有终. 这个过程分成两大组: (一) 从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 直到有受膏君的时候, 共需六十九个七. 这段时间再分为两段落: 由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 直到耶路撒冷城连街带濠重新建造完成, 需历时七个七; 又有六十二个七(但9:26上). 过了这六十二个七后, 受膏者要被剪除, 又有一场毁灭的事发生(但9:26下); (二) 最后一个七当中, 也有不少事件要发生(但9:27). 这简短三节经文, 是全圣经中最重要且最难解的.

 

从上述图表, 我们看见这两大组可分为三个主要时期或阶段: (一) 7个七(49年); (二) 62个七(434年); (三) 最后1个七 (7年), 加起来总共490年( 49 + 434 + 7 = 490年).

 

()      第一时期或阶段: 首七个七 (9:25)

我们已经讨论过, “从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是指波斯王亚达薛西于主前445年, 下令重建圣城耶路撒冷. 根据 但9:25的记载, 耶路撒冷必会重新建造, 但要经历艰难才能“连街带濠”建造. 有学者认为, “街濠”为修辞法的“代入法”之用途(或称“举偶法”, Synecdoche ),[35] 即“部分代表全部”, 意谓耶路撒冷“全城”要被重建.[36] 这段时间为期七个七之久(即7 x 7 = 49年), 即从主前445至396年. 按历史来看, 耶路撒冷确实在主前445年被被着手重建, 在进行时备受拦阻(参 尼4:1-23: 6:1-7), 所以需49年才完成. 初期教父优西比乌斯(Eusebius)也说此事经49年才完成.

 

艾伦(Jim Allen)评述道: “由于此谕令于主前445年发出, 七个7年(49年)把日期带到主前396年. 这49年间, 首先是尼希米归回耶路撒冷, 重建城墙和城门(尼希米记第3章). 过后, 整个耶路撒冷城进行认真的建设, 使它成为首都, 与被恢复的以色列国民的地位相称(尼12:40-43). ‘街’(希腊文: rehob ; KJV: street)是指公开的地方(创19:2)或‘宽阔处’(尼8:1), 常用来指广场(square)或市场(market place), 就是进行公民活动或大众聚集之处. 按修辞法中的换喻法(metonymy), 它实质上是表明都市生活的重建. 但9:25的‘濠’(KJV: wall)不是一般的墙, 而是‘陡坡的城墙壁垒’(scarped rampart), 常用来指围绕城市的防卫工程. …有两个原因为何要特别把首7个七与接下来的62个七分别出来: (1) 需要这49年来重建耶路撒冷城, 使它重新恢复到以色列国首都的地位; (2) 这49年结束的那一年, 正是旧约最后预言的来到, 先知玛拉基最后的信息是在主前396年临到(换言之, 这首7个七是以 “旧约圣经正典的完整”作为结束, 编译者按).[37]

 

()      第二时期或阶段: 次六十二个七 (9:26)

但9:25: “从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 直到有受膏君的时候, 必有七个七和六十二个七.” 首七个七(7 x 7 = 49年)从主前445至396年便完结了, 接着便是“六十二个七”, 从主前396年直到有受膏君出现的时候(即主后32年). 过了这六十二个七( 62 x 7 = 434年)之后, 便有两件大事发生: (1) 受膏君被剪除, 一无所有; (2) 有一王的民毁灭圣城和圣所, 此事引致争战, 终局如洪水冲流, 圣城与圣所俱成荒凉, 这是确实不变、肯定实现的预告.

 

但9:26说: “过了六十二个七”, 即过了六十九个七(7个七 + 62个七 = 69个七)之后,[38] 同时在最后一个七的事件要发生之前, 天使预告两件大事将要发生(指在这间隔时期要发生两件大事):

  1. 有关受膏君: 先是有“受膏君”(KJV: the Messiah the Prince, 但9:25)的公开出现, 然后这位“受膏者”(KJV: Messiah, 希伯来文: Mashiyach {H:4899}, 但9:26)必被剪除. “剪除”(希伯来文字根 karat {H:3772}, 同字译作“宰杀”, 如 耶11:19; 利7:20; 而 诗37:9及 箴2:22译作“剪除”; 鸿3:15译为“杀戮”)指基督受罗马酷刑在十架上的死亡. 那时, 主耶稣基督的死是“不名誉”的死, 所葬之地也是借人之墓, 可说是“一无所有”(编译者注: 由于 但9:25论到的受膏“君”是与政治有关[本该作王统治犹太人], 所以有者认为这里的“一无所有”是指在政治方面, 基督被剪除, 没有作王统治犹太人).
  2. 有关圣城、圣所、圣民: 此后, 再有一王的民(the people of the prince; 注: “王”在希伯来文是 nagiyd {H:5057}, 意即“领袖、统治者”, 可译“君王、王子、军长”)如洪水般涌至圣城, 冲没圣所.[39] 主后66年, 犹太人暴动反抗罗马, 罗马大将军提多率领大军镇压, 于是大战爆发, 直到主后70年, 圣城(耶路撒冷)被毁, 圣所被焚, 圣具被劫, 神的选民被杀无数, 被掳到罗马为奴仆的也为数不少, 这些事都是因神的选民弃绝并杀害他们的基督(弥赛亚)而引起的. 因此, “一无所有”及“一王的民”两句预言中有大约40年(主后32/33至主后70年)的时间分隔.

 

()      第三时期或阶段: 最后一个七 (9:27)

(a)   “最后一个七之三种解法

“六十九个七”已成历史, 最后一个七何时发生? 这也是不同末世论学派分歧之处, 主要有三:

  1. 历史法: 此看法指出, “最后一个七”发生于“69个七”之后, 即主后32年或33年至主后40年间. 但以历史角度而言, 此派学说毫不符合本节的预言, 如“坚定盟约”与“撕毁盟约”就不能应用在提多将军身上(如张永信). 而且, 如 W. Hoehner所说, 但9:27的“他”在文法上应指 但9:26的“王”(prince), 而非“受膏者”主耶稣.
  2. 象征法: 指发生于耶稣基督生平之内或基督再临之间, 这多是“无千禧年派”(amillennialist)的见解, 但此学说不符合基督生平的史实.
  3. 预言法: 指发生于主耶稣再来之前的七年, 于是“69个七”与“第70个七”当中有一段漫长的时间分隔. 此说认为整个70个七的预言是为选民以色列设立的, 因69个七在历史上早已应验, 而最后一个七仍待应验, 所以69个七与最后一个七之间便有一段时间分隔, 这段分隔期俗称“现今的召会时期”. 这多是“前千禧年派”(pre-millennialist)的学者所采纳的解释.

 

以上三法之中, 马有藻深信只有“预言法”是唯一正确的解法. “预言法”的根据如下:

  1. 旧约的预言性经文多处具有“时隔”(或称“间隔”, interval)的存在, 例如 赛9:6预言“有一子(耶稣基督)赐给我们”(指基督第一次降世), 接下去说“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那要等到基督再来, 这两件事的发生有大约两千年的间隔); 也参 赛61:1-2; 亚9:9-10; 但2:43-44; 8:8-9.
  2. 但9:26内预告受膏者出现(约主后32年)直到圣城被毁(主后70年)也有40年左右的时隔.
  3. 但9:24之六个目的完成也有“时隔分开”, 否则应在主后40年就全数应验了.
  4. 主耶稣在太24:15-21,31等处预告 但9:27的事迹乃在将来, 靠近主耶稣再来之前发生.
  5. 但9:27的事迹不可能在主耶稣的生平内发生, 他当然没有亵渎圣所, 反预告亵渎圣所的事将在未来才发生(太24:15-21).
  6. 亵渎圣所一事不可能在初期召会历史上发生.
  7. 但7:25与但9:27均指同一时代, 那是敌基督出现的时代, 所以这在将来才会出现, 现今尚未应验(比较 但7:25的三年半与 启13:5-7).

 

(b)   “最后一个七之三大事件

这“最后一个七”的七年内(俗称“七年灾难”), 天使预告三件事要发生: (1) 七年之内, “他”必与多人坚定盟约; (2) 七年之中, “他”必使祭祀与供献止息; (3) “他”(即“那行毁坏可憎的”)虽如飞而来, 但必遭“忿怒”的审判, 直到所定的结局.

 

第一件事: 在主耶稣基督再来到地上以前的七年内, 有一个“他”与许多人坚定盟约. 这“他”是谁? 甚多学者(如邝炳钊)认为就是弥赛亚(基督), 可是在历史上, 弥赛亚并无在被剪除后与任何人立定盟约. 并且, 此人若是指基督, 更不可能配合本段的意义(此乃J. F. Walvoord的看法). 因此, “他”应是上文所谓的“一王”, 因“一王”是文法上较近的“先置词”(antecedent) (参H. W. Hoehner).

 

马有藻表示, 根据 但7:8,23-24的预言, 此人就是所谓的“敌基督”(Antichrist, 即启示录13:1-10中的第一头兽, 也称“政治的兽”, 或“将要来临的君王”, The Coming Prince).[40] 一些学者认为, 此人来自毁灭圣城之民的国族(即罗马), 所以敌基督也将出自“复兴的罗马帝国”, 他在这时与许多人坚立盟约. “许多人”指犹太人的领袖, 那是当权者与敌基督签立的盟约, 不赞成的乃称为“余民”(remnant).[41] 此时, 敌基督已作了末后罗马帝国(指“复兴的罗马帝国”)的首领, 否则他便没有权柄与以色列人立约. 犹太人认为只有在弥赛亚出现后, 圣殿才能重建, 如今敌基督必使圣殿重建, 以色列人便因此认定他就是弥赛亚, 于是拥护、跟从并崇拜他, 并与他立约七年(即中文圣经译作“一七之内”的“一七”, 指7年).

 

第二件事: 在七年之“半”或“一七之半”(指七年灾难的3年半; 因为 3年半 + 3年半 = 7年), 敌基督提早解除七年之约, 又“必使祭祀与供献止息”. 艾伦(Jim Allen)指出, 祭祀(KJV: sacrifice)与供物(KJV: oblation; NKJV / NIV: offering)是术语, 专门用来指旧约礼仪律法(OT ceremonial Law)有关献祭中的两大类祭物  —  有血的祭牲(blood sacrifices)和无血的祭物(non-blood offerings).[42] “使祭祀与供献止息”意味着在这一七之半以前(七年灾难的前3年半), 旧约的献祭制度已恢复举行, 圣殿也必然已复建好; 因为若没有圣殿, 献祭制度就不能举行, 更谈不上“使祭祀与供献止息”. 敌基督终止犹太人在圣殿中献祭, 并“抵挡主, 高抬自己, 超过一切称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 甚至坐在神的殿里, 自称是神”(帖后2:4), 所以他被称为“那行毁坏可憎的”(或作“使地荒凉的”).[43] 此时, 敌基督的毁坏“如飞而来”(指突然显露, 因一七之半以前他还与选民立约, 一七之半后却毁约). 敌基督的恶势锐不可当, 使遭受大逼迫的选民苦不堪言. 主耶稣称这后3年半为“大灾难”(太24:21).

 

第三件事: 敌基督对选民和圣殿的毁坏虽可憎并急速, 他的毁约更是突然, 但神对他的审判并不延迟, 神的忿怒倾倒在他的身上, 直到那最后一个七达到其时间的末了. 最后一句“并且有忿怒倾在那行毁坏的身上(或作“倾在那荒凉之地”), 直到所定的结局”, 可意译为“虽敌基督的毁坏异常急速突兀, 但神对他的审判也是急速, 直到他被消灭.” 敌基督的结局就是活活地被丢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启19:20). “最后一个七”的内涵带给选民以色列人莫大的安慰, 也唤醒离开了神的以色列人早日悔改, 归回圣神, 再回归圣地, 以神重作他们的神.[44]

 

(C.7)  69个七和最后一个七之间是否有间隔”?

马唐纳写道: “第69个七和第70个七之间有段‘时间空档’(time gap, 或作“间隔”, interval). 这段加插的时期(parenthetical period)是召会时期, 从五旬节(离主骑驴进城一事相隔50多天)一直到信徒被提. 这段时间从没有在旧约中提及过, 它从神创世以来就被隐藏, 却在新约时期被使徒和先知揭露出来. 然而, 时间空档的原则(间隔的原则)却由主耶稣在拿撒勒的犹太会堂中讲解了(路4:18-19). 主耶稣引述 赛61:1-2, 但祂念到‘耶和华的恩年’(关于祂第一次来临)便停止, 并没念出‘神报仇的日子’(赛61:2), 因这是祂第二次来临的审判. 这两段时间之间, 就是整个召会时期(召会时代).” [45]

 

反对“间隔论”的人常控诉上述的“间隔”或“时间空档”是凭空想象的. 果真如此吗? 我们若仔细研读 但9:24-27, 便发现其实不然. 因为神在这段经文里, 就给我们提供“间隔”的证据:

  • 但9:24先是解释“七十个七”的六大目的, “为你本国之民和你圣城, 已经定了七十个七. 要止住罪过, 除净罪恶, 赎尽罪孽, 引进永义, 封住异象和预言, 并膏至圣者(应译作: 至圣所).”
  • 接下来第25节是解释“七十个七”的前两个分段(“七个七和六十二个七”), 并指教如何辨认这两段时期(“从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 直到有受膏君的时候”), 同时指出这两段时期所要发生的重要事件(“正在艰难的时候, 耶路撒冷城连街带濠都必重新建造”).
  • 第26节是提到“过了六十二个七”所要发生的两件大事: (a) 基督被杀(“受膏者必被剪除”); (b)耶路撒冷城与圣殿被毁(“必有一王的民来毁灭这城和圣所”).
  • 最后的27节是解释“最后一个七”所要发生的三件大事: (a) 他(即以上所说那毁灭圣和城圣所的罗马人之王 —  敌基督)必与多人立约(“他必与许多人坚定盟约”); (b) 他要终止圣殿献祭的事(“一七将要之半, 他必使祭祀与供献止息”); (c) 神忿怒的审判临到他(“并且有忿怒倾在那行毁坏的身上”).

 

细心的读者都会承认, 这4节的结构如下:

  • 第24节是介绍整个“七十个七”的目的
  • 第25节讲解“六十九个七”
  • 第26节提到基督剪除和圣城圣殿被毁
  • 第27节讲解“最后一个七”

 

如果这“七十个七”是连接性地进行, 为何在第25节讲完“六十九个七”之后, 不直接在第26节提到最后一个七, 说“一七之内”受膏者必被剪除, 圣城和圣所被毁? 为何要先提这两件事, 然后才在第27节论到“最后一个七”? 显然, 主要原因就是这两件事(基督必被剪除, 圣城圣殿必被毁灭)不仅发生在六十九个七之后(“过了六十二个七”),[46] 还同时按神的旨意, 必须发生在最后一个七之前 , 所以第26节的“受膏者必被剪除”不能放在第27节的“一七之内”(最后一个七), 这正是许多反对“间隔论”的学者所犯的错误[ 请参下文(D) ].

 

也有不少学者认为 但9:27关于“那行毁坏可憎的”种种预言早已在主后70年罗马军队毁坏圣城和圣殿时应验了. 然而, 贝克(J. R. Baker)中肯地评论道: “这段经文有个清楚的本文分段(clear textual division), 第26节所描述的事件, 与69个七结束时的事件(即有受膏君)和最后一个七开始时的事件(即与许多人坚定盟约)有所不同. 我们留意到‘最后一个七’并没在第26节中被提及, 而是留到这段经文的最后一节(第27节). 这一点很有意义, 因为主耶稣基督在橄榄山宝训中引证的, 就是这一章的最后一节, ‘你们看见先知但以理所说的那行毁坏可憎的站在圣地, 读这经的人须要会意, 那时, 在犹太的应当逃… 因为那时必有大灾难, 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 没有这样的灾难, 后来也必没有’(太24:15-16, 21).”[47]

 

所有学者都必须承认, 主耶稣所说的这“大灾难”是空前绝后的  —  “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 没有这样的灾难, 后来也必没有”  —  而这样空前绝后的大灾难肯定至今还未开始(参 启示录所描述的七号和七碗之灾). 换言之, “那行毁坏可憎的站在圣地”这一事件还未发生,[48] 不然这空前绝后的大灾难早已临到, 这也强有力地推翻了“但9:27的预言已经发生了”、“最后一个七的预言已在第一世纪应验”等等的理论.

 

由此可见, 但以理书最后一个七的预言是要等到未来才发生, 所以第69个七和第70个七之间确实有一段“间隔”(interval)或“时间空档”(time gap). 这段间隔时期就是召会时代(从五旬节开始, 一直到召会被提). 当召会被提后, 这“最后一个七”就要按神的时间表重新启动, “一七之内”的种种事件都要按部就班的进行. 我们将在以后的文章中论及这方面的事.

 

 

(D)       “最后一个七已经应验?

Jim Allen

不少学者认为 “七十个七”中的最后一个七(最后七年)在历史上已经应验了. 艾伦(Jim Allen)写道: “有些释经者放弃了按字面解释的实义解经法, 试图将经文灵意化, 把经文解成基督的死和祂所设立的新约… 虽然‘第69个七和最后一个七之间有间隔(gap)’的看法由学者如Alva J. McClain、A. C. Gaebelein和J. F. Walvoord等人提倡, 但与他们同代的亚兰文学者杨氏(E. J. Young)觉得此看法缺乏说服力. 他坚持认为 但9:27的‘盟约’是指基督借着在‘一七之半’死在十架所成就的新约. 根据杨氏, 此事促使犹太教的献祭礼仪终止了. 由于献祭的事并没真正停止(因祭司仍在圣殿中献祭, 直到主后70年, 圣殿被毁时才终止, 编译者按), 杨氏便引证希伯来书来证明基督死后, 犹太教的献祭便失效了[49]  —  所预表的祭物已被真体(主耶稣)取代了; 既然圣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 进入至圣所的路现今已敞开了.”[50] (参 E. J. Young, The Prophecy of Daniel, Grand Rapids: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1949, 第213-216页)”[51]

 

现今很多反对“间隔论”的学者, 或是互联网上许多文章和youtube的信息, 都是以杨氏上述的看法为论据, 或是以杨氏的解法为基础, 再作出少许调整. 这些圣经学者或传道人强调, 但以理书的70个七应该从主前457年(即亚达薛西的谕令, Decree of Artaxerxes Longimanus)算起, 而69个七是在主后27年主耶稣受洗时结束. 他们认为 但9:25的“直到有受膏君的时候”是指主耶稣在约但河受洗, 被圣灵所膏(太3:16-17; 路4:18). 按他们的解说, 主耶稣被钉十架是在“一七之半”(主后31年), 并为信徒坚定了新约(“他必与许多人坚定盟约”), 使信徒不必再为罪献祭了(“他必使祭祀与供献止息”). 他们认为主后34年是最后一个七的结束, 因那年司提反殉道, 福音开始传向外邦. 以下是他们常用的图表:

 

上述的解释有以下几个错误:[52]

1.  以错误的谕令为起点: 但9:25所记载的谕令, 是与重建圣城耶路撒冷有关(“从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 正在艰难的时候, 耶路撒冷城连街带濠都必重新建造”), 但亚达薛西王于主前457年的谕令只是与圣殿有关(参 拉7:11-26), 而非重新建造耶路撒冷. 亚达薛西王于主前445年的谕令才是重建耶路撒冷城(尼2:1-8). 由于使用错误的谕令为起点(间接使用了错误的年份为起点, 都算早了12年 [457 – 445 = 12] ), 上述图表的各样事件之年份全都走位, 不符合七十个七的三大阶段之落点年份; 例如以主前445年计算, 主受洗的年份应该推迟12年变成主后39年( 27 + 12 = 39 ), 主钉十架的年份推迟12年变成主后43年( 31 + 12 = 43 )等等, 这样的年份肯定与其事件严重不符, 不被任何忠于史实的慎重学者所接受.

 

2.  以错误的事件作为69个七的结束: 那些相信“七十个七”已在历史上完全应验的人, 把“有受膏君的时候”解成主耶稣受洗一事(他们认为是在主后27年), 并以此事作为69个七的结束, 但他们这样的解经显然在时间上不符合历史事实. 从主前445年计算起, 第69个七(总共483年, 或173,880天)结束时应该是在主后32年[参上文 (D) “七十个七的算法 ], 而非主后27年. 几乎所有圣经学者和世俗历史都承认主耶稣受洗是在主后30年之前的事(大约主后26至29年之间), 而69个七的结束却是发生在主后30年之后(大约主后30至33年之间), 所以我们不能把主受洗当作“有受膏君的时候”, 即69个七结束的时候.

 

另一方面, 但9:25强调的是“受膏”(KJV: the Messiah the Prince, 但9:25), 而不是采用 但9:26所说的“受膏”(KJV: Messiah), 原因何在? 原来神要借此给我们一个明确的标记, 帮助我们清楚辨认哪个事件才是“有受膏君的时候”. “君”一字在希伯来文是 nagiyd {H:5057}, 与 但9:26的“王”是同一字, 意指政治军事方面的领袖、统治者, 可译作“王、君王”. 基督受洗虽是被圣灵所膏, 但那时在约但河旁, 无人拥戴祂为王, 祂还不是受膏“君”. 在主耶稣的一生中, 只有当祂骑着驴进入耶路撒冷时, 才被众人公开拥戴为王, 因众人呼喊道: “和散那归于大卫的子孙! 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太21:9; 百姓称祂为“大卫的子孙”, 表明他们承认主耶稣是那位神所应许将坐在大卫宝座上的受膏之王, 路1:32-33);[53] 众门徒也欢呼道: “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路19:38). 对于主骑驴进耶路撒冷城一事, 马太说: “这事成就是要应验先知的话, 说: ‘要对锡安的居民说: 看哪, 你的王来到你这里, 是温柔的, 又骑着驴, 就是骑着驴驹子’ ”(亚21:4-5).

 

显然, “有受膏的时候”不是指主受洗时, 而是指主骑着驴进入耶路撒冷, 被拥戴为王的时候, 因此安德森爵士的解法才是正确的. 全知的神早就知道现今有人会提倡“以主受洗”为69个七的结束, 所以特别在这节中强调是“受膏君“, 以此纠正这方面的误解或曲解.

 

3.   错误地认为第2527节之间没有间隔: 赞同杨氏看法的人坚持第69个七和最后一个七之间没有间隔(interval), 但我们已在上文[参(C.7)]证明两者间确实有个间隔或时间空档(time gap). 如果没有间隔, 而主耶稣好像他们所说的, 是在“一七之半”死在十架, 成就了新约(“与多人坚定盟约”), 那么为何第26节不说“一七之内, 那受膏者必被剪除”? 为何要把“一七之内”留到第27节才提及? 答案显而易见, 因为神要我们清楚看出受膏者主耶稣被剪除不是发生在“一七之内”, 而是在这“最后一个七”之前.

 

有者反驳说, 神是在26节先谈主耶稣死在十架, 过后才在27节谈这救恩的功效  —  坚定了新约, 不再需要献祭(祭祀止息). 但此看法忽略一点: 神也在第26节谈到主后70年圣城与圣殿被毁, 而这肯定不是发生在“一七之内”. 显然, 神早就知道会有许多人曲解这段经文, 所以就刻意如此设计这段经文: 先用第24节谈到“七十个七”的目的, 再用第25节谈到“六十九个七”和其中的事件, 过后用第26节谈到两件在“间隔时期”所要发生的事件(基督被剪除, 圣城圣殿被毁), 最后才用第27节谈到“最后一个七”和其中的事件.

 

反对间隔的人可能会说, 既然有个间隔, 为何神不直接明言有这所谓“召会时代”的间隔呢? 魏斯比(Warren Wiersbe)提供我们清楚的答案, 他解释道: “因为这预言是关乎犹太人、犹太人的圣殿和耶路撒冷城, 而第69与第70个七之间的时期是关乎召会, 也就是基督的身体  —  那隐藏在旧约中的属神之奥秘, 这奥秘到了基督和使徒时代才被显明出来(弗3:1-13). 但以理没被告知弥赛亚被拒绝和钉死将引进一个新的属灵身体, 包含了犹太人和外邦人, 一切天然与身份的区别都不重要了(加3:22-29).” (引自 Warren Wiersbe, The Bible Exposition Commentary: The Prophets, 2002, 第295页)

 

 

(E)       总结

总而言之, 但以理书的“七十个七” (Seventy Weeks)是圣经中非常重要的预言, 甚至被冠以“圣经预言的骨干”(the Backbone of Bible Prophecy)之雅号. 正确地明白这段预言, 将帮助我们正确地明白和解释其他有关以色列民的主要预言. 必须谨记的是, 这“七十个七”是神为以色列民而设定的计划, 与召会无关, 它启示有关神为以色列民除净罪恶、引进永义前所将发生的重大事件. 显然, 这“七十个七”的490年中有一个时间空档, 有一段间隔时期,[54] 而非连续地一气呵成.

 

此事犹如球赛即将结束前突然暂停! 威明顿贴切比喻说, 时代论 (Dispensational) 神学家认为这些“七”(周, week)并非连续不断的, 在第69个七和70个七之间有将近2千年的空档. 这年表可比作70分钟的篮球赛. 球赛剧烈和紧凑地进行了69分钟, 裁判为了某些原因暂停球赛, 留下最后一分钟, 没有人知道何时再开始. 然而, 时候到了, 裁判就进到场上, 吹响哨子, 那时球队再次聚集, 打最后一分钟的球赛. 照样, 神介入, 在加略山上停止“预言的钟”. 这神圣的“时间暂停”已维持了20多个世纪(2千多年). 不久, 救赎主要吹响号筒, 最后的行动“周”(最后一个七)将在这地上继续进行.[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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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   “七十个七预言中

一些重要事件的日期之对照

重要历史事件 A:

启导本

B:

研读本

 G:  F: C: , D: 

E:[56]

亚述攻陷撒玛利亚,以色列北国亡 BC 722 BC 722 D: BC 722
巴比伦首次攻占耶路撒冷(但以理被掳) BC 605 BC 605 BC 606 BC 606 C: BC 605
犹太人被掳到巴比伦70年 BC 605-538 BC 605-538 BC 606-536 BC 606-536 C: BC 605-536
巴比伦第二次攻占耶路撒冷(以西结被掳) BC 597 BC 597

BC 597 C: BC 597
巴比伦第三次攻占耶路撒冷,毁圣殿, 犹大国灭亡 BC 587 BC 586 BC 587 BC 586 D: BC 587 / 586
波斯王古列推翻巴比伦帝国 BC 539 BC 539 BC 539 BC 539 C: BC 539
大利乌元年,[57]理领受70个七的预言(但9:1-2) BC 538 BC 538 BC 539 BC 538 C: BC 538
古列的谕令-归回建殿(拉1:1-2) BC 538 BC 538 BC 538 BC 538 C: BC 539
第一批被掳归回 (所罗巴伯率领) BC 538 /537 BC 538 BC 538 BC 536 D: BC 538
敌人反对,使建殿停工(拉4:1-5)

 —

BC 530 BC 535 BC 535 D: BC 536
大利乌的命令-恢复建殿(拉6:6-12) BC 520 BC 520 BC 519 BC 520 D: BC 520
耶路撒冷的圣殿重建完工 BC 516 BC 516 BC 515 BC 516 D: BC 515
亚达薛西的谕令(拉7:11-26) BC 458 BC 458 BC 458 BC 458 C: BC 457
第二批被掳归回 (以斯拉率领) BC 458 BC 458 BC 458 BC 458 D: BC 458
亚达薛西另一命令- 建城(尼2:1-8) BC 446 BC 445 BC 445 BC 445 C: BC 445
第三批被掳归回 (尼希米率领) BC 445 BC 444 BC 444 BC 445 D: BC 444
玛拉基最后预言, 旧约圣经正典完整 BC 397 BC 396

安提阿哥四世伊比法 – 污秽圣殿 BC 168

BC 168 BC 167 C: BC 167
罗马元帅庞培攻占耶路撒冷 BC 63 BC 63
新约时代
主耶稣降生在伯利恒城 BC

5 / 4

BC

6 / 5

BC

4

E: AD5 / 4
主耶稣在约但河受洗 AD 27 AD 26 AD 28

E:AD

29

主耶稣骑驴进耶路撒冷城 AD 30 AD 30 AD 32 AD 32 E: AD33
主耶稣被钉十字架, 三日后复活 AD 30 AD 30 AD 32 AD 32 E: AD33
罗马军攻陷耶路撒冷, 烧毁圣殿 AD 70 AD 70 AD 70 AD 70 E: AD70
使徒约翰写启示录(新约正典完整) AD 96 AD 95 E: AD 90年代

注一:   以上图表的斜体英文字代表下列参考书:

A:  余也鲁总编辑, 《中文圣经启导本》(2005)

B:  鲍会园总编辑, 《更新版研读本圣经》(2008)

C:  马有藻著, 《异梦解惑者 — 但以理书诠释》(2004)

D:  华尔顿(J.H.Walton)著, 《旧约背景与年代表》(1998)

E:  郝思韦恩(H.W. House)著, 《新约背景与年代表》(1984)

F:  Jim Allen, Daniel Reconsidered (2013)

G:  Rightly Dividing the Word: Things that Differs (1995)

注二:  图表显示上述事件年代有细微差异(但影响不大).

 

 


[1]              考德威尔所指的圣经是《纽贝里圣经助读本》, 参 Thomas Newberry, The Newberry Reference Bible (Grand Rapids: Kregel Publications, 1973), 第357, 365页.

[2]              有关主耶稣骑驴进城一事, 请参本文附录一: 主耶稣进耶路撒冷城时, 是骑着驴还是驴驹?

[3]              请参本文附录二: 但以理书的“七十个七”.

[4]              “神悦纳人的禧年”在希腊原文应该译作“耶和华的恩年/禧年”或“主的恩年/禧年”. 这节的“神”一词在希腊原文是 kurios {G:2962}, 意即“主”(Lord), 而 kurios 一字常被用来称呼旧约的耶和华.

[5]              考德威尔在此所说的“复苏的罗马帝国”(the Resuscitated Roman Empire)也常被称为“复兴的罗马帝国” (the Revived Roman Empire).

[6]              《和合本》没有译出 但9:26的真正意思, 只译为“一王…来”; 此节原文可直译为: “…那将要来临的君王(领袖)的人民必毁灭这城和圣所…” (英文直译: “… and the people of a coming prince shall destroy the city and the sanctuary…”, Jay P. Green, The Interlinear Bible: Hebrew-Greek-English, 第691页).

[7]              主耶稣在 路19:43指着耶路撒冷城, 说: “因为日子将到, 你的仇敌必筑起土垒(KJV: trench), 周围环绕你, 四面困住你.” 这节的“土垒”在希腊原文是 charax {G:5482}, 意思是“壕沟、栅栏”(trench).

[8]              考德威尔于1917年归回天家, 而他离世时, 耶路撒冷仍旧是荒凉的, 直到1948年以色列复国后, 耶路撒冷才获得重建. 所以考德威尔写此篇文章时(在1917年以前), 耶路撒冷仍然荒凉, 而历史证明以色列复国独立直到2018年的今日仍有战争(“必有争战, 一直到底”).

[9]              值得留意的是, 以色列虽于1948年复国, 有了独立自治的政府, 但它不受许多阿拉伯国家所承认. 在处理耶路撒冷的事上, 以色列仍然没有真正主权, 例如以色列已立法确定耶路撒冷为以色列国的首都, 而美国总统特朗普也于2017年12月6日宣布耶路撒冷为以色列首都, 但此举引发中东多国强烈反对. 2017年12月21日的联合国A/ES-10/L.22号决议, 其结果显示世上绝大部分的国家都不赞成以色列和美国上述的立场.

[10]            “以赛亚吩咐说, 忠心的门徒要把耶和华的话藏起来, 直到历史记载它的应验. 先知要等候这时正疏远祂百姓的耶和华, 也要仰望祂”, 引自《马唐纳注释》. 值得注意的是, 赛8:17提到“我要等候那掩面不顾雅各家的耶和华”. 这里强调“雅各家”, 因为这七年的时期和其中的灾难主要是针对“雅各家”(而不是召会), 所以七年灾难也称为“雅各遭难的时候”(耶30:7).

[11]            例如“一七之半”毁约时, 就知道还剩下三年半的时间了(注: “一七之半”表示七年的一半, 即三年半).

[12]            上文编译自考德威尔(John R. Caldwell)所著的“神的选民”(God’s Chosen People)之系列文章, “The Time of the Restoration” (Chapter 10), 载 John R. Caldwell, Assembly Writers Library (vol. 9) (Glasgow: Gospel Tract Publications, 1983), 第92-104页.

[13]            以上附录参考 洪鼎翀著, 《圣经中的矛盾 (第二集) 》(柔佛新山: 人人书楼, 2010年), 第249-250页.

[14]            马有藻表示, 前三个目的论及人多方面的罪行. “罪过”(希伯来文: happesha {H:6588}), 指超越神吩咐的罪行; “罪恶”(希伯来文: hatta’ot {H:2403})是离开神心意的罪行; “罪孽”(希伯来文: avon {H:5771})是从内而外的罪愆. 这三种罪行(代表一切罪)在主耶稣第一次降临时便蒙解决, 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为世人赎罪舍命(参 约1:29; 启1:5; 来10:12-14等等), 为罪人广开救恩的门. 彼得斯(G. N. H. Peters)称, 罪的消除就是国度建立的基础, 国度能建立, 全因罪被对付清楚. 这样, 前三点就为后三点铺路. 马有藻著, 《异梦解惑者  —  但以理书诠释》(台北: 天恩出版社, 2004年), 第139页.

[15]            有不少学者与译本将 代上23:13的“至圣”(the most holy)视为至圣之物或至圣所; 例如《和合本》译作“亚伦和他的子孙分出来, 好分别至圣的物, 在耶和华面前烧香、事奉祂”; 《新译本》译作: “被分别出来, 献上至圣之物…”; 《现代中文译本》译作: “被选派永远管理圣物…”; KJV、NKJV和ASV译作: “that he should sanctify the most holy things…”; NIV、ISV和NRSV译作: “to consecrate the most holy things (至圣之物)…”; 杨氏直译为(Young’s Literal Translation): “and Aaron is separated for his sanctifying the holy of holies (至圣所)…”. 注: NASB译作: “was set apart to sanctify him as most holy…”, 但把人性的祭司译作“至圣”有欠妥善.

[16]            根据王正中所著的《圣经原文字典》, “七”(希伯来文: shâbhûa {H:7620})意谓“七个的、为期七(天、周、年)、一周、七七节”, 在旧约中出现20次, 最多被译作“七”(9次), 其次“七七”(5次), 也译作: 七日(4次)、节令(1次)、七日(1次). 这字在创29:27-28两次被用来指“七年的一周”(week of 7 years). 注: 创29:27-28原文直译为“满了这位(指拉结)的七( shâbhûa , 即七年), 我们将把这另一位给你, 因为你服事我另一个七年.  雅各就如此行, 他满了这位(指拉结)的七( shâbhûa‛ , 即七年), 他就把他的女儿拉结给雅各为妻.”

[17]            以色列/犹太历法不单以七日为一周(week of 7 days, 正如在 出23:12), 也以七年为一周(week of 7 years,正如在 创29:27-28), 也请参 利25:3-4,8-10的原则.

[18]            从2月17日直到7月17日共过了5个月, 若以1个月有30来计算, 正好是150(5 x 30 = 150).

[19]            Jim Allen, Daniel Reconsidered (Cookstown, N. Ireland: Scripture Teaching Library, 2013), 第394页.

[20]            尼希米记首两章指出, 亚达薛西作王第20年, 下令重建耶路撒冷城墙. 《大不列颠百科全书》(Encyclopedia Britannica)指出此日是主前445年3月14日. 威明顿著, 《威明顿圣经辅读: 卷上》, 第311页.

[21]            马有藻指出, 这谕令(命令)是69个七的出发点, 其结束点是受膏者被剪除, 所以谕令的选择必须正确, 却不困难, 因受膏者既在主后30至33年内被剪除, 那么只有主前445年的谕令才符合69个七(483年)的时间. 马有藻著, 《异梦解惑者》, 第143-144页.

[22]            曾多年在奉主名聚会(俗称“弟兄会”, Brethren)的安德森爵士(Sir Robert Anderson)是最早提出这计算的人. 他是英国著名的伦敦警察厅(Scotland Yard)的大城市警察厅副厅长(Assistant Commissioner of Metropolitan Police)和刑事调查局主任(Chief of the Criminal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 多年从事刑事调查工作使他精于细察与考究复杂的资料. 由于具备勤读细查的态度、明察秋毫的观察力, 他准确地算出“69个七”的日期. 他在所著的《批判学家穴中的但以理》(Daniel in the Critics’ Den)一书中, 证实但以理书的“69个七”是从主前445(亚达薛西王下令重建耶路撒冷城, 尼2:1; 5:14)至主后32(主耶稣基督这位“受膏君”进入耶路撒冷, 太21:1-10). 他以犹太历法和公历的计算法(包括考虑闰年、纠正不同日历所产生的误差等)证实了主前445年至主后32年共有483年, 或173,880天(483年 x 360天 = 173,880天), 当这个天数满足, 基督就进耶路撒冷城, 过后被杀害(剪除), 应验了 但9:26的预言. Rightly Dividing the Word: Things that Differs (Amainthakarai, Madras: Amainthakarai Gospel Hall, 1995), 第78-79页.

[23]             主耶稣荣耀地进入耶路撒冷意味着他正式以“受膏君”的身份呈现在以色列民面前, 故百姓以迎接“弥赛亚君”(受膏的君王)的口吻高唱:“和散那, 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可11:9).

[24]            主前445主后 32应等于477年, 但若计算主前(B.C.)到主后(A.D.)须扣除1年(因主前1年至主后1年并非2年而是1年), 故等于476年.

[25]            Robert Anderson, The Coming Prince (Grand Rapids: Kregel Publications, 1957), 第127-129页. 注: 此书是1957年第10版的再版本(reprinted 1957 from the tenth edition). 它最先于1881年由伦敦一家出版社(Hodder & Stoughton, London)出版, 可见安德森爵士早在19世纪时就提出这精确的计算法, 是此算法的先驱.

[26]            安德森所著的《将要来临的君王》(The Coming Prince, 1882)获得各界好评. 达拉斯神学院(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的约翰.瓦沃德博士(Dr. John F. Walvoord)评论道: “这是一本解释但以理书的一流经典著作, 特别论及第9章的预言. 此书多年来被公认为这方面的权威著作, 常被引述, 在讲解但以理书的七十个七方面有新颖独创的见解… 若要明智地研究预言, 此书是每位牧师和平信徒书架上所不可少的.” 弗雷德里克.塔福特博士(Dr. Frederick A. Tatford)也表示: “在但以理书的七十个七和相关的课题上, 此书解释得最好.” 《浸信会见证》 (Baptist Testimony)亦同样表扬: “罗伯特·安德森爵士乃巨人中的巨人, 他所写的一切都值得保存在藏书室的书架上. 此书讨论但以理书的七十个七, 和将要来临的敌基督, 被公认为这题目的权威著作.” 简之, 此书是喜欢研究预言的读者所不可少的.

[27]            威明顿著, 《威明顿圣经辅读: 卷上》, 第311页.

[28]            Robert Anderson, The Coming Prince, 第128页脚注. 也参此书第124页的内容和脚注.

[29]            赫拿博士(Dr. Harold Hoehner)写道: “将69乘七年再乘360日, 得出的总数是173,880日. 主前444年至主后33年, 相隔了阳历476年. 将476年乘以365.242198793655小时4845.975(1年有3651/4日), 得出的总数是173,8556小时5244173,855. 换言之, 需要在主前444年至主后33年相隔的476年之外, 再加上25日. 由(主前444年)3月5日再加上25天, 就是(主后33年)3月30日, 也就是主后33年的尼散月10日. 这日正是耶稣光荣进入耶路撒冷的日子.” Harold Hoehner, Chronological Aspects of the Life of Christ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77), 第138页, 摘自麦道卫著, 《新铁证待判》(香港九龙: 福音证主协会, 2004年简体字版), 第273页.

[30]            J. Dwight Pentecost, “Daniel”, in The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Wheaton: Victor Books, 1985), 第1362-1363页.

[31]             Alva J. McClain, Daniel’s Prophecy of the Seventy Week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69).

[32]            这三位学者皆认为亚达薛西王下令重建耶路撒冷城的日期是在主前444年3月5日, 而耶稣基督进入耶路撒冷是在主后33年3月30日. 详情请参上述赫拿(Hoehner)的著作.

[33]            J. R. Baker, “Daniel”, in What the Bible Teaches, edited by W. S. Stevely and D. E. West (Kilmarnock: John Ritchie Ltd., 2012), 第133页.

[34]            马唐纳著, 《活石旧约圣经注释》(香港尖沙咀: 活石福音书室, 2006年), 第1047页.

[35]            赖若瀚称“Synecdoche”为“举偶法”, 即“根据一种物质上的关系而以一项事物或观念来代替另一项事物或观念; 例如罗12:1 “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 将身体献上, 当作活祭 …”. 此乃举偶法, 以“身体”代替“全人”. 赖若瀚著, 《实用释经法》(香港: 福音证主协会, 1993年), 第253页.

[36]            J. A. Montgomery, “Daniel”,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 (T & T Clark, 1972), 第375页.

[37]            Jim Allen, Daniel Reconsidered, 第411-412页. 根据菲利普斯(John Phillips), 玛拉基很可能就在主前396年说预言. 若是如此, 首七个七结束时正是旧约正典完整与结束的时候(参 Exploring Daniel, 第151页).

[38]            ”过了”在希伯来文是 ahare {H:310}, 意即“之后、后来”, 最常译作“后”(80次), 其次是“以后”(74次).

[39]            但9:26: “必有一王的民来毁灭这城和圣所, 至终必如洪水冲没.” 旧约的众先知常用“洪水”(flood)来比喻侵略的军队掠过那地进行破坏和毁灭(赛28:2; 耶46:7-8; 摩8:8; 9:5; 鸿1:8)

[40]             一般学者把“第一头兽”(政治的兽, 启13:1-10)称为“敌基督”(Antichrist), 把“第二头兽”(宗教的兽, 启13:11-18)称为“假先知” [注: 启19:20称这第一头兽为“那兽”, 称第二头兽为“假先知”]. 但也有学者(如Jim Allen、H. A. Ironside)认为敌基督是指第二头兽(假先知), Jim Allen, Daniel Reconsidered, 第440页. 我们把这方面的讨论留到以后论到敌基督的文章, 但本文论到敌基督时, 是指一般学者所指的“第一头兽”(政治的兽).

[41]            此乃Arnold G. Fruchtenbaum的看法. 但不少学者认为“许多人”也包括反对犹太人的回教领袖们, 他们在这“和平之约”的约束下, 不得不让犹太人在耶路撒冷重建已毁的圣殿(注: 启11:1-2暗示在七年灾难中的前三年半, 圣殿已被建成和使用).

[42]            Jim Allen, Daniel Reconsidered, 第444页.

[43]            有者认为, 由于此人(即启示录13章的第一头兽)不能长期留在圣殿里, 所以便把“那行毁坏可憎的”偶像(即他自己的像, image)放在圣殿中(太24:15: “那行毁坏可憎的站在圣地”[KJV: holy place, 可指圣殿的范围, 或圣殿中的圣所] ), 也命令人向它敬拜(启13:14-15), 并要逼迫和杀害那些拒绝敬拜这偶像的人, 特别是迫害那些信靠真神的犹太人(犹太余民). 所以主耶稣说: “那时 (即“看见先知但以理所说的‘那行毁坏可憎的’站在圣地”的时候, 太24:15), 在犹太的, 应当逃… 你们应当祈求, 叫你们逃走的时候, 不遇见冬天或是安息日. 因为那时必有大灾难, 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 没有这样的灾难, 后来也必没有”(太24:16,20-21).

[44]            上文(C.6)主要参考和改编自 马有藻著, 《异梦解惑者  —  但以理书诠释》, 第138-149页, 但有另加其他学者的诠释, 也以脚注加以阐明和补充.

[45]            马唐纳著, 《活石旧约圣经注释》, 第1047页.

[46]            第26节说“过了六十二个七”, 因为第25节声明这“69个七”分成两部分  —  “7个七”和“62个七”. 第27节强调是“过了62个七”, 意味着接下来的两件事(基督被杀、圣殿被毁)的发生是距离这62个七不久, 而历史证明确实如此, 因为基督在这“62个七“结束时(即光荣进入耶路撒冷时), 不久之后(4到5天内)就被钉十架(被剪除). 主被钉十架于主后32或33年, 再过大约40年(即主后70年), 圣城与圣殿就被毁了. 换言之, 这两件大事在“过了62个七”不久就发生, 是在大约40年以内成就, 却不是在“一七之内”, 不然圣经会表明“一七之内, 受膏者必被剪除… 一王的民来毁灭这城和圣所”, 可见第27节的“最后一个七”是发生在第26节所说的圣城圣殿被毁之后.

[47]            J. R. Baker, “Daniel”, in What the Bible Teaches, 第134页.

[48]            请注意, 主耶稣特别强调“读这经的人须要会意”, 这表明按主的意思, 此段经文特别是给将要“读”这经文的人. “读”意味着这段经文将要被写成书, 而马太福音是约在主后60年代才被马太写成书, 所以这段经文特别是给成书后的世代, 而非主耶稣那世代的人. 这也间接证明此节所说的“那行毁坏可憎的”(敌基督)不是指主前167年(或主前168年)那位亵渎和污秽圣殿的安提阿哥四世伊比法(Antiochus IV Epiphanes), 而是一位比他更邪恶, 即 启13:1称之为“头上有亵渎的名号”之兽. 安提阿哥四世不过是这位“将要来临的君王”的影子.

[49]            来10:12,18: “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这些罪过既已赦免, 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

[50]            杨氏采用“象征法”来解释七十个七的预言. 按他的解法: (a) 7个七(注: 本该49年) = 主前539至主前440年(共99年); (b) 62个七(注: 本该434年) = 主前440至主前4年(共436年); (c) 1个七(注: 本该7年) = 主前4至主后70年(共73年, 注: 主前1年至主后1年并非两年, 而是1年, 因没有主前0年或主后0年). 马有藻著, 《异梦解惑者  —  但以理书诠释》, 第149页. 以这样的“象征法”来解释七十个七, 可说是随私意解经.

[51]            Jim Allen, Daniel Reconsidered, 第424页.

[52]            以上图表是“基督复临安息日会”(Seventh-day Adventist Church)对“七十个七”的解释(例如此会的牧师Doug Batchelor在youtube就大力提倡这解释). 耶和华见证人(Jehovah’s Witnesses)的解释也大同小异, 只不过他们以主前455年当作起点(比上图的主前457迟两年), 导致其他日期都迟两年, 例如主受洗于主后29年, 被钉十架于主后33年, 最后一个七结束于主后36年.

[53]             路1:32-33: “…主神要把祂祖大卫的位给祂. 祂要作雅各家的王, 直到永远; 祂的国也没有穷尽.”

[54]            其他经文也有类似间隔期, 例如 亚9:9预言基督骑驴进入耶路撒冷城(“耶路撒冷的民哪…你的王来到…谦谦和和地骑着驴”), 但下一节却论到祂第二次再来(亚9:10 “他的权柄…从大河管到地极”), 显然有间隔.

[55]            威明顿著, 《威明顿圣经辅读: 卷上》, 第311页. 上文主要参阅http://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4/04/但以理书的七十个七/ , 同时在文中补充了许多其他资料.

[56]            C:D:E:各代表所参考的书(参图表注一).

[57]            波斯大帝古列(Cyrus, 或译“居鲁士”)于主前539年推翻巴比伦帝国, 并立总督大利乌(Darius)管理巴比伦、叙利亚和巴勒斯坦. 此人就是但以理书(但5:31; 6:1; 9:1-2)所提到的迦勒底国王大利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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